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局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全市预防腐败暨纪律审查工作会议召开后,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组及时汇报,迅速传达贯彻,多措并举做好全系统预防腐败工作。
一是完善防范机制。在原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151条基础上,新增“饮酒后执法、监督检查影响单位形象”“申报和验收环保项目不切合实际,不公开、不透明、不公平公正的”等十六条内容,作为实施细则的延续,并将记分管理与年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紧密挂钩,以切实加强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要明确自身职责,履行好“四再”职能,做好廉洁迹象管理的牵头揽总工作,常与党员、干部职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常提醒、常警示。党组班子成员、科室或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职能,长抓常管,定期开展廉政谈话,逗硬执行廉洁迹象记分管理,将党风廉政建设和重点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确保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廉洁勤政。
三是严格执纪问责。突出重点,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环评审批、监测设备采购、“三重一大”、执法监测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再监督检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落实情况的再监督检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步推进情况的再监督检查,对本系统落实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新《准则》《条例》,对标焦裕禄、许大勇等先进典型,守好道德、法律、纪律和政策“四条底线”,不触碰红线,积极争做合格党员和优秀纪检监察干部。
地税局个体工商户强化征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个体工商户的征收工作,根据《衡阳市开展“一打三清”财税征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衡财税[]4号)文件精神,结合地税二分局的具体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背景与主题 从县目前个体管理形势来看,个体户户数多,分布广,流动性大,经营不稳定,纳税户变动频繁,个体小户纳税意识淡薄,不登记、不申报和申报不实的问题较为普遍,偷、逃、瞒、欠、抗税的行为时有发生,形成了基层分局个体征收工作难点。为堵塞征管漏洞,提高征管质量,扩大征管范围,根据县局党组重要指示,二分局将此次强化个体征管专项活动的主题定为“‘地图式’管理”,对分局管辖范围内所有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清查,坚持抓大不放小,做到户户征管到位。 二、实施策略 本次地图式征管从4月10日开始,11月底结束。活动范围包括在分局管辖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所有个体工商户以来各项税收的征缴管理情况。 1、强化税法宣传,做好动员工作 根据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局召开动员会议,将分局税管员分成三个小组,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周密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要请求县局各科室的配合,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公安、国税、工商、广电等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与协助。要请当地新闻宣传单位做好专题报道工作,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宣传报道,最好形成声、屏、报、网四位一体的宣传局面;请征管科设计、印刷个体户纳税宣传手册和征纳承诺书,由各小组派发到个体户手中;在执法过程中要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和有关优惠政策,引导纳税人正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2、规范征管程序,促进税负公平 严格按照办证、定税、收税的顺序进行征收,坚持做到同路段、同规模、同行业、同税负,杜绝关系户的说情请客现象,营造阳光透明、合理合法的执法氛围。要确保法律文书下达到位,并经过纳税人或见证人签字,避免执法疏漏。各小组要及时将征管资料整理归档,并将征收情况形成电子文档备份,做到有序管理。 3、整治重点行业,提高征管质量 对于歌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娱乐行业进行全面定税调整。长期以来,该类行业均未严格按照适应税率征税,甚至大幅低于征收标准,而且诸多税收优惠政策都不适于娱乐业,所以要抓住此次专项活动的契机,加大整治力度,将征收局面转入正常轨道。 4、加大处罚力度,维护税法尊严 在执法过程中,难免出现少数故意扰乱税收秩序,意图浑水摸鱼、偷逃税款的钉子户,要及时移送稽查局和公安经侦处理,集中所有资源进行强制执行,彻底杜绝偷、逃、抗、欠、拖现象,对于严重违法者,要加大检查处罚力度,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促进公平竞争。 三、工作要求 1、齐抓共管,严格纪律。 该项任务规模空前、时间紧、难度大,要求分局全体税管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克服畏难情绪,撤离人情关系网络,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待这次执法任务。 2、及时反馈,做。 3、明确目标,细化考核。 县地税局第二征收分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不懈努力,城管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城管执法受涉黑涉恶干扰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执法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城管执法人员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城管领域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城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务求"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二、打击重点
聚焦易受涉黑涉恶干扰的违法建设、市容管理、户外广告、渣土运输等领域。重点打击阻扰干扰执法问题;在城市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强设摊点、占道经营的黑恶势力;侵占公共空间设立大型户外广告、谋取不当得利的黑恶势力;插手、参与违法建设干扰建筑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垄断建筑垃圾处理、强拉强倒渣土等涉黑涉恶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成效,成立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名单附后)
四、工作安排
2018年4月,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启动局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各项业务工作,开展行业专项整治,积极配合公安、政法等相关部门打黑除恶斗争,确保取得积极成效。
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配合公安政法部门坚决打击城管领域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严厉惩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有效遏制建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全行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集中攻坚,对建设领域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2020年,城管领域黑恶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涉黑涉恶举报数量大幅下降,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线索排查,纳入工作视线。认真结合城管领域的行业特点,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业务范围内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政法机关查处。切实加强违法建设、市容管理、户外广告、渣土运输等涉黑涉恶犯罪易发领域的全面排查,做好预警预防和化解处置。通过现场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城管领域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二)强化破案攻坚,坚持依法惩处。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业务工作范围的特点与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联合工作机制。要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打准打实、除恶务尽。要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监督执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将治理局机关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要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加大督办力度,把查处涉黑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四)强化源头防范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拍蝇"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注重健全完善扫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黑恶犯罪滋生发展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条件。要进一步健全滚动排查整治机制,会同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协作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五)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综合运用举报信箱、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局官网、微信群、通知通报、宣传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及所管行业从业人员,发动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措施,构建和谐稳定的行业治理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本系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各种形式强调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艰巨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完善和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秩序,提升涉黑涉恶问题处理能力;建立专项排查梳理机制,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梳理排查,并及时汇总上报排查梳理情况。要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例会工作机制。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及时通报情况,共同会商解决疑难问题。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和规范排查化解机制,提升信访事项处理能力。设立局系统投诉举报热线:12319.投诉举报邮箱:,扩大信息渠道。建立线索移交机制。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行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和信息月报制度,各单位都要指派专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采编、报送和联络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制定健全完善督促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督查考评,局人事科、督查科等协同实施问责、处理,及时发现专项斗争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点对点"通报、约谈提醒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
(四)强化考评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一落实责任机构(单位)、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件抓好整改落实和改进完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予以倒查问责,形成奖惩并重氛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预期目标。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每月25号前汇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送至局办,确保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东明县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名单
东明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3月20日
附件:
东明县城市管理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贾金生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刘同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 猛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俊林 城市管理警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
王朝玉 办公室主任
刘忠红 人事科长
常爱丽 财务科长
樊双喜 法制科长、一中队长
米银栋 督查科长
李新民 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主任
陈青友 法制科副科长
李建峰 审批科副科长
陈建文 综合执法大队指导员
鲁文平 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二中队长
王 斌 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
崔睦宾 三中队长
王晓隆 四中队长
张伟杰 五中队长
郭永豪 餐饮油烟治理中队长
庞小兵 渣土管理中队长
王尚景 危房改造监管中队长
曾晓杰 规划稽查中队长
孔德亮 石化中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刘同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朝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地税局推进文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地税局推进文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第2页
性教育、精神文明创建、作风纪律整顿、思想政治工作等多种教育和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形成和谐共事、团结民主、人心思进、生动活泼的工作局面。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
区市政园林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提高了业务工作水平,提高了法律意识,提高了工作的预见性,提高了驾驭全局的能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巩固“两个实践活动”成果,狠抓党组织作风建设,加强今年水利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和谐发展,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区纪委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围绕水利生态文明,强化工程管理、水资源管理、队伍管理,聚焦中心任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和区委十项规定要求,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切实转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认真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纵深发展。
二、工作目标
1、认真查找出本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解决涉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全面学习宣传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强化工作创新。
3、切实转变干部职工作风,巩固“两个活动”教育成果。
4、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力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内容
(一)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1、强化党组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总支确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党总书记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每年向区委提交述廉报告,向区纪委述责述廉,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2、落实“一岗双责”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责任体系要全面、科学、可操作性强;责任目标要具体、明确、符合实际;风险责任要分解到股室、到个人。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和其他成员各负其责的领导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
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按照“三转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这条主线,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开展工作作风建设及“四风”问题专项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查处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假日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民生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二)、惩防体系建设
1、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一是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二是继续在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开展以反“四风”为主题教育活动;三是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通过廉政宣传画,廉政宣传片,廉政展牌等形式展示廉政典型人物事迹,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四是定期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
2、固牢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力营造良好氛围。召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动员会,通过讲案例摆事实,使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中来。二是从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方面查找廉政风险点,通过岗位互查、股室自查和领导核查,审核确定各岗位、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提出预防风险对策,制定相应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达到约束权力运行。
3、党务政务公开透明
一是推进 “六权治本”,探索建立规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运行机制,公开权利清单,构建起权责一致、运行公开、依法保障、监督到位的部门职能体系。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向纪委报告制度。三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深化资金专项管理,巩固管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4、行政审批及招投标工作
(1)行政审批。按照《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对我局行政职能范围内的审批事项进行梳理,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审批事项办理程序能简则简、能省则省;审批时限、审批费用都按 “最小化、零收费”的要求落实。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到政务大厅水利局窗口集中办理,在窗口的工作人员必须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零距离服务。促进单位依法行政,从源头预防腐败。
(2)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行业管理制度。一是每个项目业主的招标文件实行会审制,不搞一人说了算。在会审过程中,只要符合招标法和局发招标公告上所规定的各项条款,都可报名参加招投标。二是按程序操作。项目招投标都实行明标,不搞暗标。全局所有水利招投标项目不派业主代表参加评委评分。三是纪检监察室负责招投标现场监督,实行现场监管和全程监控。
5、纠风执法。加大行风专项治理力度,建立健全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认真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抵制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费娱乐等行为。依法从严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坚决查处影响防洪安全、破坏水利设施的水事案件,加强对漳河流域乱采滥挖河道砂石专项执法检查。
(三)作风建设及党内监督
1、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和区委十项规定要求,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遵守,狠刹“四风”。
(1)巩固“两个活动”成果。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坚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不断深化“四风”整治,部分重点难点问题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开展工作,针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找症结,出思路,想办法,实施项目化管理,巩固和拓展实践活动成果。
(2)开展对股室及下属单位量化目标,绩效考评活动。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激励干实事,奖励先进,反对无所事事,坐而论道,鞭策后进。对股室实行工作日志管理和班子成员出勤公示制度;对所有干部实行工作笔记本、学习笔记本、下乡日记本三本管理制度。
2、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落实领导班子工作规则、议事规则。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对群众函询、询问和质询的问题认真整改,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三谈两述”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四)干部廉洁自律
1、严格执行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廉洁从业规定》《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筑牢法纪和思想道德防线,对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干部职工,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2、严格执行制度。对照《廉政准则》,切实纠正局机关和领导干部在违规收受礼金、私设小金库、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违规参与私房建设、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自的实际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大力推动,确保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二)精心组织,认真部署
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要形成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机制,真正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水利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监督,促进落实
纪检组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要坚守责任担当,明确监督执纪问责主责。要把握监督的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改进监督方式,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发现和解决好我镇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省、**市、**市纪委《关于切实加大扶贫领域正风反腐力度的工作方案》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全面检查、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为原则,以建立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防控长效机制为目标,紧紧抓住“自查自纠、重点查处、整改落实”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发现和解决扶贫领域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不断进步,确保我镇如期实现全面脱贫目标,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此次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主要包括: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与脱贫对象验收、扶贫项目实施管理、精准扶贫相关政策落实等方面。要在专项整治中,具体排查是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中和扶贫项目建设验收、脱贫验收中是否有弄虚作假的问题;
2、是否存在虚报扶贫项目套取、骗取与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冒领、私分贫困户扶贫补贴资金的问题;
3、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安排扶贫项目优亲厚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4、在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实过程中是否有“吃、拿、卡、要”的问题;
5、是否存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违规截存或不按规定和程序擅自调整变更扶贫项目的问题;
6、是否存在违反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投标等规定实施扶贫项目的问题;
**、是否存在群众举报或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20**年**月**日一**月31日)。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严格对照治理内容梳理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确保问题整改扎实有效。对自查出来的违纪违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必须如实上报(将自查自纠书面报告报至镇纪委),不得隐匿不报或少报、漏报,否则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抽查(20**年**月1日一**月10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镇纪委将开展重点检查和抽查。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20**年**月11日一**月15日)。各村、镇直各有关单位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对一般性问题线索由镇纪委督促相关单位限期纠正整改;对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由镇纪委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处置,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坚持查处与整改相结合,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剖析问题根源,加强教育监管,推动建章立制,筑牢制度的“笼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全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既是今年全镇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又是保障扶贫政策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还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镇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规定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此次全镇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镇党委、镇政府负主体责任,并成立全镇扶贫领域专项整治领导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此次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具体工作。各责任领导负第一责任,要按照整治任务及责任分解要求,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治工作,带头指导好各村、各单位的整治。
(二)强化整改措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创新方法,强化措施,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统一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排查,实行销号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
(三)严肃问责追责。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如实上报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在自查阶段结束后,督查或群众举报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除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外,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处理;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
(四)注重建章立制。通过在全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查清扶贫工作的缺失和漏洞,及时加以修订完善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办法,切实从源头上防范扶贫领域各种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扶贫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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