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农惠农资金使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做事没计划,盲人骑害马。很多时候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就要开始做一份方案了。周到的方案能基本上确保工作可以顺利开展,我们在开始写方案时需要注意什么呢?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强农惠农资金使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强农惠农资金使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请大家借鉴!

按照农业部、省农业厅、市农粮局的部署和要求,为落实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全局规范管理使用强农惠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整治和查处涉及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的失职、渎职和贪污腐败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进一步健全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更好地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专项整治工作范围

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的、以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为主推进实施的强农惠农重大政策以及重大改革措施,在全局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的项目资金除省农业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范围外,增加农业“三项补贴”资金,并检查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推进情况。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

按市农粮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个重点问题”:一是个人或集体违法违纪问题;二是政策落实不规范、不到位问题;三是制度建设不匹配、不完善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月**日-**月**日)

成立**县农业和粮食局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启动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月**日)

各单位要于8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送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抄报市农粮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局相关业务部门。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专项资金(项目)的归口和责任划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内容,从“三个重点问题”着手,对涉及本单位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不能立即纠正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此外,从今年8月份起到明年上半年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各责任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向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情况和工作台账。

(三)督导检查阶段(**月**日-**月**日)

**月**日前,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局属单位进行督查,并选择部分单位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逐条梳理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查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9月25日前,向市农粮局报送重点检查工作情况。

(四)整改落实阶段(**月**日-**月**日)。

各责任单位根据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情况和督查反馈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好的做法和成效进行总结,并就改进和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于12月12日前报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结巩固和迎检阶段(**月**日-**年上半年)。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完善项目资金管理与监督制度,确保构建长效机制,并于2017年5月25日前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农粮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业和粮食局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股,负责协调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由杨定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局属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结合各自负责的涉农资金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主动与市局对口的业务主管局(科、站)联系汇报工作情况。

从今年7月份起到明年上半年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各单位要在每月1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到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每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市农粮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开展情况,邮箱**。

(二)严肃执纪问责。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结合起来,强化问题整改,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一些侵害农民利益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对落实政策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追责;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处理,绝不姑息。

(三)强化社会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农粮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并在**县农业信息网上公布。

(四)加强舆论宣传。县农粮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跟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利用**县农业信息网,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规范使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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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落实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落实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为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规范权力运行,解决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农村农业工作部署,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运作程序,着力解决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我乡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落实长效机制。

二、 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

重点整治种粮补贴面积核实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治随意扩大和缩小粮食补贴范围问题;整治未严格按照时限完成面积核实任务问题;整治在强农惠农政策方面宣传力度不够、覆盖面不到位的问题。主要任务:一是复查**年度粮食补贴面积核实工作;二是核实2015年度小麦面积。

三、 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15年2月25日开始,至5月25日结束,为期三个月。

(一) 方案制定、动员阶段(2月25日至3月10日)。

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迅速启动。

(二)自查整改阶段(3月11日至4月底)。按期完成对**年度粮补面积核实复查工作及2015年度小麦面积核实工作。3月底前村级组织完成本村**年度粮补面积复核及2015年度小麦面积核实,复核及核实结果经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登记造册并加盖村委会签章确认;4月10日前对所辖村粮补面积复核及核实情况进行复查,无异议后签字盖章上报县农委。自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整改报告。

四、推进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乡里具体牵头负责本辖区粮补面积核实工作,为促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乡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落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乡农科站。(**乡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落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名单附后)

(二)严格复核程序,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在复查**年度粮食补贴面积时,严格按照粮补面积核实程序重新核实一遍,复核无误后重新进行签字盖章。在整个专项整治期间,确定专人每周二上报一次工作进度。

(三)加强舆论引导。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喇叭、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要求和具体步骤,在全乡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对复查核实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上报县农委,情节严重者交乡纪委处理。

乡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乡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我乡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原则,以问题多发易发地方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分级负责,层层把关。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整治行动在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乡政府牵头,指导督促各村、乡乡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抓好本村、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层层把关,抓好落实。

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近两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单位全覆盖。突出重点,着重检查问题多发地方和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

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明确职责任务,统筹协调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20**、20**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 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各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二)整治检查对象。负责分配、拨付、管理、使用涉农资金的财政部门、乡级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

(三)整治检查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主要工作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 201**年**月1**日结束,分八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年**月1**日前)。成立**区**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省、市、区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负责制定全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乡的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向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区级领导小组和乡政府报告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

在乡财政所,具体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村(社区)要按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成立本村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具体抓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各村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和具体工作方案,联系人于201**年**月1**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201**年**月20日前)。各村(社区)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全面扎实组织本村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过程中,要在摸清本村涉农资金性质、规模和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

在的各类问题,厘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责任。要突出边查边整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和相关责任人。20**年以来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各乡村(社区)和乡级有关部门于 201**年**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领导小组将在各乡村(社区)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全面检查,覆盖所有村(社区)和乡级有关部门。

(三)区级重点检查阶段(201**年**月2**日前)。在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安排下,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全覆盖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涉嫌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

(四)市级重点检查阶段(201**年**月3日前)。在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安排下,在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涉嫌贪污、受贿、挪用项目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检查情况将报送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准备,主动做好迎检工作。

(五)省级重点抽查阶段(201**年**月31日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调安排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市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重点检查,并将涉农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的县(市、区)作为检查的重中之重。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点检查的县(市、区)个数不少于所联系市(州)所辖农业县(市、区)的

**0%,即对 ** 个以上县(市、区)开展重点检查。检查时,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涉嫌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

(六)中央部级重点抽查阶段(201**年7月1**日前)。由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重点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专业队伍,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对象将延伸至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农户等)和工程项目。抽查结果将反馈省人民政府。

(七)整改完善阶段(201**年**月1**日前)。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监管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涉农资金

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各乡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于 201**年7月1**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工作报告应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情况、整改举措及落实情况、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

(八)全面总结阶段(201**年**月1**日前)。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201**年**月 1**日前,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乡人民政府,并报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须包括:当前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做法和成效;改进和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将成立以政府乡长为组长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乡级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

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建立联系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各村(社区),按照分片负责原则,加强所联系村(社区)的指导、督促、重点检查等工作;主动收集、整理所联系村(社区)专项整治行

动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及时向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和有关情况。

(三)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乡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各环节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定期向上乡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建立工作保障。各村(社区)乡有关部门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安 排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选择专业队伍实施检查,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确保工作质量。要为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建立督查和激励机制,加强对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的督促检查。

(五)务求工作实效。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要切实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领导小组在督导和重点检查等过程中,发现存在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要求整改。

(六)加强信息交流。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编发工作简报,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周至少报送一期。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涉农资金检查工作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涉农资金检查工作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涉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罗府办明电〔**〕12)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实施细则的通知》(罗政办发〔**〕31号)文件精神,按照专项检查、集中整治的原则,结合我街道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要求,以保障涉农资金落实到位为目标,通过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自查自纠和街道专项检查,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涉农资金使用不当、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或降低标准发放的现象,确保各类涉农项目、惠农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二、 检查内容和方式

(一)检查内容:2011年至**年中央、省、市、县下达的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和农业(畜牧、农机)、林业、水务、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美丽乡村、一事一议等方面的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重点检查各项涉农资金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专项资金拨付、审批、监管、跟踪问效等管理制度;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和受益农户;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的问题;配套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存在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问题;是否坚持定期公开、公示的制度;是否存在擅自动用农户“一折通”资金的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前置审计、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是否强化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是否建立了内控制度,会计工作是否达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是否对已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二)检查方式

各村(居)委会和农技站、林业站、畜牧站、农机站、水务站、农经站等部门对上述所有涉农资金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街道办再组织工作小组到各村及相关部门重点督查。按照资金和项目两条主线,采取“五查五看”的方式进行检查:

1.查内容,看资金清理是否全面完整。对照资金检查范围逐项核实,做到清理的项目要全、数据要准。

2.查依据,看资金分配是否客观公正。重点检查资金分配的政策依据,作为资金分配依据的基础数据与权威部门的统计数据是否一致,采用因素法分配的资金因素是否合理,权重是否恰当。

3.查程序,看资金管理是否公开透明。资金管理是否有健全的制度,农民补贴资金是否按要求实行“一卡通”发放,项目建设是否实行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项目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以及其他相关制度,按规定应该予以公示的内容是否执行到位。

4.查流向,看资金使用是否专款专用。通过跟踪资金流向,查挪用、私分、贪污现象,查违规收取下级资金情况和违规收费现象,查虚报冒领等弄虚作假现象。

5.查账目,看资金核算是否健全规范。通过查阅银行账户、会计账簿、原始凭证等资料,看是否存在违规开设银行账户、账外账、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资金滞留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重点整治2013、**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2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整治检查对象包括:财政所、农技站、民政所、国土资源分局、交管所、村建所、水务所、林业站、扶贫办、中心学校、文化站等部门。

(二)整治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从3月17日开始至3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3月17日至3月20日)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主任杨改平任组长,纪工委书记、分管农口副主任副组长,党政办、监察室、财政所、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政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财政所。

2.制定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启动全街道专项检查工作。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及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21日至3月25日)

1.自查自纠的方式和范围。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的目标、内容、范围和方式,由财政所牵头组织有关涉农部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要达到100%。

2.自查自纠的要求。一是如实填报《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情况表》;二是对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查找在强农惠农资金分配、发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并形成自查自纠工作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和相关表格于3月26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聂小波;电话:**)。

(三)材料上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自建自查报告及自建自查报综合分析后形成街道自建自查报告和自检自查表按规定时间上报县财政局。

(四)评估迎检阶段

领导小组对全街道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坚决纠正擅自调整强农惠农项目资金、项目实施不到位的问题和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或降低标准发放的现象,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规范、有效管理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中服务群众“最后—公里”的问题,全面做好迎接省市县级检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l.注重工作实效。领导小组要规范检查程序和行为,依法行政,确保检查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底稿规范,从严把住三道关口。一是要把住自查自纠关。严格督促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工作,严禁走过场、流于形式;二是要把住资金核查关。重点核实强农惠农资金是否安全完整、专款专用;三是把住制度建设关。通过检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实现“制度管权、制度管钱、制度管事、制度管人”的目标。同时要按照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

2.注重分类整治。领导小组要督促各村及相关部门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号销号制度,逐个问题解决,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看到专项整治的决心和成效。

3.注重上下联动。街道、村(居)委会两级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有效整治行业系统中的突出问题,努力从源头上加以破解。

4.注重查究问责。按照“以整风精神抓整治”的要求,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彻于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领导小组要督促各村及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违规违纪、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贪污私分强农惠农资金等犯罪行为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注重工作纪律。检查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不准接受被查单位的宴请和红包礼金,不准徇私舞弊、瞒报事实,不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准向被查单位透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对于违反廉政纪律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涉农资金管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按照区纪委关于开展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区纪委关于开展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具体要求,深入查处涉农资金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纠正违规行为,堵塞监管漏洞,完善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质效,确保水利行业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效率、效益和效果。

二、基本要求

(一)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局系统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各相关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局纪委将联合财务科、农水科、工管科等部门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水利行业涉农资金申报、审批、分配、管理中违纪违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二)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全面清查**年、**年所有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着重围绕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以前监管和审计中已经发现问题、问题易发多发的项目及环节开展集中整治。

(三)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以查办案件、追究问责为抓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切实整改和纠正各种违规现象。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和机制体制,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发现一批案件线索。局纪委将对近年来与涉农资金有关的信访举报、项目审计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区财政审计等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等进行全面梳理,从中筛选出一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二)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

1、利用自己、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的;

2、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的;

3、违规向项目实施单位收取费用、提取管理费等问题;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的;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的;

7、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三)问责一批失职渎职行为。重点问责:

1、对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虚报冒领、虚假配套等问题监管不力、把关不严的;

2、不按规定分配、拨付资金的;

3、对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及地点监督检查不力的;

4、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听之任之、不查不报、包庇纵容的;

5、对以往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或整改不到位的;

6、其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纠正一批违规操作现象。重点纠正:

1、专项资金核算、管理、使用不规范、考核标准不明晰的;

2、同一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用虚假项目申报的;

3、项目实施单位虚假配套的;

4、资金分配不科学不合理,不能有效发挥应有作用的;

5、资金拨付不及时的;

6、用项目经费发放奖金、福利、补助或用作其他支出的。

(五)完善一批制度机制。结合我局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层面深入剖析,完善长效监管的制度和机制,确保涉农资金管理规范运行。

四、时间步骤

(一)问题线索排查阶段(5月份)。研究制定全区水利系统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区纪委等部门开展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梳理汇总涉农资金项目,将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移交给区纪委、监察局。

(二)查案问责处理阶段(6月—8月中旬)。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农资金问题线索,局纪委将组织分类处理,进一步调查核实,按照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问责一批失职渎职行为、纠正一批违规操作现象的工作要求,查案问责。

(三)整改落实完善机制阶段(8月下旬)。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切实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完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规范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行为。

(四)经验成效总结阶段(9月份)。对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不足进行总结,进一步提升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中共**市**区水利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16年初,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顺利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二、工作目标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总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专项整治,使我区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有根本好转,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三、工作重点1、重点品种:主要是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配件以及畜牧渔业用品,用量大、容易出问题的农资产品。2、重点经营者:农资生产经营户,无证农资经营户,流动销售人员,制售假劣窝点。3、重点市场:种子、农药、肥料和其他农用产品等产销相对集中的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4、重点季节:每年的农资产销旺季。以杂交玉米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查,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抓好农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发现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四、检查内容1、种子: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所经营的种子是否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标签是否规范,包装是否合格,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标签标注指标,品种宣传是否真实,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要不低于国家标准。2、农药:(1)整治农药经营市场,进行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打击取缔非法农药经营户。(2)对全区农药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非法经营杀鼠剂,取样检验杀菌剂中的粉锈宁和井岗霉素,杀虫剂中的氧化乐果和麦田除草剂,杜绝生产国家规定的含钾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并依法管理。(3)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4)继续深入开展毒鼠强整治工作,严防制售、运存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违法行为。3、化肥:(1)对全区化肥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并对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重点查处劣质复混肥以及假冒他人产品的行为。(2)对化肥经营业户进行逐户检查,并对其经营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4、农机及零配件:以农用运输车、收割机、粉碎机、铡草机及其零配件为主。主要检查:无厂名、厂址和合格证的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产品;农机维修市场,有影响的农机市场的农机零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突出检查维修网点的证照,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商标的农机零配件。5、畜牧: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主。突出禽畜疫苗市场的整治,确保动物防疫活动的顺利开展。主要检查:兽药生产和经营的证照是否合格齐全,标签和说明书标识是否规范;饲料生产许可证和审查证是否完备;是否经销“瘦肉精”、“睡梦美”等国家违禁药品;种畜禽主要抓好原种场、一级和二级种畜繁育场、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的监督检查。6、渔业:以渔业机械、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药和水产种苗为主。主要检查:未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无厂名、厂址及合格证的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鱼药、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有国家禁用药物的。五、工作措施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摸清辖区内的底子,配合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务求实效。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当前的重点是抓紧落实《山东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打假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重点抓好街道、村庄的零售单位和零售点的农资打假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努力使假劣种子、农药和化肥坑农害农现象得到根本遏制。3、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按照“目标明确、计划具体、职责清晰、指导有方”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联动、互查、集中会审”的形式,保证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部门要积极搞好专项整治,对治理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制假或失职、渎职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重办。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舆论等手段,积极构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功能,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到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六、工作步骤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6月下旬-7月中旬)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7月中旬-12月中旬)全面组织实施落实省、市、区方案的部署和要求。
第三阶段(12月下旬-2016年1月)各有关部门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16年1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农业局。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16年初,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顺利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二、工作目标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总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专项整治,使我区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有根本好转,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三、工作重点1、重点品种:主要是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配件以及畜牧渔业用品,用量大、容易出问题的农资产品。2、重点经营者:农资生产经营户,无证农资经营户,流动销售人员,制售假劣窝点。3、重点市场:种子、农药、肥料和其他农用产品等产销相对集中的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4、重点季节:每年的农资产销旺季。以杂交玉米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查,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抓好农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发现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四、检查内容1、种子: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所经营的种子是否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标签是否规范,包装是否合格,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标签标注指标,品种宣传是否真实,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要不低于国家标准。2、农药:(1)整治农药经营市场,进行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打击取缔非法农药经营户。(2)对全区农药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非法经营杀鼠剂,取样检验杀菌剂中的粉锈宁和井岗霉素,杀虫剂中的氧化乐果和麦田除草剂,杜绝生产国家规定的含钾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并依法管理。(3)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4)继续深入开展毒鼠强整治工作,严防制售、运存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违法行为。3、化肥:(1)对全区化肥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并对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重点查处劣质复混肥以及假冒他人产品的行为。(2)对化肥经营业户进行逐户检查,并对其经营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4、农机及零配件:以农用运输车、收割机、粉碎机、铡草机及其零配件为主。主要检查:无厂名、厂址和合格证的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产品;农机维修市场,有影响的农机市场的农机零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突出检查维修网点的证照,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商标的农机零配件。5、畜牧: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主。突出禽畜疫苗市场的整治,确保动物防疫活动的顺利开展。主要检查:兽药生产和经营的证照是否合格齐全,标签和说明书标识是否规范;饲料生产许可证和审查证是否完备;是否经销“瘦肉精”、“睡梦美”等国家违禁药品;种畜禽主要抓好原种场、一级和二级种畜繁育场、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的监督检查。6、渔业:以渔业机械、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药和水产种苗为主。主要检查:未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无厂名、厂址及合格证的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鱼药、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有国家禁用药物的。五、工作措施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摸清辖区内的底子,配合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务求实效。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当前的重点是抓紧落实《山东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打假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重点抓好街道、村庄的零售单位和零售点的农资打假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努力使假劣种子、农药和化肥坑农害农现象得到根本遏制。3、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按照“目标明确、计划具体、职责清晰、指导有方”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联动、互查、集中会审”的形式,保证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搞好专项整治,对治理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制假或失职、渎职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重办。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舆论等手段,积极构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功能,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到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六、工作步骤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6月下旬-7月中旬)进行动员部署。第二阶段(7月中旬-12月中旬)全面组织实施落实省、市、区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第三阶段(12月下旬-2016年1月)各有关部门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16年1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农业局。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相关精神,优化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不断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财农【2018】14号)、《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8】8号)和《**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意见》,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和省精准扶贫统筹精神为指导,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通过整合使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建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新机制。

二、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

按照《**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意见》明确的统筹整合资金范围:2018年县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2351.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占比79.39%、省级资金占比18.18%、县级资金占比2.43%。整合率100%。

(一)整合涉农资金规模

1、中央资金:9805.73万元

包括中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54万元(**财农[2016]154号),水利发展资金261万元(**财农[2016]186号),林业改革资金70万元(**财农[2016]203号),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2277万元(**财农[2016]19号),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576万元(**财农改[2016]17号),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2155万元(**财资环[2016]123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8.73万元(**财社[2016]141号),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764万元(**财建[2016]277号)。

2、省级资金:2246万元

包括省级财政扶贫资金822万元(**财农[2016]181号),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5万元(**财农[2018]19号),省级林业补助资金(不包括世行贷款项目部分、2016年已下达的**绿化项目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国有林场改革资金)10万元(**财农[2016]169号),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82万元(其中**财预[2016]162号469万元,**财农改[2018]1号13万元),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补助资金55万元(**财农[2016]184号),省级农村新民居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财预[2016]161号),农业综合开发省级配套资金742万元(**财农发[2016]20号)。

3、县级资金:300万元

县级财政扶贫资金300万元。

·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向

1、扶贫产业项目

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工程。产业发展补助原则上不高于1.2万元,支持贫困户发展文化产业扶贫、光伏发电、高效作物种植、家庭手工业,利用整合涉农资金2820.075万元(已列入年度计划)。扶贫办牵头,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1)光伏扶贫项目。利用整合涉农资金1752万元,扶持贫困户1460户,每户补贴1.2万元。

①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利用整合涉农资金1152万元,在豆村乡、北代乡、孙庄乡建设16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扶持贫困户960户,每户补贴1.2万元。

②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利用整合涉农资金600万元,扶持贫困户500户,每户建设电站规模5千瓦,每户补贴1.2万元。

(2)文化产业扶贫项目。利用整合涉农资金738.8万元,扶持贫困户1731户。扶贫办牵头,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①乐器演奏就业+旅游扶贫。根据贫困户与**职教中心签订《乐器演奏培训协议》,对贫困户进行乐器演奏培训,培训合格后由**金音教育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推荐到各旅游景点演出或进入周窝音乐小镇演出、教育联盟基地工作等,利用整合涉农资金180.2万元,扶持901户贫困户,每个贫困户补贴2000元用于购买乐器,贫困户通过参加演出增加收入。

②乐器维修和配件加工+家庭手工业扶贫。根据贫困户与**职教中心签订《乐器维修和配件加工培训协议》,对贫困户进行乐器维修和配件加工培训,培训合格后,贫困户掌握乐器维修零部件加工技术,学成后**金音教育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推荐到全国乐器营销网点就业,也可到金音集团、周窝音乐小镇、基地或中国“匠人”乐器维修中心就业。利用整合涉农资金151.6万元,扶持758户贫困户,每个贫困户补贴2000元,用于购买乐器加工维修设备,贫困户通过乐器维修和配件加工增加收入。

③网上乐器销售+电商扶贫。根据贫困户与**职教中心签订《电商销售乐器培训协议》,培训合格后由**金音教育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在网上销售各种乐器产品。利用整合涉农资金145.5万元,用于创业开网店,扶持485户贫困户,每个贫困户补贴3000元购买电脑一套,贫困户通过乐器销售增加收入。

④财政补贴+龙头企业+贫困户。贫困户与**金音教育传媒有限公司签订《扶贫资金入股分红协议》,利用整合涉农资金261.5万元,发展股份合作制项目。扶持523户贫困户,每户补贴5000元用于入股**金音教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每年保底10%分红,贫困户通过入股分红增收。

(3)手工业加工。利用整合涉农资金110.86万元,扶持贫困户593户发展手工业加工项目,其中507户用于手套加工,86户用于编织袋加工,手套加工每户补贴0.2万元,编织袋加工每户补贴0.11万元用于购置手工业加工设备。

(4)高效作物种植。利用整合涉农资金218.415万元,扶持贫困户种植优质大豆7280.5亩,每亩补贴300元用于购置种子、化肥、农药及播种、收割、管理等费用。

2、金融扶贫项目。利用涉农整合资金5878.595万元做大做强金融扶贫项目。

(1)投入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加大金融扶贫工作力度,利用整合涉农资金1000万元注入扶贫风险补偿金发展产业贷项目。财政局、扶贫办、各乡镇区会同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实施。

(2)小额信贷担保基金500万元。扩大**县扶贫开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规模,利用涉农整合资金500万元注入小额信贷担保基金。通过政银企户保,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最高可申请免抵押贷款5万元,并享受3年基准利率贴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解决担保难、贷款难、贷款成本高的问题。财政局、扶贫办和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3)利用涉农整合资金投入国开行3590万元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国开行贷款资本金2000万元,2016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开行贷款利息490万元,国开行贷款保证金1100万元。财政局、城投公司负责。

(4)小额贷款贴息201.595万元。利用涉农整合资金为贫困户贷款贴息。年贴息利率不超过上一年贷款基础利率。扶贫办、财政局和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5)扶贫龙头企业贴息223万元。利用涉农整合资金223万元为带动贫困户的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进行贴息,其中富源牧业衡水有限责任公司178万元,**县牧兴肉鸭养殖专业合作社45万元。扶贫办、财政局和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6)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补助364万元。为加大龙头企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脱贫,扩大龙头企业(合作社)资产规模,加大扶持力度,利用涉农整合资金364万元为龙头企业补助资金。其中河北和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0万元,**县腾博牧业有限公司140万元,**县丽源种植合作社、**县金镯养殖专业合作社84万元。扶贫办、财政局和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3、贫困村基础设施。

围绕“基础设施改善”等内容,利用涉农整合资金2351.86万元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1.

贫困村内和产业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97.48万元。其中防渗30550米,利用涉农整合资金70.56万元;泵51个,利用涉农整合资金95.4万元;变压器15台,利用涉农整合资金15万元;宣传栏59个,利用涉农整合资金16.52万元。扶贫办、财政局、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2.

交通建设2154.38万元。

其中利用涉农整合资金297万元在**等公路进行县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由县交通局负责项目实施。

4、雨露计划。利用整合涉农资金60万元,补贴200名贫困学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享受每生每学年3000元补助。由扶贫办、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5、技能培训。以技能培训转变贫困思想观念,发挥内生动力,

由输血变为造血。让农村贫困户至少掌握一技之长作为脱贫致富路的重要举措。2018年,利用整合涉农资金30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三个月短期文化乐器培训、实用技术、科技技术等培训,让贫困户至少掌握一门技能,做到培训、就业、脱贫相结合,为贫困户提供培训就业一体化全程服务,帮助贫困家庭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稳定一人、脱贫一户的培训目标。由扶贫办、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6、危房改造

贫困户危房改造68.2万元,对22个贫困村的19处危房进行重建,63户危房进行维修,新建每户补贴1.6万元,维修每户补贴0.6万元。由县住建局负责项目实施。

7、贫困户财产平安保险

为做好贫困户家庭财产保险工作,扩大贫困户家庭财产保障项目,利用涉农整合资金15万元为1500户贫困户购买家庭财产保险,每户补贴0.01万元。将进一步防范贫困户因自然灾害,造成财产损失而返贫,巩固扶贫成果,确保如期完成脱贫目标。由保险公司负责项目实施。

8、村集体收入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我国农村最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机构,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2018年利用涉农整合资金1128万元扶持94个贫困村,通过“政府补贴+企业投资”的建设模式,每村补贴12万元用于建设规模50千瓦的光伏扶贫电站,通过此项目年村集体收益增加3万元。由县委农工委、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人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规划方案、项目申报、调度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二)加大投入,建立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投入机制。

一是挖掘资金潜力,建立稳定的财政精准扶贫资金增长机制,对下半年上级下达的相关资金,继续抓好整合使用;二是积极探索和完善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物抵资等方式突出财政精准扶贫资金的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形成社会各方面投资和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发挥整合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落实财政扶持优惠政策。发挥农民群众、贫困户主体地位,加强宣传引导,把扶贫政策和贫困群众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增强扶贫工作的有效性和稳固性。

(三)强化监管,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项目管理。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项目牵头单位是项目建设和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项目实施、项目监管、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确保整合资金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加强资金管理。整合资金要实行专帐、专人管理,要严格报账管理程序。项目牵头单位要完善报账所需资料。项目牵头单位要对项目的工程质量、报账资料真实性负责。财政部门要严格审核报账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把好资金支出关口;三是完善监督机制。监察、审计部门要把扶贫资金作为监察、审计重点,跟踪项目,搞好监督、检查和审计。四是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请社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体现公开公平,投资评审、项目验收、结算审计可聘请社会机构进行。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整合涉农资金用于扶贫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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