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活动方案

事前计划,但要保持弹性。为了更加高效的完成工作任务,我们需要提前撰写方案,制定方案可以锻炼我们的统筹能力。怎样为自己安排好一份工作方案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活动方案,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活动方案

市司法局规范使用语言文字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文明单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教育用[20xx]3号)及教育厅、自治区语委《关于开展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桂语[20xx]7号)要求,加强我局语言文字应用水平,迎接我市今年10月份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我局从即日起开展“推广普通话及规范文字使用”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我局“规范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

成员:*****

*****

二、大力开展宣传学习

今年5月下旬起,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我局规范语言文字的相关制度,并做好学习纪录。同时,在局宣传栏张贴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推广普通话方面的标语、宣传画。今年9月份的第三周,是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届时,全局上下要采取标语、板报、诗歌朗诵比赛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三、做好普及普通话工作

各部门要组织干部召开推广普通话座谈会,以此提高干部、群众对推广普通话重要意义的认识。办公室要组织普通话训练材料发放到干部手中,指导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并检查学习效果。从今年5月下旬起各部门在开展业务时都应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我局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成为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

四、加强规范用字管理

各科室要对所有上墙的制度、标牌、宣传板报,工作职责牌、工作牌、人员去向牌以及印章的规范用字情况进行检查,对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用字,限于5月底以前全部改正;公文的起草、审核要严把质量关,杜绝不规范用字出现在公文上。

五、搞好自评自检工作

6月份以前局办公室要严格对照自治区语委《关于开展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桂语[20xx]7号)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市直机关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一次检查工作,将检查出的问题反馈到各部门及时进行整改。6月底将我局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情况汇报材料报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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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为了积极有效地开展普通话推广和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区语委的规定,特制定区财政局机关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一、认真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自觉做到人人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在机关活动中,人人都是规范用语用字的宣传员、监督员。

三、局党委每季度召开一至二次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工作会议,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

四、积极开展普通话演讲、朗诵比赛和讲座活动,营造浓厚的“推普”氛围。

五、坚持语言文字工作的考核奖励制度。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列入公务员基本行为规范;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的职责,列入机关作风建设、年度考核的内容;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公务员的一项条件。

六、在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等窗口工作的人员必须达到一定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未达标者,要分期参加区语委组织的普通话培训、测试。

七、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循普通话“四用语”,即在会议用语、公务活动交际用语、机关内部工作用语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在接听电话、接待来访首句使用普通话文明语。

八、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循“九用”规范字,即在公文印章、个人名片、单位名牌、指示牌、告示栏、便民服务窗口、奖牌奖状证书、宣传栏、网络网页等自觉使用规范字。

九、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情况和用字规范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改正,对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要及时补考。

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园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广大师幼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河教育【2018】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以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幼儿园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强化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认知度,形成与教育教学融为一体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全面增强我园教职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引导幼儿学说规范的普通话,提高教职工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真正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成为教育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进一步提升师幼基本素质,提高我园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推动我园在全社会更好地发挥基础作用和积极影响。

二、组织领导

星辰中心园成立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庞文斌

副组长:李晓娜

成员:张小彤 于宁宁 各班教师

下设办公室,负责达标建设工作的规划统筹、组织指导。联系电话:69220035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负责人:庞文斌)

1.对幼儿园使用语言文字现状进行调查,了解情况(特别是全园教师普通话达标的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

2.对园内用字(包括各种指示牌、标志牌、宣传栏、、幼儿园公文、教案和其他印刷物、自制教学软件、书写评语等等)进行检查监督,对不规范用字、错别字等提出修改意见。

(二)宣传发动(负责人:庞文斌)

1.组织全园师幼学习有关文件,提高对语言文字规范化重要意义的认识,动员全体教职工积极投入到开展语言文字达标建设活动中来,促进该项活动的顺利发展。

2. 充分利用园内的宣传栏、各班教室的墙壁、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宣传普及普通话和规范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介绍规范语言文字的相关知识,发布幼儿园活动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和安排,创设规范语言文字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3. 在园内设置长期性的醒目的宣传标语、标牌,将语言文字规范工作与环境创设结合起来。

(三)制度保障(负责人:庞文斌)

1.我园全面贯彻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提高师幼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幼儿园目标培养之中,纳入幼儿日常行为规范和园本课程体系之中,纳入幼儿园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之中,纳入五大领域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之中。

2.为了使这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幼儿园将制定语言文字规范化相关,对我园原有的各项管理制度按创建教育局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的文件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并狠抓落实,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四)强化训练(负责人:李晓娜)

1.对教职工语言文字的训练与要求。

(1)要求各年龄组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普通话教学。

(2)教职员工与幼儿交谈使用普通话。

(3)教职员工之间交谈使用普通话。

(4)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录用、晋级、评优的一项条件,对普通话达不到规定水平的在师和不会说普通话的在职职工进行普通话。

(5)各年龄组教师写字、幼儿评价、备课教案、等用字都要符合规范化要求。

(6)利用“推普周”活动组织教职工开展语言才艺会、书法比赛等活动,促进语言文字的训练。

(7)利用“推普周”活动组织教师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宣传活动及其他实践活动。

2.对幼儿语言文字的训练与要求

(1)小班幼儿能听懂普通话,学习使用普通话。

(2)中班幼儿愿意用普通话与同伴交流。

(3)大班幼儿能用较标准的普通话连贯地表达。

(4)幼儿在集中教学、游戏活动中说普通话,在生活活动中与教职员工和其他幼儿相互之间交谈时说普通话。

(5)幼儿对图书和生活情境中的文字符号感兴趣,知道文字表示一定的意义。

3.对家长语言文字的训练与要求

(1)要求每位家长进入幼儿园都要坚持讲普通话。

(2)家长在生活中要以身作则,不能说脏话。

(3)家长在签署园内资料时要写规范字。

(4)引导幼儿说普通话,积极参与园内开展的“推普周”活动。

通过对全园教师、幼儿、家长语言文字的强化训练,营造一种良好的校园规范化用语用字氛围,促进幼儿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幼儿园创建活动的进程,使我园真正成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五)检查考核(李晓娜)

1.幼儿园要将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纳入教师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园教师定期普通话水平和规范用字的检测。

2.教务处要加强幼儿一日活动的巡查,对活动中不使用普通话、不使用规范字的老师、幼儿、家长要给予积极的指正和记录。

3.对教师的教案、反思、笔记检查中要加强对使用规范字情况的考核。

4.老师普通话水平和使用规范字的考核成绩要记入教师的业务工作档案。

5.坚持把语言文字达标工作作为评选先进教师、好宝贝、好家长的重要条件。

(六)档案收集(负责人:庞文斌)

办公室要按照幼儿园统一分配的工作任务做好相关的文字、图片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对不合格的档案资料要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人事局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人事局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文章标题:人事局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全面推动我局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实现初步普及普通话,要做到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全局同志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全局主要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实现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现行的文字政策和文字应用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使用字符合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使用规范汉字。各类公示牌要文字规范、字型完整。二、评估对象评估对象为局机关各科室、区人才服务中心。三、评估内容及要求评估内容为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工作和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具体要求见《武汉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四、评估结论及考核标准评估结论分为先进、达标、不达标三种。基础性指标中的制约性指标全部达标,非制约性指标得分达到80,且鼓励性指标得分达到50的为“先进”;制约性指标全部达标,非制约性指标得分达到70,鼓励性指标得分在50以下为“达标”;制约性指标任一项未达标,或非制约性指标得分在70以下为“不达标”。五、评估规程及操作办法(一)自评整改(2005年9月30日以前)1、动员部署。通过全局动员部署,使全局同志了解和掌握国家语言文字的政策法规和评估检查的有关要求,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相应成立评估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分工。2、向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报局评估实施方案。3、自查整改。对照《武汉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进行自我检查评估,按要求逐步改进工作,提高全局对语言文字的管理水平和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4、在自评整改的同时,按照《武汉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资料建档说明》及《评估资料建档参考目录》的要求建好资料档案。5、以文件形式向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申请及自评报告(9月30日以前)。(二)接受常态评估(10月底以前)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确认我局自评整改工作符合要求,通知我局进行“常态评估”,我局接受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不定期随机检查评估。(三)接受认定评估(11月20日以前)在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确认我局具备接受认定评估条件后,按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确定的评估时间及日程安排,接受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听介绍、查资料、访谈交流、实地检查与测评、汇总评分、分析总结以及集中反馈等认定评估。(四)接受复评回访(12月20日以前)认定评估结束后,对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所提出的意见抓紧整改落实,以接受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应用以及资料的建档情况的复评回访。六、组织领导局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在局党组的下成立评估领导小组及其日常办事机构,以统筹、协调、指导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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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04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2004年是全面实施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十五”规划、确保如期实现新世纪初语言文字工作目标的关键一年,根据《湖北省语委办2004年工作要点》和《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武汉体育学院2004年语言文字》。 二、工作目标 1、全校上下积极准备迎接省语委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力争达到《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评估》标准。 2、继续积极推广普通话。师生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师生员工在教学、工作、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 3、继续搞好汉字规范化。校内标牌、指示牌、(牌)、印章,各级橱窗宣传栏、张贴物、布告、课堂板书,以及各种活动的会标等用字规范率达到100%。校内公文,学校出版的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学校自制的奖状、证书、招生广告(简章)、处级以上干部名片,以及各种宣传资料等用字规范率达到100%。 4、争取申请建立武汉体育学院普通话测试站,面向学生进行测试。 三、具体措施 1.深入开展“第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拓宽宣传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创设良好的文字规范化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2.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与辅导工作。今年继续选派3-4名青年教师参加湖北省普通话测试员的学习,选派1-2名青年教师参加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的学习,争取年内建立武汉体育学院普通话测试站,面向学生进行测试。 3.狠抓制度建设,健全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党办校办”、教务处、团委分设语委会兼职秘书,负责协调、监督学校行文、科研、管理、教学、广播、出版、海报、网站、校内重大活动和学生社团活动等规范用语用字情况。各院、系、部、处要有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一般由办公室主任或工会小组长兼任);各教学班应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班级学习委员或团组织宣传委员),在校语委的统一部署下,开展部门(班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整治与监督工作。 4.在校园网主页上设置语言文字专栏,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省语委、省教委其他有关文件,及时报道学校有关工作动态、先进事例。校园内设置语言文字固定宣传栏、标志牌,定期做好布置、维护工作。在校报上不定期设立“语言文字专栏”。 5.继续贯彻“凡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必须讲普通话”的规定。将普通话作为教学用语、“板书”必须规范用字的要求纳入学生评教、教学考核重要内容。各部门语言文字整治工作应与部门年度考核挂钩。 6.依托社科学院中文教研室,继续在《应用写作》等课程教学中,开展大学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组织汉语专业教师逐步开展学生普通话测试,测试成绩与学生平时考核挂钩(除少数民族学生外)。年内完成校播音员的省级普通话测试,做到持证上岗。 7.鼓励教师、学生和广大干部,尤其是汉语专业教师和文学类学生社团开展语言文字科学研究。 8.配合第七届全国语言文字“宣传周”,语委办与校党委宣传部、团委等联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推广普通话活动,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年内举办若干语言文字规范化师生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师生普通话演讲比赛等,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充分展现与弘扬中华语言美、文字美。 为保证做好本《计划》的落实,校内各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近期应结合学习、分解《评估指标》,找出自身不足,制定部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计划,落实部门整改措施,并上报校语委。学校将于年内组织专家组检查本《计划》及各部门整改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并开展“武汉体育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评比表彰活动。对开展该项工作明显不力的单位(分管领导)将要求限期整改。 附:武汉体院2004年语言文字工作主要活动安排 1、制定《武汉体育学院2004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积极迎接省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评估。 2、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明确语言文字工作思路。 3、积极组织开设“普通话语音训练”、“演讲与谈判”等选修课。 4、组织普通话培训与测试,选送教师参加省级和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 5、申请建立武汉体育学院普通话测试站。 6、组建学生推普社团。 7、启动学生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8、与兄弟院校语委和普通话测试站进行交流、学习。 9、第七届“推普周”系列宣传活动。 (1)宣传环境的布置和宣传氛围的营造。 (2)推普社团的招新。 (3)专家讲座。 (4)现场模拟测试。 (5)组织校园用字规范情况检查。 (6)学生普通话大赛。 (7)演讲比赛。 10、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 11、语言文字、表彰会。 武汉体育学院 200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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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省语委《关于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苏语〔20xx〕3号)的安排,省语委将于20xx年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江苏省《实施办法》),实现在我市范围内“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迎评各项准备工作,促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和内容
三类城市评估的主要内容为市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的建立等管理工作情况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情况以及向农村的辐射作用的发挥等,其中工作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要求为关键指标,任一项关键指标未达标准的市暂缓评估。各项评估指标总分为260分,其中党政机关58分,学校67分,新闻媒体47分,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28分,综合管理情况(主管部门)60分,总得分在208分以上为通过,234分以上为优秀。
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是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重点单位和对象。评估主要采取定点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规定如下:
1.综合管理: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一。
2.党政机关:共评估4个单位,其中定点评估市政府机关,市教育行政部门,其余2个随机抽取。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二。
3.学校:随机抽取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高校)各一所。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三。
4.新闻媒体:定点评估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3家媒体。随机检查电视台任一频道的1档新闻节目、1档专题节目、3条自制广告以及所有频道自办栏目的片头;随机检查电台任一频道1个小时以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播音(主持)为主的节目;抽看政府网站3个以文字为主的页面。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四。
5.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随机抽评1条繁华街道,1家大型商场,1个长途汽车站,1所综合性医院。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五。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4月)。
市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特别是各新闻媒体,要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办法》和省语委《关于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精神,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社会都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精神,了解达标内容,增强迎接检查的意识,自觉配合完成达标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7月)。
各责任单位根据《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责任部门任务分解表》,整理、准备有关台账资料,查漏补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1.各责任单位严格对照《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分解表》要求,逐条对照,明确责任,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到位。
2.完成迎评台账资料的准备和自查工作,并于7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自评表送市语委办公室。
3.各职能部门7月底前分别完成城区内街道和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20xx年8月至20xx年9月)。
通过集中整治,确保各责任单位达到评估指标要求。
1.市语委对各责任单位的台账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全市迎评材料。
2.在市各责任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市语委加强重点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查。
3.市迎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迎评推进会,确保各项迎评工作按时完成。
4.9月中旬,分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四个方面进行互查。
5.市语委于9月底组织模拟评估检查。
6.在整改到位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向省提出评估申请。
第四阶段:检查评估(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
1.做好接待准备,接受省语委组织的评估检查。
2.按照检查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依法制订完善管理措施(4月底前完成)。
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订政府和行业、系统语言文字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相关行政措施中体现对语言文字的管理要求。涉及到的主管部门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建设局、交通局、城管局、财政局、文化局、卫生局、体育局、广电局、人事局、公安局、民政局、经贸委、对外经贸局、法制局、总工会、团委、妇联、人武部、工商局、邮政局、电信(移动、联通)公司、人民银行、

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第2页

教育局、姜堰镇人民政府等。
(二)建立迎评台账材料(7月底前完成)。
1.各责任单位的台账资料要按照任务分解表的项目和评估指标要素进行准备,并于7月底前报市语委办公室汇总。
2.主管部门的台账资料由市语委办按照省评估指标体系,分类汇总,装订成册。
(三)设置规范用语用字公益宣传牌(8月底完成)。
1.市语委办负责在人民(北、中、南)路、振兴(北、中、南)路、罗塘路、姜堰大道、三水大道、步行街、淮海路、长江路、古田路等路段分别设置永久性公益宣传牌1块,具体地点由市城管局和市语委办统一安排。城区各学校在校园内设置2块以上永久性公益宣传牌。
2.党政机关、新闻媒体、教育系统、公共服务行业等都要在本单位设置宣传(提醒)牌。市交通局负责在公交车和出租车上设置宣传(提醒)牌。宣传(提醒)牌由市语委办统一制作。
(四)强化社会宣传。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迎评的社会舆论宣传,主动积极营造浓郁的迎评氛围。要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办法》、《江苏省社会用字管理暂行条例》以及评估的有关标准要求等材料印发到基层单位和学校。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刊播有关迎评工作信息、动态以及迎评方面的标语、口号、公益广告等,使全体市民都能了解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增强规范用语用字的意识性和自觉性,共同推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和应用水平的不断提升。
四、明确责任
对照《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责任部门任务分解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分解。
1.市机关、事业单位的用语用字及迎检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负责管理和督查。
2.城区人民(北、中、南)路、振兴(北、中、南)路、罗塘路、姜堰大道本文 、三水大道、步行街、淮海路、长江路、古田路等必查路段的不规范用字由市语委办牵头检查,督促整改由市城管局负责,工商、公安、民政、交通、市文明办等部门配合。具体工作由市语委办组织力量检查记录不规范用字,市城管局负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其他街道由城管部门负责牵头检查,督促整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广告用语用字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3.城区学校、幼儿园的用语用字及迎评环境布置等,由市教育局负责。
4.姜堰电视台、姜堰人民广播电台、市政府网站用语用字及迎检环境布置由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市委宣传部负责对上述单位进行督查。
5.姜堰汽车站和公路收费站等窗口单位的用语用字及迎检环境布置,由市交通局负责。
6.商业、邮电、文化、银行、保险、医院等主要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分别由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市文明办督查。(以上督查的内容还包括被查单位的迎检材料准备及台账资料建设等情况。)
7.市财政局为“迎评”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附件一
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主管部门指标任务分解表
编号
评 估 内 容
评估
方式
满分标准
负责单位
a1
是否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或城市综合管理之中
查阅
资料
是,4分
市文明办
a2
近两年县(市、区)政府是否专门研究过语言文字工作
查阅
资料
是,4分
市政府办
a3
有无县(市、区)级语委
查阅
资料
有,3分
市语委办
a4
政府分管领导有无担任语委主任
查阅
资料
有,3分
市政府办
a5
县(市、区)语委办是否挂靠在行政部门
查阅
资料
是,3分
市语委办
a6
县(市、区)语委办有无兼职干部
查阅
资料
有,4分;有专职,加2分
市人事局
a7
县(市、区)语委办有无日常工作经费
查阅
资料
有,6分
市财政局
a8
县(市、区)语委有无语言文字年度工作计划(或要点)和工作总结
查阅
资料
有正式文件下发的近2年的计划(或要点)、总结,4分
市语委办
a9
政府有无颁布关于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性文件
查阅
资料
有,4分
市政府办
a10
人事部门有无对公务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的规定
查阅
资料
有,3分
市人事局
a11
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并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考核的内容
查阅
资料
是,4分
市语委办
a12
有关职能部门有无对新闻媒体的语言文字规范化作出过规定
查阅
资料
有,2分
市广电局
a13
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是否有明确要求
查阅
资料
均有,4分
市经贸委
a14
市内主要街区是否设有永久性宣传标语牌
实地
考察
有3处及以上,6分
市语委办
a15
近2年“推普周”有否举办过大型宣传活动
查阅
资料
举办过,6分
市语委办
提供查阅的资料一般指接受评估的前三年的资料。总分为60分。
附件二
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党政机关指标任务附件表
编号
评 估 内 容
评估
方式
满分标准
负责单位
b1
对公务员语言文字规范有无要求
查阅
资料
均有要求,2分







b2
有无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
查阅
资料
均有领导分管,1分
b3
对本行业系统语言文字规范有无要求
查阅
资料
均有要求,4分
b4
普通话是否成为公务用语
随机
座谈、电话访谈
均能做到,6分
b5
是否对公务员进行过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
查阅
资料
均培训过,5分
b6
应参加普通话测试人员达标率
查阅
证书复印件
达100%,10分
b7
是否把普通话作为公务员录用条件
查阅
资料
均作为条件,2分
市人事局
b8
所有办公室有无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提示牌
实地
考察
均有,1分







b9
名称牌用字
实地
考察
完全规范,5分
b10
公文用字
抽查
公文
完全规范,10分
b11
印章用字
检查所有公章印模
完全规范,4分
b12
标志牌用字
实地
考察
完全规范,4分
b13
指示牌、电子屏幕、标语等用字
实地
考察
完全规范,4分
提供查阅的资料一般指接受评估的前三年的资料。总分为58分。
附件三
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学校指标任务分解表
编号
评 估 内 容
评估
方式
满分
标准
负责单位
c1
是否将规范使用国家语言文字能力纳入培养目标,列为学生日常行为准则和常规管理,并渗透到各项活动中
查阅
资料
均是,4分









c2
是否有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
查阅
资料
均有,1分
c3
师生在课堂教学中是否使用普通话
随机
抽查
均是,10分
c4
师生在会议、宣传等集体活动中是否使用普通话
随机
抽查
均是,4分
c5
在职适龄教师是否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相应等级
查阅证书
复印件
达100%,10分
c6
是否将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列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
查阅
资料
均列入,2分
c7
学生是否会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随机
抽查
达到,6分
c8
名称牌、标志牌用字是否规范
实地
考察
均规范,6分
c9
标语(牌)用字是否规范
实地
考察
均规范,4分
c10
公文、校刊(报)、讲义用字是否规范
抽查
均规范,4分
c11
试卷及其他印刷物用字是否规范
抽查
均规范,4分
c12
指示牌、电子屏幕用字是否规范
实地
考察
均规范,4分
c13
教师板书用字是否规范
抽查
均规范,4分
c14
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是否规范
抽查
均规范,2分
c15
有否设有永久性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标语牌
实地
考察
均各有2处以上,2分
提供查阅的资料一般指接受评估的前三年的资料。总分为67分。
附件四
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新闻媒体指标任务分解表
编号
评 估 内 容
评估
方式
满分标准
负责单位
d1
新闻媒体是否建立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责任制
查阅
资料
均是,1分






广












d2
是否对用语用字有检查改进措施
查阅
资料
均有,1分
d3
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是否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相应等级
查阅证书复印件
达100%,10分
d4
是否组织过对有关人员进行汉字规范化知识的培训
查阅
资料
近3年(今、去、前)曾培训过,2分
d5
电台、电视台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是否标准
随机
抽查
标准,2分
d6
电台、电视台出镜(声)记者是否使用普通话
随机
抽查
使用,2分
d7
报纸、网页和电视屏幕上出现的厂名、台名、报名、网名、制作单位名、栏目名是否规范
随机抽查
规范,10分
d8
电视屏幕、报纸、网页其他用字是否规范
随机
抽查
规范,12分
d9
广告用字是否规范
随机
抽查
规范,5分
d10
是否播出(刊登)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节目(文章)
查阅
材料
去年全年不少于10次(篇),2分
提供查阅的资料一般指接受评估的前三年的资料。总分为47分。
附件五
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
指标任务分解表
编号
评 估 内 容
评估方式
满分标准
负责单位
e1
各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人员在应使用普通话的场合是否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实地考察
均是,6分














e2
各单位是否设置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提示牌
实地考察
设置,2分
e3
单位名称牌、招牌用字是否规范
实地考察
规范,4分
e4
单位名称牌、招牌汉语拼音拼写是否正确
实地考察
正确,2分
e5
单位名称牌、招牌的外文书写是否正确
实地考察
正确,2分
e6
地名牌、公交站名牌、交通指示牌用字是否规范
实地考察
规范,4分
e7
地名牌、交通指示牌是否正确、规范加注汉语拼音
实地考察
均正确规范加注,2分
e8
广告用字是否规范
实地考察
规范,6分
总分为28分。
注:各公共服务会议行业指商业、邮电、文化、交通、铁路、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行业。

语言字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策划方案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20**-2020)》,根据《xx江省语委xx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区域推进语言字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xx语〔20**〕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学校语言字规范化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年县语言字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全县中小学、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

二、创建评估时间:

创建活动分两次进行,首批创建时间:20**年8月—10月;第二批创建时间:20**年月—6月。

三、创建依据。

依据xx江省《语言字规范化示范校考核验收标准》(以下简称《验收标准》)(附1)进行评估。

四、创建程序

(一)学校申报。各学校根据《验收标准》要求,制定实施计划,落实责任分工,开展自查自评和整改工作。各校在自评的基础上,准备相关材料,向县语委办、县教育局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学校的自评报告和申报表。

(二)审核评估。县语委办、区教育局组织评估组对各校的申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确定评估对象,第一批申报学校将于10月底进行实地评估:

①听取学校语言字工作情况汇报。

②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查看校园环境用语用字,分别走访学校师生,问卷调查等。

③整理、分析评估信息,按照评估标准量化打分并形成评估意见。

(三)公示确认

县语委办、县教育局根据评估意见,对通过评估的学校予以发公布,授予“xx县语言字规范化学校”。

五、有关要求

1为有效推进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请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县语言字规范化学校申报工作,并将语言字规范化工作要求纳入常规管理。

2首批申报学校请于10月2日(第二批申报时间,将另行通知)前将语言字规范化学校申报材料报送县语委办,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版。

规范执法行为活动方案


规范执法行为活动方案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依法治市“十大行动”总体方案》(万法组发﹝2015﹞1号)的要求,为规范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杜绝不良风气,提升执法能力,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更好地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积极开展于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继续巩固深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成效,以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为主要抓手,密切联系近两年工作实际,尤其是近期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检疫出证和证章标识管理,全面提升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健全规章制度,纯洁执法队伍,强化管理手段,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硬、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树立动物卫生监督队伍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内容

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人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通过整改、考核、培训等措施,加强遵纪守法、文明执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方针政策、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适应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增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凝聚力、执行力,完善相关保障措施,提高执法人员操作技能、综合监管能力、办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6月)

1、加强领导。成立**市“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领导小组,市畜牧食品局局长周元礼任组长,市畜牧食品局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吴安华任副组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朱静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支部书记邓万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林义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冉立冬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朱静卿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义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鲁文菡为联络员,负责及时将“行动”期间的经验、做法及相关工作以信息形式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全市动员,落实方案。6月底,召开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动员大会,传达、部署**市“提素质强能力行动”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7月-*年4月)

1、人员队伍整顿阶段(7月1日-31日):全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要求为依据,对过去两年,特别是近期小反刍兽疫防控中的执法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规范动物卫生监督各环节管理。每名执法人员要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交由单位领导班子审核后,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限期整改;对相关人员,单位负责人要进行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记过等处分。

2、定岗定程序,强化工作制度阶段(8月1日至31日):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动物检疫和监督执法各岗位的人员数量、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对设置不合理的岗位、人员要及时调整,确保动物卫生监督申报点(检查站)、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执法办案、检疫等公主国内组岗位、人员落实到位。要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制度和启用动物卫生监督记录表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痕迹化管理。二是要对于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执法办案等工作岗位。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查证验物,做好消毒、登记工作。要监督做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关键岗位轮换和执法回避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督查和稽查制等制度,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三是要对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检疫规程检疫出证。杜绝只收费不检疫、“越权出证”、“隔山开证”等行为。发现疑似病畜禽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产地检疫出证要基于对规模养殖场或相关区域内动物疫病监测结果,掌握养殖环节动物疫病防控状况,并在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测基础上,按产地检疫规程出证。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场入场动物的查证验物,严防不合格动物进入屠宰场;做好同步检疫,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不得出场。

3.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专项整治阶段(9月1日至30日):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统一相关执法标识,规范检疫证明的使用管理,严格做到“统一订购、层级发放、网上公布、及时登记、回收和销毁”,落实“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制度。要及时对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清理排查,发现违规使用情况立即整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证的签字官方兽医必须为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要严格控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的签字官方兽医人数。要加大区域合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严肃处理不按规定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倒卖或伪造证章等违法违规行为。

4.执法后评估阶段(10月1日至31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组织开展执法案件“回头看”,通过调阅相关执法案卷、回访行政相对人等,对2013年查处的全部案件进行执法后评估工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执法程序和效果进行检查和综合评价,纠正不当执法案件,对违规执法人员作出处理。要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管理程序,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依法规范、公正透明。

5.举办执法技能竞赛(11月1日至31日):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现场执法评判、执法案卷评查和检疫技术比武等活动,对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进行评比,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执法人员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6.开展全员教育培训阶段(2015年1月-4月):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制定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计划,全面开展检疫监督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各方面素质。在政治素质上,要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形成“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形象;在法律素质上,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经上岗培训,持省级农业行政执法资格证件上岗,逐步实现动物卫生执法人员由业务型向依法管理型转变。在业务素质上,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畜牧、兽医等专业知识和相关操作技能,不断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市畜牧食品局要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人员,要继续培训至考核通过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总结提高阶段**年5月)

*年5月底前,市畜牧食品局要全面总结本次“行动”取得的成效,认真梳理各环节工作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要认真组织研究下一步工作方案,建立“提素质强能力”的长效机制。并在*年5月底前将本市总结报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四、加强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

市畜牧食品局和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履行职责的实际需要,完善各项制度,争取相关支持,提升监督执法科技支撑能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人员队伍整顿、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执法后评估等活动中,要坚持“边查找、边整改”,及时查漏补缺,重点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市畜牧食品局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内部稽查,对每个阶段实施情况组织督查,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加强指导督办,确保“行动”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动物卫生监督系统提升综合素质、强化执法能力的良好氛围。

**市畜牧食品局

大家来“找茬”——校园用语用字纠错活动方案


大家来“找茬”——校园用语用字纠错活动方案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不断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强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提升全校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号召广大师生积极行动起来,参与校园用语用字自查及纠错活动,提高校园用语用字规范率,营造良好的规范用语用字环境。

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17-24日

活动地点

石大校区、师专校区

活动对象

胜利学院全体师生

活动流程

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或者学生自行组队成立“找茬”小组,将校园内的不规范用字找出来,标明地点、发现者姓名、发现前用字及改后用字等内容,填写相关表格进行汇总,将反馈表及时上报学校。同时采集图片资料,然后由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并协调有关部门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查。

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12月17日);

第二阶段:自检自查(12月18日——12月23日),对校内公文、各式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进行全面检查(不规范情况:1.使用错别字;2.使用超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允许范围的繁体字、异体字;3.使用国家已废止的异体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4.使用国家已废止的印刷字形;5.其他不规范使用的语言文字);检查汉语拼音、外文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查后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进行汇总上报。同时,借助问卷星等完成问卷调查,广泛收集意见。

第三阶段:汇总结果(12月24日),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核实结果,并协调有关部门整改。

活动相关注意事项

1.各班根据活动要求,按照学生实际,组建活动小组开展调查。

2.开展调查时,对不规范社会用字进行拍摄记录,收集好相关影像资料,并填写好《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调查情况记录表》。

3.加强安全教育,防止意外安全事故发生。活动小组要求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师生安全。

4.各学院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收集并提交附件1,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打印版交至文化活动中心212学生会办公室。

奖项设置

以小组为单位,依照其调查结果(《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调查情况记录表》),评选本次活动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

评奖依据

“找茬”数量,发现一处用语用字不规范现象计10分,上不设限,得分最多者获一等奖,依次类推。

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市院《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我院开展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政法系统共产党员办案与服务质量竞赛活动,按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和检察工作主题,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素质,严密执法规范,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通过专项整改活动,使检查机关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办案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更加满意。
在专项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我院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体系,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把执法规范化与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有机结合起来,使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促进检察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加快实现我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建设“和谐葫芦岛”、“和谐南票”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整改的重点
这次专项整改的重点是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和环节。同时,监所监察等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分析本部门哪些工作部位、环节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确定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主要整改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包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私自接受案件当事人、请托人及其亲友的宴请、钱物,吃拿卡要,泄露案情,以及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等。
(二)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包括特权思想严重,伤害群众感情;自侦案件适用程序不规范,群众举报渠道不畅通;办案不负责任,收集证据马虎,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文书制作粗糙;在办案中受利益驱动,非法插手经济纠纷,超范围扣押宽物或不及时返还,甚至截留、挪用扣押款物;不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不履行告知义务,不及时送达文书,不注意听取辩解和申述,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滥用强制措施,变相超期羁押,变相体罚,刑讯逼供;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勉强或强行立案、逮捕、起诉;因执法不规范,导致办案质量的不高甚至发生错案、有瑕疵案件和上访案件等。
(三)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包括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应当逮捕的案件不依法逮捕;应当起诉的案件不依法起诉;对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应当监督而不进行监督;漠视群众疾苦、对上访求助群众冷硬横推,办理信访、申诉案件不及时、不认真,该纠正的不纠正,该赔偿的不赔偿等。
(4)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主要是对地方、部门保护和违法干预办案不敢抵制,没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各部门要围绕上述问题,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从自身执法工作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对照检查,监视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工作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工作环节,特别是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从“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认真加以整改、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取得实效,在重点整改的基础上全面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步骤和方法
专项整改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如下:
(一)集中整改阶段,时间为6月底以前
1、动员部署。组织干警学习领会上级关于专项整改活动的会议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2、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征求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
3、对2003年以来的涉检上访案件特别是错案和有瑕疵案件,以及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一次认真梳理,深入查找个人和单位在执法工作汇总存在的不规范、不公正等突出问题。
4、对查找出的问题逐一归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5、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能够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在年内完成整改的,要逐一列项,限期整改;对一时不具备条件的,要列出专题,加强调查研究,做出符合实际的安排。整改方案要及时上报市院。
6、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7、对发现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案件,要限期、定人办理,重大案件按上级院挂牌督办要求办理。
8、6月中旬,院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将对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检查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健全制度情况
1、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该坚持的坚持,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
2、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没有落实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得到贯彻落实。
3、在清理、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重点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细化办案流程,对执法办案各个具体环节的执法规质量标准作出严密细致的规定,使每一执法环节和每一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防止执法随意性。二是完善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明确到每个人、每个岗位,实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规范执法主体资格,开展执法主体清理,严明纪律。三是健全内部外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个执法办案环节相互制约;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机制;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检务公开,凡是能公开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都要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
4、在严格执行高检院将下发的关于完善各项业务工作的办案规则、办案流程和办案绩效考评办法的制度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同时,继续坚持和完善省院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体系,围绕专项整改的重点,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5、组织干警学习讨论上级院下发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我院实际进行细化。
(三)培训考核阶段,时间为9至10月
1、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高检院制定的各个执法岗位的培训考核内容和组织实施办法。
2、按照全员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岗位培训。根据各个执法岗位的培训内容,采取集中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干警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提高岗位技能和执法水平。
3、在培训后期组织干警进行考试,检验干警学习有关执法程序、工作规范情况。对成绩较差者,加大培训力度,帮助其尽快掌握有关业务知识。
4、对近几年因工作失误导致重大涉法上访案件或其他严重执法过错的检察干警,进行严肃查处。
5、按照“干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研究建立岗位练兵的长效机制,推动练兵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
(四)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时间为11月中旬前
专项整改活动基本结束后,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1、根据高检院和省市院的验收标准,制定我院的验收标准。
2、按照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重点检查执法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规范是否健全;因执法质量不高引发的群众涉法涉诉上访问题是否已经整改;检察队伍精神面貌是否有明显改观;群众满意度是否提高等。要通过问卷调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等形式,让群众对检察干警的执法活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进行监督评判,以此来检验专项整改的成效。
3、接受上级院的检查验收。在上级院来我院检查验收前,院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发现哪个部门不符合要求,就给哪个部门补课,针对存在的执法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在上级院检查验收时影响全院专项整改工作的,将予以追查责任,由谁造成的,就按院《奖惩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4、各部门要在11月1日前,将本部门的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整体情况书面报送政治处
专项整改阶段结束后,转入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计划用三年时间。
四、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领导。根据市院要求,我院成立“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负责整改活动组织、指导、督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工作办公室在专项整改阶段即前半年时间设在政治处,在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即后三年时间设在研究室。
(二)要高度重视。院党组要把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把手副总责,各职能部门特别是重点部门要分工落实。实行严格的责任制,逐级逐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三)要抓好典型。在专项整改活动中,院将确立一、两个部门作为示范科室,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党组成员要根据各自分工,抓一、两项具体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对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的经验,特别是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对在专项整改活动表现突出的,将按照《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四)要加强指导。院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部门具体工作的指导,加强检查督促,政治处要经常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院党组汇报。
五、几点要求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始终。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专项整改活动的需要,组织广大干警进一步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学习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学习《为人民服务》、《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等经典著作,学习全国、省、市三级检察长会议文件和专项整改活动中领导同志的讲话,不断统一思想,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工,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推动专项整改活动顺利进行。
(二)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干警进行教育。要深入开展向方工、白云、尹笑天等先进人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走在前列的先进检察院学习的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同时,要选择因办案不规范而导致的涉法上访案件特别是冤案错案,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搞好专项整改活动、规范化执法行为的自觉性。
(三)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是要把专项整改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重点来抓,用专项整改的成效来衡量和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二是要与开展的办案与服务质量竞赛活动结合起来。通过专项整改,推动竞赛活动深入开展,通过竞赛活动检验专项整改的实际效果,从制度上、机制上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三是要与解决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在容易产生错案和案件瑕疵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堵塞工作漏洞,解决由于执法不严密和执法不公产生的问题。四是要与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五是要与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一手抓执法,一手抓队伍,既要抓一般违法问题,更要注重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和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六是要与推进检察改革结合起来。把这次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方案中第二时间段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的任务,作为今后三年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七是要与抓好“三位一体”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建设步伐,巩固和发展专项整改的成果。
(四)假期哪个领导班子建设。要结合专项整改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中纪委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五个不许”和高检院提出的“六个严禁”、省委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五项重点要求及其他纪律规范落到实处。
(五)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立足当前,抓住本单位、本部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解决好现实的实际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把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着力解决执法活动中的随意性问题,形成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的长效机制。
(六)做好宣传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对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必要的宣传,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5月至6月,集中宣传各地学习、查摆和整改问题的情况;7至9月,集中宣传执法规范、执法公正的先进典型和规范化建设的情况;9至10月,集中宣传培训考核情况;11至12月,集中宣传检察机关经过专项整改后的新气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其他途径向社会宣传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效。
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市地税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函〔2013〕83号)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不公、行政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问题,助推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明显提升、执法作风明显转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促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明显上升,逐步实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执法素质教育。一是落实教育培训。市、县组织法制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公务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市局将有针对性地举办1期法制业务培训。二是强化人才培养。促进和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学历教育、法律、会计等资质资格考试,提升专业人才比例。各单位要加强人才库及执法标兵管理,通过建立税务学堂、成立业务兴趣班、开展“依法治税宣讲”等活动,充分发挥人才的传帮带和示范表率作用。三是逗硬业务考试。建立业务部门学习考试联动工作机制,以各业务科(股)室为主定期报送考题,对执法人员定期组织法律及税收业务知识考试。市局今年将组织对2个基层单位进行税收执法能力考试。四是丰富练兵平台。开展“以案释法”、情景模拟、岗位练兵、岗位比武等活动不少于2次。

(二)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和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规范。加大行政执法队伍清理整顿力度,对没有执法资格人员,严禁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履行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调离执法岗位,对经清理确认了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通过报纸、网站等方式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先进示范带动作用。华蓥、岳池和邻水县局为市局执法能力建设示范单位,市局已通过文件明确示范的具体工作。省局今年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与执法能力建设示范工作紧密结合,强化措施,深入实践,积极总结成功经验。市局将在省局的指导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综合评审和实地考评,择优向省局推荐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四)健全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制度。各单位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继续完善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对重大涉税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评估,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完善依法行政专家咨询制度,对重大税收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税收政策制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等进行专家咨询指导,提高地税机关依法行政水平,降低地税机关执法风险。积极建立决策反馈制度,决策机关要跟踪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重大决策实施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进行调整。

(五)深入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结合行政权力清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需要纳税人周知、遵守和执行的事项和信息。积极推行重点税源、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的税收管理公开透明,强化阳光办税。建立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税人代表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对地税执法和服务的意见与建议,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完善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各单位要完善关于表明身份、告知、陈述和申辩、听证、送达、执行、时效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的各项规定,对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并设立公示栏,向社会公示相关制度。严格督促执法人员遵守各项程序制度,特别是要切实规范调查取证行为,做到取证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枉不纵。


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第2页

 (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要坚持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处罚救济等行政处罚原则,落实罚缴分离制度,严格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避免执法随意性。二是着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行政审批项目最少、流程最短、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要求,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并按照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实施许可行为。三是规范行政强制行为。要做到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合法,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实施行政强制要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原则,在采取强制行为时,要选择实施伤害最小的措施,严禁暴力执法。

(八)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文书要求格式相对统一、内容严谨,说理清楚、用语规范,论述完整。各单位应使用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并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材料归档和案卷管理。

(九)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公告、评估、清理和修改、废止工作,从源头上为依法行政提供基础保障。始终坚持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告形式。重视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说明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对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加强对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必要性、可行性的研究论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并全面推进税收规范性文件办公自动化管理程序。严格按照省局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

(十)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坚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修订完善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管理办法和税务案卷评查办法。积极做好全市地税系统2013年度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与“两法衔接”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认真开展2013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监督,规范税收自由裁量权。

(十一)加强税务风险防控。按照“全面清理、把握重点、注重实际、突出实效”的思路,以“查找、分类、监控”为重点,在华蓥市局试点的基础上,分阶段落实风险防控工作部署。5月底前将《税收执法风险防控手册》初稿下发各单位;各单位通过组织学习《税收执法风险防控手册》初稿,进一步清理查找风险点,思考、总结和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并将清理完善的情况于8月底前分类汇总上报市局;华蓥市局着重于防控手册的实践操作,要针对梳理出的高级别风险,特别是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研究具体防控操作措施;市局于12月底前完成全市《税收执法风险防控手册》的编写。

(十二)建立执法评价体系。积极探索税收执法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稳步推进岳池县局的执法评价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一是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二是选择适当评价方法;三是明确评价结果运用。今年年底,市局将结合岳池县局执法评价体系的建立情况,对全市各执法单位组织一次执法现状评估,并进行通报,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实施步骤

“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自2013年5月23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包括准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5月23日至6月14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明确工作机构,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时限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各单位制订的实施方案要在6月10日前报送市局。

(二)实施阶段(6月17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着力做好活动组织发动、指导落实、检查验收和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要监督指导本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规范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8日至10月30日)。

市局组织检查组对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提高行政效能和优化税收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年度总体工作要求,加强工作配合协作,切实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

(二)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要起好统筹协调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到人。(三)严格考评。市局将“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情况纳入2013年度考核主要内容,严格逗硬考核,同时,对工作开展较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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