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支部软弱涣散整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社区综合服务能力,优化**镇“人文社区.温馨家园”社区服务平台,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按照省、市、县委有关文件要求,通过与社区两委、党员、部分居民代表走访了解,结合支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党支部软弱涣散进行整顿,为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顿工作组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软弱涣散原因
**社区成立于1985年,位于安平路282号原农技大楼二楼,辖域为武功山大道以南、安平路以东、安城路以西、文苑路以南,是一个人口密集商业繁荣的老城区。总面积约有1.5平方公里,辖区内有16个行政企事业单位,居民总户数3368户,常住人口11173人,其中城市低保户329户,享受人口648人,残疾人100人,党员76人,下设5个居民小组。
社区设有办公室2间,警务室1间,会议室1间,居民活动室1间,总面积约230平方米。但该楼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房屋老旧,结构不太合理,楼上均为居民住户,一楼为店面,后院是水果批发市场和寮塘客运站,周边环境差,整个活动场所破旧狭小,硬件实施落后;二是受场所、人员等条件限制,该社区为民服务设施不完备,较少组织居民开展集体活动,党组织服务能力较弱,“人文社区.温馨家园”活动创建滞后。
二、整顿目标
力争通过一年整顿,社区活动场所基本达标,便民服务设施完备,建立为民服务机制,为民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居民满意率与社区认同感大幅提升,“人文社区.温馨家园”创建效果良好。
整顿措施1、搬迁社区综合点。根据镇现有办公资源。**社区活动场所将整体搬迁至原安城社区办公服务点,并添置必要的便民服务设备。届时,社区所需的综合服务大厅、“阳光家园”活动室、党员活动室、群众说事室、图书阅览室等场所均可满足。
2、打造社区品牌特色。重点打造以“心语坊”为特色的社区品牌,联合综治、司法、妇联、团委等部门,对本社区内有需求的居民进行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援助、心理辅导咨询等社区日常服务,使“心语坊”真正成为社区化解矛盾的“拦洪坝”、普法学法的“小课堂”、消除怨气的“泄气阀”、社情民意的“信息台”。积极发挥“五老”(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老干警)威望高、懂法律、懂政策的作用,针对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社区帮教、低保群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服务活动。
3、建立为民服务制度。依托五大平台(电子政务平台、远程教育平台、电话短信平台、微信QQ平台、社区网格平台),推进网络社区建设,并开设社区qq、社区公共微信账号、社区信箱、社区热线、社区网格员联系卡。针对居民提出的热点问题,制作服务流程图,提高服务效率。打造以步行20分钟为半径的生活服务圈。让居民足不出户便能享受到优质服务,真正实现服务精细化。建立健全社区为民服务管理和社区干部管理考评制度,使社区优质服务常态化。
四、整顿步骤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4月15日—4月30日)。认真进行调研,摸清党支部当前存在的问题,找准产生软弱涣散的主要原因,在征求党群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方案。
2、集中整顿,巩固提升(5月1日—11月30日)。针对党支部存在的实际问题,按照方案确定的整顿措施,逐项落实责任人,集中开展整顿工作。督促社区综合点搬迁工作,重点打造“心语坊”建设及社区“五大平台”建设,把好服务关。逐步建立以“五老”(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老干警)为主的敬老爱幼、助残帮困、文化教育、家政就业、医务法律等社区服务队伍,结合政法部门开展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构建社区—网格—楼栋—单元四级工作网络,针对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社区帮教、低保群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服务活动。
3、检查验收,建章立制(12月1日—12月20日)。整顿工作基本结束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合格后,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接受镇党委检查验收。验收合格,要把在整顿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形成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五、整顿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顿责任。镇党委选派了以胡愈书记任组长,镇党务副镇长王峰和镇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张茵为成员的帮扶组到我社区指导帮扶整顿工作,社区党支部是整顿的责任主体,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全体党员要积极参与,各方要切实履行好整顿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整顿工作。
2、切实进行整顿、确保整顿成效。对照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确保整顿措施落实到位,如期实现整顿目标。
3、强化督导检查、严肃工作纪律。一方面要积极邀请镇党委来督导检查整顿工作,另一方面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整顿成效。要严肃工作纪律,既按党纪党规开展工作,又明确整顿目标意义,认真做好整顿工作。
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方案
各党支部、乡属各部门、驻乡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市委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党员到社区(村)报的开展志愿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乡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贴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主动到村报到,力所能及为群众服务,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二、参加对象
全乡已登记在册的党员志愿者。由乡党委负责组织全乡党员志愿以及在我乡各村参与志愿服务的党员志愿者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村成立一支服务队,由驻村领导担任队长,下设各小分队,各小分队队长由各村党员干部担任。
三、活动开展时间
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志愿服务活动,时间安排见安排表,每次活动时间为3小时。
四、活动内容
实行“一月一主题”,紧密围绕中心工作、群众所求,以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类、扶贫帮困类、就业指导类、治安维稳类、卫生保健类、环境维护类、宣传教育类、文体娱乐类、助农增收类、技术指导类等活动。由乡党委统一组织安排,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率先垂范。乡党委成立组织机构,由党委书记张仲群同志担任组长,乡长梁宝英同志担任副组长,张伟青、王瑞生、陈有军、谢丽春等同志担任组员。党政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示范推动,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二)广泛动员,浓厚氛围。各党支部要广泛动员党员志愿者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弘扬为民务实精神,带动广大群众参与志愿服务工作中来。
(三)严肃纪律,总结提升。加强对党员志愿者的管理,要求每次开展活动必须穿戴志愿者服饰,注意保持良好形象,参加志愿服务情况必须及时登记在个人《党员证》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巩固服务项目,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坟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行为,排查整治违规坟墓,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旬阳县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旬办发〔2015〕8号)文件精神,在全镇范围内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开展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本次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对象是:全镇党员领导干 部、国家公职人员以及村组干部违规私自修建的大墓、豪华墓以及活人墓;重点区域是东吕公路、赤沙公路沿线以及集镇周边。目标是从现在起利用一年时间,通过开展整治,实现全镇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及家属的违规坟墓全面整改到位,重点区域旧坟不露、新坟不增,其他区域逐步开展整治。
二、实施步骤
按照“属地管理”和“权责统一”原则,按照“逐步整改以前、严格控制今后”的思路,由镇民政站牵头,xxxx社区负责集镇周边违规坟墓整改任务,其他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交通干线两侧违规坟墓整改任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坟墓整改任务,具体分五个阶段推进。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5年5月10日-6月29日)。按照各自整改任务,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要确定专人负责,深入村组、农户地块,对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所修建的违规坟墓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排查摸底情况于6月27 日前报镇党政办。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5年6月30日-2015年10月30日)。按照“迁移、改造、拆除、遮挡”的办法,凡是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存在违规修建坟墓行为的,主动到镇政府登记自查情况并积极整改到位的,不再追究相关责任。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包括退居二线领导和离退休人员),力求在自查整改阶段自觉整改到位。
(三)综合整改阶段(2015年11月1日-2016年1月31日)。对在自查整改阶段隐瞒情况不登记或不自觉整改的,经排查核实后,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整改的,由公安机关、殡葬执法大队等依法依纪进行集中清理,对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律实行严格问责。
具体措施是:集镇建设规划区内不得出现新坟,已有的旧坟全部迁移或就地改造。对交通干线可视区和集镇周边影响观瞻的坟墓要迁入各村组规划的农村公益性公墓,无法迁入的,墓碑要改小、改矮,墓碑瓷砖要改造为灰、黑两种颜色,并绿化遮挡。对查不到所有人的坟墓,要进行公告,待公告期满后按无主坟墓依法处置。对活人墓,根据《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第24条“禁止为活人建造坟墓”规定,必须进行拆除。今后,在火葬区安葬的职工干部,一律实行火葬,骨灰统一安葬丹凤岭公墓,不得乱埋乱葬,不得到农村购置墓地;在非火化区遗体安葬,单人墓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墓碑采用灰黑色,长宽不超过0.8米,厚度不超过0.1米,提倡推行卧碑。
(四)完善巩固阶段(2016年2月1日-2016年3月31日)。各村(社区)、各单位在认真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重点区域管理不力、整改后又出现反弹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管理责任。要研究建立干部违反殡葬规定问责制度,对出现违反殡葬规定的干部,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要加强公墓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各村(社区)规划的农村公益性墓地的规范管理,禁止随意划拨和对外出售。要加强殡葬执法,坚决杜绝非法出售墓地进行牟利行为。要大力宣传火葬政策,推行火葬奖补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力度。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4月1日-4月20日)。由镇民政站牵头,组织各村驻村工作组对各村违规墓葬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镇上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属及驻镇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站,由镇民政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党支部,各单位负责人是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研究部署整治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抓好工作落实,立即结合本村(社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整治推进工作措施,明确时限和整改要求,于5月30日前将整治工作措施报镇民政工作站。
(二)严肃纪律,主动整改。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违规修建坟墓行为的管理,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自查,带头实施整改,对自行整改到位的,不再追究责任;逾期自行不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拒不执行整改办法,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由镇党委、政府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镇纪委依纪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
(三)密切配合,认真履职。镇民政站负责整个专项整改的组织、协调和情况报送等工作,发挥好牵头作用;镇国土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滥占土地修建坟墓行为,责令恢复地貌,对非法买卖土地用于建造坟墓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镇林业部门负责依法对毁林建坟者责令整改并予以处罚;镇宣传办负责专 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镇财政所负责专项整改资金的筹措工 作;镇纪委要严肃查处党政干部在整治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干扰阻碍专项整治工作、违规建造或翻新豪华大墓和其他违反殡改政策行为的党政干部严肃追究责任;派出所和司法所负责专项整改期间的治安维稳工作;镇规划所负责专项整改区域的规划和专项整改执法配合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对墓碑制作点加大监管力度;各村(社区)、各单位负责辖区内违规坟墓调查摸底和整治实施工作。
(四)改进方法,平稳推进。在违规坟墓整治中,既要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又要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赢得干部、群众理解和支持,避免引发矛盾。要密切关注整治过程中的社情动态,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敢,确保整治方案平稳有序推进。
(五)强化督查,确保实效。镇纪委、绩效办、民政站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将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每月25日前报镇民政站,联系人:范木林,电话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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