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专题教育心得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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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严以用权为人民 争做“四有”好干部

谷文昌同志是我省漳州市涌现出来党的先进典型,他“不带私心搞革命,一心一意为人民”的精神气魄,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三严三实”的科学内涵,科学运用,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一要“心中有党”,做到用权公正。作为领导干部,要做到“心中有党”,清醒地认识到手上掌握的权力是党赋予的公权力,厘清公与私,公权只能姓“公”,为党、为民服务。要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切实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决不能恃权自重,以权谋私。
二要坚持“心中有民”,做到用权为民。要存有“权为民用”的敬畏之心,剥离权与利,继续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肩负起人大领导干部该担当的责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做到时时刻刻“心中有民”,主动思考谋划,坚持问题导向,为立法、监督等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三要坚持“心中有责”,做到用权务实。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要有干事创业的担当与责任,着眼严和实,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要坚持用务实的态度、创新的精神,科学运用权力,将权力用在“实”处、用在“点子”上,做到既关注眼前,又注重长远,真正做到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四要坚持“心中有戒”,做到用权谨慎。近年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案件令人触目惊心,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给党的形象和人民的利益带来了严重损害。要以这些反面典型为戒,时刻以如履薄冰的心态,把握尺与度,增强党性修养,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对权力怀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始终做到淡泊名利、廉洁自律。

篇二:
“严以用权”需用权为人民
领导干部与老百姓的区别,就在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为官用权,重要的是解决好如何看待权力、如何用好权力的问题,确保手中权力的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不出格,这也是我们面临的最经常、最现实的考验。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为了人民,这是我们党的权力观。领导干部越是职位高、权力大,越要牢记权力的本质。不管历史条件和党的执政环境、执政方式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不管我们走了多远,都不能忘了为了什么而出发。现实生活中常常可以看到,有的人一旦当了官、出了名,就昏昏然、飘飘然,就忘乎所以、不知天高地厚,为所欲为,什么都不在话下、什么都无所顾忌;有的人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想问题、办事情不怕群众不满意,只怕领导不注意,唯上是从;有的人认为权力来源于个人努力、个人奋斗,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奉为信条,滥用权力甚至以权谋私;有的失去进取动力,精神颓废,甚至连基本的科学素养都不具备,信教传教,迷信“大师”“风水”,大搞封建迷信。用一句古诗来形容,就是“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这些,都反映了权力观的扭曲。
选择了共产党,就选择了奉献。邓小平同志指出,“什么是领导?领导就是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想当官就不要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官,想舒舒服服的就不要当领导干部。我们基层街道而言,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对待权力问题上,都要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个人同群众的关系、同组织的关系,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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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心得体会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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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学会体会(一):夯实依法行政
近日,XX县局以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为推手,着力"六个坚持"夯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促进职工严以用权。通过这次学习会,我对严以用权有几点体会:
一是坚持合法。自觉做到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树立崇法、尊法意识,切实抓住"清单"不放松,结合地税工作实际,认真梳理行政职权,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公布权力清单,做到法无授权即禁止。
二是坚持合理征管。在税收征管执法过程中,在确保征管行为合法的前提下,确保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个纳税人,在处理纳税事宜时,紧紧围绕征管事实的相关因素,自觉排除来自外界非涉税因素,坚持比例原则即:做到合乎目的,处罚适当,损害最小,从而达到合理行政的目的。
三是坚持程序正当。持续坚持办税公开,深入实施阳光税务,确保纳税人的知情权;拓展政风行风监督渠道保证纳税人的表达监督权;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和综合素养,提高干部履职能力。
四是坚持高效便民。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工作质效,确保每名干部都能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持续巩固办税厅统一进驻县政务大厅的工作成果,大力倡导实施好国地税合作工作机制,拓展国地税联合办税窗口,最大限度的实现便利纳税人原则。
五是坚持诚实信用。带头树立诚实信用意识,做到公开各类涉税信息内容全面、准确、真实可靠,实施征收管理做到措施科学得当,非法定事由不擅自更改,不出尔反尔,调整变更征管手段合法合理切实可行。
六是坚持权责统一。牢固树立"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宗旨意识,认真行使好国家赋予的税收征管职责,做到履行岗位职责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时刻紧绷"以权谋私、以税谋私,人情执法、人情处罚"必将承担法律责任的意识。
七是慎用权力。要负责任地行使权力,它的前提是把情况搞清楚,把问题想明白,多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发扬民主,博采众长。
八是为公用权。一定要守住公与私的分界线,不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
九是依法用权。用权要遵循法治,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给权力运行"画红线""布雷区".
十是履责用权。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日常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豁得出来、顶得上去。
十一是务实用权。严以用权是为了更好地干事创业,对那些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又不想担责的干部,就让他休息。
十二是刚直用权。面对歪风邪气,敢于较真、敢于碰硬,面对重大原则问题,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十三是阳光用权。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让监督权力。
十四是廉洁用权。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管得住自己,也管得住亲朋好友和身边的人。
十五是公正用权。用权一定要公正,而不能仅凭自己的好恶,公正用权才能得到社会和人民认可。

严以用权心得体会(二):"严以用权",有权不可任性
从严治吏,根本在于实现干部秉公用权;依法治国,核心在于建立权力运行规则。近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王XX在为全市领导干部上"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时明确要求,要坚持秉公用权、为民用权,按规矩、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不与民争利、不侵害百姓。
权力,是组织授予、人民赋予,是干部使用、群众受益。权力又是一把双刃剑,"挥"之不慎可能会伤及自己;权力是一团炽热的火,"燃"之不察可以将自己焚毁;权力是一泓激流的水,"掘"之不疏会招致灭顶之灾。这是从一些党员干部由于用权不慎而走向犯罪深渊的典型案例中得出的沉痛教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
严以用权,关键在干部。只要权力任性,就会违规;只要权力出轨,必然滋生权钱腐败。权力与责任相连、与制度相关,既不是自由之物,更不能无所畏惧。在人民面前,权力只有服务;在法律面前,权力只有服从。干部使用权力,就要以"严以用权"为戒律,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实现权力归位。
严以用权,是检验一个党员干部是否践行党的宗旨的基本标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职责大小,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其手中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权为民,谋利为民。
严以用权,是广大党员干部为官从政的基本准则。当前,我们正在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着重大历史发展机遇叠加的北海,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形势益发严峻。复杂的形势面前,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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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专题学习研讨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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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到“严以用权”,需有“四观”:
强化观,不做“天线悬空型”。严以用权的根本落脚点在于规范用权、群众。但笔者认为,这只是初始阶段,严以用权的深层次含义是要做到高质高效用权,精准服务群众。这也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要准确掌握群众诉求,做到规范、严谨、精准、到位用权。如果我们党员干部夏天怕热、冬天怕冷,晴天怕晒,雨天怕淋,整天坐在办公室想当然,遇到事情拍脑袋做决定,或者是到了基层,坐在车上跑马观花地看一下,到农户家中,官方客套的聊一下,不会放下架子、俯下身子,用群众的语言与群众沟通,用心去发现思索问题,双脚悬空,不接“地气”,决策无法与群众需求精准契合,久而久之,不仅与群众的距离越来越远,决策也会越来越盲目,脱离实际。严以用权何从谈起?要解决这一问题,就是要求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走出办公室,走入田间地头、群众家中、服务对象中间,多用脚步丈量一下自己与群众的距离,学会用群众的方式、群众的语言与群众交朋友、立信任、建感情,深入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急,深度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进行准确细致研判,周密部署,将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只有这样,严以用权才会用到“刀刃上”。
树立求实观,不做“遥控指挥型”党员干部。严以用权要体现在用权的过程中,确保过程规范严谨,效果严实优质。而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平常习惯于坐在办公室里签签文件,打打电话,安排部署工作,而对工作落实过程、落实的效果、群众的反响如何却不闻不问。当工作执行受阻时,落实效果不好时,拍桌子发脾气,“官威”十足。自己却没有反思,当问题出现时,“我”在哪里,“我”是否实地调查思考过为何会出现问题,问题的症结在哪里,该如何解决问题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有的只是机械地执行规定,对服务对象武断地说“NO”,而不是站在对方的角度,提出解决的办法,使得服务对象觉得某些权力部门的“衙门气息”太浓,这都不是党中央和群众要的“严以用权”。党员领导干部是“端盘子”、定调子、做决策的,需全盘考虑,运筹帷幄,但是底气何来?笔者认为,党员领导干部就是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到工作一线、单位窗口,充分调查了解本部门本单位科室工作运行、职工履职尽责情况,找准工作过程中“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以事实为依据,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这样严以用权才更具人性化和科学性。
把好公正观,不做“患得患失型”党员干部。“权力”从另一种角度来说,是一种“公共资源”。而党员干部,就是这“公共资源”的分配人。既然党员干部掌握着“公共资源”的分配权,则一定要秉承一颗公正之心,在工作过程中做到一视同仁,照章办事。而有少数党员干部,把权力作为套取自己私利的工具,搞权力寻租、利益输出等。这样的党员干部虽偶得小利,但内心始终“戚戚然”,且最终逃不过党纪国法的惩处。所以,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心存敬畏,心态阳光,心底无私。敬畏党纪国法,不触红线;工作中秉公办事,不优亲厚友;心中不存私念,不谋一己私利,用一颗公正之心打底,挺起严以用权的“脊梁”。
端正政绩观,不做“锦上添花型”党员干部。笔者认为,严以用权的目的在于形成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为群众提高更优质高效的服务。有这样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为了博取眼球,取悦上级,通过运用“权力杠竿”,把有限的资源,用在粉饰堆砌上,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虽说也是用在了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上,但却是华而不实,哗众取宠。党和国家的各类方针、政策,最终的目标的实现包容式、均衡式发展,让广大的基层群众都过上高质量的小康生活。从某种意义上说,各类政策机遇,更应该向困难弱势群体倾斜,让这一部分群众真正脱贫致富,共奔小康。从这个角度来讲,严以用权就是要为群众“雪中送炭”,而非为取得政治资本“锦上添花”。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更多的精力,更多的心思用在缩小地域间、群体间差距上来,把更多的项目、政策机遇落实到最需要补齐的“短板”上去,只有这样,严以用权才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

“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心得(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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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是每个的必修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以用权,就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有按章程办事、按原则办事、按规矩办事,切实把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用权不严,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私人的“特权”,把自己当成游离于之外的“党员”,就会滋生消极腐败、亵渎党纪国法、败坏社会风气、严重脱离群众、动摇执政根基。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然而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权力,规范使用权力,有的公权私用,甚至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伤害了群众利益,背离了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踏了党的先锋队性质,败坏了党的形象。这种“特殊党员”与党的性质宗旨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
党章要求“每个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任何领导实行个人专断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不能以个人意志代替班子决策,“一把手”不能是“一霸手”;有的党员置身于组织监督之外,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执行组织决议,甚至对党的方针阳奉阴为、讨价还价、妄加评议,破坏了党的组织原则,阻碍了党的方针政策落实。这种“特殊党员”与党的组织原则是格格不入的。
党章明确规定:“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党员“特殊化”典型表现就是无视党的纪律规矩。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领导干部仗着权大位高,不拿党纪国法当回事,无所顾忌、胆大妄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身乱法,破坏了党的章程、原则,最终害人害已,落得惨淡收场。这种“特殊党员”与党的纪律规矩是水火不容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中央对一些大案要案的有力查处,说明“决不允许”不是说一说。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权力大小,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约束,都必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对于这一点,谁都不能心存侥幸,计算“不出事”的概率;谁都不能藐视法纪,存有进了“保险箱”的幻觉。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的自觉性,同“特殊党员”的现象作斗争。
检验每个党员领导干部是不是严以修身、严于律已的实践标准在于是不是严以用权。革命先辈刘伯承家的电话上,贴了这样一张“告示”:“儿女们,这些电话是党和国家供你爸爸办公的,你们有私事绝对不许用这些电话。”领导干部应该像对刘伯承元帅那样珍爱党的形象,划清公与私的界线,放弃那些不应享受的待遇,不让权力越界。
在建设法治国家的年代,党员干部严以用权,就要依法用权。我们要牢固树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把法制、纪律和规矩放在心中、做到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养成按法律与规章说话办事的习惯。作为社保部门,我们的“权”就是全心全意为参保人服务,它涉及面广,责任很重。在履行职责时我们要常思义务,在权力面前多想责任。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反对讲面子不讲真理,讲感情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党性等问题。
要谨慎用权。敬畏法纪、加强自律,慎独慎微,不断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说话办事与人交往要合乎法纪、规矩、身份。要对社会保险法律政策融会贯通,把参保人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想之所想,忧之所忧,解之所难。着眼于城乡居民及其职工的“老有所养”,尽力做好“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等各方面的拓展。
要阳光用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我们要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反面典型为鉴,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有权不可任性,用权不可妄为,切实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说的做的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官。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要深化社保党务、政务、业务、财务的全面公开、及时公开、真实公开。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经常地自觉地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扫帚,将思想上的灰尘扫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自觉按照规则和制度处理事务、行使职权,坚持靠制度管权、管钱、管人,防范权力滥用。要抵得住权力和金钱美色的诱惑,养成守纪律、懂规矩的好习惯。清正廉洁管住手、控住嘴,净化“朋友圈”“交往圈”,洁身自好、严守操行,决不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和部属非法牟利。牢记责任、恪尽职守,敢担当、善担当,切实把握好社保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历史定位,坚持把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作为社保工作的价值取向,使广大参保人能够享受到更多、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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