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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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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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工业大会精神,全力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攻坚战,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现有涉企、惠企政策举措,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xx政办发〔xx〕xx号)精神,结合xx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一)落实“营改增”试点扩围和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自xx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扩围,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对符合增值税优惠目录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动漫企业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生物制品等产品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落实部分新能源电池、涂料产品免征消费税政策。取消纳税信用B级(含)以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地税局〕)

(二)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通过认定的企业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政策,对规定领域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xx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含)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地税局〕)

(三)落实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及以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以上政策均执行到xx年xx月xx日止。从xx年2月1日起,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地税局〕)

(四)取消、免(停)征、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属于国家明文规定且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下限执行。取消或免(停)征征地管理费、企业注册登记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林权勘测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企业改革、改组、改造过程中办理房产转让手续的,免收房屋转让手续费;对税务部门给予免交契税等税费优惠的房产转让项目,同时免交房产转让手续费。对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从xx年3月起,将全市生产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测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费按标准降低30%,执行时间暂定1年;对餐饮住宿业电梯、安全阀的检验检测费降低20%收取;对新开办的小微企业2年内委托检测费用减半收取,首次送检和大学生创业的企业免收当年委托检测费用。对水土保持补偿费、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药品检验费、特种设备制造过程监督检验收费等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住宿餐饮业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按规定标准的50%征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人防办、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

(五)取消、免(停)征、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简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款结算程序。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将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件列入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纳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持范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xx商回归项目(承诺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实行“即征即退预缴款”。从xx年4月1日起,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现有费率的70%征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

(六)清理降低涉企收费。全面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并对外公开,凡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收取;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地税局〕、各涉企收费部门)

(七)清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行为,严禁以各种非法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资源强制向企业收取费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地税局〕)

(八)加大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力度。对在并购重组中涉及的房产过户,免收房产交易手续费;对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的,不征收增值税;对2个或2个以上企业合并为1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兼并重组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原合并各方投资主体存续的,免征契税;对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的,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兼并重组中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经信委)

二、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九)降低企业社保支出。精简归并“五险一金”。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实行临时性下调,从xx年5月1日至2018年xx月xx日,费率由1.5%降为1%。继续贯彻执行工伤、生育保险费率下降政策。xx年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达到xx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的企业,由当地政府确定xx年下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下浮幅度相当于企业单位缴费部分1个月的额度。允许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困难企业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已经缴存住房公积金但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审核批准后,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公积金中心)

(十)降低企业特殊用工支出。自xx年5月1日起,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的人员或xx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每人每年52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可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减免1000元当年应缴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对企业实际新接收安置退役士兵,3年内予以定额每人每年60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按照一定额度落实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暂不作上调,维持xx年标准不变。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限额每户每年9600元,减免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

(十一)加大企业稳岗补贴力度。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1年以上支付能力的统筹区,可按规定开展企业稳岗补贴。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裁员率低于当地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可申请企业稳岗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企业稳岗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地税局〕)

(十二)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降低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比例。对自缴纳工资保证金之日起3年内未发生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建筑业企业,已缴纳的工资保证金予以返还。(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住建局)

(十三)全面推进“机器换人”技术改造。对“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补助比例给予上浮,鼓励企业通过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改造提升劳动生产率。(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地税局〕)

三、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

(十四)落实电价调整政策。从xx年1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降低4.47分/千瓦时。从xx年6月1日起,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再降低1分/千瓦时。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将范围扩大至xx年度用电量在1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商企业,以及执行大工业电价的工商企业。xx—xx年,燃煤(油)锅炉电能替代改造完成后用电价格,按大工业用电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度电价执行,免收基本电费。对按规定期限全厂关停地方自备热电机组的企业,在关停后3年内,按其关停前3年机组的平均发电量享受用电电价优惠,标准为现行目录电价降低0.2元/千瓦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国网xx供电公司)

(十五)降低企业用气价格。自xx年4月20日起,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68元/立方米下调为3.30元/立方米,并鼓励城市燃气企业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根据用户用气结构和月用气量等,合理确定分类分档最高销售价格;煤改气用户气价优惠范围扩大到所有煤改气用户,气价控制在省级门站价格加价0.6元/立方米以内。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生活用气,可选择执行居民气价,按居民第一档气价的1.1倍(即3.29元/立方米)执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十六)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建立以“亩产税收”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按照亩产税收贡献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的减免政策,加大对亩产税收贡献大,符合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的扶持力度。

鼓励工业用地采取弹性出让和先租后让的方式供应,首期出让或出租年限控制在5年以内,再根据企业生产运营情况延续至工业用地法定最高出让期限;探索土地“1.5级开发”的新用地模式。下调工业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金缴纳期限。统一工业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为土地出让起始价的10%,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款缴清时间为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土地出让合同履约保证金统一由各级政府或开发园区收取,缴纳标准降为5000元/亩。在按出让合同投资协议完成工业用地开发后,确保每宗土地有单独通道,整体建筑物不被分割的前提下,企业完全履行协议,经相关部门许可后,允许申请调整不动产单元。(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地税局〕)

(十七)降低用能权交易成本。年度用能1000吨标煤以上的存量企业,按前3年较高年份实际用能量,由企业向节能主管部门申请申购,可免费取得用能权。新增项目按能耗水平实施用能权差别化有偿使用办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十八)加大排污权交易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排污权抵押融资信贷支持力度,保障排污权回购,鼓励企业挂牌出让,活跃二级交易市场。对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可暂缓或分期进行排污权初始登记缴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十九)清理规范物流收费。清理规范物流园区、口岸、公铁水运等环节和领域及进出口环节、海关监管区服务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xx海关、市检验检疫局)

四、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二十)完善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机制。扩大政府设立的企业还贷周转金规模,降低企业还贷转贷资金收费标准,帮助部分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好但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缓解续贷压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二十一)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严格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严禁各种不合理收费和各种贷款附加条件,引导商业银行降低利率上浮幅度,加强利率定价能力建设,指导和协调金融机构逐步降低企业贷款利率和收费标准,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检查力度。优化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结构,加大对工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广年审制贷款、循环贷款、分期分段式等还款方式,实现企业新老贷款无缝对接,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快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责任单位:市银监局、市金融办、市人行)

(二十二)拓展企业融资方式,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支持金融机构提高信用贷款比例,积极推广专利权质押、商标权质押、排污权抵押贷款和设备融资租赁等融资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设立财务公司,探索开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大力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完善企业直接融资扶持政策;切实做好拟上市企业股份制改造、辅导备案和上市申报期间问题的排查和解决,指导推进上市和拟上市企业规范运作。(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

(二十三)政府采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优势,以政府采购合同和应收账款向辖内银行机构申请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服务。进一步优化、创新政府采购支付操作流程,推广政府采购款项国库直接支付模式。研究投标、履约保证金管理方式方法,加快保证金退付速度。探索货物类、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项下采购金额的按进度支付方法,增加企业资金流动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市人行、市银监局)

(二十四)推进金融投资基金中心建设。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大宗商品交易、期货交易、融资租赁、典当、第三方支付等金融投资基金中心建设,对符合有关要求的给予政策支持。加强市政府产业基金的运作与管理,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通过设立子基金和直接投资等模式,积极探索适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的市场化运作方式。(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市西区管委会、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五、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十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深化政务服务网xx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及权力运行系统乡镇(街道)延伸。依法有序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层级,基本实现县级与市级审批同权,着力构建市县一体化、扁平化的审批体制。组织开展以“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取代项目能评、环评的改革试点,逐步实行企业独立选址项目高效审批、非独立选址不再审批。深化推进“零土地”技改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加强涉审中介治理,对实行市场定价的涉审中介服务,通过市场竞争促进中介服务收费合理下降,并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二十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注册资本登记改革,除国务院公布的银行、证券等27项暂不执行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外,其他全部实行实缴改认缴登记。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企业“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使用商务秘书企业托管、工位号注册。全面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全面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及省政府公布的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建立全市前置改后置事项的共同监管机制。完善简易注销改革,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七)简化办税流程。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纳次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简化退税程序,将政策性减免和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多缴的退税程序简化为由税务机关批量审核办理后,送人民银行退税。(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人行)

(二十八)深化通关改革,优化进出口服务。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深化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和“单一窗口”建设。深入推进无纸化报检、“出口直放、进口直通”、通关单无纸化、电子协议扣款、入境集装箱货物提货单放行无纸化等措施,缩短通关时间。落实出口退(免)税政策,实行出口退税分类管理,试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从受理申报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退(免)税手续。(责任单位:市国税局、xx海关、市检验检疫局)

(二十九)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对市本级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管理,凡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入场交易的项目,免收招标文件费。完善投标保证金交纳模式,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通过投标企业协会联保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退尽退、及时退还。(责任单位:市监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财政局〔地税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六、保障措施

(三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企业降低成本减轻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督查。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十一)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清理涉企收费、推进制度性改革、土地资源利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等5个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分别由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国土局、市金融办牵头负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责任,明确分工,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国土局、市金融办)

(三十二)加强考核督查。围绕企业降成本减负担工作重点,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建立追责机制,对政策执行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畅通涉企乱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坚决查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各级各部门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条款的实施细则,并于每季度末向市减负办报送政策执行和工作推进情况。(责任单位:市减负办、各有关单位)

(三十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广泛宣传各项惠企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企业降本减负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典型企业的正面宣传,鼓励引导企业敢于创新、做强主业,形成有利于推进实体经济稳增促调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市减负办、各有关单位)

本意见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文中条款涉及有执行期限、范围的按规定执行,涉及项目资金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兑付。以往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实施过程中,国家、省有新政策出台的,按国家、省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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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成本减负担实施方案


降成本减负担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降成本减负担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暨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xx政〔xx〕xx号)要求,结合xx实际,推进降本增效,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制度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活力。

责任主体:市工商质监局。

执行对象:除个体工商户外其他工商登记市场主体。

工作流程:市工商质监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窗口受理登记,经审查、审核后,予以发证。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2.开展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优化提升试点,编制市级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责任主体:市编办、市法制办。

执行对象:市各相关部门。

工作流程:市编办、市法制办制定方案,启动试点;市各相关部门根据要求调整优化本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市编办、市法制办对各部门调整优化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进行集中审查审核,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实施。

执行时间:试点工作xx年11月底前完成,每年定期开展动态调整。

3.推进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理规范试点,建立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责任主体: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监管局。

执行对象:市各相关部门。

工作流程:市编办、市法制办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市各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本部门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市编办、市法制办对各部门梳理的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集中审查审核,形成全市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实施。

执行时间:xx年10月底前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定期动态调整。

4.完善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

责任主体:市发改委(物价局)。

执行对象:市各相关部门。

工作流程:市发改委(物价局)牵头全面梳理涉企收费项目,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定期动态调整并公布市级涉企收费清单。

执行时间:xx年底前完成。

5.剥离依附行政机关的中介服务机构,清理和取消中介服务机构承担的行政职能,行政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权力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

责任主体:市编办、市行政审批监管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执行对象:市各相关部门。

工作流程:市编办牵头对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和取消中介服务机构承担的行政职能,推动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6.严禁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服务,打破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垄断。县以上单位公示任一许可中介服务,参与竞争的具备法定资质资格的市场主体不得少于3家,由企业自主选择。

责任主体:市编办、市行政审批监管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质监局、市法制办。

执行对象:市和县、区相关部门。

工作流程:加快公布市级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定期开展清单落实监督检查,加大信息公开,保障企业自主选择权。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二、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7.落实国家阶段性下调社保费率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5%下调至1%。进一步减轻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

责任主体: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执行对象:各参保单位。

工作流程: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根据国家和省、市政策要求,在企业缴纳社保费时,直接执行新费率规定。

执行时间: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8.在确保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对已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暂时困难企业(“僵尸企业”除外),允许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

责任主体: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执行对象: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暂时困难企业(“僵尸企业”除外)。

工作流程:申请企业与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签订缓缴、补缴协议,明确补缴时限及措施;企业纳税属地财政部门出具补缴承诺或提供有效资产担保、抵押;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批准后实施缓缴。

执行时间:缓缴期限暂定x个月,补缴日期最迟不超过xx年x月x日。

9.完善“援企稳岗”政策。按不超过我市每年征收失业保险费的50%安排资金,对当年核定的重点帮扶企业,按其上一年度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额的50%给予岗位补贴。对新增用工较多的重点帮扶企业,按其当年底较上年同期,新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且累计足额缴费3个月以上的净增人数,另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对全市新增就业和经济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重点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

责任主体: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市人社局、市经信委等部门发布申报通知;重点帮扶企业向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申报;经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共同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市财政局办理相关资金拨付手续。

执行时间:自xx年x月x日起。

10.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降低至12%,缴存基数上限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缓缴和降低比例期限不得超过1年,期限届满时,仍不能恢复正常缴存的,应办理延续手续。

责任主体:市公积金中心、市财政局、人行xx市中心支行。

执行对象:公积金缴存单位。

工作流程: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同意,经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执行时间:自xx年6月15日起。

11.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对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150万元,并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半年以上、经推荐和公示无异议的,每年可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15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奖励资金市级财政承担70%,省级承担30%。

责任主体: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奖励资金从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中列支,与《xx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同步申报实施。市科技局适时发布申报通知;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送相关资料;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进行审核、评审后,提请市自主创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市财政局办理相关资金拨付手续。

执行时间:自xx年x月x日起。

12.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兼顾好企业承受能力和劳动者发展需要,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合理拟定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责任主体:市人社局。

执行对象:用人单位。

工作流程:市人社局拟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建议,经市政府同意报省政府审议;省政府发文公布实施。

执行时间:按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原则上每年一次。

三、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13.全面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企业持有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企业xx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4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xx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

责任主体: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信委。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工作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申报时即可自行享受优惠。市财政局定期汇总税务部门关于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额等政策的减免税数据。各级财税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14.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

责任主体: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新局、市国土局。

执行对象: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

工作流程:申报即减免。

执行时间:xx年x月x日至xx年xx月x日。

15.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责任主体:市财政局、市残联、市地税局。

执行对象: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

工作流程:申报即减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xx〕122号)规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税务部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中:xx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5%,且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xx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5%,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未满3年的,可免征不足月份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xx年1月1日前已经征收的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再退回。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16.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责任主体:市财政局、市人防办。

执行对象: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单位。

工作流程:建设单位向市人防办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到市人防办窗口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实施。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17.厂区范围内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其他配套设施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xx—xx年暂不征收。

责任主体:市财政局、市人防办。

执行对象:厂区范围内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单位。

工作流程:建设单位向市人防办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到市人防办窗口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实施。

执行时间:xx年—xx年。

18.对上一年度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民营企业,当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按50%收取,连续2年未拖欠的减按40%收取,连续3年以上未拖欠的免缴保证金。

责任主体:市人社局、市住建委。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符合条件的建筑施工民营企业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手续时,向市人社局提出减缴或免缴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市人社局审查确认后,确定保证金收取比例。市人社局要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

执行时间:自xx年x月x日起。

19.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对研发费用按150%加计扣除。对已经认定的外市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到我市落户的,有效期内不再重新认定,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政策。

责任主体: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企业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提供《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办理备案手续,即可享受政策。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四、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20.大力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增加资本金,降低负债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券,降低财务费用。建立完善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市、县(区)两级财政对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给予不低于5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不低于140万元的奖励。

责任主体: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人行xx市中心支行、银监会xx监管分局,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后,向市、县(区)两级财政申请奖励资金,并提供相关材料;市、县(区)两级财政进行审核同意后,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拨付奖励资金。

执行时间:沪深交易所上市奖励自xx年5月31日起,新三板挂牌奖励自2013年3月18日起。

21.清理和规范金融机构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等环节收费,取消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性服务内容的顾问、咨询等收费项目;规范与贷款挂钩的评估、登记、审计、公证、保险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机构,金融机构不得指定。清理取消质价不符和无实质性内容的收费项目。每半年组织开展银行业收费专项检查。

责任主体:市发改委(物价局)、银监会xx监管分局、人行xx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

执行对象:金融机构。

工作流程:市发改委(物价局)牵头制定金融机构涉企收费清单,清理不规范、不合理收费,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违规收费。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22.持续扩大中小企业续贷转贷过桥资金总量,过桥资金单笔金额上限标准上调至1000万元,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责任主体:蚌投集团、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蚌投集团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蚌投集团牵头做好受理、审核、确认等工作,通过合作银行以委托贷款方式向符合条件企业发放资金。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蚌投集团要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同时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对过桥资金使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用款企业风险情况,有效防范控制风险。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23.大力推进“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和“税融通”业务,将国有融资担保机构的贷款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2%,省信用担保集团暂免收市、县担保机构的中小微企业再担保费,降低和免收费用期限暂定3年。

责任主体: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行xx市中心支行、银监会xx监管分局、国有融资担保机构。

执行对象: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为对象,单户融资担保余额一般不超过50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市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户数比重不低于70%、县(区)不低于90%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发生的小微企业担保、再担保业务及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税融通”业务。

工作流程: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在办理贷款担保时,其担保费率不超过1.2%。办理“税融通”贷款业务企业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授权税务部门向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提供相关涉税信息;贷款银行审核同意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工作,并报税务部门备案。

执行时间:“4321”政银担政策执行时间为xx年—xx年;“税融通”政策执行时间自xx年7月1日起。

24.开展企业应收账款资金占用压降行动,制定实施应收账款质押、转让融资业务管理办法,鼓励建立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服务平台,支持商业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利用全国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守信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市场交易和投融资等便利,对失信企业依法严格约束和限制。

责任主体:市金融办、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人行xx市中心支行、银监会xx监管分局。

执行对象:商业银行和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企业。

工作流程:市金融办牵头制定实施应收账款质押、转让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督促商业银行落实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业务。人行xx市中心支行牵头加快企业征信体系建设,强化宣传引导,加大信息公开,完善失信企业惩戒机制。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五、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

25.从xx年1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每千瓦时下调4.28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大工业用户,直接交易电价在xx年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1.87分。从xx年3月15日起,大工业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在原有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0.143分。从xx年6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再降低4.272分。

责任主体:市发改委(物价局)、xx供电公司。

执行对象:工商业企业。

工作流程:xx供电公司根据省电力公司调价方案,进行系统码变更,执行优惠电价政策;同时根据调价日与抄表日之间的差价,对用户多缴电费自动退补。

执行时间:按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时间执行。

26.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完善直购电交易机制,进一步扩大直购电交易规模,确保xx年电力直接交易企业达到15户,直接交易电量20亿千瓦时以上。

责任主体:市发改委(物价局)、xx供电公司。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市发改委(物价局)等部门对符合申报直供电条件的企业开展审核,发挥桥梁作用,帮助其与发电企业对接,达成供电协议,并签订直供电协议书;供电公司给予供电。

执行时间:xx年底前完成。

27.推动大用户直供气试点,大用户直供气的用气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确保价格有所降低。探索推进集团化用气模式,对重点产业用气大户实行量价挂钩累进递减动态调整机制。

责任主体:市发改委(物价局)、xx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市发改委(物价局)等部门对符合申报直供气条件的企业开展审核,发挥桥梁作用,帮助其与供气企业对接,达成供气协议,并签订直供气协议书;供气企业给予供气。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28.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支持工商业企业与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合作,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和节能效益分成,在前期零收费的情况下为工业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技术改造等服务,建设绿色工厂,开发绿色低碳产品。深入实施省节能减排企业、技术、装备、项目、服务“五个一百”专项行动,鼓励企业使用高效节能产品。

责任主体:市经信委、市商务外事局、市发改委(物价局)。

执行对象:工商业企业。

工作流程:市经信委、市商务外事局等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引导工商业企业与能源服务企业开展能源管理、节能诊断等合作对接。定期组织开展省节能减排“五个一百”申报,优先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获批省“五个一百”专项行动项目,鼓励企业使用高效节能产品。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29.鼓励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对上一年度亩均缴纳税收5万元以上的企业,土地使用税按当地最低标准征收,县、区原定奖励等政策继续执行。奖励资金在地税部门征税后1个月内,由同级财政部门拨付到位。

责任主体: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县、区政府,市高新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

执行对象:凡在城市、县城、建设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工业企业。

工作流程:关于土地使用税征收,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税额标准申报纳税,市财政局定期汇总税务部门关于全市土地使用税执行情况的最新数据,同时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关于奖励资金拨付,县、区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奖励资金管理,完善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奖励资金申报程序和具体流程,建立有序、协调、高效的审核工作机制,确保奖励资金在地税部门征税后1个月内,及时拨付到位。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30.鼓励和支持城区老工业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辖区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搬迁改造企业原址土地性质、调整规划用途后的出让收益,新建项目产业类别、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和完成时限等,制定对辖区搬迁改造企业的补偿和奖励性政策方案,实施对搬迁改造企业的补偿和奖励。

责任主体:搬迁项目辖区政府、市退市进园办、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

执行对象:城区老工业区搬迁工业企业。

工作流程:搬迁企业与辖区政府签订补偿和奖励性政策协议,报市退市进园办备案。其中,异地迁建(退市进园)企业在新址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且迁入辖区政府以外工业园区(集聚区)的,由企业书面提出申请、辖区政府审核,市退市进园办商辖区政府和迁入地政府,提出对企业补偿和奖励、规划选址、用地要素保障等方案,报请市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执行时间:xx年底前完成。

六、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31.船闸收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调10%,降费期限暂定3年。

责任主体: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物价局)。

执行对象:过闸船舶。

工作流程:船闸收费部门直接落实政策要求的收费标准。

执行时间: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32.对享受我省etc卡收费优惠的货运车辆,在现行通行费95折的基础上,

降成本减负担实施方案第2页

再给予降低10个百分点的优惠,优惠期限暂定3年。支持xx市境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含服务区内加油站)、物流园区(含物流园区加油站)使用xx交通卡,并给予优惠。

责任主体:市交通局、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物价局)。

执行对象:货运车辆。

工作流程:高速收费部门直接落实政策要求的收费标准。

执行时间: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33.积极推广多式联运、甩挂运输,鼓励从事车货匹配的物流信息平台类企业发展,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高物流运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持重大物流基地、城乡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完善物流综合服务网络,促进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方式有效衔接。

责任主体:市发改委(物价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外事局。

执行对象:物流企业(项目)、物流园区。

工作流程:市发改委(物价局)等部门牵头编制我市“十三五”物流发展规划,加强现代物流知识宣传普及,引导物流企业(园区)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发展和引进第三方物流,培育建设一批物流基地,布局一批物流配送中心,大力推广多式联运。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34.支持xx(xx北)保税物流中心发展,对在中心开展业务的企业所额外产生的短驳、装卸、仓储等费用给予补贴,鼓励入驻企业做大做强进出口业务。支持铁海联运发展,对承揽xx及周边地区的进出口货物,在xx口岸报关并通过铁海联运直运的货代企业,每个20英尺标准集装箱支持870元(1个40尺标准集装箱按1.5个20尺标准集装箱折算)。

责任主体: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xx(xx北)保税物流中心。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关于短驳、装卸、仓储等费用补贴,由xx(xx北)保税物流中心根据企业业务开展情况,直接给予补贴;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合法合规。关于对铁海联运中集装箱支持政策,由市商务外事局根据确认数据进行核算,经市财政局复核后,予以兑现。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35.支持入驻xx(xx北)保税物流中心的中小进出口企业开展保税仓单、出口订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不可撤销信用证、应收债权等质押融资业务,对以上业务发生的银行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予企业不超过50%的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贴息额不超过100万元。对进出口额同比增长较快的企业,贷款贴息给予优先支持。

责任主体:市商务外事局、xx(xx北)保税物流中心、市财政局。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市商务外事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入驻xx(xx北)保税物流中心的中小进出口企业开展保税仓单、出口订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不可撤销信用证、应收债权等质押融资业务发生的银行贷款情况进行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贷款贴息补贴;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合法合规。

执行时间: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狠抓政策执行落实。各有关部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政策执行情况报送市经信委,市经信委会同市目标考核办、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强政策落实跟踪督查,切实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

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建筑]


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建筑]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建筑]
武汉新X建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根据新发[2019]X号、新办发[2005]X号文件精神,继续坚持企业改革,“横下一条心,消灭国字号,打倒集体牌”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建筑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筑企业改革和发展步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武汉新X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十建筑工程公司,于1985年由现法人代表XXX筹资1000元组建成立,2002年正式组建了武汉新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0余年来,公司在XX区委、区政府和XX街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公司一班人艰苦创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已经发展成为资质等级为总承包二级施工建筑企业,并具备一级建筑企业的标准,正在申报审批过程。新X建集团为邾城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1、人员情况:公司现有在册职工8人;项目经理31人。
2、资产情况:据武汉市XX区乡镇企业局资产评估报告()提供的评估结果,公司资产总额5448,294.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448,294.30万元,负债总额万元,所在者权益万元。
3、无形资产:公司拥有省建设厅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证书”,已于2005年9月被建设部公告为“一级建筑企业”。经XX街道办事处与原企业拟定,新X建筑集团公司资质品牌为500万元(人民币)。(含乡镇企业局评估数额)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制形式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发展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新发[2000]X号、新办发[2005]XX号文件为依据,以“两个卖断、两个解除”为主要形式,按照“有利于发展,有利于稳定”的要求和区域经济民营化的发展思路,推进公司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深化改革,实现企业改变性质,职工转变身份,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新型公司机制,调动和激励投资者和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国家多创税收,为企业和投资者及员工多增收入,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将企业在原有基础上做大做强,使之更快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兴街富民”和社会发展服务。
2、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因企制宜,因企施策,一企一策”的原则,坚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坚持妥善安置职工,保障社会稳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改制行为,保证集体资产不流失;坚持资产卖断和职工卖断身份标准公开,并由职工代表直接参与决策与监督的原则;坚持妥善处理各类债务、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原则。企业改制后,企业的注册所在地仍在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道办事处,永不变更。公司现有名称不变,但改制后街道对企业的发展基金予以考虑。要在购买合同中另行约定。
3、改制形式。有形资产全部转让,留给原公司,职工清算,项目经理补偿和改制费用等,街属集体资产全部退出,资质品牌等无形资产归邾城街办事处集体所有,留给新企业使用,原企业名称不变,职工身份全员卖断,改制后的新型企业实行民有民营,承担原企业全部债权债务。
三、资产处置
1、由主管部门及公司联合成立新十建集团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对资金处置进行监督使用。
2、原企业总资产整体转让,分配如下:
(1)计划整体转让费:68万元第1版权所有
(2)改制支出:
(A)职工身份卖断补偿费:34万元
(B)职工养老统筹:15万元
(C)职工大病医疗补偿:5万元
(D)突出贡献奖励;原法人代表毛赛明:6万元
(E)企业改制费:8万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68万元。
3、原企业无形资产(品牌、资质等证)归邾城街办事处集体所有,经街办事处和原企业双方拟定为500万元,留给新公司使用(每年使用费5万元),注册和纳税地址为邾城街,如企业擅自离开属地注册和纳税,街办事处将按有关规定对无形资产重新评估,重新确权(因政策改变行政区划属地管理,双方另行约定)。但改制后企业的管理人员变动不受此限。
四、主要内容
1、武汉市新X建集团有限公司,原则上优先由原法人代表毛赛明出资购买,再由他组织项目经理、职工参股。
2、积极做好公司改制职工和项目经理的思想工作,充分尊重职代会的决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企业职工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妥善安置,其“卖断”职工身份8人。“卖断”企业原有项目经理31人,解除其劳动关系。补偿标准参照区新发[2000]9号文件规定,即每人基本补偿2000元,另按工龄补偿标准为(500元/每年)进行工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建筑]

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建筑]龄结算,累计结算付款,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
4、补偿对象的界定:职工补偿对象以在公司的在册职工,以档案为准,项目经理补偿对象为:有项目经理证和对公司上交税费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作为补偿对象。
5、改制后,号召广大项目经理和职工更加团结,更加协调,乘改制的东风进一步发展企业。
五、改制的方法及步骤
对照企业改制的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好上级给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
1、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
2、开好职工代表会,制订企业资产卖断方案和职工身份卖断方案。
3、方案报批。
4、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公司股东股权的转换,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按新制订的公司章程进行运作。
六、有关事项
1、新企业必须根据党章和工会章程建立党组织、工会组织及其它群团组织,属地管理参加活动。
2、新企业统计报表按原管理方法执行。
3、原企业职工清算时,应同时解除劳动关系,新企业需要聘用的另行签订协议。
4、新的公司董事会成立后,立即着手制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七、需要提请区委、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
1、关于属地纳税和企业发展基金。请求给予改制后的新公司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2、公司改制涉及有关部门的办证、收费等问题,要求简化程序,优化服务,享受企改优惠政策。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建筑]

企业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企业效能监察实施方案(一)

根据XX 公司20** 年效能监察计划总体安排,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XX 单位,围绕“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具体监察方案策划如下:

一、监察对象

本次效能监察对象是XX 单位(部门)“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相关的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流程。

二、效能监察目的

通过对X “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相关的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流程全过程效能监察,健全、完善与改进公司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流程制度;促进公司上下、各业务部门严格遵循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实现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支出管理目标和最终绩效管理目标,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效能。

三、效能监察总体思路

本次效能监察在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总体领导下,在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中,深入XX 单位,上下密切配合,按效能监察工作流程、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模型”方法,对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效能监察,对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水平提升起到良好的保证和促进作用,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对业务管理的再管理、再监督作用。

四、计划实施时间

立项时间:20** 年 5 月 25 日,终结时间:20** 年9 月 30 日。

五、监察抽样覆盖时间范围

20** 年1 月 1 日——20** 年 8 月30 日。

六、监察依据

1、XXX 公司现行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管理制度规定、办法、工作实施细则。

2、XXXX 公司制定的考核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绩效的管理目标责任书。

3、效能监察体系文件,其中作业指导书按体系文件《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作业指导书》

4、国家法律、法规、廉洁从业各项规定要求等

七、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

1、监察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现有管理制度建设的充分性,即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看制度措施、办法是否健全。检查内容包括:业务决策、执行、监督的岗位与职责设置、业务管理目标、业务过程标准、业务廉洁标准、业务过程相关岗位设置与岗位能力要求、业务风险评审与管理、业务执行制度规定、执行全过程的各环节、业务权限设置、业务复核、业务过程记录标准格式、业务检查监督、非相容岗位规定、业务记录档案管理要求、业务定期统计报告制度、公司对业务行为和业务制度的内部监督与纠偏、奖励、处罚标准等方面,分析是否在公司现有制度中均有以上方面的制度规定。

2、监察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活动管理过程的符合性,即抽取活动记录样本,看活动过程是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检查内容是:抽取一定数量的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活动管理过程样本,检查实际执行过程是否符合企业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活动过程现有制度各项要求,分析判断活动过程按照制度要求执行的符合程度。

3、监察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管理结果有效性,即根据公司预算控制目标,看公司是否有效控制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支出,实现预算管理目标。检查内容为: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实际支出和工作效果是否有效实现企业预期的预算目标和管理目标,分析认证管理结果实际达到业务绩效管理目标的有效程度。

4、监察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管理流程制度设计的适宜性,即看管理流程制度设计是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总体要求,是否责任、标准明确等。检查内容是:企业现有制度规定的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管理流程七个方面,包括(1 )XXXX 业务流程的管理目标;(2 )XXXX 业务执行过程的工作步骤;(3 )每个步骤的责任部门与责任岗位;(4 )每个步骤的工作内容;(5 )每个步骤的工作记录;(6 )每个步骤的工作标准(工作时效标准、工作内容完成后应达到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7 )每个步骤的工作方法(工作依据、组织方式、业务方法技巧)等是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总体要求,是否合理适宜,合理适宜的要求包括:内控、清楚、简洁、直观、可操作、管用。

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清单具体详见《“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清单》

八、监察人员要求及原则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成员由XXXXX 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效能监察工作分管领导、监察对象——非直支出业务分管领导、该业务涉及部门和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成员由监察对象——非直支出业务涉及部门主管和监察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3、监察对象——非直支出业务的直接经办人员回避。

4、坚持实事求是、证据支撑原则。

5、效能监察工作小组人员在进行工作前,必须经过效能监察“四性检查(测试)与评价模型”方法专门。

九、组织机构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 员:(若干)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 员:(若干)

十、小组分工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效能监察领导工作、定期听取效能监察进展情况,并设你监察建议、决定与报告。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编写和执行效能监察方案,编写建议、决定与监察报告。

十一、抽样与方法

本次效能监察样本获得均采用统计抽样方法,测试方法主要采用询问法与审阅法相结合,按照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方法进行。

十二、其他要求说明

十三、附件

1、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清单

2、效能监察文件依据采集清单表

3、效能监察实施节点控制计划

4、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日程安排计划

企业效能监察实施方案(二)

一、监察对象

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相关的“三重一大”决策流程。

二、效能监察目的

通过对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全过程效能监察,实现三个方面的管理目的:

1、健全、完善与改进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制度,推进决策流程化、标准化;

2、促进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严格遵循集体决策原则,形成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3、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公司各项改革发展指标。

三、效能监察总体思路

在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上下密切配合,按效能监察工作流程、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模型”方法,对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流程进行全面效能监察,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公司各项改革发展指标,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对管理的再管理、再监督作用。

四、计划实施时间

立项时间:20**年 3月 25日,终结时间:20**年9月 30日,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时间:20**年9月 30日——20**年10月 30日,

五、决策样本抽样覆盖时间范围

20**年1月 1日——20**年 8月30日。

六、监察依据

1、《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第17号)。

2、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实施办法、决策流程。

2、公司20**年、20**年生产经营与管理改革责任书。

3、公司效能监察体系文件。

4、国家法律、法规、廉洁从业各项规定要求等。

七、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

1、监察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的充分性,即根据中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看制度措施、办法是否健全。

2、监察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活动管理过程的符合性,即抽取决策活动记录样本,看决策活动过程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检查内容是:抽取一定数量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活动管理过程样本,检查实际执行过程是否符合企业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活动管理过程现有制度各项要求,分析判断“三重一大”决策活动过程按照制度要求执行的符合程度。

3、监察“三重一大”决策结果有效性,即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与管理改革目标,看公司是否实现目标。

4、监察“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流程制度设计的适宜性,即看“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流程制度设计是否符合中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总体要求,是否责任、标准明确等。检查内容是:企业现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的流程七个方面,包括(1)业务流程的管理目标;(2)业务执行过程的工作步骤;(3)每个步骤的责任部门与责任岗位;(4)每个步骤的工作任务;(5)每个步骤的工作记录;(6)每个步骤的工作标准(工作时效标准、工作内容完成后应达到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7)每个步骤的工作方法(工作依据、组织方式、业务方法技巧)等是否符合中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总体要求,是否合理适宜,合理适宜的要求包括:内控、清楚、简洁、直观、可操作、管用。

充分性、符合性、有效性和适宜性效能监察内容清单具体详见《“三重一大”决策 效能监察点清单》

八、监察人员要求及原则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效能监察工作分管领导、专业业务部门和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成员由监察对象——“三重一大”决策业务涉及部门主管和监察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3、监察对象——“三重一大”决策层人员回避直接检查。

4、坚持实事求是、证据支撑原则。

5、效能监察工作小组人员在进行工作前,必须经过效能监察“四性检查(测试)与评价模型”方法专门培训。

九、组织机构

1、各单位明确本单位的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设置组长、副组长和组员;

2、各单位成立专门的效能监察工作小组,设置组长、副组长和组员;

十、小组分工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效能监察领导工作、定期听取效能监察进展情况,并核准监察建议、决定与报告。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编写和执行效能监察方案,编写建议、决定与监察报告。

十一、抽样与方法

以20**年和20**年8月30日前的“三重一大”决策事件作为效能监察样本抽取来源,采用统计抽样方法获得决策样本,检查测试方法主要采用询问法与审阅法,按照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方法进行。

十二、附件

1、《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效能监察内容清单》

2、效能监察文件依据采集清单表(各单位自行填写)

3、效能监察实施节点控制计划(各单位自行填写)

4、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日程安排计划(各单位自行填写)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降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企业帮扶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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