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想掌握事情的主动权,我们就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在工作即将开始进行时,我们要为此安排好一份独特的方案。只要掌握了写作技巧,写出一份优秀的工作方案都不是难事。一篇高质量的方案应包括哪些要素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单位和产品名称
(一)农业所承担全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各郊区气象局承担本郊区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产品制作。
(二)市级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产品题头为“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专报”,郊区级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产品题头为“郊区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专报”。
二、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产品的发布时间与频次
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期(以下简称服务期)为4月11日至4月30日。期间每周发布一期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产品,遇到低温阴雨、干旱等对春耕春播有明显影响的农业气象灾害时应增加发布频次。
三、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产品内容
文字内容:春播进度,天气实况及其对播种和出苗的影响,未来天气对春耕春播影响分析,趋利避害的措施建议。其中,在使用农业部门春播进度时注明“根据农业部门农情调度”字样。预计将发生或已发生低温阴雨、干旱等农业气象灾害时,增加农业气象灾害预报或实况评述等内容。
图表部分:未来一周适宜播种时段的区域分布,适宜播种区为绿色、较适宜播种区为蓝色、不适宜播种区为红色。预计将发生或已发生低温阴雨、干旱等农业气象灾害时,增加农业气象灾害落区预报图或实况图。
四、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产品制作流程
(一)各郊区局在服务期内,每周制作一期本郊区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专报,通过省局办公平台发公共邮箱,并上报至市局服务器\\市局\农业气象\春耕春播\文件夹下,直至本地春耕春播结束。
(二)市气象台在服务期内,每周一分析上一周春耕春播区的天气实况,制作春耕春播区未来一周天气趋势预报图,要求画出降水区域、并标明降水可能时间,于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产品上传至市局服务器\\市局\农业气象\春耕春播\文件夹下。
(三)农业所在服务期内,每周一汇总市气象台提供的产品、省局气候中心的指导产品,分析未来天气对春耕春播影响,提出趋利避害的措施建议,制作完成《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专报》,于当日下午17:00前上传至省局服务器\\市局\春耕春播\文件夹、市局服务器\\市局\农业气象\春耕春播\文件夹下,并发送市局公共邮箱。
五、决策气象服务和公共气象服务
(一)在春耕春播期间出现重要天气时,市气象台须按决策服务的有关程序制作材料向市委、市政府等部门汇报。
(二)电视中心应适时制作有关市春耕春播气象影视服务产品,在天气预报节目或其他影视栏目中向公众发布;办公室应并及时通过互联网发布《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专报》。
(三)各郊区气象局要在春耕春播期间做好对当地政府的决策气象服务和公众气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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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工程实施方案


餐饮服务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加工操作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经营意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市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将餐饮服务单位的操作间、凉菜间、洗消间等关键部位“透明化”,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制作核心部位直接展示给消费者,使“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阳光厨房”,让消费者可以直观感知厨房的环境卫生和凉菜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等各环节真实状况,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及时进行监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不断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从而推动餐饮服务行业全面升级和健康发展,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明厨亮灶”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明厨亮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翟化磊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食品药品科科长及各食品药品监管所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局食品药品科科员及各所负责餐饮监管的执法人员。

三、完成指标

2015年4月初至2016年3月底,完成“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少于50家。辖区内所有高等院校食堂必须完成“视频厨房”工程建设,其它类型的学校食堂“视频厨房”工程建设不得少于学校食堂总数的20%;至2018年3月底,辖区所有学校食堂必须完成“视频厨房”工程建设,各类持证餐饮服务单位30%以上要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四、改造要求

主要采用“透明厨房”和“视频厨房”两种推进模式。

(一)采用“透明厨房”模式:餐饮服务单位打通食品处理区和就餐之间的墙壁,安装透明玻璃隔断,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食品处理区域环境卫生和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使“后厨”成为消费者可直接看到的“透明厨房”,此种模式简称“透明厨房”。采用“透明厨房”模式,能保持食品处理区的独立性,投入相对较小,该模式适用于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

(二)采用“视频厨房”模式:在餐饮服务单位后厨粗加工区、切配区、洗消区、凉菜间、主副食库等关键部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在就餐大厅、包房及结算厅(台)设置电子显示屏,通过视频传输技术,将视频信号传输至餐饮服务单位大厅和包厢显示屏,消费者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同步观察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对餐饮食品制作过程进行实时监督,此种模式简称“视频厨房”。该模式适用于学校(含托幼园所,下同)食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型以上餐馆。

餐饮服务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的业态、厨房位置及布局等实际情况的不同采取不同模式,鼓励采用打通操作间和餐厅之间的墙壁安装隔断墙的办法;小型餐饮单位可采用安装隔断墙的方法;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可以利用高清摄像头和显示屏将操作间、凉菜间、消毒间(区域)、主食库、副食库、面点间等关键部位进行展示。在实施过程中可以采取其中一种方法,也可以把几种方法组合到一起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20日-4月20日)

结合市局实施方案,做好前期的调研和摸底工作,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召开“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谋划工作,真正把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摆到重要工作日程上来。遴选一批基础设施较好、诚信守法的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前期推广单位,召开餐饮服务负责人座谈会,宣传此项工作目标、意义、要求和标准,积极动员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餐饮服务单位作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典型示范阶段(2015年4月21日-6月30日)

在本辖区内选择5-10家学校食堂、特大型和大型餐馆作为首批“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单位、可作为本地区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示范单位,通过抓重点、树样板、重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同时通过当地媒体,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发动,营造好氛围,进一步激发更多的餐饮服务单位自觉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学习交流,推广经验,全面推动本辖区“明厨亮灶”工程深入实施。

(三)全面实施第一阶段(2015年7月1日-2016年3月底)

在广泛发动、典型示范基础上,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全面推进本辖区“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并根据本地实际,针对不同类型餐饮服务单位,选择不同推进模式,全面加以推进,确保完成年度推进工作指标。

(四)全面实施第二阶段(2016年4月初至2018年3月底)

按照市局推进工作指标要求,把握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集中精力,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到2018年3月底,辖区所有学校食堂全面完成“视频厨房”工程建设,各类持证餐饮服务单位30%以上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


安徽省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09〕22号)等精神,进一步促进弱势群体就业、缓解当前就业压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扩大家政服务消费,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 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276号)要求,结合我省家政服务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支持、社会多方参与的工作原则,结合家政服务市场需求,综合运用家政服务工程促进政策,落实家政服务培训补贴,充分发挥工会、妇联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作用,广泛调动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参加培训积极性,逐步形成规范、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扩大家政服务消费,推动家政拓展就业,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从2009年开始,通过实施技能培训等措施,每年扶持一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逐步建立“财政政策引导、商务整合资源、工会妇联打造平台、社会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使愿意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普遍得到培训,技能水平得到明显提高。2009年扶持6000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
(二)主要任务
1、依托工会妇联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对不具备自主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将用工需求报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下同)并签订承诺安排就业的相关协议后,委托所在市工会妇联组织进行人员招募,由符合条件的工会妇联培训机构按《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见附件1)组织培训。学员考试合格并经所在市商务、财政、工会、妇联部门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另文发布,下同)后,由企业按承诺安排就业。
2、支持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自主培训。大型家政服务企业按照市场需求自主招收员工,到所在市商务部门登记备案,依托自身资源,按照《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培训。学员考试合格并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妇联部门验收后,由企业优先安排就业。
三、培训机构认定
(一)家政服务培训实行定点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认定按以下程序进行: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向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工会、妇联部门对培训机构进行审查,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会、省妇联择优分批推荐培训机构。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会、省妇联通过专家评审(或招标)方式在推荐培训机构中确定首批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社会认可、能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定点机构,并做好合理布局。同时报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定点培训机构需具备的条件
1、承担培训任务的工会妇联培训机构:应具有较强实力,信誉好,家政服务培训体系健全。基本条件是:(1)有法定的办学资质,有1年以上的家政服务培训经验;(2)有3名以上具有专业资格的教师,不少于1000m2的培训场地和培训所需的设备设施,年培训能力在500人以上;(3)有多媒体教学设备、办公设备;(4)能为学员建立详细档案,并能为家政服务员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2、开展自主培训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应具有较强实力,培训体系健全,培训经验丰富。基本条件是:(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自主招收员工;(2)有实施培训师资、场地、设备设施,有不少于1000人次的培训经验;(3)能够为所培训人员安排就业,有全程跟踪家政服务员服务情况的能力;(4)能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建立专门档案。
四、资金支持标准及支持方式
(一)培训补助。家政服务员按照国家培训大纲在指定机构完成培训并就业的,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妇联部门验收合格,给予培训经费全额补助。培训经费标准由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依照我省有关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标准分档确定,报财政部、商务部、全国总工会备案后将向社会公布。
(二)资金申报及下达程序
(1)资金的划拨。省财政厅根据各地家政服务培训进度按在财政部、商务部、全国总工会备案的补贴标准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市财政局。
(2)补贴资金的申报。工会、妇联培训机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持有关材料到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申报。包括:补贴资金申报表、申请者培训资质证明、商务部门备案记录、包含学员个人信息和培训记录的培训档案、验收合格凭证、家政企业与学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申请者银行账户等。
(3)补贴资金的审核及兑付。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对补贴资金申请进行初审后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下达补贴资金。市财政局在接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审核及兑付工作。对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接到申请后的6个工作日内与市商务主管部门或申请者沟通答复。
(4)补贴资金清算。2010年2月底前,各市财政局核实汇总本地区2009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省财政厅审核清算。
六、组织机构
成立安徽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省商务厅分管领导任组长,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省妇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省妇联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名单见附件2)。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
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负责推进“家政服务工程”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七、任务分工
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负责协调和解决家政服务工程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家政服务定点培训机构名单,拟定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标准及相关重大事项,组织领导全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工作。
省商务厅:负责制定全省家政服务工程工作方案,加强与各相关方面的沟通与磋商,协调各市商务部门做好家政服务培训的组织工作,督促检查全省“家政服务工程”工作进度。
省财政厅:负责全省家政服务工程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清算及监督管理。
省总工会:根据不具有自主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用工需求,通过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由指定的工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督促企业安排就业。
省妇联:发动全省妇联系统可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可开展自主培训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家政服务工程。
八、实施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一是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二是发放宣传单。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发放宣传单,动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
(二)调查摸底阶段。由商务部门牵头,充分发挥财政、工会、妇联等各自优势,7月底前,对全省有法定办学资质的家政培训机构和从事家政服务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进行调查,依托各市家政服务平台,建立家政服务培训师资信息库和劳动用工信息库。
(三)申报认定阶段。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工会、妇联部门对申请家政培训的企业资格进行审查,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会、省妇联分批择优推荐(需报送定点培训机构申请报告、推荐表、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学许可证、各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样本、教师资格证等资料)。7月底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会、省妇联通过专家评审(或招标)方式在推荐企业中确定首批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社会认可、能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定点机构,并做好合理布局。同时,报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备案和向社会公布。
(四)组织培训阶段。请各市于8月15日前将培训计划报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将根据全省培训任务和各地上报的培训计划等确定各地培训任务,并于8月中下旬下达培训任务。请各地按照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下达的培训任务组织本地区的家政服务员培训,要求各市于11月底前完成2009年家政服务培训任务。省财政厅根据各地家政培训进度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市。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元月前组织召开全省组织家政服务业总结大会,总结和宣传工作中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六)监督检查阶段。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会、省妇联将配合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对各市组织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采取明察或暗访的形式,对定点培训机构每年进行至少一次专项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严禁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财政部门将追回或停止拨付补贴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
2、安徽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3、安徽省家政服务定点培训机构推荐表

附件1
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成为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行业之一。为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帮助下岗工人、进城农民工实现就业,提高社会就业率,规范家政服务行为,提高家政服务质量,现结合目前我国家政服务员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大纲。
一、培训任务
家政服务员培训旨在使没有家政服务知识的人通过培训,初步掌握家政服务基本理论知识和服务本领,较快胜任一般家庭的服务工作。
二、培训对象
男性年龄1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准备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中国公民,可参加家政服务员培训。
三、培训方式与时数
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集中培训与自学时数比例见表1。

表1: 家政服务员的培训方式与比例分配
集中培训自 学总学时
理论知识培训学时专业技能培训学时百分比学时百分比
245653.33%7046.67%150
备注:“理论知识培训”主要完成理论知识部分培训的任务;“专项技能培训”主要完成专项职业技术培训的任务。
四、师资队伍
由资深家政专业人士、优秀家政服务员或家政学及其相关专业(如烹饪学、营养学、等专业)讲师以

上职称(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
五、考核要求
(一)考核内容和比例
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理论部分25分,采用笔试(选择题、正误题、论述题)方式考核;专业技能部分75分,考核方式按照考核标准设定,由2-3人组成考评小组进行技能操作考试,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总分60分以上,且基础理论成绩不少于15分,专业技能成绩不少于45分为合格。
(二)考核标准
1.家政服务员培训合格考核标准
(1)基础理论考核标准(根据试卷的答题标准给予评分):
掌握家政服务的定义和主要内容;家政服务员的职业操守;了解家政服务相关法律常识;掌握相关安全和卫生常识。
(2)专业技能考核标准:
会使用日常礼貌用语;
会制作两种以上主食、五种以上的家常菜;
懂得家庭居室清洁卫生的基本要求和工作步骤,能使居室整齐清洁、厨房卫生间整洁无异味;
会鉴别服装面料,并科学合理地予以分类洗涤(按照衣物特性用洗衣机或手工洗涤)、晾晒、收藏。
会使用一般的家用电器(电视机、电冰箱、电风扇、电饭锅、吸尘器、电热水器)及燃气具(燃气热水器、煤气灶);
懂得常见花卉养护、一般家庭宠物的饲养;
掌握有害生物防治的基本常识(如灭蟑螂、苍蝇、老鼠);
掌握基本的护理产妇、新生儿的技能;
掌握婴幼儿生理心理特点,能安全看护婴幼儿;
能对老年人进行饮食起居护理。
能对病人进行简单的生活护理。
六、培训工作的原则与要求
(一)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
1、实用性原则。根据各级家政服务员的实际需要,解决学员应知应会的问题。
2、实效性原则。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加强能力培养,克服纯学术性教学的倾向。
3、灵活性原则。形式多样,方法灵活,除采用课堂讲授外,可适当采用参观考察、研讨等方式,使学员开阔思路和眼界。
表2 家政服务员岗前培训教学内容纲要、要求及时数
教 学 内 容 纲 要教学要求学


解掌
握应
用综

基础理论知识——集中培训部分
第一章 家政服务概述
一、家政服务行业的定义
二、家政服务分类
三、发展家政服务的意义√ 1
第二章 家政服务员职业操守
一、家政服务员道德修养
二、家政服务员行为准则
三、家政服务员职业心态
四、家庭人际关系基本知识 √4
第三章 家政服务相关法律常识
一、常识
二、劳动法常识
三、妇女权益保障法常识
四、未成年人保护法常识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常识
五、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六、食品卫生法常识 √6
第四章 安全与卫生知识
一、人身安全与自我保护
二、家庭防火防盗防意外
三、交通安全知识
四、安全用电用气用水知识
五、家政服务员个人卫生
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准则
七、饮食卫生常识 √ 7
基础理论知识——自学部分
1. 家政服务员职业操守
2.《劳动法》、《消费者劳动权益保护法》等√ 30
专项技能——集中培训部分
第五章 礼仪习俗
一、家政服务员仪表仪容
二、家政服务员言谈举止
三、日常生活礼节
四、社会习俗简介 4
第六章 家庭清洁卫生
一、家居常规保洁
1.常规保洁的质量要求
2.家居保洁的流程
二、专项保洁
1.打蜡流程
2.家具保洁
3.厨房保洁
4.卫生间保洁
三、日常消毒
1.餐具消毒
2.居室消毒
3.居室杀虫、灭鼠的流程 √ 8
第七章 家庭烹饪
一、烹饪质量标准
二、一般烹饪流程
三、原料选择与采购
四、日常采买记账
五、刀工和配菜
六、主食制作方法
七、家常菜烹制 √ 12
第八章 衣物洗涤收藏
一、洗涤织物的分类鉴别
二、洗涤的步骤和质量标准
三、洗涤的方法
四、服装的熨烫
五、衣物的收藏
六、高档衣物、皮草修补 √ 8
第九章 家用电器使用常识
一、洗衣机的使用与维护
二、电冰箱的使用与维护
三、电视机的使用与维护
四、空调器的使用与维护
五、其他家用电器的使用 √ 6
第十章 家庭宠物植物养护
一、家庭宠物饲养
二、花卉树木养护
三、家庭插花知识 √ 6
第十一章 家庭护理
一、照料老人
一、婴幼儿护理
二、孕产妇护理
三、病人护理 √22
专项技能——自学部分
烹饪技巧 √ 10
服装织物洗涤收藏 √ 10
一般家用电器的使用 √ 10
家庭宠物植物养护 √ 10
学时总计150
八、其它
本培训大纲由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组织制定

附件2

安徽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光建 省商务厅副厅长
副组长:左 俊 省财政厅副厅长
牛和桂 省总工会巡视员
李素萍 省妇联副巡视员
成 员:鲁 伟 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副处长
杨前炉 省财政厅企业处副处长
卞长虹 省总工会保障部部长
李维玲 省妇联发展部部长
省推进家政服务工程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鲁伟副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3
安徽省家政服务定点培训机构推荐表
培训机构名称(盖章) 
培训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姓名)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 
许可证核发部门及时间 许可证编号 
许可培训项目 
培训场地地址及面积(㎡) 
培训设备设施 
年培训能力 已培训人次 
教职工总数 其中:专(兼)师 其中:管理人员 
是否能为培训合格人员安排就业 
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工会、妇联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审定意见
年 月 日

招商局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招商局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商局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希望可以给您带来帮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系列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奋力走在xx北振兴前列”战略目标,突出制约监督权力运行核心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促进招商引资提质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做好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公开工作

围绕全市招商引资目标和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贯彻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明确本部门需要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加强网络问政,有效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政府决策和管理。

进一步完善行政职权目录,依法向社会公开“公共服务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和全过程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将外部监督与内部防控结合起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内控机制,以干部管理、预算使用、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等为重点,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加大财政预决算、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本部门负责的信息公开标准,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及发布格式。

积极稳妥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比照市级做法,认真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前期准备工作,实现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全面公开,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

切实将规范行业办事公开纳入本部门、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内容,组织制订行业办事公开基本规范。进一步规范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和监督渠道,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五、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升级工程,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编制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并定期发布。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监督反馈等环节具体要求,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

六、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保障

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强化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局机关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强化监督考核,推进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市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


泸水市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试行)

殡葬服务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殡葬服务收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价格收费热点。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有效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大力推进火化制度,革除丧葬陋俗,有效整治殡葬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维护丧属和殡葬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泸水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定价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云南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云发改物价814号)

3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云发改物价1774号)

4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673号)

二、定价原则

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以成本调查分析为基础,按照非营利原则核定。制定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既考虑殡葬服务单位的利益,也统筹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既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又能弥补殡葬运行成本,促进殡葬事业的发展。

三、定价范围

殡葬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基本服务主要包括运尸(遗体接运)、遗体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其中,火化费属政府定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省人民政府制定;运尸费、遗体存放费和骨灰寄存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授权各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由民政部门提出方案,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具体收费标准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执行。其他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经民政部门同意,供群众自愿选择的服务项目。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单位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四、收费标准

1

火化费(含抬尸进炉、火化、拣灰装盒等服务)

根据《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673号)规定,按照合理补偿成本的原则核定拣灰炉火化费收费标准为每具700元,12岁及以下儿童遗体火化费实行减半收费政策,其它减免政策按《泸水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2

运尸(遗体接运)费

往返距离在20公里(含20公里)以内的运尸费收费标准为每车次370元,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4元。长途运载尸体往返里程200公里以上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丧属搭乘运尸车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3

遗体存放(冷藏)费

遗体存放(冷藏)收费标准为7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4

骨灰寄存费

骨灰寄存收费标准为10元/月,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收。

五、

本次制定执行的运尸费、遗体存放和骨灰寄存服务费为试行价格,待试运行3年后按实际运行成本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六、其他规定和说明

1

殡葬用品价格。殡葬服务单位销售的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单位自主制定价格。殡葬服务单位应遵循“双方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2

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体系。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销售殡葬用品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

3

全面推行殡葬服务清单制度。为保障群众明白消费,在开展殡葬服务前,殡葬服务单位应如实提供包括服务项目(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在内的服务清单,供丧属选择,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认可,也可以合同、协议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相关内容。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诱导、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殡葬服务单位提供、发放的各种单据、证书、合同、协议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4

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认真受理群众对殡葬服务收费的投诉或举报,严肃查处殡葬服务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本方案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市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精神,确保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现对就业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苏区扶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升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就业援助、就业、产业带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为主要工作措施,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平台,建立人社、扶贫移民、财政、农粮、城管、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等部门及乡级政府、驻村扶贫工作队合力推进的就业扶贫机制,通过充分就业促进贫困群众脱贫。

二、目标任务

从2015年起,每年为每名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提供至少一次的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创业培训等免费就业服务,使其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促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落实优惠政策,引导全社会形成帮助贫困群众就业的良好氛围;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形成就业扶贫长效机制,贫困家庭的劳务收入显著增加,真正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三、政策措施

(一)实施就业援助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

1.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以扶贫移民部门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由乡级政府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地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安排专人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

2.做好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由乡级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

3.创建乡镇(村)就业扶贫车间。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由乡级政府组织当地贫困劳动力进车间务工,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创建就业扶贫车间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由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4.鼓励中介机构和院校输送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成功介绍贫困劳动力与当地企业或其他实体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且稳定就业一定时间的职业中介机构落实每介绍1人给予2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每名贫困劳动力每年可享受1次;职业(技工)院校向当地企业输送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比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每介绍1人给予200元补贴。

5.探索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方式。对于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在乡村开发一批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水库安全管理、山林防护、学校安全管理等公益性扶贫岗位,以及开发城镇城管、环卫、园林等政府公益性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公益性岗位按照自愿申请、公开报名的原则招收贫困劳动力就业,可实行全日制工作、半工半农或劳务承包等工作方式。公益性扶贫岗位由各县(市、区)进行统筹规划,并由乡级政府具体管理,涉及资金由交通、农办、公安、水利、林业、教育、城管等岗位开发部门原有渠道解决。对原无资金来源渠道的政府公益性岗位,根据"谁用人、谁出钱"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发放岗位工资,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一定数额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开展就业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

6.统筹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工作。根据贫困劳动力意愿和当地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升贫困家庭就业创业能力。扶贫移民部门对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的扶贫对象按规定给予每人600元培训补助;对贫困户家庭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教育实行免费学习,并连续两年每年补助资金1500元,通过2-3年职业教育使他们掌握职业技能实现就业。农粮部门要为扶贫对象免费开展种植、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助其发展生产。人社部门要依托全市职业(技工)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定向、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对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贫困劳动力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并对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3个月以上劳动预备制培训,促其掌握上岗就业技能。

7.鼓励院校和企业开展扶贫性就业培训。引导职业(技工)院校采取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等方式,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并输送到当地企业上岗就业,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等情况按规定给予院校300-1000元/人的培训补贴。鼓励园区企业优先招用贫困劳动力,对园区企业与新招聘的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三)依托产业发展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

8.发挥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作用。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发展,积极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有针对性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能力。

9.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根据家庭服务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就业效率高的特点,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组织其就近参加家庭服务培训,掌握家庭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家庭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10.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当年新增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占用工总数1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政策,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扶持;对员工总数50人以上(含50人)、当年新增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占用工总数2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照促进就业基地政策,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扶持,并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四)鼓励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11.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 万元,贷款期限两年,并予全额贴息。对在电商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贫困劳动力,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并按规定享受上述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12.鼓励能人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凡通过创业带领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两年期限小额担保贷款并予全额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按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其中,带动1名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万元;带动两名及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万元。

13.建设农民创业园辐射带动扶贫。在人口聚集度高的乡镇建设农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对园内吸纳周边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实体,比照创业孵化基地政策,给予一定的租金、水电费补贴,降低其经营成本。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于6月底前完成本地就业扶贫实施方案;人社、扶贫移民、财政、农粮、城管、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就业扶贫工作对象广、基数大,对资金需求的数量巨大,且持续性强。各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强化就业扶贫资金保障。既要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又要根据部门职责和目标任务,统筹好分散在各部门的专项资金,把各部门相关政策和资金用实、用足、用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就业扶贫资金筹措到位。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部门要按照X市办发电〔2015X〕XX号文件抓好就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就业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扶贫移民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组织实施"雨露计划";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农粮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农民职业培训";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城管等部门负责开发本部门公益性扶贫岗位和落实岗位补贴资金。

(四)建立考核机制。将就业扶贫工作列为市政府年终考核各县(市、区)民生工程工作的重要依据,并由人社部门牵头实行季度督查、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确保就业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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