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计划比目标更重要,计划不完善,就等于目标失败。听从上级领导的任务安排,我们要亲手去写好一份方案。制定方案能够减少和防止活动或者工作过程中的随意性、盲目性,让我们少走弯路。如何去写一篇优质的方案呢?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市规划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市规划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惠州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xx年以来规模以上的开工建设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民心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1.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齐抓共管,按照方案的总体部署,实现工作的整体推进并不断向纵深发展。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善于抓住关键环节,以点带面,在全面推进中突出重点。当前,要以国家统一部署的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兼顾其他项目,着力解决一批因条件不具备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

2.严肃惩治与有效预防相结合。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既要坚决纠正违规问题,也要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积极探索治本的措施,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突出问题的发生。

3.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通过专项治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解决突出问题,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延伸到日常监管中,实现工程建设领域规范管理。

4.自查自纠与重点督导相结合。把自查自纠和重点督导作为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两项重要工作环节,全面排查本系统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边清理、边纠正、边规范,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任务分解、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简化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

主要措施:

1、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概算、招标、工程变更、结算、竣工验收等程序监管,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开工报告制度,加强节能评估审查。

2、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惠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的通知》,推行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

3、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信息,明确审批流程,及时公布审批结果。

责任单位:设计科、建管科、规划科、招标办、直属分局、造价站、质监站、墙改办、勘察设计协会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主要措施: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5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发改法规〔20xx〕1361号),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组织招标。

2.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联合监管机制。尽快出台相应措施,加强和改善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规章以及政策措施。

3.改进监管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针对20xx年2月实行网上报名以来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二是推行电子招投标文件,推广网上招标和计算机辅助评标,提高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减少人为因素;三是严格执行省、市建设工程项目统一使用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文本,减少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设定不合理评标标准等行为;四是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4.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管理,规范设计变更。严格执行市规划建设局、监察

市规划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出台的《惠州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5.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完善施工合同备案。

6.充分利用电子监察手段,加强对重点工程及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管。发挥市重大工程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责任单位:招标办、建管科、设计科、造价站、质监站、交易中心

(三)规范土地规划执行及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法违规审批等问题。

主要措施:

1.核查确认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土地用途管制。

2.严格土地使用权审批和监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责任单位:用地科

(四)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土地用途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维护群众权益。

主要措施:

1.严格实施城乡规划法,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实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2.严格实施《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制定、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流程,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规划决策机制,对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容积率实行过错责任追究。

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对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xx年以来领取规划许可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理检查,严格容积率指标调整程序。

4.加强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公开和征求公众意见等工作,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公众参与度。

5.加强对规划实施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规划行政执法力度。修改完善《惠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制定《惠州市规划建设局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管理,使行政执法和职权的行使更加公开、透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责任单位:规划科、村镇科、设计科、法规科、城建科、管线科、直属分局、编研中心

(五)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后不履行投标承诺、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提高工程建设质量,遏制较大和重大事故发生,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主要措施:

1.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完善我市相关措施,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供更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切实履行责任。强化工程建设质量源头管理,将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纳入招标投标文件,并在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中明确各方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和措施要求,用市场手段确保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2.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监理企业履行投标承诺的监管,严肃查处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企业。

3.完善监理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监理人员培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促进监理企业和人员履行监理责任。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的动态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施工人员遵章守纪,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严格执行惠州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严肃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肃追究责任事故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责任单位:质监站、安监站、建管科

(六)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项目招标过程、施工过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建设信息。

2.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信息公开,征集和整合相关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并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免费公开。

3.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数据库。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实施外地驻惠建筑企业公证新规定,对弄虚作假,扰乱市场行为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定期向社会发布相关企业诚信程度情况及违规违法记录等方面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以市场化运作推动优胜劣汰。

4.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党办、办公室、法规科、建管科、信息中心、交易中心、质监站、安监站、造价站

(七)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城乡规划审批、以谋取私利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

主要措施:

1.拓宽案源渠道。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2.查处和通报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对发现的案件快查快结,严肃处理。

3.开展警示教育,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

责任单位:市纪委派驻市规划建设局纪检组、党委办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9月开始,共分四个阶段,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治理任务。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9月至10月)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动员,充分认识此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明确工作目标和各阶段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惠州市规划建设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科室(单位)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并明确科室(单位)联络员。

2.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任务分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进度,提出治理措施。

3.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市规划建设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动员会议,对各工作任务进行分工。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2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进行排查,找准突出问题,分析原因。

1.认真开展自查。各相关科室(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要按照市统一部署,重点对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自查,主要是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认真查找城乡规划审批、勘察设计、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并分类梳理,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关情况于20xx年1月15日前书面报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刻分析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等方面,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

3.纠正违规问题。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全面排查中发现的违反行业管理规定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应进行行政处罚的要确保处罚到位。需要移交的案件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

(三)认真整改、健全制度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

根据全面排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

1.及时纠正问题。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2.落实监管责任。针对本部门全面排查中发现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方面的问题,强化行政监管。突出监管重点,强化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监管程序,增强监管效果。

3.推广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创造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并予以推广,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4.完善法规制度。针对在全面排查中发现的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实施严格的招标公告发布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招投标监督管理责任制;配合建立全省统一的施工企业、评标专家管理综合信息库,并充分加以利用;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四)巩固治理成果、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1月)

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

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专项治理工作绝不能停留在一般的号召、一般的部署、一般的要求上,必须使出铁手腕,拿出硬措施,下足功夫、动真格抓好抓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围绕“三保”,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中央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和必要性,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科室(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特别是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责,抓好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形成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统筹兼顾,协调配合,形成治理合力

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协调推进。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我市正在深入开展的“狠抓工作落实年”活动相结合,与治理商业贿赂、推进政务公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工作相结合,把握工作之间的有机联系,统筹安排和部署,形成合力。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动态跟进,同步整改,强化督促检查

建立健全督查、评估、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分类指导,督促工作落实。在各阶段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不定期开展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科室(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重点督促,限期整改,做到边摸底,边排查,边整改,边完善,确保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四)严明纪律,严格查处,务求治理实效

各相关科室(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准对法律法规和上级出台的政策措施执行不力或消极抵触;不准对承办的工作相互推诿,拖延不办、办而不结、不依法及时处理;不准对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放任不管或包庇袒护。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

(五)加强调研,把握政策,及时指导推动工作

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很强,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各项政策之间的衔接和配套。拓宽视野,创新思路,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效推动工作。

(六)注重交流,积极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重视信息工作,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为制定政策和实施有效的工作指导提供依据。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全局性的问题要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提高信息质量,做到快捷、准确。发挥局政务网站、信息简报的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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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州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现就我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州纪委五次全会、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全州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州建设局党组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扎实有序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使全州建设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基本得到纠正,经营行为和行政权力基本得到规范,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建设系统相关制度基本得到完善,推进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建设管理新局面,确保全州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建设人员健康成长。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统筹考虑,抓好四个结合:一是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市政公用市场秩序相结合;二是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相结合;三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四是与推进改革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2、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又要促进全州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分块负责,分级管理。局分管领导要按照分块负责的原则,督促所分管部门切实落实治理责任;局属各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认真细化工作任务,扎实抓好落实,切实解决问题。
四、组织领导
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王洪斌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苏建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岚局党组成员、局纪检组组长
成员:白劲伟局党组成员、局办公室主任
杨瀚涛建筑业管理科科长
佟君云政策法规科科长监察室主任
张国号城市建设科科长
阮永昌住宅与房地产业科科长
薛易勘察设计科科长
张必鸿州规划局办公室主任
张红榛申报办副主任
卢唯安监站站长
杨剑波抗震办副主任
姜晖村镇处副处长
梁辉风景园林处处长
周文红招标办主任
王云锋标准定额站站长
何诚质监站站长
赵瑞芳交易中心主任
黄世祥监理公司经理
郑国华审图公司经理
陈健设计院副院长
秦臻招标代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局监察室主任佟君云担任,副主任由州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张必鸿、局办公室副主任舒静担任,办公室成员为何备战、郭萍,何备战任联络员。值班电话:3730779。
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局属各部门都要将本阶段的工作情况、成效和存在问题等情况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1日前要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总结后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分析汇总各部门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报告报州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省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五、治理工作的重点部位、环节和行为主体
(一)重点部位和环节: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主要集中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两大部位。前者主要发生在规划和市场准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房屋拆迁、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发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项目验收以及追加投资等环节上;后者主要发生在资产评估、取得特许经营权等环节上。
(二)行为主体: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主要发生在企事业与企事业、企事业与建设单位、企事业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之间。一是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即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房地产经纪和评估等中介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以及与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所涉及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有关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二是建设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或工程项目的监管者。三是负责规划审批、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和其他一些实行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些单位和人员既可能是行贿者,也可能是受贿者。
六、实施步骤
局属各部门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自查自纠所涉及的岗位、环节、人**州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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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一个月3月27至4月27日)。重在纠正错误观念,营造活动氛围。
1、召开动员大会,抓好思想发动。通过层层动员,使从业人员特别是经营管理者充分认识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认真组织学习,抓好深化认识。主要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省、州纪委五次全会、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全州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要求。
3、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配合。通过简报、板报、建设信息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两个半月4月27日至7月11日)。局属各部门相对集中时间,深入查找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1、征求意见广泛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2、深刻剖析对照查。局属各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重点自查2001年以来的经营观念和行为。一查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是市场交易的“潜规则”、部门发展的“润滑剂”等错误观念,对治理商业贿赂是否有抵触情绪;二查经营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顾问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经营、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本部门有没有“小金库”、账外账、账外物等。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要深刻,并认真总结教训,明确整改思路。
3、梳理问题准备整改。把自查的问题归纳整理,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重点。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两个半月7月11日至9月24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1、扎实进行整改。局属各部门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全面的进行整改。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很快见成效;整改需要一个过程的,需提出时限要求。
2、定改进措施。局属各部门要针对各有关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指导。
3、梳理整改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一个月9月24日至10月24日)。局属各部门继续搞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1、继续搞好整改。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自查自纠效果不好的,要重新进行整改。
2、抓好建章立制。重点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巩固自查自纠成果。
3、认真进行总结。既总结成效,也总结不足;既总结经验,也总结教训,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七、监督检查
1、加强督查督导。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治理工作,要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坚持“两同时”制度,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建立信息专报与通报制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经验,相互交流借鉴。
3、建立联系点制度。局领导小组将确定一个县市建设局和两个企事业单位作为联系点,通过对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探索和总结自查自纠工作经验,推动各地开展工作。各部门也要建立联系点制度。
八、建立健全防治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建设系统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强化管理,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自律机制。一要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经营、采购、销售、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管理、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监管,防止因商业贿赂做假账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要加强诚信建设。继续开展建设系统共铸诚信活动,建设诚信行业、诚信企业、诚信个人,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三要坚持依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二)深化改革,修订、完善建设系统相关行业管理办法和制度。一方面,在修订与《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相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规定时,注重完善对规范企业商业行为,杜绝商业贿赂的相关条款。另一方面,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制度,遏制招标投标弄虚作假、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研究制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推进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推进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检察机关逐步建立和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严格执行和贯彻好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办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完善特许经营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推进建设行业社团管理体制改革,制定行规、行约,加强对企业等会员行为的约束。**州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XX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XX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州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现就我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州纪委五次全会、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全州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州建设局党组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扎实有序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使全州建设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基本得到纠正,经营行为和行政权力基本得到规范,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建设系统相关制度基本得到完善,推进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建设管理新局面,确保全州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建设人员健康成长。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统筹考虑,抓好四个结合:一是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市政公用市场秩序相结合;二是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相结合;三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四是与推进改革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2、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又要促进全州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分块负责,分级管理。局分管领导要按照分块负责的原则,督促所分管部门切实落实治理责任;局属各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认真细化工作任务,扎实抓好落实,切实解决问题。
四、组织领导
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王洪斌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苏建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岚局党组成员、局纪检组组长
成员:白劲伟局党组成员、局办公室主任
杨瀚涛建筑业管理科科长
佟君云政策法规科科长监察室主任
张国号城市建设科科长
阮永昌住宅与房地产业科科长
薛易勘察设计科科长
张必鸿州规划局办公室主任
张红榛申报办副主任
卢唯安监站站长
杨剑波抗震办副主任
姜晖村镇处副处长
梁辉风景园林处处长
周文红招标办主任
王云锋标准定额站站长
何诚质监站站长
赵瑞芳交易中心主任
黄世祥监理公司经理
郑国华审图公司经理
陈健设计院副院长
秦臻招标代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局监察室主任佟君云担任,副主任由州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张必鸿、局办公室副主任舒静担任,办公室成员为何备战、郭萍,何备战任联络员。值班电话:3730779。
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局属各部门都要将本阶段的工作情况、成效和存在问题等情况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1日前要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总结后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分析汇总各部门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报告报州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省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五、治理工作的重点部位、环节和行为主体
(一)重点部位和环节: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主要集中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两大部位。前者主要发生在规划和市场准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房屋拆迁、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发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项目验收以及追加投资等环节上;后者主要发生在资产评估、取得特许经营权等环节上。
(二)行为主体: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主要发生在企事业与企事业、企事业与建设单位、企事业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之间。一是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即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房地产经纪和评估等中介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以及与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所涉及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有关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二是建设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或工程项目的监管者。三是负责规划审批、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和其他一些实行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些单位和人员既可能是行贿者,也可能是受贿者。
六、实施步骤
局属各部门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自查自纠所涉及的岗位、环节、人XX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XX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员、资金等基本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具体办法,认真抓好落实。步骤分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巩固成果等四个阶段。时间七个月,2016年3月27日开始至10月24日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一个月3月27至4月27日)。重在纠正错误观念,营造活动氛围。
1、召开动员大会,抓好思想发动。通过层层动员,使从业人员特别是经营管理者充分认识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认真组织学习,抓好深化认识。主要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省、州纪委五次全会、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全州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要求。
3、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配合。通过简报、板报、建设信息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两个半月4月27日至7月11日)。局属各部门相对集中时间,深入查找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1、征求意见广泛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2、深刻剖析对照查。局属各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重点自查2001年以来的经营观念和行为。一查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是市场交易的“潜规则”、部门发展的“润滑剂”等错误观念,对治理商业贿赂是否有抵触情绪;二查经营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顾问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经营、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本部门有没有“小金库”、账外账、账外物等。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要深刻,并认真总结教训,明确整改思路。
3、梳理问题准备整改。把自查的问题归纳整理,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重点。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两个半月7月11日至9月24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1、扎实进行整改。局属各部门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全面的进行整改。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很快见成效;整改需要一个过程的,需提出时限要求。
2、定改进措施。局属各部门要针对各有关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指导。
3、梳理整改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一个月9月24日至10月24日)。局属各部门继续搞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1、继续搞好整改。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自查自纠效果不好的,要重新进行整改。
2、抓好建章立制。重点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巩固自查自纠成果。
3、认真进行总结。既总结成效,也总结不足;既总结经验,也总结教训,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七、监督检查
1、加强督查督导。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治理工作,要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坚持“两同时”制度,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建立信息专报与通报制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经验,相互交流借鉴。
3、建立联系点制度。局领导小组将确定一个县市建设局和两个企事业单位作为联系点,通过对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探索和总结自查自纠工作经验,推动各地开展工作。各部门也要建立联系点制度。
八、建立健全防治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建设系统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强化管理,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自律机制。一要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经营、采购、销售、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管理、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监管,防止因商业贿赂做假账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要加强诚信建设。继续开展建设系统共铸诚信活动,建设诚信行业、诚信企业、诚信个人,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三要坚持依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二)深化改革,修订、完善建设系统相关行业管理办法和制度。一方面,在修订与《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相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规定时,注重完善对规范企业商业行为,杜绝商业贿赂的相关条款。另一方面,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制度,遏制招标投标弄虚作假、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研究制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推进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推进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检察机关逐步建立和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严格执行和贯彻好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办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完善特许经营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推进建设行业社团管理体制改革,制定行规、行约,加强对企业等会员行为的约束。
XX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为规范工程建设领城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扩内需、保增长、重民生、促和谐”等任务,紧密结合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建设和廉政风险评估工作,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坚持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完善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用2年左右时间,对以来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中央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完善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统一交易市场建设,深化有关体制机制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建设安全。
(三)工作目标
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完善,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建设局决定成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
组长:马灿(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杨方玉(建设局副局长)
胡思泉(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周庆容(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李昕鸿(建设局建管股股长)
(建设局质监站站长)
徐超(建设局房管股股长)
陈芳(建设局规划股股长)
刘云(建设局城监大队大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质监站,由李昕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任务分解、主要措施
(一)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任务措施:
1、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
2、以《招标投标法》为基础,加强与县有关部门配合,改革完善评标办法。
3、严格合同签订和履约,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4、加强对招标投标从业机构和人员的规范管理。
5、整合各类市场资源,逐步建立我县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平台。
6、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格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7、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管理,规范设计变更。
(二)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主要措施:
1、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的过程监管。
2、加强对工程监理机构的管理,规范工程监理行为。
3、完善质量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
4、完善安全管理法规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严格执( )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细化安全措施,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搞“暗箱操作”,以及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信用缺失、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工程建设重要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项目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建设信息。
2、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媒体,建立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全县建设领域信息共建共享,并将相关信用信息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诚信系统。
3、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

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第2页

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全县各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全县统一的综合性数据库。
4、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具体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二)深入排查问题
各相关股室,要根据履行的工作职责,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进行自查排查。查找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其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对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进行自查。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自查排查有关情况于11月底前书面报告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自查情况组织督查。
(三)案件调查和问责追究
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案件查处和问责追究贯穿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要通过拓宽案源渠道、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等措施,发掘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四)认真进行整改
要根据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要按照所承担的任务内容,积极推动,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综合监管平台,健全各部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要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力度,认真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要针对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创新体制、完善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机会。
(五)巩固治理成果
1、认真进行“回头看”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尚未完成的要督促加快进度。
2、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及时把成熟的措施和办法转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根据工作步骤及时上报总结报告。要善于总结好的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以利于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股室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把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风建设年活动、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处理好各项工作的关系,力争取得治理实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工作落实,掌握工作进度。对治理工作迟缓的,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加强政策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究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政策界限,实施分类指导。要抓住专项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症结,提出对策,攻坚克难。要拓宽视野,创新思路,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更加有效地推动专项治理工作。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结合××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各级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为重点,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保证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重民生、建和谐、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任务,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中央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xx年1月1日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和纠正在项目决策、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和出让、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系统治理,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阶段性目标
(一)主要任务
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有关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二)阶段性目标
工程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和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基本建立,工程建设制度建立健全,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三、任务分解和责任单位
专项治理的任务分解为8个方面44项,具体目标要求、任务分解和牵头、协办单位如下: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决策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
任务分解:
1、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
2、强化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监管。加强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健全和完善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区重大投资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区级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和督促检查及定期通报制度。
4、向社会公示各类建设项目信息,明确审批流程,及时公布审批结果。
5、对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中央扩大内需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联审。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协办单位:区建设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城市建设管委会、区环保局、区政府信息产业办、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国土资源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经贸局、区教育局。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和未经批准邀请招标、非法指定招标代理、设置障碍排斥投标人等突出问题,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任务分解:
1、严格执行国家招标投标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准管理,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确保在依法招标的前提下,简化招标程序,提高招标效率。
2、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统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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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
3、大力推行使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行业标准文件,严格执行省制定的评标办法。
4、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管,规范操作程序。
5、整合利用好各类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资源。实行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
7、建立健全招标投标联席会议机制、行政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加大对串通投标行为的打击力度。
8、建立区级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9、坚决纠正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行为,不得制定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其他系统投标人进入本地区、本系统市场;取消非法的投标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等手续。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协办单位:区建设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城市建设管委会、区政府信息产业办、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产管理局、区监察局、区工商局、区政府法制办。
(三)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要素市场和综合监管平台。
任务分解: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本文 地的通知》,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监管,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
2、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
3、以“规划控制、计划投放、市场配置、合同管理”为总体要求,强化矿业权审批,进一步规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有偿出让方式和退出机制。
4、严格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审批。加强对征地审批和批后实施的监管,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对土地、矿业权评估中介机构的监管,维护土地、矿业权市场秩序。
5、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要素市场,完善土地审批、供应、使用和矿业权的综合监管平台。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区分局。
协办单位:区建设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水利局、区安监局。
(四)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土地用途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任务分解:
1、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征求公众意见、审批公开和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城乡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度。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2、开展对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建设局工作实施方案


建设局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网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建设局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精神和决策,全面完成xxxx年城市建设工作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xx大、xx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不断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十万乔木进雁城”工作

全市“十万乔木进雁城”活动,下达我区任务是:完成大乔木1xxxx0株、亚乔木3000株,共计15000株。区委、区政府计划完成大乔木xxxx346株、亚乔木4768株,共计24114株。目前,已完成大乔木栽种10547株,亚乔木栽种5551株,共计完成16098株。市政府“十万乔木进雁城”活动第四次调度会要求,全市3月底之前大乔木栽种必须完成,4月20日全市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为落实调度会精神,我区下一步工作:

1、召开责任单位调度会,通报工作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

2、各责任单位必须按要求按时间完成或超额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植树任务。

3、公共部分任务,严格按市政府要求,提高标准,提高质量,打造精品、亮点,真正做到见缝插绿、应栽尽栽。具体任务:一是蔡伦大道北段两侧人行道绿化带;二是西湖一村社区、演武坪小区;三是xxxx街三条背街小巷;四是区机关大院、区人武部、市人防办、市建设局绿化提质;五是荣盛农业生态园、永兴家居广场、市烈士陵园、角山明德小学、三星休闲基地绿化等。

责任人:xxxx、xxxx、xxxx

(二)基础设施维护管理

严格执行区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增强城市整体功能。具体任务对向阳路、西湖二村3——7号、西湖一村13—15栋、雁北大厦等23处背街小巷下水道和道路进行全面维修改造,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责任人:xxxx、xxxx

(三)拆除辖区内违法违章建筑

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拆违活动。具体任务:组织好拆违机械。

责任人:xxxx、xxxx

(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蒸阳北路二期延伸工程今年动工建设,建议:1、成立蒸阳北路二期延伸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2、指挥部办公室设区建设局内;3、区建设局做好各项服务和协调工作。

责任人:xxxx、xxxx

(五)创建园林式单位

加快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步伐,改善城市生态、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坐落单位园林绿化水平,在全区积极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活动。具体任务:区机关大院、田家炳实验中学等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区人武部、市人防办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督促和指导责任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提高单位园林绿化标准和质量。

责任人:xxxx、xxxx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局党政一把手对全局各项工作负总责,协调解决主要问题和矛盾。分管副职对分管的具体工作全面负责,带领部门工作人员扎扎实实、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工作绩效,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化改革。遵循政府职能转变的规律,做好职能部门的服务工作,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把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城市资源优势,做好经营城市文章,广泛发动群众,利用企业、社会团体等群体力量,共同投资建设和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广辟城市建设资金渠道,不断把城市建设事业推向前进。

(三)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用制度和措施规范干部职工行为,按照“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原则,进一步把工作目标责任细化和量化,坚持目标责任到人。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把完成责任目标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奖优罚劣,切实提高

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绩效,全面完成xxxx年度工作任务。

建设局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建设局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改善城镇生态环境,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据县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政〔20xx〕4号)精神,20xx年继续实施××县污水处理工程,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建设领导组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职能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领导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污水处理工程顺利实施,并确定一名联络员。
组 长:成 员:联络员:
二、建设规本文 模
近期(20xx年)1万m3/d,远期(2020年)2万m3/d
管网:近期34.43km,远期65.43km
三、建设内容
征用土地,配套管网,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辅助工程,场内道路,电气系统和设备,污水截流干管建设。
四、建设目标
今年完成污水截流干管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今年11月底启动运行。
五、建设进度
科学、合理的安排工程建设进度是项目顺利有序实施的重要环节和保障,根据《××县污水处理工程可研报告》、有关文件精神和时序要求,拟定建设实施计划如下:
20xx年
建设内容及进度
本月完成
投资额(万元)
1月份
完成征地拆迁和图纸设计工作、截污干管完成10%
250
2月份
完成三通一平,主体土建开工,截污干管完成15%
300
3月份
完成主体土建工程15%,截污干管完成30%
300
4月份
完成主体土建工程30%,截污干管完成40%
300
5月份
完成主体土建工程45%,截污干管完成50%
350
6月份
完成主体土建工程60%,管道采购并铺设,截污干管完成60%
350

房改办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房改办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办、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印发××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的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任务,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以来我办负责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所要达到的阶段性目标是:通过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完善,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工程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工作重点是:进一步落实廉租房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家财政资金项目管理更加规范。
二、实施的方法步骤及措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从11月开始到12月下旬基本结束,主要任务是:
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房改办成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孔德胜
副组长:何华峰
成员:郭影、王美瑕、王婉竹、王莹、张梅。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下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房改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3、宣传发动。组织单位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要求认真部署营造专项治理良好的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问题。从20xx年1月下旬开始到20xx年4月底前基本结束。主要任务是:
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项目决策、规划审批、项目核准、土地审批、环境评价、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产生的根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明确治理工作的目标和责任要求,增强治理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实效性。
第三阶段:认真整改。从20xx年5月开始到20xx年7月底基本结束。主要任务是: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 )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从20xx年8月至20xx年年底前基本结束。主要任务是:
在自查的基础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保证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领导,注意实效。房改办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按照动员部署、排查问题、认真整改、巩固成果四个阶段,分阶段有步骤地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把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务求实效。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管理,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和谐稳定的水工程建设环境,根据《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凤治工办发〔〕1号)和《临沧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临沧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水发〔〕64号)要求,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和“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资金和干部”三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保障。
阶段性目标是:全面治理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使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水利工程建设法规制度比较完善,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工作任务
依照全县及市局的总体部署,计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立项、在建和竣工的规模以上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逐一进行排查治理,切实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水利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进一步建立预防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职责分工
按照“分级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县水利局负责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治理,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乡镇负责所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治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直接负责所管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
县水利局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所管理业务领域建设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总工办牵头负责水利工程规划、项目立项审查审批、投资计划管理等工作;勘测设计队牵头负责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病处管理局(总工办)牵头负责中小型(包括小(一)型病险水库)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水土保持股牵头负责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工程管理站牵头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干支渠防渗、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工程;防办(抗旱防洪股)牵头负责河道治理和水电等工程;水政股牵头负责取水和排污许可管理等。
三、任务分解
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如下4个方面22项内容:
(一)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着重解决或避免擅自改变规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粗糙、“报大建小”和不按程序变更设计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1.加强水利规划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善规划论证制度,提高规划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度,强化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开展规划后评估;对依法批准的水利工程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严格水利项目审批。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主体和审批权限,完善配套制度和立项审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逐步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2号)等政策规定,认真执行水利项目审查、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加强项目立项审批前置条件监管,严格实施规划同意书审批、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水行政许可事项,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加强与有关部门在项目分类、审批权限、报批程序等方面的工作衔接。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3.提高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大前期工作投入,推行项目前期工作招标制度,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勘测设计任务,加强勘探测量工作,严格各设计阶段工程设计标准和等别,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勘测设计工作达到规程规范要求深度;加强概算编制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从规划布局、工程方案比选论证、建筑物用地控制标准等方面从严把关,优选工程占地少、经济合理的工程方案;对前期工作不完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安排投资计划。
责任领导:何国伟
牵头单位:勘测设计队;协办单位: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4.加强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级《水利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设计变更手续,重大设计变更须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1550号),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确需调整概算的中央投资水利项目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对未经审批的超概算、超计划的项目部下达预算,不支付资金。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财务统计股、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5.督促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督促检查地方落实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加强对水利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采取控制审批新上项目、调减投资计划安排,申请财政部门扣减预算、调整转移支付资金的方式进行处罚,促使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责任领导:纪元武
牵头单位:财务统计股;协办单位:总工办。
6.强化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管理。进一步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职责体系,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协调有序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开展农村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并加强成果管理;配合省市县有关部门编制和修编中小河流水能开发规划,科学合理确定水能资源开发程序和开发方案;建立和完善农村水能资源公益开发与政府调控制度;配合各级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四无”水电站,坚决遏制水能资源无序开发。
责任领导:杨旭新
牵头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协办单位:防办(抗旱防洪股)、水政监察大队。
(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
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7.规范招标活动。继续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招标质量。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8.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令第3号)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发改法规〔〕1361号)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招标投标程序,严格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严格审批非公开招标项目,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9.规范评标工作。评标标准和方法应科学合理,加强围标串标管理,有效控制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行为;防范和打击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三)加强工程建设和质量安全管理
着重解决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管理力量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不到位、质量与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等突出问题,避免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
10.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清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时效性。
责任领导:杨旭新
牵头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协办单位:总工办、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1.研究解决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结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工程实际,加强对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项目法人组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等重要环节的调查研究,规范建设管理;统筹建设管理力量,开展业务培训,培育发展专业化的水利建设管理队伍,积极稳妥地推进项目代建制和委托制。
责任领导:范玉龙
牵头单位:工程管理站;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测设计对、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2.严把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关。严格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做好水利建设市场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代理、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市场清出机制;参加单位必需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不得超越资质权限和任意扩大经营范围。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3.加强建设监理管理。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等有关制度开展监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导则》、《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导则));积极培育水利工程监理市场,着力规范监理市场秩序;强化监理行为监管,督促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现场监理力量;加强监理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实际能力。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4.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真贯彻《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临政办发〔) 164号),督促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法人等提高依法履约意识,提高合同履行水平,防范水利工程建设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逐步建立水利工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5.严把开工审批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 64号)和《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 144号)的规定申请开工,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开工。严格审核项目开工条件,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弄虚作假骗取开工审批的建设项目要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6.强化验收管理。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办公室、财务统计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7.加强质量管理。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 339号),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经费,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水平;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确保质量检测工作有序开展。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水财务统计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管理体系,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和安全事故查处督导力度;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安全办;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9.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督促项目法人加强项目账务管理,严格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严禁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规范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等;完善灌区、农村饮水安全及扩大内需水利工程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纪元武
牵头单位:财务统计股;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做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公开透明,市场推入和退出机制健全,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程序,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
20.公开项目建设信息。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发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项目招标过程、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检查、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建设信息。广泛梳理有关信息,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水利行业信息共建共享。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1,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信用信息入库,并与相关管理部门的信用记录进行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形成,逐步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2.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制定出台建设管理问责办法、咨询评审管理办法和勘测设计问责办法,对勘测设计、咨询评审和建设管理各环节逐步推行问责制。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四、工作步骤
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分如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深入排查问题(第三季度至20xx年第一季度)。各乡镇、各项目管理单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自查自纠,严格做到全面普查,认真查找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并于今年底将自查报告报送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对所管业务领域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指导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2月,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重点督查。
第二阶段:认真进行整改(20xx年第二季度至20xx年第二季度)。针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落实监管责任,健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及时总结并推广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清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不适用的要及时废止,不健全的要尽快修订完善。
第三阶段:巩固治理成果(20xx年第三季度)。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牵头单位、各乡镇写出专项治理总结报告,于20xx年8月底前报送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综合类总,并向市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保障措施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组织,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水利局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的专项治理工作,请各乡镇和项目管理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整体推进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明确目标、进度和时间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
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扎扎实实地把工作做好,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将工作责任和措施分解到项目,落实到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保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保证按期完成任务。
(三)搞好协作配合
要发挥整体效应,系统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及时向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和有关工作建议,及时传达省、市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沟通协调、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合理安排,迅速落实,全力推进。
(四)强化监督检查
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项目、关键环节的检查。督促检查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分散检查和集中组织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紧紧抓住项目决策、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计划执行、资金安排使用、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等重点环节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召开督查反馈会议,及时通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规划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规划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规划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禄办发〔〕7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有效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按照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阶段性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以来规划局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特别是使用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系统治理,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完善制度,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坚决纠正条块分割、各行其是的现象,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建立规范的规划行政审批制度,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促进全县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制度;三是继续推进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公开和征求公众意见等工作;四是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三)阶段性目标
通过全面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使建设项目依法透明运行,统一规范的规划行政审批体系基本建立,促进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任务分解和责任股室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州建设局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涉及城乡规划职能的专项治理工作有1个方面6项内容.为突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本实施方案对牵头工作和重点任务作详细分解,局相关股室、站所须认真贯彻执行。
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工作任务:
1、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2、加紧制定和完善我县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制度,对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的具体条件、审批程序及管理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
3、开展对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中违反国家关于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规定的

规划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第2页

理对策。
各相关责任股室、站所请于20xx年1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州规划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建设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2.清理法规制度(10月至12月)。各相关责任股室、站所负责清理本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够完善的及时组织修订。
3.组织抽查(20xx年3月至4月)。在自查期间,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抽查。
(三)整改规范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8月)
1.落实监管责任(10月至20xx年)。各相关责任股室、站所要按照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负责的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落实对规划行政审批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将作为问责的重要内容。
2.整改纠正问题(20xx年2月至20xx年6月)。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进行整改。
3.完善规章制度(20xx年至20xx年8月)。在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领域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制定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
(四)巩固治理成果、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
1.各相关责任股室、站所要认真进行全面检查。按照目标要求按时完成。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
2.注重成果运用。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3.全面总结反馈。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按照县委、政府和州规划局的要求,形成专项治理的总结报告,于20xx年7月底前报县级、州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各相关股室、站所要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协办股室、站所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二)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各相关股室、站所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难点问题。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和自查整改为主,主动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积极加以整改规范。对拒不自查、贻误工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进行问责。二是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必须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等要素市场建设。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及时把成熟的措施和办法转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推广典型经验。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建设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创造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要及时总结并予以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建设局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建设局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局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效能建设在深化我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环境创新建设,加大建筑管理力度,提高建设局行政效能,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区建设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创新、亲民、务实、廉洁”责任政府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基础、绩效考核为手段、效能监察为保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建设行政行为,提高建设行政效率,降低建设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建设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总体要求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采取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的措施,力争实现“五个突破”,即要在解决“决策不当、政令不通、作风不实、效率不高、效果不好、服务不优、行为不端”等7个具体问题上取得突破;要在规范公务员管理、推进公务员离岗培训、创新制度上取得突破;要在改善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上取得突破;要在查处建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上取得突破;要在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制度、服务重大投资项目、畅通“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水平上取得突破。三、主要工作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通知》精神(武政办[2005]26号),按照市、区反腐倡廉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区建设局的实际,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2005年行政效能建设取得实效。第1版权所有(一)积极参加公务员教育培训。按照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参加全区组织的公务员培训教育,全局公务员在今年内全部轮训一遍,不断增强我局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保证行政效能建设的顺利进行。(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将建设局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监督办法等在相关网站和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开。二是推行热点问题公开制度。建管站、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创新科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科室,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向群众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市政道路立项、资金使用、招投标情况,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在网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推行行政执法过程和决策过程公开。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防范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由局各科室、站负责。(三)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大力改善服务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建设行政审批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深化对口服务企业工作,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服务的“绿色通道”,对有关涉及重大项目的审批事项,要实行“代办制”,特事特办。要对全局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的清理,对未经国家、省、市批准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局内部多个科室、站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由局统一协调和组织进行,避免多头检查。规范各类年审、年检行为,其中对无法律、法规及市以上规范性文件依据的年审、年检一律取消,对同一企业有多项年审的,可采取联合年审的方法。深化行风评议活动,利用我局今年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的契机,建立健全局内部经济发展软环境考核评价制度。(四)抓好重点部门的效能建设。加强效能建设,在面上展开、整体推进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试点工作,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区建管站、建设科、党政办公室等作为今年全局行政效能建设试点部门。以上试点部门要制定切合实际的行政效能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切实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五)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我局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要对全区完善一个中心对外、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等服务模式,逐步实现由串联审批向并联审批、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的转变,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水平做到绝对服从,并创建出建设新形象。要健全建设工作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服务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办事流程,尽力缩短办事时限,真正做到便民便商,做到办事不出中心。建设局除进入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项目外,对保留的审批权要推行“一个窗口对外”的集中办理制度,使服务对象不再在同一单位多头跑审批。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等建设局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建设局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制度。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和区建管站负责。(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回头看”活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其全面贯彻实施。一看是否存在适用违法依据实施行政许可;二看应该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否取消,应该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还在收费;三看是否简化了办事程序,方便了企业和群众,是否遵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提高了办事效率;四看实施行政许可是否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看是否存在建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出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认真查处。通过开展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的“回头看”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和区建管站负责。第1版权所有(七)加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查处建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建立局行政投诉领导值班制度,统一受理群众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加大对建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法律、法规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区委、区人民政府出台的政策规定执行不力或消极抵触;对巧立名目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对故意刁难企业、公民或其他组织,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对服务意识淡薄,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违反服务承诺制度,办理事项不能限时办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对超越行政许可,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予以严肃处理,对符合辞退条件的要予以辞退。此项工作由局纪检监察、局办公室负责。(八)加强公务员管理和制度创新。一是规范公务员行为。按照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的暂行意见,明确公务员在公共服务中应有的行为和不应当有的行为;二是认真执行公务员科学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根据《江岸区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对公务员履行职责的绩效进行科学、客观、量化的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的任免、奖惩挂钩,建立对公务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切实实行公务员离岗培训制度,按照《公务员离岗培训办法》,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进行离岗培训。从今年开始,按要求对我局年考核不称职、违反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受到处理的公务员送区集中进行离岗培训。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九)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督促检查工作。为加强对我局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按照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局目前正在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科室、站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为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局将对行政管理和效能状况进行经常性评议,各科室、站对行政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整改。此项工作由局办、各科室、站负责。建设局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市规划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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