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xx县委关于批转〈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关于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安排。我镇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将从20xx年9月上旬开始至20xx年11月下旬结束。期间安排四个法定日,即20xx年10月30日为选民名单公布日;20xx年11月4日为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日;20xx年11月12日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日;20xx年11月19日为正式投票选举日。为了便于组织实施,将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现就各阶段的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第一阶段:20xx年9月13日至10月14日共31天。成立选举工作机构,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培训选举工作人员;依法确定代表名额,开展宣传教育。
一、设立选举机构
1、按照《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细则》和xx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我镇成立选举委员会,主任叶国民;副主任李玲、刘定茂;委员刘爱华、范富琼、张帮海、刘理,下设选举办公室,由刘定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四楼,联系电话:。
2、各选区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选区的选举工作,其组成人员由各选区推荐,报镇选举委员会审批。同时村(社区)、县级各部门各大口和驻镇各单位都应落实分管领导和专人具体抓好本次选举工作。
二、宣传动员,召开好选举工作会议
镇选举委会将于20xx年10月13日召开选举工作会议,进行本次换届工作动员,安排布置这次换届工作,培训选举工作人员。村(社区)、县级机关各部门和驻镇各单位都应召开好干部、职工群众会议,并利用墙报、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广大选民积极参加选举活动。
三、抓好这次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
万安镇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及急需要求解决的问题较多,在本次换届选举中各选区、各村(社区)和单位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利用各种形式,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选举法律、法规,从而激发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责任感,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保证选民积极参加选举。
四、依法确定代表名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我镇应选县人大代表名额28名,应选镇人大代表名额67名。
第二阶段:20xx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共16天,分配代表名额;划分选区,开展选民登记工作,于20xx年10月30日分各地区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和发选民证。
一、分配代表名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代表名额分配统筹兼顾行业差异,代表结构的因素,把能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的各方面有代表性人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后,代表名额可能有所增减。名额增加的,主要用于选举基层一线的代表;名额减少的,不能减少基层一线的代表名额。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降低。对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社会阶层人士担任代表,要统筹兼顾,注重质量,比例适当。连任代表要占有一定比例。
二、划分选区
选区划分按照便于选民就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近参加选举活动和便于组织领导选举工作,便于了解鉴别代表候选人,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和选民监督代表的原则划分,注意县级人大代表选区和镇人大代表选区的一致性,保证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同时还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二是每个选区必须有正式代表候选人名额;三是选区的个数不能多于应选代表名额数。否则,选举无效。三、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国家对选民资格在法律上的认可,是对公民有无选举权利的正式确认。它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在开展选民登记工作前,各选区选民小组要排选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熟悉当地人口状况,最好由原来做过这项工作的同志担任登记员,以保证选民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省选举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在这次选民登记时,凡是上届选民登记册保存完好完整的单位,应将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到期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新迁入选区的人列入到选名名单,对死亡的、迁出选区的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如果上届选民登记册丢失或散失不全的,必须重新进行选民登记。无论采取哪种办法,都必须按照“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登记”的规定认真清理、反复核实。特别是对外出人员和流动人员较多的地方,要及早进行摸底调查,弄清情况,并通过其亲属取得联系,防止重登、漏登、错登的现象发生。
对于选民名单有不同意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意见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县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第三阶段:20xx年10月31日至11月12日,共13天。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于20xx年11月4日分选区张榜公布;通过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于20xx年11月12日分选区张榜公布。
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是选举全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它关系到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民主原则能否真正贯彻执行。在候选人提名过程中,只有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尊重民意,让选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行使民主权力,才能把具备代表素质的人选进人民代表大会,才能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和经济事务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使广大选民充分认识到选好人民代表大会的现实意义,清楚本选区应选的代表名额,应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额以及实行差额选举等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
二、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他们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都应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调换、增减。
三、各级组织或者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都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其名额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即简历、主要表现、参政议政能力和代表性等)。
四、各级组织和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由镇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十五日前(即:20xx年11月4日)按选区公布。
五、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以后,各选区应及时组织选民小组对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讨论、协商,并且向选民讲清楚本选区应选的代表名额和《选举法》第三十条“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实行差额选举的规定,使选民意见趋于一致后,再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由于所提代表候选人数超过法定最高名额比例,并且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7日以前(即20xx年11月12日)张榜公布。
六、镇工作人员和人民团体负责人经选举委员会征得原单位和调入单位的同意。可以到其他选区参加选举,但应转移选民关系,与选民见面,参加选区的选举活动。
第四阶段:20xx年11月13至19日,共7天。做好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11月19日各选区召开选举大会,组织选民投票选举。
一、认真做好在选民中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工作
各选区应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选民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有条件的应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做到知名、知人、知情。但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候选人的介绍。
二、做好直接选举的准备工作
1、在选举日前7日,各选区应落实好选举大会的场地,做好会场的各项准备,并再次公布投票选举日期、时间、地点。认真做好选民参选的动员组织工作。
2、选举日前,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核实选民人数,选举日能够参加投票的人数,代为投票(要落实代为投票的人员)的人数和不能参加选举的人数。对选民登记后有迁入、迁出、参军、死亡等变动的,应予补登或除名。
3、准备好由县选举委员会统一制发的选票,加盖选举委员会印章的选票方为有效。
三、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1、选举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投票选举时,凭身份证或选民证发给选民选票,参加选举。
2、选举可以以选区为单位召开选民大会,也可以设投票站或流动票箱组织选民投票。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各地都要从实际出发,本着有利于严格依法进行选举工作,有利于组织选民参加选举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提高选民的参选率,做到选举一次成功。
3、选举大会或者投票站的主持人,由镇选举委员会委派。本选区的正式代表候选人不得担任该选区的主持人、监票员、计票员。
4、选举大会主持人在召开选举大会时,要向选民讲清选举的运作程序、规则、填写选票的要求等注意事项。
5、选举投票工作完毕后,各选区应严格按照选举法的规定,认真进行计票统票工作,及时填写有关报表和当选代表名单,报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张榜公告选民,同时给当选代表颁发当选证书。
6、各选区如果在选举工作中遇到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同时立即上报选举委员会。
7、选举工作结束后,要耐心做好落选代表候选人的思想工作。
第五阶段: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底。筹备并召开新的一届县、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做好本次换届选举的总结工作。
20xx年12月上旬以前,筹备并召开万安第二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做好本次换届选举的总结工作。
为了圆满完成这次换届选举的各项任务,要切实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县委要求镇党委和各级选举工作机构要集中精力抓好换届选举工作。镇机关各部门、各社区、村、驻镇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好当前的各项工作,做好本职工作和选举工作一起抓。同时,还要安排与选举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比较强的干部具体负责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2、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各级选举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一切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作法,都有切实纠正。要充分尊重选民的民主权利,保证选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防止和杜绝一切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违法事件,要及时上报,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3、加强治安防范,保障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社区、村要在选举期间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切实制订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对破坏选举、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要及时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联系,认真总结。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要保持同镇选举委员会的经常性联系,互通情况,并及时将本地选举工作的动态和新情况上报。在选举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要按规定的表式和时间准确无误地向选举委员会报送各种报表和选举总结材料。
5、本实施意见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法律、法规
关于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搞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换届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就全县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要以党章为准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基本稳定、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思路,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进一步提高乡镇党委班子领导发展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能力,努力把我县各乡镇党委建设成为能够领导本乡镇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创造性地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领导集体,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切实做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配备工作
1、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干部。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和市委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永乐镇党委委员职数为9名,米粮镇、云盖寺镇、青铜关镇、木王镇、达仁镇、铁厂镇、大坪镇、柴坪镇、高峰镇、回龙镇、东川镇、西口回族镇、茅坪回族镇、黄家湾乡、灵龙乡、结子乡、张家乡、庙沟乡、余师乡等19个乡镇党委委员职数为7名,以上20个乡镇各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乡镇长1名)、纪委书记1名。月河乡、关坪河乡、杨泗乡、西沟乡、龙胜乡等5个乡党委委员职数为5名,其中:党委书记、副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各1名。在乡镇党委委员中,除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外,武装部长一般应担任党委委员,党委委员与乡镇政府副职可交叉任职1至2名,同时,党委委员可确定优秀村党支部书记1名。委员不提高职级待遇。25个乡镇纪委委员均按5名配备。
乡镇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为20%。乡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要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以及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2、进一步规范任职年龄界限。换届时,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48岁(含48岁)以上的,不再继续提名。新提拔担任乡镇党委书记的年龄一般应在40岁(含40岁)以下,新提拔的乡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新任乡镇党委书记的年龄。对个别超过提名年龄界限、但工作确实需要的,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可以提名。
换届时,因年龄原因或工作需要不再提名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未到任职年龄界限,平级转任非领导职务的,可暂不占职数。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和提名年龄界限的计算时间,统一按20xx年8月31日计算。
3、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换届中,全县三分之一的乡镇党政正职中配备1名30岁左右的正职,二分之一的乡镇党委班子中配备1名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或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年轻干部。对于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和选调生,可以破格提拔使用。
4、注意选拔使用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在坚持干部德才标准的前提下,这次换届中,要为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配备1名女干部(西沟、龙胜、关坪河、杨泗、月河等5个乡暂不配)。西口、茅坪两个回族镇党委领导班子配备1名少数民族干部。
5、坚持按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一要坚决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办事,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二要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扩大群众在干部推荐、考察、选举等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抓住提名、推荐、考察和选举等环节,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人选要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与民主评议。要适当扩大民主推荐范围,对拟进党委班子成员进行广泛的民主推荐。现任班子成员在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中得推荐票未过半数或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确属不称职的不再提名。同时,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对拟提拔人选,在现工作岗位工作不满三年的,要到其以前工作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6、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交流。要结合乡镇党委换届,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在乡镇和县直部门之间、乡镇之间进行干部交流。交流的重点是党政班子主要领导;适合担任更重要职务和需要“压担子”培养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近几年从大专
关于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第2页
院校毕业分配到县直机关,未经过基层实践锻炼的优秀年轻干部。乡镇党委正职一般不在原籍任职。同时,要保持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三、认真组织开好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
开好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是选好新一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完成换届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各乡镇党委要搞好宣传发动,周密安排部署,指导选好代表,开好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确保乡镇党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1、选举出席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
(1)代表名额。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西沟、杨泗、关坪河、龙胜、月河5个乡直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其余20个乡镇分别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具体名单见附件)。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确定为70─150名,其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乡镇党委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县委批准。各乡镇要根据代表名额和结构要求划分选举单位,原则上按独立的总支、支部划分,必要时也可以将几个基层党组织划分为一个选举单位。
(2)代表条件。①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②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③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及国家法律法规,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④在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表率作用,成绩突出。⑤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尽职尽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受到群众拥护。⑥组织纪律性强,顾全大局。⑦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⑧身体健康。
各乡镇党委要对党代会代表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确保质量。被执纪执法部门立案审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均不得作为党代表候选人。
(3)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代表结构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党代表原则上要求乡镇机关、所辖站所、村“两委会”领导干部占代表总数的60%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15%左右;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红星党员、先进模范人物占25%左右。在代表总数中,45岁以下的党员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80%以上;妇女、少数民族代表不低于本乡镇妇女和少数民族党员所占党员总数的比例(西口、茅坪两个回族镇的少数民族代表可适当增加)。
要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代表的比例,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22%。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要向社会进行公示。各乡镇党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资格和结构比例进行审查。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要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符合条件的,要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2、确定乡镇党委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
(1)组织民主推荐。要按照程序和要求,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党员民主推荐乡镇党委、纪委班子人选。
(2)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反复酝酿,研究提出乡镇党委、纪委班子候选人初步人选。
(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有关要求,县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和审查,根据考察和审查结果,研究确定新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
3、召开乡镇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1)听取和审议乡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2)选举新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班子。
(3)选举出席县党代表大会代表。
四、时间安排和阶段划分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从7月初开始到8月中旬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7月初开始到8月15日,主要任务是成立组织、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做好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从8月15日到8月18日,主要任务是做好党代会代表的推选工作,酝酿提出下届乡镇党委和纪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县委审批;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第三阶段,从8月18日至8月20日,召开乡镇党员大会或党代会。永乐镇、木王镇、青铜关镇、米粮镇的党代会可在8月底以前召开。乡镇党员大会或党代会的主要议程是:①听取和审议乡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将乡镇党委、纪委本届工作报告提交全体党员或党代表审议通过。②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选举新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班子。③严格按照县委提出的代表名额、代表结构、代表条件等方面的要求,选举出席县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要及时向县委报送。
五、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因此,要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周密安排,精心指导,各方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个换届过程中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使乡镇党委换届与当前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1、成立领导机构,精心安排部署。县委成立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罗均让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董德康、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文选同志担任,县委办、纪委、组织、宣传、人劳、编办、财政局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文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加强对整个换届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在宣传动员、乡镇领导班子测评考察、党代表考察、推荐和酝酿班子候选人、召开党代会等重要环节,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换届工作有序进行。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注意交流经验,搞好协调,遇到问题妥善处理,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负起责任。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是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对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强有力的领导,尤其要抓好代表选举、领导班子选举、起草工作报告等关键环节的工作。各乡镇党委分管副书记、组织干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做好具体工作,协调、联系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确保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在换届选举期间,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所包抓的乡镇,进行法律、政策和程序上的指导,扎实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部顾全大局,牢记新时期保持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坚持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支持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正确对待组织安排和个人的进退留转;要注意做好党代表和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贯彻中央精神、落实党委决定、维护党的团结上来,自觉增强党性,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有重点地参加一些乡镇的党代会,注意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严肃换届人事工作纪律。在换届选举中,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要求,大力弘扬正气,严肃纪律,严格按照有关章程和规定办事,坚决制止和克服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县纪委和各乡镇纪委要加强监督,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各种不良现象要严肃查处,绝不迁就。对那些借换届之机,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中伤他人、搞不正之风和非法组织活动的,要从严查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报告。
在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坚持报批手续。乡镇党委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之前,要向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报告,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开会。乡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必须报县委审批。在换届选举中,遇到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办公室反映和请示报告,以便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党委要进行工作总结,写出专题报告,于8月25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推迟选举的乡镇于9月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是我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以及《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明委办〔2015〕11号),《中共**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梅委办〔2015〕19号)和省、市、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5年全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章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头人队伍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选举产生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为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时间和任务
2015年全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5月开始,7月底前基本结束。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时间进度。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主要任务:一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二是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三是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其他配套组织领导班子。
今年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不确定因素多,因此,各镇(街道)要正确把握选举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法律法规和省、市、区的文件规定,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做好今年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三、方法步骤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既是一次广泛的民主实践,也是一次广泛的普法、用法、执法活动。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法依规依策做好选举工作,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把保障村民群众的推选权、选举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和罢免权等民主权利始终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步骤大致分为以下九个阶段: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
(一)做好调查摸底。
调查摸底是选举准备的重要工作,各镇(街道)在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前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本辖区内村民委员会班子的履职情况,村“两委”班子交叉任职、外出选民、妇女成员任职情况,以及妇女参加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选举的积极性。了解上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经验和教训,掌握上届选举“重点村”和本届选举潜在的“难点村”情况,特别是农村宗族、宗派和黑恶势力影响选举的情况,研究分析本届选举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以便有针对性地指导整个选举工作。
(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要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精神,组织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镇(街道)应抓好这项工作,为选举全面展开做好准备。审计主要内容有:本村财务收支情况、本村债权债务情况、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情况、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审计程序、审计实施、审计处理等都必须严格按照《**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审计结果应于选民登记日前由负责审计的部门或者单位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接受村民群众监督。
(三)进行民主评议。
各镇(街道)要根据《关于开展民主评议第九届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梅民[2015]3号)的要求,明确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民主评议时间、内容、对象、方法,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民主评议的主要方法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首先通报问卷调查结果和评估报告,然后由村民委员会成员作述职报告,发动村民代表围绕政策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办事效率、团结协作、干群关系、廉洁公道、工作成绩等八个方面内容进行民主测评,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并将评估结果于换届选举前公布于众。
(四) 筹集选举经费。
选举经费是搞好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物质保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指导选举工作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可以给予补助,补助经费列入县(市、区)、乡、民族乡、镇财政预算。”选举经费具体包括:宣传发动、骨干培训、先行试点、工作会议、总结表彰、选举办公经费等。各镇(街道)要根据这些规定,落实相关工作经费,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选举部署
(一)建立选举机构。
1.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区、镇(街道)要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区指导组由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镇(街道)指导组由同级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受区指导组的领导。区指导组下设选举工作办公室,依托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长兼任,负责选举的日常工作。区、镇(街道)选举指导组职责:(1)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部署、指导和监督村 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引导村 民依法搞好选举;(3)开展选举试点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4)受理选举工作中的有关申诉;(5)确定村 民委员会的选举日;(6)总结交流选举工作经验;(7)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2.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最直接的组织者和操作者,是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唯一合法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主任和委员五至七人组成,主任在成员中推选产生。具体名额、推选方式和成员出缺后的递补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其成员条件:具有本村选民资格,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鼓励和提倡村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和成员,使其发挥领导和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的作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合提出,采取秘密写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过半数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投票,推选有效;以村民小组会议方式推选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推选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具体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要求辞职的,应当书面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选举期间无故三次不参加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或违反法律、法规和扰乱、破坏选举工作的,其职务自行终止,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因自动辞职、要求辞职、职务自行终止造成村民选举委员会出缺的,既可以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1)确定选举工作人员;(2)开展选民登记;(3)审查选民资格;(4)公布选民名单;(5)组织候选人提名和预选;(6)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7)组织投票选举;(8)公布选举结果;(9)主持工作移交。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并主持完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时止。
(二)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镇(街道)要根据区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各村要制定具体的选举工作流程。实施意见要明确指导思想、选举时间要求、成立选举机构、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以及妇女成员专职专选工作方案等。特别要确定妇女专职专选层面和范围,研究制定妇女专职专选和参选竞选方案。方案应充分体现选举各阶段妇女专职专选的具体做法、要求和应注意的事项。
(三)培训选举骨干。
镇(街道)实施意见确定后,镇(街道)选举工作机构应立即举办培训班,培训镇(街道)指导选举工作的人员和直接组织选举工作的人员。培训内容是学习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律法规、选举政策和文件、选举常识及选举技术、选举工作手册以及选举经验教训等。通过学习培训,做到熟练掌握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把握选举工作法定的方法步骤、操作规程和应对处理各种问题的办法,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指导水平。
(四)召开选举工作会议。
镇(街道)选举机构应分别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保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五)确定选举日。
村民委员会选举日由区、镇(街道)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确定。区村(居)选举指导组确定全区村民委员会选举日为2015年7月8日-31日之间;各行政村具体选举日由镇(街道)选举指导组确定,报区选举指导组同意后实施。选举日必须在选民登记日前确定,不能在选举工作展开后再行确定。选举日一经确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选举日。选举日确定后,应以镇(街道)选举指导组的名义,用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将所确定的选举日和开箱计票时间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外出选民。
(六)做好选举宣传动员。
区、镇(街道)、村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今年选举工作新情况、新特点,宣传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尤其是“七个不宜”,把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贯穿于选举工作全过程,教育和引导选民珍惜和行使好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投票,提高选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为换届选举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坚实的群众基础。在提名和确定候选人阶段,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明确妇女职位的提名方式和要求,积极推荐优秀妇女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要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结合设岗定位、妇女成员专职专选,把优秀妇女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有一名妇女成员。
第三阶段: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选民的民主权利,关系到每个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从本村村民中,挑选懂法律、有文化、工作认真、熟悉本村情况的人担任登记员,一般每一村民小组2至3人。在调查摸底、核实的基础上,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登记日应当确定在选举日的25日以前,选民登记工作应当在5日内完成。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村民对选民名单有异议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认真调查核实,及时调整或者解释,并公布调整结果。核实后的选民花名册应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连同外出选民名单一并报镇(街道)选举指导组备案。在选民登记日前,因故离开本市区的,视为外出选民。外出的选民,选民资格有效,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予以登记,并在选民名单公布的同时,单独公布外出选民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应采取走访等多种方式,了解外出选民的详细地址,及时向外出选民邮递一封信,告诉其选举日和开箱计票时间以及委托投票的有关事宜,动员其回村参加选举或委托近亲属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能回村参加投票选举,又未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不计算在本届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数内。
第四阶段: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
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是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产生的,候选人由本村民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提出,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按应选的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在本村民小组的村民代表中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采取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或户的代表参加的方式选举产生,也可以若干户为单位选举产生。根据多数村民意愿,也可以采取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采取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选举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按应选的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采取不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选举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投票,选举有效;被选人按应选的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具体采取哪种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根据本村人口和村民小组数量,在相关法规规定的原则前提下确定本村村民代表数额。妇女村民代表人数可根据不少于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三分之一的比例确定。并按照各村民小组登记参加选举的妇女村民数与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数比例多少分配各村民小组妇女村民代表人数。同时本着相对均衡的原则,分配各村民小组除妇女村民代表以外的村民代表人数。其分配公式是:某村民小组村民代表名额=全村村民代表总数÷全村总户数×某村民小组户数。计算时采取四舍五入制,每一村民小组至少要有一名以上的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具体数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下列规定确定:800户以上的村不得少于55人;600户以上不足800户的村不得少于45人;300户以上不足600户的村不得少于35人;100户以上不足300户的村不得少于25人;不足100户且居住比较分散的村不得少于20人。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有条件的村,妇女村民代表可采用专职专选的方式产生。村民代表无故连续三次不参加村民代表会议、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由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后公布,其本届村民代表的资格自行终止。在换届选举期间,村民代表不足法定要求的,可从原选举结果中得票数多的选民中依次递补。在平时,补选村民代表,按原产生方式进行。
村民小组长选举,采取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或户的代表参加的方式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采取直接选举方式的候选人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单独或联合提出,提出的村民小组长候选人必须是本小组的村民代表;也可以采取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采取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按应选的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的村民小组长必须是本村民小组的村民代表。采取不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投票,选举有效;被选人按应选的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具体采取哪种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
第五阶段:提名产生候选人和竞选
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是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重要程序,也是有选举权的村民参与选举活动、享有选举权利的重要标志,关系到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成员素质和工作效能。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不得少于三人、多于七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职数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确定职数时,应当确定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种职位和职数,不能空缺其中一种职位,并确定委员正式候选人人数与应选名额的差额数。同时要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妇女职位和职数,明确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哪个职位设置为妇女成员职位,进行专职专选。候选人提名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各地应根据省、市的文件规定,公布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引导选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直接提出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代替村民提名。选民提名候选人采取书面形式署名提出,可在统一印制的提名表上填写被提名人的姓名和拟提职务,最后署名。两人以上联名提名的,要逐个署名。也允许选民不用统一印制的提名表提名,但提名时必须写清被提名人的姓名、拟提职务、提名时间和最后署名。妇女成员候选人按上述提名方式单独提名,提名非女性人选无效。提名时间不得少于2天,每一村民小组均要有一定数量的提名单,确保提名的广泛性。选民依法提出的所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应于选举日的10日前分职位按姓氏笔画顺序公布。为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整体素质,镇(街道)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所提的候选人,要按照省、市、区规定的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尤其是针对“七个不宜”的对象,不宜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各镇(街道)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任职条件,并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公开发布,让广大村民了解掌握,引导村民严格按照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推荐提名候选人。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可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写入选举办法或纳入村规民约进行规范。要充分发挥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作用,切实把好“初审关”。镇(街道)要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认真进行审查把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干部队伍。以区为单位,组织、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统一征求区级纪检(监察)、法院、检察、综治、信访、公安、国土、司法、计生等单位的意见的工作,通过审查的候选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初步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召开预选大会公告公布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的一日(二十四个小时)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确定正式候选人方式有两种:一是组织预选。选民所提的每一职位的初步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的差额数的,均应当以秘密写票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预选时,可以召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或者每户派一名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代表参加的预选大会,也可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举行的预选大会,具体形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投票,预选有效,按照应选名额的差额数,以得票数多少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妇女成员初步候选人应在预选票上单列,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的格子内划“○”,不同意的打“×”,弃权的不作符号。妇女成员初步候选人经过预选,以得票数多少顺序确定妇女成员正式候选人。二是采取在各村民小组设立提名站和秘密写票处进行规范提名时,可减少预选程序,以提名时提名数多少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组织规范提名时,妇女成员职位单列,单独确定妇女成员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名单确定后,应当在选举日的2日前,分职位按姓氏笔画顺序以公告的形式公布。
竞选可以采取组织介绍和自我介绍两种方式。组织介绍,即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采取设置介绍栏和书信的形式,向选民介绍竞选人基本情况,还可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竞选人发表治村方案演说并回答村民询问,以增强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提高竞选人的知名度和透明度。自我介绍,即由竞选人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的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会议上介绍自己的情况。介绍时可采取结合预选大会竞选或专门召开竞选演说会的方式进行;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和监督下,竞选人可通过有线广播、村民小组会议等形式,开展竞选活动。村民选举委员会还可以在村中显要位置设立专门的竞选人情况“介绍栏”和“竞选栏”,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介绍竞选人简要情况时,应同时介绍竞选人遵纪守法尤其是执行党和国家计生政策情况,并将简介公布在“介绍栏”上,竞选人还可将竞选提纲张贴在竞选栏上,让选民了解自己的治村思路。竞选应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和监督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选民不能作为竞选活动的组织者和主持人。竞选人在竞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选演说时要坚持原则性,演说内容不能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能作出不切合实际的承诺,不准人身攻击,不准煽动扰乱会场。对竞选人发表不正当言论的,向村民承诺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以及对其他竞选人进行人身攻击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有权当场制止,并及时消除不良影响。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竞选人的竞选时间,一般从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开始,选举日前结束,选举日必须停止对竞选人的介绍。第六阶段:投票选举
投票选举是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有选举权的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法律性、程序性、技术性强。投票选举前,必须认真核实本届选民数,明确选举方式、投票方式和投票次数,公布投票选举时间、地点和开箱计票时间,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制作选票和票箱,布置投票场所,发放选民证,编制各投票站选民名册,确定并公布流动票箱投票人员,确定并公布委托投票人员名单,确定并公布代写员和无效票认定具体规则。要动员、组织选民到选举大会会场、中心投票站和投票分站投票。选举工作人员中的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代写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名单应于选举日2日前以公告形式公布。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大会会场、中心投票站和投票分站应设有验证处、领票处、代写处、秘密写票处、投票处,并分别用红纸标上字样。场所周围应张贴“投票须知”、投票流程表、无效票认定规则和投票起止时间,以及有关选举的宣传标语。接受流动票箱投票人员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应于选举日的2日前公布于众。整个投票选举过程严禁全部使用流动票箱,流动票箱投票人员仅限于老、弱、病、残不便到选举大会会场或投票站投票的村民。流动票箱投票结束后,应由选举工作人员签封投票口后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护送至中心投票站。选举日的2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确认并公布委托投票名单,包括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详细名单,便于选民进行委托投票的领票、写票和投票,每一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2人。因文盲或者手、眼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除候选人以外的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近亲属或者村民选举委员会指定的人员在规定的场所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志。投票结束后,要集中票箱,开箱点票,公开唱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张榜公布,同时上报镇(街道)和区民政部门备案,并由区民政部门颁发省统一印制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当选证书。
各镇(街道)在安排确定选举日程时,应在法定的下限时间基础上,留有一定的提前量。整个选举时间大体上需要三十日左右。
第七阶段: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
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组成部分和必经环节,对于推进和深化村务公开工作,确保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落到实处,具有重要意义。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一般由党员担任,由成员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财会人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安排在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之后换届。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或直接选举产生,具体选举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提名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初审的人员名单应当报村党组织审核备案。采取村民会议方式选举的,候选人由本村选民单独或联合提出,过半数选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选举,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规定名额,得票数多的当选。采取村民代表会议方式选举的,候选人由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合提出,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选举,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规定名额,得票数多的当选。村务监督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每年至少两次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第八阶段:工作移交、建章立制和任职培训
工作移交、建章立制、组织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培训,是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向析一届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交接。新老村民委员会的交接工作,由村党组织和镇(街)人民政府监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精干高效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工作机构及有关职责。要完善民主议事程序,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民主理财等民主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行为,提高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报告工作、民主评议、审计监督等民主监督制度,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明确评议主体、对象、内容、方式、原则和要求。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的审批、登记、备案和移交等管理制度,促进村民委员会自身建设。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要抓好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任职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工作能力和自治水平,适应并更好地开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培训主要内容:农村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村民自治理论和村民委员会建设知识、市场经济理论和农村致富途径、农村工作的指导艺术、现代农业科学技术、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知识及有关综治、计生、卫生、环保等方面的业务知识。要采取分级培训的办法,抓好村民委员会成员培训。区民政部门负责培训村民委员会主任,镇(街道)负责培训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村民委员会负责培训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第九阶段:验收与总结
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开展选举验收和总结评比工作。要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统计报表,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使选举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般先由镇(街道)组织人员对各村的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再由区选举指导组牵头,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负责对镇(街道)进行逐个验收。采取由下而上的方法,以镇(街道)为单位进行总结评比,交流经验,表彰先进,评选选举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区里适时进行验收评比,对组织严密、选举程序合法、社会反映好,按时完成村民委员会选举任务的,没有因选举工作差错而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镇(街道)、村给予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早作部署。镇(街道)要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并按照规定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经费;要精心准备,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及时妥善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
(二)严格依法办事。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遵照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坚持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打砸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妨碍选举的行为,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手段参选的,要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区防止和查处村级组织换届拉票贿选行为暂行办法的通知》(梅委办[2015]6号)文件的精神,严肃查处十一种情形的拉票贿选行为,对经查核属实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书面说明;情节较重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违犯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投票选举前查实拉票贿选的,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参与、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要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的信访问题,对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及时调查研究,妥善答复,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扬民主。
要充分尊重党员群众的意愿,让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充分表达,使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得到大多数村民认可。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广大村民在选举各个环节中的民主权利,落实村民的推选权、选举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和罢免权。
(四)强化分类指导。
各镇(街道)领导要分片包村,靠前指导,对村民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精心实施。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区分不同情况,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制定有针对性的选举工作方案,派出得力干部挂点包村,全面掌握选举工作动态,深入分析重点、难点的原因,实行面对面帮助指导,理顺关系,化解矛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换届选举工作期间,各镇(街道)要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每半个月上报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组办公室。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镇(街道)换届选举指导组要建立健全选举工作档案,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填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统计表报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
残联换届选举办法
***市****区残疾人联合会第***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200*年*月***日)
第一条、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及****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区县残疾人联合会召开新一届代表大会的指导意见》(**残联[20xx]***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次代表大会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第二条、大会选举工作在***区残疾人联合会第***次代表大会执行主席团领导下进行。
第三条、***区残疾人联合会第***届主席团委员由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产生,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等额选举。
第四条、****区残疾人联合会第***次代表大会共选举第****届主席团委员36名。
第五条、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投反对票的,可以另选他人。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六条、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候选人获得到会代表过半数以上赞成票时始得当选。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第七条、参加选举的代表在填写选票时,如同意某一候选人,就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里画“○”;如不同意某一候选人,就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里画上“×”号;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则每提名1人必须反对1名候选人,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小空格内划个“○”,被选人必须是区残联第三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另选人数必须等于或少于反对的候选人数。超过反对的候选人数则为无效票。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则提名无效。
第八条、选票用水笔、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盲人及行走不方便的代表可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写、代投选票。
第九条、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出,提交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本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工作。
第十条、本次选举共设流动票箱5个,投票开始时,总监票人、监票人先投票、然后主席团其他成员投票、最后其他代表依次投票。如代表由于残疾等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可请他人代写选票。缺席会议的代表不可以委托他人投票。
第十一条、投票结束后,大会执行主席宣布开箱计票,工作人员当众清点票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进行重新选举。
第十二条、在确认选举有效后,工作人员进行计票。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结果。
第十三条、区残疾人联合会第**届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由第***届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举手表决产生。
第十四条、****区出席****市残疾人联合会第****次代表大会代表及推荐****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由本届主席团提名,采取大会举手表决方式产生。
第十五条、在选举过程中,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由大会执行主席团决定。
第十六条、本选举办法经区残疾人联合会第****次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市****区残疾人联合会
第****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一、活动名称:
未来企业家协会换届
二、活动主题:
新的主人,新的开始
三、活动背景
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协会面临换届。一年下来,干事在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积累了不少的经验,以此同时,协会外的很多人通过参与协会活动,也对协会有了一定的了解。在协会换届时候,我们需要补充新的能源,注入新的活力。
四、活动目的与意义
为了更好地落实协会换届工作,挑选出优秀的接班人出任协会理事会及各职能部门的位置,不断为协会补充新生力量,使协会继续向前大步前进。现制订此换届策划书,以求换届工作能够依规顺利完成。
五、参与对象
华中农业大学全体学生
六、活动时间
XX年5月8日 ——XX年5月29日
七、活动地点
八、前期准备
(一)前期宣传
ⅰ、时间:
XX年5月9日至5月16日
ⅱ、责任部门:
宣传部
ⅲ、内容:
1、在5月7号之前做好宣传需要的海报,以及报名表格。
2、在网络平台上发布换届消息。
3、安排好摆点宣传报名事宜。
(二)活动准备
ⅰ、时间:
XX年5月8日前准备完毕。
ⅲ、内容
1、面试官的选出,由原部长级以上人员担任
2、场地申请准备:由活动部负责申请教室、活动室
3、人员通知:由秘书处负责通知所有的面试报名人员
4、根据交报名表顺序给参加面试人员编号(倪丽兰负责)
ⅳ、注意事项
1、确保地点可以准时正常使用
2、面试时间的现场控制
九、活动流程
(一)现场面试环节
ⅰ、时间
5月18日8:00—22:00
ⅱ、地点
社联活动室一、二
ⅲ、注意事项:
1、时间控制,每个面试者不超过10分钟
2、我们提的问题最起码自己要有答案,而且是好的答案
3、不要抢问
4、提问循序渐进,不要零散地想到什么问什么
5、人手一份评分表,每一个面试者到位后,记下他的名字,经过第一轮问答后用简短的语句写下对他的评价(如文静、活泼等等)
6、面试时间通知拉开梯度,避免等太久
(二)无领导小组环节
ⅰ、时间
5月21日8:00—17:00
ⅱ、地点
社联活动室一、二
ⅲ、面试流程
1、 分组方式:4~6名一组,男女组合(根据第一轮面试后对面试者的观察来分组,每组由各种性格的人组成)
2、 共4组,每组分别由2~3个委员观察,委员之间可以轮流换组
3、 5分钟审题思考+2*n分钟立场陈述+15分钟讨论+5分钟小组观点陈诉(可根据人数微调时间)
4、 观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每个人提出了哪些观点?
——当别人的观点与自己的观点不符时是怎样处理的?
——被评价者是怎样说服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的?
——被评价者是怎样处理与他人的关系的?是否善于赢得他人的支持?
——是否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是否一味只顾自己讲或常常打断别人的讲话?
——每个人在陈述自己的观点时语言组织得如何?语调、语速及手势是否得体?
综合分析20分:
思路清晰;善于抓住问题的关键;分析问题深入全面;能有效、准确地把握和综合别人的观点。
组织协调20分:
在讨论中能够求同存异;能够引导小组讨论方向、把握小组讨论进程、恰当的引导小组做好任务之间衔接以及各个程序之间的转换;能够设法平息成员间的争议,推动小组形成一致的意见。
人际沟通20分:
能够耐心倾听;理解他人的情绪和观点;有策略地与他人沟通;态度和方式得体。
情绪稳定性20分:
面对压力和冲突时,能够沉着冷静、自我控制、积极应对。
言语表达15分:
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思想;语言生动流畅,能够有效影响他人。
举止仪表5分:
穿着自然得体,言谈举止表现出良好的素养。
(三)情景面试
ⅰ、时间
5月28日8:00—17:00
ⅱ、地点
三教某教室
ⅲ、流程
1、5月15日向晋级人员分派题目,一周时间准备,面试人员于5月27日晚10点前向倪丽兰汇报题目完成情况,倪丽兰向其他部门反馈。
2、所有题目均为开放性的,面试人员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学习,但面试官需注意辨别是否为抄袭。参加面试人员可以向现任部长索要相关协会资料,若部长处没有,请部长向其他部门索取并交给面试人员,请勿推卸。所有索要情况,请如实登记,并于5月27日交给倪丽兰汇总。
3、面试同一部门的为一组,抽签决定顺序。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应急预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换届选举方案”专题!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