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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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应急处置预案

**镇维稳应急处置预案

为维护一方治安,及时果断平稳处置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应急处置预案:
一、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必须遵循“党政领导,统一指挥,严密控制,措施慎重,依法处置”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为主,讲究方法和策略,及时妥善处置。
1、积极预防原则。要做好情报信息的搜集工作,及时发现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将其制止在萌芽状态。
2、教育疏导原则。在处置行动过程中,要以教育疏导为根本措施,要争取大多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违法犯罪分子,迫不得已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时,也要立足于威慑和教育。
3、慎用警力和强制措施原则。要根据事件的性质、起因、规模和发展事态来决定是否使用、使用多少和如何使用警力,对尚未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4、依法处置原则。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必须根据事件性质和现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5、迅速果断处置原则。在处置事件时,要抓住重点,机动灵活,把握时机,快速处理。对该早处理的应依法果断处理,以免延误时机,使事件处置难度加大。
二、应急处置工作措施
(一)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
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长、镇人大主席任副总指挥,其他党政班子人员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综合、信息、舆论宣传、后勤保障、培训演练六个工作组,镇应急处置指挥部为全镇应急工作的最高领导、议事和协调机构。
(二)成立专项应急处置小组
根据工作职责和应急事项,成立镇防汛防火、地灾地震、疫情疾病、公共安全及医疗纠纷、工伤事故、交通事故、校园安全、溺水事件、企业生产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食品药品安全12个应急小组。在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协调、领导下,确保各类应急事项处置超前到位。
(三)明确任务,各司其职
1、办公室。负责接收、传递全镇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将突发事件信息、发展态势上报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信息和指令的上传下达工作,组织、督促应急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2、综合组。协助应急小组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镇有关各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和善后工作;
3、信息组。对镇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进行排查收集,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要掌握事件的发展动态,及时整理汇总,上报指挥部;
4、舆论宣传组。负责应急事件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积极促进突发事件及时、合理解决;
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事件的后勤服务、车辆调配、通讯畅通、物资供给等保障工作;
6、培训演练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演习等工作。
三、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法
1、疏导方法。要用思想教育、法制教育、事实真理去教育、疏导、引导群众的思想,使之转到正确的方向,使事件得到妥善解决。在疏导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语言技巧,用语要婉转,言之有据,言之有信。
2、“冷处理”法。面对群体性事件中情绪非常激动,大有一触即发之势的参与者持一定克制、冷静的态度,使群众的情绪稳定下来,矛盾缓和下来,以便选择合适的处理时机。
3、加压处理法。在冷处理无效的情况下,用特殊措施向参与突发性事件的头面人物施加压力,以促成群体性事件的最终解决。
4、精神威慑法。以强大的声势、态势震慑事件当事人和参与者中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造成其心理上的畏惧,精神上、斗志上的瓦解,挫其锐气,灭其威风。
5、劝阻拦截法。当事件尚未形成群体或正在形成群体的汇聚过程中,或械斗双方在事发地点,尚未接触时,及时进行劝阻,防止事态扩大。
6、强行驱散法。在处置事件时,当宣传、疏导、劝阻无效时,应坚决依照规定和预案强行驱散,对乘乱打砸抢的犯罪分子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实施正当防卫,抓捕首恶、驱逐胁从,注意收集证据,待事态平息后,依法处置。
四、应急事件的后期处置
(一)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以控制后,镇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二)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要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后期处置等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同时,要及时查找工作漏洞,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切实完善相应的专项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件的能力。
(三)责任追究
1、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瞒报、迟报、漏报信息”责任。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对未按照镇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严重损害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责任。对因应急处理不力,行动迟缓,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行政责任。
附:1、**镇维稳应急处置指挥部
2、**镇应急处置队伍花名册
3、**镇维稳应急处置信息员队伍花名册
4、**镇维稳志愿者队伍花名册

F132.com延伸阅读

防盗处置应急预案


防盗处置应急预案


一、监控室保安员主动发现监控屏上的各种动态情况,进行适当录像并及时通报各有关岗位,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的保安人员赶赴现场予以处置,同时作好详细记录
二、保安员巡视各楼层、通道园区,对各楼层客户进行安全保障服务,对进入园区大楼楼层的可疑人物进行监控控制,并做好记录。
三、如保安在巡视过程中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时,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保安员或群众支援。同时通知大堂关闭大门,防止罪犯逃跑。当场抓获罪犯,连同证物送公安机关处理。失主仍在现场的,也要一起到公安机关作证,领回被盗财物。
四、对重大可疑被盗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安机关做出详细报告。
五、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设法约束,并报告或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区人社局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区人社局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人社局信访维稳工作的综合能力,提高信访维稳工作的应急处理和协调能力及工作水平,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信访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信访局的指导下,畅通信访渠道,整合信访资源,统筹兼顾,从源头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违反《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非正常上访,或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突然发生意外,直接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等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l.5人以上同一事项集体上访、不推选代表的;

2.不到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上访而直接找区委、区政府的非正常上访的;

3.在信访室不遵守信访秩序,损坏办公场所、纠缠、侮辱、威胁、殴打信访工作人员等非正常上访行为;

4.到上级机关和局机关闹事、静坐,甚至冲击上级机关的非正常上访行为;

5.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突发意外情况等。

三、处置突发上访事件的原则

l.坚持宜散不宜聚、宜快不宜慢、宜劝不宜激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妥善处理好上访现场的处理工作;

2.坚持依法管理,分级控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进行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的控制事态的发展,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3.建立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快速应急方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4.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量化解矛盾,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四、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人社局成立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薛艳任组长,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局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小组:

1.人事工作信访维稳小组

组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2.人才工作信访维稳小组

组 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成 员: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3.社保工作信访维稳小组

组 长:** 局党组成员、社保局长

成 员:分管副局长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4.医保工作信访维稳小组

组 长:** 局党组成员、医保局长

成 员:分管理副局长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5.就业工作信访维稳小组

组 长:** 局党组成员、就业局局长

成 员:分管副局长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6.劳动关系和谐信访维稳小组

组 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局党组成员、就业局局长

成 员: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仲裁院和行政许可与社会保障科负责人

7.企业军转干部信访维稳小组

组 长:** 局党组成员、军转办主任

成 员: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信访工作由信访科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的信访案件,各单位必须密切配合,使各类突发案件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主要职责如下:

1.针对群众性突发事件的性质、事态等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对于能在现场作出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现场处理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告知上访群众答复时间,做好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

2.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突发上访案件发生时,及时为局领导提供信息,通报事态的发展情况,保证正常运转。

4.事态严重时,可协调保安或派出所维持办公秩序,确保机关办公秩序正常。

五、突发信访案件处置程序

(一)集体上访的处置预案

1.集体上访时,由信访科工作人员接待到信访办公室或会议室就座,让上访人员选出代表3至5人,并做好代表的初访接待登记工作,稳定上访人员的情绪,维持好上访现场秩序。

2.将了解的上访情况及时向局领导和有关负责人汇报,协调相关科室人员直接与来访群众交谈,了解详细情况,能当场处理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不能当场处理的,告知上访群众答复时间,做好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

3.相关科室对群众上访的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信访科,信访科要及时进行催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上访人,避免产生集体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二)直接到局找局领导的非正常上访处置预案

1.由局领导告知上访人,按《信访条例》规定到信访科按正常举报反映情况,做好受理和登记工作。

2.信访人仍不接受的,通知信访工作人员去接待,由信访工作人员将其带到信访科反映情况,并做好受理登记,建立台帐。

3.仍无效果的,通知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做好工作,将其带离。

4.对无理取闹的上访人员由信访科工作人员通知保安或派出所将其带离。

(三)对在信访场所不遵守信访秩序的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处置预案

1.由信访工作人员向上访人宣传《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对信访违反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后改正的对其按正常上访诉求予以受理登记。

2.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报告办公室领导,通知值班保安协助维持信访秩序,同时通知上访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到现场接待处理。

3.信访人经接待后仍不愿意离开继续纠缠或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产生影响的,工作人员可暂时回避,由办公室协调派出所,及时处置,将信访人带离,保证信访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并将情况报区维稳办、区应急办。

4.对在信访时出现突发性病情或有生命危险的信访人,工作人员要及时联系救护车,做好抢救工作,将情况及时向信访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及时通知所在单位做好处理工作。并将情况报区维稳办、区应急办。

5.对扬言爆炸、杀人、自杀等企图制造事端的上访人,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严格落实“事发单位、科(室)是责任主体”的规定,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科(室)和局属单位单位做好工作,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并将情况报区维稳办、区应急办。

(四)对到局机关静坐、示威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处置预案

1.接到有关部门、科(室)报告后,信访工作人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2.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相关科室和上访人所在单位领导,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尽快赶到现场,做好上访人员劝返工作,在必要的情况下,动员其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在多方劝返无效时,及时报告驻地派出所协助控制事态,现场人员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劝返带离工作。

4.有关业务科室和上访人所在单位领导要及时做好事后处理工作,与上访人员沟通思想,劝上访人按正常渠道信访,并尽力妥善解决反映的信访问题,避免再次出现过激行为。

(五)对到区委、区政府或上级部门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处置预案

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由区人社局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安排分管领导、信访科和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六)对媒体采访和网络舆情的处置预案

对新闻媒体的采访,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要第一时间报告局办公室,并带领采访人到接待室,由信访维稳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我局新闻发言人接待;对网络舆情由局信息科统一管理,报局信访维稳领导小组指定相关业务科(室)或局属单位尽快处置。

六、信访应急预案工作要求

l.落实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迅速地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推诿。

2.落实信访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领导全局的信访工作。局信访科负责信访工作的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信访工作合力,促使各类信访问题妥善处理。

3.落实排查分析机制。各科(室)和属单位做好排查专访工作,定期分析、查找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不稳定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七、相关责任

1.局信访科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及时登记、交办,并建立信访档案,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2.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3.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有暴力行为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学学校安全与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中学学校安全与维稳工作应急预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藏教电[2018]2号)的通知精神及**地区教体局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校安全与维稳应急工作,特别是加强“两会”期间我校安全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校舍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网络安全、心理安全等方面的事故及师生集体上访、游行示威、静坐、罢教罢课等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涉稳事件。二、工作目的建立健全应对校园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维护校园稳定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各种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对工作,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的正常秩序。三、工作原则稳定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前提和保障,稳定是压倒一切工作的前提。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以赴,确保稳定”的原则,按照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努力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维护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中,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把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下,把矛盾化解在未激化之时;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自治区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认清达赖集团及其分裂破坏活动的本质,坚定地、旗帜鲜明地同分裂集团做斗争。克服麻痹思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保证发现、报告、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机构、人员、物资三落实,并积极争取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保证对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四、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为确保临阵不乱,快速果断地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成立“东辉中学校园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书记强久多吉担任校园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组长、校长文俊任校园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副组长、副校长罗布、闫瑞云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现场指挥负责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两个工作小组,负责对学校安全事故与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学校书记)联系电话:副组长:(学校校长)联系电话:现场指挥:(副校长)联系电话:成员:
职责:(1)领导、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涉稳事件的疏导处理工作;(2)负责重大事项的应急决策;(3)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安全事故及影响重大的涉稳事件时,接受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按照相应的预案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4)组织落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2、应急处理指挥办公室主任:文俊副主任:强久多吉成员:朱瑞安、刘晓群、马明军(1)负责校园安全及维稳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落实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任务;(2)负责与公安、治安、执法、卫生、交通等职能部门的联络。(3)负责正面对外宣传,做好突发事件材料的整理与上报工作。3、现场处置工作组组长:罗布、闫瑞云副组长:普次、洛单成员:蒋津律、格桑、强久曲珍、汉次多、米玛次仁职责:(1)“两会”期间,小组人员要随时待命,服从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挥部署。(2)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解决方案;(3)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防范措施;(4)统一组织施救队伍开展具体工作。4、后勤保障工作组组长:强久多吉副组长:旺青、会巴桑成员:达瓦占堆、热旦、索朗次仁、旺堆、米玛次仁职责:(1)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2)筹措调集应急工作所需的物资和资金;(3)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五、应急处置反应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后,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1、应急处理指挥办公室值班制度。“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实行电话值班制度,必须保持24时开机。2、建立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零报告”制度。各值班小组负责人负责在每天下午6:00前向地区教体局报告学校的安全或维稳情况。如遇突发事件或察觉将有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要发生,必须第一时间报到上级有关部门。3、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

中学学校安全与维稳工作应急预案事件的信息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处置和防控措施,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六、应急处理步骤(一)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1、应急准备与预防(1)加强学生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2)全面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和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重点做好消防、校车管理、食品卫生、学校从业人员资格、内部管理制度的检查,认真、细致地排查安全隐患,做到检查彻底,不留死角。(3)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地区教体局,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2、启动预案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教体局报告,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解查实,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3、涉稳事件的处理方案(1)报告制度实行书记、校长负责制。(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5-10分钟)向书记、校长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学校突发事件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3)书记、校长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教体局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4)校内报告程序:当事人或目击者—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书记、校长—教体局(5)报警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电话:120;交通肇事:122(二)涉稳事件报告及处理程序1、应急准备与预防(1)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藏教电[2018]2号)通知精神,在“两会”召开期间,对教师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排查调处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就地消除不稳定因素。(2)要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师德和思德教育,让广大师生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高度警惕并自觉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达赖集团及其分裂破坏活动的渗入校园进行捣乱破坏活动,打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维护社会和谐安定。(3)要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提高服务意识,关爱师生,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4)加强网络管理和监控工作,预防有人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利用网络腐蚀师生的思想,甚至煽动师生参与一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活动。(5)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可能引发涉稳事件的风险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地区教体局,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2、启动预案涉稳事件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地区教体局报告,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应急处理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解查实,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3、涉稳事件的处理方案(1)如发生集体上访、游行示威、静坐、罢教罢课等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涉稳事件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到地区教体局。(2)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发生上述事件的信息后,立即进入指挥岗位,具体部署防范工作,总指挥要亲临指挥,现场处置工作组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引发群体性事件。(3)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要认真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应急处理小组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学校领导要坚守岗位,指挥调度,根据事态发展采取有效的措施,必要时,联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同时向有关部门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4)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不许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七、善后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置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书面报告。在加强正面引导的同时利用事故(件)的经验教训对师生进行教育,迅速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认真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八、建立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理完毕后,学校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地区教体局。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隐瞒、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的;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3、不服从应急指挥部指挥的;4、在处理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镇维稳工作预案


镇维稳工作预案

稳定工作是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处置群体性、突发性重大事件是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强我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力度,强化落实维稳“四项制度”,特制定**镇2015年维稳工作预案: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镇上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下设:

1、指挥部。镇党委书记**和副镇长**为总责任人;综治办主任**、派出所指导员楚云负责协调指挥;社会事务及安全生产办**、**二名综治及维稳工作专干,负责专门的维稳综治工作。

2、应急组。**社区、**社区成立由42人组成的应急小分队,由**社区主任**任队长,**社区主任**任副队长。小分队成员在节假日和重大敏感日期间都必须坚持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随叫随到。同时各村成立相应的应急分队。

3、工作组。各村(社区)成立包括分管领导在内的处置群体性或突发性重大事件应急工作组,具体负责本社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信息组。由党政办、广电中心负责维稳工作的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

5、后勤组。由党政办、财政所负责,负责处置突发后勤保障工作。

二、坚持原则,服从指挥

1、统一领导原则:处置群体性或突发生重大事件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原则,各村(社区)、办所中心及单位要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

2、协同作战原则:各村(社区)、办所中心及单位必须相互配合,通力协作,不得互相推诿,各行其事。

3、依法处置原则: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慎用强制措施,坚决不留隐患。

4、用情疏导原则:必须遵循“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要求,做好群众的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坚决做到“导致矛盾激化的话不说,违反政策的事不做,急于脱身的办法不用”。

三、严格程序,认真实施

1、报告与信息通报。发生可能影响稳定的群体性或突发性重大事件后,由村(社区)主任在第一时间(三分钟内)向镇维稳办报告 ,维稳办接报后立即报分管领导 ,并及时报告党政主要领导。特殊情况可由事发单位和村(社区)直接报镇政府,按首问责任制原则,谁接电话,谁负责报告维稳办或党政主要领导。接报者要问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主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态发展情况。镇维稳办随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事件进展情况。

2、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党委、政府领导集体研究认定事件确属影响稳定的群体性或突发性重大事件后,启动本应急处置预案。应急组人员立即进入紧急状态,维稳办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镇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分管领导赶赴现场,维稳办通知各有关村(社区)和单位进入应急处理程序,并调配处置群体性或突发性重大事件应急分队队员,分赴现场和各相关场所,迅速开展综合协调、秩序维护、重点监控、信息报道和调查取证等工作。

3、制定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事件的起因、性质、规模和发展情况,党政主领导提出意见后,指挥部根据意见在最短时间内,研究制定事件的具体处理方案,并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

四、加强排查,合理处置

1、认真开展社会舆情及民间纠纷排查。由于我镇地处**结合部,加之近年旅游业兴旺,流动人口多,社情复杂,民间纠纷突出。落实定期排查制度,在每月的25日,由党政领导牵头,单位相关人员参与对社会舆情、民间纠纷等不稳定因素进行认真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落实专门人员进行化解。同时,调解工作人员广泛深入到各村、社,对民间纠纷进行认真调解。

2、发生到市、镇政府群体上访事件。以镇分管领导为组长,安排有关人员,控制局面,化解或缓解矛盾,迅速平息事态,把上访群众带回相应场所处理,并速报镇党政府主要领导。

3、发生可能严重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事件。由**负责,带领应急小分队人员及村(社区)主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与公安机关一起采取措施,防止酿成不良后果,并速报党政主要领导。

4、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由分管领导负责,带领应急分队携带灭火器等 物品(由党政办准备)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通知公安部门,迅速进入灭火、抢救人员和财产工作,并速报党政主要领导。

5、发生群体性斗殴事件。由各村(社区)主任在第一时间报告派出所和镇维稳办,应急小组人员迅速赶到现场,配合派出所及时制止和治安处理,并速报街道党政主要领导。

6、xx功等邪教组织反动宣传和破坏活动。高度重视,制定方案,落实专门人员对xx功人员及“门徒 会”骨干分子实施有效监控和教育转化工作。要以就近和快速处理为原则,要求报告人或监控责任人人先看死盯牢,应急小组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报送派出所,将邪教组织人员送派出所处理。同时,速报党政主要领导。

五、维稳工作纪律

1、指挥部和应急小分队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没有特殊情况,在接通知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

2、坚持缓解矛盾和不让群众吃“闭门羹”原则。

3、相关人员特别是应急小分队人员,双休日或节假日因私事离开,要向分管领导报告,以便人员的及时调整。

4、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后,要一切行为听指挥,遵守处置原则。

5、坚持依法办理,当事人提出的要求不得随便承诺,也不得侵占当事人的利益。

抗战胜利70周年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抗战胜利70周年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中央将于9月3日当天及前后一段时间内举行一系列纪念活动。为切实做好当前及纪念活动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为各项纪念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我县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上级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县当前国土资源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信访条例》为依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时稳控、紧急处置、协调一致、服从全局的原则,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维稳办通知精神和要求,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处理力度,全面清理和解决历史遗留积案和重信重访问题,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信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准备,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确保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我县社会大局稳定。

二、 组织领导

1、 领导小组

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制。成立由局长李xx同志任组长,罗xx、曾xx任副组长,汤xx、欧阳xx、谢xx为成员的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 职责分工

(1)国土资源信访维稳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

主持召开国土资源信访维稳紧急会议,通报信访情况,听取各有关单位的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是否启动信访紧急预案,安排部署、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全县国土资源信访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并发布国土资源信访信息,协调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工作。及时赶赴事发现场,做好政策解释和劝阻工作,依法妥善解决国土信访问题。

(2)国土资源信访维稳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发生国土资源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时,及时到现场调查涉及本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对涉及本职责范围内事项引发的集体上访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律和政策解释及劝返工作。按时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并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3)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办公室主要职责

按照领导小组工作指示,迅速组织、处理国土资源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对上级交办的有关案件进行督办、督查,并严把结案质量关,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和结案情况。及时掌握信访问题处理进展情况,收集信访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提出做好信访工作的建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及时了解全县涉及国土信访稳定工作情况,研究提出做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 应急处置

1、 信息报告

在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国土资源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各镇乡国土资源(中心)所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通报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进展情况。

2、 先期处置

国土资源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有关镇乡国土资源(中心)所在报告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 应急响应

对于出现的国土资源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由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1)立即召开国土资源信访稳定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上访情况和接访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及对策。

(2)立即将上访情况和接访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请求有关部门给予帮助和支持。

(3)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对已发生的群体集体上访,一定认真对待,做到有访必接,防止矛盾激化,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坚决劝阻集体赴京、赴省上访。

(4)对多年上访的群众,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摸清主要问题的前提下,采取“领导包案”或“带案下访”的方式,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想方设法把他们稳定在当地。

四、主要措施

1、机关各股(室)、大队、直属二级单位、各镇乡国土资源(中心)所要围绕可能影响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及社会稳定的不安全、不确定因素,重点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突出矛盾问题,可能引发规模性聚焦上访的利益群体,可能引发采取极端方式滋事的热点问题重点进行排查。

2、坚持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本单位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重点单位、重点问题并组织力量深入调查,提出解决方案并跟踪落实。

3、坚持国土资源信访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的做法,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阅批群众来信、亲自处理重大信访问题的制度。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失职、处置失当而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制度,转变工作方法,由上访变为下访,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政策,倾听国土资源管理对象的呼声。

6、坚持信息通报、预测排查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发现群众集体上访苗头,要及时就地化解。

五、车辆、通信保障

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局配备处理突发信访问题专用车辆,并随时保持车况良好,油料充足。机关各股(室)、大队、直属二级单位、各镇乡国土资源(中心)所在接到国土资源信访通报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接访工作。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移动电话、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随时掌握各方面信息并上传下达,确保不误时、不误事。

XX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五年七月十日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处置较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滁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境内发生的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 快速反应,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火情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应急工作快速有力。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提高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林区人民群众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预案启动条件
在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即: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8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火场跨越本市行政界线、火势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事故的森林火灾;对林区居民点、重要设施构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县级人民政府请求救助或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的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报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时,立即请示市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市政府设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拟订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贯彻上级有关决定;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政府和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发改委: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市财政局:负责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和扑火救灾需要,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人民警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火场交通的引导和管制,协助灾区做好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协助撤离和疏散受到火灾威胁的人员及财产,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及时查明火因,侦破火灾案件。
(4)市气象局:负责搞好森林防火期内的林区天气预报、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做好火场卫星遥感监测,提供火场按小时计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降雨。
(5)市交通局:负责重点林区公路的养护、交通管理以及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运输及安全。
(6)市军分区:根据火情情况,负责组织解放军、预备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7)市武警支队:根据火情需要,负责组织武警官兵承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8)市电信部门:负责协调各地电信部门工作,保障林区森林扑火有线和无线通讯畅通无阻。
(9)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城市消防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担任森林扑救前线指挥部作战组领导。
(10)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处理灾民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以及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救治等工作。
(11)市卫生局:负责火灾受伤人员救治、灾区卫生防疫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
(12)市监察局:负责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
(13)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时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向市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的火情进行审核把关。
(二)日常工作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指挥部建立与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指挥系统;督促、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建设、组织森林防火演练等工作;承担应急处置的联络、报告和协调工作。
(三)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职责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前线扑火指挥部,负责扑火现场的统一组织指挥。前线指挥部一般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当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扑火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前线指挥部设立指挥长1名、副指挥长若干名。指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第2页

挥长负责扑火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确定扑火战略战术和扑火方法,对现场扑火力量、物资机具等进行统一调度。紧急情况下,前线指挥长具有临时处置权。前线指挥长是扑火责任人,对市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做好扑火和火灾现场的各项工作。
前线指挥部设立扑火作战组、后勤组、医疗组、火案查处和善后处理组,每个组设组长一人,对前线指挥长负责,其中作战组组长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担任。
三、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市林业局根据省林业厅的国家气象卫星监测通报,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林区设立望台、检查站、配备专职和兼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及时报告森林火情。
(二)报告
1. 报告内容
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已燃烧的时间、地点、面积、动态、火场周围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扑救情况、信息来源等。
2.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应立即向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当地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各类扑火力量进行扑救。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火场情况、投入扑火人员、火势变化及火灾现场损失等详情要随时报告,同时组织公安人员侦破火灾案件。
3. 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告市林业局:发生在县级以上行政界线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5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安全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林业局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4. 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核准情况报告省林业厅,请求支援:发生在省界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7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18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安全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省林业厅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有上述情况之一时,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赴前线指挥部现场指挥,动员和组织全市力量进行扑救。
四、预 警
根据卫星监测情况、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等级,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一)特别严重(ⅰ级)
连续3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3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日均10次以上一般森林火警信息报告,森林火险等级五级(极易燃)本文 ;发生或可能会发生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红色预警信号。
(二)严重(ⅱ级)
连续2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2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日均5次以上一般森林火警信息报告,森林火险等级四级(易燃)以上;发生或可能会发生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橙色预警信号。
(三)较重(ⅲ级)
连续1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1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日均3次以上一般森林火警信息报告,森林火险等级三级(可燃)以上;发生或可能会发生需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的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黄色预警信号。
(四)一般(ⅳ级)
森林火险等级二级(难燃);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蓝色预警信号。
五、火灾扑救
(一)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
1. 四级响应
按照属地化原则,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当地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各类扑火力量进行扑救。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火场情况、投入扑火人员、火势变化及火灾现场损失等详情要随时报告,同时组织公安人员侦破火灾案件。
2. 三级响应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
本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势情况成立扑救前线指挥部,调集全市的森林消防队伍和消防器材参加扑救,必要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有关规定商请消防、公安、驻军、预备役部队和武警进行支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到现场组织或参加指挥扑救,履行好各自职责。
3. 二级和一级响应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即:燃烧蔓延超过18小时尚未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点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有上述情况之一,在提前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要扩大应急,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衔接《安徽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扑火指挥
1. 统一指挥。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根据需要,上级指挥机构有关领导参加前线指挥部指挥,随着火情趋重,前线指挥部的级别也随之提高。参加扑火的所以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 逐级指挥。下级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三)扑火原则
1. 在扑火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扑火人员、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努力保护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 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进行。
3. 在扑火力量的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基层扑火为主,其它社会力量为辅。严禁动员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参加扑火。
4. 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坚持实行扑火、清理、看守火场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五)火场清理
明火扑灭后,应及时组织扑火人员清理残余火,彻底消除隐患。要留足人员现场看守8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清理火场后,组织清点人数,分批将扑火人员撤离火场。
(六)火案查处
县级公安部门和市森林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当地森林派出所进行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由市级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惩处肇事者和责任人,处理结果应及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七)信息报送
森林火灾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森林火情、扑火动态、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消息,一律由市林业局或扑火前线指挥部新闻发言人发布。有关新闻媒体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前线扑火指挥部的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对有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的火情发展、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消息,按有关规定由市指挥部指定发言人发布。
(八)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完全扑灭,火场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授权适时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市民政局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对灾民的安置和困难救济,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按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对扑火有功的单位和人员,由各级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火灾肇事者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者进行责任追究。
(二)工作总结
应急结束后,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各级指挥部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对应急处置提出改进措施。根据要求撰写突发事件的调查报告。
七、综合保障
(一)信息和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相应的通信设备。把有线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二)队伍保障
市和县、市、区指挥部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积极建设后备扑火队伍。
(三)扑火物资保障
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10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灭火机具。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先动用当地森林消防物资储备,不足时,上一级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下一级指挥部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
(四)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拨付。
(五)培训演练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加强宣传、培训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在全社会普及防火、避火安全常识。
八、附 则
(一)本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事项,由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二)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制定相应的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三)本预案由市林业局会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乡镇维稳应急处理实施方案


乡镇维稳应急处理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维稳应急处理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了提高信访维稳工作应急事件处理的综合能力、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性不稳定事件,依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

二、应遵循的原则

1、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上访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2、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

3、依规管理、分级控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重大突发事件进行预警、控制、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5、内紧外松、内外有别。对内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外要严格控制宣传报道范围,统一宣传口径,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机构

第一责任人:**

组长:**

副组长: **

成 员:**

工作人员:**

2、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针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事态、地域等,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3)组织力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4)发生突发事件时,要正确提供事件的信息、通信、预案、咨询等,保证正常运转;

(5)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件的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负责、组织收集有关资料,必要时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事件情况;

(7)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处理应对突发事件对外宣传的协调联络工作,发布的信息必须由组长审核签字后对外。

四、处置程序

1、信访件接报后,当日值班领导立即向镇信访维稳工作领导

小组汇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状态启动后,信访维稳工作小组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到达

现场后,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及时向镇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领导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协调联络:通知上访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直至突发事件消除后,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才可离开现场。

4、突发事件必须记录在案,同时要对应急行动过程的活动进行综合评价,整理记录(包括谈话记录、摄像、照相及其它相关资料),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进行归档保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对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层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镇领导班子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信访维稳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接访和处置工作。凡是涉及信访的工作,科室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和工作安排,力争使一切矛盾化解在基层。

2、认真摸底,做好排查走访工作,变上访为下访。要主动查找不稳定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不利于稳定的现象,要及时进行正确引导。特别是要做好优抚、低保等特殊群体的跟踪服务和调查,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3、加强沟通,建立信访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镇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领导信访维稳工作,各有关科室和人员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信访维稳工作的合力。

4、超前思维,做实做细思想工作。一方面要针对工资福利、医疗保险等热点问题,要及时作好宣传、引导工作,化解矛盾。另一方面是要特别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相关工作规程、法规政策,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这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加强行政机关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形成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北京市商业法规监督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执法办)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执法办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群体上访、斗殴、盗窃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和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为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职责明确、加强合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总体原则。
三、应急处置机构
执法办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组织机构
工作小组组长由执法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为各科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划分
1、组长职责:
(1)领导工作小组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建设,预案启动、终止和现场指挥。
(2)负责与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局机关有关处室的协调,组织力量处置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检查、督导预案的执行。
2、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领导分管工作内涉及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报送、原因分析、事件隐患排查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3)检查分管工作内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完成上级领导和组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3、成员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根据职责分工,带领本科人员完成预定任务,并配合其他科完成相关工作。
(3)教育培养本科人员树立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组织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办公室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及时修订执法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3)收集、综合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4)负责执法办人员应急安全教育和演练工作。
(5)向上级工作组汇报预案的执行情况,报送相关信息。
(6)完成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1、救援工作组由执法办一科、二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2、疏散救护组由执法办三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组织疏散人员、救护伤员。
3、信息工作组由执法办法制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信息收集、报送、通知和联络。
4、后勤保障组由执法办综合科、财务科人员组成,综合科科长为组长;负责应急物资准备、检查楼内供电设施安全、提供车辆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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