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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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

乡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20xx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一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方针,稳准狠快地打击黑恶势力,建立健全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政治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构建平安和谐**。
二、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全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政协联工委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副镇长*、**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成员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综治办,设立举报电话为*****。
三、任务目标
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确保我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在全县前列,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通过专项斗争,推进各项社会治安工作,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着力打造平安和谐**。
四、方法和步骤
这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一年,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月22日至4月15日):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将上级有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迅速传达到村、组、农户,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有力的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深入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二阶段(4月16日—10月15日):集中打击处理。在调查摸底掌握线索的基础上,与公检法司一道,( )打击处理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和犯罪人员,形成打黑除恶高压态势。
第三阶段(10月16日—12月15日):完善机制,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强打黑除恶队伍建设,落实“打黑除恶”保障措施。严格对“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考核考评,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在当前,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各支、村两委、各机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深入调查摸底,澄清黑恶势力底数。各村、各单位要统一时间,集中精力,深入、细致、扎实地开展摸排工作,彻底掌握情况,各村各单位对摸排工作要与镇政府签订责任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对黑恶势力重拳出击,除恶务尽。对各种宗族恶势力以及其他形式的镇霸、村霸、烟霸、地痞地霸、村匪路霸予以重点打击。对可能涉黑涉恶的个案和犯罪嫌疑人,要依法严格惩处,彻底铲除黑恶犯罪势力,摧毁其经济基础和“保护伞”。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斗争合力。开展“打黑除恶”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对黑恶势力进行围歼的合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严打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与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
(五)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在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实行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在时间、人力、物力上大力支持这项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级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要坚决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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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节电调控方案


乡镇节电调控方案

乡镇20xx年节电工作调控方案

今年是“十一五”节能考核“收官”之年,为顺利完成国务院制定的“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国上下都在轰轰烈烈地开展节能减排活动,当前,国家考核各地节能工作的主要指标由过去的综合能源消费的控制改为综合能源消费和电力消费双控制,由于目前经济形势持续向好,强劲的电力消费对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构成了严重威胁,市政府要求将节电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对我镇下达了强制性用电额度,实行用电负荷和总量双调控。为能将全镇用电控制在市政府规定的红线之内,尽最大努力避免上级紧急用电调控给全社会造成的不稳定因素和必然产生的更大损失,将制定如下调控方案。

一、调控时间

总体调控时间到12月底结束,首期调控时段为10月1日至11月10日,11月10日以后视上级要求再行安排。

二、调控目标

从10月19日起,每天24小时全镇生产生活用电额度控制在5.4611万度以内。

三、调控措施

根据市里方案要求,节电工作由属地人民政府负总责,统一调控,包括本镇辖区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商户、单位、居民生产生活用电。

(一)大幅削减工业企业的电力消费量

1、对全镇境内8家电力消费较大的企业(企业名单、供电计划附后)实施错时供电,荣生公司造纸厂正常生产日,其它7家企业停止供电;造纸厂停电日,其它7家企业正常供电生产。鉴于盛达机电公司的生产工艺特殊性,考虑其实际情况,对该企业实施每日限电生产,每日限制用电额度为0.42万度,在不超出用电额度的前提下对其不采取拉闸停电措施。

2、对用电量不大的一般企业,实施总量控制。按照十月份用电量比九月份实际用电量下降20%的额度进行控制,坚决杜绝超标准用电,由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安排好生产计划。

3、对镇区范围内的加工点和私人作坊,实施强制性轮休,对照工业企业用电控制额度,每周安排不少于两天的员工休息日。由企业自行安排好轮休计划,告知镇政府督查人员。

镇政府将对以上工业用电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每日督查抽查,一旦发现有拒不执行和超出总量控制的,立即实施一停到底,从发现之日起停止供电到调控期结束,以铁的纪律确保节电任务完成,望所有工业企业积极主动配合,避免造成企业更大的不必要的损失。

(二)倡导城乡居民节约用电

1、宣传引导培养居民的节电意识,自觉养成节电的好习惯,珍惜能源,爱惜用电。

2、倡导居民使用节能产品,节电节能,利国利民。

3、开展居民能源紧缺体验。在非居民用电高峰时段,组织开展城乡居民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原则上每周安排一天,具体时间安排由镇政府根据调控进展情况确定。

本方案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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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方案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有效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xx〕xx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xx政〔xx〕x号)、《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x处非办〔xx〕x号)、《关于开展xx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xx处非办〔xx〕x号)、《关于印发xx年xx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秘〔xx〕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压实责任,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突出重点,疏堵结合,上下联动,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防范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规范一批、关停一批、打击一批,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切实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防范预警。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对重点领域、异常情况,加强风险研判和防范预警。高度关注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重点领域。人行、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及时掌握类金融机构和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的人员、地点、资金、运作、社会评价等基本情况。重点把握巨额可疑资金交易、巨额转移资金、批量处置资产、不能及时兑现本息、重大负面事件等异常情况。

(二)切实加强风险排查。县直各部门要对重点领域“拉网式”排查,全面了解风险情况,严格控制和防范非法集资行为。各乡镇要加强配合。

重点领域: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私募股权投资;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p2p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电子商务、租赁行业;养老机构,民办教育机构等企业。

工作重点:

1.严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重点查处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和暴力追债。被查机构应提供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和对账单,说明资金的流向和用途。

2.严查未经批准发行理财产品。重点排查业务范围,包括针对本地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咨询、短期财务性投资、受托资产管理及定向私募等业务,严禁超范围经营。

3.严查涉网类非法集资和民间非法投融资行为。重点排查此类机构是否有 “一带多”和以银行信贷资金出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非法融资等行为。

(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面向公众、面向基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讲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广泛开展以“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针对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等案件高发领域,开展行业法律政策宣传。针对离退休人员、农民工、上访人员、城市白领等特定人群开展重点宣传。

积极创新形式和方法,主动准确回应群众关切、媒体关注的问题,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结合起来,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内容,运用通俗、生动、形象、亲切的语言,推出更接地气、有生气的宣传作品,开展特色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切实加强广告资讯管理。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封堵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特别是针对非法集资网络化、“泛理财化”的趋势特点,加大对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的排查力度,加强对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第三方理财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以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平台发布广告的审查管理。上述非金融企业不得自行设计发布含有预期收益、期限等要素的融资类产品广告。非金融企业代理销售金融机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广告中必须标明金融产品名称,明示金融产品本质属性(如存款、贷款、债券、基金、股票、信托等)。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xx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在xx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明确相应组织,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辖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报社、广播电视台及新闻网站加强广告管理。

县发改委负责对其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进行监管。

县金融办负责对“两类公司”进行监管。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分别负责对各自审批管理的民办院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监管。

县公安局负责领导指挥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非法集资活动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对养老机构有无证照、高息揽存、违规经营、地产分割、发放高利贷等进行查处。

县农委、县农机局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进行监管,严肃查处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

县商务局负责对典当、融资租赁行业、商业保理公司、商品现货市场进行监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注册登记管理、企业公示信息监管,审查投资人身份、公司经营范围、出资情况,收集、提供企业年报信息,开展“双随机”抽查;对投资咨询行业、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监管;广告管理、监测和检查。该吊销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该依法取缔的依法取缔,并通过媒体公布黑名单。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税收执法,提供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税收信息。

人民银行xx支行负责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可疑资金进行监测;配合相关部门对已认定的非法集资企业开展的金融业务进行查处与取缔。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进行监管。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工作经费。

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xx年x月份)。县处非办牵头,宣传部门配合,按照以上工作任务要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社区街道、广场、车站、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群众主要集散地,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立咨询点,播放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宣传。

县金融办、人民银行xx支行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安排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张贴宣传广告、发放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材料,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宣传片,在营业场所电子屏幕中滚动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

(二)调查摸底阶段(xx年x月x日-x日)。县政府相关部门对重点排查领域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查清机构家数、注册资本、业务规模、经营状况、是否存在风险等相关情况。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提供相关的信息和线索。

(三)现场检查阶段(xx年x月x日-x日)。县政府相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辖内重点领域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详查是否存在风险、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四)清理打击阶段(xx年x月x日-x日)。县政府相关部门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分类处置,严厉查处,该规范的规范,该取缔的取缔,该移交司法机关的移交司法机关,并在县内主要媒体予以曝光。

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专项活动期间,暂停各类投融资、理财机构的注册审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重要性,从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和维护全县金融秩序、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开展,密切关注专项行动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置。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高效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

(三)认真进行查处。坚持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的原则,对专项行动风险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及时处置,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本地、本单位难以解决的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汇报,确保有效处置。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不重视,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综合治理考评中扣减相应分值。

(五)及时报送信息。县政府相关部门应于x月x日前将宣传教育阶段工作总结及影像资料、宣传资料、相关部门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报送至县金融办;相关部门x月x日前将调查摸底、现场检查两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资料报送至县金融办;相关部门x月x日前将清理打击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送至县金融办。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电子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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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无证经营专项治理方案


食品无证经营专项治理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无证经营专项治理方案,请大家参阅!

打击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也是受到高度关注的社会热点。近年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没有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但仍存在不少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为进一步净化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守法经营,促进有序竞争,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遵循“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治理整顿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捣毁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黑门店”、“黑市场”,有效遏制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工作联动机制、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治理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要突出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集中、易发、多发地区,针对主要商业路段、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农村集贸市场、城中村、校园及公共场所周边等无证无照经营相对集中以及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员聚集区域,重点查处取缔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具体内容如下:

(一)应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凭证》以及《营业执照》而未办理的;

(二)应办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保健食品经营备案表》以及《营业执照》而未办理的;

(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延续,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四)超出许可或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范围、方式、项目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五)伪造、变造、租用、借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六)知道或应当知道属于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

三、时间步骤

(一)指导规范阶段(xx 月xx日至xx 月xx日)。优化办理流程,提供高效服务,引导符合法定条件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应办理证照的办理证照,应备案的备案,走上合法经营轨道,提高食品生产经营持证率。

(二)集中治理阶段(xx 月xx日至xx月xx日)。巩固深化前一阶段工作效果,部门联动,集中力量分区域进行全面治理,对限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予以查处;对达不到规定条件又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获得许可和营业执照的,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依法予以取缔。

(三)总结验收阶段(xx月下旬)。县食安委将组织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及时总结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挖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的问题、难点,探索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综合治理机制、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履职到位。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清治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性、紧迫性。积极发挥属地管理作用,各镇(街道)食安委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站在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和政府形象角度,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各有关单位要先行一步,依法履职,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做好先期引导规范,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为集中治理打好基础。

(二)部门联动,综合治理。一是各镇(街道)要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指导协作机制,及时通报、共享信息,整合执法力量,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处置。对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要加强沟通,积极处理。二是各镇(街道)食安委、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沟通,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治理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三是深化“行刑衔接”,切实增强查处打击力度。公安部门视具体情况提前介入案件调查取证,对拒不接受监督检查、暴力抗法等情形,要依法快速处置;其他职能部门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专业支持,共同会商疑难复杂案件,形成案件查处合力,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三)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执法为民、标本兼治的理念,区别对待,追根溯源。对困难、弱势群体,应引导帮助其依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对专业村和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或偏远区域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要进行全面清理。对屡教不改的“钉子户”,抓住典型,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直至取缔。要适时开展“回头看”,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对被取缔业户的跟进检查,避免反弹。

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文章标题:县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自治州20xx年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县建设行业实际,对我县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通过集中整治我们要实现以下目标:

1、杜绝发生建筑施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全县建筑施工死亡为零。

2、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我县在20xx年度争创2个“州级文明工地”和2个“天鹅杯”工程。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实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静县建设局成立由局长杨波同志任组长;由建管股、质监站、等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建设局付局长孟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质监站负责专项整治日常管理工作。

三、整治措施

1、狠抓责任制,深化形势分析研究。制定并分解落实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与各施工单位签订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责任制落实到企业、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适时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制定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对完成责任制目标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管理不力、责任制不落实的追究相关责任。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深化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究,解决质量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和不定期通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

2、加强安全生产许可监管,强化事故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规定》,把安全生产许可作为建筑市场准入清出管理的重要手段,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生重大事故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处以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降级、撤销施工资质,清出建筑市场等处理。同时,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切实强化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事故多发地区和重大事故企业领导约谈、重大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社会曝光、重大事故和安全隐患举报奖励等制度。继续开展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评价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3、继续推进差异化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发挥监管合力,开展质量安全生产日常巡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专项整治措施制定、责任制落实、组织实施自查自纠情况;工程项目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和各乡镇的施工项目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职责,主要、关键工种及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按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编制、审查、论证和实施专项施工方案情况,以及施工现场质量控制、安全防护、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情况等。二是逢重大节日、“两会”、高温、大风、施工高峰期等敏感时间,适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检查。三是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拆除工程安全施工。四是结合预防高处坠落、机电伤害和坍塌事故的专项整治重点,对脚手架、井字架、高大模板和特种设备等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4、全面推进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创建活动,增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活动,进一步完善创建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奖惩措施等激励机制,发挥政府对创优工作的导向作用,重点做好大中型公共建筑及标志性、纪念性建筑物和政府投融资建设工程的创优工作。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突出一线操作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严格实施主要、关键工种的技能岗位制度。

5、加强施工许可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规范施工许可行政审批,严格实施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对建设单位不履行规定的安全责任,未报送安全施工措施资料或未通过安全措施备案审查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从源头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我县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

6、加强监督机构建设,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一是做好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和社会评价工作;研究出台安全监督机构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队伍。二是统筹城乡建设管理,加强乡镇监督机构建设,组织力量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县级监管队伍综合素质。

7、加强监理行业管理,强化安全监理职责。继续抓好监理市场的专项整规工作,加强对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行为的监管,抓好监理行业自律工作,推进监理行业诚信建设。继续做好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重点宣传贯彻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强化监理法定职责,提高监理队伍整体素质。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4月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部署实施有关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8月,广泛开展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把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及时全面地传达到辖区的每个施工企业,督促企业制定专项整治具体措施,并将整治工作精神和工作计划传达到每个项目、班组和施工人员,要求企业组织开展在建项目自查和整改。质量安全监督站应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检查执法阶段:9月~10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认真整改。

(四)总结评估阶段:11月份,对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以及事故发生起数尤其是高处坠落、机电伤害和坍塌事故与去年同期进行对比,检查评估专项整治的实际效果。同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定期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治措施。

2、依据我县建设工程的特点,抓住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整治方案。同时,专项整治工作还应与部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与企业日常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层级监督检查和对施工企业的指导,及时掌握了解企业专项整治的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的过程,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

5、有针对性的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工作。要监督施工单位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对一线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采取多种方式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每一个作业人员都要了解施工现场救授预案,具有一定自救知识和救护能力,知道事故发生后如何报告、抢救,防止在事故发生时的救援及自救方式。

6、依法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按照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对因专项整治措施执行不力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予以严惩,及时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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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绿色村庄创建方案


乡镇绿色村庄创建方案

镇20xx年绿色村庄创建方案
20xx年度我镇超额完成了村庄造林绿化任务,对生态**建设起了积极推动作用,但村庄绿化与新农村建设要求差距仍然较大,农民休闲娱乐场所缺乏。为加快我镇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闽政文〔20xx〕21号、龙绿委〔20xx〕2号、杭委〔20xx〕1号、杭政办〔20xx〕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20xx年“绿色村庄”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生态文化旅游名镇建设要求,以创建“绿色乡村”为目标,以“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为方针,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绿化建设的工作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素质,以建设和谐生态村庄为目标,坚持规划指导,全面开展、科学栽植、因村制宜、适地适树、乡镇组织、乡村为主体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开展植树造林,提高村镇的林木覆盖率和绿地率。
二、实施原则 1、适地适树,科学配置。尽量使用适合本地生长、群众喜爱的乡土树种,少使用外来树种,适当种植珍贵树种,努力营造节约型农村园林,树种选择要考虑土壤条件与周边建筑物的协调性,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藤则藤,做常绿树与落叶树相结合、针叶树与阔叶树相结合、经济林与用材林相结合、乔木与灌木相结合,讲究树种的多样性,实现绿化与美化的统一。 2、因地制宜,讲求特色。要根据当地实际选择树种组合。有条件村庄可突出发展一个树种,构建如香樟村、银杏村、桂花村、红枫村、石榴村、香泡村等“一村一品”特色绿化村。 3、尊重自然,着眼发展。村庄绿化要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避免与村民日常生产生活相冲突。要严格保护好风景林、古树名木等原有绿化,有弘扬和发展本地森林文化。村庄绿化还要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努力避免投资浪费。已规划为近期村庄建设用地地块,不纳入绿色村庄工程实施范围。 4、种养结合,强化管护。注重加强绿化成果的管护,提高植树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5、政府推动,社会参与。财政资金投入,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村庄绿化。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广泛动员和组织各行各业的力量,参与绿化造林,努力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绿化新格局。
三、实施范围、时间 (一)范围: 我镇18个行政村。 (二)时间: 20xx年为实施期。
6月底前基本完成非规划林地造林绿化;
9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民公园建设。四、创建绿色村庄标准 1、建设1处以上、面积800平方米以上的农民公园,标准:(1)有专业部门正规设计;(2)有农民健身设施3种以上;(3)公园内主要造林用苗胸径5厘米以上,名贵树种达40%以上;(4)公园周围地段绿化率达80%以上;(5)管理机制减去。
2、非规划林地造林:(1)苗木规格要求:大苗,胸径5厘米或苗高2米以上的景观阔叶树种;(2)面积计算方式:①种植连续面积1亩以上的片林或2行以上、行距≤4米的林带,每亩合理株数≥35株,且分布均匀;②零星“四旁”植树按每亩35株大苗的标准进行折算。
五、政策补助
1、非规划林地造林补助政策:(1)对验收合格大苗(胸径5厘米或苗高2米以上),省财补助 元/亩,县财补助 元/亩。(2)非林地种植小苗(胸径5厘米以下和苗高2米以下),零星种植按100株折算1亩,省财不补,县财 元/亩补助。
2、农民公园补助政策:县财补助10万元,并进行年终考评。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绿色村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村建站、交管站、林业站、财政所、党政办、纪委办、文明办等组成,负责全镇“绿色村庄”的组织领导、规划制定、现场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2、落实责任。把村庄绿化工作作为各村年终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包村干部为村庄绿化责任人,各村每月要向镇政府报告绿色村庄进度,以便汇总上报。 为保证“绿色村庄”实施顺利开展,各村要落实“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政策,鼓励农户参与造林绿化,并落实树木的管护责任。一是各村要制定村规民约。二是各村对每条街道绿化要实行村干部包街道绿化责任制,从整地、挖坑、栽植、浇水到树木管护要一包到底。三是对村内栽植的绿化树木,村要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树木在谁家门前就归谁家所有、归谁家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到户。
3、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开展“绿色村庄”的重要意义,并跟踪报道,动员和带领广大群众自己动手,美化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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