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32.com精选阅读
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整顿国土管理和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1.未经许可或未经批准改建、扩建、新建的建(构)筑物,以及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构)筑物;
2.少批多占、批甲占乙的建(构)筑物;
3.农村居民移地新建房屋后,逾期未复垦且拒不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的原有宅基地上的建(构)筑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整治目标
通过进一步清查治理,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设意识;完善查处和制止“两违”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有效遏制“两违”行为。
三、整治任务
(一)对所有“两违”行为进一步集中清理。
(二)切实加强巡查、监管、查处工作。对2015年7月15日以后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新建一处拆除一处。
(三)制定规范我镇用地和建设管理的相关配套措施,建立治理“两违”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整治原则
(一)坚持依法整治,长效管理。坚持依法查处,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新增“两违”行为,有序推进行政区域内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村(社区)、机关有关部门成立“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建立健全镇、村(社区)、村(社)居民小组三级组织网络体系。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两违”问题的综合整治工作。明确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以及村(社区)主要领导为“两违”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所、派出所、交通办、农林站、水管站等部门要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配合各村(社区)开展治违工作。
(三)坚持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单位、企业和群众,自觉担负起建设、管护城镇义务,积极劝阻、制止和举报“两违”行为,动员“两违”主体自行消除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集中力量,综合整治。整合执法力量,强力开展“两违”治理行动,切实加大现场巡查力度,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及时有效打击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惩戒一方。
(五)坚持严肃纪律,惩防并举。结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对整治“两违”行为的督查督办力度,狠抓典型,开展预防教育,强化干部履职的责任监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强力推进“两违”整治工作。
(六)坚持分类处理,重点整治。对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后顶风乱占乱建的,一律依法查处,坚决杜绝出现新的“两违”行为;对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危及公共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现有违法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拆除;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已有的乱搭乱建,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由单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处理。具体的分类整治办法,由镇国土、住建部门拟制,镇“两违”整治领导组研究确定。
(七)坚持自行整改和强制整治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宣传发动作用和依法强制整改的教育震慑作用,专项整治工作以“两违”主体自行整改为主、执法部门依法整治为辅。
五、工作步骤
整治“两违”行为工作分为宣传动员和清理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和清理调查阶段(2015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1.广泛宣传发动。发布《****镇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准备工作;镇纪委、派出所、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国土所和各村(社区)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以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水利法》《防洪法》《森林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会议动员、印制宣传册(单)、设置固定宣传标语、“村村响”广播、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进村(社区)、进校园开展宣传,使“两违”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3.做好清理调查核实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对本行政区域内和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两违”行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一进行清理审核,并分清类别、界定性质、认定身份、核定面积、逐户建立档案后汇总再交给主管部门。
4.加强常态巡查。各村(社区)、镇治违办、镇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两违”整治常态化工作,坚决杜绝新增“两违”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
各村(社区)、镇治违办、镇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开展日常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对2015年7月15日后新发生“两违”行为的查处力度。对2015年7月15日以前动工,现仍在施工,不听劝阻的,视为新发生的“两违”行为从严查处。对存量的“两违”建(构)筑物实行自行整改与依法整改。
1.自行整改。有关责任单位要积极宣传政策,动员“两违”违法主体自行整改。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及其亲属有“两违”行为的,应在限期内带头自行整改;其他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应在限期内自行整改。自行拆除“两违”建筑的,拆除前应向所在的村(社区)申请安全指导;无能力自拆的,可向镇申请助拆。各村(社区)建立拆违指导组,对于自拆住户,指导组派员到场指导住户安全拆除。
2.依法整改。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两违”违法主体,依法实施整治。对以暴力等手段妨碍、阻挠公务或执法的,司法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重点整治,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先行拆除:
(1)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职工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2)占用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的;
(3)占用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的;
(4)存在安全隐患的;
(5)群众反映强烈的;
(6)已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还未拆除的;
(7)正在进行违法建设的;
(8)其他应拆除的情形。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1.总结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土地、规划、建设管理措施,规范建房行为,加大土地和规划执法力度,实现城镇建成区范围内无新增“两违”现象。
2.结合整治活动,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形成问题的原因,总结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制定出符合实际的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土地管理、房屋建设长效机制,使我镇用地建设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六、责任分工
(一)镇治违办:负责组织实施全镇集体土地上“两违”行为整治工作,查处率达100%;农村治违办对全镇集体土地上发现的“两违”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行为;场镇治违办负责对场镇国有土地上的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及时制止和查处,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行为;负责统计全镇有关“两违”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负责对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治理“两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二)各村(社区):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内整治职责,控制“两违”行为的主体责任,负责“两违”动态日常巡查和控管工作,发现“两违”行为,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做好记录,做好宣传劝阻工作,直到停工拆除为止。对“两违”行为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社区)承担巡查、控管责任,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行为。配合镇治违办开展“两违”查处工作,做好在整治行动中涉及群众劝导及维稳工作。负责对“两违”行为摸底清理登记工作,以(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为单位,进村入户,对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逐户逐宗调查,登记造册,摸清情况,并汇总报送镇治违办备案。实行日报制度,每日定时向镇治违办报告“两违”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将国土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纳入本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两违”行为安全监督管理。
(三)镇党政办: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起草或审定镇党委、镇政府与相关村(社区)、机关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责任书。
(四)镇纪委:负责制定关于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党员和干部参与“两违”行为的处理办法;及时查处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党员和干部参与“两违”行为;做好整治“两违”工作监督检查,严格追究履职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及个人责任;派纪检监察人员对镇治违办开展日常督查工作,对镇治违办已建立的工作责任机制及工作制度执行情况予以督查。
(五)宣传部门:负责做好进一步整治“两违”工作宣传报道,对“两违”典型案例跟踪曝光,开辟集中整治“两违”宣传专栏;督促广电网络公司等单位停止“两违”建房户使用网络审批。
(六)镇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积极配合治违办做好依法停工和依法拆除工作。
(七)镇群工办:负责与市、县信访部门衔接,做好上访人员解释疏导工作。
(八)派出所:负责抽调人员充实“两违”整治公安专案组警力;负责治违办依法停工、依法拆除及集中整治行动的治安保障;负责侦办整治“两违”行为中妨碍公务、妨碍社会管理和非法经营等相关违法犯罪案件。
(九)镇国土所:负责全镇土地违法用地执法工作,有效遏制我镇集体土地和国有存量土地上出现新增违法用地;指导城镇建成区外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
(十一)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的规划建设监察工作,有效遏制在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出现新增违法建筑,指导城镇规划区外村(社区)违法建设查处整治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擅自占用城市公用设施、城市公共通道和违法搭建影响市容市貌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
(十二)镇水管站:负责实施河道整治和水务执法工作,查处河道两边行洪保护范围内的“两违”行为;指导相关村(社区)河道管理工作。
(十三)镇财政所:负责经费保障及经费使用、检查工作。
(十四)镇安办、交通办:负责“两违”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参建“两违”的建筑设备予以依法查封(扣押)。负责查处公路两侧控制区及道路桥梁下的“两违”行为。
(十五)工商所:负责查处利用“两违”建设项目进行经营的行动。
(十六)镇农林站:负责制止和处罚违法占用林地建设行为和违法进行设施农用地建设的行为。
(十七)消防四中队:负责查处违反消防法规、影响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建设行为。
(十八)镇社事办: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及相关村(社区)做好涉及“两违”行为特困家庭审核、认定和救济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
(十九)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国办〔2017〕72号文件要求,配合做好“两违”行为整治工作,不得为“两违”项目提供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服务;查处违法占地建设中涉及违规使用水、电、气、通讯等行为。
(二十)金融机构:严把贷款发放关,杜绝向“两违”项目发放贷款。
七、保障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全镇治理“两违”工作。领导组下设“两违”工作办公室(简称镇治违办)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在全镇抽(选)调干部职工和聘用协管人员充实镇治违办。镇治违办下设执法队、内勤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监督组、司法专案和治安保障组、综合执法办案组。在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三)“两违”治理工作经费由镇财政预算安排。
八、加强监督检查
(一)实行目标管理。从2015年7月15日起,镇政府将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和机关有关部门目标考核。凡抽调人员中有不认真履职,不遵守纪律、不能完成“两违”治理工作任务等情况的,由镇治违办进行全镇通报。
(二)严格监督检查。机关单位对家属区乱搭乱建处理不力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与“两违”和妨碍执法的,违建户家属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不配合查处工作的,各村(社区)和机关有关部门不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的,镇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理。
(三)责任追究。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综合办公室、镇纪委、政府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对“两违”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书面通报,对弄虚作假、谎报事实的予以全镇通报;对查处“两违”行为不作为、查处不及时、处罚不到位且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性质和造成负面影响的程度,对涉及部门的党政负责人和办案人员严格责任追究。
校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校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营行为,消除校车及校车运营线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校车安全事故,提高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上下学交通安全,决定开展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一)排查整改时间。xxxx年7月23日至8月12日
(二)排查整改范围
1.未纳入统一管理的接送学生车辆情况。
2.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配备情况。
3.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排查整改内容
1.查校车车况。非专用校车是否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xxxx2)》要求,是否按要求改装合格,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是否配备灭火器、逃生锤、医药箱、gps监控系统;是否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并合格;是否有标明本校车号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标牌核发单位、有效期等事项的校车标牌。
2.查校车保险。校车是否按要求购买了交强险、承运险、座位险等险种;保险是否过期。
3.查校车驾驶员资质。校车驾驶员是否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是否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历;年龄是否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4.查校车照管员配备。是否配备照管人员全程照管学生;是否有学生(幼儿)乘车台账;是否与家长办理了学生交接手续。
5.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校车未按规定粘贴校车统一标识、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6.取缔黑校车。集中清理整治在学校周边非法营运的车辆,查处取缔“三无”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假牌假证车、报废车、违规加座改装车、机动三轮车等类型的接送学生车辆。
二、校车运营线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一)排查整改时间。xxxx年7月23日至8月12日
(二)排查整改范围。中小学幼儿园校车运营线路,含县道、镇(乡)村道路。
(三)排查整改内容
1.查校车运营道路状况。校车运营线路中是否存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窄路、窄桥等危险路段;道路状况是否达到校车通行条件;是否合理设置了限速标志、标线等。
2.查防护设施建设。校车运营线路中是否规范设置了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是否存在破损、缺漏;在危险路段是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等。
3.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情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是否规范,学校门前道路两侧警示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是否设置规范、完善;是否在学校周边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对路段复杂、拥堵的学校校门口及周边路口,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是否安排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执勤,指挥疏导交通。
三、驾驶员、随车照管员、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培训
(一)培训对象。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
(二)培训时间。xxxx年8月12日以前。
(三)培训地点。县校车服务公司(湖南石门通达联运有限责任公司)
(四)培训内容
1.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国家林业局驻广州专员办关于**林地保护管理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和**市林业局《关于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林通字〔2018〕52号),我县林地保护管理存在一些问题需整改,其中有6个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由国家林业局挂牌督办。为贯彻落实广州专员办的整改意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环境保护重要讲话和批示,落实广州专员办督查整改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我县林地管理正常秩序。
二、行动目标和整治内容
(一)各项目建设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特别是政府各部门主导的建设项目。
(二)违法开展采石、采矿、旅游开发、交通、水电、风电等建设行为。
(三)其他经营性开发建设项目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县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局局长
**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政办,主任由**同志兼任。
四、时间安排及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止,为期3个月,分宣传发动、清理排查、专项整治整改、总结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6月1日至6月5日)。根据**市林业局的工作部署,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工作布置会,利用媒体和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提高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向外公布举报电话,收集案件线索。
第二阶段:清理排查阶段(2018年6月6日至6月20日)。各乡(镇)林业站和县国有西山林场对辖区内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环境资源违法行为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并上报县林业局,做到不留死角。
第三阶段:专项整治整改阶段(2018年6月21日至8月25日)。根据清理排查的案件线索,由县林政办和县森林公安局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该立案的坚决立案查处,该补办手续的补办手续,该取缔的一律依法取缔。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8年8月26日至8月31日)。认真分析清理排查出来的各种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及时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一)乡镇林业站:负责辖区内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的排查,非法占用林地范围面积的勾绘,每周一按时填报案件情况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上交县林政办。
(二)县林政办:负责协助县森林公安局办理非法占用林地行政案件的调查取证,占用林地调查报告的编制,按时向市局上报排查和处置相关信息。
(三)县森林公安局:负责对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立案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整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具体落实。
(二)制定方案,有序开展。我县要结合自治区林业厅2018年林政资源管理综合检查工作,利用2016年度“林地一张图”变更调查疑是变化图斑的实地核查工作,完成清理排查工作,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三)加强协作,严明纪律。县森林公安局、县林政办和各乡(镇)林业站要加强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得瞒报或不报,以罚代法,徇私枉法。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信息。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机制,并按时上报专项行动进度等信息材料。
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第2页
复生产。工程建设领域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建设领域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区政府整顿市场环境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我区建筑领域生产企业监管,努力提高从源头抓质量的有效性,督促获得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依法组织生产,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提升我区建筑领域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严厉打击无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生产行为。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领域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质监**分局成立建筑领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胡共生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刘继刚、严君担任,稽查队、业务股具体负责。
二、整治重点
重点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无证生产;是否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企业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否到位;质量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是否完善;是否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生产过程是否存在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企业生产场所、必备设备、检验设备是否符合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规定要求。
重点问题: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撤销其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证书;对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企业,依法予以严处;对不再从事建筑领域产品生产的企业,要及时依法注销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证书。
重点产品: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建筑领域产品。
三、时间安排
(一)质量抽查阶段(**月**日—**月**日)
充分利用监督抽查形式,将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产品纳入重点抽查的对象,通过抽样检测、风险分析、监督把关,从源头上实现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及时追查。对在抽样、检验、调查等环节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及时依法处理。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要向社会曝光,并责令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质量抽查的情况要分段向社会公布,实现及时预警,正确引导消费,防止不合格产品使用流通,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执法查处阶段(**月**日—**月**日)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监督抽查的结果,集中开展建筑领域产品执法查处行动。涉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要报请当地政府取缔违法企业和窝点,彻底根除非法生产的源头;涉嫌严重违法者要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对查处中发现的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政府和上级质监部门。对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密切司法衔接,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整治,明确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立即对本辖区内建筑领域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获证企业和非法生产小作坊、“黑窝点”,做到检查组织严密、检查过程细致、责任落实到位。
(二)务求实际效果。开展建筑领域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监管的重要方式,要注重实效,狠抓落实。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建立建筑领域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实施动态监管,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及时报政府和市局,全面掌握辖区内建筑领域产品质量状况。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既要对企业生产条件等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又要向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质量管理知识等,以此为契机,切实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四)严格工作纪律。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廉洁自律。严禁索取、接受企业的财物或牟取其他利益。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边行动、边总结、边提升,结合本次专项整治采取的严格审查、全面排查、联动抽查和打击查处手段进行集成和提升,建立适合本辖区的切实有效的建筑领域生产企业的长效监管机制。
集镇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集镇管理,党委政府决定对**集镇店外经营进行全面整治,特制定该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2015年8月14日
二、整治重点:**集镇店外经营
三、人员安排: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下设三个小组:
(一)搬运组:
**
(二)稳控组:
**
派出所干警3名
(三)群众工作组:
**
四、工作要求:
(一)服从安排:
①时间要求全体成员8:30在政府二楼大会议室集合,不得迟到。
②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总指挥的调度安排,不得无故中途缺席。
③总指挥下达撤离命令后,方可离场。
(二)文明执法: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执法,避免与群众发生冲突。
乡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乡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第2页
生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考虑其社会危害性及实际造成的严重后果,要依法从快从重打击处理,有效震慑犯罪。涉及政策层面上的问题原则上由执法主体单位按程序研究解决,涉及多个部门有争议的问题由镇政法办牵头研究解决。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格式”相关内容,请访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格式”专题!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