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河东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和深化我区"畅通工程"工作,全面提高我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建设"平安河东"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出发点,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率先实现现代化为奋斗目标,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管理效率,充分发挥交通综合协调部门职能作用和公安建设部门的主力军作用,重点解决城市交通的堵点、乱点、事故黑点等突出问题,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群众交通文明素质,为我区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2005年河东区确定在全区普遍开展畅通工程活动。总体工作目标是:构筑起社会化的城市交通文明建设和实施"畅通工程"的工作框架。进一步加大交通管理软、硬件投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提高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改革城市交通勤务工作,建立科学、高效、文明的交通管理勤务模式,提高城市交通组织、指挥、疏导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全方位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构建畅通、快捷、安全、环保的绿色交通系统。达到B类城市三等管理水平。
三、评价项目
2005年评价围绕"交通有序畅通,管理科学高效,执法严格文明,设施齐全有效"等方面的要求,以《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5年版)为主要依据。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指标与附加指标两大部分,基本指标适用于所有城市,附加指标适用于对应类城市。评价结果同时考虑工作进展和效果。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和创建目标,要按照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及畅通工程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完善城区各类交通设施,搞好城市综合执法活动,共同整治维护城区交通秩序,达到预定的创建目标。
(二)初评阶段
各部门根据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做好自评工作,自评结果和自评的文字材料于2005年7月5日前报送到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初评和省级评价验收。
(三)总结阶段(2005年10月-12月底)
根据检查结果和各单位全年的创建活动,对实施畅通工程效果显著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工作措施,解决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畅通工程"作为形象工程、系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形成公安、建设、宣传、规划、教育、交通、环保、工商、广电、安全等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抓好"畅通工程"。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交通法制观念。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部门的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和实施,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及时报道实施"畅通工程"的情况及效果,要针对不同对象,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活动,使交通法规家喻户晓,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的意识。
(三)实行目标责任制,任务再分解,加强量化考核。结合本单位的职能作用,认真分析城市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畅通工程"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再分解,逐一落实。要精心部署,量化考核,抓好落实,及时纠正、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交通管理现代化进程。各单位要把交通管理科技化工作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要以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交通管理示范城镇建设为突破口,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加大科技和设施投入,科学调整交通流量,提高管理效率。要将近期的工作措施同长远的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加快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步伐。要认真抓好驾驶员信息卡发放工作,确保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的落实。
(五)坚持建管并重的方针,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要集中力量打通一些卡口和瓶颈,使城市交通局部路段拥阻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和公交设施建设的投入。要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管理,认真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x发〔xx〕xx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xx政〔xx〕x号)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x发〔xx〕x号)精神,切实改善我县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县乡公路畅通工程。
1. 实施县级公路畅通工程。通过实施县级畅通工程项目19.456公里,到xx年6月底,使全县每个乡镇具备1条连接国省干线或县城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三级及以上公路(三级公路路面宽度不低于6.5米,二级公路路面宽度不低于9米)。
2. 实施乡级公路畅通工程。通过实施乡级畅通工程项目253.528公里,到xx年底,使全县每个乡镇至少具备1条与相邻乡镇最短捷的路况良好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原则上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
(二)乡村道路畅通工程。
1. 实施老村级道路窄路面拓宽改造工程。到xx年底,完成老村级道路窄路面拓宽改造(以下简称“窄路加宽”)工程392.879公里。对现有路面宽度不足4米、路基宽不足5米的适时拓宽改造。路基宽度满足要求且施工技术质量能够达到标准的,在原有路面宽度的基础上加宽不低于1米,并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对于因加宽需要而导致大量征地、砍伐树木、占用农田、群众意愿不强烈等确实不具备加宽条件的,可在老路沿线交错设置错车道,错车道间距不大于300米。
2. 实施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到xx年底,完成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523.009公里。技术标准为路基宽度不低于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米,交通安全设施齐全。不具备条件的特殊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设置间距不大于300米的错车道。
3. 实施贫困村中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到xx年底,完成贫困村中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329.521公里,具体指全县6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在实施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的同时,增加实施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每个50户以上的较大自然村建设一条由村口到既有农村道路的最短捷连通道路,路基宽度不低于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米;特殊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错车道设置间距不大于300米。
二、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发改委、扶贫办、招投标中心等部门为成员,负责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建设,配强领导力量和技术力量,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二)明确项目法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法人由项目出资人和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组成。xx县漆园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出资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县级公路畅通工程和乡级公路畅通工程)由xx县县乡公路建设管理站作为项目建设管理法人负责具体实施,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窄路加宽工程、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和贫困村中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实行xx县县乡公路建设管理站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双业主制”,负责项目实施工作。
(三)建立项目库。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行畅通工程项目库制度,按照“总体规划、统一设计、集中建设、分步验收”的原则,加快推进畅通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拟列入xx年实施的项目要在xx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拟列入xx年实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在xx年7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资金落实
(一)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行“省市统筹、县负总责、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通过部省补助、市级奖补、金融机构贷款、财政兜底等多渠道解决。部省补助资金、市级奖补资金下达后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拨付,不得因拨付不及时影响工程建设;县乡公路建设管理站、乡镇政府等业主单位需将下年度工程建设所需配套资金科学测算后,纳入年度预算上报县政府。县财政、县城投等单位需积极筹措安排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县级政府是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除部、省、市补助以外的配套资金和前期工作费用、监理费用、水管杆线迁移、征地拆迁资金等费用,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负责资金管理和使用。
(三)县财政及各项目法人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部省补助资金和市级补助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工程直接费,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违反规定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县审计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组织实施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是扶贫工程、民生工程,其设计审批、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应严格按照《xx省农村道路条例》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一)工作安排。县交通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摸底调查,科学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年度建设计划。其中xx年集中实施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和涉及贫困村道路硬化工程,年内争取县级畅通工程和贫困村道路硬化工程全部完成,乡级畅通工程完成70%以上; xx年x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任务。
(二)推进前期工作。县交通部门统一负责勘察设计以及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的招标等前期工作,并按相应管理权限报批。工程设计文件根据技术等级和项目类别分为:县乡公路畅通工程项目中技术等级达到二级及以上的按照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设计,其他项目可在方案设计后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乡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应达到编制完成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阶段,具备招标条件。
(三)统一设计标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要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进行设计,路面面层采用水泥混凝土结构,县级公路畅通工程水泥面层厚度不低于24cm,乡级公路畅通工程水泥面层厚度不低于22cm,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水泥面层厚度不低于20cm、基层厚度不低于18cm。窄路加宽的错车道单侧长度不小于20米、宽度不小于1米,间距不大于300米,急弯、视距不良路段可适当减少间距,并采取加铺转角等技术措施,错车道结构形式应与老路结构形式相同。
道路沿线的路肩培护、交通安全设施、排水设施、绿化等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简称“四同时”)。县乡公路畅通工程路肩培护宽度一般不低于0.75米,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和错车道路肩培护宽度一般不低于0.5米。已建成道路未培护路肩或培护不到位的,按照以上标准培护到位。
(四)规范工程实施。畅通工程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项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选择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
(五)加强质量监管。各项目建设管理法人要建立健全“政府监督、业主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监督”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县交通质监部门要加大现场检测频率,县级质量抽检要实现全覆盖、无盲点。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各乡镇应聘请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老医生、老劳模等“五老”人员参与监督。
(六)建立公开制度。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农村道路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七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七)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行缺陷责任期制度和质量保证金制度,缺陷责任期不得少于交工验收后一年,质量保证金不得低于中标合同价的5%。
(八)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市场管理,建立健全诚信评价体系,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实行“黑名单”制度,维护建设市场秩序。
(九)做好示范引领。要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引领,以“农村道路管养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年”、“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为载体,统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三线三边”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涉农涉路项目,每年建设一条示范路、样板路、风情农路,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为“四好”农村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加强建后管养。县乡公路通畅工程和窄路加宽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xx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纳入管理养护范围;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和贫困村中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明确专职机构和人员,参照《xx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的村道进行管理养护。
五、督查考核
(一)从xx年起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纳入民生工程,县、乡两级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压实责任,严格实施考核。
(二)县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情况实行定期督查、定期排名,将督查结果通报全县,年终进行考核,结果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兑现奖惩。年终考核总分前5名的单位,授予年度“农村道路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给予适当奖励;对于未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资格。
(四)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年终考核结果运用到县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责任目标年度考核体系之中。
六、附则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2005年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工作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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