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构建和谐机关实施方案

写方案是做事情前很重要的一步。在面临棘手的任务时,通常都需要为自己去写一份方案。制定方案可以借鉴之前的经验教训,起到总结和回顾的作用。那么到底怎样才能写好方案呢?小编特别编辑了“市建设局构建和谐机关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市建设局构建和谐机关实施方案文章标题:市建设局构建和谐机关实施方案
局属各党支部:
根据市直机关克直党字[2016]96号《关于构建和谐机关的安排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市建设局构建和谐机关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找文章到☆第1 ( )范文资讯网!]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历史性新跨越,建设现代化新油城”为目标,以“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创造高效率的机关工作”为主线,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开展创建和谐机关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丰富多彩、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学习、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执政能力、领导水平和综合素质,塑造“廉洁、务实、高效、和谐”的机关形象。
二、总体目标
创建服务型、效率型、学习型、法治型、廉洁型、创新型、节约型、健康型机关。
三、创建任务
1.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按照政府要求,强化服务意识,深化行风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建设年活动,引导干部树立不断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的力度,努力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以适应现代管理的需要。
3.营造公平的发展氛围,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引导干部积极向上、开拓进取、无私奉献。
4.营造和谐融洽的人际氛围,倡导部门和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交流沟通、谈话谈心、互帮互助,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上级关心下级,干部关心群众,努力使每位干部在机关里都感到一种“家”的温馨。
5.营造宽松的工作氛围,号召干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尽展才华,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尽情舒畅、生动活泼的良好局面。6、营造健康向上的职工健身锻炼氛围,组织开展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确保城市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和城市建设行业干部职工健康成长。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构建和谐机关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成立局机关和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鸿新
副组长:刘波涛
成员:李世明、曾焕斌、杨文智、唐卫东、陈建平、韩永宾、吴宪葵、孙其久、张国军、聂玉萍
和谐型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唐卫东,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联系人:仲夏,联系电话:6222336。
五、方法步骤第一步:1月中旬至9月底,由各党支部书记和科室长负责深入开展构建和谐机关活动。
第二步:10月份,局重点培育3至5个科室为样板和谐科室,总结经验。
第三步:12月上旬,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听取2017年构建和谐机关工作总结。
第四步:12月下旬,推荐一批在构建和谐机关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并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党支部、各部门要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构建和谐机关的重大意义,把建设和谐机关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细化责任,明确进度,稳步实施,有序推进,抓好落实。
2.深入调研,广泛发动。各党支部、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科学把握构建和谐机关的核心和重点,找准存在问题,克服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充分运用喜闻乐见的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多视角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员参与、全员监督的氛围。各党支部、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典型,搞好交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保证创建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
3.搞好协调,争先创优。各党支部、各部门要搞好协调,结合中心任务开展构建和谐型机关的工作,各党支部、各部门要抓住契机,大力优化内部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凝聚人心、激发工作热情的活动,形成机关干部人人参与创建活动的合力,确保构建和谐机关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并取得成效。二〇〇七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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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构建和谐机关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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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建设局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局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效能建设在深化我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环境创新建设,加大建筑管理力度,提高建设局行政效能,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区建设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创新、亲民、务实、廉洁”责任政府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基础、绩效考核为手段、效能监察为保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建设行政行为,提高建设行政效率,降低建设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建设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总体要求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采取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的措施,力争实现“五个突破”,即要在解决“决策不当、政令不通、作风不实、效率不高、效果不好、服务不优、行为不端”等7个具体问题上取得突破;要在规范公务员管理、推进公务员离岗培训、创新制度上取得突破;要在改善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上取得突破;要在查处建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上取得突破;要在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制度、服务重大投资项目、畅通“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水平上取得突破。三、主要工作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通知》精神(武政办[2005]26号),按照市、区反腐倡廉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区建设局的实际,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2005年行政效能建设取得实效。第1版权所有(一)积极参加公务员教育培训。按照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参加全区组织的公务员培训教育,全局公务员在今年内全部轮训一遍,不断增强我局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保证行政效能建设的顺利进行。(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将建设局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监督办法等在相关网站和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开。二是推行热点问题公开制度。建管站、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创新科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科室,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向群众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市政道路立项、资金使用、招投标情况,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在网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推行行政执法过程和决策过程公开。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防范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由局各科室、站负责。(三)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大力改善服务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建设行政审批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深化对口服务企业工作,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服务的“绿色通道”,对有关涉及重大项目的审批事项,要实行“代办制”,特事特办。要对全局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的清理,对未经国家、省、市批准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局内部多个科室、站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由局统一协调和组织进行,避免多头检查。规范各类年审、年检行为,其中对无法律、法规及市以上规范性文件依据的年审、年检一律取消,对同一企业有多项年审的,可采取联合年审的方法。深化行风评议活动,利用我局今年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的契机,建立健全局内部经济发展软环境考核评价制度。(四)抓好重点部门的效能建设。加强效能建设,在面上展开、整体推进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试点工作,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区建管站、建设科、党政办公室等作为今年全局行政效能建设试点部门。以上试点部门要制定切合实际的行政效能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切实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五)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我局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要对全区完善一个中心对外、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等服务模式,逐步实现由串联审批向并联审批、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的转变,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水平做到绝对服从,并创建出建设新形象。要健全建设工作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服务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办事流程,尽力缩短办事时限,真正做到便民便商,做到办事不出中心。建设局除进入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项目外,对保留的审批权要推行“一个窗口对外”的集中办理制度,使服务对象不再在同一单位多头跑审批。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等建设局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建设局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制度。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和区建管站负责。(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回头看”活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其全面贯彻实施。一看是否存在适用违法依据实施行政许可;二看应该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否取消,应该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还在收费;三看是否简化了办事程序,方便了企业和群众,是否遵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提高了办事效率;四看实施行政许可是否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看是否存在建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出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认真查处。通过开展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的“回头看”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和区建管站负责。第1版权所有(七)加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查处建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建立局行政投诉领导值班制度,统一受理群众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加大对建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法律、法规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区委、区人民政府出台的政策规定执行不力或消极抵触;对巧立名目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对故意刁难企业、公民或其他组织,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对服务意识淡薄,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违反服务承诺制度,办理事项不能限时办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对超越行政许可,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予以严肃处理,对符合辞退条件的要予以辞退。此项工作由局纪检监察、局办公室负责。(八)加强公务员管理和制度创新。一是规范公务员行为。按照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的暂行意见,明确公务员在公共服务中应有的行为和不应当有的行为;二是认真执行公务员科学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根据《江岸区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对公务员履行职责的绩效进行科学、客观、量化的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的任免、奖惩挂钩,建立对公务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切实实行公务员离岗培训制度,按照《公务员离岗培训办法》,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进行离岗培训。从今年开始,按要求对我局年考核不称职、违反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受到处理的公务员送区集中进行离岗培训。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九)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督促检查工作。为加强对我局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按照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局目前正在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科室、站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为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局将对行政管理和效能状况进行经常性评议,各科室、站对行政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整改。此项工作由局办、各科室、站负责。建设局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市建设局治理建设工程领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市建设局治理建设工程领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以及《___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对治理建设工程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专项治理,使建设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基本得到纠正,经营行为和行政权力基本得到规范,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推进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建设管理新局面,确保___市工程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指导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长效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又要促进城市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治理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积极稳妥地把工作推向深入。
二、治理的重点部位、环节和主要表现形式
(一)重点部位、环节:着力解决在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两大重点部位和容易发生在行政许可审批、工程招投标、项目发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计算、工程预决算、项目验收、拆迁安置补偿以及中介服务等环节上的商业贿赂问题。
(二)行为主体:一是建设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拆迁代理、质量检测、图纸审查等中介机构及其管理人员。二是建设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三是建设局系统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主要表现形式:
1、建设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单位商业贿赂主要表现形式
一是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企业通过对业主、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企业进行贿赂,通过陪标、串标、围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承包单位将中标工程倒手转包,从中收受贿赂。二是在工程发包分包中,业主利用工程建设发包权,强迫承包企业签订“阴阳合同”,弄虚作假、规避招标,私下索取好处;分包企业为了拿到分包工程,向总承包企业行贿;承包单位层层转包,层层压价,收取好处。三是在材料设备采购中,供应商向施工企业或业主(监理单位)经办人行贿或给回扣,导致在材料设备的采购上,选劣弃优、舍近求远,购买使用质次价高的材料设备。四是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进行贿赂,通过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或提高价格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设计人员降低设计标准,违规指定设备、材料供应商,收取回扣。五是在项目预决算中,施工企业通过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行贿,采取虚设项目、重复计算工程量等手段骗取工程款;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巧立名目、故意设卡、拖延付款,迫使企业为尽快结清工程款或材料设备款而向其行贿。六是工程项目验收中,监理单位接受施工企业贿赂,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验收。七是在房屋拆迁中,拆迁代理机构与拆迁人内外勾结,以虚增拆迁户、虚增面积、虚增补偿费、虚构补偿协议等手段,从中谋取私利。八是在中介服务中,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图纸审查等中介机构与企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相互勾结、弄虚作假,出具虚假的成果报告。
2、建设局机关商业贿赂主要表现形式
一是主管部门人员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谋取私利。二是主管部门人员为谋取私利,巧立名目,人为设立许可条件,故意设卡。三是主管部门人员收受贿赂,为不具备许可条件的事项或工程项目发放许可、同意审批。四是主管部门人员寻找借口、故意拖延,迫使企业为尽快领取许可证、通过审批而向其行贿。五是主管部门人员为谋取私利随意抬高或降低建设标准。
3、下属各行政职能管理单位商业贿赂主要表现形式
一是在市政公用项目资产评估和国有企业事业改制中,企事业单位隐匿瞒报资产,有的里外勾结,恶意减损、侵吞国有资产,谋取私利。二是工程招投标监管人员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谋取私利。三是在房屋拆迁中,拆迁管理部门人员与拆迁人内外勾结,以虚增拆迁户、虚增拆迁面积、虚列房屋拆迁补偿费、虚构居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等手段,从中谋取私利。四是在项目验收过程,工程监督人员为了市建设局治理建设工程领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市建设局治理建设工程领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谋取私利,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未予查处。五是竣工备案管理人员为了谋取私利,为不具备备案条件的工程项目发放备案证。
三、自查自纠的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和监督检查
(一)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28日——5月15日)。
1、召开动员大会,抓好思想发动。通过层层动员,使建设工程领域从业人员特别是经营管理者充分认识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主要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及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要求。
3、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教育。通过简报、板报、案例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对局机关公务人员、下属各行政职能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建设工程领域从业人员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诚信的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提高行政管理人员及建设工程领域从业人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5月16日——9月30日)。
1、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调查摸底。局机关及下属各行政主管职能单位,要深入分析建设工程领域商业贿赂的各种表现形式,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图审中心、拆迁代理单位及拆迁人的意见和建议,摸清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环节、关键岗位和人员以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列明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
2、深刻剖析检查,查找突出问题。局机关及各下属各行政职能单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各主管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制定局机关、各下属行政职能管理单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拆迁代理、图审中心等单位的自查自纠表格,要求局机关、各下属行政职能管理单位和相关单位根据表格所列事项对照检查,重点查找在商务活动中是否存在给予、收受回扣和以劳务费、信息费、顾问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查找监管制度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看财务、采购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检查财务账本各项费用及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小金库”、帐外帐、帐外物等问题。对各单位自查自纠的情况将采取适当方式抽查,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
(1)建设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单位重点对照检查的方面
①业主或业主代理要查找在工程招投标、项目发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计量支付、工程预决算、项目验收和拆迁安置补偿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②勘测设计单位要查找在承领勘测设计任务、施工图审查、设计变更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③施工单位要查找在工程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预决算和项目验收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④监理单位要查找在承领监理任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量计算、工程预决算和项目验收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⑤中介机构等相关单位要查找在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拆迁代理、质量检测、图纸审查等中介活动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2)建设局机关重点对照检查的方面
局机关要重点围绕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环节开展自查。要以近两年来所审批、许可、处罚的事项为切入点,重点查找在审批、许可、处罚过程中有否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有否为企业之间的经营活动提供帮助、牵线搭桥,收取不正当利益和索贿受贿的行为;有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行政不作为,放任、纵容甚至包庇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3)下属各行政职能管理单位重点对照检查的方面
局下属招投标服务中心、建筑质监站、市政质监站、拆迁办公室、燃气管理办公室要重点围绕审批、许可、监督、备案、处罚等环节开展自查。要以近两年来所审批、许可、监督、备案、处罚的事项为切入点,重点查找在审批、许可、监督、备案、处罚过程中有否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有否为企业之间的经营活动提供帮助、牵线搭桥,收取不正当利益和索贿受贿的行为;有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积极履行管理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4、认真梳理问题。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认真进行归纳梳理,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明确整改思路和整改重点。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10月1——11月31日)。
1、制定整改措施。各单位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全面的进行整改。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暂时整改不了的,要提出时限要求。
2、局机关各有关科室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解决方法,切实加以整改。
3、梳理整改情况。对整改情况全面梳理,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12月1日——12月31日)。
1、继续抓好整改。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出说明;自查自纠效果不好的,要责令重新进行整改。
2、抓好建章立制。重点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要对前一段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在转入正常工作后,要与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不断完善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3、认真做。既肯定成效,又指出不足;既总结经验,又查找教训,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
(二)监督检查
1、加强督查督导。各科室及管理机构要对各企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较大的,要派出专人到现场督促解决,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消极应付的,要重点进行督办;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说清问题,认识错误,并积极退款的,可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处分;对自查不力的企事业单位要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
2、建立联系点制度。确定市建筑安全质量监督站、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为全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联系点,通过对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探索和总结自查自纠工作经验,推动我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单位党政领导要亲自抓,明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报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交叉考核评价和验收。每一阶段结束后,各单位都要将本阶段的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等情况报市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要在12月10日以前报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和存在问题等,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多用数字说明问题。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治理工程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___市建设局成立治理建设工程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丁竹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副调研员、人事科、办公室、建工科、工程科、设施科、招投标科、人防科各科(室)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联系电话:66701441,联系人:于清和),并从人事科、办公室、质监站、招投标中心、拆迁办、燃气办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承担日常组织、指导和协调等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公布举报电话。建设局将在“___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kcein.com )开辟投诉举报专栏;开通举报电话,___市建设局治理商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98--66701441。通信___市滨海大道47号,邮政编码570001。
(二)责任分工:建工科负责指导建筑工程建设的商业贿赂预防治理工作;工程科负责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含房屋拆迁)的商业贿赂预防治理工作;设施科负责指导燃气行业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商业贿赂预防治理工作;人防科负责指导人防工程建设的商业贿赂预防治理工作;招投标科负责指导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发包分包、工程造价咨询领域的商业贿赂预防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局机关行政审批中的商业贿赂预防治理和牵头制定预防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制度。
建设局各科室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出适合本部门实际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
五、具体工作措施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紧密结合建设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五个结合”,确保建设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建设系统商业贿赂问题,积极构建建设系统预防治理商业贿赂的监督制约机制。重点抓好教育预防工作,引导公务人员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在全系统形成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新风尚;教育公务人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一切活动,自觉抵制贿赂,做到防微杜渐,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执行市检察院、监察局和建设局联合颁发的《___市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档案查询与建筑市场廉洁准入管理办法》,与市检察院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配合检察机关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档案查询系统,完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建立健全___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以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组织体系,对有行贿等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在市场准入上给予严格限制,对犯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坚决清出建设市场。严格实施工程建设廉政建设准入制,建设单位、工程参建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双方必须签订廉政合同,明确作出廉政承诺,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中的商业贿赂问题。建设局将积极与建设厅、监察局、检察院、纪委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治理商业贿赂案件的整体合力。
三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规范建设行政许可工作结合起来。建设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一律进入市政务服务大厅,实行统一受理,提高行政许可工作透明度,把好行政许可过程中第一关。建设局将把建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通过网站或报纸进行阶段性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结合起来。严格落实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的公开招标制度;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一律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严格执行计算机随机抽取专家评委制度;严格实行招标前的现场踏勘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建设行业自律公约,由___市建筑业协会征求协会会员的意见,联合各相关单位在报纸、网络上发出倡议书,号召全体从业人员和单位“杜绝中间人,拒绝出卖资质”,形成“遵纪守法,合法竞争”的建设行业良好氛围。
五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法规建设,针对建设工程领域各部位、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年内我局将组织起草和完善《___市政府投资项目拆迁安置暂行规定》、《___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细则》等7个项规章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堵塞漏洞,不断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
建设局各科室和各下属行政职能管理单位,要按统一方案制定出详细的行动计划并以创新的精神提出具体措施,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合力,共同抓好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工作。市建设局治理建设工程领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市规划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市规划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惠州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xx年以来规模以上的开工建设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民心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1.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齐抓共管,按照方案的总体部署,实现工作的整体推进并不断向纵深发展。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善于抓住关键环节,以点带面,在全面推进中突出重点。当前,要以国家统一部署的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兼顾其他项目,着力解决一批因条件不具备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

2.严肃惩治与有效预防相结合。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既要坚决纠正违规问题,也要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积极探索治本的措施,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突出问题的发生。

3.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通过专项治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解决突出问题,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延伸到日常监管中,实现工程建设领域规范管理。

4.自查自纠与重点督导相结合。把自查自纠和重点督导作为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两项重要工作环节,全面排查本系统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边清理、边纠正、边规范,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任务分解、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简化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

主要措施:

1、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概算、招标、工程变更、结算、竣工验收等程序监管,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开工报告制度,加强节能评估审查。

2、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惠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的通知》,推行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

3、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信息,明确审批流程,及时公布审批结果。

责任单位:设计科、建管科、规划科、招标办、直属分局、造价站、质监站、墙改办、勘察设计协会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主要措施: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5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发改法规〔20xx〕1361号),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组织招标。

2.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联合监管机制。尽快出台相应措施,加强和改善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规章以及政策措施。

3.改进监管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针对20xx年2月实行网上报名以来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二是推行电子招投标文件,推广网上招标和计算机辅助评标,提高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减少人为因素;三是严格执行省、市建设工程项目统一使用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文本,减少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设定不合理评标标准等行为;四是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4.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管理,规范设计变更。严格执行市规划建设局、监察

市规划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出台的《惠州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5.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完善施工合同备案。

6.充分利用电子监察手段,加强对重点工程及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管。发挥市重大工程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责任单位:招标办、建管科、设计科、造价站、质监站、交易中心

(三)规范土地规划执行及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法违规审批等问题。

主要措施:

1.核查确认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土地用途管制。

2.严格土地使用权审批和监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责任单位:用地科

(四)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土地用途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维护群众权益。

主要措施:

1.严格实施城乡规划法,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实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2.严格实施《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制定、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流程,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规划决策机制,对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容积率实行过错责任追究。

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对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xx年以来领取规划许可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理检查,严格容积率指标调整程序。

4.加强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公开和征求公众意见等工作,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公众参与度。

5.加强对规划实施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规划行政执法力度。修改完善《惠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制定《惠州市规划建设局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管理,使行政执法和职权的行使更加公开、透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责任单位:规划科、村镇科、设计科、法规科、城建科、管线科、直属分局、编研中心

(五)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后不履行投标承诺、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提高工程建设质量,遏制较大和重大事故发生,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主要措施:

1.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完善我市相关措施,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供更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切实履行责任。强化工程建设质量源头管理,将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纳入招标投标文件,并在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中明确各方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和措施要求,用市场手段确保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2.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监理企业履行投标承诺的监管,严肃查处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企业。

3.完善监理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监理人员培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促进监理企业和人员履行监理责任。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的动态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施工人员遵章守纪,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严格执行惠州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严肃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肃追究责任事故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责任单位:质监站、安监站、建管科

(六)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项目招标过程、施工过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建设信息。

2.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信息公开,征集和整合相关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并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免费公开。

3.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数据库。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实施外地驻惠建筑企业公证新规定,对弄虚作假,扰乱市场行为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定期向社会发布相关企业诚信程度情况及违规违法记录等方面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以市场化运作推动优胜劣汰。

4.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党办、办公室、法规科、建管科、信息中心、交易中心、质监站、安监站、造价站

(七)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城乡规划审批、以谋取私利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

主要措施:

1.拓宽案源渠道。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2.查处和通报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对发现的案件快查快结,严肃处理。

3.开展警示教育,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

责任单位:市纪委派驻市规划建设局纪检组、党委办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9月开始,共分四个阶段,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治理任务。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9月至10月)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动员,充分认识此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明确工作目标和各阶段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惠州市规划建设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科室(单位)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并明确科室(单位)联络员。

2.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任务分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进度,提出治理措施。

3.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市规划建设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动员会议,对各工作任务进行分工。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2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进行排查,找准突出问题,分析原因。

1.认真开展自查。各相关科室(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要按照市统一部署,重点对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自查,主要是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认真查找城乡规划审批、勘察设计、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并分类梳理,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关情况于20xx年1月15日前书面报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刻分析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等方面,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

3.纠正违规问题。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全面排查中发现的违反行业管理规定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应进行行政处罚的要确保处罚到位。需要移交的案件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

(三)认真整改、健全制度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

根据全面排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

1.及时纠正问题。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2.落实监管责任。针对本部门全面排查中发现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方面的问题,强化行政监管。突出监管重点,强化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监管程序,增强监管效果。

3.推广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创造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并予以推广,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4.完善法规制度。针对在全面排查中发现的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实施严格的招标公告发布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招投标监督管理责任制;配合建立全省统一的施工企业、评标专家管理综合信息库,并充分加以利用;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四)巩固治理成果、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1月)

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

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专项治理工作绝不能停留在一般的号召、一般的部署、一般的要求上,必须使出铁手腕,拿出硬措施,下足功夫、动真格抓好抓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围绕“三保”,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中央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和必要性,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科室(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特别是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责,抓好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形成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统筹兼顾,协调配合,形成治理合力

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协调推进。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我市正在深入开展的“狠抓工作落实年”活动相结合,与治理商业贿赂、推进政务公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工作相结合,把握工作之间的有机联系,统筹安排和部署,形成合力。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动态跟进,同步整改,强化督促检查

建立健全督查、评估、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分类指导,督促工作落实。在各阶段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不定期开展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科室(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重点督促,限期整改,做到边摸底,边排查,边整改,边完善,确保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四)严明纪律,严格查处,务求治理实效

各相关科室(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准对法律法规和上级出台的政策措施执行不力或消极抵触;不准对承办的工作相互推诿,拖延不办、办而不结、不依法及时处理;不准对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放任不管或包庇袒护。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

(五)加强调研,把握政策,及时指导推动工作

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很强,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各项政策之间的衔接和配套。拓宽视野,创新思路,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效推动工作。

(六)注重交流,积极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重视信息工作,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为制定政策和实施有效的工作指导提供依据。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全局性的问题要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提高信息质量,做到快捷、准确。发挥局政务网站、信息简报的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舆论监督。

关于创建和谐型机关的实施方案


关于创建和谐型机关的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
根据区《关于创建“机关和谐工程”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广泛开展和谐型机关创建活动,建设一流的司法行政机关,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历史性新跨越,建设现代化新**”为目标,以“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创造高效率的机关工作”为主线,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开展创建和谐机关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丰富多彩、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学习、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执政能力、领导水平和综合素质,塑造“廉洁、务实、高效、和谐”的机关形象,为建设和谐海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创建服务型、效率型、学习型、法治型、廉洁型、创新型、节约型、健康型机关。
三、创建任务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按照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强化服务意识,减少行政审批,深化行风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引导干部树立不断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的力度,努力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以适应现代管理的需要。
3.营造公平的发展氛围,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为每一位干部创造平等的竞争机会,引导干部积极向上、开拓进取、无私奉献。
4.营造和谐融洽的人际氛围,倡导部门和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交流沟通、谈话谈心、互帮互助,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上级关心下级,干部关心群众,努力使每位干部在机关里都感到一种“家”的温馨。
5.营造宽松的工作氛围,号召干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尽展才华,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尽情舒畅、生动活泼的良好局面。
根据区《创建“机关和谐工程”的实施方案》,促进我局和谐型机关建设,经局研究决定和谐机关示范科的任务赋予基层科和法宣科。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机关和谐机关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成立局创建机关和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和谐型机关创建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联系人:王保民,联系电话:**。
五、方法步骤(2005年9月一2016年7月)
第一步:9月中旬至12月底,局按照区委总体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深入开展创建和谐机关活动。
第二步:10月份,局重点培育1至2个科室为样板和谐机关,总结经验。
第三步:12月上旬,召开各科室负责人会议,听取2005年创建工作总结及2016年创建工作安排的情况汇报。
第四步:2016年1月至6月,各科室继续开展“十百创建行动”,并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完成创建任务指标,初见成效。
第五步:2016年6月前,结合建党85周年,推荐或表彰一批在创建机关和谐工程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科室要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机关和谐工程”的重大意义,把创建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成立组织,细化责任,明确进度,稳步实施,有序推进,抓好落实。
2.深入调研,广泛发动。各科室要从实际出发,科学把握创建机关和谐工程的核心和重点,找准存在问题,克服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充分运用喜闻乐见的创建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多视角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员参与、全员监督的氛围。各科室要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典型,搞好交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保证创建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
3.搞好协调,争先创优。各科室要搞好协调,结合中心任务开展创建和谐型机关工作,确保工作和创建两不误、两促进;各科室要抓住契机,大力优化内部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凝聚人心、激发工作热情的活动,形成机关干部人人参与创建活动的合力,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并取得成效。

关于创建和谐型机关的实施方案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58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xx]1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赣建办[20xx]6号)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局发展提升年活动,巩固机关效能年和创业服务年活动成果,全面完成“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发展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和市委二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城镇化、城镇建设三年大会战等重点工作,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和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机关办事效能和服务创业水平,不断创优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发展质量,促进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市科学发展、进位赶超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活动主体

发展提升年活动主体为: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工作重点

(一)围绕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拓宽我局招商引资领域,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完善招商项目库,积极组织和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扩大招商引资的实际成果。提高涉及城乡规划建设部门的相关项目审批效率,全面推动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设,完善“统一受理、项目代办、快速转办、并联审批、办结告知”制度,实现“横向到科,纵向到站(办)”的有效协同,缩短相关审批时限。提升重大项目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储备库,拓宽融资渠道。破解城乡规划建设重大项目推进难题,继续实施调度会议、协调指导、服务帮扶、约谈督导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进程中的困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难题,加大执行力度。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调度和推进机制,加强对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考评,确保重点项目安全高效。(牵头部门:秘书科,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二)围绕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全面落实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的各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快速推进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严格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全面实施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和城乡规划备案制度,完善规划督察员制度,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强化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形成完善的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的调度指导和督查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推进力度。(牵头部门:城建科,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三)围绕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可增长、可持续的原则,集中办好城乡规划建设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确保59个乡镇集镇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抓落实、重执行的体制机制。推行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倒查问责制,及时研究解决城乡规划建设涉及民生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三民”服务活动,进一步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实行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定奖惩。通过对重点工程的定期检查、情况通报、实地督查,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实效。(牵头部门:秘书科,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四)围绕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创优发展环境规定和措施的落实,努力打造服务最优、效率最高、创业最佳的发展环境。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考评和问责。强化机关服务意识,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增强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按照省、市效能办的要求,积极参加“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局直各单位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健全效能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和效能问责机制,着力解决影响机关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干扰、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阻碍重大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真正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牵头部门:监察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第2页

五)围绕营造服务和促进发展的氛围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大力宣传服务发展的政策,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氛围,使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广泛知晓,形成政策落实倒逼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积极帮助、扶持城乡规划建设企业做强做大,让更多的宜春企业“走出去”,在行业竞争中“立住足”,在推进发展中“创佳绩”。大力培育城乡规划建设领域创新创业、和谐发展文化,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干事创业促发展的积极性,积极宣传创业发展典型和服务创业发展的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路作用,激发创新创业促发展热情和活力。营造鼓励发展、支持发展、服务发展的浓厚氛围。(牵头部门:机关党委,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四、方法步骤

发展提升年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20xx年1月4日-2月28日)

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市创业服务年活动总结表彰暨发展提升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进行深入广泛的动员部署。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于3月底前报送局发展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20xx年3月1日-10月31日)

按照上述五个发展提升年重点工作任务,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积极有序推进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研究,分别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或办法、措施,加强与配合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月度工作进展情况调度制度,每月底前将调度情况书面报局发展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围绕五个方面重点任务,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考评(11月1日-12月31日)

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要以五个方面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制定量化、便于操作的科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建立严考核、硬约束、重激励的工作推进机制。严格绩效考评,对活动开展好、落实力度大、工作有创新、发展提升成效显著的科室(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活动滞后、推进慢、成效差的科室(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实际效果作为对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要对发展提升年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2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局发展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发展提升年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注重落实,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机关、局直各单位是发展提升年活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发展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机关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调抓,职能科室(单位)具体抓,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人人参与的局面,坚决防止仅靠少数科室(单位)做和少数人参与的现象,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发展提升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发展提升年活动中,要注重宣传造势,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及网络等宣传工具,开辟“发展提升年”活动专栏,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先进典型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跟踪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活动信息的宣传,确保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群策群力。

3、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完善效能监察方式,充分运用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投诉、电子监测等多种手段,及时发现并解决发展提升年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认真落实有关制度规定,共同维护全局良好形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重点科室(单位)、重点岗位及牵头、配合部门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各牵头部门要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和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活动的综合指导;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跟进,按照职能做好相关工作,通过共同努力,确保我局发展提升年活动开局良好、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为规范工程建设领城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扩内需、保增长、重民生、促和谐”等任务,紧密结合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建设和廉政风险评估工作,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坚持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完善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用2年左右时间,对以来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中央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完善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统一交易市场建设,深化有关体制机制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建设安全。
(三)工作目标
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完善,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建设局决定成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
组长:马灿(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杨方玉(建设局副局长)
胡思泉(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周庆容(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李昕鸿(建设局建管股股长)
(建设局质监站站长)
徐超(建设局房管股股长)
陈芳(建设局规划股股长)
刘云(建设局城监大队大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质监站,由李昕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任务分解、主要措施
(一)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任务措施:
1、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
2、以《招标投标法》为基础,加强与县有关部门配合,改革完善评标办法。
3、严格合同签订和履约,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4、加强对招标投标从业机构和人员的规范管理。
5、整合各类市场资源,逐步建立我县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平台。
6、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格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7、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管理,规范设计变更。
(二)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主要措施:
1、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的过程监管。
2、加强对工程监理机构的管理,规范工程监理行为。
3、完善质量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
4、完善安全管理法规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严格执( )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细化安全措施,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搞“暗箱操作”,以及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信用缺失、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工程建设重要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项目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建设信息。
2、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媒体,建立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全县建设领域信息共建共享,并将相关信用信息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诚信系统。
3、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

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第2页

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全县各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全县统一的综合性数据库。
4、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具体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二)深入排查问题
各相关股室,要根据履行的工作职责,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进行自查排查。查找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其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对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进行自查。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自查排查有关情况于11月底前书面报告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自查情况组织督查。
(三)案件调查和问责追究
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案件查处和问责追究贯穿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要通过拓宽案源渠道、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等措施,发掘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四)认真进行整改
要根据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要按照所承担的任务内容,积极推动,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综合监管平台,健全各部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要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力度,认真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要针对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创新体制、完善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机会。
(五)巩固治理成果
1、认真进行“回头看”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尚未完成的要督促加快进度。
2、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及时把成熟的措施和办法转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根据工作步骤及时上报总结报告。要善于总结好的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以利于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股室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把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风建设年活动、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处理好各项工作的关系,力争取得治理实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工作落实,掌握工作进度。对治理工作迟缓的,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加强政策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究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政策界限,实施分类指导。要抓住专项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症结,提出对策,攻坚克难。要拓宽视野,创新思路,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更加有效地推动专项治理工作。

建设局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建设局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改善城镇生态环境,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据县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政〔20xx〕4号)精神,20xx年继续实施××县污水处理工程,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建设领导组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职能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领导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污水处理工程顺利实施,并确定一名联络员。
组 长:成 员:联络员:
二、建设规本文 模
近期(20xx年)1万m3/d,远期(2020年)2万m3/d
管网:近期34.43km,远期65.43km
三、建设内容
征用土地,配套管网,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辅助工程,场内道路,电气系统和设备,污水截流干管建设。
四、建设目标
今年完成污水截流干管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今年11月底启动运行。
五、建设进度
科学、合理的安排工程建设进度是项目顺利有序实施的重要环节和保障,根据《××县污水处理工程可研报告》、有关文件精神和时序要求,拟定建设实施计划如下:
20xx年
建设内容及进度
本月完成
投资额(万元)
1月份
完成征地拆迁和图纸设计工作、截污干管完成10%
250
2月份
完成三通一平,主体土建开工,截污干管完成15%
300
3月份
完成主体土建工程15%,截污干管完成30%
300
4月份
完成主体土建工程30%,截污干管完成40%
300
5月份
完成主体土建工程45%,截污干管完成50%
350
6月份
完成主体土建工程60%,管道采购并铺设,截污干管完成60%
350

**州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州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州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现就我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州纪委五次全会、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全州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州建设局党组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扎实有序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使全州建设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基本得到纠正,经营行为和行政权力基本得到规范,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建设系统相关制度基本得到完善,推进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建设管理新局面,确保全州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建设人员健康成长。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统筹考虑,抓好四个结合:一是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市政公用市场秩序相结合;二是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相结合;三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四是与推进改革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2、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又要促进全州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分块负责,分级管理。局分管领导要按照分块负责的原则,督促所分管部门切实落实治理责任;局属各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认真细化工作任务,扎实抓好落实,切实解决问题。
四、组织领导
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王洪斌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苏建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岚局党组成员、局纪检组组长
成员:白劲伟局党组成员、局办公室主任
杨瀚涛建筑业管理科科长
佟君云政策法规科科长监察室主任
张国号城市建设科科长
阮永昌住宅与房地产业科科长
薛易勘察设计科科长
张必鸿州规划局办公室主任
张红榛申报办副主任
卢唯安监站站长
杨剑波抗震办副主任
姜晖村镇处副处长
梁辉风景园林处处长
周文红招标办主任
王云锋标准定额站站长
何诚质监站站长
赵瑞芳交易中心主任
黄世祥监理公司经理
郑国华审图公司经理
陈健设计院副院长
秦臻招标代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局监察室主任佟君云担任,副主任由州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张必鸿、局办公室副主任舒静担任,办公室成员为何备战、郭萍,何备战任联络员。值班电话:3730779。
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局属各部门都要将本阶段的工作情况、成效和存在问题等情况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1日前要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总结后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分析汇总各部门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报告报州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省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五、治理工作的重点部位、环节和行为主体
(一)重点部位和环节: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主要集中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两大部位。前者主要发生在规划和市场准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房屋拆迁、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发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项目验收以及追加投资等环节上;后者主要发生在资产评估、取得特许经营权等环节上。
(二)行为主体: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主要发生在企事业与企事业、企事业与建设单位、企事业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之间。一是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即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房地产经纪和评估等中介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以及与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所涉及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有关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二是建设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或工程项目的监管者。三是负责规划审批、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和其他一些实行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些单位和人员既可能是行贿者,也可能是受贿者。
六、实施步骤
局属各部门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自查自纠所涉及的岗位、环节、人**州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州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员、资金等基本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具体办法,认真抓好落实。步骤分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巩固成果等四个阶段。时间七个月,2016年3月27日开始至10月24日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一个月3月27至4月27日)。重在纠正错误观念,营造活动氛围。
1、召开动员大会,抓好思想发动。通过层层动员,使从业人员特别是经营管理者充分认识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认真组织学习,抓好深化认识。主要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省、州纪委五次全会、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全州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要求。
3、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配合。通过简报、板报、建设信息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两个半月4月27日至7月11日)。局属各部门相对集中时间,深入查找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1、征求意见广泛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2、深刻剖析对照查。局属各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重点自查2001年以来的经营观念和行为。一查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是市场交易的“潜规则”、部门发展的“润滑剂”等错误观念,对治理商业贿赂是否有抵触情绪;二查经营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顾问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经营、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本部门有没有“小金库”、账外账、账外物等。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要深刻,并认真总结教训,明确整改思路。
3、梳理问题准备整改。把自查的问题归纳整理,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重点。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两个半月7月11日至9月24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1、扎实进行整改。局属各部门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全面的进行整改。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很快见成效;整改需要一个过程的,需提出时限要求。
2、定改进措施。局属各部门要针对各有关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指导。
3、梳理整改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一个月9月24日至10月24日)。局属各部门继续搞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1、继续搞好整改。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自查自纠效果不好的,要重新进行整改。
2、抓好建章立制。重点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巩固自查自纠成果。
3、认真进行总结。既总结成效,也总结不足;既总结经验,也总结教训,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七、监督检查
1、加强督查督导。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治理工作,要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坚持“两同时”制度,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建立信息专报与通报制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经验,相互交流借鉴。
3、建立联系点制度。局领导小组将确定一个县市建设局和两个企事业单位作为联系点,通过对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探索和总结自查自纠工作经验,推动各地开展工作。各部门也要建立联系点制度。
八、建立健全防治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建设系统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强化管理,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自律机制。一要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经营、采购、销售、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管理、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监管,防止因商业贿赂做假账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要加强诚信建设。继续开展建设系统共铸诚信活动,建设诚信行业、诚信企业、诚信个人,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三要坚持依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二)深化改革,修订、完善建设系统相关行业管理办法和制度。一方面,在修订与《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相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规定时,注重完善对规范企业商业行为,杜绝商业贿赂的相关条款。另一方面,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制度,遏制招标投标弄虚作假、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研究制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推进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推进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检察机关逐步建立和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严格执行和贯彻好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办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完善特许经营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推进建设行业社团管理体制改革,制定行规、行约,加强对企业等会员行为的约束。**州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构建“和谐社会”实施方案


构建“和谐社会”实施方案关于***乡关于开展构建“和谐社会”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直机关、各村、站所(学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县委八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乡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进程,根据《中共且末县委员会、县末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实施意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八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乡党委、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发展,为建设一个富裕、文明、稳定、和谐的红旗乡做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减少低收入和贫困群众人口,加大民主和依法治乡的力度,严厉打击腐败和非法致富,切实做好富裕劳动力转移工作,努力协调和改善各种社会关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全力构建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建立一个更加幸福、公正、和谐和充满活力的小康社会。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实施步骤:为确保我乡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改善发展不协调的现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乡进程,不断加强以诚信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的道德建设,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为完成开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的工作任务,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我乡“三个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1、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展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营造一个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和谐思想环境,有针对性解决不同群体的思想问题,努力形成和谐的氛围,为我乡经济大发展服务。2、精心组织开展德育教育工作,落实“三个从娃娃抓起”的基础性工作(思想道德教育、弘扬玉文化、汉语学习)、诚信建设,保护环境等道德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各族群众的文明意识、道德意识、诚信意识,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文明环境。3、大力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拼搏、特别能奉献”的且末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4、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乡村”、“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努力营造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5、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并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到乡村两级的总体规划之中,纳入到“三个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格局之中,与经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真正形成“三个文明”与和谐社会一起抓的良好运行机制。
(二)继续开展诚信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1、按照县委的部署,在总结去年“诚信且末”建设活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今年“诚信且末”活动的各项工作2、切实抓好诚信政府、诚信单位、诚信公民和信用村、信用户建设,以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重点解决政策不透明、不规范、承诺事项不兑现、为政不廉、办事不公、作风不正等问题,以“礼仪诚信、廉洁高效”为主题,全力打造“诚信政府”形象努力把我乡建成“人人重信用、人人讲诚信、人人是形象、人人是发展环境”的信用环境。
(三)注重反腐倡廉,惩防并举,切实维护、发展好群众的利益。1、要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继续开展好“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坚持教育、预防为主,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决策制度,规范政务行为。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探索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机制,全面提高政府的公信度。2、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两个责任”制的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研究和实践,促进教育、制度、监督预防和惩治腐败并举的反腐败体系的建立,加大创新发展环境建设力度,切实促进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的环境,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重点加大对领导干部违纪问题、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查处,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利益。
(四)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缩小城乡差距,减少贫困,着力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稳步推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1、加快乡村道路建设、防渗渠建设和农牧民抗震安居工程为主体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三年之内使我乡乡基础设施建设有一个大的改善。2、继续抓好“三农”问题,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实现经济结构由过去的“粮棉”二元结构转变为“粮经草”三元结构,使农民增收渠道多样化。3、构建“和谐社会”实施方案

构建“和谐社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小康示范户”、“科技示范户”等创建评选活动。以全民创建、创建为民为宗旨,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力度,以解决实际问题,人民乐意为目的,加快农村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农村基础教育,整合学校资源,改善学生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条件,推进素质教育迈向新台阶。4、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农村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处置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创建平安乡村。5、大力推进生态家园建设,开展以推进“五改三建一覆盖”、治理“五乱”、狠刹“三风”等为重点的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五改三建一覆盖”即改水、改路、改厨、改圈、改厕。建高标准经济园、建乡村小集镇、建标准化村级卫生室,实施广播电视覆盖工程。治理“五乱”即柴草乱放、垃圾乱堆、粪便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养。狠刹“三风”即打牌赌博、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等。引导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农村文明程度,加快推进农村小康进程。6、着力打造信用农村,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培育信用农业、信用乡村、信用农民三大主体,以“诚信做人、诚信做事”为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群众性的诚信教育活动,形成讲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诚信环境。
(五)搞好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1、坚持县委确定的生态立县的思想,把生态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推广实行农田高新节水灌溉技术,扩大绿化面积,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把改善生态环境与致富农民结合起来,结合退耕还林政策,实行“谁造谁有,自主经营,自由处置,利益归已”的林业政策,调动各方面植树造林的积极性。3、以“三个发展年”为契机,积极争取项目,使我乡经济和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六)加快推进依法治乡进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全乡社会政治稳定。1、继续坚持“严打”方针,深入开展“严打”整治。要坚持“主动进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方针,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的破坏活动,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种经济犯罪活动。2、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立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不断完善新形势下群防群治组织形式。深入开展平安大道、安全文明校园、无毒社区等创建活动。3、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法制知识讲课,由司法人员专门授课,增强法制学习的实际效果。4、在全乡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评选活动,力争全乡种村达到“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目标。同时也要抓好“法制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5、做好对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报告会、图片展览等有效形式,提高学生知法守法意识。
(七)强化资源节约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全乡上下倡导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断提高全乡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法控制乱占耕地建设房、随意开荒用地、无序开荒用地等现象,增强保护环境意识,使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开展构建和谐社会活动从3月初开始至12月结束,共分学习动员、方案制定阶段、工作实施阶段、工作总结、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学习动员、方案制定阶段(3月10日-4月30日)
1.宣传动员:在3月15日左右召开“和谐社会”动员大会,由机关干部、站所干部、村干部等人参加的构建“和谐社会”动员大会。在动员大会上,乡党委书记金为国要作动员讲话,从开展构建活动的意义,如何构建“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动员,调动各族干部群众,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谐社会”构建,形成全民参与构建机制。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对开展构建“和谐社会”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引起高度的重视,正确认识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性、充分认识建立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是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巩固党执政基础、实现执政的手段,又是党执政的目的,切实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到县委八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上来。
2、学习讨论:继县委总体部署之后,组织集中全乡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开展构建“和谐社会”相关文件、相关理论周刊、报刊、专题讲话等文件、会议精神,乡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动员,全面落实安排和部署做好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切实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县委八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上来。学习讨论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全乡党政领导、各村、站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学习讨论等各项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讨论计划或实施方案,每周保证有8小时以上的学习时间,集中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讨论,必要时可利用干部住乡夜读和夜校进行。对于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省级领导干部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学习且党发[2005]14号文件精神,学习《经济日报》有关和谐社会的社论及2005年2月21日理论周刊中关于“和谐社会”的理论探文章等一系列社论和评论员文章要必须学习,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做到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学习讨论要紧紧围绕本乡工作实际和特点,积极探索如何构建“和谐社会”、怎样优化一二三产业发展问题,怎样拉近与群众的关系、怎样转变农民思想认识、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学习讨论要形式多样,做到有发言、有讨论、有记录、有总结。
3、发放征求意见表: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利用干部每天下村入户开展农业生产工作,与群众面对面的接触的机会,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进村入户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就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发展中不平衡,不和谐发展的意见,进行收整理,并针对收集整理的情况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二)第二阶段:工作实施阶段(5月1--11月30日)认真按照县委文件精神,把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层层细化,每一环节、每一步骤都要抓细抓实。充分利用板报、墙报、学习园地等各种宣传阵地和形式对开展构建“和谐社会”活动的总体部署和目的意义、做法等进行大力宣传,广播站要开辟专栏,做到广播有声,发动全乡党员干部群众广泛参与,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第三阶段:总结、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1、组织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在县委检查的同时,我乡也将成立督导组,负责对各村、站所针对县乡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及确定的一系列战略举措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那些不重视或执行不好战略决策,尤其是由于领导不力,甚至因不抓不管导致政令不畅、影响发展大局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同时,督促整改,帮助解决问题,提出思路举措和办法,并分解立项,各负其责,搞好整改,确保落实。检查工作主要采取“听、看、查”方式进行。听,即听取单位领导汇报开展构建“和谐社会”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看,即看构建“和谐社会”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效能提高情况;查,即检查构建“和谐社会”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整改,是否真正解决了问题;检查工作要立足实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措施到位,务求实效。各村、站所部门单位负责对本村、站所、本部门单位开展构建“和谐社会”活动进行自查。5、总结交流。在认真做的基础上,召开总结交流大会,对这次活动进行全面的总结。全乡上下要积极行动起来,除了抓好自身的学习、讨论、整改外,还要充分发挥各职能作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相互交流合作各负其责,加强对构建“和谐社会”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主动地抓好各自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构建要求: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涉及到到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团结等社会各个方面。全乡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动员各族干部、群众参与,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一)、把构建活动同“三级联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巩固“三级联创”创建成果,严格按照“三级联创”的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复查,未创建的部门、行政村要继续创建,保证今年“三级联创”创建率100。
(二)、把构建活动同发展农村经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地抓好当前的农业生产、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好、实现好各族群众的利益。
(三)、把构建活动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党员教育,加强党员的党性、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确确实实地体现共产党员在工作、生产、生活中的先进性、表率作用,自觉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活动中要有表率作用,要有突出表现。
二00五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实施方案
送:县委办
**乡党政办2005年3月26日-
构建“和谐社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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