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工作方案

09-28 │

做事一定要有计划,有计划一定要按时完成。想要更快完成工作,我们在项目开始之前应该有一份完整的方案,制定方案时需对事物发展或执行方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预测。那么,方案从哪些角度来写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05年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工作方案”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2005年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巩固和提高河东城市交通管理一等管理水平成果,根据我市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2005年畅通工程以紧紧围绕“两个率先”为中心,以建设平安河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城市交通结构,着力解决城市交通突出问题,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努力推行文明交通、法制交通、科技交通,持续巩固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塑造城市新形象,迎接“文化节”盛会在我市的召开。
二、工作目标
2005年我市畅通工程工作,紧密围绕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战略性结构调整,继续发挥整合部门、区县联动、综合治理的优势,进一步深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依靠科技进步统筹发展,力争在整体上有新的推进,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今年将实施9项,46个目标任务。
(一)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构建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迎接“文化节”盛会在我市召开。
1、加快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中央路、河东北路、河东南路、进香河路、洪武路、白下路、建康路等市区约74公里、177万平方米道路出新和一批交通节点改造。全面提升出新河东东路、河东北路、河东路、河中路、山西路、西门大街等百条主次干道的市容市貌,完成11条市容景观示范街的新建。完成纬九路三期、中门大街二期、宁镇路城市化改造等一批城市主干道的建设与改造,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2、深入开展创建文明交通活动。以迎“文化节会”为契机,以“建文明河东城、做文明河东人”为目标,积极开展“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及实践活动,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深入社区、工厂、学校、商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组织交通协勤志愿者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开展疏导交通活动,倡导市民树立文明乘车、文明骑车、文明行路的良好习惯,增强全体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责任感,塑造新时期城市精神和市民精神,做文明热情的东道主。
3、显著改善重点窗口地区的形象。实施窗口地区综合整治,全面提升新口地区、南路地区、子庙地区等11个窗口地区的容貌水平。围绕“文化节会”场馆及运动员驻地周围和活动场所附近的道路及主城区入城道路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做到无违章搭建,无影响观瞻的广告招牌,无乱招贴乱涂写,消除黄土裸露,改善景观,优化城市环境。
4、周密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方案。根据“文化节会”开幕式、闭幕式、赛期场馆及周边道路短时间内高强度人流、车流疏散的需要,组织完成“文化节会”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方案和应对各种紧急情况的疏导预案,确保“文化节会”期间全市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二)应对道路交通快速发展态势,发挥科学规划先导作用,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配置,构建快速便捷的城市立体交通路网。
5、针对城市道路交通的长远发展和道路交通体系结构性变化,以加强城市交通发展战略性研究为目标,编制《河东市城市交通发展白皮书》。结合老城改造,开展老城交通体系发展研究,综合规划老城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继续规划一批行人过街地下通道和路面设施,改善行人过街条件,完成《河东市老城区行人过街规划》。
6、在建设地铁二号线时,要落实地铁起、止站和城区停靠站点的停车场建设。城区停靠站点要有一定面积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地铁起、止站要配建一定面积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和机动车停车场,方便市民转乘地铁,减轻城市交通压力。同时,规划建设地铁与公交车辆衔接的港湾式公交站台以及路口行人地下过街通道。
7、在新建、拓建城市道路时,应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加强平面交叉路口的渠化规划设计,平面交叉路口的进出口应设展宽段。
8、10月份香河三桥竣工通车。完成香河四桥建设的前期准备,2016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地铁一号线(含西延线)9月2日正式投入营运,“文化节会”结束后,开工建设地铁二号线工程。
9、加快干线公路建设,完成392国道河东段扩建工程,新建改造西部干线。
10、完善主城“经六纬九”网络和“两横两纵”井字型快速路系统。
11、根据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统筹规划停车场建设,制定老城地区新建20个停车场的发展规划。按照“停车有位、停车有法、停车有序”的目标要求,继续加强以停车场为主的静态交通设施建设,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开展十一中、二中、月光广场、阳光广场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全年新增机动车各类停车泊位10000个。
12、制定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设施的验收办法,加强对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监管。组织相关部门对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凡挪作他用或未按规划建设的要督促其迅速整改,并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罚。
(三)提高交通事故防范控制能力,继续深入开展“五整顿、三加强”活动,努力减少和杜绝重特大交2005年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工作方案

2005年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工作方案通事故,确保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3、各区县政府、公安、交通、市政、安监等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责任机制,加大事故防范力度,保持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交通事故起、死、伤三项指数稳中有降,确保不发生一次死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14、由公安部门牵头,会同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成员单位,组织实施《河东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坚持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通过对交通安全趋势分析及事故预测,提出有效的交通安全防范对策,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15、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障城市交通安全畅通,公安交管部门会同相关区县政府、市交通局、市商贸局、市供销合作社,对瓜果蔬菜逐步实行机动货车替代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运输进入主城区。
16、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梳理排查,加大整改力度,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制,由市安监部门牵头,会同各区县政府、建委、交通和公安交管部门,对公路上的部分急弯、陡坡、窄桥、险桥、高堤路以及连续下坡、视距不良等道路进行实地勘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限期整改,该改造的改造,该完善的完善,需立项解决的要及时申报,力争隐患排查率达到100,有效整改率达到90以上。同时,严格查处公路两侧违章违法建筑及设施,清理公路堆积物、马路市场,拆除违法设置的非公路交通标志、广告牌,并在事故多发路段增加完善警告标志、警示灯、护栏等安全设施。
17、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整治,维护正常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公路运输的畅通安全。交通部门要继续巩固和深化治理超限超载的成果,合理规划设置超限检测点,完善相关的检测设施。要针对治理超载超限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调整检查的重点,并制定有效的长效管理制度,要围绕企业经营资质、车辆技术要求,从业人员管理和安全生产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源头管理,做好市场准入的审查和后续监督检查。要引导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知识培训,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
(四)深入实施“绿色河东”战略,围绕市容十大专项整治战役,扎实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18、集中对全市70条主要道路占道经营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并实施长效管理。实现“八无二规范”标准。重点整治占道堆放、占道经营、占道修理、马路市场,规范早点摊管理,规范书报亭管理。
19、开展对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辆应按规定使用全封闭装置,实施封闭运输,运输途中不得抛洒滴漏及车轮带泥污染路面。香河以南、香河二桥连接线、绕城公路以内禁止无密封装置运输渣土沙石,实现主城区内渣土运输易地化,有效遏制渣土运输抛洒污染路面。
20、坚持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对车容车貌的专项整治,实现主城区机动车辆车容车貌的根本好转,在正常天气条件下,进入市区的机动车必须保持容貌整洁,凡车身底色不清,车牌号码沾带泥尘,模糊不清,挡泥板、车轮、底盘沾带泥尘,机动车辆排气管冒黑烟、蓝烟的必须清洗除尘后方可行驶。
21、根据国家《轻型汽车污染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GB18352.2-2001)的规定,从7月1日起对轻型汽车的MⅠ类车在新车上牌和过户转籍实施第Ⅱ阶段标准限值(相当于欧Ⅱ标准)。
22、继续开展对冒黑烟车辆的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治理公交尾气超标排放,进一步净化城市空气环境,营造“绿色公交”形象,并着重研究长效管理措施。
23、积极推进机动车尾气检测的“简易工况法”系统建设。
(五)完善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客运市场秩序管理,实行机动车维修行业、驾驶员培训行业信用管理制度。
24、更新我市国道、省道指路标志体系。对全市4条国道、9条省道,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实施,更新后的公路交通标志达到准确、系统、完整。
25、按照我市乡村公路建设发展目标要求,对现有的乡村公路,继续进行改造,增设路肩、边坡、绿化带。实施我市农村班车通达工程及客运站建设标准化实施方案,逐步将农村班车直接延伸到农户。
26、深化客运市场秩序管理,取缔“黑车”、“黑站”,从严整治站外非法带客、不进站经营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影响城市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为维护货运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建立运输市场能进能出的经营机制,并严厉取缔城郊结合部“黑货的”的非法营运活动。
27、实行机动车维修行业、驾驶员培训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对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推行企业诚信评估,强化对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监管,确保维修市场的健康发展。对驾驶员培训行业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实行驾校信用等级评定,并对驾培行业实行招投标方式进行市场准入,坚决取缔无证非法驾培。
28、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对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回收报废汽车的企业和个人或以各种形式出现的报废汽车拆解市场一律予以取缔。
29、规范旧机动车中介行为,加强对旧机动车交易凭证检查,依法打击强买强卖、欺诈交易等违法中介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设立的无专用场地、无资金、无专业人员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六)提升交通文明管理社会化水平,优化城市交通环境,创建交通文明工程。
30、通过宣传全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的重点项目和阶段进展,对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交通通行能力提高、方便市民出行开展重点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努力增强全民道路交通意识。通过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活动,创建一批“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单位”、“交通安全之家”。各区县30以上社区、村镇、企业、学校建立交通安全宣传警务室,宣传覆盖率达到100。
31、加强全市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落实到有关学科。严格执行中学生持卡骑车制度,引导中学生牢固树立安全骑车意识,进一步加强校车使用管理,保障校车使用安全,建立市、区(县)每学期开展两次专项检查的制度,增强安全意识,确保不发生重大恶性交通事故。
32、进一步深化军车、学生、公交、出租车驾驶员交通安全联席卡的实施内容,巩固“五卡”共建制度,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管理措施,并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和检查考勤制度,不断提高共建管理水平。
33、按照改善市容景观、优化城市环境的要求,重点对新街口、河东火车站地区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和标志开展整治,提升新街口地区户外广告和标志设置的总体水平。创建11条户外广告容貌示范街。全面清理主要道路两侧、桥梁、广场及周边公共绿地,以及城市建构物上违规广告和标志。清除交通节点50米内的各类违规户外广告和标志。
34、持续开展路面整治,继续落实帮扶措施,彻底遏制违法改装残疾车载人上路,巩固“三小车”治理成果。各区政府、公安、残联、劳动、民政、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切实落实巩固长效管理的各项措施。要按照《河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从严查处违法改装残疾车载人上路,坚决防止出现反弹回潮,同时,要认真落实残疾车主的就业和生活保障,扩大对残疾车主的救助范围,实现社会稳定。
(七)本着方便市民出行、改善乘车环境的理念,以客运行业“一迎一创”为载体,推进公交客运事业的稳步发展。
35、规范出租车、公交车客运市场秩序,开展以规范车容车貌、整治客运违章、提高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顿工作。在出租车行业重点整治拒载、绕道、车容车貌以及不文明服务行为;在公交行业重点整治车辆装备、行车标识、站容站貌、车辆广告和服务质量,以崭新的形象迎接“文化节会”的召开。
36、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河北、河东地区的公交网线布局,方便新城地区市民出行。结合河东火车站的建成和站前广场的重新布局,落实公交配套衔接方案,并对市区公交站牌、站柱、站亭全面出新,同时,在市区主次干道再增设300座新型亮化站名牌。
37、结合地铁一号线的建成营运、市区道路快速内环建设、地铁二号线建设等重点工程,进一步优化公交网络,制定化门、宝林公园、河林大学城等一批公交起讫站,切实解决部分公交线路有线无站和始发站占道的问题。新建、扩建城市道路时,应结合公交营运线路,同步规划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
38、整顿客运市场秩序,严厉整治非法营运市场,继续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巩固小公共汽车禁行成果。发挥客运行业科学规划的先导作用,合理配置和协调客运市场资源,促进各种客运方式的和谐发展。
(八)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促进发展,着力提高交通科技管理的应用能力。
39、针对日益突出的城市交通拥堵矛盾,继续大力推进单向交通,努力构建形成组织科学、布局合理、措施完善的市区单行交通网络,均衡路网交通流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40、利用交通监控和移动电子警察、智能电子警察等科技设备,重点加强对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争道抢行等动态交通违法管理。通过数码拍照、录像等手段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规范静态交通秩序。
41、完成交通控制西区工程和河西临时交通指挥中心建设,实现中区、北区、南区、东区联网控制,使交通监控覆盖市区主要干道。开工建设中心城区交通信号智能控制系统,组织开展“城市交通拥堵技术和管理研究与示范”科研课题研究,加快“交通智能工作示范城”申报和智能交通控制系统(ITS)规划、研制与建设工作,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
42、建设高速公路卡口监控和交通违法自动拍摄系统,增建2条道路全程交通监控,建设城东干道快速路高空交通监控点,完成大厂道路交通监控系统。122事故勘察车、交通勤务指挥车全部安装G卫星定位系统,在巡逻摩托车试点安装G卫星定位系统并逐步推广。
43、完善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设施。新增信号灯100处,不锈钢护栏5000套,LED标志牌100套,指路牌100套,长臂线道牌100套,多方位指路标牌40套,中心隔离桩2000套,更换市区主干道14寸信号灯100处,增设电子警察400套。全市交通信号、电子警察、标志标线等设施进一步齐全规范完善。
(九)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试点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44、根据公安厅、建设厅关于今年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工作的要求,我市将率先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试点工作。在三区二县中,河宁区做为试点区,其它区县也要选择1—2个乡镇做为试点,在全国正式部署前,为我市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创造经验,开好头,起好步。
45、三区二县政府要将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
46、在三区二县政府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合力,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目标,加强区域协作,强化信息沟通,努力提高道路交通管控能力和整体管理水平。
2005年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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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河东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和深化我区"畅通工程"工作,全面提高我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建设"平安河东"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出发点,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率先实现现代化为奋斗目标,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管理效率,充分发挥交通综合协调部门职能作用和公安建设部门的主力军作用,重点解决城市交通的堵点、乱点、事故黑点等突出问题,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群众交通文明素质,为我区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2005年河东区确定在全区普遍开展畅通工程活动。总体工作目标是:构筑起社会化的城市交通文明建设和实施"畅通工程"的工作框架。进一步加大交通管理软、硬件投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提高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改革城市交通勤务工作,建立科学、高效、文明的交通管理勤务模式,提高城市交通组织、指挥、疏导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全方位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构建畅通、快捷、安全、环保的绿色交通系统。达到B类城市三等管理水平。
三、评价项目
2005年评价围绕"交通有序畅通,管理科学高效,执法严格文明,设施齐全有效"等方面的要求,以《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5年版)为主要依据。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指标与附加指标两大部分,基本指标适用于所有城市,附加指标适用于对应类城市。评价结果同时考虑工作进展和效果。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和创建目标,要按照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及畅通工程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完善城区各类交通设施,搞好城市综合执法活动,共同整治维护城区交通秩序,达到预定的创建目标。
(二)初评阶段
各部门根据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做好自评工作,自评结果和自评的文字材料于2005年7月5日前报送到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初评和省级评价验收。
(三)总结阶段(2005年10月-12月底)
根据检查结果和各单位全年的创建活动,对实施畅通工程效果显著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工作措施,解决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畅通工程"作为形象工程、系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形成公安、建设、宣传、规划、教育、交通、环保、工商、广电、安全等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抓好"畅通工程"。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交通法制观念。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部门的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和实施,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及时报道实施"畅通工程"的情况及效果,要针对不同对象,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活动,使交通法规家喻户晓,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的意识。
(三)实行目标责任制,任务再分解,加强量化考核。结合本单位的职能作用,认真分析城市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畅通工程"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再分解,逐一落实。要精心部署,量化考核,抓好落实,及时纠正、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交通管理现代化进程。各单位要把交通管理科技化工作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要以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交通管理示范城镇建设为突破口,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加大科技和设施投入,科学调整交通流量,提高管理效率。要将近期的工作措施同长远的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加快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步伐。要认真抓好驾驶员信息卡发放工作,确保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的落实。
(五)坚持建管并重的方针,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要集中力量打通一些卡口和瓶颈,使城市交通局部路段拥阻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和公交设施建设的投入。要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管理,认真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落实公交优先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要发挥城建监察队伍的作用,加强执法检查。要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重点整治小商小贩占道经营、在城市道路或沿线乱搭乱建广告牌、不按规定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车辆的规范营运等问题。
(六)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确保畅通工程顺利进行。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活动,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努力减少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的整体水平,推动实施畅通工程,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宣传、公安、交警、交通、公路、财政、建设、规划、教育、工商、安监、综治办、文明办、人保公司、人寿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
附件1、河东区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河东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部门职责
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城市交通管理 “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河东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和深化我区"畅通工程"工作,全面提高我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建设"平安河东"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出发点,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率先实现现代化为奋斗目标,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管理效率,充分发挥交通综合协调部门职能作用和公安建设部门的主力军作用,重点解决城市交通的堵点、乱点、事故黑点等突出问题,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群众交通文明素质,为我区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2005年河东区确定在全区普遍开展畅通工程活动。总体工作目标是:构筑起社会化的城市交通文明建设和实施"畅通工程"的工作框架。进一步加大交通管理软、硬件投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提高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改革城市交通勤务工作,建立科学、高效、文明的交通管理勤务模式,提高城市交通组织、指挥、疏导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全方位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构建畅通、快捷、安全、环保的绿色交通系统。达到B类城市三等管理水平。
三、评价项目
2005年评价围绕"交通有序畅通,高效,执法严格文明,设施齐全有效"等方面的要求,以《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5年版)为主要依据。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指标与附加指标两大部分,基本指标适用于所有城市,附加指标适用于对应类城市。评价结果同时考虑工作进展和效果。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和创建目标,要按照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及畅通工程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完善城区各类交通设施,搞好城市综合执法活动,共同整治维护城区交通秩序,达到预定的创建目标。
(二)初评阶段
各部门根据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做好自评工作,自评结果和自评的文字材料于2005年7月5日前报送到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初评和省级评价验收。
(三)总结阶段(2005年10月-12月底)
根据检查结果和各单位全年的创建活动,对实施畅通工程效果显著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工作措施,解决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畅通工程"作为形象工程、系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形成公安、建设、宣传、规划、教育、交通、环保、工商、广电、安全等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抓好"畅通工程"。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交通法制观念。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部门的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和实施,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及时报道实施"畅通工程"的情况及效果,要针对不同对象,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活动,使交通法规家喻户晓,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的意识。
(三)实行目标责任制,任务再分解,加强量化考核。结合本单位的职能作用,认真分析城市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畅通工程"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再分解,逐一落实。要精心部署,量化考核,抓好落实,及时纠正、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交通管理现代化进程。各单位要把交通管理科技化工作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要以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交通管理示范城镇建设为突破口,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加大科技和设施投入,科学调整交通流量,提高管理效率。要将近期的工作措施同长远的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加快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步伐。要认真抓好驾驶员信息卡发放工作,确保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的落实。
(五)坚持建管并重的方针,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要集中力量打通一些卡口和瓶颈,使城市交通局部路段拥阻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和公交设施建设的投入。要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管理,认真落实公交优先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要发挥城建监察队伍的作用,加强执法检查。要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

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重点整治小商小贩占道经营、在城市道路或沿线乱搭乱建广告牌、不按规定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车辆的规范营运等问题。
(六)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确保畅通工程顺利进行。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活动,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努力减少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的整体水平,推动实施畅通工程,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宣传、公安、交警、交通、公路、财政、建设、规划、教育、工商、安监、综治办、文明办、人保公司、人寿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
附件1、河东区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河东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部门职责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x发〔xx〕xx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xx政〔xx〕x号)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x发〔xx〕x号)精神,切实改善我县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县乡公路畅通工程。

1. 实施县级公路畅通工程。通过实施县级畅通工程项目19.456公里,到xx年6月底,使全县每个乡镇具备1条连接国省干线或县城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三级及以上公路(三级公路路面宽度不低于6.5米,二级公路路面宽度不低于9米)。

2. 实施乡级公路畅通工程。通过实施乡级畅通工程项目253.528公里,到xx年底,使全县每个乡镇至少具备1条与相邻乡镇最短捷的路况良好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原则上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

(二)乡村道路畅通工程。

1. 实施老村级道路窄路面拓宽改造工程。到xx年底,完成老村级道路窄路面拓宽改造(以下简称“窄路加宽”)工程392.879公里。对现有路面宽度不足4米、路基宽不足5米的适时拓宽改造。路基宽度满足要求且施工技术质量能够达到标准的,在原有路面宽度的基础上加宽不低于1米,并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对于因加宽需要而导致大量征地、砍伐树木、占用农田、群众意愿不强烈等确实不具备加宽条件的,可在老路沿线交错设置错车道,错车道间距不大于300米。

2. 实施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到xx年底,完成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523.009公里。技术标准为路基宽度不低于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米,交通安全设施齐全。不具备条件的特殊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设置间距不大于300米的错车道。

3. 实施贫困村中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到xx年底,完成贫困村中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329.521公里,具体指全县6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在实施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的同时,增加实施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每个50户以上的较大自然村建设一条由村口到既有农村道路的最短捷连通道路,路基宽度不低于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米;特殊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错车道设置间距不大于300米。

二、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发改委、扶贫办、招投标中心等部门为成员,负责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建设,配强领导力量和技术力量,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二)明确项目法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法人由项目出资人和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组成。xx县漆园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出资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县级公路畅通工程和乡级公路畅通工程)由xx县县乡公路建设管理站作为项目建设管理法人负责具体实施,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窄路加宽工程、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和贫困村中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实行xx县县乡公路建设管理站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双业主制”,负责项目实施工作。

(三)建立项目库。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行畅通工程项目库制度,按照“总体规划、统一设计、集中建设、分步验收”的原则,加快推进畅通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拟列入xx年实施的项目要在xx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拟列入xx年实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在xx年7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资金落实

(一)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行“省市统筹、县负总责、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通过部省补助、市级奖补、金融机构贷款、财政兜底等多渠道解决。部省补助资金、市级奖补资金下达后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拨付,不得因拨付不及时影响工程建设;县乡公路建设管理站、乡镇政府等业主单位需将下年度工程建设所需配套资金科学测算后,纳入年度预算上报县政府。县财政、县城投等单位需积极筹措安排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县级政府是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除部、省、市补助以外的配套资金和前期工作费用、监理费用、水管杆线迁移、征地拆迁资金等费用,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负责资金管理和使用。

(三)县财政及各项目法人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部省补助资金和市级补助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工程直接费,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违反规定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县审计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组织实施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是扶贫工程、民生工程,其设计审批、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应严格按照《xx省农村道路条例》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一)工作安排。县交通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摸底调查,科学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年度建设计划。其中xx年集中实施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和涉及贫困村道路硬化工程,年内争取县级畅通工程和贫困村道路硬化工程全部完成,乡级畅通工程完成70%以上; xx年x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任务。

(二)推进前期工作。县交通部门统一负责勘察设计以及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的招标等前期工作,并按相应管理权限报批。工程设计文件根据技术等级和项目类别分为:县乡公路畅通工程项目中技术等级达到二级及以上的按照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设计,其他项目可在方案设计后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乡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应达到编制完成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阶段,具备招标条件。

(三)统一设计标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要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进行设计,路面面层采用水泥混凝土结构,县级公路畅通工程水泥面层厚度不低于24cm,乡级公路畅通工程水泥面层厚度不低于22cm,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水泥面层厚度不低于20cm、基层厚度不低于18cm。窄路加宽的错车道单侧长度不小于20米、宽度不小于1米,间距不大于300米,急弯、视距不良路段可适当减少间距,并采取加铺转角等技术措施,错车道结构形式应与老路结构形式相同。

道路沿线的路肩培护、交通安全设施、排水设施、绿化等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简称“四同时”)。县乡公路畅通工程路肩培护宽度一般不低于0.75米,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和错车道路肩培护宽度一般不低于0.5米。已建成道路未培护路肩或培护不到位的,按照以上标准培护到位。

(四)规范工程实施。畅通工程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项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选择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

(五)加强质量监管。各项目建设管理法人要建立健全“政府监督、业主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监督”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县交通质监部门要加大现场检测频率,县级质量抽检要实现全覆盖、无盲点。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各乡镇应聘请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老医生、老劳模等“五老”人员参与监督。

(六)建立公开制度。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农村道路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七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七)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行缺陷责任期制度和质量保证金制度,缺陷责任期不得少于交工验收后一年,质量保证金不得低于中标合同价的5%。

(八)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市场管理,建立健全诚信评价体系,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实行“黑名单”制度,维护建设市场秩序。

(九)做好示范引领。要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引领,以“农村道路管养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年”、“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为载体,统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三线三边”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涉农涉路项目,每年建设一条示范路、样板路、风情农路,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为“四好”农村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加强建后管养。县乡公路通畅工程和窄路加宽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xx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纳入管理养护范围;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和贫困村中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明确专职机构和人员,参照《xx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的村道进行管理养护。

五、督查考核

(一)从xx年起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纳入民生工程,县、乡两级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压实责任,严格实施考核。

(二)县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情况实行定期督查、定期排名,将督查结果通报全县,年终进行考核,结果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兑现奖惩。年终考核总分前5名的单位,授予年度“农村道路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给予适当奖励;对于未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资格。

(四)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年终考核结果运用到县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责任目标年度考核体系之中。

六、附则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2005年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工作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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