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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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了解掌握市管领导班子情况和领导干部日常表现,更加准确地评价、识别和使用干部,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根据浙组[20xx]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加强和改进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上级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的制度规定为基本依据,坚持选拔使用与培养教育相结合、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从管住领导干部的“小节”抓起,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为选贤任能和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证。
2、主要任务。加强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情况的了解,强化综合分析,注意掌握和发现优秀干部,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点是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团结协作以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工作实绩、贯彻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心理素质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方面的情况。
二、拓宽渠道,建立健全及时掌握干部情况的信息收集反馈机制
3、坚持经常性地联系接触干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积极主动地深入到干部队伍中去,接触了解干部,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坚持部委分片联系制度,每位部委成员每年到县(区)联系不少于二次,到市级机关部门联系不少于一次,遇有重大情况随时保持联系。平时根据需要派员列席县(区)委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的重要会议。坚持组工干部党校跟班学习制度,各类市管领导干部培训班均安排1名部机关干部跟班学习。坚持部长约谈和接待日制度,每月安排一天时间,由部长或分管副部长接待干部和群众来访,部长、分管副部长及干部处室主要负责人与每位市管领导干部届期内至少约谈一次。切实重视在实际工作中考察了解干部,选派干部参加有关工作,密切关注干部在选派期间的表现情况,重点是在重大工程建设、处置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中的思想工作态度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4、注重发挥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与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人士的联系,结合考察考核邀请代表、委员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民意调查、民主评议等活动,了解群众的真实反映。切实抓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12380”举报受理等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畅通群众反映的渠道。保持与干部监督信息员的经常性联系,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座谈会,平时结合下基层调研走访监督员,听取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社区表现记实制度。指导和督促县(区)组织部门、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及时更新领导干部情况记录,组织好每半年一次的集中评议活动。每年分两次收集县局级领导干部记实情况,特别重要的信息要随时联系、随时掌握。每年对党员领导干部进社区的情况组织一次检查,督促领导干部主动到社区党组织报到,关心社区工作。
5、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现情况的综合分析。开展对班子调整和干部任用工作的效果评估,领导班子换届或其他重要人事调整后,在半年内进行一次回访,重点了解调整后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新进班子成员的适应情况;对试用期内的干部、交流干部、挂职锻炼干部、后备干部,进行跟踪考察,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坚持每年一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分析会制度,根据各方面的实绩分析评价和考察考核结果,部委集体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情况,尤其是整体功能发挥情况、主要负责人统揽全局能力、班子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三、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规范干部决策等行为的管理约束机制
6、深化完善领导集体重大问题决策制度。指导县(区)、市级机关部门修订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范》,细化决策事项,明确量化标准,规范领导集体决策行为。认真研究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论证、公示听证的相关实施办法,督促有关部门制订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论证、公示听证目录,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7、改进和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活动管理。要求领导干部参加各类活动要由办公室或秘书处统一安排,个人不得擅自应邀参加。领导干部离开本县(区)、本单位要事先向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单位主要领导离开本县(区)、本单位要告诉办公室去向。单位主要领导外出离开本市区域三天以上的,要事先向市委组织部及市分管领导报告;每周要按时向市委办公室报告主要工作和活动安排。严格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领导干部返回后要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报告在国(境)外的情况。
8、坚持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中办发[20xx]30号),调整重大事项的报告内容和范围,明确报告程序和时限,督促领导干部按时报告购房、购车、婚姻变化、因私出国(境),子女就学、就业,配偶或子女办企业经商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要求领导干部把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作为民主生活会自查、述职述廉的必讲内容,如实报告、接受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
四、整合资源,建立健全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
9、主动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密切与市信访局、各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定期收集对涉及县局级领导干部的举报受理、问题查核等情况,及时掌握各执纪执法部门对市管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处理结果。主动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协相关工作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人大、政协组织开展对市管单位和市管领导干部的检查、评议和干部任免等情况;主动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的联系,定期收集各类考核结果通报、工作督查通报等,了解掌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地各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等情况。
10、切实强化干部管理工作的内外协调。继续深化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题反映的举报受理工作,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措施。切实加强与市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在干部考察、使用过程中,注意听取纪检机关意见;切实加强与审计部门的配合,定期听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汇报。加强任期审计、离任审计,实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定期发布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
11、进一步注重组织部内设处室的协作配合。各处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注意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并把了解到的情况及时提供给干部职能处室。干部处室要经常主动向其他处室了解情况,收集、整理、维护日常管理信息。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存入领导干部的工作档案。干部的历次考察考核、谈话诫勉、信访处理、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日常管理结果要分类归档。
五、狠抓落实,建立健全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的督促检查机制
12、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等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每年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专项督查和自我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各项规定是否到位,工作运转是否规范顺畅。对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执行甚至有屡次违规行为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的,根据具体情况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13、加大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查核力度。对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在重要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发现有重要违纪线索、不宜从事现岗位工作的,先从岗位上调整下来,再进行调查核实。对干部考察中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情节严重的,在问题没有最终查清之前,不提交市委作出提拔任用决定。对反映情况基本查清属于诬告、错告的,及时予以澄清,敢于为领导干部主持公道。
14、认真做好诫勉函询工作。对干部考察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率超过20%的领导干部,予以诫勉;民主测评不称职率超过三分之一或连续两年民主测评不称职率超过20%,经组织考察认定为不称职的,及时予以调整;对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勤政廉政、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也可按有关规定,对被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函询,责成被函询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对被诫勉谈话的领导干部,定期进行回访,在诫勉期内无明显改观或拒不改正的,坚决采取措施,予以通报批评或组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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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局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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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依法执政的能力,结合我局实际,现对“六五”普法期间局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和依法统计能力,为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领导干部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学法对象
统计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四、学法内容
以全国普法办编写的“六五”普法指定教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内容。
五、工作措施
1、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采取专题讲座、会议学习、观看录像等多种方式集中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学习效果。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利用工作之余坚持不懈开展自学,注重学用结合。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不断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间。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法律六进”形式。
3、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过程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制,对领导干部因不依法决策,造成重大失误,实行责任追究。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加强措施保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安排和落实专项经费,保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正常开展。
3、严格考核奖惩。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增强干部考察的科学性、准确性,树立干事创业的用人导向,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及省委、青岛市委有关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为目标,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全面、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依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考察对象
经常性考察的对象是:各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经常性考察的重点内容
经常性考察的重点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执政为民的权力观和群众观的情况;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完成本职工作,落实责任目标,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取得实绩的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创新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经常性考察应突出工作实绩,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创造政绩的根本目的,把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创造政绩的重要内容,把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作为实现政绩的重要途径。
对领导班子考察的主要内容是:领导班子在思想政治建设、政治理论学习,统筹兼顾、科学决策,群众观念、执政为民,健全制度、依法办事,选人用人、队伍建设,民主集中、团结协作,履行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求实创新、工作实绩,廉政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对领导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是:领导干部在政治素质、理论修养,领导能力、决策水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大局意识、团结协作,群众观念、执政为民,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经常性考察的方式方法
经常性考察采取定性考察与定量考察相结合的方法。
(一)定性考察
1、年度考察。年度考察是对一个工作年度领导班子的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表现情况的考察。年度考察要充分运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结果,将其作为考察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2、跟踪考察。跟踪考察是领导班子调整一段时间后,或在全市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对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落实重点工作目标、推进重大事项情况的考察。其重点是考察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发挥情况和领导干部在完成任务过程中的表现情况。
3、即时考察。即时考察是针对重大、紧急、突发事项随时安排的考察,是把过程考察与结果考察、考察人与考察事有机结合的一种考察方式。在下列情况下,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即时考察:市委、市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后;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及其它重大突发性事件后。即时考察的重点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关键时刻的政治态度、负责精神和工作实绩,驾驭局面、控制事态、统筹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市委组织部通报。
4、追溯考察。追溯考察是对领导干部过去某段时间的工作绩效重新进行的考察。通过考察,对那些虽已成为历史,但实践证明确属突出政绩和重大贡献的,应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曾经被视为突出政绩,但事实证明是虚假政绩的,应重新认定;对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考察中,要特别关注那些长期在艰苦岗位、困难环境工作,不图虚名、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
5、分类考察。分类考察是按照职位分类和职能特点,针对不同领导班子中同类职位或同类职能的干部进行相对集中的比较式考察。通过考察,分析比较考察情况的共性与个性,研究职位设置和干部配备规律,提出改进和加强同类干部管理的意见和措施。
6、调研考察。调研考察是针对班子建设和干部成长的一般规律进行的专题考察。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重点针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或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深入研究人与事、人与岗、职位与职能、个体与整体的关系,提出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提高干部素质和执政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经常性考察本着简便易行的原则,运用个别谈话、专项调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参与有关工作检查、督察、调研等手段。根据考察工作需要,也可运用考察对象的自我评价、述职述廉述学测评、解决软环境问题工作实例记录、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和改进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征求市级分管领导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意见等

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工作的意见第2页

手段进行。
(二)定量考察
1、建立领导干部定量考察信息体系
领导干部定量考察信息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主要活动及其成果所作出的一系列评价的量化反映。通过对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在民主评议、公务员年度考核、市委市政府年终考核、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及上级部门的年度奖惩等活动中形成的有关信息,按一定比例量化、汇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定量考察信息,为干部考察工作中的定性分析提供依据。
2、领导干部定量考察信息体系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要素:
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素:领导干部在人事部门组织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所获得的考核等次,按一定比例计入量化体系。
②民主测评要素:领导班子和个人在每次民主测评中的各项要素得票数按比例折算出来,计入量化体系。
③市委市政府年终考核要素:市委、市政府每年设立的全年单项考核评比要素和综合考核评比要素,纳入到定量考察信息体系。
④评先选优要素: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每年获得的市委市政府以上奖励按一定比例折算进年度定量考察信息体系。
⑤领导干部政治学习考试成绩要素:全市中层以上干部政治学习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进定量考察信息体系。
⑥惩戒扣分要素:领导干部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按受处分情况扣分,同时相应扣除领导班子整体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连带责任分值。
五、考察分析
根据经常性考察结果,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进行分析,研究领导班子结构状况,探索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成长规律,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一)全面分析、准确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
1、从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上分析实绩。主要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提出的工作思路和措施,是否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上级决议、决定,是否体现了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对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置群众利益于不顾的,不仅不能视为政绩,而且要严肃批评查处。
2、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筹上分析实绩。主要看其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是否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防止把实绩简单地等同于经济指标的增长。
3、从个人实绩与集体实绩的区分上分析实绩。根据干部在班子中所处的位置、承担的责任和应发挥的作用,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个成员的工作实绩。既要避免在实绩认定上“吃大锅饭",又不能以“集体努力结果”为名,否认个人所作的贡献。
4、从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上分析实绩。不仅要看干部本职工作职责履行得如何,更要看干部对全局利益所持的态度和其工作对全局利益的贡献与影响。忽视全局利益,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甚至违纪违法取得的局部效益,不能视为实绩。
5、从当前效果和长远发展的结合上分析实绩。既要看干部工作的现实成果,又要看干部是否致力于基础性工作和长远发展。对不顾长远发展和客观可能性,急功近利,搞短期行为所取得的一时成果,不能视为实绩。
6、从客观条件与主观努力的程度上分析实绩。既要看干部的工作态度、创新精神等主观努力,也要看工作基础、环境条件等客观因素。坚持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通过分析干部的实绩形成过程,看干部德才素质的优劣,以干部的实际德才情况作为其升降的依据。
(二)突出分析重点考察对象
1、分析发挥作用较好的领导班子和存在问题较多的领导班子。考察结束后,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对领导班子分类排队。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对整体功能发挥好的班子,要总结推广经验;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要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2、分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发挥作用的情况。以分析他们在发挥政治思想上的导向作用、组织指挥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协作方面的凝聚作用、廉洁勤政方面的表率作用等情况为基础,综合分析在服务群众、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情况,加强重点管理和重点监督。
3、分析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优秀班子成员和表现一般、威信较低的班子成员。通过对重点对象的考察分析,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三)综合分析定量考察信息数据、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评价推荐得票情况
考察干部要重视民意,把群众公认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一要注意将敢于坚持原则、大胆管理的干部和默默奉献、不事张扬的干部,以及由于客观原因群众不够了解、不够熟悉的干部,与那些不踏踏实实工作,热衷于拉关系、跑门子、吹吹拍拍、拉拉扯扯的干部区分开来,形成正确导向。二要注意比较不同知情范围的评价人对不同层次评价对象的不同评价,区别情况,具体分析,深入了解上下左右对干部的认可程度。三要注意对照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与个别谈话评价、口头推荐结果,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种形式反映的民意进行综合分析,相互印证,全面掌握干部的群众公认情况,防止民意失真。
六、考察结果运用
考察结束后,区分不同情况,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由市委组织部反馈考察结果。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能,有针对性地与班子成员谈话,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提出希望和要求。
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工作档案,及时记录考察情况,把经常性考察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级别调整以及奖惩、培训的重要依据。对在经常性考察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要重点培养,大胆提拔使用。对在经常性考察中发现有明显缺点和不足的,在谈话反馈后由本人写出书面材料;对谈话反馈后仍不改正缺点的,予以诫勉;对诫勉期间未见明显改进的,安排待岗或免去现职另行安排。
七、考察评价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评价责任追究制度。考察人要恪守组织人事纪律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不徇私情,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实施考察工作,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和反映考察对象的真实表现,并对考察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考察人员主观因素造成考察失真、评价失实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谈话人要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知情不报,故意隐瞒考察对象问题的,一经查实,由组织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担任领导职务的要记入干部考察档案。对故意夸大、歪曲、捏造事实,诬陷考察对象的,要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八、组织领导
经常性考察工作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人事局、市外经贸局、市发展计划局等单位,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考核结果和年初确定的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以及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结果等相关数据,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报送市委组织部,做好领导干部定量考察信息体系维护和完善工作。
经常性考察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激励与约束、管理与监督的重要举措,是组织考察工作的重要方式。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好考察关,切实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准、考察实,为党组织当好参谋助手。要不断加强考察人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行考察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全面提高考察人员素质。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考察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实践,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考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工商分局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xx工商分局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内容显示中xx工商分局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浙江省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实施细则》、xx市工商局杭工商人xx号通知精神,分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竞聘局中层领导干部,现就此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机关干部人事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机关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二、资格条件:分局在编在册的公务员,符合下列竞争资格、条件的可以参加竞争。(一)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吃苦,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服从领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群众基础好。(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五)现任中层干部参加竞争的,年龄男在50周岁以下(xx年x月x日后出生)、女47周岁以下(xx年x月x日后出生);现任副职竞争正职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xx年x月x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一般干部参加竞争中层领导职位的,年龄在42周岁以下(xx年x月x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获得初级以上执法资格的(对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人员,经杭州市局批准可适当放宽条件);原则上从事工商工作应满一年以上。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6年的,原则上都要进行轮岗。三、竞争的职位:(一)局机关(中层正职7名,中层副职5名):办公室主任主任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科科长(监察室主任)1名;法规科科长1名;经济检查科科长兼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1名,经济检查大队副大队长2名;市场合同监管科科长1名;商标广告监管科科长1名;企业注册监管科科长1名,副科长长2名。(二)工商所(中层正职6名,中层副职7名):xx工商所所长1名,副所长2名;xx工商所所长1名,副所长2名;xx工商所所长1名,副所长2名;xx工商所所长1名,副所长1名;xx工商所所长1名,副所长1名;xx工商所所长1名。四、方法和步骤此次竞争中层领导职位,采取“只竞职位,不竞岗位”的方法进行,竞上职位后,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具体步骤如下:(一)动员部署。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征求中层干部对“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实施意见的意见与建议;强调有关纪律并作动员。(二)报名自荐。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报名,凡本人没有自荐的视为放弃。(三)资格审查。按照竞争上岗的资格与条件对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其本人。(四)开展竞争上岗。召开全局干部、协会职工会议,由局领导作动员讲话并公布竞聘职位,宣布竞争规则及有关纪律。开展竞争上岗,具体程序如下:(1)民主测评。与会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竞职者进行综合测评。(2)竞职演讲。竞职者在全体干部、协会职工会议上进行演讲(演讲时间控制在5-10分钟)。演讲内容:竞争动机、竞争条件、如何当好中层(正职或副职)领导的施政目标和构想,并表明聘任与否的态度。演讲顺序抽签确定,演讲人员必须先表明是竞正职还是副职。与会人员根据竞职者的竞职演讲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3)领导测评。由局领导对竞职者有关方面的情况进行测评打分。(4)计算得分。新竞争中层领导职位的(一般干部竞争正、副职,下同)和现任中层干部竞争原职位(含副职竞争正职,下同)按不同程序进行,分别计分。新竞争中层领导职位的,按民主测评120分、竞职演说100分、领导测评80分,三项得分相加后除以3,计算各竞争者得分。现任中层干部竞争原职位的,按民主测评120分、领导测评80分,二项得分相加后除以2,计算各竞争者得分。(5)党委决定。党委研究最终确定中层干部的人选和岗位。(6)公示、上报备案。对党委决定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并报xx市工商局备案。(7)发文公布。对公示期间未提出异议的,由局党委发文公布。竞争上岗的中层正、副实行聘任制,聘期为3年。新聘人员(含副职聘为正职)实行1年的试用期;对新聘人员在试用期,出现年度考核不称职、有违法乱纪、完不成年度任务等问题的,予以解聘。五、时间安排。整个竞聘工作从xx年x月x日开始至xx年x月x日前结束。六、竞聘工作的其他事项:(一)此项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组织下进行。(二)本次竞聘中,如经过xx工商分局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xx工商分局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内容显示中考核、考察或党委认为某一岗位没有合适人选的,此岗位可暂缺或党委研究决定由副职主持工作。(三)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这次竞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积极参与竞争。(四)此次未被聘任的原中层干部职务自行免除。xx工商分局xx年x月x日
xx工商分局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标题: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全市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土资源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思想好、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素质高的国土资源干部队伍,为国土资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国土资源部继续推进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和省国土资源厅开展“管理创新年”活动的要求,结合全市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两个率先”为目标,以深化干部体制改革和培训干部队伍为手段,增强管理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管理职责,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为促进我市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更大贡献。
二、加强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3-5年的共同努力,基本形成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政令畅通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科学行政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国土资源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全系统国土所100建成县级以上文明单位;“人民满意国土资源所”创建达标率100;系统全员教育培训率100;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率确保100。
三、加强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力度
加强学习和培训,是增强能力、提高素质的重要法宝。要进一步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增强判断形势、把握全局、参与宏观调控能力;要进一步抓好国土资源各项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学习,增强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能力。
1.建立分级培训机制。要进一步加大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力度,健全培训体系,制定培训方案,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坚持以工作需要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推进分层、分级培训:对领导干部重点开展以提高行政能力、统筹协调能力为主的专题培训;对中层干部着重以提高管理能力和解决疑难问题能力为主的培训;对普通干部则着重以相关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为主的培训。对专业技能的学习由各科室牵头组织,根据全年工作需要,年初排出学习培训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廉政教育由局纪检委具体负责实施,每年集中不少于两次;土地学会每年组织系统专业学术讲座不少于四次。
2.建立学习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制度执行的督查力度。系统在岗人员每周去阅览室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并有学习记录,每季度调研文章不少于一篇,并且上述两项要求与局系统外出参观学习挂钩,上述两项不落实的,不予安排外出。对学习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系统内通报。
3.建立学习激励机制。激励系统干部学习积极性,对在学习上有特殊成效者,给予一定奖励。今后,凡是取得原学历以上以及获得相应职称、上岗证书等专业资质的人员都给予一定奖励,实行以奖代补,促进全员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二)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
为政之要,首在用人。按照“鼓励竞争,推进交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以创新机制为根本,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确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逐步建立一套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激发生机和活力的干部人事制度。
一是实行干部推荐机制。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用人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任人唯贤的举荐原则,对系统内德才兼备的国土资源干部,可以通过组织推荐、领导推荐、自我推荐和民主推荐等渠道,按一定程序选拔到中层干部岗位任职。
二是推行轮岗交流机制。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5年的中层干部,实行轮岗交流;国土资源所长原则上实行异地任职,不得在出生地或成长地任职。
三是建立到龄退二线机制。按照国土资源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的要求,促进国土资源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中层干部到龄退二线机制。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副科级以上的中层干部,凡年满52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9周岁的女性一律退二线。中层干部退二线后,原职级待遇不变。
四是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加强对中层干部的考核考评力度,对连续两年考核考评位于末位的中层干部,实行就地免职或降职。
(三)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力度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是对干部行为实行规范约束的有效手段,是确保国土资源干部队伍“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关键环节,是保持国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国土资源干部监督管理,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开展谈心谈话和诫勉谈话活动。针对系统干部存在的有关问题,局领导和局纪委及时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谈心谈话和诫勉谈话活动,帮助其限期改正缺点和错误。
2、实行定期联系通报制度。办公室、监察室定期召开联系通报会,分析国土资源干部队伍状况,掌握干部违纪、违法动态情况,防止用人失察和失查。
3、年度述职述廉。每年度组织机关中层正职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述职和述廉活动,进行民主测评,掌握其群众公认度。根据评议结果,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他们限期改正。
四、加强领导,保证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局党委把加强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成立以局党委书记挂帅的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处理全市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局各科室和各事业单位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性,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本科室、本单位的头等大事来抓,实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使国土资源干部队伍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国土资源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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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医院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县中医院关于加强行风建设,全面实施”三合理”的实施意见

医院各科室(组):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享受到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经医院党支部、院部研究,决定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全面实施“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文秘部落原创开展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最大限度的减轻群众负担,满足不同层次病员的需要。现就加强行风建设,全面实施“三个合理”作出如下具体安排:

一、指导思想

开展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是深入贯彻“xxxx”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我们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加大力度,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全面实施“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开展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实现一个目标,完成二项任务。

一个目标:有效遏制不正之风,杜绝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现象。全面实施“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围绕“三合理”想办法,添措施,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享受到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为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安县”作出贡献。

二项任务:

(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弘扬正气,倡导先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惩戒并重的纠风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廉洁行医行为,完善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住院费用清单制和门诊药品价格清单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使“开单提成”,收受患者“红包”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争创行风评议先进集体。

(二)建立和完善行风管理制度。包括院、科两级负责人责任制度,科室评价制度,医务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等,形成医院和社会群众相结合的行风监督机制。

三、治理措施

(一)加强行风建设及“三合理”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合理”是我院今年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医院的行风建设工作由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院、科室两级领导要提高对行风建设及“三合理”实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既要承担抓业务工作的责任,又要承担抓医德医风建设的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并抓出成效。

1、调整和充实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由邹兴贵院长为组长,张加宇、向维民为副组长,郑素蓉、王永科、谢国安、谭瑛、简明安、徐发勇、李华成、刘翱为成员。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完善医院行风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指导、查检、监督各科行风建设及“三合理”的落实并评价其结果,听取各独立督察组的督察意见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奖惩决定。

2、成立三个具有独立职能的督察小组,直接向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分管院长负责。督查组分别对各科室的用药、检查、收费情况进行督查,使之逐步形成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民主监督的完整体系。

合理用药督察组:

组长:王永科

成员:谢国安李建华贾永强雍建张顺银张兴麟

职责:对科室用药进行指导、检查、评价;对本院具有争议的用药案例进行裁定;对不合理用药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分管院长提出处理建议。

合理检查督察组:

组长:刘翱

成员:谭瑛涂斌任明彪徐发勇李华成李凤福

职责:对科室临床检查进行指导、检查、评价;对本院具有争议的临床检查案例进行裁定;对不合理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分管院长提出处理建议。

合理收费督察组:

组长:简明安

成员:郑素蓉杨小敏杨小兰汪迪陈红赖秀明

职责:对科室收费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评价;对本院具有争议的收费项目进行裁定;对不合理收费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分管院长提出处理建议。

(二)加强职业教育,大力弘扬正气。

强化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和“情暖患者,优质服务”的服务理念,营造杜绝药品回扣、“开单提成”、拒收“红包”和严禁乱收费及实施“三合理”的强大~氛围。使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服务病人、维护病人的权益成为我院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明确各项纪律和要求。

各科室要认真组织科室人员学习讨论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颁布的行业纪律与法规,以进一步明确省卫生厅关于制止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关于重申、明确卫生行业“~准”及医院“十不准”等行风建设工作的各项规定、政策界限和纪律要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决不违规违纪。

(四)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管措施。

1、坚持防范为

主、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剖析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成因,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合理运行机制,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铲除不正之风滋生土壤,建立纠风长效机制,强化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建立科主任、护士长一手抓科室管理、一手抓行风建设的“一岗双责”制度,修订完善院、科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和实施“三合理”作为领导和中层干部的重要职责。

2、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人事分配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责任奖惩制度,约束和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

3、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要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医务科要做好病历质量的检查、审评,认真落实医疗服务的各项制度,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医患沟通。各科室要事先将治疗方案及相关费用告知患者,增加“透明度”。建立临床用药指导、抗菌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使用制度。继续开展大金额病历评价制度,每季从病案室随机抽取上月大金额(5000元以上)病历6份以上,交督导组围绕医疗质量,主要针对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讨论评价。护理部要配合医疗的各项工作,抓好护理人员的“三基”训练,确保护理质量能够适应治疗的要求,让患者满意。门诊部要组织做好就诊流程,病人选医生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病人,服务好病人。营造让患者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

4、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管理监督。认真做好我院药品候选品种的确认工作,严格规范非标药品采购行为。经常对抗生素和抗肿瘤辅助用药的采购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5、加强对医疗服务收费情况监管。检查内容包括: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重复收费;已取消的项目继续收费;不按标准计价单位收费;不按实际服务数量计算费用;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药品;混淆药品质量层次与规格,变相提高药品价格;招标采购药品不按国家有关规定作价销售;医用耗材以次充好,提高收费;医用耗材不按规定加成比例作价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的科室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加强收费管理,定期研究、解决在价格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责任追究制,落实收费投诉查实处理办法,加大监管力度。

6、完善医疗信息公开制度。制定有效防范措施,保障患者的权益,完善医患协议书、知情同意书、手术及麻醉同意书和住院费用清单制、医疗收费及药品的价格公示制和查询制,耐心回答患者的问题,增强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透明度。通过医院“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查询系统”“住院须知”等形式及导医人员向患者和社会宣传行风纪律规定,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积极运用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患者对医德医风的意见,接受患者和群众的投诉,及时核查处理。

(五)加大监督、查处力度。

医院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医院办公室、审计监审室负责核实和处理群众的举报。对提供证据,经核查属实者,将按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医务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和省卫生厅的有关规定,责令暂停执业活动;重犯者,吊销其执业证书。

(六)严格纠风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纠风责任追究力度,保证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并收到实效。医务人员顶风违纪,继续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追究责任。对纠风工作不力,监督管理不严,群众反映强烈,或对群众投诉不认真核查,不严肃处理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具体安排

根据卫生局党委的部署,~年我院行风建设及实施“三合理”分以下步骤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

4-5月份,院部及各科室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纠正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的部署和要求。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和优良传统教育,组织“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大讨论和“情暖患者、优质服务”活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每一位职工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牢记“情暖患者优质服务”活动要求,在全院形成重视行风建设的氛围。

(二)开展自查自纠。

6月份,各科室要根据本“三合理”实施意见和要求,采取各种方式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依据卫生行业“~准”、医院“十不准”和服务承诺的内容,查廉洁自律,是否有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行为;查经济纪律,是否有科室巧立名目乱收费等问题;查院、科公开,是否做到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公开,规范,方便患者等;查职业道德,是否有乱开药,开大方,滥检查等现象;查服务质量,是否有生、冷、硬、推等现象;查言行举止,是否文明行医,礼貌待人等问题。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同时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自查自纠整改意见于7月20日前上报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

(三)接受明察暗访。

7-9月,医院将会同有关部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新闻单位代表等对各医院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告。我院要积极行动起来,以行风建设和实施“三合理”工作的实际成绩接受检查。

(四)总结完善。

医院按阶段向卫生局党委报告行风建设,全面实施“三合理”工作进展情况。各科室每季度将专项治理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并形成书面材料于每季度末上交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医院办公室。由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向卫生局党委报告。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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