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意见

计划对于实现目标是必要的,方案对工作亦如此。当我们对工作感到思绪混乱时,都必须提前制定方案。制定方案可以让团队氛围变得更加轻松,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您清楚如何写好一份具体方案吗?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意见》,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二○○六年安全工作的意见
矿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矿党委20xx年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对20xx年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为主线,以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加大奖惩力度,提高职工素质,推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以稳定的安全状况,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提高经济效益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奋斗目标

1、确保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5以下,力争实现安全年。

2、质量标准化达部级水平,创建8-10个样板区队,力争建成样板化矿井。

3、杜绝重大生产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三、重点工作

(一)全方位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个体防护能力

一是切实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工作的主体是生产现场的职工,每位职工安全意识的增强则是保证安全的先决条件。要充分利用板报、广播电视、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大家谈、周五安全活动、班前十分钟等教育形式,围绕安全与稳定、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广泛开展宣传,量化每一次事故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使全矿班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安全就是最大幸福”的观念。把事故案例的分析教育与《安全生产法》、通防管理“十二字”方针的学习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人员对事故的处理能力和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领导干部开展与职工谈话交心活动,使安全教育真正角及职工灵魂,入耳入脑,促进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实现“他律”向“自律”的转变。

二是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突出抓好要害工种的培训,利用脱产、业余和鼓励自学的形式,强化要害工种的业务技术培训,推行一岗多证,一专多能,建立必要的专业技术工种的人才储备。对要害工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和对突发事故的应变处理能力进行考评,竞争上岗。在工资分配上向要害工种、技术工种倾斜,调动职工学技术、学专业的积极性。强化岗前培训,新招收人员必须通过矿统一组织的大幅度、体检和考核,一经录用,必须经过一个月的安全技术培训,进行矿怀、“三大规程”及相关课程的系统教育和学习,经考核合格者方可安排上岗,上岗后签定“以老带新”师徒合同和安全承诺。注重在岗职工的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通过不定期的考试、技术比武、评优评先和职工业务水平与经济收入相挂钩等手段,促使职工学业务、学技术。同时结合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促使不断更新知识,尽快掌握新技术、新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为搞好安全生产打下良好业务基础。按照“强化培训、分级管理、考核发证、提高素质”的指导思想,利用班前开会、班中询问、岗位培训和外出培训等各种安全培训形式,推行合格者发证上岗,不合格者淘汰下岗制,确保选拔合格优秀的人员充实到职工队伍。

(二)进一步提升安全思想境界,加深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再认识

安全工作是煤矿稳定发展最重要的保障,企业要发展,经营要扩张,没有稳定的安全形势都将成为空话,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升安全思想境界,真正确立四个安全理念。

1、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集中体现。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代表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安全工作当作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事故对企业的形象,对职工的利益以及职工对企业的信任度的损害是无法用数字来计算,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和所带来的损失远远不是用金钱所能代替,不仅严重干扰了工作大局,而且在政治上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因此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稳定和发展大局出发,重视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

2、安全是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安全工作的好与差直接反映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也是企业文明生产程度的主要标志,“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这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职责和宗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干部的责重于泰山,发生事故必然要追究责任,轻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重则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要以对党、对企业、对职工乃到对自己高度负责的精神来重视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3、安全是实现企业效益的第一保证。安全工作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稳定和经济效益,而煤矿的效益主要来自于煤炭生产,如果没有安全保障,煤炭生产取得好的效益就是一名空话。因此,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煤矿企业的生死存亡。党群组织、经营管理部门、后勤服务都必须服务于安全生产。只要煤矿生产不停止,安全必须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

4、安全是职工的第一福利。

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意见第2页

生命对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珍惜生命,搞好安全是每位职工的头等大事,况且发生事故给家人造成的是无法弥补的心灵创作和终身的痛苦。因此,企业的每一名职工必须明确实现安全生产是的福利,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和身心旭每位的工作,真正树立珍惜生命的理念,增强搞好安全工作的自学性。

(三)积极开展管理创新,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第一,推行全员、全方位的安全承诺。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和每一名职工都要根据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对自身的工作进行安全承诺,在承诺中,对本部门、本岗位、本工种做什么、怎么做、承担什么责任,因违章或工作失误造成事故应受到什么处分,都要用方案明确。

第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防止种类事故的发生。强化高度指挥和领导干部跟值班制度,各级值班干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坚持下井、查岗、查夜班干部坚持班中、班后漏报制度;双休日矿井领导坚持双岗。

(四)狠抓质量达标,深化样板创建

质量标准化是安全工作的基础,通过抓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质量达标水平,以质量保安全,以安全促生产。以创建样板区队为皮口,进一步扩大达标范围。认真开展创建样板头面、样板峒室、样板一条线和样板区队的活动,采掘及辅助单位要有创建样板区队的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措施,通风、机电、运搬、皮带工区要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围绕重点工种项目组织达标会战。对机关科室、生产单位进行文明巷道包保,加强文明生产和外围环境的治理。完善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采取动态检查与静态检查相结合,灵活检查手段,调整奖罚办法,采取动态检查与静态检查相结合,灵活检查手段,调整奖罚办法,严格标准,严格考核。进一步落实检查人员的责任制加强责任心,提高检查人员的素质。通过有效的质量管理,不断提高矿井质量标准化整体达标水平,将安全基础工作夯实。

(五)全面推行安全监察区域责任包干,强化安全监察

建立可靠的安全监察网络,按实际需要配备专职安全监察人员,确保采掘工作面实施24小时不间断的现场。充分发挥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职能,大力加强安监队伍自身建设,组织安全监察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全面技术先进安全监察区域责任包干,副总、井级以上的填平吸职能科室分单位、分区域包干,对包保单位或区域的安全工作效果负责,安全、技术人员分头面包保,生产单位领导分班级包保,负责采掘头面和当班的安全状况、工种质量、隐患整改及制止“三违”行为,对监察效果进行严格考核,与本人工资收入挂勾。充分发挥专管和群管的作用。矿工会、安临处要正确引导职工行使自己的权利,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自保能力。矿团委要加强对青年监督岗员的领导,积极发挥团员两年的作用,建设一支作风过硬、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的监察员。安全网员。群监员。两年监督岗员的工作,对他们提出的的安全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对不接受安监人员正确意见,刁难安监工作,打击报复安监人员事件,要严肃处理。对得出的安全问题不及时落实解决而造成事故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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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全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党委,各局委党委、总支、支部,各党组,市委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按照《中共酒泉市委、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人才强市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人才强市的重大意义。人才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如何合理使用人才,科学管理人才,有效开发人才,关系到各项社会事业的兴衰成败。目前,我市人才队伍状况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存在人才总量不足、质量不优、结构不尽合理、分布不均衡和机制不活、培训滞后等突出问题,直接影响着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城,关键是人才。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人才资源作为第一资源,增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摆到突出位置来抓,不断壮大人才队伍,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努力开创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2、全市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以政策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优化结构为主线,以营造和优化人才成长发展环境为突破口,抓好各类人才的培养、使用和引进工作,大力加强党政领导人才、公务员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技工人才、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六支队伍建设,不断推进人才工作的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际旅游城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3、全市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坚持盘活存量、扩大增量、提高质量相结合,努力造就一支门类齐全、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绩效显著的人才队伍,到2018年,全市各类人才总量达到1.4万人以上,其中: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占6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占到20%,高级职称人才达到130人,入选酒泉市“32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以上人员达到100名,各类人才占到社会总人口的10%左右。 二、以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为抓手,全面提高各类人才的整体素质 4、以提高执政能力为目标,建设高素质的党政人才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真正把干部看准、选准、用好,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每年选派一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科级干部和年轻后备干部到省外、境外、国外考察培训;重视学历层次提升教育,鼓励干部在职学历培训,继续办好干部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大力培养高学历、高素质的党政人才;鼓励干部在职自学,到2018年全市党政机关45岁以下干部的学历在原有基础上普遍提高一个层次;围绕“旅游立市”战略,重点培养造就一批熟悉经济管理、财务金融、外经外贸和城市规划建设、旅游开发、企业经营的高素质干部,尤其要培养一批既懂经济管理,又熟悉党务工作的复合型党政正职领导人才;完善公务员制度,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真正把更多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公务员队伍中来,加大对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公务员的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注重实践锻炼,按照重点人才重点培养、紧缺人才专门培养、后备人才全面培养的要求,坚持干部上挂、下派和外派制度,每年选派一批干部到外县市党政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培训学习、挂职锻练,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农村和骨干企业任职或挂职锻练,提高年轻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整体素质。
5、以提高业务能力为目标,努力建设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积极配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甘肃省“555创新人才工程”和酒泉市“3251人才工程”,构建高层次学科专业人才群体、中青年技术骨干群体和支柱产业人才群体,优化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通过举办学术讲座、技术培训等方式,加强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提高他们的技术创新能力;每年选拔一批年轻专业技术骨干到国内外院校、院所进行专业培训和进修深造,参与科研课题和重大项目的协作攻关,了解掌握本专业前沿技术知识,增强科研创新能力;高薪聘用紧缺专业岗位的人才,建立健全专家咨询网络,有计划地聘请一批专家作为市委、市政府的经济顾问、投资顾问、城建顾问等有关专业领域的顾问,提高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水平。 6、以提高市场开拓能力为目标,加快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省内外进行考察培训,每年选派一批培养潜力较大的企

关于加强全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业经营管理人才进行外出培训,或到省内外知名国企、民营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上挂职锻炼;要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需要,加速培养更多的民营企业家,不断提高我市非公有制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探索建立“人才期市”,实施由人才交流中心牵线搭桥、企业与院校联合培养引进人才的新模式;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企业家的成长和创业提供广阔的空间和舞台。7、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快培养高技能技工人才队伍。加紧实施高技能技工人才培养工程,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市职教中心、就业培训指导中心要面向市场培养各种急需的技工人才,各行业、企业单位要优先在外语、旅游服务、计算机应用、矿产、建筑等专业领域开展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通过校企合作、分层培训、以师带徒等途径和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和技术创新等活动,促进岗位成才和技术工人整体素质的提高。8、以提高科技致富能力为目标,加快培养农村实用人才队伍。认真落实《敦煌市2003-2020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规划》,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依托农业院校、农广校、农村职业技术学校、“星火学校”和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基地,办好各种形式的农村干部大中专学历班和短期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星火培训”等培训班次;每年完成“绿色证书”工程培训任务1300人,新培养农民技术人员500名,使青壮年农民和45岁以下的党员全部获得绿色证书;做好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农民技能鉴定、证书核发等工作;大力推进以农业高新技术和劳动力转移为重点的农村职业教育,大力开展农村党员带动致富信息化工程,加快构建农村信息化平台和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步伐,拓展信息传递渠道,全面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村实用人才的致富能力。三、创新工作机制,激发人才活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9、健全人才评价机制。树立科学、可持续发展的人才观,建立以业绩为核心,由品德、学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对党政人才的评价,要制定出台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把群众意见和业绩能力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尺度,激发各级干部奋发向上、干事创业的热情;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要突出反映经营业绩的财务指标和反映综合管理能力的指标体系,重在市场定位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企业效益,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市场开拓能力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快全市企业的健康协调发展;对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评价,要积极探索资格考试、业绩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增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学习意识、竞争意识和创造意识,使全市专业技术业务水平和技工水平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0、完善人才培训机制。在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小学、初中办学水平,继续搞好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创办优质高中和职中,大力实施培育名学校、名教师、名校长工程,提高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全面落实《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把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与职称评聘、年终考核、创优评选相结合;健全完善干部述学、考学、评学制度和学习培训证书、干部学习档案制度,积极推行政治理论水平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不断改进培育培训方式,坚持把理论培训与专业知识培训、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短期培训与中长期培训、市内培训与市外培训相结合,对各类人才进行分层、分类、分级培训,建立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宣传部、党校、教育局、财政局、农牧局、经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旅游局等相关单位各负其责的人才培训责任机制;加强人才培训机构的软硬件建设和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建立面向全市经济综合部门、乡镇、街道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人才培养基地;选择不同类型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学习教育和研修基地,将我市各类优秀人才、年轻干部、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骨干分期分批地选送到有关基地学习深造,帮助他们开阔眼界,拓展思维,提高素养。 11、完善人才选用机制。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进一步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加大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的工作力度,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科级领导职位进行“一推双考”、民主选举,乡镇和市直机关中层职位全部实行竞争上岗,使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推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职级工资向岗位绩效薪酬转变,逐步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疏通非公经济组织、农村和社会组织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定渠道,实行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评审管理、人才市场备案、网上公示的评审制度,逐步建立标准统一、自主申报、行业评审、单位聘用的技能型人才成长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保证。12、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对学有所长、工作成绩突出、贡献大的优秀人才,无论是领导人才、管理人才,还是科技人才,都要大胆使用,破格提拔,让他们在经济建设中做出更大的贡献;设立人才专项基金,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制,充分发挥经济利益与社会荣誉双重激励作用,设立敦煌市“科技进步创新奖”、“杰出人才奖”、“科技功臣奖”等奖项,定期进行评选表彰,对评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甘肃省优秀专家的人员,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以专利发明、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办、新办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内保留原身份待遇;鼓励企业对贡献突出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年薪制,加快人才资本的集聚和提升。13、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大力整合人力资源市场,把分别由劳动、人事、教育等部门分管的劳动力、人才、毕业生就业市场功能整合,集中办好敦煌市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对各类人才市场和中介组织的监管,建立人才市场、职业介绍所、人才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资质、资格认证制度,强化专业培训、年度考评和跟踪监管,促其规范运作;建立统一高效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多层次、多类型市场中介机构,培育人力资源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权益维护、联系沟通等方面的功能;打破城乡、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党政部门与企事业单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之间、不同行业和城乡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促进人才合理流动。14、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坚持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方针,加大对急需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把急需的旅游、财贸、经济管理、企业营销、工程技术、规划、城建、农业、医卫、高中教育及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所急需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作为人才引进的重点;在招才引智模式上,采取长期聘用式、协议聘用式、结对挂靠,外建基地等多种方式引进人才;实施积极的人才引进政策,由人事局牵头,建立“一条龙”联动服务窗口,各有关部门要在工商登记、投资准入、税费征收、土地使用、金融支持、项目贴息等方面为人才创业提供优质服务;事业单位接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硕士,不受单位编制和增人计划限制,直接办理手续,引进本科和中级人员免于考试;对引进的中高级人才和各类高层次优秀人才,要提高他们的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妥善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以优惠的政策广揽急需人才;放宽部分高级专家退休政策,重要紧缺岗位的专业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工作需要,身体健康,本人自愿,能坚持在科研、推广、生产和教学、医疗一线工作的,经批准可在法定年龄的基础上延长5年退休时间,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重视抓好人才二次开发,采取返聘、兼职等多种方式继续发挥其在课题攻关、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和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方面的特殊作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15、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市委成立人才工作及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统分结合、协调有力、高效运转、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各乡镇党委,各局委党委、总支、支部要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立健全加强人才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人才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工作目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强化对人才工作的考核管理;组织、宣传、人事、党校、计划、旅游、经贸、财政、农林牧、文教卫、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各自在组织宣传、业务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认真制定人才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抓好责任落实;各级科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切实发挥作用,共同推进我市人才工作。
16、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积极拓宽渠道,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和个人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市财政每年划拨专款,列入年度预算,统一管理使用,用于人才培养、引进、奖励和各类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市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也要安排人才资源开发经费,认真落实人才开发培养经费和科技三项经费,用于专项支出;对自学取得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按单位70%、个人30%比例分担,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继续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列支;广泛争取社会各类培训资源和经费,鼓励单位和个人投入,促进人才的有效开发和使用。
17、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导向,把人才工作作为今后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宣传党和国家及省市的人才政策,宣传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经验,宣传各类人才的先进事迹,下大力气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强化全社会的人才工作意识,以人才推动发展,以发展造就人才,为人人竞相成才和充分施展才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8、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行。若以往的政策制度与之有冲突或不一致的条款,以此为准。本《实施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xx省殡葬管理办法》和《xx市殡葬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结合xx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实施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从治理青山绿水、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一高度来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这一宏伟目标,把改善生态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实施殡葬改革这件功在当代、利及千秋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殡葬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调整充实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殡葬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各镇乡(街道)、村(居)相应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殡葬改革工作机构,切实解决基层在实施殡葬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村(居)作为基层一线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殡葬管理员,从而建立起市、镇、村三级殡葬改革工作网络和管理体系。

(二)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市殡葬管理机构要加强督查和管理。镇乡(街道)主要领导要对本辖区殡葬改革工作负总责,镇乡(街道)、村(居)殡葬管理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骨灰有序流动和公墓、骨灰楼(堂)的管理工作,杜绝本辖区土葬、“二重葬”、旧墓翻新等殡葬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市、镇乡(街道)、村(居)殡葬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稳步实施新修订出台的《xx市骨灰有序流动暂行规定》。要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核准手续,方便群众办事,确保骨灰安葬、安放落实到位。

四、加快公墓及骨灰楼建设,不断夯实殡葬改革基础

市规划、民政等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xx市公墓及骨灰楼建设规划》,按照xx群众殡葬习俗观念,遵循建设公益性公墓为主、骨灰楼为辅的原则,合理布局建设公益性公墓及骨灰楼。骨灰楼建设按5000-10000人口配置,姓氏宗族复杂的村(居),可视情况适当放宽。为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推广森林公园与公益性公墓相配套建设的模式,先选择在xx、xx、xx等条件较好的镇乡(街道)作为建设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开。今后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原则上由镇、村集体投入,市财政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市殡葬管理部门和镇乡(街道)、村(居)要加强对公墓及骨灰楼的管理,帮助公墓及骨灰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公墓及骨灰楼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殡葬法规政策,严格收费标准,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弄虚作假,为丧属提供假证明,或调包骨灰,违者按《xx省殡葬管理办法》及《xx市殡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五、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殡葬改革舆论氛围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宣传殡葬改革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典型事例,曝光顶风作案违规行为,努力营造“专项治理势在必行、殡葬改革利国利民”的良好舆论氛围。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严格掌握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要注意工作方法,以说服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整治乱建坟墓工作。倡导文明的骨灰处理方式,如推广花葬、海葬、树葬、草坪葬等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的新葬法,树立文明、健康、节俭的丧葬行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破坏殡葬改革的违规行为

(一)整治清理乱埋乱建坟墓。市政府重新划定禁坟区(即“三沿五区”)具体范围为:沿高速公路、省道、县(市)道两侧山地;沿河流主干道两侧山地;沿铁路两侧山地;耕地、林业保护区;城市公园、旅游区(旅游规划区);文物保护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及水源保护区。严禁在禁坟区内新修或翻修坟墓,禁坟区内已出现的水泥、石头坟墓要予以清理。

(二)查处遗体土葬、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等违规行为。各镇乡(街道)、村(居)要加大遗体土葬、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的监控、查处力度,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对遗体异地火化行为要及时制止。对土葬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顶风作案的采取挖棺强行火化。对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要坚决取缔。宣传、效能办、民政、公安、文明办、国土、规划、林业、环保、卫生、交通、科技文体、民宗等部门要通力配合,坚决杜绝殡葬违规行为,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三)打击破坏殡葬改革的非法行为。市殡葬改革督查执法队要加大对破坏殡葬改革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研究制定一套强有

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力的打击严惩措施。对从事干扰破坏殡葬改革,利用殡仪服务进行欺诈骗取钱财,在群众中产生及其恶劣影响的不法分子予以严惩。

七、加强部门配合,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有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殡葬改革工作整体合力,确保殡葬改革工作落到实处。民政部门作为主管殡葬改革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优化窗口服务,实施骨灰有序流动,治理乱埋乱葬,加强公墓骨灰楼管理。林业部门要强化林地管理,加大对毁林建坟查处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把好公墓、骨灰楼(堂)建设用地审批关,依法对违规占地建坟予以查处;公安部门加大对扰乱殡葬秩序的不法分子打击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对违规乱建坟墓、丧事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党员干部和殡葬管理部门的内部工作人员收受红包礼物等不良行为要予以惩处;宣传部门、文明办要将殡葬改革纳入城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将落实殡葬改革工作作为评先创优条件,并及时曝光殡葬改革过程中顶风作案的违规事件。

关于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版权所有
近期集团公司通报了个别单位相继发生的几起性质较为严重的治安问题。为认真接受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消除治安灾害隐患,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促进四季度决战决胜,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政治学习日等时间,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物中全会精神,把握其精神实质,进一步深化对搞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认识。要明确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表现,是推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促进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根本保证,是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要使广大职工群众认识到:创造稳定有序的治安环境是保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安居乐业的重要前提,从而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矿切实形成人人关心治安,个个维护稳定,积极出力献策的良好氛围,促使大家自觉投身到维护矿山治安稳定工作中来。
二、超前防范,消除隐患
随着企业内部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人们的思想意识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由此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给治安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为此,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信访工作的认识,认真分析信访形势,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确保不出现问题。一是要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各单位对信访工作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专兼职信访员要经常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他们的群众观念和依法做信访工作的水平,使信访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二是要定期对对各类潜在的、容易引发的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尤其是对改革和生产经营中的重点、难点和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敏感问题,要做到及时掌握,及时分析,及时引导帮教,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确保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加强信息传递工作。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各类治安问题要及时上报矿党委、矿行政及综治办,为领导或上级业务部门正确决策处理提供可靠依据。
三、打防并举,重在防范
保卫科要始终保持严打斗争的高压态势,加大办案力度,做到破现案、查旧案、挖积案,依法严厉打击盗窃、黄、赌、毒、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无理取闹等违法乱纪分子,维护矿山治安秩序的稳定。同时要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积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主动出击,做到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对劳教释放人员、老上访户、暂住人口等重点人口的管理,要做到责任到人,帮教措施到位;对宿舍大门口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凡可疑人员进出宿舍要严格盘查询问,力求查明身份,防止xx功分子进入宿舍搞非法活动;要加大对冬季“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严禁在矿工业广场焚烧树叶及垃圾,如有违反处罚责任人100元,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各50元。造成一定损失的,将根据其性质、后果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四、强化管理,以德治校版权所有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培养人才的摇篮,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矿山稳定,子弟学校要积极适应教育形势的需要,以培养合格人才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扎实做好学生的德育教育工作,促使青少年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以德治校。一是要加强广大教职员工的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素质。要求教师在思想素质上、道德素质上、学识学风上,以身示范,为人师表,以自己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品德影响带动学生,担负起教书育人的双重责任。另一方面要注重解决青少年心理问题,帮助青少年养成正确的自我观和健全的人格。要尝试通过建立学生心理辅导站、配备心理学教师、开设心理教育课等形式,解决好中小学生存在的各种不健康心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矿区治安秩序稳定。

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一、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农民健康水平。
2、目标任务。从2019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设和设备装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建立起以县区为中心、乡镇为枢纽、村为基础,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有地方看病、有人看病、看得起病的问题,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地方病等疫情在县级得到及时有效处置的目标。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管理
3、充分发挥县区卫生机构中心作用。政府举办的县区卫生机构是农村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中心。县区人民政府要对县(区)医院、县(区)中医院和县(区)妇幼保健院医疗部分的大修大购、基本医疗服务亏损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给予定项补助,对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区)卫生监督所和县(区妇幼保健院的保健部分的业务经费由县区财政给予全额拨款。县区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突出面向农村基层的服务功能,切实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4、完善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乡镇卫生院统一由县区人民政府举办,县区卫生局管理,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服务区域、服务人口、工作项目等因素,对乡镇卫生院进行合理布局,控制规模,核定编制,按规定落实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合同制管理,建立按劳取酬、奖惩分明的分配和激励机制。院长实行公开选拔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5、加强村卫生室规范管理。村卫生室主要承担农村预防保健、常见病诊治等工作。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卫生室。村卫生室可由具备从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办,也可由村集体或乡镇卫生院设点办。要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防保有卡册、疫情有报告。
三、加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6、认真组织实施中、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力争到2011年基本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改造任务。乡镇卫生院建设国债项目要求地方配套的经费,由省级承担,前期费用由县区政府解决。市政府实行以奖代补,每建成一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奖励2万元,一般卫生院奖励1万元。村卫生室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建设质量。
 7、完善乡镇、村两级卫生机构设备装备。根据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按照功能实用、填平补齐的原则,从2019年起,省上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置基本医疗设备,按每个中心卫生院平均25万元、一般卫生院平均10万元的标准配置,力争到2020年使所有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配置基本达到国家要求。同时,三年内基本完成全市村卫生室设备装备,省上按国贫县每村3000元、省贫县每村2000元的标准补助。市上对平利、石泉两个省贫县差额部分,按每村1000元标准一次性补助到位。
四、加强农村卫生技术队伍建设
8、切实解决乡镇卫生院人员待遇和工作经费。从2019年5月1日起,县区级财政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新增财力安排等途径,全额安排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对其编制内职工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费用单位负担的部分及按国家标准核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给予全额补助。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等经费列入县区财政预算,逐步增加,业务收入主要用于保证各项医疗业务工作正常运转。
9、实行村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每个行政村一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劳务补助。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村,每人每月补助120元,由省上承担,其他每人每月补助60元,省上承担50%,县区承担50%。
10、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养。卫生、人事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十一五”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引导高校医学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乡、村卫生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力争“十一五”末,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一名医学本科毕业生,乡村医生达到助理执业医师资质,在职人员培训覆盖达到100%。
11、建立城市支援农村卫生的长效机制。继续坚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严格执行县级医疗单位医生在

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升主治医师、市级医疗单位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
五、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
12、落实政府农村公共卫生责任。全市各级政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切实有效措施,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等传染病、地方病,提高处理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以乡镇为单位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提高住院分娩率,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开展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厕工作要同农户沼气建设相结合。继续开展创建卫生县城、村镇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六、依法加强农村医药卫生监督管理
13、加强农村卫生监管。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实行卫生行业管理,严格农村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公共卫生许可等方面的准入审批和监管。按照权责统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服务市场等卫生综合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行医、无证生产经营等危害公共卫生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14、加强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管。各县区政府要对县区、乡镇、村医疗机构用药实行集中招标采购、集中配送。鼓励符合资质的医药企业到乡镇开设药品销售网点,方便农民就近购药。加大对农村药品、医疗器械和价格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向农村销售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和假劣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非法行为,切实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七、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5、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扩大到60%以上,力争到2020年在全市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随着国家对农民补助标准的逐步提高,市、县财政补助标准和农民的报销比例同步提高。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运行机制,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和科学管理模式,推行和完善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和报销直通车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
16、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各级政府要落实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确保五保户、贫困户都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患大病个人自付部分,五保户给予全额报销,贫困户给予适当补助。各级红十字会、慈善机构应加大农村生活无助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
17、设立扶贫病房。全市各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都要设立扶贫病房,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问题。扶贫病房的床位数不少于医院总病床的10%,住院费、检查费减免20%。全市各级政府要提高并落实对公立医疗机构经费补助标准,加大基本建设和设备配置力度。
八、切实加强对农村卫生工作的领导
18、政府要对农村卫生负总责。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大力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保护农民健康就是保护农村生产力,减少农民医疗支出就是扩大农村再生产。全市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对于维护农民健康、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订规划,强化措施,保证经费,切实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为加强对全市农村卫生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安康市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根据事权划分,强化责任,制订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市、县人民政府每年要对农村卫生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农民健康水平。
2、目标任务。从2019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设和设备装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建立起以县区为中心、乡镇为枢纽、村为基础,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有地方看病、有人看病、看得起病的问题,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地方病等疫情在县级得到及时有效处置的目标。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管理
3、充分发挥县区卫生机构中心作用。政府举办的县区卫生机构是农村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中心。县区人民政府要对县(区)医院、县(区)中医院和县(区)妇幼保健院医疗部分的大修大购、基本医疗服务亏损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给予定项补助,对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区)卫生监督所和县(区妇幼保健院的保健部分的业务经费由县区财政给予全额拨款。县区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突出面向农村基层的服务功能,切实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4、完善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乡镇卫生院统一由县区人民政府举办,县区卫生局管理,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服务区域、服务人口、工作项目等因素,对乡镇卫生院进行合理布局,控制规模,核定编制,按规定落实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合同制管理,建立按劳取酬、奖惩分明的分配和激励机制。院长实行公开选拔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5、加强村卫生室规范管理。村卫生室主要承担农村预防保健、常见病诊治等工作。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卫生室。村卫生室可由具备从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办,也可由村集体或乡镇卫生院设点办。要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防保有卡册、疫情有报告。
三、加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6、认真组织实施中、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力争到2011年基本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改造任务。乡镇卫生院建设国债项目要求地方配套的经费,由省级承担,前期费用由县区政府解决。市政府实行以奖代补,每建成一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奖励2万元,一般卫生院奖励1万元。村卫生室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建设质量。
 7、完善乡镇、村两级卫生机构设备装备。根据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按照功能实用、填平补齐的原则,从2019年起,省上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置基本医疗设备,按每个中心卫生院平均25万元、一般卫生院平均10万元的标准配置,力争到2020年使所有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配置基本达到国家要求。同时,三年内基本完成全市村卫生室设备装备,省上按国贫县每村3000元、省贫县每村2000元的标准补助。市上对平利、石泉两个省贫县差额部分,按每村1000元标准一次性补助到位。
四、加强农村卫生技术队伍建设
8、切实解决乡镇卫生院人员待遇和工作经费。从2019年5月1日起,县区级财政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新增财力安排等途径,全额安排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对其编制内职工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费用单位负担的部分及按国家标准核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给予全额补助。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等经费列入县区财政预算,逐步增加,业务收入主要用于保证各项医疗业务工作正常运转。
9、实行村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每个行政村一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劳务补助。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村,每人每月补助120元,由省上承担,其他每人每月补助60元,省上承担50%,县区承担50%。
10、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养。卫生、人事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十一五”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引导高校医学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乡、村卫生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力争“十一五”末,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一名医学本科毕业生,乡村医生达到助理执业医师资质,在职人员培训覆盖达到100%。
11、建立城市支援农村卫生的长效机制。继续坚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严格执行县级医疗单位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市级医疗单位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
五、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
12、落实政府农村公共卫生责任。全市各级政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切实有效措施,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等传染病、地方病,提高处理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以乡镇为单位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提高住院分娩率,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开展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厕工作要同农户沼气建设相结合。继续开展创建卫生县城、村镇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六、依法加强农村医药卫生监督管理
13、加强农村卫生监管。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实行卫生行业管理,严格农村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公共卫生许可等方面的准入审批和监管。按照权责统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服务市场等卫生综合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行医、无证生产经营等危害公共卫生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14、加强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管。各县区政府要对县区、乡镇、村医疗机构用药实行集中招标采购、集中配送。鼓励符合资质的医药企业到乡镇开设药品销售网点,方便农民就近购药。加大对农村药品、医疗器械和价格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向农村销售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和假劣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非法行为,切实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七、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5、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扩大到60%以上,力争到2020年在全市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随着国家对农民补助标准的逐步提高,市、县财政补助标准和农民的报销比例同步提高。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运行机制,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和科学管理模式,推行和完善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和报销直通车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
16、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各级政府要落实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确保五保户、贫困户都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患大病个人自付部分,五保户给予全额报销,贫困户给予适当补助。各级红十字会、慈善机构应加大农村生活无助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
17、设立扶贫病房。全市各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都要设立扶贫病房,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问题。扶贫病房的床位数不少于医院总病床的10%,住院费、检查费减免20%。全市各级政府要提高并落实对公立医疗机构经费补助标准,加大基本建设和设备配置力度。
八、切实加强对农村卫生工作的领导
18、政府要对农村卫生负总责。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大力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保护农民健康就是保护农村生产力,减少农民医疗支出就是扩大农村再生产。全市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对于维护农民健康、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订规划,强化措施,保证经费,切实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为加强对全市农村卫生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安康市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根据事权划分,强化责任,制订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市、县人民政府每年要对农村卫生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市政府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依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xx〕125号),结合我市校车管理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履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立足长效管理,建立健全校车管理的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减少和避免学生交通意外,杜绝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工作目标
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是:到2014年底,300辆已配置的校车全部投入正常运营;到2015年底,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线路与站点设置更加科学,所有需要乘车上下学的中小学生和幼儿都可以乘坐城市公交、农村客运、镇村公交客车或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三、主要制度
1.准入与退出制度。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必须依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实行车辆户籍化管理。对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核发校车标牌,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等。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严厉打击非法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已取得校车运营资质的车辆,因故不符合校车使用条件或达不到安全技术条件的,严格实行退出制度。
2.驾驶人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人员,已经聘用的要予以清退。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3.安全乘车制度。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建立校车、校车驾驶人和管理人档案,实行台账管理。使用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与当地教育部门、公安机关签订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责任书,落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安排随车人员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维护上下车和乘车秩序。乘车学生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监护人与学校签订乘车协议。入园幼儿确需乘坐校车的,须由监护人或其委托的成年人护送至乘车站点。鼓励保险公司为校车运营提供优质保险服务。
4.线路备案制度。校车接送学生的行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分别报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选择校车行驶路线时,尽量避开复杂和繁忙的路段。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按日填写校车运行安全日志,如实记录校车运行情况。校车只能在核定线路上或区域内运行,禁止跨线路、跨区域接送学生,禁止除长途接送外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禁止参与非接送学生的活动,禁止接送学生途中搭乘其他无关人员或货物。
5.定期检测制度。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建立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和车辆管理台账,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校车年度审核时,公安机关和机动车检验机构,对校车进行严格检测,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建立校车检测责任追究和校车安全事故倒查制度。
6.运营监督制度。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切实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完善的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会商机制和联合检查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每辆校车车厢内的显著位置,公布校车安全运营监督电话或举报方式。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第一时间根据《条例》和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7.应急处置制度。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校车安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和落实校车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学校定期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应急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校车安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帮助学生增强安全乘车意识,增长安全乘车知识,提高应急自救自护能力。校车发生交通意外后,校车驾驶人和随车人员应第一时间救人、保护现场并报警,及时将学生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做好有关防范工作,防止发生次生交通事故。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校车安全管理,以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县区成立由政府负责人为组长的农村学生校车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定期研究制定校车安全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全面落实工作会商、信息共享和联合检查机制,加强督查监管。各县区政府要抓紧制定完善校车运营服务方案,方案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市农村学生校车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
2.严格职责分工。教育部门把校车安全

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制订学生乘车安全守则,组织开展对随车照管人员、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公安机关主要负责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核、管理,办理校车注册、年检并核发校车标牌,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牵头相关部门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财政、交通、安监、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校车安全运营管理的相关工作。
3.强化监督管理。县区政府要组织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每年组织对运营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按照《条例》规定,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并登记备案,切实掌握相关情况。因校车安全运营推进不力、管理不善导致辖区内发生学生上下学重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4.加大政策扶持。县区政府应加强校车安全运营保障,可以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社会捐赠及家长合理分担等多种形式,建立校车更换升级的经费补贴政策,以及校车正常运营经费补贴政策,财政补助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落实经费筹措渠道。
5.做好宣传教育。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各学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条例》和实施校车安全保障工程的现实意义、政策措施和先进经验。积极倡导全社会尊重校车优先权,自觉礼让校车,为校车的通行、停靠、学生上下车及穿越马路提供方便。引导学生自觉拒乘和举报超速、超载车辆及“黑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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