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必须提高对反腐倡廉宣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新形势下加强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实行廉政教育战略,提高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工作素质和自律意识,筑起反腐防腐的思想防线,对改变社会风气具有深远的意义。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在一些党员和干部身上发生,同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不高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不加强教育和管理,如果自己不警惕、不防范,其中必然有一些人受到这些糟粕的侵蚀。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教育中,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弘扬正气,鞭挞腐恶,可以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利益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形势判断及决策部署上来,营造昂扬向上、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良好局面。
二、做好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机制是一个健全的动力系统。有了好的机制,就能产生动力,形成活力,激发创造力,形成内在的制约力量,并经常、稳定地发挥作用。因此,做好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就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的机制,形成整体合力。
(一)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组织协调反腐倡廉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健全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有利于纪委更加有效地协调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发挥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作用。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牵头、集合作用,主动牵头加强与党的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党校以及文化艺术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最大限度地把各部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发挥出来,共同为搞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献智出力。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宣传教育工作内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检查室、审理室、党风室、执法室等内设机构的独特优势,综合各职能机构在查办案件、开展纠风工作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职能,统一思想,加强交流合作,提高宣传教育效率。
(二)完善任务分解机制,明确任务,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部署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任务55项,提出到xx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这既是阶段性的目标,又是长期性的任务,必须统筹兼顾,总体部署,落实任务,打好阶段性战役。这就要求我们,一是要准确客观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势,积极协助党委制定详细合理的工作规划,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措施、目标和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并抓好落实。二是要抓好工作任务部署。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适时召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对提出的宣传教育工作项目进行部署,搞好分解;明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切实负起抓落实的责任,努力取得党风廉政教育的整体效果。三是要完善责任机制、督察机制、激励机制等抓落实工作机制,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落实好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规范,明确分工,做到责任到单位、到部门、到人。抓好任务的内分解和外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发挥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的作用,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定期检查,推动工作。实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考核评比制度,进一步调动广大宣教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必须面向宽广的
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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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反腐倡廉教育实施方案
中学党委反腐倡廉教育实施方案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相关会议要求,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对全县**年反腐倡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为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将我镇**年反腐倡廉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如下:
一、严明党的纪律,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和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组织办、宣传办、综治办
(二)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抗旱救灾工作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党政办公室、组织办、财政所、农科站、林业站、村建所、国土分局、民政所、农经站、扶贫办
(三)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部门:镇统战办
协办部门:镇党政办公室、纪委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
二、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四)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派出所、组织办、综治办、司法所、国土分局、矿管对、交通所、村建所
(五)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人大办、派出所、财政所、国土分局、村建所、交通所、卫生院、农经站、信用社
(六)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有关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和治本功能。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组织办、派出所、综治办、劳保所、农经站
(七)认真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行为。
牵头部门:镇组织办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村建所
(八)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组织办、派出所、劳保所
(九)全镇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控制办公经费。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必须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党政办公室、组织办、财政所、农经站、政府财务
(十)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牵头部门:镇党政办公室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财政所
(十一)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牵头部门:镇党政办公室
协办部门:镇人大办、纪委办、财政所、农经站、政府财务
(十二)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
牵头部门:镇党政办公室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财政所、村建所、国土分局、农经站
(十三)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对典型的案件集中公布。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及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监督机制。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宣传办、派出所、财政所、安监站、国土分局、村建所、交通所、水务所、林业站、农经站
(十四)加大对全镇各级各部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坚决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完善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镇财政所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组织办、宣传办、派出所、农经站、民政所、信用社
(十五)加强金融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牵头部门:信用社
协办部门:派出所、财政所、农经站
(十六)加强司法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牵头部门:镇综治办
协办部:镇纪委办、派出所、司法所
(十七)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加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建设。逐步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党政办公室、组织办、宣传办、为民服务中心
(十八)落实和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注重对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对网络舆论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对重大案件适时公布信息。加强正面引导,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开展反腐倡廉宣传的新途径,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党政办公室、宣传办、综治办、为民服务中心
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十九)加大对全镇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领导干部作风的改进,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组织办、宣传办
(二十)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限时办结。
牵头部门:镇综治办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组织办、党政办、为民服务中心
(二十一)大力整治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
牵头部门:镇党政办公室
协办部门:镇人大办、纪委办、财政所、农经站,全镇各级各部门
(二十二)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牵头部门:镇组织办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人大办、党政办公室
(二十三)加大治懒治庸力度,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不严问题。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组织办、党政办公室、劳保所
(二十四)坚决纠正违背求真务实精神的现象,制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组织办、财政所、劳保所、农经站、安监站、村建所、卫生院、统计站、中心学校、一中、二中
(二十五)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的庸俗作风,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
牵头部门:镇组织办
协办部门:镇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各总支(支部)
(二十六)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
牵头部门:国土资源分局
协办部门:镇党政办公室、村建所、财政所、农科站、林业站、农经站、劳保所
(二十七)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财政支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及检查,纠正截留、挪用、套取及贪污等行为。
牵头部门:镇财政所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扶贫办、农经站、农科站、林业站、水务所、民政所、计生办、信用社
(二十八)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牵头部门:食药监所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安监站、农经站、农科站
(二十九)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镇村建所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林业站
(三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牵头部门:镇安监站
协办部门:镇联合工会委员会、纪委办、派出所、司法所、矿管队、综治办
(三十一)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
牵头部门:镇劳保所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扶贫办、村建所、财政所、民政所、农经站、政府财务、信用社
(三十二)继续治理教育收费中的不正之风。
牵头部门:镇中心学校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财政所、农经站
(三十三)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卫生院、食药监所、财政所、劳保所
(三十四)以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为重点,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不正之风,健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体制,推动企业减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牵头部门:镇企业办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派出所、综治办、财政所、村建所、交通所、民政所、食药监所、农经站、司法所
(三十五)加强对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的资金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民政所、财政所、村建所、企业办、供销社、信用社
(三十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成果。
牵头部门:镇党政办公室
协办部门:镇人大办公室、纪委办、组织办、宣传办、综治办、财政所、劳保所
(三十七)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组织办、综治办、财政所、农科站、林业站、水务所、中心学校、民政所、村建所、国土资源分局、卫生院、农经站、企业办、矿管队
(三十八)加强对全镇范围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
牵头部门:镇中心学校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财政所、劳保所、农科站、卫生院、农经站
(三十九)加强对全镇所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组织办
(四十)加强对全镇村(居)委会党风廉政建设。
牵头部门:镇民政所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组织办、村建所
(四十一)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牵头部门:镇组织办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统战办、司法所、企业办、中心学校、民政所
四、强化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四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对廉政勤政先进典型的宣传,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组织办、宣传办、派出所、司法所、文化站、中心学校、劳保所
(四十三)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组织办、宣传办、劳保所
(四十四)加强对全镇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村(居)委会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牵头部门:镇农经站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组织办、财政所、政府财务
(四十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
牵头单位:镇纪
协办部门:镇组织办、党政办
(四十六)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深化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党政办公室、组织办、宣传办、工会、综治办、财政所、村建所、民政所、农科站、为民服务中心
(四十七)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党政办公室、组织办、财政所、国土资源分局、村建所、水务所、司法所、农经站、劳保所
(四十八)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派出所、财政所、农经站、政府财务、全镇各级各部门
(四十九)完善领导干部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纠正全镇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组织办、村建所、国土分局
(五十)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
牵头部门:镇组织办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财政所、劳保所、民政所
五、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
(五十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对新设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审批事项开展听证。
牵头部门:镇党政办公室
协办部门:镇交通所、村建所、水务所、林业站、国土分局、劳保所
(五十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2011—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行为。
牵头部门:镇组织办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劳保所
(五十三)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和公正廉洁执法,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行为。
牵头部门:镇综治办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组织办、派出所、司法所、劳保所
(五十四)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牵头部门:镇财政所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农经站、劳保所、政府财务、信用社
(五十五)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部署要求,试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
牵头部门:镇党政办公室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财政所、国土资源分局、村建所、水务所、交通所、农经站、综治办
(五十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
牵头部门:镇财政所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党政办公室、农经站
(五十七)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全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
牵头部门:镇财政所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综治办、农经站、政府财务
(五十八)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
牵头部门:镇财政所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组织办、劳保所、农经站、信用社
(五十九)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注重廉政风险防范,充分发挥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作用。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部门:镇组织办、人大办、派出所、财政所、农经站、综治办
(六十)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过时的要废止,有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认真总结基层创造的经验,推广一批群众关注、切实可行的制度。抓好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完善执纪执法保障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牵头部门:镇党政办公室
协办部门:镇人大办、纪委办、组织办 、综治办
(六十一)继续深入实施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牵头部门:镇党政办公室
协办部门:镇纪委办、综治办、财政所、劳保所、国土资源分局、农经站、为民服务中心
全镇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分管部门和联系村(居)委会,认真加强指导,督促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各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局办、市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充分整合警示教育资源,搭建廉政警示教育平台,构建廉政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我市分别在省盐城监狱、市审判法庭、看守所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为充分利用这三个基地,对党员干部开展生动形象直观的反腐倡廉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精神,充分整合“大宣教”成员单位的教育资源,推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系统化、制度化和正常化,发挥警示教育的长效作用,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级各类党员干部及其配偶参观拘押场所、旁听开庭审理、听取犯人现身说法,引导和促使党员干部认真吸取反面典型的教训,珍惜政治生命和幸福家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永葆先进本色、争当“三先”模范。
二、警示对象
全市公职人员,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新任领导干部、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干部。同时延伸到一般党员干部,以及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具体按以下方法分类分层次确定警示教育对象:一是按不同在押、服刑人员的原职务分,确定相应层次的领导干部作为警示对象;二是按不同在押、服刑人员的原岗位分,确定相应类型的重点人员作为警示对象;三是按不同在押、服刑人员的原单位分,确定相应单位的全体党员干部作为警示对象;四是按违法案件的不同性质分,确定领导干部的家属、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作为警示对象等。
三、内容形式
1、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主要是通过观看在押人员的羁押场所和劳动、生活的场景,听取管教工作情况介绍,以及转化表现较好的在押犯人的自我剖析和悔过等开展教育。
2、法庭警示教育基地。主要是通过旁听审判法庭对典型案件的开庭审理、法庭辩认、被告人的悔过及法庭宣判等开展教育。
3、监狱警示教育基地。主要是通过参观服刑犯人的劳动、生活场景,听取犯人现身说法,观看典型案例图片展及相关录像片,聆听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讲话等开展教育。
同时,为深化教育效果,在组织赴基地现场教育的基础上,各单位都要利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廉政教育主题活动日等形式,组织教育对象开展讨论、交流参观学习体会,撰写、开展对照排查、完善有关惩防制度等。
四、规范管理
1、建立台帐。各基地要建立健全两种台帐。一是在押人员、犯罪嫌疑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台帐,为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提供相关资料;二是各单位赴本基地开展教育活动情况台帐,及时记载各单位前往基地接受教育、开展活动的情况。
2、精心准备。各基地要选择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强的犯罪人员进行现身说法,帮助他们修改忏悔讲稿和法庭悔过词,深刻剖析他们的犯罪原因、教训和悔改决心。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制作警示教育宣传展板、设立电教播放室、拍摄相关专题录像片,包括在押、服刑人员改造、生活的专题片等。
3、健全制度。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定期牵头召开基地共建单位联席会议,掌握面上接受教育情况,了解党员干部对基地建设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和充实基地设施的措施办法。二是情况通报制度。看守所、法庭两个基地要及时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通报职务犯罪、开庭审判等情况,各基层单位也要主动及时与各基地单位取得联系,通报参观时间、对象、人员等情况,以便抓住时机、选准案例、保证效果。三是定期组织制度。各单位要结合的需要和本部门的实际,定期组织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新任科级干部任职后及时组织。四是活动备案制度。各单位自行组织赴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后,应填写《备案登记表》(样式附后),分别报市纪委宣教室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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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反腐倡廉“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工作实施方案
供电公司反腐倡廉“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工作实施方案供电公司反腐倡廉“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点。突出过程监督、事前监督,以及因监督环节设置与实际工作偏差,而可能产生的危险源点。特别是群众议论较多,或客户反映比较集中的异常行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一)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XX之年,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关键一年,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不断开创我局反腐倡廉宣教教育工作新局面,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20XX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安排
把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加强从政道德修养,严格规范从政行为,努力成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倡导者和推进者;要把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省级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拓展工作思路、把握工作规律,使廉政文化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整体素质,打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要充分运用党组学习会、支部大会、局长办公会、职工专题学习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政策法规、党纪条规,以及反腐倡廉正反典型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和科学发展水平。要求每名党员干部撰写1-2篇学习心得,并注意对外宣传干部职工的先进典型事迹。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要结合城管工作特点,从以下四个方面认真做好宣教工作。一是围绕中央、省、市、县纪委精神、《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进行宣传教育。二是以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救教育、作风纪律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三是加大反腐倡廉舆情信息宣传和报道工作。四是深入开展“为民务实纠风治乱年”活动,扎实推进惩防体系“三化”建设,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
四、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
从城管工作特点出发,紧密联系实际,及时报道本局反腐倡廉工作动态,努力完成县上规定的宣传报道任务。
五、完成廉政公益性广告户外宣传广告牌制作任务
按照县上统一安排,完成廉政公益性广告户外宣传广告牌制作任务;坚持每季度在机关上班地点设置廉政建设宣传栏,在局机关各办公室设置廉政教育警示牌。本着节约有效原则,保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必要的经费投入。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确保全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和我镇实际,制定我镇**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勤廉太和”为载体,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推进社会各领域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
二、主要目标
(一)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加强反腐倡廉理论政策宣传。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广泛开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县党代会精神及反腐倡廉政策、党中央领导重要论述的宣传学习,大力开展新形势任务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反腐倡廉理论水平,切实筑牢反腐倡廉思想理论根基。
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宣传报道。围绕全镇反腐倡廉工作 重点,明确宣传报道主题,注重反映纪委工作举措和成效,通过重点报道、专题报道、系列报道和经常性报道,充分发挥宣传报道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作用。强化基层纪检监察信息员队伍建设和业务。
3、加强反腐倡廉宣传阵地建设。在全镇重点地段设置廉政公益广告,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继续上好廉政党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上级媒体支持,进一步加大外宣力度。
4、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工作。做好网络窗口平台建设,创新网上宣传工作机制,综合利用阳光农廉网,通过信息发布、发帖评论等形式,宣传廉政文化,正面引导网络舆论。加强网络评论工作和网络评论员、通讯员队伍建设,加大与相关部门的交流合作,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水平。
(二)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1、开展“勤廉太和”教育活动。结合党的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分层推进、注重实效”的思路,在全镇开展“勤廉太和”主题教育活动,创建勤廉太和、勤廉站所、勤廉村委;在全镇开展“勤廉干部”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勤政廉政典型,发挥先进示范带动效应。
2、推进党员干部日常性廉政教育。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廉 政教育,组织开展以观廉政警示片、听廉政报告会、读廉政教育书、讲反腐倡廉党课、写读书思廉体会、测廉政知识成绩、谈勤政廉政体会为载体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引导领导干部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基层站所干部爱岗敬业、党风党纪、宗旨观念、勤政为民教育。利用典型案例、警示片以及我镇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说纪教育活动。
3、推进纪检干部专题式培训教育。制定干部培训规划,在加强镇本级培训的同时,加强与上级纪委培训基地的沟通联系,选送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社会风尚
1、深化廉政文化“六进”工作。 深入挖掘我镇历史文化、廉政文化资源,打造廉政文化精品项目,着力推进“勤廉文化”建设。结合企业廉洁诚信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企业;结合“勤廉机关”创建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村监会组织建设等工作,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结合廉风校园创建,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结合家庭助廉和“廉内助”教育活动,推进廉政文化进家庭;结合廉洁工程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重点工程工作。
2、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按照中央廉政文化建设要求和省级、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标准,制定《太和镇廉政文化建设2015—2017年工作规划》,大力加强示范点创建工作。严格对照标准,制定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相应领导挂钩负责创建制度,积极发挥廉政文化示范点作用,培育一批省级、市级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示范点,切实发挥廉政文化的引领作用,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3、开展勤廉文化示范点创建。结合“勤廉太和”建设和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以“勤廉文化”为核心内容,积极推进勤廉太和、勤廉村、勤廉校等建设,制定工作标准,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载体,建立考核评估机制,营造全镇浓厚的勤政廉政文化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全镇各党支部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年工作总体部署。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带头参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镇纪委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反腐倡廉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会议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注重发挥好组织、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的作用,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方法。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部署的中心任务,在把握全局、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善于开辟新途径,勇于拓展新领域,在一两项重点工作上求突破,抓特色,出亮点。凡是在创新工作中抓出成效,要及时总结经验并报送县纪委宣教室。
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督查。明确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细化各项任务和完成时限,责任量化到岗位到人。加强工作的日常督查、专题检查,注重工作方法和工作创新。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三)
20XX年,全旗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XX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全面贯彻全盟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以及盟纪委(扩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作用,结合实际,创新形式,突出重点,认真学习宣传党的 十八大和贯彻落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旗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以作风建设为主题,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为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主要任务
20XX年,是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学习宣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贯穿到反腐倡廉舆论宣传和思想教育之中,落实到廉政文化建设之中,有力抵御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打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正确思路,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到科学决策、科学部署、科学推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把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作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各项,努力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培训活动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
1、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在5月份通过开展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干部讲一堂廉政党课等形式,大力宣传阐释党的XX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党的XX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方针原则、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2、旗纪委监察局、旗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党委、旗党校将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要求,联合印发《正镶白旗20XX年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安排》,在全旗党员干部主体培训班培训内容中安排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等内容。旗纪委监察局、旗委宣传部将在4月份组织宣讲团深入苏木镇进行宣讲活动。
3、各地区、各部门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负责人要及时总结学习宣传XX大精神的经验和做法,上报经验材料。旗纪委监察局将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择优向自治区纪委推荐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年内召开的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会。
4、旗纪委监察局将于5月下旬,举办全旗党员干部“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书面知识竞赛活动,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盟纪委监察局组织举办的“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知识竞赛活动。
(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旗纪委监察局将创办正镶白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教育工作“信息专递”,每月以信息形式出刊一期,包括“上情下达”、“工作动态”、“理论交流”、“警钟”、“集粹”等专栏,并在此基础上开办正镶白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教育工作网站。
2、旗纪委监察局根据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有关规定,将在五月份召开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系会议,进一步明确联席成员单位职责,分解任务,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的“大宣教”作用,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整体合力。
3、旗纪委监察局将在六月份举办一次以“听老干部讲党课”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宣传我党反腐败的决心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既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又切实增强危机感、责任感、紧迫感;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我爱纪检监察事业”活动。
4、旗纪委监察局将于七月份联合有关单位开展“纪念改革开放XX周年、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和重建XX周年朗诵比赛”,宣传XX年来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取得的重大成果,宣传我旗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宝贵经验和全旗各级广大党员干部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
(三)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夯实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1、各苏木镇纪委、旗直各单位、各垂直管理单位要认真做好《以X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腐倡廉重要论述》和自治区纪委编辑出版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的征订学用工作。大力宣传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关,把党员干部的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
2、旗纪委监察局将于八月份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选树典型活动,发现、树立和宣传一批廉政勤政、模范实践科学发展观、工作中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的先进典型。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先进,并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纪律要求,开展岗位廉政教育。
(四)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1、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去年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结合各自部门工作特点、服务对象,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单位业务的拓展,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全党全社会的意识。各地区、各部门今年要结合本地区部门的优势,着力抓好几项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要有部署、有过程、有总结,精心准备图片展板和相关视频材料。旗纪委监察局将总结推荐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先进单位参加盟纪委监察局举办的经验交流活动。
2、旗纪委监察局将认真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参加“扬正气、促和谐”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
(五)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工作,扎实推进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形成健康向上的反腐倡廉网上主流舆论,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要积极开办网页、专栏开展网络评论,今年各地区、各部门要向旗纪委监察局上报3--5篇反腐倡廉网络评论文章。
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1、积极响应上级纪委工作安排,安排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
2、旗纪委监察局将在九月份举办“旗直部门、苏木镇(嘎查村)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培训班”。
五、具体要求
1、各苏木镇党委、纪委,旗直机关,垂直管理单位的领导及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周密安排部署。同时,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专门分管本地区、本部门纪检工作的负责人要认真逐项落实好今年的工作任务。
2、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直属机关党委、党校、文体局、广电局、妇联、团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周密有效的宣传教育计划,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宣教”合力。
3、旗纪委监察局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保证全旗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和各垂直管理单位要认真总结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报送旗纪委宣教室,旗纪委监察局将各地区、各部门完成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政风评议和机关效能评议工作之中,并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区检察院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成果,推进开展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按照上级院工作部署和纪委的要求,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现制定我院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暨检务督察工作会议和市、区纪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落实进一步树立和强化制度防腐理念,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学习教育为基础,以贯彻落实党纪条规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为重点,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为目标,以开展制度执行效果评估为手段,以强化监督检查为保障,切实加大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防范功能和保障功能,为构建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八项工程”、服务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学习教育活动。要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学习教育作为抓好制度执行的基础和前提,认真抓好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的党纪条规,以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和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黑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重点的党内监督制度规定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检察干警的法纪意识、廉政意识和制度执行意识,同时要进一步掌握熟记各项检察人员纪律禁令,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自觉性。通过局域网络《规章制度》和《学习园地》平台,加强制度学习教育活动的载体创新,深化分层分岗教育,通过组织培训、知识竞赛、网上答题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学习教育实效,努力营造制度执行的良好氛围。
(二)对反腐倡廉重要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估。要把重点制度执行效果评估作为促进制度落实的重要措施,通过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广大干警了解知晓反腐倡廉制度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及效果、制度执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缺陷等进行系统评价,认真总结制度执行的经验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对策和完善措施。要根据评估情况,进一步抓好制度本身和执行措施的完善,对成熟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转化为法规制度。
(三)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水平。要把健全完善制度执行的保障机制作为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的着力点,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向工作流程、工作机制转化,体现为工作绩效的提升,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通过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规范化建设,注重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推进制度向工作流程转化,将制度执行融入工作环节和工作程序设定之中,确保各项制度的扎实落实执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向工作机制转化,加强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规范和制约,完善权力运行程序和规则,强化制度执行的机制保障。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化建设,注重信息化技术在制度建设中的应用,努力探索建立网上权利运行监督机制,把制度规定固化到计算机工作流程中,不受人为因素干扰,努力取得“制度+科技”预防腐败的综合效果。
(四)着力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把加强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推进制度落实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坚持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工作质量。要以实现权力廉洁、公正、规范、高效行使为目标,突出抓好对权力运行的高风险部门、岗位和环节的重点防控。按照“岗位定措施、部门定流程、单位定制度”的基本要求,从加强教育、明晰职责、优化流程、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明确落实责任和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和权力运行制衡机制,形成提高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执行力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五)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问责。纪检监察人员要把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开展集中检查、随机抽查、电子监察、跟踪监督、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分析检查制度执行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情况,切实解决执行标准不高、执行力度不大、执行措施不力、执行能力不强等问题。按照今年省、市检察院开展督察活动的《具体安排意见》,积极开展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督察,并建立健全督察建设落实和督察成果运用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要把执法办案部门和负责管理人、财、物的部门作为监督的重点部位。不断加大激励和问责力度,对执行制度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漠视制度、恶意违反制度以及制度执行不力的,
区检察院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第2页
要实施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三、方法步骤
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研部署阶段(4月初前)。要按照上级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制度执行情况分析,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制度执行年”活动工作方案,提出抓好制度执行的推进措施。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上级文件、方案要求,真正从思想上统一认识,提高对活动重要性的理解,形成全院一盘棋。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中旬至11月末)。围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集中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学习教育,增强广大干警遵守制度的自觉性;通过对本院开展反腐倡廉重要制度执行效果评估,做好我院和各部门制度修订完善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制度规范化建设,确保各项制度科学准确、规范可行;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通过各级责任制落实和纪检部门的职责发挥,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问责,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交流提高阶段(9月下旬)。我院和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分析归纳制度执行情况的经验成绩,反思不足,总结经验,并上报市检察院,使提升制度执行力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研讨交流和总结推广,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创新发展。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初至12月未)。通过对“制度执行年”活动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巩固加强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落实。上级检察院将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管理、办案安全、“小金库”等规范权力运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具体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基层院党政组织是执行反腐倡制度的责任主体,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为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我院成立由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文瀚任组长,政工科长魏庆麟任副组长,政工科、办公室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制度执行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组,具体负责活动的情况综合、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
二是要搞好活动设计和工作指导。各级领导和各科、局、室要围绕抓好制度执行搞好活动的整体规划设计,努力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通过细化活动内容,围绕“制度执行年”活动的主要任务,进一步细化完善加强制度学习教育、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开展制度执行效果评估等项工作的办法措施,保证活动取得扎实效果。通过健全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考核机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把“制度执行年”活动成果转化为制度。并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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