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镇大调解工作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县”的要求,深入推进“平安鲜渡”建设,为实现我镇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以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今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强化组织领导体制建设
1.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中心建设,调配好村调委会主任。做到人员落实,职责明确。
2.采取措施,进一步提升镇村两级调解员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调解实务、调解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推进调解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村主任、调委会主任、治保主任培训今年不少于两次。努力提升基层调解工作水平。
3.加强镇调处中心建设,聘用两名专职调员负责中心的接待、受理、调处等工作。
4.村、企调委会、调处中心在镇调处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履行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的职能,提高调处实效。
5.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收集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好“十户”信息员的培训和信息报送工作,对选定的信息员要明确职责,做到有其责、有其为、有其奖,更好地激发调解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6.镇调处中心办公室充分发挥调处与管理的双重职能。具体负责本镇内大调解工作部署、典型推广、督促检查、考评考核等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对接机制
7.规范“公调对接”。完善镇调处中心与镇派出所与村调委会两个层面有效对接。“公调对接”调处室设在派出所,镇调处中心聘请两名专职调解员进驻派出所调处室,负责调处矛盾纠纷。
8.做实“诉调对接”。在上级的支持下,加强镇调处中心与有庆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邀请法院到镇调处中心指导,着力提高调解人员素质。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做到能调则调、可调必调、不可调不强调。对调节不成、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纠纷,按规定落实好就近连、快速结案、优先执行等措施,完善“诉调对接”绿色通道。
9.拓展“检调对接”。积极开展以“涉检信访息诉和解”、“轻微刑事案件检察环节和解”、“民事申诉执行和解”为主要内容的调解工作,把轻伤害、交通肇事等多发性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和部分过失犯罪案件作为调处的重点。同时,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争议和影响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且被害人获得赔偿后自愿放弃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刑事案件,通过调节或和解来结案,扩大调解结案率,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0.完善“其他对接”。在深化“三大对接”工作的基础上,以“大调解”机制为主线,继续探索“访调对接”、“援调对接”等新机制建设。实现化解矛盾纠纷资源的再整合、调解职能优势的再联合、调解合力的再聚合,不断扩大大调解模式。
三、进一步优化运行质态
11.完善排查预警机制,坚持做到主动排查与信息采集相结合。村调委会必须做到每旬组织一次矛盾纠纷的排查,每旬实行有矛盾报纠纷、无矛盾报平安的零报告制度。同时各单位对排查报送的矛盾纠纷要建册立档,落实调处责任人和调处期限,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
12.镇调处中心要积极完善听证对话机制。
13.要深化特色和个性调解。各调委会要从实际出发,注意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擅长调处某种类型和特殊矛盾纠纷的“能工巧匠”,诊治矛盾纠纷的“疑难杂症”。各村要有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真正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四、进一步落实“三三制”大调解工作制度。
一是村民矛盾纠纷在组调委会、村调委会和镇大调解中心三个层次自下而上进行调解;二是每个层次调解不少于三次;三是在调解过程中要做到“1+1+1>3”的效果,将一份责任,一份耐心,一份真情融入其中,提升调解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实效,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五、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
14.遵循严谨、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依政策,按法律、照程序调处矛盾纠纷,确保调处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避免调处工作的随意性。按照既有利于调解矛盾纠纷、又避免不必要的调解资源浪费的要求,科学界定调解矛盾纠纷的类型和范围,提高调解质量。
15.建立大调解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镇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例会的内容是交流阶段性工作情况,分析矛盾纠纷态势,研究疑难矛盾纠纷调处方案以及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等。
16.各村、各单位要切实解决矛盾纠纷调处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大调解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17.各村、各单位调解组织的台账资料要按照县镇调处中心的要求抓好落实,做到凡调解的矛盾纠纷必须做到一案一档,资料齐全、装订规范。
六、进一步提高工作绩效
18.镇调处中心要加大对基层大调解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对大调
乡镇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解工作相对滞后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提出指导性意见,促进整体工作平衡发展。F132.com延伸阅读
镇党委政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
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精神,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我镇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出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花桥为目标,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构综合协调,司法行政、政府法制部门和人民法院分别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及时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要求 “多、快、好、省”。即:“多”指组织和动员多方力量,多管齐下,应对多种性质的矛盾纠纷;“快”指纠纷调解首次启动要快,调解节奏要快,调解周期要短;“好”指调解纠纷遵循基本原则和程式规范,调解成功率高反弹,效果好;“省”指方式方法灵活多样,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力求以最低的经济运行成本、最短的时间和最少的精力付出,换取最大的“大调解”成果。 三、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原则,充分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协调整合各方力量,统筹解决大调解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有机衔接,紧密配合,源头预防,抓早抓小;坚持依法调解、公正高效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调解,注重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严格调解制度,提高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坚持调解优先、尊重自愿原则,把调解贯穿于解决民间纠纷、处理行政争议和司法诉讼的全过程;坚持定分止争、促进和谐的原则,畅通“大调解”与司法裁判、行政裁决(仲裁)、信访工作对接渠道,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目标 大调解工作整体合力形成,调解工作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职责明晰,机制有效对接,效能充分发挥。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努力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镇,“民转刑”案件、越级上访案件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明显下降,防止发生重大群体事件、恶性“民转刑”案件和集体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五、组织保障 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副主席、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党政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群工办。 为更好的抓好“大调解”工作,镇建立“大调解”协调中心,“中心”在同级“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健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研判和综合调处机制、收集掌握工作信息、建立健全工作台帐,负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整合各方调解力量,协调处置重大矛盾纠纷。花桥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由党委书记兼任主任,各单位、各部门协同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各村要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室,并落实专门办公场所和设施,配齐配强调解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建立调解工作、信息平台。加强调解室标准化建设,规范运行机制和管理流程,完善工作制度,推进调解工作常态化、信息化、规范化。 加强“大调解”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党政主导、扎根群众、覆盖基层和各行各业的专职调解员、协助调解员、特邀调解员、调解志愿者和调解联络员队伍。建立健全纵向覆盖镇、村、组三级,横向覆盖各领域、各行业及社会管理各方面的协调网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服务点及区域性组织、行业性组织、特别是人员比较集中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单位和机构,都要建立调解组织。 六、建立健全“大调解”协调运行机制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人民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独特作用,人民调解员同时兼任综治维稳信息员和社情民意调查员,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掌握了解本辖区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重大纠纷和社情民意,切实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坚持平等协商、便民利民、规劝疏导等手段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建立完善组、村、镇逐级调处工作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地本级。对解决不了或调解不成的,及时报告上级调解组织和有关部门;对可能进入司法程序的要告知处理途径,并主动与相关部门、人民法院联系配合,帮助解决问题;对随时可能激化或产生严重后果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疏导或缓解,并及时向相关方面反映。 认真履行调解的职能职责。要认真落实行政主管责任,对出现的矛盾纠纷要坚持调解先行,充分运用调解的办法处理行政纠纷和与行政管镇党委政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第2页
理相关的民事纠纷,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单位和系统内部。调解行政纠纷和相关民事纠纷,特别是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民调解组织、聘请律师共同进行调解。对不愿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行政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裁决(仲裁)等方式进行解决。对调解不成功或行政复议和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司法救济权利和渠道,并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帮助其解决问题。 充分发挥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拓展调解工作范围,将调解工作从处理民事案件向处理行政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等延伸,从案件处理过程向立案、执行、信访等环节延伸。大力推进特邀调解、巡回调解、委托调解,强化调解效果,最大限度提高调解结案率。对未经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的纠纷,应积级引导其先进行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尽量把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大力支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指导,明确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机构及具体方式,建立并强化对基层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考核和奖惩机制。 健全“大调解”衔接配合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职责,推动“大调解”工作机制规范,高效运行。各地各部门及各调解组织要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做好辖区内、本行业本系统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法律关系单一、一个职能部门能够解决的矛盾纠纷,由该职能部门负责解决;对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由最初受理的部门邀请相关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提请同级“大调解协调中心”协调有关单位协调解决。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和效力衔接机制,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公开听证、领导接访、联合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引导和规范各种民间及其他调解,有效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多种纠纷解决形式有机衔接,优化整合纠纷解决资源,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七、保障落实 为切实做好“大调解”工作,镇上拿出专项资金保证工作具体落实,并建立调解工作激励机制,对信访量下降,调处成功率高、未发生“民转刑”案件和赴省进京信访的先进单位和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各村各单位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调解工作中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营造推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领导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和首问责任制,将各村各部门落实“大调解”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责任制,对组织领导不力、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的村、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和事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安排予以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并予以通报。 20xx年2月20日信访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和**市常委(扩大)会议关于安全稳定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会议精神,全面排查化解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镇联席会议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运用矛盾纠纷排查各项机制和手段,广泛动员各级党政组织和群众,认真排查化解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推进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就是要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进行分类化解,做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对暂时不能彻底化解的矛盾隐患,做到责任到人,加强稳控,确保矛盾不上交,确保实现“三个坚决防止发生”(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防止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坚决防止重大社会安全的积累和突发)。
三、排查范围
此次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的范围包括本辖区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曾经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特殊利益群体、重点管控对象、信访老户、重复信访问题及可能引发进京非正常上访、赴省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特别是非法集资、劳动社保、拖欠工资、征地拆迁、非法占地、城镇房屋拆迁和房地产管理、复退军人、企业改制等重点领域的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农村“三资”管理和土地院基等其他类问题。
四、工作方法及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20**年**月12日至20**年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梳理案件(20**年**月12日至**月22日)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安排部署、制定方案,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要做到登记建档、情况明、底数清。认真对信访案件逐一落实包案领导、责任人,限期办结。**月21日前,将全镇信访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贯彻落实情况、活动方案、排查台帐由“一把手”签字报送镇联席办;排查情况为“无”的,要写出情况说明,写清排查部署、工作过程、原因分析等情况,由“一把手”签字报送镇联席办;对排查情况为“无”的,一旦发现问题,要追究问责。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建立矛排长效机制,做到排查—调处—稳控经常化,每周进行一次研判分析,每月月底报送一次矛盾排查台账。
第二阶段:因案施策、有效化解(20**年**月23日—10月31日)
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要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标准,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案分析研究,逐案明确化解要求、逐案制定化解方案;对一些疑难信访案件、群体性信访事项,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进度汇报,参与案件解决始终;对一些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较大疑难问题,及时报镇联席办专题研究,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对于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派出所、城建所、劳保所、土地所、民政办、农经站等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压实责任、集中整治、督促落实,每月月底向镇联席办报送一次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每月月底报送一次矛盾化解台账。
第三阶段:巩固完善、总结提高(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回顾总结“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发现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特别是对化解疑难信访案件、处置群体性信访事项的具体做法要加以总结和提炼,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强化抓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抓,形成党政领导齐上阵、干部群众同奋斗的抓落实工作格局。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合力攻坚,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原则,把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系统排查与区域排查结合起来,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2、全面排查化解。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触角遍布村组、企业等,逐村逐户逐人进行深入排查摸底,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排查出来,建立矛盾纠纷大排查台账,做到“底清数明、了然于心”。对信访案件要认真分析研究,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合理诉求,耐心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把政策讲透讲明,让群众心服口服,息诉息访,做到“对账销号、清仓见底”。
3、加强教育稳控。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信访人的管控,对每一个重点人员都要明确包案领导、具体责任人。对于“e”租宝、泛亚、两参人员、非法集资户、信访老户、集体访户等特殊利益群体,要随时关注动向,掌握思想动态。除了全国、省、市“两会”,重大活动期间进行重点稳控外,还要树立对重点人员进行常规稳控的意识,建立日常稳控工作制度,盯紧抓牢,随时掌握动向,不脱离视线范围。高度重视日常信访信息预警,一旦发现越级上访苗头,要及时汇报、预警、处置,坚决杜绝发生进京非访和赴省集体访。
4、强化督查问责。镇联席会议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畴,镇纪委也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信访专项巡察工作,镇联席办将派出督导组分赴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及针对性措施;对思想不重视、部署不到位、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矛盾纠纷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瞒报漏报,信访案件化解不力、教育稳控不力导致发生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坚决倒查责任、严肃问责。
乡镇扫盲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扫盲及扫盲后继续教育工作,确保全乡扫盲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乡扫盲工作实施方案: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方案
“大排查、大调解、大稳定”工 作 方 案
各办站所、村(社区):
为了进一步巩固“解纷争、促和谐、比实绩”活动成效,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提升矛盾纠纷调处的化解率和群众的满意度,按照上级领导工作部署,经研究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稳定”活动,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稳定”活动,组织全镇党员干部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说知心话,搭连心桥,办热心事,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疏导群众情绪,为**社会稳定,为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经济发展,再立新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调解、大稳定”活动,欣起全镇干部深入单位、深入社区、深入村组为民排忧解难高潮,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解答群众困惑,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达到化解一批矛盾,稳定一批人员,解决一批困难,终结一批案件,实现严控进京、赴省、市非访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大排查、大调解、大稳定”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宋孟,副组长:李学荣、贝倩、胡秋平、何继春、雷建军、陈招兴、巫文根。常务副组长:巫文根,下设办公室,主任:张常文,负责活动具体组织实施。
四、活动内容
1.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镇全体干部要对自己所联系的村、单位、企业,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的排查,特别是对重点人群的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上报综治办。
2.切实搞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综治办对全镇矛盾纠纷情况进行汇总,逐一加强分析研究,分门别类进行分解,交由各职能部门解决,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交党政联席会讨论,会同各职能部门,整合力量,联合协调化解。
3.化解一批陈年老案。
五、时间安排
8月份开展大走访、大排查,主要是深入村组,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排查矛盾纠纷。
9月份至10月份,主要是解答群众困惑,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达到化解一批矛盾,稳定一批人员,解决一批困难,终结一批案件。
11月份,主要是总结工作,进行工作回头看,做好扫尾工作。
建立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
本文作者:侯冰 原创投稿建立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第2页
的集体劳动争议和突发性争议案件,调解委员会在积极调解稳控的同时,要第一时间报告上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及相关部门。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乡镇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乡镇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专题!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