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按照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站韩桥料场、公路及交通施工工地现场等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有效的措施和方案,实现我站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改善我县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解决料场拌合设备生产扬尘,消除工地施工扬尘,杜绝渣土运输撒漏扬尘的目标。
二、实施标准
1、料场
料场使用的拌合机、导热油锅炉安装配备了除尘设备。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砂石料堆用苫布等进行覆盖,料场前场地及时进行洒水清扫,并根据生产和外界环境风力等级情况适当增加洒水清扫次数,达到粉尘不上扬的标准。
料场道路定期进行洒水、清扫,并根据生产和外界环境风力等级情况适当增加洒水清扫次数,确保无扬尘无杂物,做到场内清洁整齐。
料场区内装载机等大型机械车辆设备停放区域以及场内道路和地面一律混凝土硬化,避免扬尘和雨后泥泞。
2、选择科学运输路线,加强运输管理。
对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对装载散体物料的运输车辆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车辆不超高、超量装载,并加盖苫布,车厢后板同定插销和人工座钩完好,车厢无变形、无破损、无缝隙。对外租车辆必须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标准方可租用。
3、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并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全苫盖。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苫盖、固化措施。苫盖措施必须全封闭,达到无空隙的苫盖标准。
(2)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等应当按照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识,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
(3)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4、加大公路养护力度,及时清理公路两侧垃圾、农作物秸秆、杂草和落叶,确保公路清洁干净。
5、其他要求
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禁止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禁止焚烧垃圾等有害物质,禁止使用煤炭、木材等材料作为燃烧能源。
关于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适应新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要求,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及时动员和组织海南省各种通信资源,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满足突发公共事件情况下通信保障应急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
(二)工作原则
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有序,快速反应,结构完整,功能全面,严密组织,密切协作,平战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防交通条例》、《战备应急通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
1、严重和特别严重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严重和特别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3、突发事件造成的重大通信事故。
4、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5、国家重要会议、重大国事活动、大型社会活动等。
6、根据军事部门的要求,需要配合的有关活动,如军事演习、局部战争、武装冲突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全省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统一调度,设立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全省范围内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设海南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负责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日常联络和事务处理。
1、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省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省通信管理局局长、省政府1名副秘书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主要由省通信管理局、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海南海事局、省专用通信局以及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中石化海南省石油分公司组成。其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本省范围内各有关单位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2)遇重大突发事件,研究决策启动保障预案,下达通信保障应急任务,领导、指挥和协调本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保证应急通信任务的完成;
(3)服从国家、省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指挥机构的调用,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决策重大事件的通信保障应急方案,并向上级部门汇报实施和进展情况;
(4)在紧急情况下,经国务院批准,统一调用全国各种电信资源。
(5)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通信保障任务。
2、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的组成和职责
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主任由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分管局长担任,通信管理局网络与建设管理处处长任副主任;成员由省通信管理局相关处室领导、地方各有关单位配合人员以及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分管应急通信部门的领导、省专用通信局相关处室领导组成。其职责如下:
(1)承担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处理,负责与国家、地方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并向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2)负责有关单位间的协调,理顺电信行业各部门、各机构之间的关系,督促落实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3)组织起草、修改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相关规定;
(4)指导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的建设和保障预案的演练,监督有关单位做好通信保障应急的准备工作;
(5)掌握国家公用电信网的网络组织、装备和运行情况,以及机动通信设备装备情况,并协调做好公用电信网与应急通信专网的互联互通工作;
(6)遇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了解情况,向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建议;
(
关于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第2页
7)按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全省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按预案完成通信保障应急任务。3、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突发事件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根据事件的性质及任务要求,将具体落实到相关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实施。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设立相应的应急通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企业内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的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各级网络管理和运行部门应对日常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定时分析,及时发现通信网络运行中的各种隐患,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电信网络安全的预防工作。遇有重大情况,立即上报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
(二)预警预防行动
1、指导和监督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平时的网络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合理组网,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
2、组织做好各基础电信网间的互联互通工作,确保网间通信安全畅通。
3、组织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重点保障目标的安全防护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加强对企业电信网络的安全检查,减少网络的安全隐患。
5、加强网络安全宣传,增强忧患意识。
6、各级应急通信管理机构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三)预警支持系统
发挥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管理中心对本企业网络情况的监测作用,综合利用电信网间互联监测系统和互联网交换中心的信息资料,遇可能引发重大通信事故的情况,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为进一步提高通信网络安全的预警能力,根据需要建立国家级的通信网络预警信息技术平台,增强公用通信网络安全预警和信息的收集、处理能力。
(四)预警级别及发布
1、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上级下达的通信保障任务、突发事件造成的通信故障信息,按照其严重性、影响大小、涉及范围,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1)突发事件造成省内通信企业局部通信故障时,预警级别定为蓝色。
(2)突发事件造成省内某通信企业多点通信故障时,预警级别定为黄色。
(3)出现以下情况预警级别定为橙色:
①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通信保障任务;
②突发事件造成省内多家通信企业通信故障时。
(4)出现以下情况预警级别定为红色:
①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通信保障任务;
②突发事件造成多省通信故障时;
③突发事件造成重要通信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影响重大的情况时。
2、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范围限于电信行业内部。预警信息的发布权限:国家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可以确认并发布红、橙色预警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急通信管理机构可以确认并发布橙、黄、蓝色预警信息。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在获得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和核实,初步判定预警级别;并及时报告本单位(部门)的通信保障应急领导机构,确认预警级别。若属于本级权限,应及时发布;若超过本级权限,应立即上报。预警信息的发布以文件传真形式,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电话记录方式。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和通信恢复工作,按照快速、机动、灵活的原则,根据相应的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省内某通信企业局部通信故障时,由企业的应急通信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启动企业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上报省通信管理局。
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省内某通信企业多点通信故障时,由企业的应急通信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启动企业相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上报省通信管理局或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
ⅱ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省内多家通信企业通信故障或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达通信保障任务时,由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启动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上报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
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多省通信故障或重要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影响重大的情况,以及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启动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影响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地现场指挥,同时将通信保障情况上报。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1、突发事件造成通信事故信息上报和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后,出现通信中断和通信设施损坏的企业和单位应按照上报流程(见附录83)立即上报。重大通信事故要求在4小时之内报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人员获得信息后,应立即分析事件的严重性,确定由国家应急通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的,应及时向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和提出处理建议,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否则,按照应急响应级别的责任划分,由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或本企业应急通信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
2、信息共享
在对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国事活动或会议进行通信保障时,应加强与保障任务下达单位或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提高通信保障效率。
重大通信事故发生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与事故影响有关的部门和单位、该通信网络上可能受到影响的重要用户(如:防汛、地震、反恐、核应急、证券、民航、金融、海关等)以及可能波及的其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3、应急保障任务下达流程
对于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通信保障任务以及突发事件发生后确定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的,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命令,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将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省通信管理局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下达任务通知书。接到任务通知书后,各单位应立即传达上级任务和指示,成立现场应急通信指挥机构,并组织相应人员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对于省有关部门下达的通信保障任务以及突发事件发生后确定由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的,按照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由海南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将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有关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下达任务通知书。接到任务通知书后,各单位应立即传达上级任务和指示,成立现场应急通信指挥机构,并组织相应人员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见附录83中海南省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任务下达和执行流程线路a所示)。
4、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要求
在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或海南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达通信保障应急命令后,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机构和队伍应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具体要求如下:
1、通信保障及抢修应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先急后缓的原则。具体顺序如下:
(1)中央首长专线;
(2)突发事件处理指挥联络通信电路;
(3)党政专网电路;
(4)保密、机要、安全、公安、武警、军队、人防、核应急等重要部门租用电路;
(5)地震、防火、气象、水利等部门租用的与防震、防火、防汛有关的电路;
(6)银行、证券、民航、海关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部门电路;
(7)其它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电路。
2、应急通信系统应保持高度警戒,实行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人和管理人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能随时联系,事态严重时,所有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待命。
3、主动与国家有关部门联系,及时了解通信保障需求,积极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
4、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在执行通信保障任务和通信恢复过程中,需要其它电信运营企业协助时,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或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进行统一协调,其它电信运营企业应给予积极配合。
5、对于应急机动通信,在紧急情况下,上级可以越级指挥调度或口头下达指挥调度命令,下级也可以越级上报或口头进行汇报。
6、当同级电信主管部门与企业在领导指挥上出现交叉时,应以电信主管部门领导为主。
7、现场应急通信指挥机构在组织执行任务过程中,应及时上报阶段性任务执行情况,使上级及时了解进展情况,便于决策(工作流程见附录83中海南省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任务下达和执行流程线路b所示)。
8、应急保障任务结束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或海南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收到任务完成的报告后,下达解除任务通知书,现场应急通信指挥机构收到通知书后,任务正式结束(流程见附录83中任务下达和执行流程线路c所示)。
9、调查、处理、监测与后果评估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对该级应急处置事件的调查分析,视情对网络运行指标进行检测,对事件后果进行评估。
五、后期处置
1、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突发事件中公用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以及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情况的调查和汇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奖惩评定及表彰
为提高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效率和积极性,对于在应付突发事件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表扬;对于保障不力,给国家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保障措施
1、物资保障
各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建立必要的应急资源保障机制,并按照应急通信保障的需要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加强对应急资源和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2、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必备资料
为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各企业及各部门应根据通信保障应急的需要,常备以下资料:
11:600万全国地图、1:50万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市、州、盟)、县(市)地图;
各种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通信调度预案和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
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器材的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清单;
相关单位、部门及主管领导联系方式。
技术储备与保障
依托信息产业部和省有关科技、科研支撑部门及各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技术力量,建立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与省有关部门的日常联系与信息沟通机制,认真听取各部门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实施进行评估,开展通信保障的现场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应急保障队伍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以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建设等部门为主,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为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国家公用电信网络、设备的抢修维护、故障恢复和路由调度管理等工作。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以海南省电信有限公司机动通信部(队)为基本骨干队伍,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海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急通信保障队伍为辅,省专用通信局、网通海南分公司、铁通海南分公司、卫通海南分公司协助与配合,以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广东机动通信局为技术装备支撑。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主要在突发情况发生时为党政领导机关实施指挥提供临时通信联络,确保指挥通信畅通。
65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平时应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和应急通信的宣传以及对应急通信指挥管理机构和保障人员的技术培训,并根据实际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应急演习,以保证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应急通信保障的能力。
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方案范文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xx政发〔xx〕xx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精神为指导,加快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将公共交通发展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坚持“方便群众、优先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的发展原则,在财政投入、规划布局、设施用地、路权分配等方面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给予优先保障。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科学编制城市公交规划,统筹发展,做好各种出行方式有机衔接,逐步实现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为市民提供方便周到、便捷高效、经济舒适、绿色环保、安全可靠的公交服务,形成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以城区为中心,十字、章集、七雄和扎下为节点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实现保障有力、服务优质、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的总体目标。
——保障有力。建成区城市万人拥有城市公交16标台,适当扩容出租车辆,城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18%以上。
——设施完备。公交调度中心、停车场、保养场、公交站台、候车亭等配套设施基本完善;城市公交车辆进场率和主干道公交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逐年提高,新建或改扩建城市主干道公交站亭同期建设;大型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公交站点或首末站。
——服务优质。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增发班次,缩短间隔时间,首末站发班准点率达到100%;逐步增加线路,使线网密度达到3.5公里/平方公里,公交站点300米覆盖率达到50%以上,500米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公交企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90%以上。
——管理规范。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体系逐步形成,衔接更加顺畅。城市公共交通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逐步完善,城乡道路客运管理政策、票制票价、服务标准等逐步理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管理格局逐步形成。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引导和调控
1.科学编制公共交通规划。科学编制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等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科学合理布局公交线网和公共交通场站,优化重要交通节点设置。明确各种公共交通方式的功能定位,加强公共交通与个体机动化交通之间的换乘衔接,促进城市内外交通便利衔接和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
2.严格执行规划管理制度。按照《xx省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导则》的要求,加快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和修订完善工作。严格规划修编程序,禁止随意修改和变更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原则上每5年进行一次修编,并在修编前开展居民出行调查。规划编制、修编和居民出行调查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交通运输、规划部门要定期对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规划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3.积极发展快速公共交通。根据道路状况和客流情况制订快速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结合城区道路改造,要针对性地快速路可行性研究,不断加快快速公交发展。
4.强化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加快制订城市建设项目公共交通场站配建管理政策,新、改、扩建大型居住区、商务区、开发区、教学区、风景区、新城区等主体建设项目上要严格落实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实行同步设计、建设、验收、投入使用。对未按照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落实公共交通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不予办理核实手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备案。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成后应及时移交公交场站管理部门或公交企业使用,交通运输部门应适时组织开行城市公交运营线路。市区范围内公交场站以资产评估转让方式移交至市公交场站公司,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和综合商业开发,新、改、扩建的公交场站竣工验收后应在30日内移交。
5.加快公共交通场站建设。以服务公交线网优化调整为重点,加快城市次支路、微循环系统和疏堵工程建设,优化城市道路路网结构,分年度、有计划推进公共交通场站建设。到2020年,城区建成公交场站10个、出租服务中心1个、新建停靠点50个。
6.加强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节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现有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支持原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申请提高容积率,进行立体建设。
7.保障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建立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优先保障制度,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将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功能、规模和布局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明确。公交场站、换乘枢纽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其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对规划确定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不得占用或改变用途。
(三)全面推进公共交通路权优先
8.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把公交专用道建设作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重点,组织公安、规划、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科学编制公交专用道专项规划,到2020年,城区建成公交专用道达到10公里以上。
9.强化公交专用道管理。加大保障公共交通优先通行交通管理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力度,集约利用城市道路资源,允许校车、通勤班车使用公交专用道,并兼顾城市应急通道使用。公安部门负责制订公交专用道相关监控设施设置方案,充分利用监控设备,加强对公交专用道的监控严格查处占用公交专用道、违法占道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公交车辆通行安全和通行效率。
10.加快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建设。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组织编制交叉口公共交通优先的实施方案,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制订标志、标线设置方案,并在公交专用道上设置准确、清晰的标志、标线,渠化路口标线,优化交通信号控制,扩大城市公共交通信号优先范围。通过设置公交专用信号灯和信号相位,以及应用“相位插入”“红灯早断”“绿灯延时”等公交优先信号控制方式,给予公交车辆通行优先权,逐步形成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网络,切实提高公共交通行车速度和准点率。
(四)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
11.完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根据公共交通规划和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开辟、调整公交线路,不断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和结构,建立和完善由骨干线、区域线、接驳线组成的功能清晰、布局合理的新型公共交通服务网络,不断改善公共交通可达性和便捷性。积极发展通勤班车、定制公交等特色公共交通服务模式,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的出行需求。
12.推进智能公交系统建设。加大对公共交通的科技投入,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在公交线网优化、运营调度、服务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到2020年,建成公共交通行业营运调度管理系统、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查询系统和电子站牌系统,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的科技含量和吸引力。
13.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大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促进城乡居民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推进公交线路向郊区和毗邻市、县、乡镇延伸,鼓励经济往来密切的城市群间、毗邻乡镇公交线路的互联互通。推进城乡客运车辆公司化改造。对经营合同到期的承包挂靠车辆收回经营权,实行公车公营,对未到期的车辆,鼓励企业提前实行公司化改造。到2020年,全面完成城乡客运车辆的公司化改造任务。
14.引导出行方式调整。积极倡导绿色出行,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公共自行车服务,提高非机动车出行比例。大力发展汽车租赁,积极引导汽车租赁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积极推广出租汽车电召和约车服务,加快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大力加强公共交通和绿色出行的宣传和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认同公交优先、支持公交优先、践行公交优先的氛围。
15.建立科学合理的票价票制体系。结合城市规模、人口结构、经济发展的实际,按照基于成本定价的原则,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定价机制,按照“社会可承受、财政可承担、企业可承载”要求,合理确定公交线路价格及计价方式,推进按里程分段计价。
(五)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
16.强化公共交通安全监管。坚持安全第一,切实加强公共交通的安全监管,完善安全标准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制定应急预案。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作为安全责任主体,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规范,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格实施车辆维修和报废制度,增强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17.增强公共交通行业劳动保护。加大公交汽车驾驶员培训力度,将其纳入职业教育体系。出台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劳动用工指导意见,促进公交企业与驾驶员依法建立和规范劳动关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劳动力市场价格相适应的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公交企业工会建设,落实有关劳动保护政策。
18.加强公共交通企业服务监督。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考核监管,建立公众评价、专家咨询和乘客委员会监督等工作机制,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服务质量评价和监督,并将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作为企业绩效评价、财政补贴补偿资金发放、线路资源配置、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19.深化公交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城市公交行业文化建设,组织实施公交职工素质提升工程,推行规范化服务,积极培育公共交通服务品牌、文明示范线路、服务标兵。加大公交优先、行业先进典型的宣传,增强公交职工责任感和自豪感。
(六)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保障措施
20.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公共交通财政投入。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中央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公交换乘中心、公交保养场、城市公交智能调度中心、地方和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辆购置、城市公共交通重大课题研究等项目进行政策扶持。
21.加强考核评价。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服务质量与财政补贴挂钩,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又好又快发展。
欢迎阅读范文网《公共交通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内容,我们还为您精心挑选了关于2024策划方案的优质专题,请访问:应急预案方案!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