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各中心站所,驻乡各单位:
为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环境,培养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意识,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规范管理,强化监管,示范带动,滚动推进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环节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探索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形成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 组织机构
成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工作目标
突出抓好源头治理、标准化生产、追溯跟踪、依法惩处、舆论宣传,逐步建立健全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惩处、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目标是,以查处投入品违法违规使用为重点环节,以蔬菜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品养殖为重点领域,集中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化学物质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和农资市场经营行为。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一是重点检查蔬菜、
瓜果等主要农作物种植环节方面使用禁用农药等行为;二是对全乡畜禽养殖场户进行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禁用化学物质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情况立即整改。
(二)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检查。一是重点开展以禁用兽药为重点的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打击生产销售非法兽药产品行为;二是开展以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化学农药为重点的农药专项检查。
(三)展认证产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已获得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监督管理,强化对获证“三品”的检查和监管工作,维护品牌形象。
(四)及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举办以各村支部、村委会成员、农民致富能手、种养专业户、农资、兽药饲料经营户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科技、法律水平。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村、相关站所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对各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落实。
(二)加强舆论监督,营造浓厚的农产品安全社会氛围。
各村委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
对发现当地农产品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全县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健康发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努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为目的,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依法监管”的原则,以健全监督管理和检验检测体系为重点,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为抓手,以改善产地环境、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和生产过程监管及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为目标,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为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显著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显著增强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实现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力争到2017年底,基本建成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和村级协管员队伍实现全覆盖。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99%以上,全县农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力争到2018年底,成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
三、工作重点
(一)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进一步明确县、镇两级政府的总体责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努力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尽责、企业守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
1、落实属地责任制。各镇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制,落实监管职责,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事项来抓,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强化监督检查,推行县监管到镇、镇监管到村、村监管到基地的网格化监管体系。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2、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县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厘清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协调,全方位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县农业、畜牧部门要做好辖区内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合有关部门逐步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逐步做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分工,形成职责明晰、齐抓共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3、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和承诺制度的落实,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种植、养殖企业完善健全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植、养殖企业投入品档案及农资经营单位做好购销货台账。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加强农产品自检,督促各类生产主体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建立健全“谁销售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农资追责和赔偿制度,全面落实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
按照“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监管体系建设思路,不断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加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扩大监管范围,增加监管频次,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监管覆盖面。
1、加强监管、检测体系建设。争取在2016年底前完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行政执法编制的人员招录。通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经常性执法,努力建设一支力量充实、装备齐全、素质过硬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确保满足目益增长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需要。不断完善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设施建设,力争每站增加全额财政编制1名。争取在2017年底前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
2、切实强化种养散户监管。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将把散户监管作为监管工作的新常态,经常性深入散户种养基地开展例行检查、抽样检测。
3、强化农产品产地监测。县、镇农检机构要全面落实农产品产地检测工作,特别是用药高峰期、农产品采收期,加强田间巡查指导和抽样检测力度,实行企业至少“半年一检”制度,县农检中心按每周开展2次以上、镇农检站每周开展1次以上农产品产地巡回检测。全县每年抽检样品不低于2000个。
4、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农资打假、超范围使用农药等专项治理行动,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现象发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贮存、超范围使用农药和使用高毒高残留禁用农药行为。
(三)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
1、多举措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不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将发展生态农业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增加生物覆盖、保护性耕作面积及有机肥施用量;减少农业整体使用化肥、农药及化学投入品施用量;开展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种植业废弃物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循环利用;有效保障粮食供给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环境特别是产地环境的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协同发展。
2、大力开展标准化建设。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和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生产制度、技术标准、档案记录、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等环节的管理措施。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体,充分发挥“三品一标”辐射带动作用,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产业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质量意识
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举办各类培训班和农业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以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主题教育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意识。
(二)强化经费保障
建立县级财政稳中有增的专项投入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投入,逐年增加监管专项经费预算,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三)强化督查考核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县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年度考核,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制,做到年初有方案、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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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决定从现在开始,利用1个月的时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排查监管监测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通过联合执法、检打联动、以打促建、打建结合等措施,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和使用禁限用农药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建立全方位打击制售和使用禁限用农药违法犯罪长效机制,达到违禁农药不敢卖、不能卖、不想卖,农民群众不敢用、不能用、不想用的效果,真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品
这次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蔬菜突出韭菜、芹菜等品种,水果以草莓为重点;农药主要整治《**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使用高毒农药的通告》中所列52种农药。
(二)重点单位
蔬菜、水果集中种植区,相关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农药经营门店、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流动商贩等。
(三)打击重点
违法使用甲胺磷、二溴氯丙烷、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硫丹、甲拌磷、涕灭威等52种**市政府通告所列禁限用农药行为。生产经营禁限用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生产、经营非法添加(或搭售)高毒农药或其他未登记隐性成分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排查摸底。对当前蔬菜、水果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突出韭菜、芹菜、草莓等重点品种。各社区要充分发挥社区监管员和村监管员的作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现有瓜果菜种植基地、合作社、种植户的种植面积、农药使用、上市时间等情况进行排查统计,对蔬菜、水果种植地块现场发现有高毒农药包装物的立即进行抽样检测。凡是种植面积在0.1亩以上的都要进行登记造册,确保不漏查,并全部纳入监管范围,落实监管包靠责任。在排查统计的同时,要与种植基地、合作社、农户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同时要对辖区内农产品经纪人进行排查登记并落实质量承诺。各社区要按照附件的表格内容,将当前蔬菜、水果生产相关排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经村监管员和社区负责人签字后于4月15日前报送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
(二)整治农药使用。各社区、部门要重点围绕《**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使用高毒农药的通告》中所列52种农药,加强对农资生产企业、批发代理企业、经营门店等环节的执法监管排查,加大对黑工厂、黑窝点、黑商贩和流动商贩非法销售高毒农药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烟雾剂的检查整治力度。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依法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关停取缔。
(三)狠抓质量检测。各社区要配合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残速测,加大对农产品的抽检力度,抽检要覆盖到区域内的所有农产品种植地块、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速测不合格的要及时送市检验检测中心开展定量检测。
(四)严格准出追溯。各社区要将辖区内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企业)、农民专业化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范围,建立生产记录档案,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品种、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记录农产品从种植到收获完毕整个生产的全过程。产品收获上市前,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性检测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的,由本企业或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出具农业局下发的全市统一格式的《产地证明》,方可上市销售。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物联网手段,推广以加贴信息化二维码标识作为农产品产地身份和质量状况的信息载体等追溯方式,逐步实现农产品购、储、运、售全链条质量控制、可追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本次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部门配合,健全协作机制。农业、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跟上督导检查,确保完成本方案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方案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方案第2页
坊”、“黑窝点”、“黑农资经营店”等。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安全事件底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规范实施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农产品安全工程实施办法》和市农委、市财政局《农产品安全工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xx年民生工程的通知》(亳政〔xx〕8号)精神,以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为基本目标,依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技推广机构)现有条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有、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完善乡镇农产品快速检测手段为重点,合理布局、优化配置、填平补齐,着力提升检测服务能力,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提供有力的支撑。按照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和品牌化的发展理念,通过整体推进“三品一标”规模化发展、规范化管理,全面施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推行全程质量控制、严格产地准出等一系列措施,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目标任务
1、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xx年全区建设22个乡镇蔬菜农残快速检测系统;22个“瘦肉精”快检系统;在十八里建设1个水产品孔雀石绿、氯霉素等快速检测系统。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重点保障检测规范运行和乡村两级“四员”队伍建设(乡镇监管员1名、检测员2名、每村协管员1名和每个农产品生产单位内检员1名),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服务有力”的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体系,每年每乡镇抽检蔬菜样品300-500个,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2、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以实施品牌建设行动为抓手,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和有机农产品。通过“三品一标”产品开发,加快农业“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通过推进标准化生产,减量使用化学投入品,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通过品牌创建,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带动企业增效、农民增收,最终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同步提升。各乡镇xx年通过“三品一标”认定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单位不少于1家,通过认证的产品1个以上。
(三)建设内容
1、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
(1)人员要求。每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技推广机构)确保有2名以上专职或兼职检测专业人员,且保持相对固定。人员不足可以购买服务形式聘用,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具备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接受岗位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从事相关快速检测工作。
(2)检测设施。一是检测场所。每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技推广机构)检测室面积20-25㎡。蔬菜、畜牧、水产检测放在一起的乡镇,检测室面积要在30㎡,二是功能条件。检测室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功能分区,检测样品存取、前处理、检测和污染物堆放应有显著标识。检测室水电设备、防火防尘、通风排气应符合检测工作要求,试验台根据检测室的大小长度3-5米。
(3)主要仪器、配套设备及试剂耗材。一是主要仪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主要配备农残快速检测仪、食用菌荧光增白剂检测仪;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主要配备酶标仪和胶体金卡检测仪;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主要配备胶体金卡检测仪。可满足有机磷类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等)、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恩诺沙星和黄曲霉毒素等项目快速检测。快检仪器除集成、轻便、易用外,还应智能化,标配usb、以太网、rs232和vga等通讯接口,可wifi、以太网接口联网进行数据的传送。二是配套设备。主要包括离心机、可调移液枪、水浴振荡器、干燥箱和恒温培养箱等前处理设备,空调、冰箱、冰柜等控温设备,电脑、打印机等。三是试剂耗材。应配备常规工作所需的酶液、底物、显色剂、胶体金标检测卡,毒素、抗生素、兽药残留elisa试剂盒,玻璃器皿、药品等耗材。
以上检测人员、检测用房等基础设施由乡镇负责落实;仪器、配套设备及试剂耗材均由区农委负责统一招标采购。
2、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
(1)无公害农产品。突出标准化生产,突出质量安全。实现化学投入品减量化生产。重点开展鲜活农产品、初级农产品无公害认证,大力开展无公害产地认定。在“两园两场”(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中率先实现无公害生产全覆盖。
(2)绿色食品。突出全程质量控制,积极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骨干食品企业和出口企业发展绿色食品,推进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在生态农业、现代农业示范区及标准化示范园区内全面导入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管理观念。
(3)有机农产品。立足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优势,坚持因地制宜和生态安全,坚持市场导向,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适度发展有机农产品,着力推广有机生产方式。创建一批有影响、有特色、有规模的有机农业示范基地。
(4)农产品地理标志。彰显地域特色,立足于区域农耕文化和良好生态环境,优先把品质优异、人文历史悠久、品牌知名度高、地方政府重视的产品纳入登记保护范围,重点发展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特定产品内涵的地理标志农产品。
(四)实施范围
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在全区实施。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建设范围: 22个乡镇建设蔬菜农残快速检测系统;建设畜产品重点乡镇“瘦肉精”快检系统10套;水产品重点乡镇建设孔雀石绿、氯霉素等快速检测系统1套。
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xx年全区奖补“三品一标”企业不低于10家,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不低于8家,绿色食品认证企业不低于2家,鼓励条件成熟的单位进行有机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
二、资金筹措与补助标准
(一)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
省级经费重点补助检测设备和部分购买服务运行经费。实验室改造由区级足额配套。省级安排我区xx年新建22套蔬菜产品、10套畜产品、1套水产品质量安全快检设备,省级奖补总投资165万元。对验收合格的,省级财政对每套检测系统奖补5万元。
1.农残快速检测设备,主要包括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食用菌荧光增白剂检测仪及冰箱、电脑等配套设施。
2.畜产品质量安全“瘦肉精”快速检测设备,主要包括“瘦肉精”速测仪器及冰箱、电脑等配套设施。
3.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设备,主要包括孔雀石绿、氯霉素等快速检测设备及冰箱、电脑等配套设施。
凡已自行购置设备的,按照“补缺补差”的要求,可不再购买。蔬菜、畜产品、水产品快检重叠的乡镇,小型离心机、冰箱等配套设备可共用的,不再重复配置。省级补助可用于购买服务和检测运行保障费用。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
1.补助对象。xx-xx年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获证企业、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
2.补助标准。省级对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每个申报(或复查换证)企业补助3万元,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企业每个申报(或续展)企业补助4万元,有机农产品认证(含再认证)每个企业补助4万元(再认证补助1万元),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每个补助10万元。市级对xx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按产品每个分别补助0.3万元、0.4万元、0.5万元、15万元。区级对xx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按产品每个分别补助0.5万元、1万元、2万元,新认定农产品地理标志补助5万元。
三 、体系建设管理机制
(一)建立政策保障机制
食用农产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政策扶持和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民生项目落到实处。同时要充分发挥好市场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管,建立健全社会监督评价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建立项目审核机制
区农委负责项目规划管理与指导建设;乡镇政府具体负责实施。
(三)健全项目实施管理机制
按照农业项目“四制”要求,加强对项目实施管理。各乡镇要制定项目实施建设方案,区农委要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室水电气、环境改造等基础建设要严格按照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等规定。快检仪器、配套设备和耗材的采购应根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招标采购。检测设备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在保证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国产仪器设备。
(四)建立资金拨付管理和验收机制
各乡镇应建立奖补资金(包括地方配套资金)拨付使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腾、挪”项目资金现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项目实施计划,除主要检测仪器外,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场地和仪器设备,不搞重复建设。
(五)建立运行管护机制
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到位,使建成后做到“建得起、管得住、能运行”。要制定运行管理和维护制度,落实人员。农委要加强检测工作管理和人员技术培训工作,乡镇要做好检测仪器维护保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体系的正常运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精准施策,确保本项民生工程扎实有效推进。区建立工作机构,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农业(畜牧、水产)、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有关问题。各乡镇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定专人承担项目实施工作。
(二)落实实施管理责任。将乡镇农产品快速检测体系和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实行目标管理。区政府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等配套措施,农委负责承担具体实施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民生工程项目要求,落实经费使用方向和补助标准,强化项目管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项目按照实施计划,由区农业部门具体实施。区农委要严格按照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要求,落实经费使用方向和补助标准,建立相应资金使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资金专账,确保规范使用,项目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农委和区财政局将按照省农委和财政等部门制定监督检查制度,重点加强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督促检查。对建设进度快、质量好、检测次数多、检测量大、检测质量高的地方给予表彰;反之,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建成后闲置不发生效益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中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重从快查处,并追究责任。具体验收考核工作将根据民生项目管理要求,待省出台验收管理办法后另行制定。
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一)
按照保定市委员会《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保安委传〔20**〕18号)的通知要求,为深刻吸取“西安液化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燃气和锅炉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立即在全县开展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年12月1日至20**年1月15日。
二、检查范围
(一)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站、车辆燃气充装站点。
(二)宾馆、饭店、食堂(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关团体食堂)、个体小吃店等各类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单位。
(三)锅炉使用单位。
(四)居民家用小锅炉设施。
三、检查方式
(一)县住建局、县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管委会,按照网格化监管分工,对本部门、本乡(镇)所负责的企事业单位、村庄、个体小吃店储存、经营、使用燃气情况、锅炉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县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直管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内部涉及使用燃气、锅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县住建局对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四)县质监局、消防大队、气象局、交通局等部门对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使用单位和锅炉涉及到本部门的事项,按各自职责履行监管责任,做好专业安全检查工作。
(五)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液化气使用安全常识,组织辖区内居民自查,对重点户组织集中检查,消除居民家用燃气、小锅炉安全隐患。
(六)县安委办将结合年终考核,组织对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部门和乡(镇)、管委会检查内容: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液化气瓶、锅炉是否经有关机构检验检测合格,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是否落实,有关人员是否知道燃气泄露应急处置办法,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内容搞好自查。
(二)相关单位自查内容:
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单位检查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情况;设备设施完好情况;储罐防冻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超期未检、螺丝瓶及其他不符合要求气瓶现象;是否存在过量充装现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静电接地设施完好及安全运行情况;企业安全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情况;开展预防突发性事故和相关应急抢险救援的应急演练工作的情况及应急装备物资配置情况;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取得相关部门行政许可情况。
燃气使用单位检查内容:燃气设备及管路是否完好;是否使用超期未检及报废气瓶;气瓶间是否通风良好;不用气时是否关闭气源;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用气教育。
锅炉使用单位检查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锅炉是否办理使用登记;锅炉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在定期检验(校验、检测)合格有效期内;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件并能熟练操作,是否具备紧急处置能力;常压锅炉是否承压使用或可能造成承压使用。
(三)督导检查内容:重点是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大检查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排查责任分工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及时进行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要立即将相关内容以安全提示指导卡的形式,于12月5日前发放到相关企事业单位、村庄、社区,督促其认真进行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进行检查,要加强与住建、消防、质监、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各部门、各乡(镇)在实施检查时,要严格落实“三定一表”制度,确保检查真正取得实效。
(二)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各有关企业、单位要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和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对自查及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人员、时限、标准,落实整改资金,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要认真制定和落实应对燃气泄露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和设备并组织演练,使相关从业人员掌握正确的应急处置知识和方法,一旦发生事故,能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管委会,要加强对隐患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强化安全执法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安全执法力度,对未经检测检验合格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要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进行查封;对不按要求进行隐患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坚决停止相关设备运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要严厉打击或查处非法运输、非法充装气瓶及非法进行瓶对瓶倒气等行为,严防事故发生。在液化气安全问题上要严格执行“三个严禁”:“严禁液化气充装站点为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气瓶充装,严禁单位和个人使用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液化气瓶,严禁使用超过规定年限的液化气瓶”,一经发现,要强制收缴报废。
各乡(镇)、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在20**年1月15日前,将大检查情况总结(重点是排查的相关单位和设备数量、发现的隐患问题、好的做法等等),上报县安委办。
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二)
根据宣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20**】7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胡霞
副组长:徐德林、郑敏志
成员:郭健、黄清成、昝洪赋、吴继成、刘万水、李增光、宋伟华、
各、凌敏
二、检查内容:
1、建筑安全。重点检查各学校校舍(包括楼房顶面、外墙、阳台、门窗、楼梯扶手等)、围墙、厕所等处及供水、供电设施的安全状况,检查楼道、走廊及其它通道是否畅通和安全。
2、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学校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图书室、留守之家、阶梯教室、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配备是否达标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无应急救援预案。
3、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的车辆安全及学生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状况,()交通要道通过校门口的安全措施,当日值班教师等。
4、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学校周边饭店食卫生管理情况以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状况。
5、安全教育。重点检查各班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学校开展的防溺水教育、法纪教育、教育等安全教育情况。
6、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检查校园周边是否存在网吧、游戏厅、考虑机等,以及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其他状况。
三、职责分工:
1、组织领导成员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逐项检查,并认真填写好《宣城八中安全检查表》。针对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及时部署。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以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全面检查学校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限期解决,不留死角。
2、相互结合,共同推进。要把此次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和“宣城第25个爱国主义卫生月活动”等工作相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学校安全工作。
3、突出整改,强化督导。在检查过程中,认真抓好整改。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要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不断提高技防工作水平,增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防事故能力
4、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和校园网络等形式,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发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参与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畅通安全隐患报告和检举渠道,加大群众督导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安全工作氛围。
5、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这次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工作环境和学习生活环境。
6、认真总结,畅通信息。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此次大检查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三)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9号),按照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孙大明书记为组长,许飞洲副镇长、戚良祖副镇长、顾文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镇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四、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6、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其他应检查内容。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和督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镇政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请镇安监办对化工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企管站、园区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化工、冶金铸造、烟花爆竹除外)安全检查情况;派出所对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和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交警队、派出所、农机站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村镇建设服务站对液化气充装点检查情况;建设管理站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文卫对食品和学生在校活动及校车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对码头吊专项整治情况;农机站对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情况;水管站对水利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总结,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镇政府督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对分管各条线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这次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岗位,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督查检查,既重视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又要抓好面上的检查和抽查,既要抓好生产一线、作业场所、生产装备的检查,又要抓好安全制度、操作规范、人员管理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网覆盖到所有地区、行业领域和作业岗位。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各检查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复经营。
(三)检查认真,不讲情面。要针对四季度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点,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回潮反弹。要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衔接,防止因失控漏管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农质发〔2014〕15号)和省农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4〕17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要求,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通过创建带动,引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创新,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构建"政府负总责,县、镇(乡)有机构,监管到村(居、社区),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县、镇(乡)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镇(乡)财政预算。
(三)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标准化、可追溯"四大体系"建设,建立质量承诺、信息发布、"红黑名单"、产地准出"四项制度".
(四)加强诚信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告知率达到100%.
(五)本县生产的蔬菜(辣椒)、食用菌、茶叶、水果、畜禽和水产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三品一标"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六)特色产业蔬菜(辣椒)、食用菌、茶叶、水果、畜禽和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实施全程标准化生产,农业标准入户率达100%,基本实现全程质量控制。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县、镇(乡)政府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严格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县农牧局配全专职监管人员,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镇(乡)围绕"八有"(有牌子、有岗位、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有设备、有专项行动、有基本经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各村(居、社区)设立监管员,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等至少配备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通过县、镇(乡)、村(居、社区)三级监管网格化管理,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覆盖。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要配齐检测仪器设备,配全专职检测人员,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各镇(乡)农产品速测室要配备至少1名专职检测人员;重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主要基地要配备速测设备,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逐步构建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为核心,镇(乡)建立检测室,生产基地设立检测点的监测网络。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制定主要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质量规范和标准,结合生产实际,推动农业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动"三园两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做好标准化生产示范;大力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认证产品监管,严厉打击假冒行为,维护品牌公信力;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扶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研发及推广运用。
(五)着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抓好农资质量监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按照"谁许可,谁监管"原则,强化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后的跟踪检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大力抓好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与执法巡查,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公开农资质量抽检结果,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案件移送、大案要案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六)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大力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和审批管理,强化生产准入;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许可,强化经营准入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建设,完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推广农资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严把农业投入品质量关;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及监测抽查制度,落实兽药休药期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构建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将农业投入品纳入可追溯的信息化监管范围,严格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
(七)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证明制度,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强化验证抽检,做好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以蔬菜(辣椒)、食用菌、茶叶、水果、畜禽和水产品等为重点,通过农业"三品"认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优先试点,逐步推进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鼓励农产品分级包装和依法标识标注。
(八)强化畜禽屠宰监管。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强化巡查抽检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病死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按标准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
(九)加强诚信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积极推行农业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红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指导申报"三品一标"企业设立质量内检员;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强化对农产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营造诚信守法良好环境。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建立社会共治机制。
(十)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大力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蔬菜(辣椒)农残超标、病死猪违法销售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农时,强化执法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隐患。
(十一)发展生态农业,实现绿色发展。依托省级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建设项目,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核心示范基地。集中力量、整合资金,重点扶持农业标准种植、生态种植,实现多元开发、规模发展、持续发展、绿色有机发展。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实施节约型农业生产模式。
(十二)实施品牌战略,发展特色经济。通过"政府带动、企业联动、农户参与"方式,"培养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以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平台,把分散的农户通过新的经济模式与市场紧密相连;围绕品牌农业建设,通过打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等一系列知名品牌,提高我县农产品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十三)注重风险预警。强化对主要农产品的风险隐患排查,如:蔬菜(辣椒)禁限用高毒农药、畜禽养殖非法添加抗生素等药物、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等,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
(十四)强化应急处置。修订完善《遵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职责,加快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成立遵义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牧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镇(乡),县政府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创建联系工作,创建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积极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二)落实经费投入,提高保障能力。县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产品监管和检测,配齐监管体系所需机构、人员、设备。各镇(乡)要结合县级政策和安排,加大投入,增加监管手段,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生产标准宣传培训为重点,指导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生产者开展标准化生产,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自觉建立生产记录,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以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宣传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通过宣传培训,使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水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合力。县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指导、协调镇(乡)开展创建工作,各镇(乡)要在依法履行自身监管职责的同时,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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