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文明办下发《**市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的通知要求,按照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整体部署,结合我局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创城惠民的工作和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林业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造林、绿化、林业资源保护等林业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促进我市城市功能、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的提高,为建设“美丽**、沿海强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1、端正工作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求、提高林业执法和服务质量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林农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2、建立长效机制,突出部门特色。严格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从生态林业发展的角度,从全市林业经济协调发展的角度和对林业生态要求不断提高的角度,立足长远,强化管理,建章立制,努力使各项创建工作常态化。
3、加强文明执法,保护林业生态资源。进一步加强对林业执法人员和队伍的培训,提高林业综合执法的文明程度。建立健全执法程序和规章,实行规范化管理,依法、依纪、依规执法、行政,树立良好形象。
4、强化宣传,走群众路线。在机关干部职工和广大基层群众中,深入持久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诚实守信、互助共进的社会公德,在全市林业系统形成“团结协作,奋发向上,诚实守信”的良好创建氛围
三、工作任务
按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重点,根据林业工作实际,我局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以规范政务行为为重点,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是加强干部理论学习与教育。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全局星期五集体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增强全局上下的廉洁自律意识,杜绝工作中存在的不依法办事、不按程序办事、执法程中可能出现的“吃、拿、卡、要、报”现象,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形象。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行为。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局党组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社会公示制,保证对重大问题、重要事件的决策科学、民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创新管理方式,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公正、文明地执行公务。进一步健全打击滥砍乱伐森林资源的监督、投诉、处理机制和举报机制。
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勤政建设。不断加大监察和查处力度,及时处理有关违法行政的投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功能,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和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通过完善审批流程,消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使林业工作步入规范化、透明化、效能化的轨道。如对林木采伐、林地占用等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打破了过去坐在机关等群众报批的习惯,深入现场办结,做到公开透明,科学合理。
四是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按照市政府要求,推行OA电子化办公系统,不断提高我局自动化办公系统的应用程度,提高政务公开、公共服务水平。
(二)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为重点,营造全民植绿、护绿的氛围。
大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全民义务植树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全民性和公益性以及全民义务植树取得的重大成绩、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要广泛宣传普及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知识,弘扬生态道德,大兴爱绿、植绿、护绿的新风尚。提高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的积极性,确保全年3万亩造林任务的完成。
(三)以保护林地资源为重点,提高全市的生态安全。
一是保护绿化成果。建立健全市、乡、村一体化的护林网络,及时落实管护责任,保障造林地块的“责、权、利”。二是保护林政资源。强化宣传,增强全市人民爱林护林意识;强化执法,加大打击毁林、盗林、滥捕野生动物等涉林案件;强化审批,严控采伐,有效保护林政资源。三是保护生态安全。以美国白蛾、杨扇舟蛾、天牛类、春尺蛾等病虫害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基层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网点,培养壮大专业防治队伍,通过科学施治,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有害生物而引发的各类损失,保障我市农林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及生态环境安全。
(四)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为重点,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属各单位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总目标和主要任务,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合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努力落实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是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个人等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到有明确创建目标,有周密创建计划,有具体保障措施,有考评表彰制度。
三是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要设立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广泛宣传创建目标、任务和创建工作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在宣传栏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四是全面提高“窗口”行业服务质量。通过完善服务规范,对人员加强专业培训,做到服务环境良好、服务设施完备、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健全、服务文明规范、办事高效透明;建立健全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示范“窗口”活动,认真总结、推广“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的先进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窗口”行业全面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目标要求高,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必须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真正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轨道。
(一)建立坚强的组织领导体系。要把创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组建局创建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指导和检查,推动创建工作逐步深入开展。
(二)建立科学的责任目标管理体系。要结合我局实际,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重点任务、工作目标、责任站股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实施责任推动。各站股室要根据总体部署,按照责任分工和工作标准,做好创建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各项保证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做到任务具体,责任到位,确保创建任务一件一件完成,一项一项达标。
(三)建立有效的齐抓共管创建格局。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工作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各项保证措施。对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部位,要按照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制。对于涉及多个站股室的工作任务,以主要责任站股室为牵头部门,其它站股室要积极配合,严谨推诿扯皮,在期限内的工作任务要确保完成。
(四)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要长期开辟创建文明城市宣传专栏,大力宣传争创的重要意义、新的举措,及时推广创建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要充分整合和利用各类宣传资源,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创建的浓厚氛围。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我局创建文明城市迎检工作,不折不扣地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的要求,完成我局在创建工作中的任务,实现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市委“三年再来一个大变化”奋斗目标作贡献,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围绕“三年再来一个大变化”的目标,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主动适应“一年一测评、三年一总评”的全国明文城市考核方式,强化领导,扎实措施,高效有序地推进各项文明创建工作,充分展示我市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成效。
二、目标任务
一是不发生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和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二是不发生群死群伤等恶性治安事故和交通事故;三是“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健全社会治安防范的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五是动员和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见义勇为蔚然成风;六是城市各交通干道秩序良好,无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违规现象;市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齐全,交通安全形势基本平稳。七是城市消防措施落实,火灾形势平稳;无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八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窗口”的满意度;九是全局民警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十是民警家庭成员个个严守公民道德准则和交通法规,争做文明市民。
三、工作分解
(一)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
1、积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弘扬法治精神;
2、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警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3、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测评方法:1)3)材料审核;2)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责任部门:法制处、组教处、各分局
(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安全保障
1、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2、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
3、社区技防、消防符合安全要求;
4、建立社区警务室,配备专职民警、健全治保会组织和治安巡防队伍;
5、网吧建立实名登记上网制度、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达到100%。
测评方法:1)2)4)5)材料审核、实地考察;3)实地考察。
责任部门:治安支队、科技处、经文保处、网监处、交巡警支队、消防支队,各分局
2)治安管理
1、打击“两抢一盗”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成效明显;
2、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
3、预防、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成效显著;
4、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
5、黑恶势力犯罪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6、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和违法网站能够得到及时处置。
测评方法:1)2)3)材料审核、问卷调查;4)5)问卷调查。
责任部门:刑警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禁毒处、网监处,
各分局
(三)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1)道路标志与主干道设施
1、道路、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
2、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
3、道路、护栏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
测评方法:实地考察
责任部门:交巡警支队
2)交通秩序与管理
1、交通事故死亡率8人/万车;
2、交叉路口阻塞率≤2%;
3、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
4、交通秩序管理良好。
5、斑马线、隔离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
测评方法:1)材料审核;2)4)实地考察、材料审核;3)5)实地考察
责任部门:交巡警支队
(四)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
1、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
2、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3、集中开展净化网络文化环境整治活动,开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测评方法:材料审核
责任部门:网监处,各分局
2)公共场所道德
1、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2、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
测评方法:实地考察
责任部门:市局各部门(牵头部门为作风办),各分局
3)市民交通行为
1、交通遵章率达标;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测评方法:1)实地考察、材料审核;2)实地考察
责任部门:交巡警支队、各分局
4)见义勇为
1、鼓励市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
2、宣传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集体;
3、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率≥90%;
4、无造成恶劣影响的见死不救事件。
测评方法:1)、2)、4)材料审核;3)问卷调查
责任部门:宣传处、各分局
(五)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特别是校园周边环境有关规定,对文化娱乐,特别是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实施有效管理,无违法违纪接纳未成年人现象;
2、形成“扫黄打非”的长效机制;
3、严厉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
4、集中开展净化网络文化环境整治活动,开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测评方法:1)实地考察;2)、3)、4)材料审核
责任部门:治安支队、网监处、经文保处,各分局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市局创建文明城市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创建文明城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戴胜利同志任组长,局领导张鹏义、曹伯平、纪阿林、孙建友、李凤娟、唐永银、肖天奉、丁红军任副组长,海陵、高港、开发区分局局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宣传处,专司创建文明城市迎检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职责。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履行职责,把当前创建的各项任务作为本单位、本部门现阶段的工作重点,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抓紧、抓好、抓实相关创建工作。
2、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市局的实施方案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和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单位、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计划,层层分解任务,责任明确到人,实现压力传递,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确保创建工作不失分、得高分。
3、严格纪律、严格考核。市局将把创建工作与作风建设考核和单位、部门的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对每个阶段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严格的督查、考核,凡工作不到位,任务完成不好,影响市局整体工作进度,甚至造成考核失分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到市局说明情况,因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发生各类事故,产生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部门领导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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