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想要达成心中所想之事,就一定要做准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我们要花心思准备一份方案。方案可以提升自己的企划和规划能力。关于写工作方案有哪些需要我们注意的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为切实排查和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所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号《**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最大限度地增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我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水平。

二、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的范围及内容

(一)安全排查整治范围

此次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宾馆、饭店、浴室、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商场、医院、养老院、校园、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含农家乐)、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安全排查整治内容

1、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责任是否认真履行并得到落实。

2、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超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安全生产、消防等项目手续是否齐备,相关的行业准入行政许可是否齐备。

3、消防验收情况以及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及监控设备等配备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和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开展情况。

5、其它应需检查的事项。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组长由镇政府副镇长汤谈担任,三产办、派出所、八百工商所、教育中心校、医院、民政办、宣传科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由三产办牵头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需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指定一名业务员为联络员。

(二)责任分工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推进工作,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各部门主要职责:

(1)指导、督促村、社区按照方案部署推进工作,对村、社区上报的调查摸底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2)对村、社区上报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或专项执法,推动落实隐患整改。

(3)在各村、社区督促隐患整改的基础上,对村、社区上报的督促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和问题,镇部门分工负责督促整改:派出所负责对宾馆、网吧、饭店、浴室安全隐患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和执法工作。八百工商所负责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和执法工作。三产办负责商场、超市、旅游景点(含景点农家乐)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教育中心校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建管所负责对车站、码头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卫生院负责医院、卫生所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民政办负责敬老院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文体中心负责影剧院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宣传科负责教堂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

各村、社区主要职责:

1、依据行动总体方案和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分别制定各自辖区的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并布置落实;成员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推进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2、指导、督促所辖各村、社区直接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按照要求核实调查摸底表格。

3、指导、督促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对照调查摸底表各项要示进行自查自纠。

4、将督促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及时上报给工作组,并配合职能部门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

四、具体实施步骤

按照《**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部署,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和基本信息普查阶段(**月26日前)

**月18日前,按照本方案要求,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各有关单位和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并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

**月21日前,将《**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下发给各个村、社区及重点村和社区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填写要求,要求村、社区**月26日前必须发到所有下辖村、社区。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月27日-**月30日)

**月30日前,将梳理出人员密集场所“户头”下发至各村、社区。

**月21日前,各村、社区完成上门登记和核查整理工作,此过程中由本小组和镇推进小组给予指导、督促。

**月30日前,各村、社区完成《**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的核查、整理工作。

(三)属地核查和部门核查阶段(**月1日**月19日)

**月5日前,各村、社区将《**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汇总后报给本专项工作组。汇总数据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隐患和问题数量、已经整改的隐患数量、正在整改的隐患数量、需要本小组帮助督促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明细等。

**月9日前,本组将各村、社区上报数据汇总后后报给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数据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隐患和问题数量、已经整改的隐患数量、正在整改的隐患数量、帮助督促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明细等。

在此阶段,本小组各成员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责,通过专项执法等形式推进隐患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镇领导督查阶段(**月20日-1月**日)

本专项工作组全面集中督促人员密集场所隐患的整改工作,配合镇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一切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及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形成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促使安全隐患和问题全部得到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落实。

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充分认清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扎实有效的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确保把隐患查实,把问题找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在排查整治行动中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核查不认真、排查不彻底和在排查整治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单位,村(社区)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取消其单位和责任人的年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对其具体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二)加强协调,严格执法,切实加大隐患治理力度。人员密集场所整治行动涉及的部门多,各部门和村、社区要加强沟通和配合,严格执法,联合查处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动,坚持原则,坚持标准,敢于执法,敢于碰硬,真正把消防隐患和问题彻底消除,严防事故发生。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强化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效率,做好此次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工作进展情况。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工作组,对需要其他部门联合执法的,上报工作组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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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县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州安监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督促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决定成立**县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县安委会主任李宏才任组长,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罗国彪和县公安局副局长和永顺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县综治办、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防办、县工商局、县总工会、县交通警察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罗国彪兼办公室主任。
三、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1.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录相厅、歌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容纳50人以上就餐、住宿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3.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4.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等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
5.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或集体住宿的老人、幼儿、住院患者、学生、员工休息时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3.商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的和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包括集体宿舍的学生、幼儿、老人、住院患者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在人员密集场所常闭防火门上,应当张贴常闭防火门应随时处于关闭状态的警示用语;在公众聚集场所应当采取多媒体、广播、书面等宣传方式,告知顾客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线,并形成制度。
四、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检查验收、抽查监督四个阶段。
(一)组织部署阶段(1月—5月)。自本文件下发后,各单位、各乡镇要召开人员聚集场所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和检查重点进行通报和工作部署。各主管部门、各街道要制定出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5月1日前,各单位、各乡镇要将专项治理组织计划、动员部署情况上报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526222)。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8月)。在广泛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推动单位按照各项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此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自查整改。自查整改结束后,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单位要分别向教育、卫生、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属于商贸行业人员聚集场所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向行业管理部门写出自查情况报告;属于宾馆、饭店、旅馆、商场、市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和其他无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应向专项治理办公室写出自查整改报告。截止时间为8月14日。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9月)。县教育局、县旅游局、县民政局等部门要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应当依法给予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行政或纪律处分,直至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要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四)抽查监督阶段(10月—12月)。各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工会、文化、工商等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依法严格治理。10月22日前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各单位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上报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五、专项治理的主要措施
(一)对存在专项治理第一项内容方面问题的,应当责令当场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应当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拘留等处罚。
(二)对存在专项治理第二项、第三项内容方面问题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拘留等处罚。
(三)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经安全评估确认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停业的立即停产停业,该改变使用性质的迅速改变使用性质,以确保安全。
(四)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专项治理第四项第一款内容方面问题的,要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拆除;对拒不拆除的,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强制拆除。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行政拘留。
(五)对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存在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六)对拒不履行执法部门作出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决定的单位,相关执法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及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七)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决定。
(八)在执法检查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其他。对于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中发现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特别是对2018年专项治理中要求限期整改火灾隐患到期尚未整改的,也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将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工会、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交警、民政、工商等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有关部门要在此次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和疏散设施的完好,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各单位、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板报和报刊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单位,坚决予以曝光。同时,要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强化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在专项治理中,鼓励采用技术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要认真汲取以往屡经治理、多有反复的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认真贯彻去年颁布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积极采取有效的技防措施,大力加强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五)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及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及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增强职工的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有效地做好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有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在紧急情况下迅速、便捷、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把影响和损失减少和控制在最小范围。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本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关爱生命为前提,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反应机制,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针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强化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查堵各种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燃。

2、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紧急处置,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建立应急领导小组,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关爱生命高于一切,确保工作中一旦出现重大事故,能够迅速、快捷、有效地启动应急系统。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理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建立应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适用范围

1、用电、火灾、爆炸事故。

2、交通安全事故。

3、重大群体伤害事故。

4、意外事故

依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我区实际重点对突发事故易发点加强高度监管、范围、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冶炼、机械制造、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农机、水利、林防、食品安全、种子农药、人员密集场所及民用土制锅炉等行业。

四、组织领导

(一)开发区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长:党委书记

副 组 长:区党委委员

成员单位:派出所、电管站、工商所、

司法所、安监站、信访办、

农机站、道管站、水管站、

劳务站、农科站、林业站、

联校、柳泉医院、各村村委主任

(二)应急救援队伍

队 长:

副队长:

成 员:

各村村委主任 安监员

五、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在第一时间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做好稳定急救工作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4、应急小组人员在接到突发事件通知后,都要按分工要求第一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如有推诿、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事态扩大等情况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部门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情况向区领导汇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办公室。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部门、岗位。

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要有关单位和部门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

事故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必要时要在现场做出明显标志。

七、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处理方式

1、发生用电、火灾及爆炸事件处理方式

发生火灾、用电或爆炸事故后,发现人员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如有人员伤亡立即拨打120及时抢救,然后向区领导汇报具体情况。区分管领导应组织人员进行分工,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和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如遇电线走火,应切断电源,用沙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对火灾现场人员进行抢救;抢救火灾附近的财物;派人把守火灾现场防止非专业救火人员进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应急小组支援。如果需要应急小组支援,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领导负责现场组织疏散群众,看管好抢救出来的物件,办公室负责与消防部门接洽,其他人员根据现场需要分派工作。

2、交通安全事故处理方式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无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保护现场并通知交警部门处理事故;若有人员伤亡时,需通知“120”在安排完成救护任务的同时,还要安排此次交通事故中人员伤亡的救护工作,并保护现场和通知交警等有关部门处理事故,然后通知区领导,协助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处理事故。

3、发生重大群体伤害事故处理方式

发生重大群体伤害事故后,立即通知区领导,由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听取汇报,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防止事态发展,并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决定;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相关人员投入救援工作;及时向卫生部门和政府汇报现场救援情况,认真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指示;密切配合医院、防疫、交通、消防、公安、安全生产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各项工作,积极协调、指挥、配合现场急救人员对伤病员进行伤检、分类、急救、疏散、运送工作。其他人员负责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根据现场急救原则做好伤病员的急救、伤检、分类、疏送等工作,防止再损伤的发生;排查其他受伤或发病人员;尽力做好医疗救治、现场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负责突发恶性事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采集、撰写书面报告、整理材料,做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提供各种资料。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更有针对性地抓好第三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安委会办公室现制定《**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第三战役(夏季)实施方案》(简称“第三战役实施方案”)。工作内容如下:

一、开展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二)方式:按照政府统揽、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采取突出重点、分类督导、四不两直、综合治理的方式,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全覆盖、督导整改全覆盖、隐患整治全覆盖。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组长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统筹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成员负责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

三、第三战役重点工作内容

针对夏季特点,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第三战役与安全度汛紧密相结合,重点突出九个方面安全整治,切实做好工业企业、矿山、尾矿库、排土场、桥梁、隧道、边坡等重点部位的防洪抗汛。

1.非煤矿山生产和电厂灰坝安全整治。安监、国土、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力度,重点深入开展违规违章作业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和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杜绝违规违章作业。加强地下矿山提升、运输、通风、供配电、支护和排水等各系统运行管理,抓好防中毒、防水害、防高坠和防冒顶、防坍塌、防垮坝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加强“六大系统”维护运行,坚决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和设备,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监督露天矿山规范开采、排土场边坡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以建代采、未批先建、关闭后死灰复燃和习惯性“三违”等行为。结合汛期特点,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和汛期安全措施落实,组织开展对尾矿库排洪截洪设施、干滩长度、最小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观测的检查,全面排查整治3处尾矿库的隐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治。安监、工信、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管理,加强对“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防火、防雷、防汛、防暑、防爆、防泄漏、防坍塌”等措施落实情况,检维修作业及停产、复工安全管理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执行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有毒有害气体应急器材和设备配备情况、泄漏现场处置预案培训和演练情况;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整治情况,使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和使用培训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查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及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执行情况;有毒有害废弃物管理和处置情况。

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交通、交警、教育、旅游、农机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5月26日紧急视频会议部署,以山区道路、隧道、旅游线路、通乡公路等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客运班车、旅游包车专项检查和道路管控,坚决打击车辆、驾驶员无资质非法营运。全面开展驾驶员安全承诺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五不两确保”要求。加强汛期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巡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消防、民政、商务、工信、住建、人防办、教育、卫生、文化、城管、粮食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5月26日紧急视频会议和民政部专项部署,以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粮食仓储场所、地下商业街、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5.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住建、市场监督、城管、水务、消防等部门结合建设项目复工和夏季施工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依法打击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

6.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交通、水务、农业局等部门结合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特点,按照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牡政办发〔2015〕24号)的要求,各负其责,履职尽责,确保安全。

7.地下空间安全整治。人防、公安、消防、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以地下空间内的商场、旅馆、餐饮、休闲娱乐服务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地下空间所有权人(单位)和使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防火、防雨(洪)水倒灌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8.夏季旅游安全整治。旅游、水务、市场监督、城管、商务局、交通、交警、消防、气象等部门针对夏季旅游安全工作特点,以旅游交通安全、涉水旅游安全、特种旅游活动和应对极端天气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确保旅游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市政府安委办制定的《第三战役实施方案》,结合辖区、行业以及夏季特点,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第三战役实施方案》, 努力做到检查督导整改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

(二)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第二战役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进行梳理,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闭合,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第三战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梳理、分级分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隐患整治的措施、时限、责任部门等,提高隐患整治实效。

(三)进一步对重点监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第三战役期间,市政府安委办成立联合督查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采取临机抽查的方式,将督查组检查结果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检查结果进行对比,对于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限期不整改的隐患单位,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同时追究属地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相关责任。

(四)加强信息情况报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具体要求:一是于7月16日前报第三战役实施方案;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于每月23日前上报附表和阶段总结;三是于9月20日前报工作总结、附表和检查记录。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安全排查整治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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