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关于开展打击水产养殖业违法使用禁限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为了在工作中更加专注,方案的制定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方案中要写明的主要有行动的思路和计划。不必为写方案而烦恼了!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水利局关于开展打击水产养殖业违法使用禁限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水利局关于开展打击水产养殖业违法使用禁限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农业厅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大政办发〔2018〕115号和大政办发〔2019〕1号文件的通知精神,为了把水产养殖业违法使用禁限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做出成效,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管机制,保障水产食品的长期安全,结合我州水产养殖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在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通过4个月的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水产养殖业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禁限投入品的行为,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预防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建立长期有效的水产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二、工作重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饲料、渔药、水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各县(市)渔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饲料、渔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部门,渔业生产重点单位逐一检查登记,发放水产养殖业禁限使用的渔药及饲料添加剂清单。认真做好以下两方面的整治工作:(一)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渔用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及生产企业,加强对水产养殖场自配料的监管,规范渔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产品采购、销售、使用记录档案。(二)严厉查处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国家禁用的兽药或其它化合物,重点是孔雀石绿、氯霉素、己烯雌酚、硝基呋喃类、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三、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渔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能和通知要求,进行拉网式排查,抓好整治工作,涉及跨区域、跨行业案件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四、时间安排根据省农业厅和州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分三个阶段完成各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一)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2月10日—2019年1月10日)各县(市)渔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的饲料、渔药、渔业生产、销售环节的企业、摊、店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宣传发动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加强调研,收集情况,分析可能存在问题的环节、范围及需要进一步监管的对象。各县(市)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阶段总结报送**州渔业工作站。(二)清理整顿阶段(2019年1月11日—3月10日)各县(市)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从严查处,对问题单位公开暴光,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县(市)于2019年3月10日前将阶段总结报送**州渔业工作站。(三)规范巩固阶段(2019年3月11日—2019年4月10日)根据前一阶段整治成果,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帮助饲料、渔药、渔业生产、销售环节的企业、摊、店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各县(市)于2019年4月20日前将阶段总结报送**州渔业工作站。五、组织保障**州水利局成立以水利局副局长周明华为组长,水产科科长宝澄然、渔业站站长赵树海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州的专项整治工作,抓好组织、清理、巩固和总结等各项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渔业工作站,孟志荣同志为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负责搜集、报送整治工作信息等日常工作(电话及传真:2125731)。各县(市)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相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按时上报整治工作信息,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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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2005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2016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2016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场。
三、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农业局:
(1)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牵头工作。
(2)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县环境保护局:
(1)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
(3)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4)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3.县国土资源局:
(1)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1)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
(2)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1)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
(2)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
(3)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6~8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县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二)综合整治阶段(2005年8月~2016年5月1日)
1.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2005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2016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建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2016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6月)
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禁建区内养场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以及禁建区内禁止建设新的养殖场等
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道路运输管理局打击黑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道路运输管理局打击黑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xx县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提升xx山5a景区品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为期一个月对客运站场、旅游景区周边的违法违章车辆的集中打击,基本消除客运中心和各旅游景点内黑车拉客现象,进一步提升xx山景区形象。

二、整治重点

xx上下入口、xx花麦地停车场、客运中心周边、北站门口等各主要游客集散地黑车拉客现象。

三、工作步骤

打击黑车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5月3日至5月4日)。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打黑领导小组,由何元吉担任组长,由潘晓平、梁宝青、梁建华、陈刚、姜东升担任副组长。召开打击黑车整治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明确各科室职责,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5月5日至5月25日)。

1.在xx、xx等景区增设提示牌,在客运中心乘客出口处悬挂横幅,公布举报电话,提醒游客不要乘坐黑车。充分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积极争取群众支持,实现群防群治。

2.本次整治共分为日常巡查组和机动打黑组,日常巡查组名单详见附件1。机动打黑组主要由稽查中队和公共交通管理科成员组成,每周晚上打击黑车不少于2次,如人员不够,由整治领导小组在局内部科室随机抽调。各组的工作职责为维护各值勤点的运输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

3.为了加大打击力度,努力争取财政支持,在xx上下入口、花麦地、客运中心、北站等区域安装视频监控。

(三)总结经验阶段(2018年5月26日至5月31日)。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查漏补缺,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切实防止黑车反弹回潮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打击黑车整治工作是提升xx山5a景区品质的重要举措,也是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的必然要求。各科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谋划,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抓出成效。

(二)严格纪律,规范执法。日常巡查组周一至周五值勤时间为8:30—11:30,14:00—16:00;双休日值勤时间为8:30—16:00。要求各值勤人员在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到按规定着装,按时到岗,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三)突出重点,确保实效。根据黑车运行规律,采取机动灵活的稽查方式,有重点、不定时的开展稽查打击,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造浓氛围。加强打击黑车整治工作的宣传报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黑板报、宣传栏等,大张旗鼓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整治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经验,曝光典型违法案例,积极营造氛围、形成共识,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办局、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东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巩固前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隐患,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基础建设等主要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2015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开发区统一领导,经济发展局统筹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杜飞帆同志任组长,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六石派出所、行政执法大队、质监站、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供电所、防雷设施检测所等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办协调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责任部门

1.深化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危险物品(重点是液氨、甲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产品)试生产、仓储管理、设备检修和运输环节的事故防范,切实抓好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雷击以及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等具体措施的落实,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有效防范、处置重特大化学事故。继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工艺自动化、“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管理、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和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全面开展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抓好安全发展规划、宣传教育、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基础管理,进一步规范危险物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废弃物处置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强化部门联动,完善危险物品联合监管、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活动。(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配合部门:规划建设局、六石派出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环保分局、防雷设施检测所等)

2.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火灾等安全事故综合防控治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五位一体”模式,推进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站、派出所消防工作办公室等基层消防工作组织机构进行实体化运行。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红木家具产业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一企一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关单位利用各类宣传橱窗、黑板报、横幅标语,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切实提升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水平。(牵头部门:六石派出所、经济发展局;配合部门: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供电所等)。

3.开展建设行业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抓好从2014年9月份开始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治理两年行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此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源头控制和过程监督,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资质施工及违法、非法转(分)包行为,强化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不断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认证制度,引导施工企业对高危作业实施定额、限员生产。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禁在未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施工;严格工程项目开工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动态监管。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杜绝无资质(或资质达不到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各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作业环境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局;配合部门:国土分局、质监站、行政执法大队、供电所等)。

4.认真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建立健全防雷安全监管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新改扩建项目的防雷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建设项目防雷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责任,推进学校、企业安全标准化防雷设施建设;严格落实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制度,重点加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可爆燃粉尘作业场所防雷安全隐患的整改督查;加强防雷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普及。(牵头部门:防雷设施检测所;配合部门: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等)。

5.开展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措施,督促有关重点行业和企业对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707—2018),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继续以危化、医化、电镀、印染、食品、环保和建筑、市政施工等行业为重点,督促登记在案或检查发现的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场所和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在进行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作业人员施工,确定专人进行现场统一指挥和监护;同时严肃查处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杜绝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配合部门: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环保分局等)

在认真抓好上述五个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同时,各局办、企业、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防范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3月初至4月上旬)。主要是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请各相关牵头部门抓紧制定本系统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是治理整顿阶段(4月中旬至8月底)。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

三是重点监控阶段(9 月至 11

月)。主要是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分析、检查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针对秋冬季事故多发的特点,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对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治力度,确保实现整治目标。

四是验收考核阶段(2015年12月)。12月上、中旬,开发区结合年度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评。12月下旬,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迎接市安委会对专项整治工作验收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和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是我区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排查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方案。各单位、企业的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和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具体组织好所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具体工作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到每个具体的负责人。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监督协调,配合部门主动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制止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监管的冒险生产活动和短期行为。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敷衍了事、导致发生恶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突出重点和严格执法。落实每月安全监督检查制度,针对行业、季节特点,有重点开展专项主题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按照“三定”(定专人负责、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落实时间)原则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检查期间,要严格检查程序。要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检查反馈意见告知被检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或违法行为时,要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等执法文书,并由主管部门督办。

(四)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结合“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进展情况。要主动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广泛推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进一步完善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做到有报必查。

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滩头镇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镇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阻碍了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序推进。为认真贯彻执行土地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全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用地秩序,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平衡较快发展。经研究,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该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规范用地管理秩序为目标,坚持疏堵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厉查处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重大违法案件,建立防违、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切实扭转乱占滥用土地特别是耕地的不良局面,持续稳定耕地面积与质量,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内容

㈠村(居)民违法占地(特别是占用耕地)建房、乱圈乱占土地修建建(构)筑物的行为;

㈡非法买卖土地行为;

㈢非本村(组)人员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行为;

㈣以租代征、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行为;

㈤其他违法占地建设行为。

三、工作原则

㈠坚持依法整治原则

对已成型的个人违法建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查处,对在建一层以下的个人违法违规建房,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否则,采取有效措施制止。

㈡坚持分类处理原则

1、违法用地符合下列情形,可补办用地手续:

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居)规划,权属合法,无矛盾纠纷,符合个人建房条件,且占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占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平方米,占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

⑵土地如涉及公路、交通、林业、水务、电力等部门管辖范围,经相关部门签字同意的;或违法占用的土地在规划范围以内,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补办手续情形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强制拆除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⑴在镇规划区内采取改正措施不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

⑵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居)规划,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⑶违法占用耕地,且属独立屋场,影响比较恶劣的;

⑷在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区范围内违法建房的;

⑸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新出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

⑹属其他应依法强制拆除情形的。

㈢坚持突出重点原则

本次整治坚持对在违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控制一批、处罚一批、拆除一批,重点是农村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严厉查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和独立屋场建房;严厉打击国家公职人员、村(居)干部参与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占地建房行为。

㈣坚持严厉打击原则

对本镇的违法违规建房,需采取强制措施制止的,依法依程序进行,以镇为主组织;对于极个别违法性质严重、占地规模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依法拆除。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㈠为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滩头镇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运河

副组长:谭邵益 钱国强 庞祥贵 陈高君 邓 新

钱垂华 廖昕炜 颜少江(常务) 周述忠

周小龙

成 员:漆恋恋 刘 军 王晓云 彭国顺 刘志强

肖 华 廖秋明 文苏龙 孙东华 刘华云

黄中期 刘小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秦少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公地点设国土资源中心所,具体负责做好日常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镇长为国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国土工作的副职、国土所长、行政驻村干部、连片驻村的国土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居)支部书记该村(居)国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居)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㈢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逐一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违法建设巡查、制止、报告和拆除工作机制,确保已发生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处置,确保违法建设及时得到发现、制止和依法拆除。

㈣国土、城建、派出所、水务、林业等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查处违法用地;纪检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国家公职人员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违规建房;公安机关要严禁打击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财政所要做好专项整治经费保障工作;文体卫站要加强对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典型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共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整章建制三个阶段。

㈠调查摸底阶段(4月30日前)

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村(居)民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排查工作,对本辖区内的所有违法用地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违法用地性质、数量、面积等,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集中整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㈡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在整治工作中,镇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掌握本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及建房现状,结合实际,明确整治重点,遏制违法用地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持续保持控违高压态势。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安排专门工作经费,严厉查处、打击违法用地行为,有效扭转当前农村乱占滥用耕地建房的局面,并妥善处理好违法用地遗留问题,引导用地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㈢整章建制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及时总结本次清理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建立完善日常巡查、举报受理、宣传曝光、违法用地监管等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整治违法违规占地及建房的长效机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村(居)土地管理工作年终绩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加强组织领导,村(居)主任要切实履行起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有效组织开展本村(居)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治各项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全力支持配合控建拆违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出台专项行动宣传方案,利用横幅(制作横幅10条)、宣传展板、宣传车、新闻媒体等各种平台和形式深入开展以“保护耕地资源、规范用地行为”为主题的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上下掀起专项整治的宣传高潮,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国土资源中心所要开展好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宣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工作;各村(居)委会张贴标语不少于50幅,做到家喻户晓。

㈢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同镇纪检监察组织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作为各村(居)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各村(居)干部、国土员、行政驻村干部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责。

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务厅及合肥海关联合印发的《关于安徽省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皖商贸发字[2005]42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外贸领域的实际情况,加强宣传,重点打击外贸领域三类商业欺诈行为:利用外贸合同诈骗行为;低开、虚开出口发票行为;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瞒骗和假出口行为。通过发挥各部门联合监管的功能,达到整顿和规范对外贸易秩序,维护对外贸易环境的目的。
 二、工作重点
(一)关于预防利用外贸合同骗取资金的欺诈行为的发生。
 由滁州市商务局牵头,工商、公安、税务、外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机制,形成滁州市建立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的方案,充分体现各部门功能互补、信息共享以及发挥各自监管职能,形成监管合力。同时,根据我市工作的进展情况,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外管局等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小组,现场办公,协调相关问题,落实具体实施工作。
(二)严厉查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出口发票是出口企业根据国际惯例向进口商自行开具的一种形式发票。我局将会同税务、外管等部门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尽快制订程序化的、可操作的管理措施,严厉打击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同时,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
(三)严厉打击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瞒骗、假出口行为。在进出口环节,积极利用海关风险监控机制,广泛开展对外贸领域内的价格信息核实以及企业稽查。综合运用查缉和规范两种手段,将打击进出口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与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制裁违法企业,又要鼓励守法企业,引导企业经营行为走向合理合法的正确轨道上来,在外贸进出口领域,形成一个良性、长效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职责分工第1版权所有
为更好地开展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有效协调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商务局会同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外管局等部门组成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办公室作为专项行动领导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召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成员会议;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任务;调查督办专项行动中的重大或典型案件;推动市际信息共享制度;向领导小组提交工作报告。定期沟通对外贸易领域中利用合同诈骗的案件;定期汇总现有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信息,各部门内部要确定本系统内信息的汇总机制;对滁州市对外贸易信用工作予以指导和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向滁州市相应对口部门提出要求,形成滁州市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并尽早实施。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低开、虚开出口发票对我市商品、企业以及国家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尽快推动关于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依据办法查实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进行处罚;敦促地方有关部门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作为整顿和规范外贸秩序的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商讨建立进出口商品价格信息共享制度,违规违法企业通报制度。
四、工作进度
按照《安徽省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5年12月—2016年1月,动员部署阶段,印发工作方案及实施方案,做好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6年2月—2016年3月,组织实施阶级。按照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对部分进出口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
第三阶段:2016年4月,总结、验收阶段。对外贸领域商业诈骗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主要经验与做法、成效进行总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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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创佳评差工作方案


水利局创佳评差工作方案文章标题:水利局创佳评差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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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县水利事业的全面进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局机关各股、室、站、队、供水公司等单位及个人间树立学习、勤政、廉洁、服务、文明新风尚,开创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经局党组会研究,特制订2017年“创佳平差”竞赛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我局开展“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水利为重点,开展作风建设,培养全局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的良好风气,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顺利实施我县“十一五”水利规划打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通过竞赛活动建设一个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领导班子,培养一支廉洁勤政、务实创新的干部队伍,健全一套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营造一种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通过竞赛活动使水利系统的行风、政风有一个明显改变,执法水平得到提高,民主测评的位次上升。
(三)通过竞赛活动促进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能水平有明显的提高
三、方法步骤
此次“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1、制定方案,安排部署阶段。2007年3月底以前成立“创佳评差”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县文明委统一部署,分解和制定各单位创佳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工作任务,确定责任单位和人员。
2、落实措施,组织实施阶段。4月初至10月底前按照县上“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安排和我局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落实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3、检查总结和评比。11月初到12月10前对本单位“创佳评差”竞赛活动进行总结回顾,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并进行综合考评。
四、竞赛评比及奖惩办法
本年度“创佳评差”竞赛活动以股、站、队、室、为单位,分初评、
和总评两种方式进行评比。
(一)初评。由创佳评差办公室和分管领导牵头进行,通过定期检查和
随机抽查,以记分表形式对考评指标打分,每月一次,由创佳评差办公室牵
头组织,局主要各股站负责人参加,对每月的初评情况进行汇总,评出每
月的最佳单位和相对落后单位。
(二)总评。11月30日前,由创佳评差办公室将每月联评结果进行
全面汇总,结合全局民主测评结果,经局创评领导小组研究,评出年度最
佳单位和相对落后单位。
(三)、奖惩办法
每月初评的最佳单位每人给予奖励,相对落后单位的负责人要查找
问题的根源并制定整改措施,年度总评为最佳单位的,奖励,相对落后单位
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五、几点要求
1、各股、室、队、站和防汛办、水司的主要负责人要提高认识,
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注重以“创评”竞赛活动促进其他各项工作,
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2、紧密结合各自单位工作实际,力求新颖务实,解决实际问题,取得
实际效果,不得走过场。
3、各单位要将任务细化分解,分项落实到人,夯实责任,并在创评中
不断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及时整改,确保各项任务指标顺利完成。
4、局“创佳评差办公室”要结合检查、抽查、评比,随时注意收集情
况、资料,与各单位互通信息,掌握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
小组汇报,要按县上要求收集、整理创评活动的各种资料,用以上报和
接受检查和验收并备案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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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创佳评差工作方案

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近年来,全省、全市赌博问题日益突出,我县赌博活动也比较严重,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应强烈,赌博问题已成为突出的社会治安的热点、焦点问题,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日趋严重,中央领导同志对此做出了重要指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于2005年1月至5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集中时间,突出重点。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和群众组织的作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强综合治理,落实工作责任,力争通过专项行动扭转当前我县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比较突出的局面,净化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力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稳定。
二、工作目标
打掉一批赌博团伙、窝点,铲除、封堵一批赌博网站,查破一批大案要案,依法惩处严重的赌博违法犯罪人员。有效遏制网络赌博、六合彩等非法彩票等赌博活动蔓延的势头;坚决取缔境外赌博(博彩)公司、赌博网站在境内设立的代理机构、赌博网点;严肃查处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赌的问题;切实堵住我县公民到我周边国家境外赌场参赌的渠道。建立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赌博活动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对象
l、赌博网站的开办者、经营者、维护者;
2、非法彩票等赌博活动的组织者;
3、赌场开设者、聚众赌博的组织者;
4、参与赌博的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5、娱乐服务场所内利用游戏机等各种方式赌博的组织者或业主。
(二)整治的重点地区
1、聚众赌博问题突出的乡、镇;
2、非法彩票赌博问题突出,聚众赌博问题严重的乡、镇;
3、娱乐服务场所利用游戏机等各种方式赌博严重的地方。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惩处一批赌博违法犯罪分子。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共同挂牌督办一批赌博违法犯罪大案要案。县公安局要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安排,制定工作方案,狠抓措施落实,集中优势兵力,迅速对赌博活动形成围剿态势,清除其滋生的土壤。要认真开展线索排查,深挖案件线索。对治安情况复杂的村组,要集中警力进行排查,要把在历次严打中处理过的、有赌博劣迹的重点人员纳入视线,发挥特情耳目的作用,注意发现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苗头和线索,发现一批有价值的涉赌案件线索,选准突破口,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及时抓捕犯罪嫌疑人,努力破获一批大案要案。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公安局要及时商请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检察院要按照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和“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的原则,及时批捕,提起公诉。法院要及时依法审判,从严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二)严厉打击网络赌博活动,铲除、封堵赌博网站。
坚决铲除境内的赌博网站,封堵境外的赌博网站,端掉一批网络赌博窝点,依法从严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对于赌博信息要坚决予以删除和关闭。有效截断向赌博网站账户转移资金的渠道。对设置赌博型电子游戏机,或者明知开设赌博网站组织赌博,明知上网人员从事赌博活动仍为其提供上网服务的,要依法查处。
(三)严厉打击非法彩票等赌博活动,规范合法彩票的发行和销售。
对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彩票,或以有奖销售、有奖竟猜为名非法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赌博活动,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从严惩处非法彩票赌博活动的组织者和提供条件者;对彩票机构违规擅自更改彩票规则,或对外承包、转包彩票发行及销售职责的,要依法追究彩票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赌球等具有赌博性质的博彩活动,要按照赌博行为依法查处。
(四)加大对旅店业、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其中的赌博活动。
严格按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对旅店业和歌舞娱乐、网吧等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
(五)严肃查处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与赌博的违法犯罪行为。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组通字[2004]43号)等规定,凡是参与赌博的领导干部,要一律予以免职,对到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对利用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所得款物赌博的,要从重处罚,同时构成赌博罪的,要数罪并罚;对利用赌博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活动索贿、受贿、行贿的,要从重处罚。
(六)加强对企业、个人资金流动状况的监管。
禁止境内居民使用银行卡、通过银行账户向境外赌博网站账户支付赌金,最大限度地阻断赌博资金流通渠道。严厉打击和取缔地下钱庄的非法活动。建立赌博网站账户黑名单制度,防范不法分子利用银行支付结算平台从事赌博等非法支付业务。
(七)加强出入境管理,严厉打击出境赌博活动。
加强对出入边境人员审核,防止我县公民出境参赌。加强对出境人员携带现金的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验放,对违规携带大量现金出境的行为要依法查处。依法严格境外旅游证件的审批、签发工作,对到我周边国家境外赌场从业的我县公民,不予核发出境证,已发出的予以收回。
(八)加强综合治理,建立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长效机制。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信息通报机制,查处、打击赌博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切断赌博活动“资金流”、“信息流”的防控机制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铲除赌博活动赖以生存的基础。要以这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探索禁赌工作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管理责任真正落实到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使其真正成为禁赌工作的前沿堡垒。要针对当前赌博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依法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
五、职责分工
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和查证赌博活动线索,依法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接入服务单位、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旅店业、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管,落实防控措施。对发现、查处的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及时通报纪检、监察、组织部门。
检察机关:做好对赌博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及时纠正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出现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坚决依法查办与赌博犯罪活动相关的职务犯罪案件。
人民法院:加快涉及赌博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进度,依法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彻底剥夺犯罪分子的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资本。
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和干扰、阻挠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以及参与赌博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组织部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员干部,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思想政治修养,自觉同赌博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对参与赌博的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免职建议或意见。对充当保护伞的党政领导干部,采取党纪、政纪措施,严禁说情打招呼。
宣传部门:组织宣传国家有关禁赌的法律、法规,赌博活动的危害,开展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电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境内网站清理整顿,落实网站审批、备案制度,对发现境内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互联网数据中心开设赌博网站或明知是赌博网站仍为赌博网站提供服务的,要严肃查处,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对专门为境外赌场提供电信服务的,要坚决撤除有关设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证赌博线索,关闭、封堵赌博网站。对故意为赌博活动提供声讯、视频、短信服务的运营商要严肃查处。
银行监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有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和切断赌博资金支付、流通渠道。对明知赌场、赌博网站利用银行交易平台从事非法支付活动而仍然提供服务、提供条件或放任不管的金融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旅游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秩序,对诱导和组织游客到旅游场所参赌的,一律取消其经营资格。
文化部门: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严禁被利用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
教育部门: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积极引导在校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远离赌博活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对宾馆饭店、娱乐服务场所的注册登记,监管工作,规范其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经营的场所和非法有奖销售活动。
财政部门:不断完善合法彩票的管理政策,引导彩民购买合法彩票,通过市场挤压非法彩票赌博违法犯罪的活动空间。严格监管彩票机构和彩票市场,严厉查处彩票机构的违规行为,确保彩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管理体制以及现行经费开支渠道等有关规定,保障开展专项行动中应由财政负担的、必需的工作经费。
综治部门:结合当前开展的“平安创建”和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发挥基层党政组织和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开展不让赌博进社区、进乡村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专项行动的良好局面。
共青团委、工会、妇联:在广大共青团员、职工、妇女和家庭中,积极开展禁赌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预防和禁赌意识,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积极参与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不让赌博活动进入厂矿企业、单位和家庭的活动,发动共青团员、职工、妇女积极检举揭发赌博团伙、窝点及有赌博恶习的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作为促进先进文化发展、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公安局、宣传部等部门为成员的全县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专项行动分动员部署、调查摸底(1月11日—1月31日),集中整治、严厉打击(2月—4月),总结深化、建章立制(5月1日—5月底)三个阶段进行。
(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
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肃查处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电信、银监等主管部门要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督促从业单位开展清理整顿和自查自纠活动。其他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
通过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有关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讲清政策界限,讲明赌博的法律后果。通过以案释法,宣传赌博活动的危害和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公安局要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赌博大案要案的群众,要给与奖励。要充分调动群众检举揭发赌博活动的积极性,增强群众抵制赌博恶习的自觉性和与赌博活动作斗争的主动性,形成全民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把握政策界限,突出打击重点。
正确区分赌博行为和群众娱乐活动。对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少量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以赌博论处;对参与赌博活动情节轻微、赌资数额较小的,予以批评教育;对为赌博话动提供网络服务、场所等条件或提供保护的,依法查处;对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非法发行彩票、开设经营赌博网站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严禁降格处理,以罚代刑。
(五)加强检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
县专项行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乡镇、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专项行动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措施不落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丧失原则,为赌博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或充当“保护伞”的,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执法不严、放纵犯罪的,要严肃追究办案人员及其主管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通过专项行动,积极探索禁赌工作的长效措施,切实提高防范、发现、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通过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禁赌工作格局,建立禁赌工作长效机制,严防赌博活动出现反弹。
各乡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按照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各乡镇协调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公安局要落实专项行动的信息报送制度。每月1日前书面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查处的重大案件及时上报。5月15日前,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县专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室,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容显示中**乡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的总体安排部署,按照《**区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并制定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二、工作内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乡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政府综合办(联系电话:2868533)。领导小组在乡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导、协调全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信息收集和上报等日常工作。农科站、畜牧站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饲料中是否添加“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严厉查处违法使用违禁添加物的行为,以及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和违规使用甲胺磷等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卫生院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检查,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原辅料库是否存在与所生产食品无关的食品添加剂和化工产品等非食用物质;所生产产品是否按标准要求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包装或标签是否按标准对所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如实标示。发现可疑现象应立即对有关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对于已确定的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督促企业实行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制度,实行企业公开的责任承诺。责令问题严重的企业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相关证照。餐饮消费环节的专项整治。对卤制品、蛋糕店、小吃店、火锅店等餐饮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在餐饮消费环节采购和使用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格卫生许可,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加强餐饮店、学校食堂等重点单位的食品检测。安监站、派出所、城管所流通环节专项整治。严格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业主的前置审批;强化对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的自律意识,进一步完善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的进销货台帐制度,使所有食品添加剂做到可追溯。加强对粮食加工环节的专项整治,加强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粮食复制品加工企业的监管,重点检查使用发霉变质的原粮、副产品进行加工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食用植物油或其他添加剂、矿物油对大米抛光,面粉加工使用超标的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及其他粮食食品加工使用超标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为。乡纪委负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中的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刑事司法机关处理。三、工作安排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起来,认真抓好落实。利用4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一)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2月10日—2019年1月18日)。1、主要任务:开展自查自纠(1)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是生鲜奶站、农产品种养植基地、农副产品初级加工企业、水产养殖企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饲料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督促农(兽)药、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具体措施(1)制定《**乡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目的、范围和要求。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及餐饮经营单位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2)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各监管部门及时公布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3)各食品监管职能站所按照本站所的职责,分别在食品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按照各监管部门的职责,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添加非食用物质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容显示中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基本情况,并向区政府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乡政府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情况、分析和汇总非法添加物和违法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的滥用食品添加剂名单、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及时发布有关信息,通报各监管部门。(4)各食品监管职能站所按照各自监管职责、监管对象和范围,制定各自的整治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要根据以往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制定食品抽检计划,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食品类别。对已有监管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二)清理整顿阶段(2019年1月19日-3月10日)。1、主要任务:突出重点,集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1)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开展突击检查,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2)曝光一批违法出售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2、具体措施(1)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领导组组织对发现的重点业主、重点商品开展突击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2)根据发现的问题,集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取缔非法加工销售“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3)依法严厉查处以非食用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销售的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在准入环节实施标准准入、食品备案、索证索票等制度;在交易环节实施统一检测、全程追溯、信用监管、综合执法等制度;在退市环节实施强制退出、限期追回、无害化处理等制度。2019年3月1日之前向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清理整顿的阶段性总结。(三)规范巩固阶段(2019年3月11日-4月10日)。1、主要任务: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推动建立食品安全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1)完善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2)建立健全和规范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2、具体措施。(1)各食品监管职能部门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2)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采购原料的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3)加强进口食品添加剂的检验和控制,严格落实进口食品各项监督检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进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安全水平。(4)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组织食品行业协会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指导食品经营个体私营业主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2019年4月10日之前向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清理整顿的阶段性总结。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乡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坚决贯彻全国和全省、市、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文件精神,强化领导,分级包干,层层负责,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保障,全面、系统、有序地解决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二)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村“两委”和相关职能站所紧紧围绕整治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在整治过程中,各监督执法部门要集中力量,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形监管成合力,不留问题死角,保证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健全企业诚信和自律机制,促进食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三)加大力度,严厉查处要加大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各部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移送涉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等典型案件,要严格程序,出具相应的鉴定结论或认定意见。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为。(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我乡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难点,制定的具体工作计划,适时安排督查和评估活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乡政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站所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2019年2月组成联合督导组,开展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的督导检查和全面的评估。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监管部门中的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行为。(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通过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食品安全,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开展评估工作 **乡将定期将整治信息、数据,监督检查和检测情况向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和处理情况要及时报送。**乡将开展对专项整治情况,定期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督导情况和阶段性工作总结。于2019年4月10日前向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送专项整治全面总结。
**区**乡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

经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几年的专项整治,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有所好转。但是由于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事故仍时有发生。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针对当前我市危险化学品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在巩固去年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五整顿、两关闭”工作,加大整顿、关闭不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力度,力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搬转”数达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总数的1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率100%。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和“城中厂”、“宅中厂”、“三临”(临河、临江、临湖)情况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因上述情况引发的重特大伤亡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按照危化品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思路,完成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基础台帐管理。通过依法监管、从严监管、科学监管和规范监管,确保安全管理到位,隐患消除到位,完成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防止和减少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整治工作的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单位。重点是不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资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危险化学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工作的措施

(一)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许可制度的实施工作。

集中力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抓好危险化学品许可制度的实施工作。通过严格审查,促使生产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按要求开展危险源监控、从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满足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并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自我约束机制,

公告未按规定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未按规定于4月30日前依法开展安全评价、补正并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生产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并按法定程序报请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不符合领证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律“关、停、转、搬”。

(二)继续搞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重点是需要搬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搬迁工作和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及停产整顿后仍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关闭工作。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专项治理。

治理重点是加油站和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要排查并向社会公布未依法申请和经审查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经营单位,责令其停止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由有关部门依法撤销或变更经营单位的相关证照。对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要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和取缔,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监管。

继续深入抓好源头(生产、经营、运输单位),把好关口(进南宁市、出南宁市路口)的同时,加强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道路运输的严格监控,坚决查处无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及其他违章行为,严格执行运输车辆证照和人员资质证件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等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责任。

落实“科技兴安”战略,加大安全新科技的推广力度,要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监控系统和易燃易爆液体、气体运输槽罐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工作,通过科技进步,实现本质安全,最大限度的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五)进一步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从“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抓起,从抓领导干部作风和严肃纪律入手,层层抓落实,坚决克服管理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好人主义”,狠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理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重点抓好液氯、液氨等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的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运输、使用及废弃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六)要结合季节特点,进一步落实防洪防汛、防高温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危险化学生产使用装置、储存设施、油库、加油站及职工宿舍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做好防台风、防雷电、防地质灾害工作,加强电气系统管理,确保电力稳定,避免大面积装置非计划停车。要结合天气特点,合理安排生产,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车、户外作业等一定要避开天气高温时段;对处于停输状态的长输管线、管段、压力容器等要认真检查,落实卸压措施,防止因温度升高等造成憋压,确保安全生产。

(七)要切实强化基础性工作,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一是从建章立制入手,从工艺技术、设备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监督、基层建设等方面抓起,制定明确的工作标准,并认真执行。二是采取事故案例教育、现场事故预案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反“三违”活动,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员工的技术业务素质。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进行演练,不断提高事故处理及救援的能力。四是要借鉴并推广危化品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地市和企业先进经验,逐步铺开危化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危化品安全管理基础。

(八)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特别是查清事故的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再次发生。对企业级事故及事故苗头也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落实防范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事故,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向同级政府报告,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要查清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依法追究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上报和续报事故发生、救援和调查处理等情况。同时,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事故通报的要求,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影响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制定并落实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程序要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要求整改单位及时反馈信息。

(九)强化监督检查,严防剧毒化学品丢失。

督促从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督促使用剧毒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对其生产、储存装置开展安全评价。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要求,使用氰化物的小金矿、小电镀厂、小电子器件厂。

(十)加强培训考核,提高人员素质。

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及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全面提高行业人员素质。

四、整治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务求实效。搞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整治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总结本地去年以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督查,克服厌战情绪。各地要确保去年各地成立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的相对稳定,为他们正常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整治工作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企业,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以实施危险化学品许可制度为主线和突破口,精心组织,协调有序地推动各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各负其责,协调行动。要继续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以及“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整治工作协调一致。

(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原则,要把整治工作和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负有监督管理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把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管理规范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上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意识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从业单位安全和管理台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职工的应知应会水平和妥善处置突发事情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必须的投入。

(五)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利用各种渠道,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曝光,以此教育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相关人员吸取教训,依法经营,促进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

(六)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一是按规定严把危险化学品有关许可、资质的审批关,发证关;二是严格按照标准组织检查。对领导不力,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人员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对整治不力,酿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02号令和有关规定,不仅依法追究业主的法律责任,还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认真开展工作并总结。工作方案于**年8月10日前,于**年12月10日前报至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教育是百年大计,少年是祖国未来,关呼国运的兴衰,体现着文明的程度。根据省、市、物价和教育的相关文件精神,发改局和教育局就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中小学食堂伙食问题作为践行党的的专项治理重点,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重点查处群众反映突出的强制搭餐和中小学校学生伙食标准落实方面的违规行为,确保全镇中小学伙食标准价实相符。不断推进中小学学生食堂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学生食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伙食质量明显改善;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中小学食堂伙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剑光

副组长:喻文兵

成员肖科彭蟠桃陈清宝王秋芳

各中小学校长、园长

三、检查范围和时限

专项检查的范围为本镇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的伙食费收支情况及食堂管理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时限为**年以来发生的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以迫溯到上一年度。

四、检查时间与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分三个步骤进行,时间从4月30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第一个步骤为自查自纠,时间从4月30日至5月20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照本方案第七条所列的九项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于5月18日前以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将自查自纠报告书面报县教育局,教育局于5月20日前将全县所有自查自纠报告反馈给县发改局。第二个步骤为迎接县职能部门重点检查,从5月21日至6月30日。县检查组将根据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暗访抽查。并就整个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反馈给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个步骤为整章建制,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时间从7月1日至8月30日,对在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第二阶段时间从9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回头看”,各职能部门采取各种形式的明查暗访,重点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到位情况。(来我镇检查的为县检查二组)

检查二组:带队领导符灿阳

成员:发改局2人教育局1人

检查区域:横市、老粮仓、流沙河、青山桥、巷子口、沩山

五、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2014年以来的伙食费财务收支运行情况;

(二)伙食费收费及实际执行标准;

(三)每个学生“早餐1个鸡蛋,中、晚餐各1两肉”的主菜标准实际执行情况;

(四)一周菜谱、每日菜谱的建立及公示情况;

(五)每个学期伙食费与学生及家长的结算情况;

(六)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在校就餐的行为;

(七)学校财务、成本、采购、监督、公示及后勤管理岗位交流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以及民主监督情况;

(八)校领导缴费陪餐制度的落实情况;

(九)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5月20日前)

1、强化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学习宣传《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和相关教育收费文件,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更好的发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

2、自查自纠。对全县33个乡镇所有中小学校发放自查自纠调查表,()全面掌握当前学生食堂伙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上报并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在检查阶段可以不作为问题进行处理。

(二)重点检查(第一阶段:5月21日-6月30日前,第二阶段9月1日-10月30日前)

1、调查走访。每组带队领导牵头对所检查区域范围内的每个乡镇走访4-5户学生家长,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学生以及家长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2、明查暗访。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做到既要全面检查,不留监管空白,又要具有针对性,确保每个乡镇被检查学校不得少于4个。

3、现场核查。检查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形式进行。各检查组以不事先通知、不事先确定检查对象为原则,在学校开餐前的准备阶段到食堂当场对食材称重并计算实际执行的标准;重点检查即以查验台账、票据、菜谱、制度以及座谈师生等形式全面核实整个学年伙食执行情况。

(三)整章建制(第一阶段8月30日前,第二阶段11月30日前)

1、对在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责成各中小学校全面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以确保整改效果。

2、就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对如何深入持久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反馈给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照《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强化校长负责制,着力解决强制搭餐问题,严格落实校领导缴费陪餐制度。全面加强财务、成本、采购、监督、公示等一系列内部管理机制,教育、财政、物价部门定期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运行及落实情况,确保食堂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4、全面发挥民主监督。建立社会、家长共同参与的膳食委员会,促进社会监管的常态化,并形成膳食委员会与教育、物价积极互动的联系机制。全面落实菜谱公示、期末结算等措施,加大对社会的公示力度,充分发挥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作用。

5、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教育、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工作合力,定期召集会议研究学生伙食管理。创新监管手段,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大暗访工作力度,县教育后勤办常年分三组逐校督查,相关职能部门明查暗访每年不少于4次,切实加强学生食堂的日常监管。

6、严肃查处。对从**年9月1日起,发生的强制搭餐、伙食费价实不符等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查处,对顶风违纪的责任人按作风建设的要求移送职能机关严肃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突出工作重点。检查人员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制的原则,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同时,继续将“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一并列入此次重点检查的内容。

(二)大力宣传,注重收费调研。检查中,要向被检查单位大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帮助他们完善管理制度,自觉纠正不规范行为。同时,要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取消借读费、免除住宿费等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积极研究教育收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完善教育收费政策的建议。

(三)吃透政策,确保查深查透。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近年来国家和省、市新出台的教育收费政策,吃透精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检查中要做到定性准确,处罚尺度合理。要全面、系统的进行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尾巴。

(四)严格程序,恪守廉政规定。检查人员进点检查时应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严禁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教学秩序。检查人员要对检查结果负责。每一个单位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都要对检查结论签字认可。同时,复核人员也要对复核过的情况签字认可。禁止索、拿、卡、要。

流沙河镇中心学校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

各分公司、各部室: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黎安监发【**】1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公司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规范管理、规范生产。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升矿山、尾矿库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此次深化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室、分公司积极行动,明确责任,详细分工。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自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能够深入开展,公司成立“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工作职责:

1、制定隐患专项工作方案、计划。

2、组织开展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3、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加大安全投入,保证隐患治理资金到位。

5、指导、监督各单位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6、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方案的制定,并对整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

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自查阶段从**年5月20日开始,至**年9月30日结束。分两步实施:第一步,集中排查(5月20日-5月30日);第二步,集中治理(5月30日-9月30日)。

四、检查范围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矿山、尾矿库、选场、炸药库、油库、化验室、材料库、排渣场、重点设备设施等生产作业场所。

五、检查重点

(一)矿山自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是否层层分解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等制度及执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及使用情况。

3、地表现场情况:重点检查排碴场制度是否落实、倒碴是否按规范要求实施、重点设备、设施及办公区、值班室、洞口、职工生活居住环境落实防汛、防火灾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矿山井下通风排查重点是:井下通风系统、局部通风、通风设备设施、独头掘进的风速、风量、风质。

6、提升运输排查重点是:防坠设施、安全保护装置、一坡三档、钢丝绳检测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查。

7、机电设备排查重点:防护装置、防护措施、接地保护、检修保养记录、安全标志、线路管理、消防、防排水设施等。

8、采掘排查重点是:安全通道、照明线路、安全防护设施、采场高度、行人天井、防坠设施、作业面隐患排除及现场准入签证单执行情况等。

9、装运排查重点:运输车辆、漏斗放料、二次爆破、溜井勾料、车辆净化装置、倒料场阻车设施等。

10、民爆排查重点:储存、领取、使用、清退等各项手续;现场爆破作业、临时存放、警戒工作;库内消防、人员值班、通讯监控设施等。

11、排渣场排查重点:排渣场的高度、台阶、反坡度、车挡或渣挡安全防护措施等。

12、采空区排查重点:安全防护设施、地面截洪沟、排洪渠、井下巷道封闭、塌陷区监控、安全标志等。

(二)尾矿库自查的主要内容

1、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及尾矿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2、尾矿库监控设施监测情况及记录。

3、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坝体、坡比、检测设施、防洪设施、尾矿库排放、电话、照明设施、防洪物资储存情况、值班情况、闭库尾矿库监管情况等。

4、尾矿库、选场车间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自查行动,并制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在**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汇总情况报公司安全部。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分公司既要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场所、岗位以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各单位在全面排查自查的基础上,突出对隐患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治理,必须深入矿山、尾矿库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究。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期限、责任、措施到位,并加强督查;重大隐患,要实行公司监督整改,跟踪治理,未整改之前要安排专人盯守。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对井下作业面CO浓度超标、风速不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可能引发事故发生的一律局部停产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事前隐患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对井下带班领导排查隐患不到位、监督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给予停职处理。

(四)搞好总结及时上报。

各分公司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下井8小时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协调,确保通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各单位逐月对矿山、尾矿库隐患自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交公司安全。

**年5月19日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水利局关于开展打击水产养殖业违法使用禁限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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