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把绿色作为全市发展的本底,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通过全面设点、全市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构建统一、完善、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科学支撑,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明晰事权、落实责任。依法明确各方生态环境监测事权,推进部门分工合作,落实政府、企业、社会责任和权利。
(二)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统筹规划布局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统一建设运营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互联共享和信息统一发布。
(三)科学监测、创新驱动。依靠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加强综合分析和预报预警。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更好履行政府制定政策法规、提供公共服务和营造制度环境的重要职责,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驱动创新、提升效率的作用,依托现有环保平台,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三、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建成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测管联动、部门协同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初步建成要素统筹、规范统一、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二)具体目标。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满足环境质量评价、考核和预警需求,实现大气、水、土壤、噪声监测点位覆盖所有区县(自治县),陆地、水体、饮用水水源等辐射监测点位进一步完善,全面反映我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源监测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监控企业建成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生态状况监测网初步建成,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有效运行。
建成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按照统一的数据采集传输方法和标准,实现各部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建成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
预警应急全面加强。升级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提高空气质量预报精确度,逐步实施水体、土壤污染风险预警。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和重大活动保障监测能力显著提升。
生态环境监测权责更加明晰。政府部门、监测机构、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测事权更加明确。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法定责任进一步落实。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和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人才队伍综合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设点,完善网络。
1.建立统一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市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国土房管、规划、水利、卫生计生、林业、园林、气象等部门,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布设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覆盖全市、布局合理、分工明确、重点突出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和评价,客观准确反映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市控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由市级部门确定;区县控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由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确定。
(1)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在区县城及重庆主城区城市建成区、全市主要空气输送通道等区域布设监测点位,开展城市、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含降水、降尘)和相关气象要素监测与预报预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和环境管理需要,在现有xx个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加密监测点位,每个区县(自治县)至少设置2个监测点位。在风景名胜区、重点化工园区、重点乡镇(街道)、主要城市道路等规划布设空气环境质量专项监测点位。(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市交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2)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在全市主要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湖泊水库、城市内河、重要水文地质单位、地下水污染高风险区、主要港口等区域布设监测点位,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水源地水质、水功能区水质与水文等监测和评价。监测范围覆盖长江、嘉陵江、乌江、沱江、汉江、沅江等6条河流的干流和流域面积xx0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以及跨界(省、区县界)河流出入界处、库容量xx00万立方米以上已划分水域功能的7xx个大中型湖库、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三峡库区一级支流回水区、主城区典型黑臭水体等。根据区域污染防控、环境管理考核、预报预警需要,适时增加监测因子,增设监测站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xx)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在耕地、林地、草地、污染企业、工业园区、气田采矿区、固废集中处置场地周边、历史污染区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基地、饮用水水源地、果蔬菜种植基地等区域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农产品产地质量、农业面源污染、污染土壤修复等监测和评价。(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4)完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加强对城市敏感点的监测,逐步开展低频噪声监测与噪声频谱分析监测。适当增加客货运交通枢纽场站、环线高速、城市轨道交通沿线、进城高速人口密集区噪声监测。(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5)完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在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区域布设监测点位,开展空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生物等环境要素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在现有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基础上,新增8至xx个自动监测点位;在每个区县(自治县)至少设置2个陆地监测点位。完善水体监测断面,增加涪江放射性水平监测,适当加密长江、嘉陵江、乌江及库区监测断面,增加大型饮用水水源放射性监测点位;设置商业中心电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2.完善重点污染源监测制度。
(1)落实排污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企业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及时上传、依法公开。国家重点监控排污单位要建设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市级及以下重点监控排污单位根据实际建设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并各自承担建设与运行维护责任。(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排污企业)
(2)加强污染源监测与统计。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交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建筑施工源、核与辐射污染源、面源和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的监测与统计工作。环保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和监管需要,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并发布监测结果,评价行政区域内污染源排放的全面情况;依法将企业自行监测纳入对排污单位的许可证管理、日常监管、执法检查范围。市政部门组织实施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及收集处理、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的布点监测。农业部门组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及收集处理的布点监测。城乡建设、环保等部门对企业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监测进行监督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道路机动车尾气污染、易撒漏物质运输车辆扬尘的布点监测。环保、交通和海事等部门组织实施对港口码头污染、船舶污染的监测。(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市政委、市农委、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海事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xx.建立生态状况监测网。
建设地面生态定位和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及主要山系河流等重点区域建设生态定位监测站或固定观测点,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调查和评估,满足区域生态保护工作需要。优化现有资源,重点推进一批地面生态定位监测站、生物多样性观测样区、陆地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建设,掌握生物多样性动态变化趋势。(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园林局等)
加强卫星、无人机遥感监测,综合采用环境卫星、无人机航拍及多源遥感影像源,结合地面监测站点数据,逐步构建天地一体的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系统服务平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着力提升我市的生态、水、大气等综合遥感监测和技术研究能力,实现对典型区、典型生态系统等大范围、全天候监测,对县域、市域、生态区等不同尺度开展生态状况监测与分析评估,准确掌握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环境质量变化状况。(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规划局、市园林局等)
市和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本行政区域、本部门对生态环境质量评估与考核要求,拓展监管区域,增设监测点位,进一步完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二)全市联网,信息共享。
4.优化融合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
统筹推进环保物联网建设,实现重点排污企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点,以及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自动监测点数据传输网络互联互通。依托水土云计算中心基础设施,逐步融合建立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云计算服务平台,实现生态环境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委等)
5.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汇聚共享机制。
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方法和标准,整合市、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国土房管、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计生、林业、气象等各部门、各行业生态环境数据,实现有效集成、互联共享。2018年建成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交换办法及配套技术规范,逐步推进各部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实时共享交换。(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市政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经济信息委等)
6.建立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和应用体系。
积极争取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试点,在现有环保数据平台基础上,建立全市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汇集管理海量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管控数据质量,提供各级政府各部门数据共享。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构建大数据管理平台,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构建大数据应用平台和市级相应职能部门子平台,为政府治理、环境评价、产业发展和公众参与提供大数据应用服务。重点围绕扬尘、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机动车污染管控,重点流域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安全,推动大气环境保护大数据工程建设和水环境保护大数据工程建设;共享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2018年,基本形成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主体框架。2018年,在综合决策、环境监管、公共服务等业务领域形成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应用服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市政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经济信息委等)
7.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度要求,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完善信息发布要素,明确对外发布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事项和开放数据目录,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和渠道,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市政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
(三)自动预警,快速响应。
8.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
(1)空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升级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依托环保物联网和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实现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气象数据的全天候采集监控、分析研判和预报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职责和预警应急要求,加强扬尘、燃煤及工业、交通、生活等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应对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公安局等)
(2)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加强重要水体、水源地、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等水质监测与预报预警。在国家考核断面、跨省界断面、跨区县(自治县)界及入江断面、超水域功能断面和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建立重点流域、湖库水质预警系统,开展水质变化趋势预测和风险预警,并实现水质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的同步联动,快速响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
(xx)土壤环境质量风险防控。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重点土壤污染风险区的特征污染物分布特征、动态变化情况,分析污染成因和来源,预测潜在的生态风险和健康风险。(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林业局等)
xx.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控预警。
(1)重点排污单位监控。依托环保物联网监控调度平台,实现全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和管理信息的全市联网共享、污染自动预警、超排实时告警以及精确追踪定位。加强重点工业园区特征污染物排放及周边环境质量监测,力争实现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提前预警、事故告警、警情追踪。(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安监局等)
(2)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监测。在重大环境安全风险点实施全过程监控和环境风险自动预警。建立危险化学品储运监控体系,对危险化学品存储和运输过程实施远程自动监控,严格防控危险化学品储运过程的环境风险。实施监控重点单位的高风险放射源,确保放射源安全可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安监局等)
xx.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能力。
定期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开展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等生态灾害发生的预报预警,及时指导生态建设与保护。强化重点区域与重点行业的有毒有害物质等监测与研究,加强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开展三峡库区水环境放射性监测,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等)
(四)强化应用,依法追责。
11.加强监测评价结果应用。
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指标体系,充分运用监测和评估结果,将生态环境质量动态变化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评比及生态补偿的依据,为环保督查、生态环保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等)
12.开展生态环境同步监测与执法。
加强“测管协同”,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市和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履行对排污单位的监管职责,依托污染源监测开展监管执法,建立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根据污染物排放和自动报警信息,实施现场同步监测与执法。(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规划局等)
xx.加强对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
落实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的法律规定,各有关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对其出具的监测数据承担法律责任。建立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核查、部门查处及第三方评估机制。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查处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及有关行业监测机构主管部门)
严格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名录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建立环境监测机构分级评价与分类管理机制,对环境监测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实行环境监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监测机构,依法取消其资质。(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及有关行业监测机构主管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落实各项任务。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本系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现状调查,梳理现有监测点位、指标和监测评价技术标准规范,制定本系统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二)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出台情况,适时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调研,研究制定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办法、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规定等生态环境监测法规制度。建立完善污染源、大气、水、土壤监测等领域适应地方实际的监测方法标准。(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三)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运行投入机制。
根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的财政保障机制,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及其相关工作所需经费足额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重点保障。探索建立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投融资机制,采用委托运营、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公私合作等市场化方式,依托市环保局现有平台,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融入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运行和维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四)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强化环境监测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属性,明确机构设置、职能任务、编制配备和财政保障方式等,加快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强化环境遥感监测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机构队伍与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监测岗位津贴政策。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培养规划,加强生态环境监测队伍建设。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综合能力建设,重点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数据质量控制、遥感监测、环境应急监测、机动车检测与辐射监测、预报预警监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大数据平台等能力建设。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发〔20xx〕20号)等文件要求,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五)强化监测科技创新能力。
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生态环境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和环境监测热点问题研究,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将生态环境监测产业作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引进优势企业、培育龙头企业等途径,尽快完善物联网、监测设施设备制造等完整的产业链,支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国产化监测仪器设备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加强与生态环境监测经验丰富、技术领先的国家交流,委派专业人员参加环境监测经验及技术海外培训、考察、国际论坛等。通过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吸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提升我市环境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环保局、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商务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实践,争当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排头兵”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用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实践为主题,以争当排头兵为目标,紧紧抓住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历史机遇,优化发展环境,凝聚发展合力,破解发展难题,开辟发展新路,努力推进黄河三角洲生态高效经济示范区建设,奋力开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新局面。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重点股室规范化管理。重点加强机关股室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制度、效能、作风、廉政和股室文化七个方面建设,建立股室学习、目标管理、调度通报和轮岗锻炼四项机制,以点带面,加强对重点股室人员的管理,通过开展预警谈话、实行双项廉洁制度、建立重点股室人员勤政廉政档案、开展跟踪监督暗访评议活动、实行重点岗位股室负责人竞争上岗等“五项措施”,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率。
(二)加强素质形象建设。以“三最三为两满意”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提升人事干部素质,树立人事服务品牌。一是突出服务发展。围绕发展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围绕发展选拔、任用干部,围绕发展管理、激励党员,真正做到一切围绕发展、一切为了发展、一切服从和服务于发展。二是突出改革创新。强化创新理念,丰富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创新机制,坚持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人事工作,在创新中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人事干部服务发展的境界和能力。三是突出形象建设。通过解决在党性观念、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人事干部公道正派、知人善任的可信形象,清正廉洁、忠诚正直的可靠形象,创新求实、锐意改革的可敬形象,团结和谐、真诚待人的可亲形象。四是突出工作实效。紧密结合人事工作实际,始终坚持在实践中解放思想,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在实践中解决问题,在实践中提高素质,以推进黄河三角洲生态高效经济示范区建设的实际成果检验活动的成效。
(三)加强“三基一化”建设。按照“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要求,努力提高单位“三基一化”水平。加强基本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业务工作规程,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高效有序。加强基本资料建设,及时收集、研究、整理各类基础资料,做好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基本功训练,强化业务培训,努力做到业务知识全面,相关法律熟悉,基本技能熟练。加强人事信息化建设,创新人事工作方式,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整合各类信息资源,规范人事舆情发布,促进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四)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利用县广播电视台、局内宣传栏向社会公开承诺。承诺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和所有承办的审批项目名称及每一事项的具体办事程序;负责办理的具体科(室)及每一事项的法律法规及依据,当事人申办项目的条件要求、办理事项时所需用的所有手续;单位落实“六制”,即: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同岗替代制情况及违诺举报投诉方式等内容,便于群众监督。
(五)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向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代表发放行风评议表,征求本单位在依法行政、行政效率、规范服务、政务公开和便民利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及建议,明确改进方向,提高全局的行风、政风。
(六)建立完善服务机制。一是建立跟踪服务企业制度。立足单位实际,每月定期到部分限额以上企业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各企业人才需求情况,利用人事信息网及时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为各企业提供人才服务。二是健全发展环境建设举报督查机制。畅通投诉渠道,除开通专线投诉电话外,活动期间增设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举报箱和电子邮箱,在服务窗口设立(放置)效能监督公示牌和效能监督投诉卡,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举报。三是健全发展环境建设评价奖惩机制。对各室、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发展环境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室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与评先树优、奖励惩处挂钩,提高单位职工对发展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领导,成立局“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建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将本活动作为全局“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当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排头兵”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全局“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当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排头兵”活动的总体部署进行。各室、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加强发展环境建设的责任。按照本《方案》要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真正做到发展环境建设有人抓、抓到位,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良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二)
为全面贯彻党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奋力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五年再造一个**区”的目标,根据中国共产党**区委关于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优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五年再造一个**区”的重要保证;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建设,构建和谐审计机关的重要保证;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是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保证。
二、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思想大解放为先导,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核心,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政风建设、、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五年再造一个**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通过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着力在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向心力、影响力、生命力”六个方面取得明显实效。
三、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活动范围:局机关和全体审计干部,重点是局领导班子。
活动时间:4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
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共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学习大讨论(4-6月)
组织广大审计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和中纪委XX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学习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民主政治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论述;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活动全过程;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学习省纪委八届三次、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叶正军同志3月10日在区纪委四届三次全委会上的重要讲话。围绕“什么是政治生态环境”、“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有何重要意义”、“如何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如何在优化政治生态环境中发挥作用”等专题,集中组织开展大讨论。通过大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全体审计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工作决策部署上来,着力解决干部队伍思想观念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思想的大解放引领政治生态环境的优化,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审计工作上新台阶。
第二阶段:查摆整改(7月-10月)
(1)召开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在政治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尤其是查找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通过民主生活会和查摆整改,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切实做到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合力。
(2)召开组织生活会。局党支部组织召开生活会,每个党员干部要查找个人思想上、学风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深入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3)开展民主生活会和民意测评。组织对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帮助找准在政治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征求方方面面意见、深入查找,把问题找准。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对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领导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认真整改。
(4)开展自查自纠。围绕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五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科级以上干部要认真填写《政治生态环境建设自查表》。对在政治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自行纠正的,不再追究责任。
(5)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开展谈心活动是消除隔阂、增进团结、促进和谐的重要方式和方法。领导与领导之间、领导与干部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交流活动,积极营造团结友谊、和谐共事的良好氛围。
(6)开展勤政廉政督查。局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重大审计项目的督查,切实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与管理,树立审计人员良好形象。
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11月-12月)
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要真正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有完善而严格的制度作保证。建立健全与审计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构建惩防体系相统一,与审计机关“五年行动计划”相协调的长效机制。即要健全和完善“鼓励干事”的教育机制、“褒扬勤事”的激励机制、“奖励成事”的用人机制、“鞭策混事”的约束机制、“防止出事”的监督机制、“严惩坏事”的威慑机制以及落实工作的责任机制和督查考评机制。
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三)
为了进一步推进社会经济发展与优美环境建设,促进人与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目标,优化办公环境,强化环境建设,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跨越发展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优化美化办公环境,保持清洁、优美、井井有条的办公场所。
二、目标及任务
1、环境建设目标:学习先进典型,在全委范围内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吸取创建先进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创建为动力,以优美为标准。
2、迅速掀起大搞环境卫生的高潮。卓有成效地改善环境条件,提高环境标准,从严治理,努力把我委建设成为达到“绿化、净化、美化、优化”的“四化”标准的机关。
3、认真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成立创建环境优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在分析以往环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总结环境建设方面的不足,针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整治。以创建环境优美机关活动为契机。在机关各科室、站、中心落实好环境治理工作。
4、深入泛宣传,提高认识。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5”环境建设日、“9.16”世界臭氧层保护等契机,认真学习纪念日的意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活动,通过采用固定、发放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让环境保护宣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从而使全委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到认识环境建设是与生产、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大事。倡导机关全体人员树立“人人关心环保、个个参与环保”的意识,自觉做到“环境保护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
三、严格执行委员会制定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办公室内摆放达到人均2盆花,坚持每天上班前打扫办公室,保持整洁美观,窗明几净,井井有条。
2、机关会议室及办公场所楼道、楼梯、洗手间等保持清洁无异味,配合工勤人员定期清扫。
3、各科室、站、中心等要搞好外部环境的卫生和门前三包,委文明办定期进行卫生大检查,并予以通报。
4、委办公室、文明办把环境优化建设督查结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
环境整治实施方案(一)
街道各办、各村(社)居,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环境整治工作的战略部署,从根本上提高全街道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区要求,牢固树立和进一步强化“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坚持重点项目与环境整治“两手抓、两手硬”,全力开展环境整治“百日会战”活动,深入实施“清洁家园,和谐乡村(社区)”活动,切实治理“脏、乱、差”现象,实现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不断美化全街道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逐步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着力营造整洁有序、生态宜人、文明和谐的宜居街道。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全面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1、主要工作
(1)整治马路市场、流动饮食摊点和水果摊点。对马路市场进行彻底清理,加强管理,防止反弹。对流动饮食摊点和水果摊点,要坚持疏堵结合与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居民区和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合理设置流动摊点经营点,并与摊主签订卫生责任状,规范经营行为,保持环境整洁。
(2)整治占道经营和广告牌匾。落实沿街店面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占道经营行为。对沿街不规范、破损的广告牌、遮阳蓬、霓虹灯等进行整治。
(3)整治城市“牛皮癣”。对主干道、小街小巷的乱张贴、乱张挂行为进行整治。落实好清洗人员,加强对乱张贴小广告的清洗,同时在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广告张贴栏,切实清除乱张贴的源头。
(4)整治农贸市场。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确保摊位设置的规范整洁,周围无垃圾、积水,环境卫生达到规定要求。
(5)整治大环线及入城线景观带。加强大环线及入城线两侧的不规范或破损的广告、牌匾及两侧墙体乱张贴、乱涂写等现象的整治力度,清除卫生死角,加强清扫保洁力度,确保环线及入城线景观带美观整洁。
(6)整治绿化缺损和地面破损。及时修补缺损的绿化带、草坪和花坛,并进行补绿,全面修补破损路面。
(7)整治背街小巷、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对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卫生死角等开展彻底清理,根据需要,添加更新垃圾箱、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确保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垃圾清扫及时,街巷、市容市貌整洁。
2、工作目标
要通过以上整治,达到临街店面无占道经营,无马路市场,流动饮食摊点、水果摊点规范有序,街道无不规范或破损的广告牌、遮阳蓬、霓虹灯;主干道、车站广场等地带无乱张贴、乱张挂、乱堆放现象;环线和入城线景观带,广告、牌匾设置规范,两侧无乱堆放垃圾,墙体美观整洁。
(二)全面展开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主要工作
(1)治理乱堆乱放。全面整理各村道,解决乱占村道的现象。清理房前屋后乱放的柴草、杂物、砖瓦等物品,腾出绿化用地,按时打扫庭院内的卫生,各村要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拆除各村侵占道的建筑,清理各村坍塌破房、残墙断壁等无用建筑。逐步整治各村有污染的猪圈、羊圈、牛圈等,及时清除村内的粪堆、肥堆。
(2)清洁厕所。采取多种形式和综合措施,提高农村厕所的净化水平,消灭蚊蝇虫蛆,逐步改善入厕环境,消除卫生隐患。村委会、学校及供群众使用的公共厕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及时保洁,定期清理粪便。结合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程,达到水冲洁厕。逐步解决村内污水乱排、乱倒问题,基本实现污水沟渠排放不上街、无溢流。
(3)治理垃圾。全面清理各村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清除河道、河沟、坑塘内多年积存的垃圾渣土,捡拾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有计划地建立户打包、村收集、街道运送的垃圾管理系统。暂时没有条件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的村,对简易填埋场要及时覆土,进行绿化,有效降低暴露垃圾的污染;禁止在河道、坑塘倾倒、堆放垃圾,保护地下水源。
2、工作目标
(1)干净。从村外到村内,从道路到庭院,基本达到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人畜混居、无卫生死角等现象。
(2)整洁。村内无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无残墙断壁,屋前屋后无乱贴乱挂、无乱堆乱放。
(3)路畅。入村主干道、支干道平整、畅通,无坑洼、无积水、雨雪天不淤泥,便于群众出行和车辆出入。
(4)村绿。入村主干道两侧因地制宜植树、种花,村边、路边、沟边、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5)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的管理系统。
(三)全面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
1、主要工作
(1)加强源头污染治理工作。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加强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内源污染治理,争取在“源头”治理上取得突破。由街道工办负责,加强对污染企业的达标排放管理,对限期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实施关停并转,禁止引进和新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业。
(2)加大河道联合执法力度,强化河道巡查制度,严查工业污水、建筑泥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排或倾倒入河案件。对城中村和居民集中点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关闭、搬迁,进一步控制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3)加强水体污染治理工作。以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为目标,重点做好河道保洁工作,实施全天候水面保洁,开展定期生态补水和水生态修复建设,对沿河村居进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2、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截污先行、引流结合、治保并重、多管齐下”等途径,切实加强河道的整治和保洁,强化监管,促进水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实现水环境的明显改善。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我街道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采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方式,由街道社区办、城建办、农办牵头,分别负责市容市貌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水环境整治工作,统筹规划、总体协调,街道各办和各村(居)社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阶段:5月12日–5月23日
按照区5月11日召开的环境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的要求,组织全街道机关干部、各村(居)社负责人召开东城街道环境整治动员大会,指导各村(居)社制订整治方案,全面部署环境整治工作。在5月16日–5月23日开展东城街道环境整治周活动,逐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综合整治阶段:5月24日–8月31日
按照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及各村(居)社开展环境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并进行考核验收。
(三)完善提高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街道环境整治办公室根据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完善整治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切实形成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
四、保证措施
(一)宣传发动到位
这次环境整治行动牵涉了本街道的所有村(居)社,任务繁重。各村(居)社都要行动起来,要在全街道党员、干部和群众中牢固树立“环境整治,人人有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观念,真正地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环境整治上来。
(二)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社、机关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和街道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组织精兵强将,抓好组织、指导、协调、整治推动工作。明确环境整治任务和时限,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要做到任务上帐、进度上墙,将任务量分解到每天、落实到每个人。明确村(居)社干部责任区和保洁员的工作区,实行公示制,以便于监督管理和责任认定,每月要对保洁员完成保洁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奖惩。
(三)投入力度到位
各村(居)社要全力保证对环境整治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要宣传到户,落实到人头,做到家喻户晓,做到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推行门前三包和庭院整治。各村(居)社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环境整治专项经费,由街道财政统一管理,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拨付资金,体现“区别对待、奖优罚劣”的原则。
(四)检查考核到位
实施“周检查、旬通报、月考核”制度。加大巡查力度,逐村定标准,逐街抓验收。街道办事处对村(居)社环境整治进度定期组织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典型及时总结,示范推广,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村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将此整治工作纳入村(居)社季度(年)考核中,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居)社,不能进入评先进的行列;在年终考核工作中不能评先进,按照相应的考核指标核减分数;未完成任务的街道、村(居)社干部,年终不能被评为优秀;对于在工作中消极怠工、敷衍推诿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街道办事处组织了一个专门的环境整治工作组。
主要人员组成:
组长:王永林
环境整治实施方案(二)
北王村距王村镇北一公里处,全村共8个村民小组,516户,2014口人,总耕地5649亩,全村总体巷道20条,总长4600米。近年来,村两委一班人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及“抓好产业促民富,改善基础变村貌,规范管理促和谐”的思路,不断创新,狠抓落实。先后90万元,硬化巷道3200米;投资30万元,对村硬化巷道进行全方位、高标准的绿化,总绿化4000米。同时,铲除巷道违章建筑450痤,建立垃圾台16个。07年,投资21万元对村广场进行铺筑、绿化,由此,使我村基本实现了主巷道硬化、绿化,环境卫生管理正常化,村务管理规范化,人居环境较大改观,村民养成了良好卫生习惯,现就我们的做法汇报如下:
一、坚持民主决策、充分发动群众
村容村貌管理涉及各家各户的利益和历史留下的传统习俗,要使村民自觉遵照两委决议,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解放思想、改变传统观念,使村民主动地、积极地投入到整治活动中来。村两委,以发扬民主管理,代表会议的良好形式,召开党员干部会提起实施方案,通过村民代表会讨论定案,村民大会告知全体村民,广泛动员,形成共识,两委分工,党员干部带头具体实施。在短短的十天内,彻底清理全村各巷“三乱”、“三堆”,共拆除巷道门前茅厕450多座,简易户30余间。猪,羊圈40余座。随即在巷道建立公共卫生厕所4座,为村容村貌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彻底改变了人居生活环境。
二、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能善始善终的抓好村容村貌管理工作,根据本村实际和发展现状况。村委会分派一名村委会专职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同时,依托老年协会成立以八人组成的村环境卫生保洁组。落实责任,分片分段到人;针对十六个垃圾台,落实一名党员担当卫生监督员,随时查看,督促清拉;专门成立垃圾清理队伍,签订管理合同,定期清拉,做到专人管理,又有义务管理。现有定期清理,又有经常清理的长效机制。
三、建立制度,强化工作保障。
村容村貌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资金投入量大,为了保证工作的永久性必须解决好负责问题。单一的只靠卫生员解决不了问题,还须全体村民自觉遵守两委决定和制度,接受监督员的意见。我们村建立义务公制度,坚持定期分布,年终统一平衡兑现,通过每年的集中兑现,充分调动了村民义务投工投劳的积极性。针对卫生员提出巷道三天清扫一次,进村公路十天清扫、除草一次,大型村活动随时清扫的硬制度。在清扫工作是必须佩带红袖章以示上岗标志。再次,建立了卫生费收缴制度。几年来,我们经过村民代表会讨论,形成卫生费收缴制度,规定每户每月缴纳卫生费二元,由村卫生管理小组统一收取,设立专账,月月结费,年终公布,达到专款专用,专人专管制度。从而,强化了工作保障。
四、注重教育管理,营造良好氛围
村容村貌管理,需要广大村民的积极配合,因此,几年来,我们坚持经常性的利用各种机会,对群众进行环境卫生教育,人人监督,及时制止巷道垃圾的乱堆乱放,使广大村民树立了“环境靠大家,爱家更爱村”的发展理念,为北王村的各项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真正使北王村各项工作向前成为西梁上的一面旗帜。
村党支部村委会
环境整治实施方案(三)
根据《长沙县市容管理条例》和长沙县环境建设工作要求,及镇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精神,为加强我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切实改变村中环境卫生面貌,确保村健康生活,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在全村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按照“整洁、优美、人性化”的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我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建设和谐宜居环境,使村民健康水平得以提高。
二、组织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
组长:陈群芳
副组长:李季武
成员:李世平、罗自立、吴琼英
同时,建立和健全组织管理制度,落实环境卫生工作责任制,加强环境卫生工作协调、配合,明确责任主体,完善检查、考核制度,强化专职保洁员和环保专干服务意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负责制定创建工作规划、落实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卫生工作每月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记录。
2、完善卫生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清扫制度、保洁员制度、卫生检查制度、牲畜棚圈的卫生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维护管理制度及卫生检查评比制度,不定期组织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对卫生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和互检,并用多媒体进行演示。
3、深入开展“省级卫生村”、“市级卫生村”创建,根据县有关文件,做好20XX年巳被划为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养猪场退出该区养殖的协调工作。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开发和利用宣传工具、宣传渠道,增强群众的健康和卫生意识。加强健康知识与普及工作,进一步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充分发挥金江新村环保合作分社作用。又吴琼英任社长,陈永直、冯文学、周启、妇女组长担任成员,每月定期对村公共区域、“四边”生活垃圾及时进行处理,对农户家庭环境卫生进行评比,形成“镇合作社—村设分设—组保洁员—农户”的组织形式,让农民逐步形成“可以过火烧的垃圾烧掉,人吃不得的给牲畜吃,可以做肥料的进农田,可以回收利用的用来卖钱,有毒有害的进环保合作社”的垃圾处理理念,保证垃圾的及时清理和分类处理,减少垃圾的乱扔、乱丢、乱倒现象。
三、主要任务
1、通过开展“四边三大”活动(对屋边、路边、田边、水边的裸露垃圾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有效遏制农村庭院、村庄和公路沿线的“脏乱差”现象,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不断完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确定以祥集山组为我村20XX年环境卫生工作试点组,探索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2、范围、内容和标准
①范围:包括全村26个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家庭和公共区域。
②内容:对田边地头、沟渠河塘、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公共场所等地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
3、标准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做到“三无”∶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
②基础卫生设施完善规范。做到户有垃圾存放桶、村有垃圾收集池;
③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做到垃圾入池、分类处理、及时清运、专人保洁。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确保投入
我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小组自负其责。各村民小组要根据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要求,集中精力将各自辖区范围内的任务落实到位,做到不推诿扯皮,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在硬件建设上,村委会将加太投入,着重解决基础环境卫生设施配套不足的问题。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关键在基层,基础在农民。村上将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营造氛围,加强对村民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教育,使广太群众知晓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必要性。同时村级召开组干部会议,组级召开户主动员会,宣传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充兮调动广大干部农民自力更生建设家园的积极性,鼓励农民投资投劳广泛参与到乡村环境整治中来,让村民在参与中感受变化、得到实惠、受到教育、得到提高。环境整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行动中善于发现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并进行上报,进一步激发全民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三)强化检查、严格考核
为保证环境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将对各村民小组公共区域和农户家庭每月进行至少一次巡查、抽查,并及时对各村民小组的整治任务定期进行情况通报、每个季度要进行考评和验收,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村民小组子以通报批评,对成绩突出的村民小组以表彰奖励。每月对农户家庭环境卫生进行一次评比评分活动。
(四)建立机制,长效管理
不断巩固、深化我村环境卫生工作的成果,研究制定我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要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推行村庄“门前三包”制度,家家户户门前包绿化、包卫生、包秩序,探索和建立“村委会实施、保洁员承包、广大农民普遍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抓好清扫保洁和“户分类、村收集”的垃圾处置机制;并通过开展文明、卫生乡镇村的创建活动,以增强群众卫生意识、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镇涉农粮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镇涉农粮食监测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村涉农粮食监测是国家粮食生产安全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三农政策的制定、事关人民的切身利益、是国家的粮食生产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随着国家确定的新网点、新方案的实施,我镇国家粮食监测工作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各粮食监测点村民委员会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完成培训调查员和相关物资准备、小区核实清查、绘制调查小区图、编制“田块地图表”、完成摸底抽样调查,上报摸底调查开、录入工作、落实粮食种植等国家农村粮食监测相关工作。
本次粮食监测,我镇共涉及1个村,4个社,5个监测点。镇人民政府成立以镇长程波同志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同志任副组长,农业站、财政所、相关村村主任等为成员的农村粮食监测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抓好抓实农村粮食监测工作。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农村粮食监测调查由农业站牵头实施,对监测点的数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进行业务指导;各粮食监测样本村民委员会承担具体种植技术指导任务。各村村主任要及时的按时将各监测点的粮食种植情况和产量情况进行统计,所有调查数据及时上报农业站。农业站初审后上报县统计局审核、录入、汇总后上报省调查总队,省队反馈数据后才能使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通知要求,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各粮食监测样本村民委员持要密切配合,数据共享。
三、掌握方法,明确任务
新一轮农村粮食监测样本多,任务重,相关乡镇要根据国家统一的监测方案,按照统一的调查流程和质量控制要求,采用实地调查和抽样访问相结合的方式,从社区(村)、住户和个人等三个层面采集数据。抓好数据收集、上报等工作。
(一)准备工作
1、**月**号前,核实监测点。核实监测点的种植面积,劳动力人口,预见工作开展的难度。
2、**月**日前,准备好面积、产量统计摸底表、资料袋、纸、笔等资料。
3、**月**日前,搞好业务培训,监测点村和社的业务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的培训,完成地图绘制,上报摸底调查数据。
4、*月*日,开群众会说明监测意义等问题,宣布监测工作正式启动。
(二)正式开展
1、各粮食监测点确定一名调查员,在农业站的统一指导下,负责监测点的数据登记和技术指导,按要求上报数据资料。
2、镇粮食监测工作负责人,负责及时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定期不定期为监测点的农民进行技术指导。
3、粮食监测分2次采集数据上报农业站,分别是当年年末和次年的4月1日前。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监测属于季度指标,由各监测点负责人每季度末上报农业站业务人员。
(三)考核措施
考核由镇政府组织实施, 对工作任务开展好的村予以奖励,差的村给予全镇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村监测点的农民群众、粮食监测点的业务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四、加强协调,保障有力
各粮食监测样本村民委员会要加强组织协调、交流合作和信息共享,高度重视粮食监测工作,加大对农村粮食监测工作的支持力度,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农村粮食监测工作顺利实施
强化环境营造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强化环境营造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将按照县委、县政府“调转促”的决策部署及《要素保障工程实施方案》(调转促领办【**】3号)中确定工作任务,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坚定不移抓改革,不断创新抓服务,持之以恒抓作风,努力强化环境营造。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做好省、市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继续推进“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开展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流程再造,进一步简化程序、明确标准、提高效率。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督促各单位行政审批股落实工作人员并整建制进驻中心办公,形成以服务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确保中心窗口能办事、办成事。计划**年12月完成。
2、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凡是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要按照统一的标准编制审批流程,制作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并在县政府及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推进办事制度标准化建设,细化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在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的同时,清理、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并定岗定责定时限,实现逐环节、逐岗位在网上直接生成问责。不断完善窗口及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实现内部管理制度标准化;推进服务类型及模式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设施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计划**年12月完成。
3、加强政务中心县经济开发区分中心建设。按照“科学、合理、系统、实用”的原则,完善工作流程,建立管理制度,确保在分中心办理的事项和服务项目规范有序运行,努力实现从项目签约到开工“工业项目不超过3个月,商业项目不超过4个月”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目标。计划**年**月完成。
4、加快推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贯彻实施《电子招投标办法》要求,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市场向电子化平台转变,提请县政府同意,采取委托软件开发公司投资建设的方式,加快推进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计划**年**月底完成)。
5、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学习意识。全面系统学党章学讲话、学先进学典型、学法规学政策,主动更新知识体系。强化担当意识。要主动担责,始终把握好依法依规底线,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难、创业难问题。强化效能意识。深入基层调研和解决服务需求,努力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满意指数”。强化廉洁意识。做到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做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监督、严格制度约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总体部署和市环委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度,在我镇全面开展“五个专项行动”集中攻坚活动。
一、目标任务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五个专项行动”整治要求为标准,以环境综合整治为主攻目标,以实际情况为依据,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统一行动,集中取缔土小企业、集中整治燃煤锅炉、集中查处违法案件,解决突出问题,打开整治突破口,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我镇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确保按要求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二、时间安排
集中攻坚活动分两个阶段。
攻坚准备阶段(3月14日-3月17日):以摸底排查目标为依据,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集中攻坚阶段(3月18日-4月1日):按照整治标准,开展集中攻坚行动。
三、整治标准
(一)燃煤锅炉整治:禁止新上2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和燃重油锅炉;10蒸吨/时以上的燃煤锅炉一律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要求,按要求查封拆除辖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二)土小企业取缔:凡列入取缔范围的土小企业,一律达到“吊销证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消除物件、恢复地貌”标准;小作坊一律达到“证照手续齐全、产品质量合格、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
{C}(三){C}禁止“三烧”: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杜绝辖区内“三烧”现象。
{C}(四){C}按照运城市环保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宣传报告的通知》要求,在重点路段、区域粉刷标语不少于10条,在各村粉刷、悬挂禁止“三烧”和综合整治标语不少于5条。
四、核验办法
对镇上列入工作台账的项目,将逐一核验达标销号,检验整治效果。核验流程:整改完成当日,由镇整改负责人填写全市统一印制《永济市“五个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核验表》,报市环委办。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环境整治集中攻坚阶段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镇政府专门成立了集中攻坚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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