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实施方案

做大事的人,目标一定要远大,计划一定要明确、合理。为了达到公司的任务目标,我们便会策划出一份方案,制定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执行方案,因此不能脱离实际。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子的?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实施方案”,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开发区劳动人事局、财政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贯彻国家、省关于促进就业和扶助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措施,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脱贫”的工作要求,积极扶助城乡贫困人员通过就业实现脱困,促进和谐城市建设,提出我市2018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实施意见: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2018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招生对象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我市户籍;(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低保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年收入低于国家低收入人口贫困线以下家庭,因病、残、单亲等原因导致贫困的家庭;(三)年龄在16-25周岁之间;(四)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身体健康且有就业愿望。二、招生人数、学制及承担任务院校2018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我市共招生370人,学制均为2年(含半年顶岗实习)。其中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作为省级定点学校面向我市招高中毕业生70人;廊坊市高级技工学校作为我市定点学校面向全市招初中以上毕业生300人。三、招生及录取步骤2018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招生采取个人报名与扶助对象所在街道(乡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7月底前,各县(市、区)按计划组织报名,完成认定和审核工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廊坊市二〇〇八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招生审批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对象本人所在居委会(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对其家庭情况和报名条件逐级把关,并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7月30日前各县(市、区)填报《廊坊市二〇〇八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招生报名情况明细表》,加盖同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公章后分别报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9月上旬前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各县(市、区)报名情况,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考试录取、考察公示、社会监督”的原则,履行相应手续,确定资助对象,各县(市、区)填报《廊坊市二〇〇八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招生备案表》,加盖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公章后报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全市统一录取、名额统一使用,廊坊市高级技工学校全市统一录取、名额按属地分配使用。9月中旬前承担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院校根据录取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公章后寄发给被录取的扶助生。9月下旬至10月上旬扶助生携带录取通知书、学历证明、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入学报到。四、相关费用及补助标准经测算,2018年扶助生两年学杂费(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费、防疫费、宿舍备品费、技能鉴定费等)人均支出在7500元左右。参照此标准,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招收的扶助生两年学杂费由省级财政全额补助;廊坊市高级技工学校招收的扶助生两年学杂费等省财政人均补助3750元,其余部分除扩权县外由市财政补助。上述费用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符合条件的扶助生还可享受每人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五、相关要求(一)实施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是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困难群体就业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困难群体就业问题的关心。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今年的招生工作。(二)认真搞好扶助生招生宣传工作,严格招生报名条件,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做到此项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将招生审查工作的任务和责任明确到部门、落实到人。扶助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由学校按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扶助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各县市区在招生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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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职业技能大赛是职业院校办学的一个重要指导方向,对职业院校的职业教育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技能竞赛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篇一

为全面检验各岗位技能技巧水平与实际操作能力,激励员工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气氛,达到不断提高酒店综合服务水平的目的,现结合酒店经营实际,举行XXXX第X届岗位技术技能竞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竞赛原则

按照“全员参与、公平竞争”的原则组织本次竞赛。

二、组织领导

1、大赛设仲裁席,负责竞赛过程中各类争议的仲裁。酒店总经理XXX先生担任总裁判长、副总经理XXX女士、副总经理XXX先生、分别担任副总裁判长。

2、根据部门不同设立相应的裁判组,每组设裁判长一名,由相应的部门经理担任。

3、比赛设记分监督席,负责监督比赛进程,汇总各项比赛得分及名次。由财务二线人员担任记分员,人事行政咳嗽钡H渭喽皆薄

4、各部门应当负责的具体事项如下:

(1)、工程部主要负责竞赛的灯光照明、音响、话筒、投影仪、笔记本电脑、会场背景音乐等。

(2)、销售部主要负责协助其他部门拟演、美工制作证书、横幅及现场拍摄、照相、水牌、红包、参赛卡、裁判卡、。

(3)、前厅部负责准备本部门相关竞赛用品。

(4)、餐饮部负责宴会厅竞赛场地布置和本部门竞赛用品准备,大赛礼仪人员安排。

(5)、客房部负责准备本部门相关竞赛用品。

(6)、财务部电脑房负责准备比赛用电脑和各项赛事积分统计总汇。

(7)、保安部负责本部门竞赛用品准备及维持赛场秩序。

(8)、人事行政部负责此次比赛的奖金申请、证书发放和竞赛组织工作。

三、竞赛形式及内容

1、本次竞赛采用技能比赛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各岗位竞赛内容由各部门提供比赛程序、评分规则、参赛人员名单、裁判员名单等报人事行政部,经酒店领导审批后确定。

四、比赛时间及场地安排

1、比赛时间:X年X月X日X时X分正式开始

2、比赛场地:XXXXXXXXXXXXXXX

3、总结颁奖:竞赛总结和颁奖于赛后在XXX举行。

4、竞赛场地划分:XXX分设客房铺床、餐饮各项目(包含中西餐摆台、托盘接力、中西厨师雕花、拼盘、刀工);XXX:财务点钞、前台RC单录入、模拟接待、酒店相关知识英语抢答、电脑录入排版;XXX为保安消防比赛场地和电灯安装、鞋架、集气罐制作比赛场地,XXX北门为车队更换轮胎比赛场地。

五、参赛岗位(工种)及奖项设置

结合酒店现有岗位及工作要求实际,经与各部门研究,初步决定由以下X个部门共XX个岗位的员工参加比赛。为使本次比赛能够真正体现各岗位的岗位技能水平,各岗位团体赛参赛选手不得少于3人。具体参赛部门及岗位如下:此次竞赛共计项目24个,其中单项奖12个、团队比赛8个、作品展示项目4个,

六、竞赛程序

1、参赛选手及观众提前20分钟入场;

2、酒店领导陪同集团领导和嘉宾入场,全体起立鼓掌欢迎;

3、主持人上台开场白,介绍领导和嘉宾;

4、主持人介绍竞赛程序、项目设置、竞赛规则;

5、酒店副总经理致祝词

6、主持人宣布比赛开始,

7、各主要比赛结束后,调酒和扒房摆台展示,监督席汇总得分及名次;

8、宣布比赛结果,颁奖(奏乐);

9、酒店总经理发表重要讲话;

10、合影,领导退场,起立,鼓掌欢送。

七、奖项设置

1、单项奖:设一等奖奖金200元;二等奖奖金150元;三等奖奖金100元。

2、团体奖:奖金200元(团体奖共8个);

3、展示奖:每人50元(共3人);

4、作品奖:奖金200元;(共2个)预计申请奖金:¥7600元左右。

八、要求

1、为保证本次竞赛质量,各部门应按竞赛方案和要求认真准备,选拔优秀的选手参赛。

2、参赛过程中,各参赛选手及观众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四处走动,确保比赛正常进行。

3、非当班员工必须着工装参加,各部门应统计参会人数并做好考勤记录。

4、参赛选手和观众应于竞赛前十分钟到场,按次序就座。观众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做文明观众。值勤保安要维护好会场秩序。5、评委入场、退场时,观众应起立,鼓掌欢迎、欢送。

篇二

根据宜昌市旅游饭店协会《关于开展全市旅游饭店员工岗位练兵和服务技能大赛活动的通知》(宜旅饭协[20xx]1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宜昌市第四届旅游饭店员工服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一、比赛项目:

大赛分为一二、三四两个组别,一二组设总台综合服务、客房服务(中式铺床)、餐饮中餐宴会服务三个规定项目,三四组设总台综合服务、客房服务(中式铺床)、餐饮中餐宴会服务、西餐宴会服务、调酒服务五个规定项目。

二、比赛标准:

比赛标准由大赛组委会技术(裁判)组制定并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定稿后编印成册,在选手正式报名时下发。

三、比赛裁判:

比赛裁判工作由大赛组委会技术(裁判)组负责。

四、参赛范围:

本次大赛要求全市所有饭店参加相应组别规定的全部项目的比赛,提倡其他宾馆饭店组队参加大赛。

五、参赛名额:

要求各旅游饭店每个规定项目选派选手不少于2人,不超过3人,城区饭店直接在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各县市区饭店由县市区旅游局统一组织报名。

六、奖项设置:

大赛按一二、三四两个组别设立选手个人单项奖,各取前十名,颁发荣誉证书,对前三名给予物质奖励。

大赛按一二、三四两个组别设立饭店团体奖,各取前十名,颁发荣誉证书。计分办法以选手单项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计9分……、第十名计1分计算,各饭店单项获奖选手分值之和为该饭店团体总分。

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七、参赛费用:

经旅游饭店协会会长(扩大)会议研究,参赛费用150元/人,其中参加调酒项目的选手另交100元酒水费用。参赛费用选手正式报名时交纳。

七、比赛地点:桃花岭饭店。

八、比赛具体日程安排:

1、大赛筹备及观摩会:20xx年7月15日下午14:00在桃花岭饭店举行大赛筹备动员会议及中西餐、客房操作观摩会,参加人员为各旅游饭店总经理、领队、全体裁判员,选手代表亦可列席参加。

2、参赛选手报名:20xx年7月15日——8月10日为参赛选手正式报名时间,报名时交纳参赛费用,领取《大赛标准汇编》。

3、现场操作热身展示:20xx年8月10日上午9:00在桃花岭饭店举行中西餐、客房现场操作热身展示,各旅游饭店领队、选手代表自愿参加,全体裁判员到场。

4、大赛决赛:大赛决赛时间为20xx年8月18—19日。其中8月17日下午15:00各参赛队领队在桃花岭饭店报到、抽签,召开裁判员及工作人员会议,8月18日上午8:30举行大赛开幕式,8月19日下午16:00大赛闭幕式。

九、比赛宣传:

比赛期间,大赛组委会将在市内外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对大赛盛况、成绩突出的选手和饭店进行报道和表彰;各单位也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造势,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决赛期间,城区各饭店要在饭店内外显眼位置悬挂条幅、设置宣传栏,为全市大赛营造良好环境氛围。

市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市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精神,确保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现对就业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苏区扶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升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就业援助、就业、产业带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为主要工作措施,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平台,建立人社、扶贫移民、财政、农粮、城管、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等部门及乡级政府、驻村扶贫工作队合力推进的就业扶贫机制,通过充分就业促进贫困群众脱贫。

二、目标任务

从2015年起,每年为每名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提供至少一次的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创业培训等免费就业服务,使其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促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落实优惠政策,引导全社会形成帮助贫困群众就业的良好氛围;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形成就业扶贫长效机制,贫困家庭的劳务收入显著增加,真正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三、政策措施

(一)实施就业援助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

1.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以扶贫移民部门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由乡级政府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地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安排专人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

2.做好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由乡级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

3.创建乡镇(村)就业扶贫车间。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由乡级政府组织当地贫困劳动力进车间务工,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创建就业扶贫车间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由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4.鼓励中介机构和院校输送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成功介绍贫困劳动力与当地企业或其他实体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且稳定就业一定时间的职业中介机构落实每介绍1人给予2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每名贫困劳动力每年可享受1次;职业(技工)院校向当地企业输送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比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每介绍1人给予200元补贴。

5.探索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方式。对于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在乡村开发一批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水库安全管理、山林防护、学校安全管理等公益性扶贫岗位,以及开发城镇城管、环卫、园林等政府公益性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公益性岗位按照自愿申请、公开报名的原则招收贫困劳动力就业,可实行全日制工作、半工半农或劳务承包等工作方式。公益性扶贫岗位由各县(市、区)进行统筹规划,并由乡级政府具体管理,涉及资金由交通、农办、公安、水利、林业、教育、城管等岗位开发部门原有渠道解决。对原无资金来源渠道的政府公益性岗位,根据"谁用人、谁出钱"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发放岗位工资,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一定数额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开展就业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

6.统筹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工作。根据贫困劳动力意愿和当地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升贫困家庭就业创业能力。扶贫移民部门对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的扶贫对象按规定给予每人600元培训补助;对贫困户家庭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教育实行免费学习,并连续两年每年补助资金1500元,通过2-3年职业教育使他们掌握职业技能实现就业。农粮部门要为扶贫对象免费开展种植、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助其发展生产。人社部门要依托全市职业(技工)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定向、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对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贫困劳动力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并对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3个月以上劳动预备制培训,促其掌握上岗就业技能。

7.鼓励院校和企业开展扶贫性就业培训。引导职业(技工)院校采取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等方式,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并输送到当地企业上岗就业,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等情况按规定给予院校300-1000元/人的培训补贴。鼓励园区企业优先招用贫困劳动力,对园区企业与新招聘的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三)依托产业发展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

8.发挥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作用。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发展,积极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有针对性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能力。

9.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根据家庭服务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就业效率高的特点,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组织其就近参加家庭服务培训,掌握家庭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家庭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10.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当年新增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占用工总数1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政策,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扶持;对员工总数50人以上(含50人)、当年新增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占用工总数2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照促进就业基地政策,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扶持,并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四)鼓励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11.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 万元,贷款期限两年,并予全额贴息。对在电商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贫困劳动力,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并按规定享受上述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12.鼓励能人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凡通过创业带领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两年期限小额担保贷款并予全额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按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其中,带动1名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万元;带动两名及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万元。

13.建设农民创业园辐射带动扶贫。在人口聚集度高的乡镇建设农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对园内吸纳周边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实体,比照创业孵化基地政策,给予一定的租金、水电费补贴,降低其经营成本。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于6月底前完成本地就业扶贫实施方案;人社、扶贫移民、财政、农粮、城管、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就业扶贫工作对象广、基数大,对资金需求的数量巨大,且持续性强。各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强化就业扶贫资金保障。既要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又要根据部门职责和目标任务,统筹好分散在各部门的专项资金,把各部门相关政策和资金用实、用足、用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就业扶贫资金筹措到位。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部门要按照X市办发电〔2015X〕XX号文件抓好就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就业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扶贫移民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组织实施"雨露计划";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农粮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农民职业培训";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城管等部门负责开发本部门公益性扶贫岗位和落实岗位补贴资金。

(四)建立考核机制。将就业扶贫工作列为市政府年终考核各县(市、区)民生工程工作的重要依据,并由人社部门牵头实行季度督查、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确保就业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县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17]30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县创业促就业工作,制定**县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民创业工作,以发展经济促进就业为目标,以创办民营中小企业为重点,以创业培训政策扶持为动力,以积极为有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并立志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及其他劳动者搭建政策支持、技术支持、后续服务支持的平台,以扶持、改善和促进小企业的发展壮大为出发点,不断提升创业者的创业和经营能力。同时健全完善社会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以创业培训为基础,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相结合,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有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并有志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其他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其自谋职业和创办小企业的技能和技巧,为其提供政策、小额担保贷款、技术、后续服务等支持,培养和造就一批创业带头人和企业小老板。具体目标是:全年培训有创业愿望的人员250名。培训后合格率达到80%以上,创业成功率达50%以上,带动就业率达到1:3,开业企业中一年以上稳定经营率达到80%。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体系。三、实施范围创业促就业实施对象为全县有创业愿望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含城镇新增劳动力、各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残疾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创业培训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教育局及其他社会组织积极配合。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培训质量。siyb培训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品牌培训项目,并且有严格的质量评估体系,要保证培训效果必须有一支富有创新意识、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在日常教学中教师要按照“热爱、尊重、谦虚、勤奋”的要求,开展教研活动,做到因材施教,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保证培训质量。
(二)开展创业培训,增强创业能力。在培训方法上,运用推广国际劳工组织研发的“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等行之有效的创业培训模式;在培训内容上,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基本知识和企业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帮助他们创新观念,明确创业目标,掌握创业必备的专业知识,提高创业的基本能力,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在培训形式上,广泛采用案例剖析、角色扮演、互动教学、专家报告、创业者现身说法和积极利用现代培训技术,开发适用于远程教学的多媒体教学课件以及实地考察学习等方式,丰富培训的内容和手段,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通过创业培训,激发创业热情,发掘创业潜力,增强创业能力。
(三)提供担保贷款,开展融资服务。与财政、银行、担保机构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结合信用社区建设,加强对贷款申请人的诚信教育,跟踪了解资金使用状况,逐步建立创业者诚信档案,提高其诚实守信、按期还贷意识和资金运作能力。(四)落实扶持政策,降低创业成本。凡通过创业培训创办的企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帮助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及时组织专场招聘会,免费为企业招聘从业人员,根据企业生产需求情况,免费为企业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
(五)开发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指导。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和开发一批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建立项目资源库,开展创业项目推荐与对接活动,及时向创业者推介,指导其制定科学、适用的创业方案,促使其成功创业,为创业者提供指导和服务,使其掌握基本的创业技巧,并能运用经营策略和国家有关政策;帮助协调办理项目审批、工商登记、土地征用、用工备案、缴纳社保、档案存放等事宜,提高创业效率。
(六)建立创业基地,实施创业孵化。依托工业园区(集中区)、经济开发区关闭破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建设一批相对集中的创业市场和创业基地,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帮助其在市场和基地内完成创业见习实习,丰富创业体验,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为参与市场竞争做强做稳做大企业奠定基础。
(七)进行跟踪服务,提高发展能力。跟踪了解创业者所办企业运营和发展状况,针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和指导,帮助其不断提高经营能力,改善经营状况;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有效服务;充分利用咨询热线或网站,为创业者答疑解惑;支持自发成立创业

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者联谊会(或协会),加强创业交流,沟通创业信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实现共同发展。
(八)树立创业典型,引导全民创业。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络,以及举办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成果展示活动、编辑创业能人事迹集锦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各级政府鼓励劳动者创业和就业的政策措施,宣传自强自立、奋发图强、成功创业的典型事迹,树立和表彰一批在社会上起导向作用的创业能人和创业能人标兵,引导和带动更多劳动者走自主创业、能力创业道路,逐步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全民创业的氛围。
(九)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创业环境。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兴标担任,副组长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马云琏、县政府办副主任张伟担任。成员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工商、卫生、税务、银行、经贸、土地、科技、信息等部门人员担任。强化目标考核和质量监控,健全科学的创业能人绩效考评体系。加强与中小企业的沟通和联系,落实创业政策,提供创业条件。创业促就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高起点、高水准的发展思路,快速、全面、协调地推进整体工作进程。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功能,积极配合,做好创业促就业工作,为促进就业,打造创业培训品牌,构建和谐**做出新贡献。

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为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xx〕18号)、《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x发〔xx〕3号)精神,确保我区就业脱贫工程顺利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帮助农村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创业脱贫目标,以增加贫困劳动者收入为核心,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载体,细化就业脱贫工作措施,采取技能培训、政策扶持、用工对接、创业带动、加强服务等手段,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确保就业扶贫精准到位、措施落实精准到位、资金使用精准到位,实现就业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做到“一户一人、一人一技、一技脱贫”。

二、主要工作

(一)扎实做好就业脱贫基础工作。

1、建立就业精准脱贫台账。全区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依托贫困户建档立卡系统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贫困劳动者数据库,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逐一进行核查,核实贫困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就业意愿、培训需求、岗位需求、就业服务需求、创业服务需求等基本信息,做到“五清四明”,即:人员底数清、技能状况清、文化程度清、家庭人口清、收入情况清;择业愿望明、培训专业明、就业愿望明、公示结果明,并录入系统,实现贫困劳动者市县乡村四级联网建档立卡。在全面核查基础上,建立贫困劳动者和帮扶需求清单、脱贫目标和时限清单、扶贫措施清单、脱贫责任清单,及时跟踪贫困劳动者就业状况,动态更新其相关帮扶信息。做到一户一本台账、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套帮扶措施。

2、加强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万企帮万村”、“送岗位下乡”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每年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未就业贫困劳动者至少提供5个岗位信息。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劳务合作等方式,动员职业中介机构、行政村或经认定的乡村能人介绍或组织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并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二)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3、依托产业发展扩大就业。把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和推进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扶持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类企业及社会资本在安排公共投资和农、林、水利、交通、通信、物流仓储建设项目时,应统筹考虑增加当地农民就业岗位因素,让贫困劳动者获得更多就业机会。加大对家庭服务业扶持力度,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岗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4、积极推进居家就业。鼓励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企业在贫困地区设立工厂或车间(加工点),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围绕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脱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等脱贫攻坚工程,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辅助性岗位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门口就业或参与公共服务。对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贫困家庭,给予每月100元至200元的就业补助。对组织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各类单位或实体,按照安置贫困劳动者人数,给予每人200元一次性奖励。

5、重点促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对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力度,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毕业半年内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离校前,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帮助其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离校后,结合未就业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特点和就业需要,提供“一对一”重点帮扶,对有求职意愿昀,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纳入青年创业计划,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推荐参加相应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职业技能;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积累就业经验。

(三)开展就业培训促进就业。

6、统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实施脱贫培训“雨露计划”,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培训机制,大力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为贫困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培训后根据到企业稳定就业人数给予培训机构每人200元一次性奖励。贫困劳动者培训期间每人每天发给30元至60元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6个月,让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至少掌握一项致富技能。实现贫困劳动者“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7、推广“工学一体”就业就学模式。大力推广“招工、就业、培训”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支持贫困户子女到xx江地区企业或职业院校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在学校学习期间,企业给予生活费补助;在企业实习期间,企业给予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务工补助;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后与合作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企业和职业院校1 500元一次性补助,所学专业为我省企业紧缺专业工种的,给予贫困家庭子女3000元一次性补助。

(四)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8、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全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指导贫困劳动者结合当地特色,在投入小、风险低、自己熟悉的领域创业,落实国家一系列鼓励创业的政策措施。整合现有农民工创业园,鼓励镇、村盘活闲置厂房、撤并的中小学校舍等场地资源,为能人创业提供低成本创业孵化场所。探索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农村产权纳入融资担保抵押范围。为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提供免费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落实扶贫小额贷款或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并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制定政府购买创业服务清单,调动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各方面积极性,提高创业服务质量和效率。

9、发挥扶贫基地示范作用。探索将热心公益、经营良好、交通便利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农民工创业园、青年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确定为就业扶贫基地。鼓励扶贫基地适当降低招聘条件,优先聘用贫困劳动者。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贫困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就业脱贫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协调财政、农业、扶贫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就业脱贫工程。层层签订就业脱贫攻坚责任书,将脱贫任务细化到年度、细化到村到户到人,明确时间表,倒排工期,推进责任链闭环管理、无缝对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把精准识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做扎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贫困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处在就业脱贫攻坚最前沿,是直接实施者,要做好发动群众、调查摸底、信息核实、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真正落到贫困劳动者身上。

(二)强化就业脱贫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保障就业创业脱贫资金足额到位。本方案涉及的各项补助、补贴资金,均参照《xx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程序申请,经区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后主要从省级拨付的就业专项资金中直接支付给用工单位、培训机构或劳动者个人。不符合省级就业专项资金项目要求的,从其他扶贫资金及地方配套的就业资金中支付。

(三)加强调度强化考核。将就业脱贫纳入年度就业工作考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从xx年5月份开始建立就业脱贫工程“月点评、季通报”制度,按月调度就业脱贫工程进展,按季通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就业脱贫工作开展情况及帮扶成效。各乡镇、街道人社所于每月最后一天上报就业脱贫工程进展情况统计表;于每季度最后一天上报就业脱贫工作报告,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意见建议等,特别是要注重总结典型经验、创新做法。

四、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时间排序(项目实施计划)

(一)xx年x至x月,以行政村(社区)、乡镇、街道进行就业脱贫工程前期摸底工作。

(二)xx年x月至x月,完成建立就业脱贫工程精准台账和信息数据录入。

(三)xx年x月,以贫困劳动者家庭户为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就业脱贫工程帮扶方案。

(四)xx年x至x月,落实就业脱贫工程扶持政策,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度就业脱贫工程目标任务。

县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县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xx〕x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就业脱贫工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帮助农村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贫困人口(16-59周岁,以下简称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脱贫的目标,以增加贫困劳动者收入为核心,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基层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为载体,采取技能培训、发展产业、就业促进、创业带动、政策扶持、就业服务等精准手段,确保技能培训精准到位、措施落实精准到位、资金使用精准到位,实行“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到2020年帮助400名贫困劳动者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措施

(一)建立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台账。以县扶贫办精准识别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基础,各乡镇对所登记建档的贫困劳动者逐一进行普查,掌握本地贫困劳动者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培训需求、岗位需求、就业服务、创业服务等信息,建立贫困劳动者就业台账,安排专人动态管理,分级分类制定并落实就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

(二)提供就业信息促进就业对接。对本县企业缺工岗位进行分类统计,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者就业的工作岗位,由各乡镇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劳动者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者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每年向每位贫困劳动者发送不少于5个岗位信息。

(三)鼓励职业介绍转移就业。动员职业中介机构、乡镇或乡村能人介绍或组织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对成功介绍或组织到企业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成功介绍在县内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就业证明)的200元/人,对介绍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在县内企业成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就业证明)的250元/人。

(四)积极鼓励企业吸纳,推进居家就业。鼓励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在贫困地区设立工厂或车间,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对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就业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组织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各类单位或实体,对提供居家就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按贫困劳动者人数每人每年2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对解决贫困劳动者就业1年以上的企业,按每人3000元给予1次性奖励。

(五)开发适合贫困劳动者就业的公益性岗位。重点面向贫困劳动者购买公共服务,多形式开发适合贫困人员就业的公益性岗位,通过各乡(镇)政府、企事业单位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重点向具有劳动能力和劳动需求的贫困劳动者倾斜,对与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照每月以当地最低工资40%的标准给予个人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贫困劳动者实际缴纳的单位部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给予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六)开发农村辅助性岗位实现家门口就业。对于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重点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辅助性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或参与公共服务。对辅助性岗位就业的贫困劳动者,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个人岗位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并对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贫困劳动者按照安置人数每人每年5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

(七)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依托培训机构,为贫困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公共服务。根据本地企业用工需求,引导培训机构针对贫困劳动者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贫困劳动者生活费补助;培训后按介绍到企业就业人数给予培训机构每人200元标准的一次性奖励。

(八)“工学一体”促进就业就学。引导贫困家庭子女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对经人社、教育、财政部门备案的“工学一体”学员,毕业后与合作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企业和职业院校1500元一次性补助,所学专业为我省企业紧缺专业工种的,给予贫困家庭子女3000元一次性补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就业脱贫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就业脱贫工作。人社、财政、扶贫、经信委等相关部门、经开区及各乡镇要安排专人协调负责就业脱贫工作,促进就业脱贫工程有效开展。

(二)建立工作机制。县人社部门为实施就业脱贫工程的责任主体,做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就业脱贫情况,各乡镇为就业脱贫工程直接实施者。将就业脱贫工程纳入县政府对乡镇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中,由人社部门牵头实行督促检查督查、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确保就业脱贫工程落到实处。

(三)落实资金保障。就业脱贫工程持续时间长、脱贫对象需求高,对资金需求的数量大,财政、扶贫、人社要加强资金使用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就业脱贫工程各项补助资金用实、用足、用好。

(四)强化系统管理。加强就业创业脱贫管理系统运用,经办管理、使用人员要确保贫困劳动者基本信息、服务需求、帮扶措施、帮扶成效等信息完整,详实记载就业创业脱贫措施落实情况、政策享受成效、务工收入等信息。

(五)加强舆论宣传。就业脱贫工程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要大力宣传就业脱贫各项政策措施及在就业脱贫过程中勇于创业的先进典型,扩大就业脱贫工程的社会知晓度,激励更多贫困劳动者通过就业创业脱贫致富。

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xxx市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各类院校、培训机构、毕(结)业生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缓解企业尤其是工业园区企业招工难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满足企业急需,服务技能人才”为主题的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将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作为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内容,提升就业服务质量,推动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促进培训就业、满足单位用人需要,全心全意为用人单位和富裕劳动力服务,努力为我县用人单位培养和输送合格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三、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活动具体安排
这次活动时间为5—7月,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6月12日前),开展专项的信息服务。
1、加强与教育、人事部门的联系,定期沟通交流,掌握我县各类院校毕业生的数量、结构及其技能分布情况,广泛收集技能劳动者信息,建立技能人才信息库。主动与用人单位特别是工业园区企业联系,大力收集技能岗位需求信息,建立技能岗位信息库。及时将掌握的技能供求信息通过劳动力市场信息网、信息橱窗、电视台、报社等各种媒体进行发布,为供求双方查询信息和相互联系提供方便。同时,将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向各类院校延伸,便于院校毕业生及时了解我县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
(2)设置媒体就业展台,在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开辟就业服务专栏为企业和各类院校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的劳动者提供自我展示的平台;
(二)第二阶段,开展系列招聘活动。
1、于6月16日在我县文化宫门口举行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宣传活动和技术技能类人才专场招聘会。期间将开展多形式的再就业政策宣传、咨询和援助等活动,同时为用工单位免费发布用工信息及免费职业推荐。
2、6月中旬与xxx县总工会、xxx县工商联合作,结合技能岗位对接活动开展为期1周的“民营企业送岗位援助就业大型招聘会”。
3、6月下旬,我县推出50个职业见习岗位,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见习岗位。我单位将进行有针对性的就业见习培训,作为职业培训的延续,力争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50。
4、6月30日与教育部门、各类职业学校及培训机构协作,举办“安福县各类院校毕业生大型专场招聘会”。
(三)第三阶段,开展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和创业项目推介活动,大力开展免费培训。
1、7月上旬,收集适合就业困难的弱势群体的岗位需求信息;并于7月中旬举办针对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是下岗失业人员及4050人员)的专场招聘活动。
2、积极鼓励和引导富裕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组织起来就业和在社区就业。劳动力市场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进行创业项目咨询、评估,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定期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开展创业指导活动。对开展自主创业及家庭型创业的,可参照《xxx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实施办法》申领小额贷款。
3、为充分发挥优秀创业者自主择业、艰苦创业、拼搏奉献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有创业意愿者走独立自主、奋发图强的创业之路,我县定于6—7月开展“自主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将评选出5名自主创业之星,组建“创业者风采”到我县电视台、电台进行宣传。
四、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统一组织。为将此项活动开展好,我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负责,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安排。
2、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办公室负责政策落实、宣传发动、组织专场招聘会;就业培训股负责落实见习岗位,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组织技能培训;劳动力市场负责信息调查和就业推荐。各股室加强交流合作,将技能对接活动作为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果,作为推动就业服务“新三化”、实行人本服务、促进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满足企业用工需要的新举措,认真落实到位。
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技能比武和知识竞赛通知实施方案


技能比武和知识竞赛通知实施方案关于举办上海市浦东新区2004年职工技术竞赛“永乐杯”商业营业员技能比武和知识竞赛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家电行业员工的技能素质,营造全社会向李斌学习,争当劳模的良好风尚,根据浦东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浦东新区总工会、共青团浦东新区委员会联合开展2004年职工技能竞赛活动的要求,浦东新区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和上海永乐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联合举办“永乐杯”商业营业员技能比武和知识竞赛。具体事项:一、竞赛项目:(一)技能比武项目:空调机安装,内容即实地安装家用空调机。(二)商业营业员业务知识竞赛。内容:1、商业服务礼仪基本知识。2、商业营业员必备知识。3、五大类电器销售基本知识。具体内容:(1)手机销售基本知识;(2)音响销售基本知识;(3)冰箱、洗衣机等销售基本知识;(4)空调机销售基本知识;(5)小白类(即小家电、传真机等)销售基本知识。竞赛组委会将下发商业营业员业务知识竞赛具体内容,知识竞赛内容以下发的资料为准。二、组队要求:浦东新区区域内各商业企业均可组队参加。各企业可以同时组队参加技能比武项目(即安装家用空调机)和知识竞赛,也可以选择参加其中一项。每个单位限报名9人,其中团长1名,联络员1人,参加技能比武(即安装家用空调机)的员工2人,参加商业营业员业务知识竞赛的员工5人。参加商业营业员业务知识竞赛的5名员工中,手机销售员、音响销售员、冰箱和洗衣机销售员、空调机销售员、小白类销售员各1人。三、竞赛形式:竞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轮。选拔赛由浦东新区区域内各商业企业负责,通过组织本企业员工的相关技能比武、练兵等,选拔出优秀员工组队参加浦东新区的决赛。选拔赛的具体时间、形式、内容由各企业自己确定。决赛由“永乐杯”商业营业员技能比武和知识竞赛的组委会负责。四、竞赛内容:(一)技能比武项目:即安装家用空调机,评判内容主要是安装家用空调机的顺序、工艺、时间、质量等。(二)商业营业员业务知识竞赛:内容主要是:1、必答题:每位选手回答1题,每题10分,5位选手共50分。回答错误不给分也不倒扣分。2、风险题:题目分10分、20分、30分三种,由每个代表队自己决定回答哪一种题目,回答正确加相应分,回答错误倒扣相应分。3、抢答题:由主持人发问,各代表队进行抢答,每题10分,回答错误倒扣10分。4、操作题:各代表队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货品的拆装摆放等,根据完成情况分别给予10分、20分、30分,由专家评委现场打分。五、时间安排:1、预报名时间:2004年8月20日前各企业将《报名表》传真至竞赛组委会,可以暂不确定具体参赛名单(永乐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工会。联系人:付丽丽;电话:58128273;传真:58128348)。2、选拔赛时间:2004年9月15日前各企业完成选拔赛,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己决定。3、正式报名时间:2004年9月17日前各企业将《报名表》传真至竞赛组委会,须确定具体参赛员工名单(永乐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工会。联系人:付丽丽;电话:58128273;传真:58128348)。4、决赛时间:初定2004年9月25日(具体时间届时书面通知)六、奖励办法:本次活动设团体奖和技能比武、商业营业员业务知识竞赛两个单项奖。1、团体奖:冠、亚、季军奖各1个,另设若干个优胜奖。2、单项奖:两个项目各设第一、二、三名各1个,另设若干个优胜奖;3、特别奖:“最佳协作团队奖”:奖励在比赛中最具协作精神的团队,包括对本次赛事举办的协作精神、与其他团队的协作精神等;“最具才智奖”:奖励在各品类专业知识比赛中得分最高的员工;“最佳巧手奖”:奖励在各品类操作技能比赛中得分最高的员工。七、其他事项:1、为保证本次竞赛活动的公平、公正,竞赛组委会将专门成立竞赛评判组,邀请浦东新区政府相关部门专家、供应商技术专家、浦东新区商业企业工会干部和员工代表参加。2、在本次竞赛活动中获奖单位或个人均发给浦东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浦东新区总工会、共青团浦东新区委员会联合制作的荣誉证书以及竞赛组委会提供的奖励。浦东新区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上海永乐家用电器有限公司2004年7月29日
技能比武和知识竞赛通知实施方案

省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省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实施方案文章标题:省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号)、《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16]1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切实抓好广东省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运用财政补贴政策,组织用人单位、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在粤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提高技能和稳定就业,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六个结合,突出广东特色。坚持与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相结合。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定向培训、劳务合作、对口扶贫、劳务代理等工作,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供给。坚持与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相结合。加快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坚持与创新培训模式相结合。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充分发挥职业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两方面的优势,建立农民工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新机制。坚持与加强就业和劳动保障管理相结合。重点扶持用工规范的用人单位加强培训,促进企业规范用工,优化我省用工环境。坚持与督促企业落实培训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扶持有愿望和条件组织农民工培训的用人单位,点面结合,促进企业切实履行农民工培训义务。坚持完成培训任务与提高培训质量相结合。确保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绝大部分能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二)坚持二个导向。在培训规划上坚持以当地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导向;在培训实施上坚持以用人单位的需求为导向。(三)坚持二个创新。创新培训模式,建立政府统筹、企业导向、社会参与、个人努力的联动机制;创新投入机制,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担经费的培训投入机制。三、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2016-2020年,组织400万在粤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年均培训80万人;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90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率不低于80。2016年任务按劳动保障部的要求执行(二)任务下达:原则上以各地上年度办理就业登记的外来流动就业人数为基数,综合考虑各地培训鉴定能力、地方资金配套等因素,每年3月底前将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各市于4月底前下达到县区和用人单位。(三)培训和补贴对象:培训对象是在我省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其中外省农民工不少于70,外来城镇户籍流动就业人员可参照执行。财政补贴对象是指经定点培训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含城镇户籍外来工)。四、工作措施(一)开展用工检查摸底,全面掌握在粤农民工情况。加强就业管理,严格执行就业登记和用工登记制度。从2016年开始,每年的下半年由各地级市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对农民工就业情况检查摸底。各地要组成劳动保障监察、就业服务管理、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科(处)室、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组,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采用用人单位、农民工个人自报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办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开展用工登记和就业登记,核发《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并将调查结果录入“农民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农民工信息库。(二)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培训规划和具体的计划。在用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还要通过组织用人单位定期自报和公开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培训需求,建立农民工培训需求数据库。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计划制订分期培训的具体方案,确定每期重点培训工种,编发培训目录及补贴标准向社会公布,统筹组织农民工培训。各市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当年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办公室(省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三)认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定点培训。制订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认定一批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定点机构主要包括三类:1.用人单位农民工技能培训就业基地。主要承担本单位农民工和劳务帮扶地区输出劳动力的培训;对在行业内具有优势的用人单位培训机构,经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承担行业农民工培

省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实施方案训。2.劳动保障部门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中认定,主要承担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用人单位和高级以上技能农民工的培训。3.社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教育机构中认定,主要承担特有行业工种及具有比较优势工种的培训。(四)依托用人单位,多形式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农民工培训必须坚持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要选择技术工人需求量大、对职工培训积极性高的行业和企业为突破口,带动其他行业和企业重视和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培训方式上可采用以下几种:1.用人单位自主培训。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岗位技能要求,制定在岗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自行组织培训,经考核鉴定领证后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2.行业统筹培训。各行业协会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通用技术工种的技能要求,制定行业工种培训教学标准、教学大纲和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后,指定行业内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开展行业农民工培训,并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3.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培训。对不具备培训条件或不履行农民工在岗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向用人单位下达培训任务,统筹组织农民工到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企业应承担培训费按规定分担的部分。高技能农民工培训原则上由劳动保障部门统筹组织到高技能培训基地培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出发,尽量采取灵活方式,把培训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4.校企合作培训。承担农民工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要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岗技能训练、场地、设备和专业培训机构教学、师资力量的优势,共同制订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采取在用人单位设立培训基地或随岗培训、培训机构派师资上门授课,或选送农民工到培训机构培训共同组织培训。5.农民工自选培训。持有所在单位或拟接收单位同意推荐培训证明的农民工,可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自主选择政府规定的自选补贴工种参加培训,经考核获得相应证书并到已定单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补贴。(五)规范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制定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在培训学时上,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或专项能力资格培训的,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参加本省新开发工种技能培训的,由省统一学时标准。在培训内容上,应包括公共课程和技能培训课程,以实操培训为主,公共课程教材统一使用《广东省农民进城务工指南》。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提供技能鉴定和发证服务,适当降低收费。有条件的地级市,要根据本地区的需要,结合农民工实际情况,协助省组织开发适应农民工参加的新工种、新职业和专项能力培训鉴定标准、教材等资料,确保培训和鉴定质量。(六)配套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加快在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大厅开设农民工专门服务窗口,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鼓励社会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减免费服务。对提供免费服务的就业服务机构,各级政府要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经培训获得相应证书并达到用人单位上岗要求的农民工,所在用人单位或协议接收单位要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作为申领培训补贴的依据。(七)加强区域劳务合作,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进一步完善省际劳务合作和省内对口劳务帮扶机制,加强输入与输出地在联动组织农民工培训输送就业的合作。将“百万工程”与“农民工培训计划”结合起来,完善培训输出基地和就业安置基地对接机制,探索推行“1 1”培训就业模式,即对培训技能要求高和中级以上技能的农村劳动力,由培训输出基地组织1-3个月的基本技能培训,再到就业安置基地上岗强化培训,经考核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两类基地可分别申请劳务输出培训补贴和农民工培训补贴,着力培养用人单位适用的中级以上技能人才。加快推进输出、输入地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联接和远程可视见工系统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劳务派遣工作,逐步提高农民工组织培训就业比例。(八)建立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共担的培训投入机制。1.费用分担。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所需费用,由财政根据培训等次定额补贴,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70,农民工个人承担30。财政定额补贴基本标准由省统一制订,每年根据各级财政资金安排情况进行调整,并在分配下达年度培训任务时予以公布。各地也可按工种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并可根据当地财力提高补贴标准,提高标准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2.确保培训时间。用人单位要积极调整农民工工作时间,确保农民工有时间参加培训,同时要确保农民工培训期间的基本生活。3.职业培训补贴申领程序。农民工经培训获得相应职业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所在用人单位向所属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申领补贴。农民工自选工种培训,应先垫付培训和鉴定费用,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由个人凭有关证件向就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补贴。4.职业介绍补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和实行全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介绍农民工就业的,按登记并推荐就业的农民工人数,按省规定的标准进行补贴。5.农民工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职业介绍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会财政厅另行制定。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农民工培训计划与“百万工程”有机结合,农民工培训工作由各级“百万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二)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需要,按照国发5号文和省政府贯彻意见的要求,做好经费预算,协调当地财政按规定安排农民工培训就业补贴资金,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并按农民工占全部职工比例,结合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安排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经费。对不履行义务的企业,按规定强制提取,用于政府组织农民工培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外省籍农民工培训,省本级和各地配套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本省籍农民工培训。(三)强化管理。加强政策配套,抓紧制订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工作规程》、《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农民工培训质量监控和考核办法》、《农民工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办法。加快开发使用农民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四)加强宣传发动。各地要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手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充分调动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参与计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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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局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就业局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就业局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为农民工以及城乡各类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区就业局在继续开展冬季就业援助活动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以城乡就业,帮您解难为主题的春风行动。春风行动活动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30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利用《甘肃日报》、《日报》、《晚报》、《晨报》、《西部商报》、《鑫报》、移动12580信息平台、公交移动等新闻媒体和就业网、《人力资源周刊》、led大屏、社区就业橱窗信息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春风行动活动,并在火车站、汽车东站、东方红广场、西关十字车站悬挂宣传横幅,设点发放宣传手册,提供用工信息,帮助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到正规职介机构登记求职,并深入青白石、皋兰山、雁滩等农民工集中地进行政策宣传,提供信息服务,为省内外的用工企业及农民工等各类失业人员提供用工求职信息,《人力资源周刊》处专刊,开辟专栏进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春风行动氛围。
二、举办专场招聘会,为农民工等各类求职人员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
加大用工信息搜集发布力度,提供省内外企业用工信息及时发布并定期组织专场用工洽谈会。一是从2月27日开始,每周六上午在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专场室内用工招聘会;二是3月1日在火车站、汽车东站、东方红广场、西关十字等流动人员多的地方同时举办室外招聘会;三是其它各街道在3月5日前在本辖区组织召开一次招聘会;四是于3月6日在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春风行动暨迎三八综合招聘会。各社区就业站做好宣传、组织人员参加。要结合实施零盲点全覆盖工程,各社区就业站工作人员要逐户深入辖区住户和各类用工单位了解情况,提供服务,要将就业政策、用工求职等信息及时发布,投送到企业和各类求职人员手中。同时依托区、街道、社区三级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就业服务绿色通道,从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创业培训、项目推荐、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优惠政策落实等各个方面为企业和包括返乡农民工在内的各类求职人员提供劳动就业一站式服务。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包括返乡农民工在内的各类失业人员的就业技能。
针对春节后求职高峰,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专业,增设适合农民工就业的培训科目,新开设机电技术类、交通运输类、商贸服务类、物流服务类、生活服务类等工种。同时将根据企业需求采取与企业联合等方式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就业技能。联合东方学院、陇原技校、金岛汽车学校、保安学校等培训基地,为想学一技之长的各类求职人员提供电工、焊工、烹饪、美容美发、汽车驾驶、电脑操作等职业技能培训。
四、强化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鼓励和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搜集整理创业项目,为有意创业的各类失业人员提供创业指( )导、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小额贷款等服务,鼓励和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大力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
五、总结活动情况,汇总统计数据。
要求局属各部门、街道劳动保障所、社区就业站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深入扎实地开展此项活动,确保取得成效。并于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统计,汇总数据。5月10日前局属各部门将春风行动活动情况总结及统计数据报区劳务办;同期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社区就业站将春风行动活动情况总结及统计数据先报区就业局社区就业办公室,由社区就业办公室汇总后于5月12日报区劳务办。
区就业服务局
区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
二○一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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