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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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县食药办: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从源头着手,以改善畜产品生产环境,提高投入品质量,规范畜产品生产和营销市场秩序,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积极开展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规范经营使用管理,加强执法和行业自律,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行政组织领导,靠实监管工作责任。一是建立监管工作机制。年初成立了xx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两名副局长人副组长,局属单位领导和局主管同志为成员,明确领导分工,明确成员工作任务,名制定了下发《20xx年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生鲜乳收购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时召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与各乡镇兽医站、各生鲜乳收购站签订《20xx年生鲜乳质量安全及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工作责任书》31份,落实监管员38名,形成了县、镇、站三级监管网络。根据省市要求,我局成立了8个镇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在各镇畜牧兽医站分别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畜牧)牌子,负责各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管站内设检测室,负责辖区内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各村下设村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今年新聘任的118名村动物防疫员为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二是完善制度。在制度建设方面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了完善、细化,分别制订了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生鲜乳冷藏贮存制度、奶站化验室管理制度、奶站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生鲜乳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挤奶操作规程、分户留样制度、日常检测制度等8项制度和生鲜乳收购、销售、检测记录及交接单、挤奶机检测、维护记录、生鲜乳制冷、储存记录、设备或场地清洗、消毒记录、奶站人员培训记录、分户留样记录等10项记录,使收购站日常管理制度化。三是强化监管技术培训。采取召开会议、现场辅导等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检测采样方法,从生鲜乳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收购站化验实的检测、采样、送样等方面全面系统的进行培训,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为进一步提升生鲜乳质量监管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组织全县各奶站负责人、化验员、质量监管员举办奶业法律法规培训班6期,培训450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极大地提升了安全意识。发放《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小册子400本,宣传挂画50套。制作奶站化验室检测操作规程牌28个,配备奶站生鲜乳感官、密度、酸度、含碱等常规检测仪器25套。规范奶站化验室8个。
二、扎实开展生乳整治,杜绝违禁物质添加。全县共有生鲜乳收购站46个,日收管道奶70吨,核发《生鲜乳收购许可证》43个,3个生鲜乳收购站未投用,全县共有生鲜乳运输车13辆,其中由我县核发《生鲜乳车辆准运证》的5辆。一是加强督查,强化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检查。在每个收购站醒目位置悬挂了生鲜乳质量安全责任公示牌,明确收购站负责人是生鲜乳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奶站一名监督员驻站24小时实施现场监督。从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等环节,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通过集中督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生鲜乳收购站日常检查、不定期巡查、每月抽检等监管制度,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共开展集中检查整治活动8次,其中联合执法检查3次,有效地规范了我县生鲜乳生产和收购市场。落实驻站监管员制度,各奶站监管员驻站监管,切实担负起检查职责,有效规范了机械化挤奶站的日常管理。我县代表陕西省迎接了受农业部委托的重庆市、上海市检测所对我县牛奶、羊奶质量的抽样检测,在我县12个奶站抽取牛奶奶样48份,在奶羊养殖散户、大户、规模场抽取奶样30份,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农业部、省畜牧总站分别来县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通过反馈,全县奶站监管工作得到了省市及农业部领导的肯定和表扬。二是严格审核,严把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发放审批关。坚决取缔不合格奶站,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发放程序和发证标准。制订下发了《关于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换)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核(换)发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申办程序及时间要求,应提交的材料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加强了对生鲜乳收购站建设场地、设备、卫生、人员和环保等条件的审查,督促奶站建立健全生鲜乳购销台账、销售记录、设备消毒、生鲜奶质量自检等制度,严把审核审批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奶站坚决不予发证。对已经发证的生鲜乳收购站,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严查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各项记录的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按具体情况明确整改内容,限定整改时限。三是加强检测,确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第2页保生鲜乳质量不出问题。全县形成了奶站自检、县级抽检、企业复检的生鲜乳质量检测体系。各奶站配备与收购奶量、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等设备,坚持每天对所收购的生鲜乳进行感官、密度、酸度、含碱等常规检测,并进行必要的分户留样,填写检测记录,做到问题奶不进罐,把好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县检测中心制定检测计划,坚持每月对全县所有奶站的生鲜乳进行一次全面抽检,并对有关奶站的养殖户随即抽样。今年县检测中心共抽检奶样11批次658份,奶样合格率100%。为市上送样检测9批次372份。抽检奶样的平均脂肪含量3.86%,蛋白含量3.03%,乳糖含量4.79%,总固形物12.47%,体细胞数54.7万,抽检奶样全部符合国家生鲜乳质量安全标准。四是开展羊奶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和收购点专项整治活动。按照省农业厅安排和县上领导要求,抽调专人,组成7个羊奶风险排查小组,深入村组、养殖场(户)、羊奶收购、加工企业,对全县3个奶山羊规模养殖场、8个奶山羊养殖较为集中的村,52户散养户,1个羊奶收购、加工企业,从饮用水安全性、环境污染、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生产管理、疫病监测控制、挤奶规程执行,羊奶收购、运输、加工等7个方面15个环节开展了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没有发现任何质量安全问题。我局对全县羊奶收购点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结合我县羊奶收购实际,编印《奶山羊养殖户告知书》5000份,对现场交奶的养殖户逐一进行发放,使每个奶山羊养殖户明确国家省市对生鲜乳的各项要求及处罚规定,严格按照要求科学养殖奶山羊,合法交售生鲜乳。组织5名工作人员跟随乳品企业的生鲜乳收购车辆按5条收购线路,逐鲜羊奶收购点实施监管,乡镇兽医站24名监管员,每天到羊奶收购点上现场实施质量监管,认真填写xx县羊奶点监管情况统计表,羊奶各个收购点情况良好。
三、严格生猪养殖监管,切实抓好屠宰检疫。一是开展猪肉专项整顿。依据省市《关于开展猪肉和食用油专项整顿的通知》精神,我局从6月份开始至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猪肉专项整顿,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这一中心任务,紧密结合生猪养殖、屠宰、经营、运输各环节的实际,实施三项专项整顿行动,强化从生产源头到流通环节全过程无缝隙监管,检查整顿中我县没有发现问题猪肉。通过开展集中整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建设,有效进化全县猪肉市场。二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根据市上要求,我局扎实开展了“瘦肉精” 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加强对饲料兽药经营者、生猪养殖、屠宰者的监管力度,由局主管领导带队,下设三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对全县14家规模养殖场(户)、8家兽药和饲料经营店和1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集中清查。采取“深入场户、实地检查、暗访抽查”的方式,对清查收缴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严格督查。经清查,我县所有饲料销售门店及规模养殖场使用的饲料均为合格饲料,未发现“瘦肉精”违法购销、使用现象。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会同工商、卫生、商贸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人员26人次,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及城乡21个从事肉品经营门店进行执法检查,确保肉品卫生安全。督促农贸市场、超市和餐厅、食堂等全面建立并落实猪肉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三是严格生猪屠宰场监管。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只有1户,肉品经营门店有17个,超市经营的猪肉主要来自县定点屠宰场,市场销售的猪肉主要从宝鸡人民街大肉市场调运,全县平均每天销售肉猪8头左右。在动物定点屠宰检疫工作中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派驻的检疫员按时上岗,做到先申报、进行入场检疫,发准宰通知后方可宰杀,严格遵守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的操作规程,保质上市肉品的安全,屠宰场报检检疫共760头、检疫白条肉1520具、签发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共760张,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了生鲜肉品安全。
四、开展兽药残留整治,确保畜禽投入安全。一是及时制定整治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坚决依法打击畜产品养殖生产环节违法使用、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销售兽类禁用物质行为,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按照严格执法、依法护农的原则,采取过硬措施,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了《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县农业执法大队深入全县养殖小区开展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对养殖档案不全、生产记录不完整、养殖场违法使用药品等行为下发了4份责令通知书,限期整改。三是严肃查处违禁药品。配合市支队开展农资打假交叉检查活动,共兽药、奶牛养殖小区等农资经营户8户,对发现的生产记录不健全、进销货台帐不完整等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进行了指导纠正。检查中发现兽药销售门店,经营人用药品;鲜奶生产企业、畜牧养殖违法生产经营、滥用药品;现场共查出人用药品9种、32盒、48瓶;检查中对个别企业(门店)存在的问题当场进行了批评纠正;对经营人药、养殖场违法使用药品行为下发了责令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奶站的质量检测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奶站普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三是是有些餐厅、食堂等餐饮单位进货把关不严,落实猪肉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意识不强。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始终做到警钟长鸣,推进标准化生产。
2、细化措施与分工,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狠抓生鲜乳生产收购记录和进货查验、从重处罚等生鲜乳监管新制度的落实,扎实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各环节监管,推动建立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3、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实现对奶站和运输车常态化监管。加大对奶站和运输车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实现监测覆盖县内所有奶站,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积极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增加检查频次,掌握质量安全新动向,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4、借助县生鲜乳质量检测中心这一技术平台,依据检测和检查结果,严格查处和执法,对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各种违法违规添加行为,严厉打击,绝不手软,从重从快进行处罚,推动我县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再上新台阶。
5、 在“瘦肉精”监管工作中,我们今后将结合执法检查向生猪养殖户、生猪定点屠宰场、兽药饲料经营单位管理相对人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有关政策等宣传资料;开展现行农村政策、农业法律、法规的咨询;开展对养猪大户和农资经营单位人员的培训,讲解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产、销售、使用添加剂的危害和将承担的责任,生猪健康养殖模式,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养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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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产品安全工作总结


畜产品安全工作总结按照省、市有关部门通知精神,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自20xx年初以来,我县先后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沧县畜产品安全宣传周》、《乳制品专项整治》等行动。在具体行动中,我单位主要通过强化舆论宣传、落实工作责任、突出重点整治、强化严格执法、健全监管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努力促使我县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一、工作开展情况食品安全工作是我单位的工作重点,在人员少,任务重、责任大的情况下,为了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上半年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1、“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畜牧科负责养殖环节“瘦肉精”的监管和奶站的监督管理;饲料办负责全县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严防“瘦肉精”流入我县和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严查饲料企业的油脂来源;监督所、疫控中心负责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和生物制品的监督管理,严防假劣兽药的销售和使用,负责出栏环节和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检、监督和管理,对监督分所的工作进行督导。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在辖区内按照方案具体实施“瘦肉精”的抽检工作和集贸市场、冷库、屠宰场点等监督检查。各相关科室既明确职责分又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我县的“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2、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肉类食品从畜禽养殖、畜禽屠宰全过程的安全隐患。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加工和经营单位、91家已备案畜禽养殖场、9家已备案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依法规范肉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 整治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查处养殖场(户)在自配料、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行为;建立养殖场(户)用药记录制度,督促养殖场(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用药;规范养殖场(户)免疫检疫制度和病死、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措施。二是整顿规范畜禽屠宰行为。严格屠宰检验检疫制度,严厉打击屠宰加工病死、病害畜禽及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屠宰加工畜禽进(出)场台账及档案。3、乳制品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三聚氰胺的监测、风险排查。对我县的3个奶站进行严格监管。平时加强对奶站各项记录的监督检查。包括奶站的主体资格、基础设备、机械设备、质量检测、人员要求、操作规范、生鲜乳运输中“两证一单”使用情况是否规范、是否有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使用和存放。另外,每季度对奶站抽取一个样品进行检测,以确保生鲜乳的质量安全。积极做好饲料厂蛋白原料的监管工作。建立蛋白原料供货商档案,饲料厂的每批原料均由供货商提供三聚氰胺监测报告或不含三聚氰胺的承诺书,对饲料成品定期进行抽检,从源头治理,严把质量关。3、畜产品安全宣传活动我单位于6月10日至20日举办了20xx年沧县畜产品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我单位邀请了记者对我单位畜产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印发了畜产品安全宣传材料500份。二、有奖举报情况我单位单位出台了《*县畜牧水产管理中心食品安全举报管理制度》,明确了有奖举报的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并保证其严格执行。其中设立举报热线**,并有专人负责受理、查办、兑现奖励等工作。三、样品检测情况20xx年下半年我单位共抽取尿样510份,饲料料样39份,猪肉样18份,牛奶样21份,经现场快速检测和报送上级部门检测,不合格样品0个。

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和“自府办函[XX]118号”以及“自畜发函[XX]6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当前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按照自畜发函[XX]65号文件关于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我局在9月至10月开展了以下专项整治行动。

1.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是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事关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我局结合市畜牧业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内容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发放到各区县、基层兽医站及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9月7日,我局召开了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落实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各区县畜牧局切实抓好辖区内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市局对各区县的整治工作进行监督。

2.对投入品生产企业的“硬件”和“软件”进行检查。9月中旬,由我局饲料科牵头,兽药科、人监科、市站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全市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整治,检查了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的设备、设施是否齐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企业的产品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是否有完整的生产记录、检化验制度,饲料添加剂和药物使用记录以及质量安全追溯制软件资料,另外还检查了饲料、兽药专业批发市场的经营业主是否建立健全索票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购销台账,同时对经营的产品进行了检查。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对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批发市场也开展了专项整治。

在检查中,生产企业的“硬件”设备基本齐全,各相关制度完善,并且制度上墙,投入品经营户都实行亮证经营。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有的饲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记录、检验记录不完善,在对饲料和兽药市场检查中还发现有极少数经营户在销售一些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号已过期的兽药产品。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所在区县进行了处理和整改。

3.开展以整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为重点的安全专整治。9月底,由我局饲料科牵头,组织回“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324头份,并及时分发到相关区县。采用“瘦肉精”试纸对规模养殖场的猪尿进行快速检测,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总共检查了50个规模养殖场和4个屠宰点,共324头生猪尿样,结果均显示阴性。各区县畜牧局做好辖区内违规使用“瘦肉精”的监管工作,负责好生猪饲养环节的“瘦肉精”监管,加强检查和检测的力度,督促养殖户建立健全兽药用药记录。

4.开展国庆前后肉食品的市场检查。9月下旬和10月上旬,由我局市畜牧兽医站牵头,饲料科、兽药科、生产科、人监科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开展了中秋国庆肉品市场专项整治。以市、区县放心肉定点屠宰(厂)场、放心肉市场为整治对象,以检查肉品质量、肉品市场准入情况为重点内容,以督查与执法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为整治方式,加大了检查和整治力度,确保了节日消费安全。此次整治,重点抽查了贡井区、大安区、富顺县、荣县的8个放心肉市场和4个放心肉屠宰场,以及2个市级放心肉屠宰场和4个放心肉市场。各区县也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节日肉品市场专项整治。

在检查中,发现各个屠宰场的秩序良好,检疫人员均到岗到位对肉品进行了检疫,各个放心肉市场严格实行了肉品市场准入制度,肉品质量状况良好,货源充足,肉品经营户大都能实行“亮证”经营(肉品检疫证明)。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在大安区的和大市场、马冲口市场检查时,发现部分肉品批发商未将肉品检疫证明及时分发到肉品经营户手中;在贡井区筱溪街市场在检查时,发现有销售不合格动物内脏的经营户;在荣县某超市检查时,发现一起涂改肉品检疫证明现象。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所在区县进行了处理和整改。

5.省畜牧食品局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开展交叉大检查。9月25日至26日,省畜牧食品局组织的交叉检查组对我市开展了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大检查。按照全省无公害畜产品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所有新申报认证的产品进行产地和产品的全覆盖现场检查,以及对已获证的产品(产地)按不低于当地市、区(县)获证产品(产地)总数50%的比例随机抽查。检查内容包括对核心养殖场、屠宰加工现场按相关检查项目逐项检查,对产品(产地)所在地具有一定规模的饲料、兽药市场检查有无违禁药物和违禁添加物销售,对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证书、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另外还抽查了产品(产地)所在地乡、镇兽医防疫站对疫病控制、防疫针记录和饲料兽药使用等情况。

在检查中,检查组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科学、公正地实施现场查验,负责的进行了评审和认定,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和监管给予了较高评价。我市新申报认证的肉鸡、蛋鸡、肉鸭、生态猪等6个无公害畜产品及生产基地全部通过检查验收,转报国家农业部审定;按总数50%比例随机抽查的6个已获证产品(产地)也全部通过复检。

6.组织对无公害基地及规模养殖场户的检查。10月中旬,由我局生产科牵头,饲料科,兽药科、人监科、市站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全市无公害基地及规模养殖场户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规模场户投入品的使用、标准化生产和防疫工作,重点检查了其标准化养殖情况和记载记录。各区、县也对辖区内已经认定的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和经农业部批准的无公害畜产品自行组织了检查。

在检查中,各无公害基地规模场制度完善,并且上墙,但也发现一些问题,有少数养殖场户的发病用药情况、疫苗免疫种类、疫苗生产厂家、批号等方面的记录记载不全,有个别场的消毒设施也不完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所在区县加强监管,迅速进行处理和整改。

7.开展秋防督查工作。10月下旬,由四区两县的包片督查领导和相关科、室、站的人员参加对全市各区县的秋防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采取随即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防检内务资料管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生物药品管理专项检查,疫苗的领发、登记等管理情况;冷链体系建设情况。

在随机抽查的各乡镇兽医站,均及时将疫苗分发到各村,对规模场及养殖户的畜禽进行注射免疫及消毒,每个乡镇兽医站都配有冰柜、冰箱和足量的冰盒,有专人管理疫苗。但检查过程中还是发现一些问题,有些乡镇的记录记载不规范,疫苗分发出去后的使用情况记录不全,另外,一些散养户的家禽还未及时进行免疫。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所在区县立即进行整改和完善。

着眼于现代畜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全局,我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整治:一、加大了以整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为重点的监管;二、规范和整顿了饲料、兽药市场,严厉查处了违法行为;三、有力打击了肉品经营的不法行为,净化了肉品经验环境,严格了肉品市场准入制度;四、进一步宣传贯彻了《特别规定》、《动物防疫法》等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另外,通过省局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产地)的检查,我市无公害畜产品将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生产,促进畜牧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了我市无公害畜产品品牌形象和知名度。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省、市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我局制定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安排,开展好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达到专项整治的目的。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区××局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按照《关于印发〈××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xx13号)、《关于开展××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xx16号)及《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成农通〔20xx〕3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及职能特点,6月10日至7月10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职责。
(一)制定方案、提早部署。按照省、市、区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及职能特点制定了《××区××局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及《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0xx〕14号)等相关文件,对此次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提早进行了周密部署。
(二)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明确了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业投入品交叉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兽药市场专整治”、水产品市场准入及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切实搞好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以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增强农业投入品及初级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查找并及时消除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及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齐抓共管,落实职责。明确了××局执法大队牵头做好对农业投入品(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实施;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会同各相关街办,具体负责粮、果、菜、及畜禽、禽蛋种、养过程的专项检查,及时查处种、养过程中非法使用违禁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生物制品、非食用物质与有毒有害激素等行为。同时负责做好畜禽疫病防疫、畜禽产品检疫工作以及畜禽肉、禽蛋等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样送检工作;水务科会同各相关街办,具体负责水产品养殖中违禁渔药、渔饲料、生物制品、非食用物质与有毒有害激素等污染源的专项检查,并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样送检与检疫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做好水产品市场准入的宣传工作。
二、强化了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执法监管
(一)加强了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网点)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经调查全区农资生产企业共计6个(全部为饲料生产企业);农资经营网点共计17个:包括种子经营网点3个(其中1个兼营农药)、农药经营网点6个(其中5个兼营肥料、1个本文兼营种子)、兽药经营网点4个(其中2个兼营饲料)、渔饲料经营网点5个(其中4个兼营渔药)。经对全区范围内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经营网点的调查核实工作,为确定此次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监管重点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了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专项整治,搞好了我区的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工作。
1、种子:以规范种子经营主体和经营档案为重点,按照《种子法》有关规定,对“××龙石种子经营部”等3个种子经营网点(其中1个兼营农药)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其中对种子产品的检查率达到了50以上,对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产品的检查率达到了100。经检查未发现无证经营、不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经营和推广未经审定的种子、经营假劣种子、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2、农药:对照《农药管理条例》及《禁用、限制使用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目录》等相关法规及公告,对“四川省农资总公司储运公司”等农药经营网点6个(其中5个兼营肥料、1个兼营种子)经营网点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经检查未发现经营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其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未发现经营未登记成份和有效成份不足等假劣农药品种;未发现无证经营、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3、肥料:对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告,对“四川省农资总公司储运公司”等5个肥料(全部兼营农药)经营网点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经检查未发现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第2页

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4、兽药:对照《兽药管理条例》、《公布首批〈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农业部公布的《假兽药清单》、《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告,对“曾巴士兽药饲料经营部”等4个兽药(2个兼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网点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并加强了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经检查未发现无证经营国家禁用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无批准文号兽药、假劣或过期失效兽药、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兽药、夸大疗效等违法行为。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对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176号)、《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第105号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对“普瑞纳(成都)饲料有限公司”等6个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对“曾巴士兽药饲料经营部”等2个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全部兼营兽药)经营网点及“龙潭渔需物资门市部”5个渔饲料及饲料添加剂(4个兼营渔药)经营网点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经检查未发现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未发现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未发现无证经营及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过程中现配现售的“代加工”等违法行为;未发现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等违禁添加物及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动物源性成分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了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继续推进了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监管制度化。
1、采取对龙潭蔬菜生产基地蔬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等措施,对农药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将驷马桥果品批发市场纳入了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督促其加强对市场营销的果品进行农残快速抽检,并要求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果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档案资料。经检测我区蔬菜生产基地蔬菜产品、本区范围内大型超市销售的蔬菜及驷马桥果品批发市场销售的水果等农药残留均无超标情况,并及时向市农质处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报送了农残速检测结果。
2、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业投入品交叉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兽药市场专整治”、“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等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采取对种植、养殖场(户)农资产品的现场监管等措施,重点对蔬菜生产基地及畜禽、水产品养殖场(户)的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及添加剂、激素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在种植、养殖环节中滥用高毒高残留及其它违禁、假劣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结合“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了对奶牛养殖户自配饲料的监管力度,在对全区22户奶牛养殖户的饲料来源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重点对主要使用自配饲料的奶牛养殖户有无在自配饲料中添加违禁物质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未发现畜禽养殖环节中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
4、结合对种植、养殖场(户)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和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引导,广泛深入地向种植、养殖场(户)宣传了高毒高残留、违禁、假劣农业投入品的危害性及严格执行农药、兽药、渔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及休药期的重要性。
三、整治实效。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业投入品交叉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兽药市场专整治”、水产品市场准入及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6月10日至7月10日期间本局共组织农业、水产、畜牧等行业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80余人次,对全区6个农资生产企业(全部为饲料生产企业);对全区17个农资经营网点:包括种子经营网点3个(其中1个兼营农药)、农药经营网点6个(其中5个兼营肥料、1个兼营种子)、兽药经营网点4个(其中2个兼营饲料)、渔饲料经营网点5个(其中4个兼营渔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及龙潭蔬菜生产基地、奶牛养殖户等种植、养殖场(户)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有效遏制了生产、经营、使用高毒、高残留、违禁、假劣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了我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及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了我区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市近几年畜产品安全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局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各项法律法规,强化责任、依法监管、严防严控,强力推进畜产品安全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全面实施,取得了一定实效。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50人次,检查兽药饲料经营单位71个,冷鲜肉(鲜肉)经营点85个,屠宰场24个,规模化养殖场53个。全年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3起,结案13起,结案率100%,收缴开销毁不合格动物产品3.18吨,没收假劣兽药饲料货值0.6万元。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合格率分别在85%、95%、90%以上。

一、精心组织上下联动
我市对畜产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政府牵头的畜产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工商、公安、税务等十多个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为了充实畜产品安全监督执法力量,我们增配了必要的检验、监督设施。同时还以抓全员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结合部门实际,一是开展了岗位练兵和经常性的培训活动;二是加强了对执法及行政监督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三是通过案例分析,优秀执法文书的评比,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保障了畜产品安全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每年年初由市畜牧局组织召开全市畜产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并由市政府和市畜牧局共同对全市17个镇(办、场)签订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成效显著
为确保政令畅通,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了畜产品安全监督举报电话。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出动宣传车135台次,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图册6000份,张贴宣传标语3600份,在各大畜禽交易市场、交通要道悬挂宣传横幅96条。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期间在市电视台发布了畜产品安全公告,在每年的3月组织专业人员到村到乡到户宣讲畜牧业法规、畜牧业养殖用药等方面的知识,切实增强畜牧业生产者的守法意识和畜产品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由于我市畜产品安全工作宣传得力,措施过硬,效果明显,被湖北省电视台专题采访和报道。

三、配套制度加强保障
一是建立了入境兽药报检制度。兽药主要批发单位拟供兽药,必须提前上报市畜牧局畜牧业管理股备案审批后方可向兽药零售单位销售,有效的控制了禁用兽药及假劣兽药流入我市。
二是建立了兽药经营单位信息数据库。将兽药经营单位所经营合格产品的品种、规格、批文、批号等信息在网上公布,并及时更新,为养殖户、场购买兽药提供了导航服务。
三是推行执法公示制。公示各种畜牧业法规、行政许可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公开行政审批的依据和条件,审批的时限等。

四是践行执法责任制。把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分解给执法人员,并签订了《执法工作责任状》,认真落实执法工作责任制和违法行为追究制,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公正执法的观念。
五是实行经营单位产品质量承诺制度。由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将承诺内容以及监督举报电话一上并墙,承诺不经营假劣、违禁兽药、饲料,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开展检查效果明显
一是彻底清查禁用兽药。根据农业部《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的要求,依法开展畜牧业行政执法检查,查收违禁药品、查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兽药经营使用环节中存在的非法行为。截至目前为止,已组织专项检查25次,出动执法人员275人次,没收金刚乙胺、阿昔洛韦、利巴韦林等禁用兽药73盒,基本杜绝了违禁兽药在我市的流通。二是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的管理。一是集中执法队伍力量严查乡镇非法经营生物制品行为;二是严防城区各店销售生物制品,派驻执法人员到各店每日不定时巡查;三是完善生物制品定点销售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制度。
三是开展饲料专项检查。以“瘦肉精”、“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氰酸、羟甲基羧基氮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通过长期对饲料生产企业和饲料经营单位的检查和整顿,近期没有发现违法行为。四是开展畜禽种质专项检查。加大对无证、无资质生产销售种畜禽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家畜细管冻精、胚胎等的监督抽查力度,有效净化我市的种畜禽生产经营市场。
五是开展养殖场用药安全检查。对全市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检查,一是检查违禁药品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现场抽查药品仓库和饲料仓库是否有违禁药品和污染饲料。二是检查无害化处理设施。重点整改消毒设施、病死畜禽焚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完备现象。三是检查畜禽养殖户用药档案。重点整改防疫、用药档案未建立、不完整、不规范情况。四是在检查中安排畜牧技术人员对畜牧生产投入品的安全使用进行指导。
六是进行产地和产品认证检查。加强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产品认证的畜产品监督管理。重点检查认证产品或备案产地的资质、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同时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力度,帮助养殖企业建立质量标准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目前我市已有永盛畜牧、杨桥蛋鸡等5个畜禽产品已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总结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总结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技术支撑,是一项复杂的专业性、技术性工作,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方面发挥着关键和核心作用。为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增强我市农业整体素质,我局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按照《新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通告》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市场销售的蔬菜开展以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为主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检验。检测站对包括华隆佳联店、华隆梅溪店、华隆生活广场、华隆大观园、金城量贩共城店、金城量贩灶君庙店、金城量贩西关店、永辉超市等8个超市,南李庄蔬菜批发市场进行每周一次的蔬菜抽样及农药残留速测工作;同时对张村乡裴寨无公害蔬菜基地、峪河镇姬庄村无公害蔬菜基地、高庄乡金章村无公害蔬菜基地、冀屯乡无公害食用菌生产基地、上八里镇杨和寺无公害桃生产基地、河南易丰阳蔬菜生产基地等6个无公害基地进行每季度一次的抽样工作,对全市8个检测点,6个无公害蔬菜基地,40余个蔬菜品种,进行每周一次的例行抽检,并按照要求每周发布检测简报。**共抽检蔬菜样品4800个,合格率99.5%。

二、“三品一标”工作

积极推进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年组织认证无公害基地4处,分别为**市利民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河南锦秋高效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新乡市仙鹤坡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市鑫农种植专业合作社,面积共10485亩,产品13个。目前,产地证书已发放,产品证书以上报至农业部,等待批复。

开展“三品一标”专项整治工作。出动车辆23次,人员68人次,对超市、市场出售的“三品一标”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查,共检查超市22余次,通过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三品一标”标志的情况。同时加强对无公害基地的监管,通过对无公害基地进行实地检查,未发现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符合我市监管要求。

三、无公害蔬菜基地农药残留检测室建设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生产经营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自检室建设也是检测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因此要制定措施,积极引导和指导农产品规模经营者搞好自检室建设,努力实现全市农产品在质量安全平稳运行。由于我市各批发市场、超市、生产基地的发展规模不大,加之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我市只有2家企业建立了自检室。目前,在新乡市农业局组织下,正在各个无公害生产基地中选取符合条件的基地,使其能够拥有自我检测农药残留的能力,然后逐步推广到各个无公害蔬菜基地。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

1、根据上级要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总人数8-12人。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检测站建设项目配备的气相、液相、原子吸收等大型仪器,均为目前最先进的设备,需要专业性很高的技术人员才能操作、使用,检测站急需配备具有检验资质的专职检测人员。

2、广大种植户对质量安全生产的重视不够,标准化生产的意识不强。在农药的合理使用环节,虽然国家禁止了多种高毒高残农药的使用,为质量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对允许使用的农药,有严格的安全间隔期限制。许多种植户对此并不十分清楚,埋下了安全隐患。同时在农药、化肥的施用记录上,多数种植合作社和农户未能及时详细地进行登记,不利于质量追溯制度的实行。

五、**年工作打算

1、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建设,尽早实现“双认证”。

2、加强检测队伍建设,提高检测水平。积极向政府申请编制,同时对现有的检测人员,选派到专业检测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全面提升检测检验技术能力和水平。

3、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组织新认证无公害基地1处,面积1000亩。同时加强对“三品一标”产品的监管力度。

4、加强对市区的超市、市场及无公害基地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不发生大的质量安全事故。

5、加强无公害蔬菜基地农药残留检测室建设工作,争取**年全市的无公害蔬菜基地建成农药残留检测室。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XX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省、市局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狠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水平;狠抓基层食品日常监管,不断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全年无一起食品安全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登记注册的各类食品市场主体共有2724户,其中种养殖环节82户(企业69户,个体工商户13户),生产加工环节305户(企业13户,个体工商户292户),流通环节1813户(企业42户,个体工商户1771户),餐饮服务环节524户(企业8户,个体工商户516户)。

二、工作情况

(一)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局,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是争取县委县政府召开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研究、安排、部署食品安全工作。3月26日,召开了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县直各单位、分管乡镇长及各涉药单位领导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总结了XX年工作,安排部署了XX年的任务,县政府与各相关单位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企业负责人在会上进行了公开承诺,县四大家领导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陶丹做了重要讲话,为完成全年食品药品目标责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深化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强化食品安全责任,确保任务抓落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们在县政府与各级各部门签定责任书的基础上,狠抓各项措施的组织实施,上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半年督查。三是进一步完善联合办公、联合执法、联合信息发布三联工作机制,强化了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各个职能部门,收到了良好效果。今年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5次;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7次,形成了整体合力;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传递、报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进一步整合食品安全信息资源,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行为,全年共发布食品安全信息4次。各乡镇及相关部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有效地预防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开展食品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是认真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由我局牵头,组织卫生、工商、教育、畜牧、质监等部门,开展了“春秋两季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共检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102家,学校幼儿园)食堂99所,校园及周边食品商业门店200多家。通过检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了食品采购行为,确保了学校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白酒市场的专项整治。五峰白酒中毒事件发生后,我局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白酒市场的整治工作,迅速下发白酒市场专项整治通知,并在电视台和各个网站上发布了相关信息,采取堵源头、排隐患的方法和“三个一律”的措施,加大了执法力度。期间,共检查白酒经营户167家,检查餐饮单位222家,封存白酒5207公斤。全县酒类备案登记373家,其中酒类批发企业9家,餐饮企业65家,零售企业299家;三是认真开展了对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小门店、小摊点等“五小”食品的专项整治。按照“六个明确”(明确监管目标、监管区域、监管对象、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和监管职责)的要求,实行市场巡查、动态监管,依法取缔了一批无证照经营小餐馆、小门店、小摊点。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2台次,执法人员300余人,历时2个月,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企业257家;四是深入开展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专项整治。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主要“实行了四个加强”:即加强了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使用环节进行了检查;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的监管,对定点屠宰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强了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的许可证照检查,打击了非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游商游贩和不法摊点,没收食品添加剂“日落红”、“柠檬黄”等品种;加强了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监督检查。期间,共接受市综合督导组检查三次,每次检查都对我县的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五是以节日食品市场为重点,加强食品市场综合整治。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节日期间,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综合整治行动,节日期间全县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人员100多人次,检查集贸市场、各类食品经营企业、餐饮消费单位300多家次,没收消费不合格食品价值两万多元,确保了节日市场的食品安全;六是开展了旅游景区的专项整治。7月18日至19日,我局抽调执法人员配合联合检查组对九畹溪景区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检查、明查暗访和个别座谈的方式,对九畹溪景区及周边的餐饮行业、饮食小摊点、卖肉摊点进行了检查和调查,共检查餐馆10家,烧烤小摊点25家,小卖部5家,个体卖肉小摊贩1家,与个体卖肉小摊贩座谈3人次,并对存在的问题责成县卫生监督局给予了查处。

三)强化重点环节食品监管,规范食品安全市场秩序

1、强化农产品种养植环节监管。县农业局一是推进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和实施,截止目前已创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产地认证共256个,面积达39.8万亩;二是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检查农资经营门市部467家次,其中兽药、饲料28家,责令23家农资经营户限期整改,查处无证经营户13家,不合格农药9个品规、78件,不合格肥料6个品规35吨,价值6.8万元,没收农药127公斤,罚款2.5万元。对群众反映的4起药害、肥害事件进行了鉴定和处理,挽回农民直接经济损失3万多元;三是加强产品质量检测。每月开展一次果菜检测,共发布检测报告12期,合格率达98%,9月下旬对杨林蔬菜基地的西红柿、大白菜、萝卜等品种进行了抽样检测,确保了食用蔬菜质量安全。

2、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县质监局一是加强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结合《食品安全法》,开展了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和换发证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换证,按照《湖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办法》加强证后监管工作;二是完善日常监管网络,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组织3个整治专班,按照“六个明确”的要求,对市场进行了巡查,严格把好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质量关,强化了质量安全承诺制和限制销售区域制。对取证企业和高风险食品小作坊加大了巡查频次。全年共检查小企业、小作坊257家;三是认真做好《XX年秭归县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的产品抽样送检和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对风险较高的白酒、糕点、茶叶等产品的专项质量监督检验,共检验96批次,合格91批次,合格率95%;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3·15、质量月等进行宣传,进一步做好监管员、信息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3、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县工商局一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执法行动,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提高市场巡查效能。对食品经营主体全面开展检查,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全覆盖目标;二是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检查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真实、合法有效,检查是否按要求亮证经营,检查经营项目和登记是否一致;三是加大定向和不定向的食品质量监测和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力度,健全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检测预警机制,同时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酒类市场的规范。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950人次,检查各类食品市场主体2200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41份,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3起,罚款11万多元。

4、强化食品消费环节监管。县卫生监督局一是认真了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在春秋学期开学后组织工作专班开展“护蕾行动”,对我县12个乡镇中小校及城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学生食堂、饮用水、经销店及周边环境逐一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组织学校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二是加大重点食品采样监测。如卤凉菜、米粉、蛋糕、面包、餐具、生活饮用水、市场纯净水等及其它直接入口食品。共检测食品样品140份,合格104份;监测消毒餐具289家1670份,合格1350份。三是加大了消费环节的食品监督。全年共监督检查3506户次,出动卫生监督员982人次,下达警告并限期整改通知书850户次,没收过期变质等食品540公斤,罚款6户次。

(四)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强化食品安全督办检查

4月中下旬,由县食安办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分两组对全县12个乡镇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乡镇党委及政府领导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都高度重视,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扎实开展了检查。特别是在五峰假白酒事件后,各乡镇行动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散装白酒的专项整治;结合手足口病的预防,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的检查;按要求认真开展了“五小”食品的专项整治。各乡镇都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整治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专项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

(五)狠抓食品示范乡镇创建,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一是由县药监局局长带领归州镇政府领导及相关人员到宜都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进行了考察,借鉴了他们的创建工作经验;二是组织县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经济商务等部门到归州镇进行了现场办公,了解创建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完善相关资料,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县食安办领导及工作人员多次到归州镇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督办。经过县乡两级的共同努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进展顺利,现已通过市食安办验收。

(六)加强食品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一是加强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县食安办在县电视台发布了关于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同时在三峡秭归在线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宣传。各职能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让食品经营者明确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自觉地开展专项整治和自查自纠工作。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16855份,电视宣传达11次,宣传车15台次,发放宣传画1000多份,在网站发布专项整治信息50多条,悬挂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标语100多条;二是加大培训工作力度。

县药监局对全县涉药单位400多名从业人员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县卫生监督局开展了餐饮行业专题培训,传授添加剂使用知识,规范行业自律行为,印发添加剂使用宣传折页5000份,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目录品种宣传画700份,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本500本,放宣传培训餐饮业主1200人;县农业局加强对农资人员的培训,培训农资经营人员196人,发放畜禽、水产养殖技术资料1600份,农业法规读本2500本;县质监局对生产加工企业的人员进行了培训,讲授了《食品安全法》及食品添加剂的相关知识,参训80多人,发放《食品安全法》单行本400本,发放秭归县食品生产小作坊台帐300份。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各部门的齐抓共管,共同努力,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农村边远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三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XX年的工作重点:一是以《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为重点,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二是以食品安全体制改革为契机,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相关衔接工作;三是以“五小”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入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四是以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为突破口,经常性地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不断巩固食品安全整治成果。切实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落实市、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任务,“八xx”、“国庆佳节”期间,拱墅区组织涉农人员着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现总结如下。

一、取得成绩

1、在节日期间,全区没有发生因食用本地农产品而引起集体中毒事件;全区没有发现有销售和使用禁用农药、鱼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2、蔬菜定量检测10批次,合格率达100%,定性检测73批次,合格率100%,常规重金属检测10批次(汞、铅、铬、镉、无机砷、氟、铜、锌6项),合格率100%。

二、工作措施

1、建立拱墅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长由陈波副局长担任,联络员为顾叶根,办公室设在农水科。

2、9月26日上午,拱墅区农业局和区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在半山镇召开会议,专项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分别对各镇和上塘街道布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动物秋季防疫等工作。

3、区农业局组织10名领导和干部,加强“十一”国庆长假的干部值班,同时印发了拱农[XX]12号文件《关于做好党的xx大及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

4、区农业局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于9月25日、9月29日分别对农资投入品的供销和使用、农产品的农残和常规重金属四项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均未发现违法、超标、超量的不良现象。

5、编写《开展专题整治工作保障农产品上市安全》、《贯彻精神加强检查确保节日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村工作通讯”两期,分发《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系列宣传画》(农村版二、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等资料100余份。

三、下一步打算

1、不间断地向镇、村有序布置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内容,组织必要的培训活动。

2、继续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残(定量、定性)和常规重金属的检测工作。

3、继续开展农资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工作。

感谢您阅读工作总结频道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一文,希望帮助您解决写工作总结的需求和参考,如果本文还未解决您的需求,可以继续访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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