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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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公传发〔2017〕112号)和公安部消防局近日召开的全国“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现场会议精神,着力整治火灾隐患,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增强防控火灾能力。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6月20日至9月30日在全区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5号)的要求,切实履行政府的消防工作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淮北”、创建平安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组织领导全区“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公安分局消防科),李继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协调组织消防安全检查中的人员调配和宣传、材料上报等工作。三、排查整治的范围“三合一”场所。即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集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主要包括集生产、仓储和员工集体宿舍为一体的生产型“三合一”建筑,集商品贸易、货物储存和住家为一体的经营型“三合一”建筑,集娱乐、餐饮、休闲、保健等经营服务、员工集体宿舍、食堂以及住家为一体的服务型“三合一”建筑。重点是有人居住的下列场所:1、生产、加工、维修企业(作坊);2、商场(店)、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3、储存可燃、易燃或具有爆炸危险性物品的仓库;4、宾馆、饭店、旅馆、餐饮等服务行业;5、公共娱乐、室内休闲场所;6、寄宿制学校(院)、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留宿人员较多的场所;7、城乡结合部、学校(院)周边的出租屋;8、综合商住楼。四、排查整治的内容(一)人员居住建筑物与周边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二)人员居住建筑物内的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疏散门、疏散出口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三)人员居住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配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四)人员居住建筑物内的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五)人员居住场所用火、用电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六)人员居住场所存放物品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七)人员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是否落实。五、方法步骤(一)集中排查阶段。(6月20日至7月15日)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生产安全部门和公安部门的作用,查清、查实全区“三合一”场所的底数和存在的火灾隐患。各行政(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结合行业的特点,制定适合本行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本行业下属单位进行督促检查。要加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农村广播、黑板报、散发消防知识宣传单等形式,将宣传的广度扩大到社区和农村,深入到学校、企业和家庭,在全社会形成“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生命安全”的浓厚氛围。同时,把“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公安派出所安全防范的重要内容,结合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强化动态监控,严防失控漏管,严防隐患反弹。(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5日至9月10日)1、单位自查。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根据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对本单位、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整改,在7月30日前,向行政(行业)主管部门报送自查整改情况。2、行业排查。由行政(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行政(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行业特点制定行业排查方案,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自上而下进行全面逐个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由领导挂点负责督促整改。8月10日前,区直各行政(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汇总,报区政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3、集中排查。由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分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所有排查对象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排查。对排查的对象要逐个登记造册,对排查对象的各种情况要记录清楚,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

区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凡排查有遗漏、整治走过场的,责令当地重新排查整治,并通报批评,决不敷衍过关;对执法不严、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予以严肃追究责任。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渠沟镇、各街道办事处和各行业、系统必须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从促发展、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排查整治工作提高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积极有效消除“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这一不和谐因素,切实实现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要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目标。(二)加强领导,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排查整治工作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结合各机关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任务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措施的落实和取得整治实效。(三)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渠沟镇、各街道办事处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每周向区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分局消防科)汇报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通报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附件1:“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一、禁止、限制留宿人员。在生产、储存、销售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责令单位立即将住宿人员迁出。在生产、储存、销售非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生产型“三合一”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必须符合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经营型和服务型“三合一”建筑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因客观原因确需值班留宿的,必须满足一定消防安全条件,且只能留宿1-2名值班人员。二、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在生产、储存、销售非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以及经营型和服务型“三合一”建筑,责令限期在建筑内部设置防火墙、防火门进行物理隔离,将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仓储部位彻底分隔,并设置有相对独立的直通室外安全出口。按规范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备灭火器、逃生软梯、逃生绳等灭火和自救器材。积极推广应用独立式报警装置、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等,确保在火灾状态下,居住人员能够迅速安全撤离。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强化“三合一”建筑火源、电源、气源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有条件的集贸市场,要积极推行按商品货物种类划片经营、合理限制可燃易燃物品储存数量,集中管理火源电源气源、夜间统一关闭电源气源,生活区与经营区独立布局、住家与经营、人与货分离等措施。四、严格消防监督执法。对新、改、扩建工程,要以现行消防技术规范为基础,同时充分考虑防火安全实际需要,实现经营、仓储与住家独立分隔设置,严格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凡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要依法分级纳入重点监管视线,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跟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逾期不改正火灾隐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既不能根本解决火灾隐患,又不采取有效消防安全措施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三合一”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已取得营业执照,经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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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关于“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镇政府关于“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现场会议精神,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全国“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现场会议要求,在全镇已部署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思路,强力整治现有“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建立防范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标
1、各类“三合一”场所数量彻底澄清
2、设置员工宿舍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工业“三合一”场所全部消除
3、留宿人员的商业店铺和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基本实现住宿与生产、经营部分的有效隔离
4、区域性“三合一”场所纳入城乡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整体规划,火灾防控措施得到落实
5、“三合一”场所亡人火灾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三、整治重点
1.将员工宿舍设置在车间或仓库内的工业“三合一”场所。
2.设置在住宅或出租房屋内,集住宿、生产于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3.从事歌舞、网吧等经营活动,且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公共娱乐场所。
4.从事餐饮、维修、销售等经营活动,且留宿从业人员的商业店铺。
5.矿山和石板材加工企业以及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
四、整治措施
集中整治工作依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发布的《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xx)》行业标准,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凡在厂房和仓库、商场(市场)、地下建筑内的“三合一”场所,必须责令限期搬出住宿人员;逾期不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2.在公共娱乐场所内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公安派出所要责令立即清理留宿人员,拆除住宿设施;拒不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罚,并对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
3.对集住宿、生产于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住宿部分要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辅助疏散设施;确无法分隔的,必须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
4.对集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宜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并在住宿与经营部分之间设置防火门等防火分隔物,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的地方,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
5.对在人员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阳台上设置金属栅栏的,要责令限期拆除;确需设置时,应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并配备灭火和逃生自救器材。?
6.对违法违章搭建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形成的“三合一”场所,国土资源、规划、城管等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并限期拆除违章建筑。
7.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三合一”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予以取缔;已取得营业执照但经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8.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无条件改造的“三合一”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并采取断水、停电、查封、关闭、暂扣许可证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关停到位。
五、整治方法
1.划片排查。以村为基本单元,组织公安本文 派出所、工商所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式排查。
2.分类指导。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公安派出所要按照消防监督分级管理的要求,区分情况,提出火灾隐患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3.逐级承诺。各“三合一”场所要就自身消防安全主动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消防部门作出承诺;村要向镇递交承诺书,确保排查、整治到位、不留死角。
4.加强督查。镇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定期对辖区内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抽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
六、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21日至10月26日)。镇安全委员会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省“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动员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2.排查整改阶段(10月27日至11月15日)。要组织公安、安全办、国土资源、建管、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集中整治措施要求,对“

镇政府关于“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第2页

三合一”场所进行监督排查。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整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到位;对确实难以整改的单位,要报请上级政府协调解决。
3.总结验收阶段(10月15日至11月30日)。要认真总结本地“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镇政府关于“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文广新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根据办函〔2014〕95号文件精神要求,并结合文广新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使全县所有娱乐场所、文保单位和所属单位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薄弱环节得到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分级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得到切实完善,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严重性火灾事故。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文化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美术馆)、广电中心、文物库房、文物保护单位、播出机房、向阳山差转台以及竹园、凉水、转嘴子、板桥四个中转站。公共娱乐场所、网吧、营业性演出场所、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单位、印刷复制企业,其他各类文化单位及公共文化设施。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行政许可情况
(1)文化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情况;
(2)消防行政许可情况,建筑物或场所是否经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建筑物或场所使用情况与原批准性质是否相符。
2.消防安全情况
(1)消防疏散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影响疏散、通行障碍,场所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消防设施及器材情况:消防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照明、灭火器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按规范配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3)消防管理情况:单位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了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以及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电器线路情况:建筑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电器线路进行定期检查,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等现象。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8月10日)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火灾事故隐患,并形成检查记录。
(二)检查整改阶段(8月11日—9月20日)
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进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资金、预案,列入台账管理。
(三)督查总结阶段(9月21日—10月20日)
局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各单位检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全程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各单位要在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及时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把这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部署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相互结合,共同推进。各单位要把此次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相互结合起来,扎实向前推进。在单位内部进行深入检查,对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和制度健全到位。
(三)落实责任,强化治理。各单位要把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单位负责人及具体排查人员头上,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排查到位,切实做好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系统重大火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县文广新系统重大火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8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吸取天津市滨海新区特别重大事故暴炸案深刻教训,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万府办发〔2015〕75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自2015年8月16日起至9月30日止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加油站(点)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我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导验收等工作,成员如下:

**同志具体负责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市经济信息综合执法大队设定办公室,程德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30日前)

1.

各规模以上企业、加油站(点)召开专门会议部署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

8月底前,系统各企业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

3.

各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执法大队。

(二)督导抽查阶段(9月10日前)

9月1日—9月10市经信局将组织检查组分别对相关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防范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监管工作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及节日值班安排情况,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以及职工在生产中是否存在不安全行为和事故隐患。

园区及重点项目检查组

xxx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30日前)

1.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2.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责令重新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3.

综合执法大队将对各检查组检查的情况采取全面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时开展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应充分认识此次重大危险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立即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二)强化联动,形成合力。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要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建立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三)加强监督,落实责任。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要将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工作目标管理,我局将成立专项督导工作组,督促各企业、加油站点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认真总结,巩固成效。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修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并于9月25日前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方案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经济信息综合执法大队。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8月19日

小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工作方案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xx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泉政办明传〔xx〕x号)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xx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深入排查着力整治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责任事故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宣传工作。学校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开展学习《规定》活动,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积极性。
(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切实抓好校园消防安全。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计划,落实职责分明,细化工作责任人,确保取得成效。重点加大校园各室(图书室、仪器室、阅览室、电脑室)、食堂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消除一切消防安全隐患,建立专人负责制消防器材定期检测制度,确保需要能用的安全态势,进一步巩固、深化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确保消防“四个能力”落实到每位教职员工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根据省政府专门制定了《规定》,把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列为学校工作的硬任务,内容要求具体化。针对《规定》组织专门的学习、宣传,并按《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列出时间表和线路图,细化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落实工作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和经费,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和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狠抓管理。坚持“综合治理、预防为先”的原则,消防安全在人防、物防、技防上下功夫,投入相关的人力、物力,配齐配好设施设备;狠抓管理,形成规范,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设备维护、器材保管等有关制度,实行定人定位管理;切实加强隐患整改,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严密防范事故;加强预案修订和消防技能培训演练,提高扑救能力,做到发现火灾早,行动快,火灾扑灭得了。

(三)严格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制定到岗位,职责落实到人。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迅速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落实整改措施,定期消除隐患。建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方案


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XX)精神,大力消除全市重大火灾隐患,维护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4年10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指示精神,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单位主责、媒体曝光、公众参与”的原则,广泛发动一切社会力量,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形成和保持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通过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掌握重大火灾隐患底数,逐一明确属地政府、行业部门督办责任,逐一采取针对性措施,由属地政府挂牌督办一批,新闻媒体公示曝光一批,依法关停查封一批,集中搬迁改造一批,逐步减少重大隐患存量、严格控制隐患增量,着力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二、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即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各区市县、园区要广泛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住房城乡规划建设、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商务、安全监管等部门负责对本系统所属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隐患突出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公安派出所负责对列入其监督检查范围内的社会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突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大型批发市场、产业集聚区入驻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地下建筑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回迁安置小区等。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16),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对于已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隐患突出区域,要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并对隐患具体情况、整改难易程度进行分类研判,逐个制定整治计划。8月31日前,各区市县、园区要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报排查摸底情况。

(二)攻坚整治(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30日)。各区市县、园区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与有关职能部门、重大隐患单位签订责任状,逐个区域、逐个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9月30日前,各区市县、园区要针对辖区内逾期未整改销案的以及新确定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统一集中挂牌。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尽快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逐一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并开展实战演练。

(三)总结验收(2014年10月1日—2014年10月20日)。各区市县、园区要及时归纳汇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和预防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销案。10月10日前,各区市县、园区要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报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三、整治措施

(一)属地政府综合治理。对逾期未整改销案的以及新确定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属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逐一明确政府督导领导,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属地政府要责令其停业整改;对单位自身无法整改的,属地政府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回迁安置小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属地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工商行政管理、城管执法等部门进行综合治理,纳入本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统筹改造。

(二)行业系统重点督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对各区市县、园区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分类研究,明确具体督办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要逐级签订隐患整改责任书,每月至少开展1次督导检查,及时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三)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制度,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经营、使用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权限,依法予以查封、取缔、吊销证照。对逾期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围,辖区发展改革、工商行政管理、旅游、金融、保险等部门要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用足用好责令“三停”( 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止营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拘留等执法手段,从严从重处罚。

(四)规范隐患整治流程。严格执行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和重大火灾隐患专家论证、立案、公示、挂牌督办、检查验收等制度规定,全面规范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复核、公示、督办、验收、立销案等流程。落实“一案一卷”要求,对每处重大隐患,逐一制作隐患整改档案。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由隐患单位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提出书面检查验收申请。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隐患单位整改情况和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检查验收,作出检查和验收结论。

(五)全程跟进技术服务。公安消防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主动为社会单位整改火灾隐患提供技术支持,出具《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帮助单位制定整改措施,优化整改方案,降低整改成本。对整改中涉及复杂问题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要组织专家或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进行技术论证。对隐患单位提出复查验收申请的,辖区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组织验收,出具意见,保障隐患单位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

(六)新闻媒体集中曝光。市政府新闻办要在市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设立曝光平台,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跟踪报道整改信息,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各区市县、园区要在9月10日前,挑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发生火灾后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曝光。要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积极性。

(七)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组织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区市县、园区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各区市县、园区要将专项行动纳入政务督查和安全生产督查内容,组织开展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及时下发督办通知书,强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站在保稳定、促民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迅速掀起专项行动热潮。各区市县、园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分解任务,强化调度。各地各部门要对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时限、标准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统一调度和指挥,建立定期考核、通报、讲评和督导督办等制度,及时分析研判工作进度和安全形势,准确掌握基层工作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市政府督查室要进行重点督查。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责。各区市县、园区要落实领导分片包干、责任捆绑机制,全力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对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肃通报批评;对应该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不挂牌,应该曝光的不曝光,一律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要严格火灾事故责任倒查追究,行动期间,凡发生亡人火灾的,必须逐一进行责任倒查;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或接连发生亡人火灾的,从严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方案


方案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20xx年省、市、县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确保秋冬防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不出现大的问题,为明年春防打下坚实的基础。镇防火办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秋冬季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成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县领导关于森林防火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改相结合、集中排查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全方位加强防范措施,认真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全县森林防火基础建设水平和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水平,提高对森林火灾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从而有效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范围

全镇各街村。

(二)排查整改内容

1、责任制落实方面:森林防火书记、主任负责制、护林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各街村签订责任书情况,是否与护林员、矿企业主、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

2、火源管理方面: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火源管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专(兼)职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防火检查站、了望哨值守情况;巡逻队巡逻及日常管理情况。

3、火灾扑救方面: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村防火组织建设情况。防火期内,扑火队备战备勤情况;扑火物资准备情况;扑救火灾组织指挥情况等。

4、重点区域方面:与周边乡镇、村,农林与山场结合部的坟头、地块、京张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重点造林工程区等。

5、街村防火内业建设方面:防火机构、专职人员现状;各项规章制度及档案材料建立情况;值班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整改标准

通过排查整改活动的开展,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突出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明显进步。

(一)各制度健全完善。街村坚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责任人职责,着力解决防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抓好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各街村防火责任区划定及责任人明确,智障人员、中小学生等监护人到位,监管有力。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完善,制定了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奖惩分明,激励和警戒作用明显。发生火灾后,火灾肇事者和责任人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二)各项措施扎实有力。各街、村要增加护林员数量,达到每1000亩山场(林地)有1名护林员目标,并加强日常管理;重点主要路口、关键地段、风景旅游区入口处等重要位置建有防火检查站,全天侯开展防火检查;每个街村至少有1支防火巡逻队,每天开展巡逻检查。

(三)五清行动落实到位。各街村将坟边、地边、林边、矿边及防火隔离带内的秸秆、杂草等可燃物清理工作作为秋冬季森林防火的重要措施,及时稳妥地对重点地段和关键部位的可燃物进行了清理,确保家火不上山,火种不入林。

(四)各项活动成效明显。深入扎实地开展以《森林防火条例》为主要内容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村干部要做到广播天天有声,标语处处可见,防火人人皆知;对旅游人员的宣传做到林缘、路口有警示,门票上面有提示,导游过程讲防火;对重点林区的宣传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野外用火活动,见灰就查、吸烟就罚、现行就抓、宁拘不罚,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得到有效控制。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切实摸清底数,全面展开清查,严格落实整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在修订完善扑火预案基础上,强化火灾扑救指挥演练和火场应急能力训练,防扑火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明显提升。

四、时间步骤

此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时间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5月11日。

五、工作要求

这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各街村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要求,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活动期间,镇森林防火办将组成督导组对各街村排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排查整改活动行动迟、进度慢的街村予以通报。


方案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我镇森林防火宣传培训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要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培训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和第一道工序来抓,坚持点面结合,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在提高基层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和广大人民群众防火意识上下功夫。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着力提高队伍扑火战斗力,为强化灾前防范,提高应急能力,增强我镇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加快林业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防火宣传培训

1、扎实开展以森林防火鸣锣告示为主的宣传活动。各村(居)要充分利用铜锣和喊话器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各村(居)要充分利用防火标语、宣传单、横幅、踩街活动、摩的、高音喇叭、宣传车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2、继续抓好全镇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将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活动列入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确保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注重实效、持久深入开展下去。

3、继续开展《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活动,把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重要性、紧迫性送到林区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对弱智、聋哑、痴呆和精神病人分别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由户主负责监管,落实监护人责任;对外地流入辖区内的弱智、聋哑、痴呆和精神病人由各包村干部和村干部会同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严防玩火烧山。

5、全面开展一次全员扑火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加强镇干部、村干部、护林员及扑火队员安全培训。

6、进入秋收冬种农事用火高峰期,各村(居)应印制下发宣传单广泛宣传农田计划烧除的意义和计划烧除技术规程,组织引导林区群众积极开展计划烧除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火灾隐患排查

1、查驻村工作队、村(居)防火工作是否部署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检查火源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2、各村(居)要对林内林缘各种厂矿企业、寺庙、烧香祭祀点、砖瓦炭窑、电力线路、林内临时作业点等危险地段,对进山脂农、猎人、果农、烧香祭祀人员、伐区工人、盗伐、采矿人员等危险人员进行一次火险隐患大排查,对所有危险地段、危险人员进行梳理并造册登记,落实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

3、查生态护林员开展四个登记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加强护林员管理,确保生态林资源安全。

三、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由镇政府统一在3月至4月份和9月至10月份各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森林防火宣传培训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当作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战役抓紧抓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把开展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要落实好包村包户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宣传、林业领导具体抓,确保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生动活泼,达到预期效果。

2、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各地要充分发挥村干部、护林员、鸣锣告示员的积极性,结合乡情、村情、林情,切实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查隐患、排险情、堵疏漏,因地制宜确定工作重点和措施,确保不留死角,杜绝隐患。

3、着眼防范,点面结合。各地要结合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克服三种思想,一要克服麻痹思想,做到高度警惕,未雨绸缪;二要克服经验主义,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三要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开展宣传活动要坚持点面结合,坚持日常性宣传和重点性宣传相结合,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方案三:湖州市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关于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全面排查森林火灾隐患的通知》和全市今冬明春森林消防安全工作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动员部署会议的要求,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xx年11月5日12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代号清剿火患),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代号清剿火患)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林业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消防办(森林公安局)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

二、工作内容

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森林火灾多发区,特别是野外火源管控的薄弱区域,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原则,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内容:一是森林消防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情况;三是野外火源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四是重点区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五是森林消防队伍培训演练情况;六是扑火物资装备准备情况;七是值班带班调度人员安排情况。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秋冬季我市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高火险天气偏多,森林消防形势不容乐观。省、市两级政府分别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清剿火患工作,各县区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森林消防工作面临形势的严峻性,以此次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为契机,抓好今冬明春森林消防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分片实施的网格化排查工作机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小组,深入乡镇和重点林区进行全面排查。要结合本县区林区分布实际,制订科学周密的排查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排查任务,落实排查责任,确保全市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3、督促隐患整改。各县区在排查过程中要严肃认真、不徇私情,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按照四个不放过的要求,及时向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限期整改落实,跟踪督导检查,做到查处一处整改一处,坚决把森林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确保隐患排查活动取得实效。

4、畅通信息渠道。森林防火期内,各县区要积极与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互通信息,遇有火情火灾情况,要及时上报信息。11月28日前,各县区通过公安网或农民信箱上报本县区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572xxxxxx。


方案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自然保护区是我国自然遗产最珍贵、自然景观最优美、自然资源最丰富、生态地位最重要的区域,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生态平衡的载体,是体现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主要形式。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最大天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是保护区自然资源保护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森林防火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基础工作,为加强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防火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森林火灾隐患的类型

1、自然隐患:雷击等。

2、人为隐患:清明祭祖、烧田坎、烧荒、烧火驱蜂驱兽、野炊、野外烧火取暖、小孩玩火、林区吸烟、弱智人员点火、输电线路、机动车脱瓦等。

二、保护区内各种森林火灾隐患的风险评估

根据保护区所处乡镇结合全县以往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对保护区森林火灾隐患进行风险评估:清明祭祖、烧田坎、烧荒、烧火驱蜂驱兽为最大隐患;野炊、野外烧火取暖、小孩玩火、林区吸烟、弱智人员点火次之;输电线路、机动车脱瓦相对较低;雷击在保护区没有引发过森林火灾,也难以人为控制。

三、保护区内对森林火灾隐患的措施

1、加强森林防火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

2、防火期实行值班制度。

3、加强高火险天气火灾防范。

4、清明祭祖要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做好巡山踏查。

5、保护区内严禁野外用火,烧火堆。

6、要求相关监护人加强对小孩和弱智人员的监护。

7、全面禁止烧火驱蜂驱兽。

8、进入保护区旅游观光人员严禁野炊。

9、督促相关部门对保护区林区输电线路进行定期维修检查,以防引发火灾。

10、对主要区域道路两旁的枯枝、残叶、杂草等及时清除。

11、与周边社区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

12、根据功能区划确定特级森林防火区。

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安排

1、七月:局森防办按照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求对保护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进行部署安排。

2、八月:管理所森防办配合相关部门对有关输电线路进行检查;对社区内弱势群体联系相关监护人,建立弱智人员监护责任制;联系周边社区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做好日常防火宣传工作。

3、九月(防火宣传月):管理局森防办安排宣传车到保护区进行防火宣传;在交通要道主要路口树立固定森林防火标示牌。

管理所森防办在保护区内悬挂防火横幅、张贴防火标语;召开社区村级森林防火宣传会议;对主要道路两旁的枯枝、残叶、杂草等进行清除。

4、十月:各级森防办安排森林防火期(10月1日翌年4月30日)值班(法定节假日另行安排),安排专人守望了望台;加强日常防火宣传;搞好巡山检查与督导。

5、十一月翌年元月:各级森防办对可能出现的火灾隐患要采取防范措施;加强日常防火宣传;搞好巡山检查与督导。

6、翌年2月3月:各级森防办对可能出现的火灾隐患要采取防范措施;管理所森防办做好农民烧田坎、烧荒用火管理;加强日常防火宣传;搞好巡山检查与督导。

7、翌年4月:各级森防办对可能出现的火灾隐患要采取防范措施;管理所森防办要加强对清明祭祖用火的管理;加强日常防火宣传。

8、翌年5月7月:做好日常防火宣传工作;搞好巡山检查与督导。

本方案由局森防办制定,报局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批准执行,由应急专家组及管理所森防办提出修订意见。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区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专项整治排查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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