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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
深学严守党规党纪,做廉洁“财政人”
通过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充分认识到两部党内法规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县财政部门的当家人,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对于保持全县财政工作廉洁本色,确保财政系统党员干部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学以知义。只有深入学习,才能熟知《准则》《条例》要义,才能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作为县财政局负责人,我将带头学习,将平时言行与《准则》《条例》进行对照、反思,明确知道哪些应该起带头作用、哪些不能为。积极推动全系统开展好学习贯彻活动,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各支部、各科所开展集中学习,局领导和各支部书记、科所长发挥带头作用先学一步,逐字逐句将《准则》《条例》学深学透,切实掌握其精神要义;将全系统每一名党员纳入学习活动范围,同时带动非党员干部积极学习;结合财政实际,组织全体财政干部进行《准则》《条例》知识培训,让每个人都能学到、学好;成立督导组对学习贯彻工作进行督查督促督导,全面确保学习质量,促进全系统上下明规矩、守规范,为规范廉洁财政建设扎紧思想的篱笆。
学以践廉。作为财政部门的“当家人”,我将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模范遵守《准则》的高标准,坚定守住《条例》的基本底线,以实际行动引领全系统党员干部自觉落实党规党纪要求;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遵守相关工作规定,带头执行组织人事纪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对政府采购、农桥招标、决算审计等相关事项决不插手干预;坚持原则,在预算编制、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严格按照法治财政标准化要求,不为人情编预算、拨资金,切实维护财政系统廉政形象;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加强党性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系统形成争当廉洁“财政人”的良好氛围。
学以尽责。《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我将带领局党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通过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抓住这个纲,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抓早抓小,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要以《准则》《条例》的贯彻实施,促进财政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规则。要求局纪检组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处理,使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党员干部因小失大,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加强对全系统财务收支情况检查,加强内控执行情况检查。要求各支部书记、各科所长既做好业务,更要抓好党务和纪律教育,全力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党纪法规约束之下,自觉接受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明明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努力做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财政好干部。
小编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监察局新《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3篇》的范文,觉得有用就收藏了,看完如果觉得有帮助请记得(CTRL+D)收藏本页。
篇一: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处分》,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重要任务。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创新,就要扎紧制度的笼子,提高管党治党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的统一,实现党规和道德共同发力,自律与他律互补、高标准与守底线兼顾。《准则》如灯塔,《条例》是警钟,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思考和战略谋划。《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对党章中关于廉洁自律需求作了进一步阐发,使之具体化。准则坚持正面倡导,把原来的52个“不准”纳入党纪处分条例,变“不准”为“自觉”,提出行为规范。强调“四个必须”,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的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起努力践行的高标准,成为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列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全面从严治党,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这一高标准,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对照《准则》,明确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以德治党的“德”,就是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
篇二:
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分局组织集中学习即将于2016年施行的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思想上有了更高的认识,让自己受益匪浅,对于下一步如何贯彻执行新准则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践行廉洁自律同践行“三严三实”结合起来 解决党内的腐败现象,关系到党组织能不能得到纯洁,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无论什么形式的腐败现象,什么性质的腐败行为,也都是违背“三严三实”要求的。而腐败行为得不到惩处,腐败现象不能消除,践行“三严三实”,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思想就将成为一句空话。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认真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坚决做到廉洁、清白。
二、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合格煤矿安全监察员 作为一名煤矿安全监察员,践行“三严三实”和做好廉洁自律最根本的就是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把自己的具体工作做严做实,这也是作为一名党员落实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实现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而奋斗。
篇三:
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会
自《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后,白山监察分局组织全体监察员,进行了系统学习。通过学习,个人体会如下。
一是共产党人的标杆就是《准则》的正面引导。《准则》开宗明义,高屋建瓴,言简意赅重申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强调“三严三实”中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全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做出明确要求,普通党员主要处理好公私、廉腐、俭奢和苦乐四大关系。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做好从政、用权、修身和齐家的学问,突出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家风要求。
二是共产党人的底线就是《条例》的反面警示。《条例》紧紧围绕当前党内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针砭时弊,对症下药,全面系统具体回答了一名中共党员“哪些千万不能做”和“做了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的问题。《条例》突出纪严于法的特点,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一视同仁,总结、归纳、整合了违纪党员经常会犯的六大纪律:首先是政治纪律;第二是组织纪律;第三是廉洁纪律;第四是群众纪律。
三是规矩的生命在于执行。对守纪律的党员来说是保护,对破规矩的党员来说就是严惩。通过压力层层传导,使每名党员头顶都悬着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谨言慎行,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认清形势,以反面活教材为戒,将“三严三实”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敬畏,明底线,不糊涂,共同展现共产党人的铮铮铁骨。《准则》和《条例》规定标准比法律要求高,是每名共产党员必须执行和遵守的标准,每名共产党员必须严格执行和认真、自觉地遵守。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
新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严明党的纪律戒尺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
一、以《准则》为镜 强化廉洁从政、为民服务意识
新修订的《准则》,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8条规范,包括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准则》是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则》的继承和发展,是党的作风建设与时俱进的表现,是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明镜。《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每一位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应扭紧自律"螺丝",加强自身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强化廉洁从政、为民服务意识。
作为基层党员,要增强学习《准则》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性,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要有为人民服务的决心。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境界,率先垂范,牢记宗旨,坚定不移的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发挥优良传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二、以《条例》为警钟 做遵纪守法、心存戒律的表率
新《条例》的出台,表明了党中央以规治党、以德治党、从严治党的决心,为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条例》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打上警示条,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确保权力使用不偏向、不变通、不越轨、不出格,真正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警醒党员干部心中要常存党规党纪戒尺,自觉远离纪律红线,以身作则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成为群众的行为风向标,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做"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提高党性修养,自觉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严明党的纪律戒尺,把党章权威立起来。
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准则》为镜,强化廉洁从政、为民服务意识,以《条例》为警钟,做遵纪守法、心存戒律的表率,做学习、遵守《准则》和《条例》的带头人,让《准则》的明镜常照己行,《条例》的警钟长鸣于心,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积极性和先进性,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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