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见

我们在做自己本分的工作时,一定要提前想好计划,做好准备。为了响应公司的号召指引,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应以目标实现为导向,究竟如何才能写好一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见 ”,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关于加强和改进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见今年以来,我矿的安全教育工作,在矿党委和矿行政的领导下,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按照“突出一个重点,抓住两个关键,发挥三个作用,强化四项监督,达到三化要求”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做了大量扎实工作,为实现1000天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安全教育工作也存在着很大差距和漏洞,特别是“***”事故的发生,使我矿的安全形势变得异常严峻和被动,这也充分说明了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比较差。一、上半年安全教育的总结一是做到了早发动、早部署,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了安全目标上来。年初,安全教育领导小组明确提出了“树立一个思想,突出一个重点,抓住两个关键,发挥三个作用,强化四项监督,达到三化要求”的总体思路,制定了全年安全教育工作意见。在此基础上,紧紧抓住集团公司、矿1、2号文下发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各类动员会,进行讲形式、讲任务、讲措施、讲要求,把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安全生产上来,为实现首季安全生产奠定了基础。二是较好地发挥了职能部门的作用,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安全教育活动。在安全教育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各自的优势和作用。矿纪委在井下生产区队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了“一学、二反、四保证”和“党员无违章、身边无事故”活动,充分调动了一线党员抓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加固了安全生产防线;矿工会把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作为突出重点来抓,组织职工利用多种形式学习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和《山东省实施〈煤炭法〉办法》,并举办了安全漫画展;女工委始终坚持井口送温暖活动和跟踪帮教不断线;矿团委围绕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充分发挥青岗的监督检查作用,开展“双创、六夺、争百佳”、“庆五四、献厚礼、保安全、促效益”活动,坚持做倒了一季一个安全主题实践活动。各职能部门通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严格考核,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起到了正面引导的积极作用。三是突出重点抓关键,注重了在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上下工夫。在教育对象上,坚持了以关键人物为重点,抓了工长(班组长)、安监员、群监员、青岗员和“三违”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一方面坚持工长例会制度进行教育,严格考核。一方面加强,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始终坚持了每月19号定期举办“三违”人员学习班,收到较好效果。在教育的环节上,能够重点抓好薄弱时间、薄弱地点、零星岗点的安全教育,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干部作风、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确保了一线干部自觉抓好安全生产的良好精神状态。四是严制度、严考核,狠抓了政工行政科室人员包区队工作的落实。各包区队人员严格执行制度,思想上能够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自觉,活动中认真负责,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并能协助区队抓好安全教育,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会议认为,我矿上半年安全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尤其是“***”事故的发生,不但使全矿各项工作陷入被动,破坏了全矿来之不易的安全生产大好形势,同时也深刻暴露了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安全教育活动形式针对性、实效性差,创新不够;二是对安全教育的重点人物教育抓得不紧,特别是抓管理干部的教育不够;三是正面引导多,运用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性教育抓得不够;四是发挥群众组织作用,经常开展小型多样的亲情感化活动还有差距。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要按照矿党委提出的“三个创新”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加大安全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安全教育工作实效,增强安全教育工作活力。因此,8~~12月份安全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泽民同志“”重要思想和“5·31”讲话为指针,以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工作会议和集团公司上半年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抓关键,求实创新抓活动,为实现下半年的各项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总体思路是:增强一种意识,强化四个理念,突出三个重点,实现一个目标。即:增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强化“没有安全就没有干部的政治生命,没有安全就没有职工的家庭幸福,没有安全就没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矿井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突出安全关键人物的安全教育、现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教育、严重三违重复三违等薄弱人物的安全教育;实现下半年的安全生产。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增强抓好下半年安全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事故的性质教训和造成的影响及损失,要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认识抓好安全教育,实现安全生产的特殊性,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是最大的政治、是最大的稳定、最大的效益”意识,进一步强化“没有安全,就没有干部的政治生命;没有安全生产,就没有职工的家庭幸福;没有安全,就没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矿井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认清面临的严峻安全形势,在思想上时刻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紧迫感和压力感,知难而进,真抓实干,积极工作,抓宣传发动,抓教育培训,抓监督检查,为安全生产设立强大的思想屏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形成浓厚的安全氛围。面对当前严峻的安全形势,首要的是统一广大职工的思想,振奋精神,排除干扰,迎难而上,扎扎实实的做好工作,

尽快扭转被动局面,保持全矿稳定发展的大好形势。因此,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大讲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大讲矿党政领导班子的信心和决心,大讲下半年安全工作的措施,把全矿上下班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搞好下半年安全生产、完成生产经营任务上来。当前,重点要按照***文件的要求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讨论活动,切实解决好“六个问题”,即:解决好干部责任心不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不强的问题;解决好安全压力传导不畅通,执行制度、措施上“中梗阻”的问题;解决好干部作风拖拉,职工存有侥幸心理的问题;解决好对“三违”制止不力,违章处理不严的问题;解决好安全工作严在会上、严在嘴上、严在纸上、松在现场上的”三严一松“问题;解决好安监人员、管理人员在现场仍然发生事故的问题。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播电视开辟“安全生产龙虎榜”、“区长书记访谈”、“安全暴光台”等专题栏目,及时选树和宣传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并对一些严重违章进行暴光亮相,以此促进干部职工安全意识的进一步增强。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发挥总体抓安全的优势。下半年要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形式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安全教育的新形式、新方法,加强和改进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形式要多样。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按照上级的有关指示和矿扩大的安全办公会议要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实效性强的安全教育活动,要做到大活动经常有,小活动不断线。矿纪委组织开展好“发挥作用当模范,安全生产做贡献”和“安全生产当先锋,建功在一线”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两个作用。同时,矿党委组织科要继续开展好党员“一区一岗”活动,加大安全考核奖惩的力度。矿工会要以举办安全事故展览为重点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十一月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女工家属协管会要在继续搞好“协安志愿服务”加大送温暖活动力度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好“亲情寄安全,幸福满家园”和“一日下井知艰辛,上井当好好后勤”家庭安全联保活动,组织下工人家属到一线送温暖、嘱安全。矿团委开展千名青工话安全宣讲活动,并组织青工安全知识竞赛,促进青工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安全意识的增强。宣传科、安监处、教育科要紧密配合,将建矿以来的重大伤亡事故拍成电视片,适时组织全矿干部职工收看。居委会、老干部活动室也要根据形势需要和自身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活动。二是组织要严密。各项活动都要明确责任者,具体抓落实。在活动中要周密计划,精心组织,避免就活动而活动的形式主义,做到形式、内容、效果三统一。三是考核要严格。各项活动都要制定考核标准,严格进行考核。对于组织差或活动不积极、不认真的单位要进行批评,并与安全教育考核和“四位一体”竞赛考核挂钩,保证各项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四、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切实把安全教育落到实处。三季度及今后的安全教育工作要在增强针对性上做文章,在提高实效性上下功夫,切实发挥好治本作用。在内容上,要以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提高职工自主保安意识为重点,各单位、部门都要在这方面动脑筋、想办法、用气力,改善教育内容和方法,增强针对性,特别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和周一安全活动时间,经常不断地对职工进行教育。今后一个时期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学习宣传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治矿、依法搞好安全生产的意识。工会、团委等部门要通过举办知识竞赛、职工演讲等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安监处、教育科等部门要定期编写安全教育材料,宣传科、教育科要经常组织安全电视片的播放收看,丰富基层区队安全活动内容,以改变区队安全活动无内容,活动组织无抓手的状况。在对象上要以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三长四员”、重复“三违”、严重“三违”和薄弱人物为重点。安监处、工会、团委、教育科等部门要在认真办好每月一次的“三违”人员学习班的基础上,适时举办安全关键人物培训班,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各区队要严格班前排查薄弱人物制度,防止在个别人身上发生问题。在教育的环节上,要突出加强薄弱时间、边远地点、独立岗点的职工的教育,特别要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五、加强监督,搞好培训,增强职工业务素质和搞好安全的自觉性。一是搞好现场的监督检查。群监、青岗要不间断地进行查岗,每旬至少分别组织一次,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大干部作风和劳动纪律监督检查的力度,重点查干部值、盯班,签到以及上下井的情况,在检查的方法上要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井下生产一线和现场,查干部的盯班和职工的劳动纪律情况,对不负责,不能严格执行矿规定的干部一律严格考核,对单位出现早上晚下,不现场交接班等问题的除对当事人予以考核外,与区队干部进行联责考核。三是加强安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职工“正规操作、按章作业”的自觉性。四是加强安全活动和班前班后会及有关记录的检查。教育科要认真组织好周一的安全活动检查,并督促政工行政科室包区队人员按时参加区队的安全活动,使安全活动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切实发挥安全教育主载体的作用,不断增强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促进全矿安全形势的好转。总之,下半年各项工作任务压力和难度都很大,特别是三季度正值高温雨季,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安全教育工作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要严阵以待,严防死守,坚定信心,背水一战,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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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实施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市委“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全面实施“经营山水、统筹城乡,全面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的发展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现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县人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对于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生态文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以及全面实施“经营山水、统筹城乡,全面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的发展战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2、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根本和核心。
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始终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力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着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逐步完善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人大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3、完善县委对县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
分工联系县人大工作的县委负责同志要经常了解人大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县、乡两级党委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和部署人大工作。对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的有关问题,县委及时研究答复。县委在作出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时,应在县人代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前,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报,征求意见建议。党委和政府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组织的重大活动,应视情况安排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常委会专职委员参加。
4、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人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保证把党委的主张和意图贯彻到人大工作之中。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及时传达党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工作大局。
5、努力形成支持人大工作的合力。
县委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协调好人大与“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有利于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的具体工作制度,并把民主法制建设与支持和保证人大开展工作情况纳入乡镇、部门的考核内容。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是否具有民主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委理论中心组要定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法律知识,党校、行政学校要把人民代表大会知识作为党政干部以及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列入各主体班次的培训内容。“一府两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被监督单位要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提交相关报告,及时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干部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履职情况。
6、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
党委宣传部门要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把人大工作内容纳入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制订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的具体办法,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闻单位与人大机关联系等制度,共同研究年度宣传计划与重点,形成宣传人大工作的长效机制。新闻单位要适应新形势人大工作的要求,改进方式,深化报道,切实增强宣传效果。凡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要求公布的内容,各新闻单位要及时予以公布。
二、支持和保证人大

县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第2页

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1、保证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各级党组织要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关系,善于把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凡属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一府两院”要在每年年初主动提出计划并适时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人民政府对事关全县政治经济、教科文卫、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重大事项,须经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审查同意以及须向其报告或者备案的,都要主动及时提请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人大常本文 委会(主席团)要建立和健全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工作制度,推进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化、规范化。要抓住事关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作出决议、决定。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一府两院”要认真落实并主动报告落实情况。
2、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监督法要求,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协调解决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应由人大常委会(主席团)表决通过或实施监督的重大事项,应避免党政联合发文。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席团)要突出重点,选准议题,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运用跟踪监督等方法,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探索建立部门工作评议制度,研究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形式,提高监督实效。要重视和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县人大常委会转交的信访案件,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县人大常委会要充实工作力量,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3、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任相统一,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坚持差额选举制度和联名提名候选人制度,坚决查处违反选举法律法规、破坏选举工作的行为,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的合法权利。县委向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推荐需要由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和乡镇人大正、副主席的人事调整,应在酝酿阶段向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或者人大常委会党组介绍党委的推荐意见并听取意见和建议。如果人大代表或者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所推荐人选提出不同意见,县委应认真研究,并作出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如果发现有事实依据、足以影响选举或者任命的问题,县委可以建议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按照规定的程序暂缓选举、任命、决定任命,也可以重新推荐人选。尊重和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表决结果,凡依法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免的干部,必须在选举或作出任免决定后方可对外公布。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在法定任期内原则上要保持稳定,个别确需调整的,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人大常委会要完善和推行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依法加强任免工作。要依法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促进国家机关干部廉洁从政、依法履职。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干部涉及违法违纪时,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和司法机关应与人大加强沟通协调,按法定程序作出处理决定。
4、重视开好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
县委要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完善议事程序,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率。依法、合理安排各级人代会特别是乡镇人代会的日程,保证必要的审议和酝酿时间。依法应当列席会议的“一府两院”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三、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1、切实增强代表履职能力。
县委要加强对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领导,支持人大常委会主持同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要坚持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的有机统一,优化代表的组成结构,适当提高基层代表候选人的比例。在推荐、提名人大代表候选人时,要十分重视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充分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连任的代表一般要占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并把履职情况作为提名的重要条件。完善人大代表培训制度,在每一届任期内对代表进行一次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的系统培训。健全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强化代表职务意识。建立代表辞职制度,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辞去代表职务的,可由党委组织部门同人大常委会党组商议后,建议其辞去代表职务,经本人同意后按法定程序办理。
2、提高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质量。
加强代表议案审议工作,人大常委会办理代表议案,要主动与领衔代表沟通,不断提高议案审议质量。建立健全办理代表建议责任制,及时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大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交叉性建议办理的协调和督办力度,形成协办机制。坚持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制度,建立和完善部门办理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将建议办理情况列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建议,可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或工作委员会牵头督办。积极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合议制、公开重点建议办理结果等做法,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加强对代表建议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着力提高问题的解决率。
3、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
深入实施代表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和完善政情通报制度,健全代表活动网络,规范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实效。探索和规范代表集体约见“一府两院”负责人并就“一府两院”工作提出询问、意见和建议等制度。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提供真实情况。代表活动经费要依法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代表所在单位要为代表开展活动创造必要条件,确保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正常开展。切实维护代表权利,对妨碍、阻扰代表执行职务或侵犯代表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4、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和完善联系代表的各项工作制度,“一府两院”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代表制度。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要率先垂范,积极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代表活动。要认真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制度和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认真听取和反映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的依法履职能力
1、加强人大常委会思想作风建设。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行使职权。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加强人大常委会(主席团)组织建设。
县委要按照规定要求配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组成人员中的专职委员要占委员总数的50%以上,并逐步提高。专职的组成人员一般要有三分之一能在换届时连任,其中有部分人员能任满两届,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建设,适应新形势需要,使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规范、名称相对与兄弟县市相统一、工作力量相对充足。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专职委员不占人大机关和原所在部门的编制,在地方总编制中单列。
3、加强人大机关建设。
县委把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通过选拔任用、轮岗培训、挂职锻炼、脱产学习等途径,提高人大机关干部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大人大机关与其他党政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适当安排一些懂法律、懂经济的专业人员到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同时注重从人大机关选拔一些干部到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和群众团体任职,使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形成进出有序、良性循环的机制,并长期坚持。人大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经费和常委会机关的工作经费,应依法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列支,并在及时足额到位的前提下,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有所增加。逐步解决人大机关的办公用房、工作用车等问题。推进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和改进人大对外交流,把县人大常委会的对外交往活动列入县外事活动的总体计划,统筹安排,提高对外交往实效。
4、推进乡镇的人大工作。
健全完善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切实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乡镇人大主席的作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经济较发达或人口较多的乡镇,可设专职主席,并可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兼任乡镇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研究部署人大工作。未进党委班子的专职主席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席,应列席同级党委会议。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享受与同级党委、政府正副职同等待遇。
县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

煤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的意见


煤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我矿统战宣传工作,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矿统战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加强统战工作的重要性 企业统战工作是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经营管理的客观要求,也是党的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的新阶段,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统战工作,对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巩固、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阶级基础;对于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促进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对于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实现企业改革发展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市场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企业统战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建设主业突出、竞争力强、国际化的大企业集团的进程中,统战工作担负着更为艰巨的使命。认真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有利于营造和谐的氛围,争取人心,凝聚力量,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发挥统战成员优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企业外引内联,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有利于推进企业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推动“和谐矿区”建设;有利于推动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促进企业“大整合、大战略、大发展”。为此,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重要意义,消除企业统战工作无关论、过时论、无用论等模糊认识,增强做好企业统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认真研究当前统战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把握新时期统战工作的发展趋势和特点,不断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增强统战工作的吸引力、凝聚力,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进一步明确企业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范围和职责 (一)指导思想: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争取人心,凝聚力量,为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服务,推动企业各项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范围:⑴企业中的党外知识分子;⑵各民主党派人士;⑶无党派人士;⑷非公有制经济人士;⑸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士;⑹少数民族员工;⑺信教员工;⑻香港、澳门同胞及其亲属;⑼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⑽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⑾原工商业者;⑿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等。重点是做好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党外专家、技术骨干,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统战团体的负责人、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中的党外人士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方面代表人士的工作。 (三)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充分调动党外人士的积极性,为企业中心工作服务,及时了解、反映企业中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的思想动态和意见建议;协调企业中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及时化解矛盾;发现、选拔、培养、举荐党外代表人物,协助企业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实职安排。 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统战宣传工作 统战宣传工作要像党的其他宣传工作那样,利用宣传阵地,拓宽渠道,加大力度,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努力形成统战宣传工作的活跃局面。 (一)《信息交流》要开辟统战专栏,介绍统战基本知识,宣传各阶段的重点工作。 (二)适应统战工作群众化、社会化的新情况,利用广播举办统战专题节目,在宣传橱窗举办关于统战内容的展览。 (三)加大统战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力度,以扩大企业统战工作的知名度。 (四)各单位要确定专人向党群工作部及有关单位,及时、准确地报送统战工作信息。及时掌握本单位统战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党群工作部及各党总支、党支部统战委员,要主动提供宣传报道线索,党群工作部及其它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及网络,上下结合,使统战宣传工作搞得既深入又扎实。 四、进一步加强对统战宣传工作的领导 统战宣传工作要在矿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党群工作部具体实施。党群工作部要设置专人协调统战宣传工作。要把统战宣传工作列入年度和宣传要点,及时传达统战宣传工作文件,对每个时期的统战宣传计划要及时进行通报,形成合力,防止相互脱节。要对各党总支、支部开展统战宣传工作,适时提出要求。与各民主党派要加强联系,及时通报情况,使我矿统战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成效地全面开展起来。

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


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51号)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改进和加强我市行政应诉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

(一)明确行政应诉承办责任主体。按照“谁负责、谁应诉”的要求,确定应诉承办责任主体。县级以上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具体承办被诉行政行为有关事项的部门或单位为应诉承办责任主体,应诉材料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后提交人民法院。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作为共同被告的,应当以牵头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协同配合。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承办原行政行为有关事项的部门或单位和政府法制机构均为应诉承办责任主体,分别负责原行政行为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复议机关单独作为被告的,政府法制机构为应诉承办责任主体,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予以配合;政府法制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材料、参与旁听庭审等相关活动。政府法制机构负责行政应诉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对应诉责任主体不明确或有争议的行政诉讼案件,根据应诉事项确定案件承办责任主体。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收到不属于本部门或单位承办的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并转交应诉承办主体部门。其他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该行政机关为应诉承办责任主体,应诉行政机关内设机构的应诉承办责任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行政应诉承办主体负责人。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1.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环境污染等事项或原告为10人以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

2.行政机关每年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3.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

4.涉及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以及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和因撤销、吊销行政许可导致企业停产停业或公民丧失生活主要经济来源,或因侵犯公民人身自由、造成公民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引起行政赔偿的案件,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认为上述案件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的。

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就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原因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人民法院。

(三)加强应诉人员队伍建设。行政机关要按照行政职能配置本单位行政应诉人员,优先选派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和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承担行政应诉工作。倡导建立行政应诉“1+1”模式,即行政机关业务部门和法制工作机构各派1名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在保证1名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的基础上,可再聘请1名法律顾问出庭应诉。

二、全面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一)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的,各级行政机关不得采取误导、纠缠、诱骗或者胁迫等方式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任何障碍。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人民法院不受理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对于涉及信访、内部层级监督、尚在行政复议审理中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

(二)配合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出庭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工作人员或者诉讼代理人要充分做好出庭应诉各项准备,认真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和诉讼请求,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应诉出庭人员要充分行使法定诉讼权利,积极履行诉讼义务,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应诉过程中发现被诉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的,应当依法及时撤销、变更、停止执行,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对依法应当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不得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人民法院不得判处行政机关败诉。

(三)规范开展行政应诉工作。按照《青岛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指引》要求,规范行政应诉中的案件登记、提出答辩意见、出庭应诉、结案报告制作及裁判结果办理、结案归档等工作,统一行政应诉文书格式。被诉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规范制作答辩状,及时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未按规定提交证据材料导致败诉的,由行政应诉承办主体承担责任。行政机关出庭人员要尊重司法审判人员,遵守法庭纪律、程序和法庭要求,不得中途退席、无故缺席;要规范语言,明确答辩重点,提升应诉技巧和能力,提高答辩举证质量,做到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针对性强,提供证据全面、准确、及时。

(四)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各行政机关应当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履行生效裁判的责任主体与行政应诉承办责任主体一致。对于需承担诉讼费用的案件,及时向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认真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既要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又要拓展和延伸行政应诉的效果作用,完善制度,规范执法,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要建立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行政问责机制和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权威。

三、有效预防和处理行政争议

(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职能作用。确立“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例外”的阳光办案机制,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作用,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人要主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议,各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理。加强行政复议文书说理性,充分阐明复议决定的依据和理由,做好行政复议后向当事人的释明工作,努力将争议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诉讼纠错报告制度。各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青岛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纠错报告办法》,按时报告行政诉讼纠错有关情况。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无效)的和因不履行法定职责、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行政行为的主体行政机关应当上报行政诉讼纠错报告。区(市)政府、市政府部门应向市政府报告被纠错的有关情况,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市政府行政诉讼纠错报告的具体工作。

(三)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立由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途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理配置纠纷化解资源,为当事人提供适宜的纠纷化解渠道。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理等制度,推进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共同做好纠纷化解工作。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本级人民政府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健全行政调解制度。不断创新案外调解工作模式,加强行政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与配合,通过当事人和解、行政调解员调解、调解机构调解,以及仲裁和行政部门确认、裁决、调解等渠道,多元化有效解决矛盾纠纷。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听取行政应诉工作汇报,研究重大疑难案件,着力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考核。落实行政诉讼案件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应与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中的内容一致。市政府部门和各区(市)政府部门要及时对本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分析、总结,书面报本级政府。各区(市)政府应于每年1月5日前,向市政府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行政应诉工作情况,报告送市政府法制办,由市政府法制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二)完善对行政应诉案件的分析评估和考核机制。政府法制机构要抓紧建立行政应诉案件分析评估制度,适时组织对本区域、本部门行政应诉案件的分析研讨,邀请专家学者及其他法律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评析、解读,发挥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作用。合理确定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考核标准,不单纯考核行政应诉案件数、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不硬性设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意见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三)提升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各行政机关要根据本区域、本部门实际情况,通过组织集中培训、旁听庭审活动、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强化行政应诉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行政应诉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其中,政府法制机构每年至少组织1次本级政府部门集中培训。各行政机关要为行政应诉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设施,保障行政应诉日常工作开展。加强行政应诉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全市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和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实现对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实时动态管理,提高行政应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分工方案


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分工方案

为抓好《中共**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冠发〔2015〕6号)的落实,现将《意见》中的重点工作进行分解,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重点工作分工及完成时限

1、县委召开全县人大工作会议。(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完成时限:每届一次)

2、县委常委会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人大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完成时限:每年一次)

3、县委研究涉及人大职权范围内事项时,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见。(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完成时限:每次会前)

4、县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列席同级党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列席县委全委会和县委有关会议,参加县委组织的调研活动和中心组的学习。(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完成时限:每次活动通知参加)

5、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参加县委全局性工作会议、重大活动、重要情况通报等。(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完成时限:每次活动通知参加)

6、县“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并报告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支持人大综合运用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工作评议,科学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方式,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县“一府两院”工作中凡属法定应经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程序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并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按时报告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健全代表学习培训制度,每届人大常委会对人大代表至少培训一次。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继续推进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与常委会重要活动等工作。加强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指导,健全完善人大代表乡镇(街道)活动站和人大代表社区(村)联络站,为代表提供活动场所。(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各级党委、“一府两院”要重视和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办结率和满意率。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建议办理情况,向代表反馈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由县人大常委会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双重领导,依法开展人大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完成时限:年内完成)

12、各乡镇(街道)党委要高度重视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把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保证乡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主要时间和精力抓人大工作。各乡镇每年都要依法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力量,在乡镇(街道)配齐配强人大主席(主任)的基础上、增设一名人大副主席(副主任),设立人大办公室,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完成时限:换届落实)

14、确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编制,配齐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完成时限:年内完成)

15、增设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解决县人大与上级人大内设机构不对应,不衔接问题,科学确定人员编制和职数,充实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完成时限:年内完成)

16、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统筹协调、各级人大协作联动、新闻媒体共同配合的大宣传格局,不断拓展人大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把宪法法律、民主法治理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必修课。(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高度重视人大机关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建立健全人大干部能进能出机制,加强人大机关与县乡党政机关干部之间的双向交流。(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保障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明确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数额,依法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完成时限:年初落实)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督促落实。为抓好《意见》落实,县委成立了关于落实《意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协调,积极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听取研究落实情况,严格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分工方案中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根据分工方案,责任单位中黑体字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主要参加单位。牵头单位要具体承办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任务,按照时限要求抓好落实;主要参加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工作,协助牵头单位共同完成任务,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真正落实。

安全教育工作方案2篇


为加强对学生安全意识教育,提成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我们学校决定把三月份定为“安全教育活动月”,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全校的安全工作,突出安全防范主线,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活动,推动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引导师生珍爱生命,保障安全。

二、活动目的

大力营造安全教育活动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演练活动,普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为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环境。

三、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意识、增强生命能力。

四、活动时间

3月份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六、活动内容

(一)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1.预防交通事故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2.防火、用电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3.食品卫生安全常识的宣传和教育;4.《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有关法规的宣传和教育;5.突发事件应急常识的宣传和教育; 6.预防地震发生的基本常识和逃生技能; 7.防楼道挤压踩踏事故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8.预防不良行为的心理健康的宣传和教育;9.教学安全及校园内外活动的宣传和教育; 10.防各种流行传染病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低年级:侧重于1---3条;中年级:侧重于4---7条;高年级:侧重于8---10条。

(二)安全技能演练活动。主要包括火灾逃生技能;用电安全技能;交通事故自我救助;防震、防地质灾害的技巧和逃生技能;预防楼道拥挤踩踏安全技能;其他安全技能的演练。

七、活动安排

1.以“安全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十个一”安全教育活动 :

(1)3月14日进行一次以“强化安全意识、增强生命能力”为主题的国旗下安全教育讲话。 (大队部负责,并整理上交讲话稿)

(2)3月17日下午第二节课各班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上交一份班会活动情况统计表)

(3)各班出一期专题黑板报。(学校将按30%评选出优秀板报。评审组领导:焦慧主任;成员:班主任。3月22日前完成评选工作。)
(4)各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常识的培训。(资料:《中小学安全教育月活动宣传页》)。

(5)举办一次以“强化安全意识、增强生命能力”为主题的安全小报竞赛活动。 (3月18日前每班上交三份小报。学校将设三个奖项: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评审组领导:陈建英主任;成员:美术组教师。3月22日前完成评选工作。)

(6)组织一次学校安全防范知识竞赛。在全校开展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和应急救援知识答题活动。(学习资料:《中小学安全教育月活动宣传页》)。

(7) 发放一份“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技能,努力形成“学生安全,家校共管”的良好局面。

(8)布置一份安全隐患排查作业。各班给学生布置一份安全隐患排查方面的作业,组织学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我发现,家庭安全隐患我排查”活动,通过这一活动使学生认识到安全工作与其自身息息相关,把安全意识融入学生思想行动之中。发现家庭安全隐患的,希望能联系家长进行消除;发现学校安全隐患的,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马上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上报学校。(负责人:班主任)

(9)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学校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实现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指导性和规范性,组织一次紧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演练中锻炼学生的逃生技能和自救意识。(负责人:王丽萍)

(10)3月24日下午举办一次以“强化安全意识、增强生命能力”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月文艺汇演活动。(负责领导:辛卫平副主任)

2.其它:

(1)在校门口悬挂一条横幅,内容为“强化安全意识、增强生命能力”。(负责人:赵韩生 3月15日前完成。)

(2)制作展板。a学校将制作50块展板。(负责人:赵韩生 3月23日前完成。)b以学段为单位,分别制作一块以优秀的安全小报作品为主的展板。(低段负责人:马明兰;中段负责人:李军郁;高段负责人:马丽萍。 3月23日前完成。)

(3)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月活动报道。(负责人:贺俊华)

四、活动要求
1.要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安全宣传月”活动作为校园平安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全工作考核,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使“安全宣传月”有计划、有声势、有实效。

2.宣传教育活动要突出重点,加强针对性。特别是要加强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结合易发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知识和运用知识技能实施自护自救的能力。

3.各班在3月28日前,将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 的情况上报学校(发送学校邮箱)。

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方案安全教育工作方案(2)

为深入贯彻商丘市教育局教安稳【XX】238号和河南省教基一【XX】786号的文件要求,全面完成“安全教育进课堂,应急演练全覆盖”的任务,进一步提高长岗三中安全教育工作水平,全面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特制定XX年9月份《长岗三中“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宣传教育为手段,以提高长岗三中学生在灾难面前的自救自护能力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学习贯彻新的《消防法》,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整治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校园安全、关爱中学生生命健康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中学生消防安全意识。

二、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关爱安全,关爱生命”。

三、活动内容

“安全教育活动月”期间,我校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四个一”活动:

(1)举办一次安全知识专题讲座。消防安全知识专题讲座要重点突出新《消防法》和与中学生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要聘请专业人员,认真准备、注重质量、集中组织,通过举办消防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对学校学生普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和教育,进一步强化学生对消防安全重要性认识和理解,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2)召开一次安全主题班(团、队)会。我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依据“安全教育活动月”主题,认真研究、确定内容、集中时间、统一组织,注重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广泛参与,突出主题,增强针对性,给全体学生提供学习、交流消防安全知识的机会,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强化学生的消防安全观念。

(3)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我学校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依据新《消防法》和睢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XX年秋季开学安全建议和安全演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进行准备,通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和激励中学生自学等手段,在我校掀起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的新高潮,在此基础上,我校通过集中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竞赛的形式,进一步强化中小学生对消防安全知识理解。

(4)组织一次防灾疏散演练活动。我校结合“安全教育活动月”的主题,进行一次防灾的演练活动,教育师生掌握预防火灾发生的办法以及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面对险情,如何自救逃生。告诫师生,消防安全责任重大。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学校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的情况,研究制定本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方案,方案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活动方案,主动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在他们指导和帮助下,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通过演练,切实提高学生在火灾面前逃生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校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工作落实。结合我校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符合我学校实际的“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方案,活动内容突出重点、具有可操作性。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我校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从校长到班级安全委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人,认真组织做好宣传、教育、检查、整改、总结等各项工作,确保事事、时时、处处有人管。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我校紧紧围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这一主题,结合我校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开展好“四个一”系列教育活动。注重活动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绝不搞形式主义。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我校通过校园广播、宣传廊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切实加大“安全教育活动月”宣传力度,校园内悬挂宣传标语,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学校安全的舆论氛围。

长 岗 镇 三 中

XX年9月1日



关于安全教育的主题班会


篇一

一、班会目的:

通过开展以 珍爱生命, 安全第一为主题的安全知识教育班会,增强班内学生的安全意识,能懂会用一些基本常用到的校内外的安全知识,达到积极预防危险的发生并提高学生基本自我保护的能力。

二、活动内容:

1、十多种常用安全标志的图片的巩固学习。

2、利用贴近学生校内生活安全方面的儿歌《安全歌》进行学习。

3、齐做安全知识的选择题。

三、活动准备:

1、收集适合学生特点的一些安全标志图片并打印部分图片。

2、改编贴近学生实际的《安全歌》,收集有关交通、消防、校内外安全自护的知识作为选择题内容。

四、活动过程

1、师生问好并组织活动纪律,让班内学生明确本节班会的主题,让学生在生活中懂得珍惜爱护自己宝贵的生命,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接下来师引领学生回忆巩固五一前夕了解过的一些关于安全标志的图片,师问生答。

2、利用喜闻乐见的儿歌引领学生学习,(儿歌内容:小学生要记牢,安全事很重要.教室内不打闹,电线类你别靠.走廊里勿玩耍,不乱扔不吵闹.上下楼别拥挤,大让小要懂礼.集合时莫推挤,快静齐记心上.陌生人不要理,遇坏人报案去.有火灾一一九,有盗情一一零.安全歌人人记,都平安大家乐!教师读并逐句讲解,后师领生读并要求生背诵。

3、师领生做选择题

(1) 关于楼梯安全,下面哪些行为是错误的?

(2) ①上下楼梯时,靠右侧行走。

②下课的时候和同学坐在楼梯台阶上打闹。

③玩上下楼梯游戏。

(2) 如果你在学校里看见许多同学挤成一团,你应该怎么做? ① 赶紧挤进去看看出了什么事。

② 招呼同学去看热闹。

③情况危险,立刻报告老师。

(3) 下课了,下面的哪些游戏容易造成意外伤害? ① 在操场上和同学一起跳绳、踢键子。

② 在校园攀爬树木比谁爬的高。

(4)打扫教室卫生时,下面哪些行为可能很危险? ①身子探出窗外擦玻璃。

②用抹布擦桌凳。

(5)遇到交通事故应该拨打的电话是: ① 122 ② 114 ③ 119 (6)7岁的小丽在大街上和爸爸妈妈走散了,你觉得她应该怎样做? ①找马路上的警察叔叔帮忙 ②跟一个自己称认识她妈妈的阿姨,一起去找父母。

(7)小刚经常欺负小明,还不许小明告诉别人。

小明该怎样做?

① 向父母、老师、同学寻求帮助。

②找机会狠狠报复小刚。

(8)在学校不允许带哪些东西 ①橡皮 ②剪刀、火柴、弹簧刀 ③文具盒 (9)路口交通信号灯( )灯亮时,准许车辆和行人通行,( )灯亮时,不准车辆和行人通行。

①红灯绿灯

②绿灯 红灯 (10)班内有个同学因生病在吃药,药片花花绿绿很好看,班上同学可不可以随便吃? ①可以

② 不可以 教师总结:通过这次主题班会,使同学们掌握了一些安全防护知识,上下楼梯请不要拥挤,文明谦让,靠右行走!遇到陌生人,我们不能随便跟他走,遇坏人要拨打 110,遇火灾拨打119电话,药片不能随便服等等安全知识.

篇二

教学目标:

1、教育学生遵守课堂纪律,遵守课间活动的秩序,做一个文明有礼貌的小学生。

2、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掌握一些自救自护的本领;珍惜生命,健康成长。

教学重点:树立火灾自护.自救的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教育学生能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常规。

教学难点:教育学生能长久地做到遵守常规,注意安全

教学过程:

一、常规教育

(一) 谈话引入:同学们是三年级的学生了,对上课的基本要求已有初步的了解。但在这段时间里,同学们仍然有些做得不好的地方,这堂班会课我们就来谈谈怎样才能遵守学校的各项常规。

(二) 看图,说一说,议一议

1 上课铃响了,我们应该怎么做?(做好课前准备,安静等老师来上课)

2 上课可以随便说话吗?有事情怎么办?(先举手,再发言)

3 课堂上可以做小动作吗?(不可以,这会影响学习,影响别人学习)

(三) 结合本班实际,表扬能遵守课堂纪律的同学,教育不够自觉守纪律的学生。

(四) 小结:

刚才同学们都说得非常好,希望每个同学今后都要遵守课堂纪律,上课铃响后立即进教室,课本文具摆放好,安静地等老师来上课;课堂上不要随便说话,要发言,先举手;专心听课,不做小动作。

二、安全教育

(一) 课间安全

课间活动我们要守秩序,注意安全,这样大家才能玩得开心。

1. 表演

① 几个同学挤入教室

② 几个同学在教室里追逐

③几个同学有秩序地打乒乓球,一个小淘气一屁股坐在球台上混场。

2. 讨论刚才的表演,他们做得不对吗?为什么?(他们的做法不对,这样既危险,又影响同学们活动,也是极不文明的行为)

3. 结合本班实际,讲讲在校园里参加课间活动的一些常规要求:

①教室门口比较窄,离开教室应有秩序,不要争先恐后。

②在教室及走廊行走,应轻步慢走,不能追逐打闹,否则很容易因碰撞而出现不友好的行为。

③上下楼梯靠右走,楼梯是上下楼的必经之路,为了保证安全,必须按各自方向上楼。

4、关于校园安全(例举一些文明和不文明的现象)。

①请同学们谈谈自己在学校关于安全文明的感受。或者说一说自己因为一些不文明行为而受伤的过程或看到别人受伤的情景,好吗?

②像这种情况,我们班发生过吗?

A、用铅笔或其它尖锐的东西互相打闹。

B、在教室里互相追赶。

③在我们学校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注意安全,找一找哪个地方需要注意安全?现在轻松十分钟,我们来个安全知识问答。答对就得一颗星。

判断:

1、使用刀具时,互相比划、打闹。

2、用湿手触摸电器,用湿布擦试电器。

3、用手或金属制品去接触插头底部。

4、当不慎摔倒时,身体尽量往前,保护自己的头部。

5、用沙子或泥土打仗。

6、下雨天,在湿的地面上奔跑。

7、站在凳子上往阳台下看。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关于加强和改进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见》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安全教育工作计划”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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