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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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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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规范实施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农产品安全工程实施办法》和市农委、市财政局《农产品安全工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xx年民生工程的通知》(亳政〔xx〕8号)精神,以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为基本目标,依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技推广机构)现有条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有、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完善乡镇农产品快速检测手段为重点,合理布局、优化配置、填平补齐,着力提升检测服务能力,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提供有力的支撑。按照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和品牌化的发展理念,通过整体推进“三品一标”规模化发展、规范化管理,全面施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推行全程质量控制、严格产地准出等一系列措施,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目标任务

1、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xx年全区建设22个乡镇蔬菜农残快速检测系统;22个“瘦肉精”快检系统;在十八里建设1个水产品孔雀石绿、氯霉素等快速检测系统。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重点保障检测规范运行和乡村两级“四员”队伍建设(乡镇监管员1名、检测员2名、每村协管员1名和每个农产品生产单位内检员1名),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服务有力”的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体系,每年每乡镇抽检蔬菜样品300-500个,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2、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以实施品牌建设行动为抓手,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和有机农产品。通过“三品一标”产品开发,加快农业“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通过推进标准化生产,减量使用化学投入品,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通过品牌创建,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带动企业增效、农民增收,最终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同步提升。各乡镇xx年通过“三品一标”认定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单位不少于1家,通过认证的产品1个以上。

(三)建设内容

1、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

(1)人员要求。每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技推广机构)确保有2名以上专职或兼职检测专业人员,且保持相对固定。人员不足可以购买服务形式聘用,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具备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接受岗位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从事相关快速检测工作。

(2)检测设施。一是检测场所。每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技推广机构)检测室面积20-25㎡。蔬菜、畜牧、水产检测放在一起的乡镇,检测室面积要在30㎡,二是功能条件。检测室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功能分区,检测样品存取、前处理、检测和污染物堆放应有显著标识。检测室水电设备、防火防尘、通风排气应符合检测工作要求,试验台根据检测室的大小长度3-5米。

(3)主要仪器、配套设备及试剂耗材。一是主要仪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主要配备农残快速检测仪、食用菌荧光增白剂检测仪;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主要配备酶标仪和胶体金卡检测仪;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主要配备胶体金卡检测仪。可满足有机磷类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等)、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恩诺沙星和黄曲霉毒素等项目快速检测。快检仪器除集成、轻便、易用外,还应智能化,标配usb、以太网、rs232和vga等通讯接口,可wifi、以太网接口联网进行数据的传送。二是配套设备。主要包括离心机、可调移液枪、水浴振荡器、干燥箱和恒温培养箱等前处理设备,空调、冰箱、冰柜等控温设备,电脑、打印机等。三是试剂耗材。应配备常规工作所需的酶液、底物、显色剂、胶体金标检测卡,毒素、抗生素、兽药残留elisa试剂盒,玻璃器皿、药品等耗材。

以上检测人员、检测用房等基础设施由乡镇负责落实;仪器、配套设备及试剂耗材均由区农委负责统一招标采购。

2、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

(1)无公害农产品。突出标准化生产,突出质量安全。实现化学投入品减量化生产。重点开展鲜活农产品、初级农产品无公害认证,大力开展无公害产地认定。在“两园两场”(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中率先实现无公害生产全覆盖。

(2)绿色食品。突出全程质量控制,积极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骨干食品企业和出口企业发展绿色食品,推进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在生态农业、现代农业示范区及标准化示范园区内全面导入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管理观念。

(3)有机农产品。立足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优势,坚持因地制宜和生态安全,坚持市场导向,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适度发展有机农产品,着力推广有机生产方式。创建一批有影响、有特色、有规模的有机农业示范基地。

(4)农产品地理标志。彰显地域特色,立足于区域农耕文化和良好生态环境,优先把品质优异、人文历史悠久、品牌知名度高、地方政府重视的产品纳入登记保护范围,重点发展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特定产品内涵的地理标志农产品。

(四)实施范围

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在全区实施。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建设范围: 22个乡镇建设蔬菜农残快速检测系统;建设畜产品重点乡镇“瘦肉精”快检系统10套;水产品重点乡镇建设孔雀石绿、氯霉素等快速检测系统1套。

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xx年全区奖补“三品一标”企业不低于10家,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不低于8家,绿色食品认证企业不低于2家,鼓励条件成熟的单位进行有机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

二、资金筹措与补助标准

(一)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

省级经费重点补助检测设备和部分购买服务运行经费。实验室改造由区级足额配套。省级安排我区xx年新建22套蔬菜产品、10套畜产品、1套水产品质量安全快检设备,省级奖补总投资165万元。对验收合格的,省级财政对每套检测系统奖补5万元。

1.农残快速检测设备,主要包括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食用菌荧光增白剂检测仪及冰箱、电脑等配套设施。

2.畜产品质量安全“瘦肉精”快速检测设备,主要包括“瘦肉精”速测仪器及冰箱、电脑等配套设施。

3.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设备,主要包括孔雀石绿、氯霉素等快速检测设备及冰箱、电脑等配套设施。

凡已自行购置设备的,按照“补缺补差”的要求,可不再购买。蔬菜、畜产品、水产品快检重叠的乡镇,小型离心机、冰箱等配套设备可共用的,不再重复配置。省级补助可用于购买服务和检测运行保障费用。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

1.补助对象。xx-xx年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获证企业、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

2.补助标准。省级对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每个申报(或复查换证)企业补助3万元,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企业每个申报(或续展)企业补助4万元,有机农产品认证(含再认证)每个企业补助4万元(再认证补助1万元),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每个补助10万元。市级对xx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按产品每个分别补助0.3万元、0.4万元、0.5万元、15万元。区级对xx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按产品每个分别补助0.5万元、1万元、2万元,新认定农产品地理标志补助5万元。

三 、体系建设管理机制

(一)建立政策保障机制

食用农产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政策扶持和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民生项目落到实处。同时要充分发挥好市场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管,建立健全社会监督评价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建立项目审核机制

区农委负责项目规划管理与指导建设;乡镇政府具体负责实施。

(三)健全项目实施管理机制

按照农业项目“四制”要求,加强对项目实施管理。各乡镇要制定项目实施建设方案,区农委要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室水电气、环境改造等基础建设要严格按照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等规定。快检仪器、配套设备和耗材的采购应根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招标采购。检测设备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在保证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国产仪器设备。

(四)建立资金拨付管理和验收机制

各乡镇应建立奖补资金(包括地方配套资金)拨付使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腾、挪”项目资金现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项目实施计划,除主要检测仪器外,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场地和仪器设备,不搞重复建设。

(五)建立运行管护机制

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到位,使建成后做到“建得起、管得住、能运行”。要制定运行管理和维护制度,落实人员。农委要加强检测工作管理和人员技术培训工作,乡镇要做好检测仪器维护保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体系的正常运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精准施策,确保本项民生工程扎实有效推进。区建立工作机构,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农业(畜牧、水产)、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有关问题。各乡镇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定专人承担项目实施工作。

(二)落实实施管理责任。将乡镇农产品快速检测体系和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实行目标管理。区政府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等配套措施,农委负责承担具体实施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民生工程项目要求,落实经费使用方向和补助标准,强化项目管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项目按照实施计划,由区农业部门具体实施。区农委要严格按照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要求,落实经费使用方向和补助标准,建立相应资金使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资金专账,确保规范使用,项目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农委和区财政局将按照省农委和财政等部门制定监督检查制度,重点加强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督促检查。对建设进度快、质量好、检测次数多、检测量大、检测质量高的地方给予表彰;反之,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建成后闲置不发生效益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中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重从快查处,并追究责任。具体验收考核工作将根据民生项目管理要求,待省出台验收管理办法后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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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整改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整改方案 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生产监管,市农业局根据省、市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决定自11月10日—30日在全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整改行动。为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整改方案。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县级种植生产基地部分无产品质量安全自检能力,同时又不能出具委托检验资料及委托检验报告;二是部分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记录不完善。二、整改内容1、各县(区)农业部门对照生产基地名单附表对本县(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归档检测报告。 2、各县(区)农业部门对照生产基地名单附表对本县(区)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农产品生产过程完善生产记录。三、整改安排1、11月10日—25日,各县(区)农业部门负责本县(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整改工作。2、11月26日—30日,市农业局将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两个督查组对五县两区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整改要求 1、各县(区)农业部门对照生产基地名单附表对本县(区)农产品生产基地要做到每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有归档的检测报告、有完善的生产记录。 2、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对本县(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基地的检测记录和生产记录进行复印存档。 3、请各县(区)农业部门于11月15日、20日撰写整改情况小结,25日前撰写整改情况总结,并及时报市农业局市场信息科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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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掌握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和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了xx年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两段监管”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完善监测网络,落实监测经费,扩大监测覆盖面,切实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在新的形势下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特别是对新增的收贮运环节,更需要加大监测力度。要按照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把握重点,有效监管

根据“市、县两级检测机构以监督抽查为主,乡镇以速测筛查为主”的要求,局属有关单位要按检测计划,以蔬菜、茶叶、畜禽、水果、粮油、中药材等农产品基地及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环节为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强化生产源头监管。各乡镇要制订好本地区的检测计划,加强对种植环节(蔬菜、水果、茶叶、鲜叶等)的快速检测工作。

三、规范程序,提高质量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要求,根据监测计划,认真做好抽样前各项准备,合理确定具体抽样时间、抽样布点、抽样品种,确保样品代表性和有效性。抽样时要认真开展生产基地调查,摸清实际生产情况,仔细填写抽样单和生产基地情况表,确保问题样品可追溯。检测机构要制定切实可靠的检测工作方案,科学、公正地做好检测工作,确保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及时性。

监测工作中如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局质监科联系。联系人:xx,电话:xx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各中心站所,驻乡各单位:

为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环境,培养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意识,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规范管理,强化监管,示范带动,滚动推进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环节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探索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形成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 组织机构

成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工作目标

突出抓好源头治理、标准化生产、追溯跟踪、依法惩处、舆论宣传,逐步建立健全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惩处、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目标是,以查处投入品违法违规使用为重点环节,以蔬菜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品养殖为重点领域,集中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化学物质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和农资市场经营行为。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一是重点检查蔬菜、

瓜果等主要农作物种植环节方面使用禁用农药等行为;二是对全乡畜禽养殖场户进行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禁用化学物质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情况立即整改。

(二)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检查。一是重点开展以禁用兽药为重点的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打击生产销售非法兽药产品行为;二是开展以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化学农药为重点的农药专项检查。

(三)展认证产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已获得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监督管理,强化对获证“三品”的检查和监管工作,维护品牌形象。

(四)及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举办以各村支部、村委会成员、农民致富能手、种养专业户、农资、兽药饲料经营户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科技、法律水平。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村、相关站所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对各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落实。

(二)加强舆论监督,营造浓厚的农产品安全社会氛围。

各村委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

对发现当地农产品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全县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健康发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努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为目的,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依法监管”的原则,以健全监督管理和检验检测体系为重点,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为抓手,以改善产地环境、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和生产过程监管及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为目标,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为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显著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显著增强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实现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力争到2017年底,基本建成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和村级协管员队伍实现全覆盖。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99%以上,全县农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力争到2018年底,成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

三、工作重点

(一)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进一步明确县、镇两级政府的总体责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努力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尽责、企业守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

1、落实属地责任制。各镇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制,落实监管职责,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事项来抓,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强化监督检查,推行县监管到镇、镇监管到村、村监管到基地的网格化监管体系。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2、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县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厘清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协调,全方位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县农业、畜牧部门要做好辖区内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合有关部门逐步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逐步做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分工,形成职责明晰、齐抓共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3、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和承诺制度的落实,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种植、养殖企业完善健全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植、养殖企业投入品档案及农资经营单位做好购销货台账。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加强农产品自检,督促各类生产主体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建立健全“谁销售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农资追责和赔偿制度,全面落实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

按照“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监管体系建设思路,不断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加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扩大监管范围,增加监管频次,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监管覆盖面。

1、加强监管、检测体系建设。争取在2016年底前完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行政执法编制的人员招录。通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经常性执法,努力建设一支力量充实、装备齐全、素质过硬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确保满足目益增长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需要。不断完善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设施建设,力争每站增加全额财政编制1名。争取在2017年底前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

2、切实强化种养散户监管。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将把散户监管作为监管工作的新常态,经常性深入散户种养基地开展例行检查、抽样检测。

3、强化农产品产地监测。县、镇农检机构要全面落实农产品产地检测工作,特别是用药高峰期、农产品采收期,加强田间巡查指导和抽样检测力度,实行企业至少“半年一检”制度,县农检中心按每周开展2次以上、镇农检站每周开展1次以上农产品产地巡回检测。全县每年抽检样品不低于2000个。

4、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农资打假、超范围使用农药等专项治理行动,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现象发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贮存、超范围使用农药和使用高毒高残留禁用农药行为。

(三)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

1、多举措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不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将发展生态农业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增加生物覆盖、保护性耕作面积及有机肥施用量;减少农业整体使用化肥、农药及化学投入品施用量;开展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种植业废弃物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循环利用;有效保障粮食供给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环境特别是产地环境的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协同发展。

2、大力开展标准化建设。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和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生产制度、技术标准、档案记录、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等环节的管理措施。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体,充分发挥“三品一标”辐射带动作用,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产业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质量意识

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举办各类培训班和农业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以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主题教育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意识。

(二)强化经费保障

建立县级财政稳中有增的专项投入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投入,逐年增加监管专项经费预算,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三)强化督查考核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县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年度考核,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制,做到年初有方案、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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