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若想要事情顺利进行,就必须提前撰写方案。根据公司的相关要求,我们摆在面前的事情就是做方案,方案的建立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会更有价值。对于写方案你有哪些经验呢?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近年来,全省、全市赌博问题日益突出,我县赌博活动也比较严重,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应强烈,赌博问题已成为突出的社会治安的热点、焦点问题,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日趋严重,中央领导同志对此做出了重要指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于2005年1月至5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集中时间,突出重点。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和群众组织的作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强综合治理,落实工作责任,力争通过专项行动扭转当前我县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比较突出的局面,净化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力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稳定。
二、工作目标
打掉一批赌博团伙、窝点,铲除、封堵一批赌博网站,查破一批大案要案,依法惩处严重的赌博违法犯罪人员。有效遏制网络赌博、六合彩等非法彩票等赌博活动蔓延的势头;坚决取缔境外赌博(博彩)公司、赌博网站在境内设立的代理机构、赌博网点;严肃查处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赌的问题;切实堵住我县公民到我周边国家境外赌场参赌的渠道。建立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赌博活动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对象
l、赌博网站的开办者、经营者、维护者;
2、非法彩票等赌博活动的组织者;
3、赌场开设者、聚众赌博的组织者;
4、参与赌博的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5、娱乐服务场所内利用游戏机等各种方式赌博的组织者或业主。
(二)整治的重点地区
1、聚众赌博问题突出的乡、镇;
2、非法彩票赌博问题突出,聚众赌博问题严重的乡、镇;
3、娱乐服务场所利用游戏机等各种方式赌博严重的地方。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惩处一批赌博违法犯罪分子。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共同挂牌督办一批赌博违法犯罪大案要案。县公安局要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安排,制定工作方案,狠抓措施落实,集中优势兵力,迅速对赌博活动形成围剿态势,清除其滋生的土壤。要认真开展线索排查,深挖案件线索。对治安情况复杂的村组,要集中警力进行排查,要把在历次严打中处理过的、有赌博劣迹的重点人员纳入视线,发挥特情耳目的作用,注意发现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苗头和线索,发现一批有价值的涉赌案件线索,选准突破口,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及时抓捕犯罪嫌疑人,努力破获一批大案要案。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公安局要及时商请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检察院要按照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和“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的原则,及时批捕,提起公诉。法院要及时依法审判,从严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二)严厉打击网络赌博活动,铲除、封堵赌博网站。
坚决铲除境内的赌博网站,封堵境外的赌博网站,端掉一批网络赌博窝点,依法从严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对于赌博信息要坚决予以删除和关闭。有效截断向赌博网站账户转移资金的渠道。对设置赌博型电子游戏机,或者明知开设赌博网站组织赌博,明知上网人员从事赌博活动仍为其提供上网服务的,要依法查处。
(三)严厉打击非法彩票等赌博活动,规范合法彩票的发行和销售。
对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彩票,或以有奖销售、有奖竟猜为名非法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赌博活动,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从严惩处非法彩票赌博活动的组织者和提供条件者;对彩票机构违规擅自更改彩票规则,或对外承包、转包彩票发行及销售职责的,要依法追究彩票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赌球等具有赌博性质的博彩活动,要按照赌博行为依法查处。
(四)加大对旅店业、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其中的赌博活动。
严格按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对旅店业和歌舞娱乐、网吧等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
(五)严肃查处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与赌博的违法犯罪行为。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组通字[2004]43号)等规定,凡是参与赌博的领导干部,要一律予以免职,对到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对利用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所得款物赌博的,要从重处罚,同时构成赌博罪的,要数罪并罚;对利用赌博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活动索贿、受贿、行贿的,要从重处罚。
(六)加强对企业、个人资金流动状况的监管。
禁止境内居民使用银行卡、通过银行账户向境外赌博网站账户支付赌金,最大限度地阻断赌博资金流通渠道。严厉打击和取缔地下钱庄的非法活动。建立赌博网站账户黑名单制度,防范不法分子利用银行支付结算平台从事赌博等非法支付业务。
(七)加强出入境管理,严厉打击出境赌博活动。
加强对出入边境人员审核,防止我县公民出境参赌。加强对出境人员携带现金的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验放,对违规携带大量现金出境的行为要依法查处。依法严格境外旅游证件的审批、签发工作,对到我周边国家境外赌场从业的我县公民,不予核发出境证,已发出的予以收回。
(八)加强综合治理,建立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长效机制。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信息通报机制,查处、打击赌博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切断赌博活动“资金流”、“信息流”的防控机制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铲除赌博活动赖以生存的基础。要以这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探索禁赌工作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管理责任真正落实到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使其真正成为禁赌工作的前沿堡垒。要针对当前赌博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依法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
五、职责分工
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和查证赌博活动线索,依法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接入服务单位、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旅店业、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管,落实防控措施。对发现、查处的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及时通报纪检、监察、组织部门。
检察机关:做好对赌博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及时纠正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出现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坚决依法查办与赌博犯罪活动相关的职务犯罪案件。
人民法院:加快涉及赌博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进度,依法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彻底剥夺犯罪分子的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资本。
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和干扰、阻挠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以及参与赌博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组织部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员干部,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思想政治修养,自觉同赌博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对参与赌博的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免职建议或意见。对充当保护伞的党政领导干部,采取党纪、政纪措施,严禁说情打招呼。
宣传部门:组织宣传国家有关禁赌的法律、法规,赌博活动的危害,开展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电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境内网站清理整顿,落实网站审批、备案制度,对发现境内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互联网数据中心开设赌博网站或明知是赌博网站仍为赌博网站提供服务的,要严肃查处,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对专门为境外赌场提供电信服务的,要坚决撤除有关设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证赌博线索,关闭、封堵赌博网站。对故意为赌博活动提供声讯、视频、短信服务的运营商要严肃查处。
银行监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有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和切断赌博资金支付、流通渠道。对明知赌场、赌博网站利用银行交易平台从事非法支付活动而仍然提供服务、提供条件或放任不管的金融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旅游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秩序,对诱导和组织游客到旅游场所参赌的,一律取消其经营资格。
文化部门: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严禁被利用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
教育部门: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积极引导在校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远离赌博活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对宾馆饭店、娱乐服务场所的注册登记,监管工作,规范其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经营的场所和非法有奖销售活动。
财政部门:不断完善合法彩票的管理政策,引导彩民购买合法彩票,通过市场挤压非法彩票赌博违法犯罪的活动空间。严格监管彩票机构和彩票市场,严厉查处彩票机构的违规行为,确保彩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管理体制以及现行经费开支渠道等有关规定,保障开展专项行动中应由财政负担的、必需的工作经费。
综治部门:结合当前开展的“平安创建”和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发挥基层党政组织和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开展不让赌博进社区、进乡村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专项行动的良好局面。
共青团委、工会、妇联:在广大共青团员、职工、妇女和家庭中,积极开展禁赌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预防和禁赌意识,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积极参与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不让赌博活动进入厂矿企业、单位和家庭的活动,发动共青团员、职工、妇女积极检举揭发赌博团伙、窝点及有赌博恶习的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作为促进先进文化发展、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公安局、宣传部等部门为成员的全县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专项行动分动员部署、调查摸底(1月11日—1月31日),集中整治、严厉打击(2月—4月),总结深化、建章立制(5月1日—5月底)三个阶段进行。
(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
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肃查处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电信、银监等主管部门要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督促从业单位开展清理整顿和自查自纠活动。其他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
通过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有关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讲清政策界限,讲明赌博的法律后果。通过以案释法,宣传赌博活动的危害和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公安局要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赌博大案要案的群众,要给与奖励。要充分调动群众检举揭发赌博活动的积极性,增强群众抵制赌博恶习的自觉性和与赌博活动作斗争的主动性,形成全民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把握政策界限,突出打击重点。
正确区分赌博行为和群众娱乐活动。对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少量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以赌博论处;对参与赌博活动情节轻微、赌资数额较小的,予以批评教育;对为赌博话动提供网络服务、场所等条件或提供保护的,依法查处;对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非法发行彩票、开设经营赌博网站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严禁降格处理,以罚代刑。
(五)加强检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
县专项行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乡镇、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专项行动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措施不落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丧失原则,为赌博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或充当“保护伞”的,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执法不严、放纵犯罪的,要严肃追究办案人员及其主管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通过专项行动,积极探索禁赌工作的长效措施,切实提高防范、发现、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通过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禁赌工作格局,建立禁赌工作长效机制,严防赌博活动出现反弹。
各乡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按照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各乡镇协调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公安局要落实专项行动的信息报送制度。每月1日前书面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查处的重大案件及时上报。5月15日前,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县专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室,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F132.Com编辑推荐

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当前我市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形势较为复杂,特别是投资理财领域的非法集资、非法交易场所和交易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各类案件多发,涉案领域增多,作案手段翻新,极大损害正常经济金融秩序。为全面掌握相关风险底数,加大防范和打击力度,遏制非法金融活动多发势头,根据《xx市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甬处非发〔201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今年9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非法集资活动。重点整治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及区域内其他高发领域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重点清理非法理财产品的线上、线下公开宣传,打击在商务楼宇设点、集会推介和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活动,清理电视(移动电视)、电台、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和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等各种场所发布非法金融广告,整治通过传单、电话、短信、微博、微信等渠道公开宣传非法金融产品的行为;严禁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及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支持;整治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客户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售卖不属于本机构的金融产品从而获得高额佣金提成的“飞单”行为。

(二)非法交易平台和交易行为。整治依托各类交易平台,以投资公司、咨询公司、贸易公司等为名,以有色金属、贵金属和原油等大宗商品为标的,违反国发〔2011〕38号文件、国办发〔**〕37号文件精神开展非法交易行为的市场主体;重点整治未经审批,以高杠杆率开展的所谓“现货白银”、“邮币卡”等电子盘交易的市场主体。

(三)非法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整治证券期货保险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原始股、非法期货等方式实施诈骗的行为;以保险名义进行非法吸储揽储的行为;保险领域的无证经营、非法传销的行为;违反《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展各类非法股权众筹的行为。

(四)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集中整治涉嫌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故意以重组分立为名转移资产资金、以虚假诉讼逃避债务责任、以虚假租赁对抗抵押权或企业控制人直接逃逸等方式进行逃废债的行为;重点督办法院执行阶段的案件,密切跟踪案件执行情况,启动刑事程序打击情节严重的拒不执行主体;对已经依法判决的逃废债主体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二、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媒体加强对金融法规、政策、知识的宣传力度,严格规范媒体针对融资类中介机构的评比活动;加强非法金融案件的舆情导控;督促市属媒体按照有关部门的审查结果发布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资本管理、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股权众筹、大宗商品交易、电子盘交易等类金融广告及其他各类金融广告。

(二)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政法机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妥善处置各类重大涉稳金融纠纷案事件;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平安**”考核内容;督促法院系统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金融债权实现效率;深入分析研判金融领域不稳定因素,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金融领域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

(三)市公安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排查以及重点涉案线索的核查工作,对核查出的涉嫌非法金融犯罪线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依法集中严厉打击;加强与业务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打击非法金融工作中的工商登记信息的数据分类、信息查询、部门推送等工作;重点将从事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资本管理、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股权众筹、大宗商品交易、电子盘交易等类金融业务的机构列入信息抽查和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范围,并做好与相关业务监管部门的日常信息共享工作;指导报业、广电等广告发布媒体将类金融机构的广告列入审查范围,对涉嫌非法集资、非法交易的广告依法调查处理,净化广告市场环境;配合公安等部门对从事非法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查处或取缔。

(五)市法院。负责对涉及非法金融活动、逃废金融债务等刑民交叉问题的案件,采取全案移送并裁定驳回起诉、中止审理等处理方式,加强与政府、公安机关、相关业务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情节严重的拒不执行主体移交公安机关启动刑事打击程序;对逃废债主体进行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强金融案件专业审判力量。

(六)市金融办。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进度安排、督查督办、信息收集、综合汇总;建立重大、敏感、疑难非法金融案件前期会商机制;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宣传力度;针对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建立风险评估、处置以及常态化宣传引导等长效工作机制;协调各地各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七)市人民银行。负责加强对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管,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对涉嫌非法活动的,切实予以清理整治;指导辖区内金融机构配合做好协查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账户等信息,做好资金管控工作;牵头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做好对异常活跃账户的监控,及时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八)宁波银监局**办事处。负责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调查取证、性质认定、处置善后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整治银行直接、间接代售理财产品的“飞单”行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业务、互联网信托业务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监管,负责相关风险排查和处置的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依法停止非法金融活动所涉及公司在银行的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信贷等金融业务;加大涉嫌逃废债案件线索移送协调力度。

(九)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属地负责制,负责对从事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资本管理、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股权众筹、大宗商品交易、电子盘交易等机构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机构提交相关业务监管部门进行业务性质界定;在选商招商中,对上述机构进行严格甄别,强化背景调查,对有疑似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的坚决不予引进;针对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建立季度摸底排查长效工作机制。

(十)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市处置非法集资局际联席会议相关工作职责配合做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各项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阶段安排

(一)部署工作,开展排查(10月31日前)

1.由市金融办为牵头工作部门,成立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同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启动专项行动。

2.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街道、镇、社区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对排摸的情况汇总后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确定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名单和重点打击查处名单,分送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研究处置。

3.各市级业务监管部门要在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系统的工作方案。同时要排查所辖行业,将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名单、逃废金融债务案件线索以及建议重点查处名单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综合整治,重点打击(10月底至11月20日)

1.公安机关根据核查或移交的涉嫌非法金融犯罪的线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进行立案侦查,各业务监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以及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从严从快开展处置工作;宣传、市场监管、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2.结合全省公安机关集中打击整治逃废债专项行动,公安部门要集中力量以打逃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保持对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压态势,全面净化**金融市场,维护良好金融秩序。

3.综合整治、重点打击阶段时间可适当延长。

(三)巩固成果,固化机制(11月21日至12月20日)

1.认真总结。各有关单位总结、梳理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的工作经验和教训,并将工作情况(包括排查现状、相关数据、风险情况、突出问题、工作措施、长效机制、意见建议等)报送至市金融办;市金融办汇总并撰写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2.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预警、监控、报告、处置、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依托市处置非法集资联系会议建立非法金融案件会商处置机制;三是按照央行等十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由各业务监管部门针对相关互联网金融业务建立监管机制并制定监管细则。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布局,强化金融维稳。把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作为做好我市经济金融领域维稳工作的重要抓手,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平安**”考核内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涉众型的非法金融案件,要做好舆情导控工作和社会公众教育引导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外松内紧,开展排查处置。按照外松内紧原则,既要支持创新、适度发展类金融,激活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也要切实防范在排查摸底和打击清理过程中引发新的风险。对各类金融风险线索,要加强会商研判,全面衡量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损失程度及信访维稳问题,综合运用行政、民事、刑事手段分类处置。

(三)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在积极打击和遏制当前非法金融活动蔓延态势的同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风险防控和打击处置的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季度排查、风险评估、处置以及常态化正面宣传引导的长效工作机制,各业务监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机制,制定各项监管细则,切实加强各类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完善风险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各类非法金融活动。要充分发挥各金融协会在排查、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中的作用,支持行业自律,促进规范发展。

各相关部门打击查处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送市金融办。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请于12月2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市金融办。本次专项行动启动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业务监管部门须每季度开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机构名单及处置情况提交市金融办。

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快乐我乡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林地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坚决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无序破坏森林植被、随意损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生,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本着查处从快、打击从重、管理从严的原则,运用必要的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严打严查、力求实效,对全乡范围内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违法占用林地的各类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重点打击毁坏植被的开荒种地、开矿建厂、挖沙取土、堆放废弃物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以及盗砍滥伐、盗挖野生树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重点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毁林开荒、滥砍滥伐等行为得到及时打击,确保实现被破坏林地植被全面恢复。

二、目标任务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案件,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教育警示广大林区群众,建设生态文明村,促进全乡生态文明建设。一是重点突出道路、江河、集乡绿化地带、水源点、林区等重点区域,有效打击整治毁林开荒、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盗挖野生树木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例,坚决从严处理,打出声威,打出效果,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对查处的毁林案件、火灾案件,要加强管理,限期恢复植被,采取自然修复和人工恢复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林地不流失;三是完善矿山、采沙、采石场管理,杜绝非法占林、毁林的现象发生;四是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和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引导、教育周边群众爱林护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共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我乡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宣传准备阶段(时间安排:8月25日至8月31日)。各村(社区)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搞好摸底排查,并将组织机构、工作方案和摸底调查情况汇总,报**乡政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将此次整治行动宣传到组、到户,做到家喻户晓。摸底调查以村为单位,对有林地征占用手续的企业也要进行是否存在少批多占、批甲占乙等违法行为。摸底调查内容为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安全的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各村(社区)要拟定恢复植被的重点范围。

(二)打击整治阶段(时间安排:9月1日至11月30日)。各村(社区)要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密切配合工作组,针对个例及典型案件,集中力量,快打快查,严肃认真查处毁林开荒、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盗挖野生树木和非法占用林地和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对无任何手续的违法乱占林地违法犯罪行为及有关工程项目责任人应及时立案侦察,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并做好案后被破坏林地的植被恢复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时间安排:12月1日至12月31日)。乡林业工作站、各村(社区)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查找问题,查缺补漏,总结经验,建立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并将总结材料报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主要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针对总体要求、目标任务,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载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特别注重对《森林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件,通过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取得的工作成果,对损失巨大、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和查处阻力大、及时上报森林公安局,有效震慑犯罪分子。积极引导、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保护森林资源打击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强化监管。各村(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人员对历年开荒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明确对辖区内毁林开荒、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盗挖野生树木下一步拟恢复植被的地区,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心中有数。要强化村组责任,进一步加强管理。一旦出现森林资源管理新的违法现象和毁林开荒的村社、林管员、公益林管护人员要及时制止、处理,确保不出现新的增量。各村(社区)、组、林管员、公益林管护人员对出现的案件不闻、不问、不管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不出现新的案件发生。

(三)重拳出击,严查严打。以森林公安为主对违反森林保护法规,非法占用林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其它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毁坏;对取得了征占用林地手续但存在少批多占、批甲占乙、未批先占等违法占用林地以及盗伐、滥伐林木;为营利性生产、作业,故意将生长中的树木折断、掩埋、致使森林遭到严重破坏的,一律按法律规定的上限标准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对已查处的典型案件,要打出声威、打出效果、从严从快查处,对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等行为要处罚到位,绝不姑息。

(四)加强管理,恢复植被。对案件查处之后被毁坏的林地统一交由村民小组集体管理,由村(社区)负责督促并限期恢复植被。对火烧迹地一年内严禁开发、流转,使其自然修复,恢复植被。对林区边缘的荒山、荒地、历年来被非法蚕食侵吞的林地,各村(社区)要制定计划,按“砍一栽三”的规定来恢复植被,由乡林业工作站进行管理。

(五)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乡级相关部门必须全力配合本次整治行动,乡林业、国土、公安、纪委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村(社区)要无条件配合,要广泛收集情报信息,及时上报**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要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联合相关部门实施打击。对破坏森林资源的企业或个人,林业部门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联合执法。

(六)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对及时举报并有效制止非法侵占林地、毁坏林木行为的护林员和群众,经查实后,由乡政府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失职的相关干部和护林员,经查实后,坚决予以追究相关责任;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有案不报、瞒案不报、暗中保护的有关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林业工作站,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章标题: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口计划局、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关于开展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专项行动决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药品的规范管理,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二、工作内容(一)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严厉打击终止妊娠药品非法经营活动。凡未批准经营开展施行终止妊娠业务的医疗保健单位、个体诊所、个体药店一律不得使用和营销终止妊娠药品,结合药品经营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医药经营公司、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和个体药店进行检查、发现擅自经营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二)配合卫生部门,抓好对利用B超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的引产和药物流产,加强对执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依法追究违法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三)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同市医药总公司与海南省恩惠医药有限公司等两家药品批发企业,签订经营终止妊娠药品协议书,确保该药品的正常流通。三、行动时间:从3月16日至5月15日四、组织领导经局务会议讨论,成立我局开展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专项行动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杨学海副组长:陈西虎成员:朱海波、殷诗海五、工作要求(一)抓紧部署,精心组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多种原因长期影响和作用的结果,但就目前情况,造成我市出生人口性别偏高的直接原因,主要是通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所造成,因此,依法打击“两非”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制定行动方案,及早部署,狠抓落实。(二)全面清查,依法惩处。这次的专项行动主要是通过依法打击“两非”行为,配合政府人口与计生、卫生等部门,规范B超机、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切实加大力度抓好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及使用的监管。对违法经营及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触犯刑法的,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部门配合,共同行动。这次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配合人口与计生、卫生、公安部门,共同联手,一抓到底。(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医药行业协会的作用,结合我市药品市场的监管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对关爱女孩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并建立举报制度及电话:62217333。(五)在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及时向上级及市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省局工作要求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书面总结及附表。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来源于免费网,欢迎阅读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搞好全市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清查工作,根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土地管理基本国策,按照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全面调查核实、依法查处辖区内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通过调查处理,进一步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为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查处重点根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对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发布以来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进行清理,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案件。应当首先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卫星遥感监测反映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2)2005年1月1日以来土地清理和土地违法集中整治中发现的,“以租代征”、别墅建设用地、城市规划区的非农业建设用地闲置情况等三类土地违法问题。(3)2005年1月1日以来信访渠道反映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4)近期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发现顶风而上违法占地问题。三、方法步骤此次查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工作采取政府督导,分片包干;镇街道自查自纠整改为主,典型案件重点查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整个清理工作共分四步进行:(一)组织发动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3日)。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近期一系列政策及文件精神,提高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的意识。并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二)自查自纠、整改阶段(10月23日至10月31日)。各镇街道对辖区内违法占地面积较小,投资少、圈大院,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违法用地,尽快组织拆除复耕。(三)调查处理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监察部门、国土部门在各镇街道的配合下完成对所有涉及违法违规用地的调查取证工作。面积较大、引起群众信访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先期进行处理。11中旬对一批重点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四)结案整档阶段(07年1月1日至2月中旬)。对处理建议未落实、行政处罚未执行以及整改不彻底的,要积极完善到位。国土部门要把所有清查资料、法律文书档案整理好,以便上报和备查。四、处理原则对清查出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问题[本文来源于第1-- 第1,帮您找文章],要按照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和《关于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精神,对违法违规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顶风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从重或加重处理。对暗中支持、纵容、默许导致土地被违法占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五、几点要求(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这次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事关全市发展稳定大局,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这次查处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将下派督导组,对各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指导。(二)实事求是,从快从严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方案的部署和时限,并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最近一系列紧急通知精神,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还要查找问题根源的原则,迅速从严处理到位,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三)严肃纪律,密切协作此次查处专项行动,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要严肃认真,廉洁高效开展工作,认真搞好调查处理。对决定立案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要通过联合办案方式,共同组织查处。*市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海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整规办[2005]14号)的精神,严厉打击商贸活动中的各类欺诈行为,推动商贸流通秩序的根本好转,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打击商业欺诈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着力整治和打击六类商业欺诈行为: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商业零售企业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行为;服务业违规经营行为;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行为;对外贸易领域中各类以虚假合同等方式骗取资金和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投资领域中虚构项目、发布虚假广告和招商信息、无证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商业零售企业的不规范促销行为。
1、市商务局要对本市的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活动进行一次摸底调查,了解本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活动的特点,对折扣、有奖销售、巨奖销售等情况进行调查,对不规范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查。
2、由市商务局联合价格、税务、工商等部门对不规范的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活动进行查处。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别对价格违法行为、偷逃税行为,欺骗性有奖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行为进行查处。
3、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加强商业零售企业促销的行业管理,规范商业零售企业促销的行为。第1版权所有
4、建立商业零售企业信用档案,市商务局要对进行不规范促销行为的企业进行存档,并向社会公布。
(二)整治商业零售企业超期占压、欺骗供应商贷款的欺诈行为
1、市商务局要对本市商业零售企业占压供应商贷款情况进行调查,并汇总上报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向社会公告长期占压供应商贷款涉及户数众多、数额巨大的商业零售企业名单,确定重点监控企业。
2、市商务局要对商业零售企业与供应商的进贷交易行为加强行业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3、市商务局会同公安、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预防、查处商业零售企业超过合同期限占压或骗取供应商贷款的欺诈行为,促进商业零售行业的健康发展。
4、工商部门要依法对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行为进行查处,研究建立企业异常变更工商登记事项的预警机制,尤其是对重点监控企业加强监管,发现问题依法及时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以美容美发业为突破口,整治服务业中存在的欺诈行为。
1、市商务局要对本市的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了解和掌握其经营者产品进货查验等制度的具体情况,对不规范的企业进行重点步督察和检查。
2、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美容美发业广告宣传和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管,对发布虚假广告和涉嫌不正当竞争的,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要加强美容美发店内商品监管,实时发布美容美发店内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对不合格的商品予以曝光,问题严重的坚决清除出市场,并查清进货渠道。
3、质检部门按照有关部门移送的生产源头情况进行彻底追查,依法追究质量及制假责任。
4、由市商务局联合工商、质检、价格、税务等部门对不规范的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的不规范经营活动进行查处。对其涉嫌不正当的竞争,不合格的商品和有以假充真欺诈行为的企业进行查处。
5、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对美容美发店虚构原价、促销价格表示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等价格欺诈行为进行查处。
6、根据商务部《美容美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市商务局要对本市的美容美发服务行业进行企业信息备案登记。切实加强对美容美发服务行业的管理,规范美容美发服务行业的企业经营行为。
(四)整治和打击商业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
1、市商务局要对本市商业特许经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确定重点监控地区和企业。对不规范经营的商业特许经营企业进行重点监查。
2、根据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加强对商业特许经营行业的管理,规范商业特许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3、由市商务局联合工商、质检、价格、税务、公安等部门对不规范的商业特许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利用展会进行商业欺诈、涉嫌诈骗经营行为的商业特许经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4、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特许经营广告的管理,对特许人披露信息不完整、不规范,没有任何风险提示,或故意夸大投资回报的广告进行清理。
5、市商务局要建立健全商业特许经营企业的档案。对不规范经营的商业特许经营问题要随时向社会通报,坚决整治和打击商业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
6、公安机关要对涉嫌诈骗的特许经营企业立案侦查。
(五)整治和打击对外贸易领域的商业欺诈行为。
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商务、税务、工商、质检、外汇等部门要在外贸领域发挥各自监管职能,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发现欺诈线索的部门要及时向其他部门通报,制止欺诈行为。商务部门要会同税务等部门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尽快制订有关出口发票管理的措施,整治虚假出口、低报瞒报价格和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
加强对市场交易进行信用监督、维护对外贸易秩序,积极推进外贸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收集违法违规企业的相关记录,建立黑名单制度。第1版权所有
(六)整治和打击对外经济合作领域的欺诈行为。
商务、工商和发展改革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厉打击对外经济合作活动中发布虚假劳务、工程和招商信息,欺骗劳务人员、施工单位和投资者签订虚假合同以骗取钱财的行为;打击无资质、超范围经营行为。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开展境外就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商务部门要会同建设部门对拥有建筑资质的企业在境外开展承包工程业务中的欺诈行为进行查处。外汇等部门要对对外经济合作领域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欺诈行为进行查处。公安机关要对涉嫌利用虚假外派劳务、境外工程和境外投资等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立案侦查。
三、治本措施
(一)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要针对商业欺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敛财、骗取银行贷款、占压骗取供贷商贷款等欺诈行为,分析其特点和规律,制订有关管理制度漏洞。对涉嫌商业欺诈的行为,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及早发现、准确定性、依法严厉查处,彻底消除社会隐患。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依据有关法规,加强行业主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整合监管信息,建立信息共享和反欺诈预警机制,完善商贸企业的准入退出机制。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兴商”活动。
1、深入开展各种诚信创建活动。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在已开展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和“百城万店重诚信”、“诚信纳税”、“守合同重信用”等各类诚信创建活动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深入开展“诚信兴商”主题创建活动的新形式、新路子.
2、开展企业信用培训教育。加大企业信用培训教育力度,督促和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诚信立业,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和改善内部信用管理工作,形成信用风险防范机制。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要选择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引导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行业信用公约,开展信用信息服务和“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建立督查指导制度等方式推进行业信用建设,服务会员企业。
4、加强诚信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今年9月,结合第三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新闻媒体要对全市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守信光荣得利,失信可耻受罚”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把它作为实践“三人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务求实效。
2、部门联动,强化责任。各部门之间要采取联动的方式,主管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3、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市商务局统一组织协调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宣传、发展改革、公安、劳动保障、建设、税务、工商、质检、外汇等部门参与,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会议、简报、督查、报告等工作制度,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相应工作。参加部际沟通协调机制的部门,要确定专项行动的负责人和联络员。
4、充分发动群众,营造商业欺诈无处藏身的社会环境。普及防骗知识,提高群众防范欺诈的警惕性;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对欺诈行为露头就打,使其难以为害;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揭露骗术骗局,曝光典型案例,使群众放心,欺诈者寸步难行。
五、工作安排
从2005年7月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2005年7月),制定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8月—2016年5月),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组织实施。
总结检查阶段(2016年5月—2016年6月),组织督查组,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验收。
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滩头镇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镇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阻碍了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序推进。为认真贯彻执行土地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全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用地秩序,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平衡较快发展。经研究,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该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规范用地管理秩序为目标,坚持疏堵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厉查处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重大违法案件,建立防违、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切实扭转乱占滥用土地特别是耕地的不良局面,持续稳定耕地面积与质量,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内容

㈠村(居)民违法占地(特别是占用耕地)建房、乱圈乱占土地修建建(构)筑物的行为;

㈡非法买卖土地行为;

㈢非本村(组)人员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行为;

㈣以租代征、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行为;

㈤其他违法占地建设行为。

三、工作原则

㈠坚持依法整治原则

对已成型的个人违法建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查处,对在建一层以下的个人违法违规建房,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否则,采取有效措施制止。

㈡坚持分类处理原则

1、违法用地符合下列情形,可补办用地手续:

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居)规划,权属合法,无矛盾纠纷,符合个人建房条件,且占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占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平方米,占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

⑵土地如涉及公路、交通、林业、水务、电力等部门管辖范围,经相关部门签字同意的;或违法占用的土地在规划范围以内,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补办手续情形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强制拆除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⑴在镇规划区内采取改正措施不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

⑵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居)规划,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⑶违法占用耕地,且属独立屋场,影响比较恶劣的;

⑷在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区范围内违法建房的;

⑸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新出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

⑹属其他应依法强制拆除情形的。

㈢坚持突出重点原则

本次整治坚持对在违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控制一批、处罚一批、拆除一批,重点是农村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严厉查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和独立屋场建房;严厉打击国家公职人员、村(居)干部参与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占地建房行为。

㈣坚持严厉打击原则

对本镇的违法违规建房,需采取强制措施制止的,依法依程序进行,以镇为主组织;对于极个别违法性质严重、占地规模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依法拆除。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㈠为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滩头镇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运河

副组长:谭邵益 钱国强 庞祥贵 陈高君 邓 新

钱垂华 廖昕炜 颜少江(常务) 周述忠

周小龙

成 员:漆恋恋 刘 军 王晓云 彭国顺 刘志强

肖 华 廖秋明 文苏龙 孙东华 刘华云

黄中期 刘小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秦少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公地点设国土资源中心所,具体负责做好日常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镇长为国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国土工作的副职、国土所长、行政驻村干部、连片驻村的国土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居)支部书记该村(居)国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居)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㈢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逐一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违法建设巡查、制止、报告和拆除工作机制,确保已发生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处置,确保违法建设及时得到发现、制止和依法拆除。

㈣国土、城建、派出所、水务、林业等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查处违法用地;纪检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国家公职人员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违规建房;公安机关要严禁打击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财政所要做好专项整治经费保障工作;文体卫站要加强对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典型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共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整章建制三个阶段。

㈠调查摸底阶段(4月30日前)

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村(居)民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排查工作,对本辖区内的所有违法用地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违法用地性质、数量、面积等,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集中整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㈡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在整治工作中,镇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掌握本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及建房现状,结合实际,明确整治重点,遏制违法用地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持续保持控违高压态势。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安排专门工作经费,严厉查处、打击违法用地行为,有效扭转当前农村乱占滥用耕地建房的局面,并妥善处理好违法用地遗留问题,引导用地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㈢整章建制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及时总结本次清理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建立完善日常巡查、举报受理、宣传曝光、违法用地监管等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整治违法违规占地及建房的长效机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村(居)土地管理工作年终绩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加强组织领导,村(居)主任要切实履行起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有效组织开展本村(居)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治各项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全力支持配合控建拆违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出台专项行动宣传方案,利用横幅(制作横幅10条)、宣传展板、宣传车、新闻媒体等各种平台和形式深入开展以“保护耕地资源、规范用地行为”为主题的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上下掀起专项整治的宣传高潮,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国土资源中心所要开展好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宣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工作;各村(居)委会张贴标语不少于50幅,做到家喻户晓。

㈢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同镇纪检监察组织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作为各村(居)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各村(居)干部、国土员、行政驻村干部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责。

乡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乡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今年全省将集中开展以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以优化市场环境为目标的“xxxx两建”行动。为组织开展好我镇“xxxx”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本次“xxxx”专项行动要迅速形成高压态势和震慑作用,在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的治理上深入推进,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务必集中打掉一批欺行霸市的犯罪团伙,严惩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务必取缔一批制假售假地下窝点,严厉查处一批制假售假单位和人员;务必查破一批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严惩涉及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充当黑恶势力及制假售假保护伞的犯罪分子;务必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全面遏制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开展“xxxx”专项行动,实现“三类案件”明显下降,市场环境明显好转的目标,为实现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战略目标,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打击重点
 (一)打击欺行霸市的重点:涉黑恶性质的交通运输、废品收购、商品批发、工程建设等行业中欺行霸市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垄断、控制娱乐场所经营权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垄断、控制农贸市场中各类农副产品经营权,以及强买强卖、强收保护费、敲诈勒索及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打击制假售假的重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农资产品、卷烟、建材、通讯产品、汽车配件、日化用品等关系民生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制售假冒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制售假印章、假文凭、假证书、假车牌、假居民身份证等假证照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打击商业贿赂的重点: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特别是因受贿而渎职、导致出现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等严重危害民生后果的犯罪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紧密联系实际,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突出问题进行打击治理,务求实效。
 三、工作步骤
 “xxxx”专项行动期限初定一年,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xxxx年2月至xxxx年3月)。2月下旬,召开全镇“xxxx两建”动员会,全面部署工作。3月上旬,各村(社区)、三大专项行动小组牵头部门要组织贯彻到位,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进行具体工作部署。各单位抽调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人员名单以通知为准。
 (二)情况排查阶段(xxxx年3月至xxxx年5月)。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情况和案件线索摸排工作,对重点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等进行“地毯式”滚动排查,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明查暗访;在不同层次、不同人群中物色信息员,收集相关情况线索;深入发动群众,拓宽情报线索收集渠道。组织专门力量对摸排的情况线索及时进行汇总研判,落实专人查证、专案突破。
 (三)打击整治阶段(xxxx年3月至xxxx年11月)。按照什么问题严重就整治什么问题、哪类犯罪突出就打击哪类犯罪的原则,采取边摸排边查处打击的方式,有组织有准备有目标地开展打击整治行动,集中侦破一批案件特别是大要案件和窝案串案,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部位,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确保“xxxx”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效果和震慑作用。
 (四)总结迎检阶段(xxxx年12月至xxxx年1月)。集中打击整治行动告一段落后,市委、市政府将组织考核验收组对各镇(街道)的“xxxx”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漏补缺,做好迎接市委、市政府检查准备。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指挥。要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精力,提供有力保障,确保专项行动迅速启动、扎实推进。由xxxx公安分局牵头组成打击欺行霸市专项行动小组,由镇经贸办牵头组成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小组,由镇纪委牵头组成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三个专项小组分别负责制定相应专项打击行动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xxxx”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和三个专项打击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部门既分工负责,又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二)依法严打严惩。要依法从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确保办事质量;对涉及民

乡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第2页

生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考虑其社会危害性及实际造成的严重后果,要依法从快从重打击处理,有效震慑犯罪。涉及政策层面上的问题原则上由执法主体单位按程序研究解决,涉及多个部门有争议的问题由镇政法办牵头研究解决。
 (三)加强配合协作。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形成共识、凝心聚力、密切协作。要加强重要信息、线索的汇总、研判、交换、处理,建立案件侦办快速协调机制,搭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平台,最大限度发挥整体合力。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我镇“xxxx”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动员群众、深入发动群众、教育引导群众,大造“xxxx”舆论声势,营造打击整治的良好氛围。要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广泛深入教育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引导遵章守法经营,大力营造法治诚信的市场环境。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网站、短信平台等,拓宽举报渠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和鼓励群众参与“xxxx”工作,营造群众积极参与的氛围,造成严打的强大声势,敦促有关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把开展“xxxx”与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打一场“xxxx”人民战争。
 (五)严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参与“xxxx”专项行动的工作人员,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纪意识,用铁的纪律来保障和推进“xxxx”专项行动,自觉摆脱各种人情和利益关系,严守纪律、洁身自好。镇纪委要加强执法纪律检查,对在行动中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的;对泄露行动情报,或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对干扰依法办案,为犯罪分子开脱罪责,使之逃避打击的,要及早介入查处,对相关人员一律先停职离岗,再依法查办。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导致严重后果的,要实行责任倒查,直至动用“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加强总结汇报。各村(社区)和各专项行动小组分别负责编写专报和快报,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镇委、镇政府和镇政法办。要注重及时总结先进工作经验,积极推广,促进各部门深入开展“xxxx”专项行动,争创成效的良好局面,树立以打促建的长效意识,加快推动“xxxx”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战略部署,按照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决定在新区范围内开展“黑河、臭河、垃圾河”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清三河”)。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4年6月底前,全面消灭垃圾河,12月底前消灭黑河、臭河,在2014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清三河”任务,达到水岸无垃圾、水面无黑臭、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河岸全绿化的治理目标,落实“四位一体”保洁全履盖,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二、工作内容
(一)垃圾河清理:由所属村(社区)具体组织落实,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二)黑河、臭河治理:由新区统一部署,各部门联动,分析黑臭成因,针对不同污染情况,科学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分别采取城镇和农村集聚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清除,调整优化河网布局,加快水体流动速度,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建立“清三河”信息库:新区治水办负责对黑河、臭河、垃圾河实行统一编号入库管理,做到“消除一条、核销一条”,最终达到全面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的目标。新区治水办和各村(社区)要做到摸清底细,掌握实情,建立“清三河”台帐资料,留存清理前、中、后的照片资料,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信息,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
三、整治标准
(一)垃圾河整治标准
1、水下无淤积:河底基本达到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河道引排水的淤泥。
2、水中无障碍: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等障碍物。
3、水面无漂浮物:河面无影响河道景观的漂浮垃圾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
4、岸边无垃圾:河岸、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枯枝,河埠、桥堍等周边无垃圾堆积物。
5、岸上有绿化:结合“四边三化”和绿道建设,大力开展河道绿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河道两岸栽插适宜树种,美化河道环境。
(二)黑河、臭河整治标准
基本标准:通过多方联动,多元整治,切断入河污染源,基本消除河水发黑、发臭的现象。
最终目标:基本建立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从水中到岸上较为完整的水生动植物生态循环系统,保持水体流动畅通,自净能力明显提高,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社区)要在前阶段初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对所辖区域河道进行“地毯式”排查,要开展污染源的寻找和确认,要弄清偷排漏排污水单位和管道位置,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把详实调查结果及时上报新区治水办。
(二)制订方案阶段
新区治水办要坚持突出重点,围绕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各河道责任单位要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细化治理措施,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到人,要把具体细化方案明确时间后报新区治水办。
(三)推动实施阶段
1.开展“清三河”百日攻坚战
集中清理垃圾河。要充分结合群众性路线教育等活动,组织党员群众广泛开展“清理垃圾河、保护母亲河”活动,掀起“清三河”行动高潮,集中力量清理坡岸、桥堍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和废弃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确保在2014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消灭垃圾河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启动黑臭河治理。针对污染成因,分别采取截污纳管、建设就地处理设施、拆除违章搭建、开展河道疏浚、调整优化河网布局等针对性措施,尽快消灭形成黑臭河的污染源,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2.打响“黑臭河”治理大会战
结合“三改一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以推进黑臭河道治理为抓手,按计划整治水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整治居民集聚点卫生死角,要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环保志愿者参与,从源头查找污染源、死角垃圾,查漏补缺,巩固河道成果,要在2014年12月底前百分百完成黑河、臭河治理任务,确保完成“清三河” 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五、各司其职
1.社会事业科(治水办):承担“清三河”工作的协调、巡查、督促、信息上报、资料汇总,承担各河道治理完成后的考核验收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对新区“清三河”工作考核的准备,负责丁家桥港清淤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2.工程管理科:承担河道沿线截污纳管工程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城南、革新两村对永兴港垃圾河治

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第2页

理工作。
3.东兴市政公司:承担“清三河”工程河道疏浚工作,按各河道治理计划配合责任部门有序开展。
4.办公室: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及与媒体衔接,负责“**二台一报一网”信息上报及《政务信息》上报任务。
5.财务统计科: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资金保障。
6.组织人事科:承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对接,适时组织开展“五水共治”小手拉大手、“五水共治进学校”、“五水共治征文”、红色义工等各项相关活动,负责秦皇庙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7.物业公司:承担各河道沿线绿化美化工作。
8.投资发展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计生办、规划管理科:分别负责谢仁桥港、北公桥港、油车桥港、九曲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9.各村(社区):负责对本区域内责任河道的巡查、污染源排摸、垃圾整治和信息上报,做好区域内群众参与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责任河道的清淤和截污堵排工程。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河长负责制,各河长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要求,各司其职、积极配合,认真抓好治理工作,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推进。
2.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根据各条河道实情,围绕实际需要抓工作,全力推进河道保洁、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河道清淤等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进度可控,要善于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3.抢抓治理进度。“清三河”是“五水共治”重点工作之一,是改变水环境感观的最基础工作,今年新区水环境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时间,全力推进,既要创新思路、优化举措,又要实时跟进,确保进度,要做到点上出精品、面上全履盖,全力抢抓“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进度。
4.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信息渠道,及时上报各类信息,要保证每周不少于一篇专题信息,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治理,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爱水、护水、清水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
5.强化监督考核。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要建立常态化督查小组,每天对各河道进行检查,每周发布河道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度,每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开展督查,进一步督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快速显现治理成效,要加大工作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要将“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奖惩制度,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不折不扣、圆满完成。

校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校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校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营行为,消除校车及校车运营线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校车安全事故,提高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上下学交通安全,决定开展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一)排查整改时间。xxxx年7月23日至8月12日

(二)排查整改范围

1.未纳入统一管理的接送学生车辆情况。

2.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配备情况。

3.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排查整改内容

1.查校车车况。非专用校车是否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xxxx2)》要求,是否按要求改装合格,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是否配备灭火器、逃生锤、医药箱、gps监控系统;是否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并合格;是否有标明本校车号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标牌核发单位、有效期等事项的校车标牌。

2.查校车保险。校车是否按要求购买了交强险、承运险、座位险等险种;保险是否过期。

3.查校车驾驶员资质。校车驾驶员是否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是否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历;年龄是否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4.查校车照管员配备。是否配备照管人员全程照管学生;是否有学生(幼儿)乘车台账;是否与家长办理了学生交接手续。

5.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校车未按规定粘贴校车统一标识、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6.取缔黑校车。集中清理整治在学校周边非法营运的车辆,查处取缔“三无”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假牌假证车、报废车、违规加座改装车、机动三轮车等类型的接送学生车辆。

二、校车运营线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一)排查整改时间。xxxx年7月23日至8月12日

(二)排查整改范围。中小学幼儿园校车运营线路,含县道、镇(乡)村道路。

(三)排查整改内容

1.查校车运营道路状况。校车运营线路中是否存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窄路、窄桥等危险路段;道路状况是否达到校车通行条件;是否合理设置了限速标志、标线等。

2.查防护设施建设。校车运营线路中是否规范设置了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是否存在破损、缺漏;在危险路段是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等。

3.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情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是否规范,学校门前道路两侧警示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是否设置规范、完善;是否在学校周边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对路段复杂、拥堵的学校校门口及周边路口,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是否安排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执勤,指挥疏导交通。

三、驾驶员、随车照管员、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培训

(一)培训对象。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

(二)培训时间。xxxx年8月12日以前。

(三)培训地点。县校车服务公司(湖南石门通达联运有限责任公司)

(四)培训内容

1.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格式”相关内容,请访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格式”专题!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