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涉农粮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事前计划,但要保持弹性。为了让事情有序进行下去,我们要事先规划好一个阶段的工作方案。某种程度上,做方案的功底可以判断出能力水平的高低。可是怎样写出合乎规范的方案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镇涉农粮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镇涉农粮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镇涉农粮食监测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村涉农粮食监测是国家粮食生产安全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三农政策的制定、事关人民的切身利益、是国家的粮食生产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随着国家确定的新网点、新方案的实施,我镇国家粮食监测工作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各粮食监测点村民委员会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完成培训调查员和相关物资准备、小区核实清查、绘制调查小区图、编制“田块地图表”、完成摸底抽样调查,上报摸底调查开、录入工作、落实粮食种植等国家农村粮食监测相关工作。

本次粮食监测,我镇共涉及1个村,4个社,5个监测点。镇人民政府成立以镇长程波同志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同志任副组长,农业站、财政所、相关村村主任等为成员的农村粮食监测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抓好抓实农村粮食监测工作。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农村粮食监测调查由农业站牵头实施,对监测点的数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进行业务指导;各粮食监测样本村民委员会承担具体种植技术指导任务。各村村主任要及时的按时将各监测点的粮食种植情况和产量情况进行统计,所有调查数据及时上报农业站。农业站初审后上报县统计局审核、录入、汇总后上报省调查总队,省队反馈数据后才能使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通知要求,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各粮食监测样本村民委员持要密切配合,数据共享。

三、掌握方法,明确任务

新一轮农村粮食监测样本多,任务重,相关乡镇要根据国家统一的监测方案,按照统一的调查流程和质量控制要求,采用实地调查和抽样访问相结合的方式,从社区(村)、住户和个人等三个层面采集数据。抓好数据收集、上报等工作。

(一)准备工作

1、**月**号前,核实监测点。核实监测点的种植面积,劳动力人口,预见工作开展的难度。

2、**月**日前,准备好面积、产量统计摸底表、资料袋、纸、笔等资料。

3、**月**日前,搞好业务培训,监测点村和社的业务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的培训,完成地图绘制,上报摸底调查数据。

4、*月*日,开群众会说明监测意义等问题,宣布监测工作正式启动。

(二)正式开展

1、各粮食监测点确定一名调查员,在农业站的统一指导下,负责监测点的数据登记和技术指导,按要求上报数据资料。

2、镇粮食监测工作负责人,负责及时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定期不定期为监测点的农民进行技术指导。

3、粮食监测分2次采集数据上报农业站,分别是当年年末和次年的4月1日前。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监测属于季度指标,由各监测点负责人每季度末上报农业站业务人员。

(三)考核措施

考核由镇政府组织实施, 对工作任务开展好的村予以奖励,差的村给予全镇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村监测点的农民群众、粮食监测点的业务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四、加强协调,保障有力

各粮食监测样本村民委员会要加强组织协调、交流合作和信息共享,高度重视粮食监测工作,加大对农村粮食监测工作的支持力度,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农村粮食监测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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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xx〕22号)、《xx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xx财农〔2020〕20号)、xx市涉农资金整合方案(讨论稿)文件精神,为了打好我市的扶贫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市“十二五”及“十三五”规划中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引领,以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为抓手,以农业重点区域、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为依托,以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通过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支农资金,提高政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效率。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产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合办)负责统筹安排项目申报立项、资金整合工作。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各乡镇、各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责任跟踪问效。

(二)提高效益,促进发展原则。整合涉农资金的政策、制度以及具体措施的制定,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原则。坚持规划引领,紧紧围绕全市主导产业,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环节,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通过规划引领、项目支撑、资金集中、连续投入的方式,使涉农资金向农业园区、合作社、种养殖业大户和基础设施薄弱的乡镇、村集中。

(四)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选择便于整合的领域先行突破,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整合范围。充分发挥好整合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整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三、整合范围与重点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市项目整合工作统一部署,服从大局,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合力。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中央、省、市、市财政安排的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的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精准有效使用资金。

目前已明确的中央层面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 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 、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的建设资金(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等。

省级层面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有: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省级以工代赈(含示范工程)资金、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省级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专项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省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省级农村危房改造与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省级资金、山洪灾害防治省级经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省级运行管护资金、水资源保护省级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省级旅游发展资金、省级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部分)、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

四、整合方法

涉农资金整合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

(一)规划整合

各乡镇、各部门、各指挥部要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全市优势主导产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需要,编制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集中连片、产业园区优先的原则,搭建整合资金平台,将各级财政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产业发展资金捆绑使用,形成资金的合力。对规划内的项目优先支持,充分发挥规划对整合资金的统筹作用。

(二)区域整合

每年根据规划和项目落实情况,提出年度项目资金整合建设方案,做到一个区域一个重点,在突出重点的同时,坚持点面结合,涉农资金集中扶持各个区域的主导产业,通过集中资金提高产业发展规模。

(三)项目整合

各乡镇、各部门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行业规划,省、市、市投资重点,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确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报市整合办。市整合办与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年度资金整合计划,报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上报省、市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五、整合措施

(一)制定行业规划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市“十三五”规划,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各涉农部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依据行业规划向上级申报项目,安排使用涉农资金。

(二)建立项目库

各乡镇、各部门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需求,建立年度建设规划和项目库。凡需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都必须是进入“项目库”储存的项目,“库”外项目财政不予考虑;入“库”项目一律要履行前期论证、评审、立项、申报、审核等程序,并由政府组织财政和相关业务部门及专业人员队伍联合统一进行;“项目库”由财政与各涉农部门共同管理,所有入“库”的项目都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申报,特别要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法人名称、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等内容,便于信息系统进行甄别、提示和“过滤”,避免同一项目多头要钱、重复安排资金的问题发生,确保项目质量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每年6月底前(最终以上级规定要求上报的时间为准),各乡镇、各部门提出下一年度项目建设方案,市整合办对项目进行筛选汇总,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规划、论证评审,编制完成下一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建立市级涉农资金项目库。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及项目库经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整合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各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向上级申报下年度涉农项目。

(三)项目变更

市整合领导小组批准向上级申报的年度项目计划,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和更改资金用途,确需调整的须报经市整合领导小组同意后,按原渠道报批。

(四)项目实施

涉农整合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后,各乡镇、各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守采购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款项支付

涉农整合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在市扶贫办设立精准扶贫资金专户。资金的下达和拨付分为三种渠道:1.具体带帽的整合资金由财政部门根据中央、省整合范围,提出整合意见报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并上报市长和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资金使用方向。2.未带帽的整合资金,由财政直接下达到扶贫办,并把资金拨付到精准扶贫资金专户,由扶贫整合办研究制定用款计划报政府批示后,下达文件并把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部门。3.属于乡镇的整合资金,由财政把资金文件下达到扶贫办,并抄送乡镇,并把资金拨付到精准扶贫资金专户,再由扶贫整合办下达文件并把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乡镇。

所有涉农整合资金、融资资金的拨付审批程序按照《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申香格里拉市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xx政发〔xx〕45号)文件精神执行,定期向市委常委会通报涉农资金整合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机构保障

成立香格里拉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委联席办公室、市政府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由市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扶贫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二)经费保障

市政府每年在市财政预算中增加对涉农项目规划编制、包装申报和资金整合的专项投入,保障项目整合相关工作经费。对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费用。

(三)制度保障

1.市领导小组定期联席会议。由市整合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主要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如因工作需要,可由市整合领导小组组长决定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2.整合工作协调会议。由市整合办牵头召集,相关项目单位及财政局相关股室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整合工作协调会议。

(四)信息公开

市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

市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检查情况。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六)强化目标考核

将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整合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组织年终评价和年度考核。

(七)绩效考评

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对上年度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进行客观、全面的绩效考评,对项目建设质量优、支出进度完成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项目建设质量差、支出进度没有按计划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被省市检查进行通报的单位,减少下年度项目和资金数量。

(八)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以文件形式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市整合办备案。

本实施方案如与上级出台的政策内容相冲突,则以上级出台政策为准执行。

环境监测实施方案


环境监测实施方案

20**年监测工作。按照环保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20**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20**年监测工作。

一、地表水水质监测

㈠监测断面

按照环境保护部批准或核实认定的3个断面开展监测。

㈡监测指标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除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3项指标。

㈢监测频次与时间

按月监测,在每月上旬(1-10日)完成水质监测的采样及实验室分析,编制地表水水质监测报告。

㈣监测质量控制

地表水水质监测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㈠监测对象

经环境保护部核实认定的服务于县城的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

㈡监测指标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指标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除化学需氧量以外的23项指标、表2的补充指标(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指标(33项),共61项;全分析指标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109 项。

㈢监测频次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每年4次,每两年开展1次水质全分析监测。

㈣监测质量控制

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

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㈠监测点位

按照经环境保护部批准或核实认定的点位开展监测。

㈡监测指标

自动监测项目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6 项指标。

㈢监测频次

采用自动监测的,每月至少有27个日平均浓度值(二月至少有25个日平均浓度值)。

㈣监测质量控制

在县城建成区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严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2005)、《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 193—2005)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四、污染源监测

㈠监测对象

按照经环境保护部及**省环保厅批准或核实认定的污染源名单开展监测。

㈡监测指标

根据污染源类型执行的相关标准确定监测项目,其中污水处理厂需监测19项基本控制项目。

㈢监测频次

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监测4次;对于季节性生产企业,在生产季节监测4次。

㈣监测质量控制

根据污染源类型执行相关的行业标准、综合排放标准或监测技术规范,同时做好监测过程及分析测试记录,并编制污染源监测报告,加强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试点方案》(**办字〔2015〕2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政发〔20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国家支持《**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为契机,以全县“十二五”及“十三五”规划中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引领,以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为抓手,以农业重点区域、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为依托,以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通过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支农资金,提高政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效率。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镇、各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产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整合办)负责统筹安排项目申报立项、资金整合工作。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各镇、各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责任跟踪问效。

(二)提高效益,促进发展原则。整合涉农资金的政策、制度以及具体措施的制定,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原则。坚持规划引领,紧紧围绕全县主导产业,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环节,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通过规划引领、项目支撑、资金集中、连续投入的方式,使涉农资金向农业园区、合作社、种养殖业大户和基础设施薄弱的镇村集中。

(四)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选择便于整合的领域先行突破,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整合范围。充分发挥好整合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整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三、整合范围与重点

整合的范围是中、省、市、县财政安排的所有资金(中省市财政有严格要求、明确使用规定的资金,防灾救灾、保基本运转、社会保障及个人生活补贴等特殊用途资金除外),包括跨部门、跨行业性质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我县整合的重点是农业产业发展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类的涉农资金,整合具体范围如下:

(一)农业部门:蔬菜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畜牧业专项资金、农业专项资金、菜篮子专项资金、畜牧业大场大户补助资金。

(二)林业部门: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核桃经济林建设专项资金、核桃建园补助资金。

(三)水利部门:水利专项资金。

(四)扶贫部门:扶贫专项资金、农业技术示范推广资金、产业扶贫资金、异地扶贫搬迁资金、三无户建房补助资金、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资金。

(五)发改部门:以工代赈资金。

(六)财政部门: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村级事业“一事一议”县级配套资金。

(七)住建部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八)环保部门: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生态建设县级配套资金。

(九)人社部门:再就业培训资金。

(十)妇联:春蕾计划培训资金。

(十一)残联:残疾人培训资金。

四、整合方法

涉农资金整合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

(一)规划整合

各镇、各部门要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全县优势主导产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需要,编制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集中连片、产业园区优先的原则,搭建整合资金平台,将各级财政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产业发展资金捆绑使用,形成资金的合力。对规划内的项目优先支持,充分发挥规划对整合资金的统筹作用。

(二)区域整合

将全县产业发展划分为3个区域,每年根据规划和项目落实情况,提出年度项目资金整合建设方案,做到一个区域一个重点,在突出重点的同时,坚持点面结合,其中酒房为万亩无公害蔬菜产业发展园区,酒房、两亭、九成宫、招贤、丈八、崔木及页岭一带为核桃、林业、畜牧产业发展园区,常丰等为大棚西瓜、食用莓类产业发展园区。涉农资金集中扶持各个区域的主导产业,通过集中资金提高产业发展规模。

(三)项目整合

各镇、各部门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行业规划,省市投资重点,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确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报县整合办。县整合办与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年度资金整合计划,报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上报省市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五、整合措施

(一)制定行业规划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县“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各涉农部门、县财政局依据行业规划向上级申报项目,安排使用涉农资金。

(二)建立项目库

各镇、各部门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需求,建立年度建设规划和项目库。凡需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都必须是进入“项目库”储存的项目,“库”外项目财政不予考虑;入“库”项目一律要履行前期论证、评审、立项、申报、审核等程序,并由政府组织财政和相关业务部门及专业人员队伍联合统一进行;“项目库”由财政与各涉农部门共同管理,所有入“库”的项目都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申报,特别要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法人名称、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等内容,便于信息系统进行甄别、提示和“过滤”,避免同一项目多头要钱、重复安排资金的问题发生,确保项目质量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每年7月底前,各镇、各部门提出下一年度项目建设方案,县整合办对项目进行筛选汇总,开展论证评审,编制完成下一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建立县级涉农资金项目库。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及项目库经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整合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各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向上级申报下年度涉农项目。

(三)项目变更

县整合领导小组批准向上级申报的年度项目计划,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和更改资金用途,确需调整的须报经县整合领导小组同意后,按原渠道报批。

(四)项目实施

涉农整合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后,各镇、各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款项支付

整合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和按进度拨付的要求,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写《财政专项资金支付审批表》,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县长审批后方可办理拨款手续。对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资金直接支付给中标企业或商品劳务供应商。对先建后补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已将资金支付给建设企业的,县财政局根据竣工验收报告可将资金支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六、保障措施

(一)机构保障

成立**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二)经费保障

县政府每年在县财政预算中增加对涉农项目规划编制、包装申报和资金整合的专项投入,保障项目整合相关工作经费。对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费用;对积极主动配合整合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管理部门,除依据财政法规安排规定比例的项目管理费支出外,可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

(三)制度保障

1.县领导小组定期联席会议。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主要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如因工作需要,可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组长决定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2.整合工作协调会议。由县整合办牵头召集,相关项目单位及财政局相关股室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整合工作协调会议。

(四)信息公开

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各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

县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检查情况。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县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六)绩效考评

县财政局对财政投资3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对项目建设质量优、支出进度完成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项目建设质量差、支出进度没有按计划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被省市检查进行通报的单位,减少下年度项目和资金数量。

(七)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县整合办备案。

粮食双补实施方案


粮食双补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20xx年继续实行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政策。为切实做好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的基本原则

(一)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二)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巩固和扩大农业结构调整成果;

(三)操作规范,简便易行,公开透明,确保应补资金补贴到位;

(四)一次性发放到农户,期间不随农资价格变动而变动。

二、组织协调

成立以乡长同志为组长,副乡长、同志为副组长,财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乡粮食双补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粮食双补工作。

三、补贴范围和对象

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的补贴范围为全市适宜种植粮食的区域(包括国有农场),已实行退耕还林的区域不予补贴;补贴对象为补贴区域范围内的农户。

四、对农户补贴资金额的确定

(一)农民补贴额=农民享受双补面积(亩)每亩补贴标准。

(二)每亩补贴标准=全市粮食双补总额/全市粮食双补面积。

农户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面积,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扣除其中的按规定转为非耕地的土地面积、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再加上具有合法手续的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面积确定。

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单位面积补贴标准,根据全市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资金总额和全市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总面积确定,每亩补贴标准全乡统一。

(三)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

五、补贴资金对农户的兑付

(一)补贴资金兑付要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全乡统一的补贴标准要向社会公布。各村在补贴资金兑付前,根据全市统一标准编制农民享受补贴计算一览表,包括每户农民姓名、计税土地面积、退耕还林面积、增减耕地面积、享受直补面积等详细内容,经乡政府核实把关加盖公章后,到村进行张榜公布,在规定时间内,群众无异议后,一览表由村委会盖章,乡政府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领导小组核准,经批准后加盖核准章。补贴标准确定后,填写补贴标准和金额后再次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乡财政所凭核准后的一览表填写《补贴通知书》,并将《补贴通知书》发放到每户农民手中。农户由户主或家庭成年人持户口册或身份证、《补贴通知书》签字加留手印领取银行存折。

补贴资金要一次性兑付到农民手中,不准抵扣任何款项。

(二)建立方便农户领取的补贴发放渠道。通过农村信用社以存折形式直接兑付补贴资金。要注明资金的性质、标准、用途和金额等。乡政府和村委会要协助信用社做好宣传和兑付工作,使每个农户用好、保存好存折,以备下年度使用,减少发放成本和方便农户领取补贴。

六、时间要求

20xx年双补工作,各村要在3月9日前将盖章后的一览表报市双补办公室审核。务于3月24日将《补贴通知书》及全部双补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

七、监督管理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资金的专户管理、财务公开、补贴、补贴旬报、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以及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市乡干部包村负责制,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尽快直接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严禁抵顶任何款项;严禁以村、组名义集体领取代发补贴;

严禁借机克扣补贴或增加农民负担;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暗箱操作,隐瞒测算依据和兑付结果。节余资金交市财政局统一管理,不得留存。

镇减贫工作实施方案


镇减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完成2015年**镇减贫工作任务,按照市扶贫办工作要求,根据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指示,打通专项扶贫到户通道,为“大扶贫”格局搭建通用平台,加快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减贫进程,明确贫困户,实施精准扶贫,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积极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不懈的努力。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农村减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联村干部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农业办),由刘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减贫目标任务

2015年我镇减贫任务是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67人。

四、减贫主要措施

(一)认真细致,做好减贫工作前期工作

认真研究安排部署各村(社区)的减贫目标任务,并细化分解到各村(社区),落实减贫措施。

(二)规范管理,确保减贫工作顺利完成

镇减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镇的减贫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明确工作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进行监督管理,督查进度。

(三)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减贫在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工作,责任单位为各村(社区)联村干部和有关单位。

五、组织验收

年底由减贫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自查验收,并向市扶贫办提交申请验收报告,请市级验收。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昆山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昆山市粮食局
(2009年3月3日)

为了全面查清市内库存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确保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省、市的统一部署,现就我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市内的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集团公司等在昆山境内的中央直属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地方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和地方储备粮轮换政策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请示和批复)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批复)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备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承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选择1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核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市级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粮食局局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市发改委、粮食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农林局、质监局、农发行昆山支行、江苏昆山国家粮食储备库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
市领导小组在市粮食局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由市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粮食局、农发行昆山支行、江苏昆山国家粮食储备库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数据资料组、工作保障组、案件核查组等专项工作组。
分 组组长单位副组长单位工作人员
参加单位
综合协调组发改委农林局粮食局
数据资料组统计局财政局农发行
粮食局
工作保障组农发行昆山支行质监局粮食局、江苏昆山国家粮食储备库
案件核查组监察局审计局粮食局
(二)直属企业清仓查库的组织安排
按照属地原则,由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辖区内中央和地方直属企业不同性质粮食库存进行检查。从直属库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库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从省直和市直企业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企业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
(三)市级自查的组织安排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3个市联合检查组。每组5人左右,组织和督促全市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
三、检查时点
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
1. 成立机构。市人民政府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苏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 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根据国办发〔2008〕118号和苏政办发〔2009〕10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和下发本辖区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苏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 动员和。2009年3月中旬前完成辖区内参加企业自查人员的培训任务。培训内容以全国、全省和全市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为主。
4. 相关准备。被查企业应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校正的称重、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工具。
(二)自查自纠阶段
1.企业自查。时间2月中旬。各有关企业按照本次清仓查库要求,对本企业的所有粮食进行自查自纠。
2.市粮食部门自查。时间2月底前,以2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报表为检查时点,市粮食局对本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和纳入统计范围内的统计对象进行普查;对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进行质量抽样检查,并根据检验结果建立分单位、分性质、分品种、分仓间的粮食质量档案。
3.粮食系统交叉检查。时间3月6日至3月15日。
4.自我整改。时间3月31日前,市粮食局根据粮食系统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有关企业认真进行整改。
(三)清查实施阶段
1.市级自查。时间4月1日至4月5日。4月5日前,市政府督促和指导对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进行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苏州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2.迎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时间4月6日~5月20日。
(四)总结整改阶段
各单位要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认真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市粮食局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责任
市领导小组对全市清仓查库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企业法人代表对本单位粮食库存和清查工作负责,参加检查人员对清查结果负责,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清查工作负责。企业法人代表、检查人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市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全国、全省和全市实施方案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市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
市各有关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市级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
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安排落实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对清仓查库工作所发生的必要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并向市财政如实申报。
七、清仓查库文件资料的保存
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形成的大量文件资料,是清仓查库工作的真实记录,对于今后工作查考、经验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每个阶段清仓查库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保证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主题词:粮食 清仓查库△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9日印发

镇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镇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一乡一品”培育工程,结合**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坚持“文化兴镇、旅游活镇”发展战略,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进一步打响“**故里,徽墨之乡”旅游品牌,将**打造成以“全景、全知、全家”为核心特色的安徽省第一大亲子游目的地。

二、主要内容

(一)围绕**,做足名人文化

立足“**故里”旅游品牌,以**故居为核心,以绩谭旅游快速通道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建设,按照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标准,不断完善旅游配套设施,着力提升**景区品位档次。以**先生拥有36个海内外名校博士学位的历史故事为灵感,以“学问下乡”为核心思想,将人文精神和原乡民宿有机结合,打造“博士村”,建设学子朝圣活动基地。深入挖掘**、**的人文事迹,以**学术研究为重点,积极创建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打造具有特色的两岸交流合作平台。深挖**先生学术思想,创新“安苗节”办节理念,举办国际**文化节,谋划建设**书院,打造全国性的**文化研究基地。围绕**朋友圈,开发建设**等旅游项目。推出**等旅游产品,延伸**文化内涵。

(二)围绕胡开文,做深徽墨文化

以**国保单位修缮为契机,综合开发利用胡开文纪念馆、胡开文旧居,广泛联络胡开文后裔,深挖胡开文制墨文化,再现胡开文墨业百年繁华,建成**徽墨博物馆,彰显“天下徽墨在**”的盛名。结合宣城市创建“中国书法城”工作,广泛开展“书法进景区”活动,传授书法知识,创作书法作品,弘扬书法艺术,凸显文化品位,使“徽墨之乡”更加名符其实,香飘四方。以**徽墨生产企业为基础,立足国家级“非遗”徽墨技艺的传承发扬,以徽墨DIY制作和徽墨伴手礼购物为核心特色,打造集文化体验、创意加工、亲子娱乐、特色购物等为一体的徽墨观光体验基地。

(三)围绕金山时雨,做透茶叶文化

挖掘金山时雨茶叶与汪裕泰、程裕新等著名茶庄以及红顶商人胡雪岩等的历史渊源,打造金山时雨茶文化园。将**文化、徽商文化及兰花文化融入茶叶的宣传营销中,做好茶叶精加工,提升茶叶附加值,同时提升贡菊等绿色农特产品的加工工艺和品牌形象,与金山时雨茶叶生产形成季节互补,成为我镇特色旅游农特产品。深入推进标准化茶园建设,依托茶园发展生态旅游。围绕茶叶采摘、制作、品尝和民宿,开展茶文化旅游体验活动,逐步形成金山时雨特色产业链,将**镇打造成为集休闲度假、观光旅游、民宿体验、电子商务等于一体的全县茶文化产业基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推进责任人,明确方案实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各责任领导应加强工作落实,强化信息沟通和协同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分类指导推进项目管理工作。

(二)强化项目支撑,提高管理实效。严格对照方案,编排切实可行的项目表,将行动方案工程化、项目化、制度化,将每项重点工程细化分解为具体项目,明确具体目标、节点计划、推进举措、责任主体等内容,提高项目管理实效,确保重点工程推进不断深入、取得实效。争取更多项目列入上级投资计划。完善项目管理保障机制,建立重大项目用地预审“绿色通道”,加大依法征迁力度,确保项目早日落地建设、早日发挥效益。

(三)加强服务支持,构建良好环境。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引导广大干部以“调转促”为重、为大、为急,把工作当事业干,把事业当学问做,不断加强对发展文化旅游业新政策、新模式的学习研究,争当推动转型升级的行家里手。

镇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镇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镇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是我省提出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具有前瞻性的民生工程,是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具体化体现,五堡镇按照县委的总体要求部署,在对高杏公路两侧14个行政村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各村分别召开村两委干部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
在我镇高杏公路沿线14个行政村进行重点改造提升建设,其中:对基础设施、经济条件、村风民风较好的康庄村、杨窑村、九堡村、广恩屯村确定为美丽乡村建设;对经经济条件比较突出、村风民风比较好的高堡村、五堡村、头堡村确定为小康村建设;对七堡村、百姓营村、下四堡村、小堡村、二堡村、羊圈村、三堡村重点搞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定为环境整治村。
二、具体分类
一类村:康庄村、杨窑村、九堡村、广恩屯村(美丽乡村);二类村:高堡村、五堡村、头堡村(小康村);三类村:七堡村、百姓营村、下四堡村、小堡村、二堡村、羊圈村、三堡村(环境整治村)。
三、实施内容
1、一类村:康庄、杨窑、九堡、广恩屯4村,将进行居民节能改造、主街道、小巷硬化、村庄美化、亮化、净化、绿化、农村改厕、饮水安全工程等方面全面开工建设并加强村风、民风、文化等软件方面的建设。
2、二类村:高堡村、五堡村、头堡村3村,将在主街道、小巷硬化、村庄美化、亮化、净化、绿化、农村改厕、饮水安全工程等改善村容村貌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并将在鼓励和支持各村农村经济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整合资源,带动群众发家致富方面取得实效。
3、三类村:七堡村、百姓营村、下四堡村、小堡村、二堡村、羊圈村、三堡村7个村,将重点做好村庄的美化、亮化、净化、绿化、农村改侧等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工程。
四、建设投资
1、全力配合县执法部门对高杏公路沿线私搭乱建的 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2、硬化道路56300平方米,需资金414万元。
3、对主街道两旁进行绿化,种植枣树、龙爪槐等18000棵,需资金13万元。
4、安装路灯180盏,需资金36万元。
5、清理垃圾1.2万方,配备垃圾箱180个,垃圾池240个,清运车10辆、改厕350户,共需资金380万元。
6、主街道墙壁粉刷31500平方米,需资金27万元。
7、其它项目:在村庄连片集中区新建垃圾填埋厂一座,需资金110万元;饮水安全需资金120万元;节能改造需资金80万元。
以上所需资金合计:1580万元,可自筹230万元,需帮扶1350万元。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力配合县执法部门对镇域内高杏公路两侧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清理路旁柴草杂物及垃圾,并栽植经济林木,对路边设施进行美化、亮化。
第二阶段:对村内主街道、小巷进行硬化,对主街道两侧进行绿化。配置垃圾箱、清运车、新建垃圾池、安装路灯、粉刷墙壁、节能改造、改侧、饮水安全工程等。
第三阶段:各村按标准建设完工后,将进一步完善其它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加大宣传,号召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和维护本村的面貌。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加强重点乡村建设工作,切实提升我镇农村面貌,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包村领导及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2、加大宣传,发动群众。加大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让群众不仅知道,而且理解,还要支持。
镇党委、政府及全镇广大群众有信心有能力把环境整治工作做好,但资金缺口过大,望县政府安排财政、交通、环保、住建及各农口等有能力的部门进行一对一的帮扶,以取得更大的效果和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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