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药品药材安全治理整治活动方案

若想要事情顺利进行,就必须提前撰写方案。想要更高效的完成繁杂的工作,我们通常需要准备好一份方案。做好方案有助于降低风险。如何才能真正的写好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镇药品药材安全治理整治活动方案”,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镇药品药材安全治理整治活动方案

镇药品药材安全专项治理整治工作方案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谯政办【】97号文件精神,促进我镇药品药材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一、成立专项整治组织1、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药材和非法加工行为,确保药品药材市场得到净化。2、(1)、落实建档制度,以村为单位,通过清查,对中药材的种植经营户,逐户建立档案,并对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完善档案内容。(2)、落实责任制度,建立并完善三级监管网络,实行干部包保制度,明确到人,划片包干,层层包点,落实职责。(3)、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药品药材安全问题突出,整治不力,按照《亳州市中药材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亳纪办()9号】文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4)、落实巡查制度,坚持每月巡查一次,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开展巡查时,各村信息员发现下去内,制售假劣药品药材,非法加工饮片等行为,及时采取措施,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部门,严禁知情不报或迟报漏报。(5)、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属实者,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二、时间安排1、5月24日6月14日主要任务,落实全面清查,建立档案,完善监管网络,同时突出重点,查出制售假劣药品药材和非法饮片加工等违法行为。2、6月15日—6月20日总结经验,写出总结报告,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镇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验收开展好的通报表扬,差的通报批评。三、工作要求 1、要求各管理片,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措施、步骤及要求开展工作,根据各自职责和划定的责任区域,制订行动方案。2、要求各村药品药材安全联系人,保持通讯畅通,遇到大事项及时的向各片负责人汇报。3、查出案件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制假案件的打击力度。
镇人民政府
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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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进一步推动整改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市消防委员会的要求,决定在我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参照《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着力整治公众聚集场所、厂房封闭、劳动密集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商住楼、“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夯实“四个能力”建设和网格化、户籍化社会管理基础。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镇长卢焕新为组长、政协联络处主任、政法书记鲁承保为副组长,以派出所、综治办、民政办、工商所、安监站、森林消防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主管领导鲁承保,专干鲁国庆,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三、工作任务

1、重点检查场所

重点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物资密集型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建设工程基地。

2、集中整治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未经消防备案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使用、消防通道、人员密集场所大量采用易燃、易爆材料装修装饰的、日常防火重点巡查部位和场所或单位。

四、工作职责

在辖区内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整治、开展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五、工作步骤

1、员部署阶段(7月21日-7月28日)

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阶段(7月29日-12月20日)

对检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跟踪督改,挂牌督办,对已排查单位,要进行复查,确保不反弹。

3、验收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高,形成工作经验,建立档案备查。

六、工作措施

1、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根据《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检查每月至少1次,副职带队开展检查每月至少2次,严格遵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消防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原则,坚决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构建消防安全立体防控体系,要组织对网吧、宾馆、酒店、商场、商贸市场等场所开展消防专项检查,根据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对本辖区火灾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培训等制度。

2、突出抓好重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对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开展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形成联合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对违规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阻塞消防通道的、违规使用明火、电气作业、燃放烟花爆竹等坚决关停整改或拆除,要按照“抓大不放小、抓小严防大”的要求,用足法律手段,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3、强化全民消防宣传教育

进一步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使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加强对乡村一级的消防宣传教育,特别是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消防教育,要以发送消防短信,宣传资料、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深刻认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时限和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全力以赴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2、强监管,增强防范

结合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各单位进上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促使单位的责任人和消防管理人员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3、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要将责任层层分解,明确到人,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摸底排查不彻底、整治措施不落实、该发现未发现、该整改未整改,以致发现火灾事故的,要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强信息反馈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的摸排、检查、整改、总结、提高等各个方面的重要工作信息和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信息,要及时反馈到镇,再由镇整理反馈到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信息随时报送。

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为切实排查和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所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号《**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最大限度地增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我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水平。

二、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的范围及内容

(一)安全排查整治范围

此次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宾馆、饭店、浴室、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商场、医院、养老院、校园、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含农家乐)、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安全排查整治内容

1、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责任是否认真履行并得到落实。

2、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超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安全生产、消防等项目手续是否齐备,相关的行业准入行政许可是否齐备。

3、消防验收情况以及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及监控设备等配备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和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开展情况。

5、其它应需检查的事项。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组长由镇政府副镇长汤谈担任,三产办、派出所、八百工商所、教育中心校、医院、民政办、宣传科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由三产办牵头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需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指定一名业务员为联络员。

(二)责任分工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推进工作,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各部门主要职责:

(1)指导、督促村、社区按照方案部署推进工作,对村、社区上报的调查摸底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2)对村、社区上报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或专项执法,推动落实隐患整改。

(3)在各村、社区督促隐患整改的基础上,对村、社区上报的督促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和问题,镇部门分工负责督促整改:派出所负责对宾馆、网吧、饭店、浴室安全隐患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和执法工作。八百工商所负责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和执法工作。三产办负责商场、超市、旅游景点(含景点农家乐)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教育中心校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建管所负责对车站、码头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卫生院负责医院、卫生所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民政办负责敬老院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文体中心负责影剧院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宣传科负责教堂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

各村、社区主要职责:

1、依据行动总体方案和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分别制定各自辖区的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并布置落实;成员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推进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2、指导、督促所辖各村、社区直接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按照要求核实调查摸底表格。

3、指导、督促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对照调查摸底表各项要示进行自查自纠。

4、将督促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及时上报给工作组,并配合职能部门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

四、具体实施步骤

按照《**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部署,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和基本信息普查阶段(**月26日前)

**月18日前,按照本方案要求,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各有关单位和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并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

**月21日前,将《**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下发给各个村、社区及重点村和社区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填写要求,要求村、社区**月26日前必须发到所有下辖村、社区。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月27日-**月30日)

**月30日前,将梳理出人员密集场所“户头”下发至各村、社区。

**月21日前,各村、社区完成上门登记和核查整理工作,此过程中由本小组和镇推进小组给予指导、督促。

**月30日前,各村、社区完成《**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的核查、整理工作。

(三)属地核查和部门核查阶段(**月1日**月19日)

**月5日前,各村、社区将《**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汇总后报给本专项工作组。汇总数据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隐患和问题数量、已经整改的隐患数量、正在整改的隐患数量、需要本小组帮助督促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明细等。

**月9日前,本组将各村、社区上报数据汇总后后报给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数据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隐患和问题数量、已经整改的隐患数量、正在整改的隐患数量、帮助督促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明细等。

在此阶段,本小组各成员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责,通过专项执法等形式推进隐患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镇领导督查阶段(**月20日-1月**日)

本专项工作组全面集中督促人员密集场所隐患的整改工作,配合镇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一切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及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形成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促使安全隐患和问题全部得到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落实。

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充分认清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扎实有效的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确保把隐患查实,把问题找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在排查整治行动中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核查不认真、排查不彻底和在排查整治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单位,村(社区)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取消其单位和责任人的年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对其具体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二)加强协调,严格执法,切实加大隐患治理力度。人员密集场所整治行动涉及的部门多,各部门和村、社区要加强沟通和配合,严格执法,联合查处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动,坚持原则,坚持标准,敢于执法,敢于碰硬,真正把消防隐患和问题彻底消除,严防事故发生。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强化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效率,做好此次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工作进展情况。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工作组,对需要其他部门联合执法的,上报工作组进行协调。

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章标题: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龙政办发〔2017〕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63号),并针对当前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17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4个月的“药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工作任务和目标(一)药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要求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必须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物料,并按照规定检验合格后投入生产使用;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药用辅料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对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有销售记录,其销售记录应有可追踪性。工作目标:药品生产应确保重要的生产过程能达到连续稳定地运行。确保按规定履行每种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采用的标准及方法,按规定实行检验及留样。确保按规定独立履行对物料抽样,不合格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放行,不得使用无文号管理的原料。(二)药械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任务:1、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必须达到百分之百。着力解决药品经营中的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问题。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调机制,依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必须坚决移送。2、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法定条件和要求的,要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3、加强药品经营行为监管。严格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教育和监督药品零售企业加强销售人员管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产品的,必须设立非药品产品专售区域,设置明显的分区标志。4、强化农村药品监管和广告专项整治。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着重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探索、总结和发展适合本县农村实际的药品监管模式。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对违法发布广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力求年底前使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5、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内容: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存在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现象。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三)药械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加强药械使用环节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药品安全性信息预警机制和控制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大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规范处方使用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推动药品分类管理,促进全社会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意识的提高。工作目标: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二、工作内容:(一)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整治重点内容如下:1、药品专项整治(1)强化药品经营行为监管,查处批发企业挂靠经营、过票现象。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柜台,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等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2)开展药品购进票据专项检查,查处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或农村个体诊所向零售药店购药、以及药品批发企业向无证照单位供应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3)开展学校药械质量专项检查。联合县教育局对学校医务室药品采购渠道、药品养护、人员资质、效期管理进行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4)对全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深化建设进行督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5)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对全县相关单位疫苗的进货渠道、储存条件、设施设备、管理水平进行检查,有效确保疫苗质量。(6)开展进口参类专项检查。通过对口岸检验报告、进口药材批件等检查入手,查处假冒进口参类的行为,整治滋补药品市场。(7)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联合县工商局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查处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并做好相关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8)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按法定标准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做到物料平衡,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情况及时。(9)开展药品企业准入管理专项

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检查。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上报省、市药监局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10)开展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专项检查。查处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购进来源、处方药凭处方或登记销售;药师在岗制度的执行,处方是否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销售情况等。2、医疗器械专项整治:(1)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检查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2)重点加强对骨科植入器械等高风险产品、隐形眼镜、助听器的质量监控,以及对质量可疑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验。继续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行为和质量跟踪管理。(3)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方面的知识,正确认识、科学对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1、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药品零售企业星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星级药店评定标准》。对监管中发现违法违规企业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分,并依据分值大小,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记录在案、媒体曝光、强制培训、建议取消医保定点药店等形式,予以警示和惩戒。对全年累计没有记分的企业,优先推荐为“三星级药店”的候选单位。以此推进医药行业诚信体系和自律机制建设,提高监管效率,促使药品质量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深化规范药房建设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一是细化服务指导。制定《龙游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指南》,从药房设置、管理制度、人员资质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的监督、检查、指导,促进药房真正实现规范化管理。二是部门协作加强督促。与县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规范药房建设的通知》和《规范药房设置标准》等文件,将规范药房建设纳入卫生局对医疗机构的年度考核,对新开办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要求首先通过规范药房验收,共同督促个体诊所、医疗机构的规范药房建设。3、制定《龙游县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做好采购单位资格的审核,证件的索取,验收台帐的记录,不良反应的跟踪。每家医疗机构确定专门的人员落实这项规定的执行。同时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采购及使用检查,并要求每家医疗机构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人员,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及时上报。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药品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0日至9月5日)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举办专栏、专题访谈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二)专项整治阶段(9月6日至11月30日)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63号)、《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及《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突出重点、全面出击的方式,大力开展药品整治行动。9月1日—9月15日对全县药品市场进行调查摸底9月16日—9月30日对全县县级医院进行专项检查10月8日—10月20日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专项检查10月21日—11月21日对全县村卫生室进行规范药房检查指导11月22日—12月15日对全县药品批发、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开展“回头看”行动,查漏补缺,并于12月5日前完成总结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12月10日前上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此次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必须与去年7月份国务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我局今年开展的“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农村食品药品整规年”活动相结合、相衔接,在短时间内集中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意义重大。为确保本次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打好这场整治行动的特殊战役,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成立以县药监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龙游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由县药监局局长钱先凤任组长,县药监局副局长张金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工作协调组成员。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协调组联络科室设在县药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111623,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及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医院药房的管理,严格要求医疗机构遵守药品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对药品终端消费安全的责任。县工商局要严厉查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现象,严格管理城乡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行为。县教育局药要求学校医务室切实按照规范药房标准采购、使用、保管药品,教育引导师生不断增强药品安全意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县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大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指导新闻单位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提高公众的药品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舆论环境。(三)严格执法,加强力度。要严格依照《特别规定》和《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假劣药械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要坚持抓大案要案,加大查处案件力度,落实“四不放过”“四个一律”。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严惩,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围绕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充分履行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药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五)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在整治过程中,强化正面引导,树立药品生产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让经营者自觉承担药品安全责任,积极配合、自觉参与到整治工作来。要积极争取新闻单位的配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件和大要案予以曝光,形成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药品安全整治的良好氛围。及时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提供准确、科学的药品安全信息,做到信息畅通、步调一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推进。根据上级要求,为及时掌握本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特殊信息报告制度。具体报送要求如下:1、从9月1日起,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综合办汇总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每周一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本辖区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动态和龙游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情况周报表。每月25日报送龙游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报表和小结;2、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生的重要情况、典型事例,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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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餐饮服务环节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和药品市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和杜绝重大食品、药械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决定从即日起到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卫生工作、食品药品监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以规范全县餐饮消费环节、药品市场秩序为重点,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我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统一领导、分组划定责任区域的方式,成立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樊利光
副组长:高曙光姚瑾刘爱国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行动组和一个后勤保障组。
第一行动组
负责人:高曙光
组长:邓军
成员:解振祥孙保连
责任区域:张村镇、西潘楼镇、王市镇、孙集镇、纪王场乡、巩店镇、孙庙乡和城区五一路以北。
第二行动组
负责人:姚瑾
组长:陶恩情
成员:陆军潘多秀
责任区域:永兴镇、王人镇、汝集镇、江集镇、旧城镇、望疃镇、中町镇、马店孜镇和城区五一路以南,阜蒙河以北。
第三行动组
负责人:刘爱国
组长:余立新
成员:姜书连陆祥
责任区域:程家集镇、阚疃镇、展沟镇、新张集乡、胡集镇、大李集、刘家集和城区阜蒙河以南。
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樊利光
组长:马晓勇
成员:刘娟
负责车辆、经费等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县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经营企业、全县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四、检查的重点内容和目标任务
(一)食品专项检查方面
1.重点加强对餐饮单位自制的熟食卤菜、凉菜以及餐饮用具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冷荤、熟食制品和水产品等高危性食品加强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厉打击餐饮业无证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许可持证率。
2.重点检查辖区内学校食堂和敬老院食堂,加强对畜禽类及其制品、实用油、调味品等原料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的监管,确保不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食用油脂、一次性筷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制度。采购食品和原料要保证质量,做到定点采购、验收入库、建立台账。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用油或“地沟油”、影响食品安全的一次性筷子,依法查处采购和使用毒死、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
4.结合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厉打击餐饮业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食品的行为。
(二)药品专项检查方面
1.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使用情况,严查购货渠道是否合法、购进药品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养护,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劣药械、挂靠经营、走票、过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2.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监管,加大对抗生素类、生物制品、血液制品、进口药品、中药饮片、中药注射液等国家基本目录内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
3.结合全县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加大“规范药房”建设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加大硬件投入,改善药品储存条件,扎实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保证药品质量。
4.加大“两非”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经营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各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使用行为。
(二)统筹兼顾,确保实效。各行动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和检查内容,实施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从严从快处理。要把此( )次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要与药品gsp跟踪检查,药品抽检、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上报、药品广告监测、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建立餐饮服务行业基本档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结合起来,与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归档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明工作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采取多种方式不定时对各行动组进行督查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第2页

,各行动组要把各项工作任务指标(附后)按照序时进度及时完成;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省局“六条禁令”,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按程序执法,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徇私舞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在专项检查结束后,各行动组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把总结报送到局办公室。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以下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阅,希望能够帮到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根据xxxx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xx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驻打假办〔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生产企业、批发市场、超市、零售门店、小作坊等为重点对象,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积极开展生产企业资质清理审查,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过程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坚决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取缔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严惩一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分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要严格实施食品、药品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来路不明的食品、药品进入流通领域和群众手中。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药品或原料行为。对从合法渠道采购但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证索票或票证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从非正规渠道采购原料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涉及其他地区或监管部门的,要依法及时通报或移送有管辖权限的监管部门。

(三)严厉打击侵权仿冒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经营行为。加大面向农村市场的食品药品批发市场、集散地及个体经营户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以交易会、展销会、义诊、讲座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严格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和备案,加强违法广告监测,对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线索,要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从2015年1月起至6月底结束。

(二)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12月10日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宣传动员,落实责任分工。

2、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2月11日至2015年6月)。局相关股室要根据职能职责,牵头开展相关工作。

3、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2015年6月1日至15日)。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工作信息,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严查严打,实行零容忍。要深挖细查,严查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惩处一批违法人员,端掉一批假冒伪劣窝点,对违法行为要从重从快查处,实行零容忍,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要与局开展的其它专项整治相结合,局相关股室按照各自职责牵好头,会同各基层监管所和稽查大队抓好工作组织和部门协调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和联合办案工作力度。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督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 员:x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数据资料的上报工作,由贾宁辉同志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四)认真总结分析,及时报送信息。药品稽查队和食品监察大队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的经验教训,及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总结到办公室。办公室于2015年6月13日前向市局上报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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