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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信访条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的要求,进行制度和机制创新,充分体现了保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价值取向,充分体现了维护信访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颁布对推动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必须畅通信访渠道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文明办理信访事项。要从体制、机制、职能上去研究问题。办理人民来信要及时、有效,确保民意、民情、民智顺畅上达领导机关。接待群众来访要充分体现人性化,要继续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使接访工作达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访群众。改变以"三访"的发生率为重点管理的主要依据的评判办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访,又有利于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良性工作机制。尊重和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信访人权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三要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社会各阶层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依托社会团体、法律援助人员、机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行业协会、群众自治组织,参与接访、化解纠纷活动的机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贴近生活、方便群众。第四要实现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鼓励和引导信访人以来信、来函、来电、发电子邮件等方式为主反映问题,减少人员往返,降低信访成本。同时,方便信访人查询有关信访事项。
二、必须创新工作机制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办信、接访、督查《工作规则》。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办法。必须坚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时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机制,才能整体联动,工作规范,有效运转,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维护好社会稳定。首先要深化"枫桥经验",健全灵敏有效的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健全多层次的情报信息网络,做到信访问题早排查、早发现。推广嘉兴等地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机制,构筑基层化解矛盾的平台,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层干部把农村信访主要问题化解在县以下基层。其次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下访、重点地区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总结省领导下访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长期坚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风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实效,采取走访、约访、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继续开展省领导下访活动。完善信访奖惩办法,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第三要建立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度。借鉴江苏省宿迁市等地先进经验,通过宁波市的试点,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实行信访办理、复查、复核三级法定终结,体现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协调一致。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引入听证、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积极探索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工作机制。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参与领导下访活动,同时,定期、轮流到信访工作机构参与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为来访人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此外要继续完善与《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三、必须强化工作责任
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
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统一领导就是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就是信访部门发挥协调作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是总体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是要达到的目的。在这个工作格局中,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其次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就是强调信访问题以事发地处理为主;"谁主管、谁负责",就是强调"主管"责任,由谁主管的信访事项,就由谁负责处理到底。一般信访问题的处理要先"块"后"条",垂直管理系统的信访问题,以"条"为主,由该垂直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根据上述原则,对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五个不出":该乡(镇、街道)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乡(镇、街道);该县(市)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县(市);该省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省(区、市);该部门和企业解决的问题不出系统。层层落实责任制,努力将当前信访问题化解在县(市、区)以下基层。第三要采取多种形式落实信访责任。要建立重大信访事项包案制,凡是越级来省去京集体上访的重大信访问题,省信访局统一交办,由市县党政"一把手"包案处理,限期上报处理意见;要建立信访办结落实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办、协调、督办、反馈等环节为重点的办结落实制度;要健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完善信访督查专员制度。重点突出监督、检查、和通报等职能,及时了解处理情况,把好结案的质量关。第四要向张云泉同志学习。带着感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热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真情去做信访工作。"多为领导分忧,多为百姓解难,多为基层干部说句公道话"。对信访工作有一份热心,对弱势群体有一颗爱心,处理信访问题要用心。
四、必须维护信访秩序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为改变我国的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局面,中国新一轮医改试点将取消公立医院加价售药。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政府将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以及增加政府投入三条路径来弥补。
一问 取消医院加价售药能奈何“药价虚高”吗
不能说陈竺提出的医改新方向用意不好,也不能说新一轮对公立医院的制度设计不会产生积极的效果,因为按理论上的设计,这些制度的确会在一定程度上扼制药价虚高导致的“看病难”与“看病贵”的现象。
但请注意,这里说的,都是理论上的设计,这样的设计与实际上的操作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药价虚高导致的看病贵问题为何一直解决不了?这是百姓面临的最大的一个难题,也是新医改要着力解决的核心问题。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就有必要查清药价虚高的根源。笔者以为,药价虚高的关键因素有以下几个:一是从厂家到医院,层层加价,环节太多;二是医院出于利益的需要,勒令医生开大处方;三是虽有国家明令禁止,但许多药品换个名称与包装之后,便名正言顺地以更昂贵的价格得以销售;第四才是许多医院的收与支并没有分开;第五则是医院的加价售药。
实际上,随着新医改脚步的加快,许多地方的公立医院已经开始尝试诸如社区医院、收支两分开的办法,但具体到重大疾病的诊治上,相关的医治费用依然难以降下来。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儿呢?
现在看医院的收支两分开已经越来越普及,加价售药也被明令禁止,那么药价虚高的关键,还要从前三个因素上去找。笔者认为当采取以下的措施:即规范医药部门的定价权与新药的审批权。这包括药品的定价应该公开化与透明化,同时新药的审批要极为审慎,由于这涉及到医药部门的自身利益,因而需第三方机构监督,若是仅仅如同以往一样期待着医药部门能自刀挖自肉,无疑不现实。
同时,卫生及医药部门应该联合对药品的出厂层层加价问题予以整肃,必须痛下狠手,让那些期待着从繁杂的环节中牟利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方能制止层层加价。
这两个方面看似容易,其实执行非常难。因为这两方面其实都涉及到卫生及医药部门的权力与利益,更会触及到某些官员的既得利益,必然会引起较大的抵触。但惟有对医药系统自身的权力与利益予以明确的规范与约束,同时用国家财政对公立医院因改革减少的利益予以相应的补贴,方能从根本上扼制住药价虚高的问题。惟有如此,新医改方能实实在在地向前迈出富有实效的一步。(沈阳 王毅)
二问 收“药事服务费”也需套笼头
陈竺能公开明确公立医院将壮士断腕式地取消饱受国人腹诽的7%-15%的加价售药权,这当然是好事。但“壮举”后面却意味深长地留了一条尾巴——可以向患者征收药事服务费。恕我寡闻,对这个“药事服务费”,我还是头一回听说。患者有病进医院,当然是找大夫号脉开药方,不存在“光看病不拿药”的问题。这厢好,出了门诊费看病,要往下再问药事,却要另行掏腰包。这给人感觉是,不掏费就不给你开“药到病除”的处方,或不给你解释用药事宜。
够荒唐吧?反正看到这条“尾巴”,我是被惊跌了眼镜。看病问药,这本是患者出门诊费找大夫的必经程序;医生解释用药,也是大夫服务患者的一条再基本不过的职责。两者之间更是一种合同契约关系,若要收“药事服务费”那就得先把门诊费免掉。这让我想起陈部长前年12月27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所称的观点。他说,公立医院要逐步取消“以药养医”机制,降低药品价格,但会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看得出,部长的这一观点是前后照应的。
所以,在这条显眼的“尾巴”面前,我们需要警惕有人将“以药养医”悄然变通为“以技养医”的谋利方式。这会把面对看病贵徒叹无奈的百姓,从一个泥沼拽进另一个泥沼,对医卫体制来说,等于是“挖肉补疮”。道理很简单,一旦以药供养医院的体制被打破,靠药吃饭的途径被砸碎,势必要使在市场的夹缝中求生存的医院另谋他策。因为加大财政补助很不现实,这必将促使医院从医疗服务的“技术”途径上动脑子,甚至是动歪脑子。卫生部开了口子的可以马上“顶格”收取费用,而未开口子的,一些医院照样能充分发挥自身的“收费潜能”收费。甚至可能收到患者重回药价虚高的“看病贵”起点位置。所以,陈部长在医改即将“临盆”前所透露的这一权威信息,容易成为医院提高医价的一针“强心剂”。实际上,医改当前,我们不但要尽快打破“以药养医”这个体制性怪圈,更需完善相关监督与约束配套体系,防止医院另起灶台拉涨医价。
(2011年6月29日)
根据本次院长培训要求,现将肥东县张集乡卫生院基层医改工作实施进展和医疗卫生服务与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张集乡共辖9个村,2万余人口。乡卫生院占地面积50600平方米,医疗用房1390平方米,总资产300万元,辖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13所,卫生院开设病床22张,编制人员20人,现有在职职工17人,近三年,卫生院平均年业务收入240万元。
张集乡卫生院于去年9月正式实施基层医改,全面落实医改工作任务,管理体制回归了公益性,实行了全员聘用制,建立了体现绩效的考核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全面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截至目前,本院网上采购药品共计63万元,药品直接让利患者37万余元。去年9月至今,门诊11000人次,住院人次 510人,业务收入144.2万元,门诊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0%,住院病人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5%,业务收入总量已较上年同期下降约60万元。
医改以来,我们的工作主要突出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强化管理,确保卫生院规范良好运行
基层医改后,县财政给予人员支出保障,卫生院的工作重心已从保吃饭向保规范转移,我们不再为吃得上饭范愁,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问题是如何履行好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个基本的职能。为此,我们着力于规范管理,以确保卫生院的良好运行。
一是抓建章立制。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张集乡卫生院医护管理制度》、《张集乡卫生院考勤及奖惩制度》、《张集乡卫生院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张集乡卫生院职工绩效考核细则》等一系列制度,利用制度来规范管理,使得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从而建立起卫生院良好运行的长效机制。
二是抓责任落实。从院班子成员到科室再到每一位职工,我们层层明确了各自的年度工作目标和责任,并于年初,由卫生院与各科室、科室与职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形成了院班子抓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抓每位职工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明确责任,工作放权,我院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切实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推动了工作的落实。
三是抓工作规范。我们坚持定期例会、监督检查、医疗质量检查制度,分析存在问题,部署本周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每月组织一次全体职工会议,以会代训举行业务学习,介绍医疗卫生方面的新知识、新动向,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通报卫生院收支、职工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结果、医疗质量检查结果等方面工作情况,从而促进了工作规范。
二、强化考核,确保卫生院各项工作的绩和效
考核是促进工作落实的保证措施。我们通过严格的绩效考核,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职工的工资挂钩,进一步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推进了卫生院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是明确考核内容。我们将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数量以及收入和支出指标核定到各科室,各科室再分解到每位职工,做到考核指标量化、细化,可操作性强,使得人人有任务,人人有压力。
二是确定考核办法。我院对职工的绩效考核,每天职工进行自考并记录,每周监察监督组进行督查自考情况,每月有考核结果,结果公示后无异议将作为兑现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体现优劳优酬、多劳多得,对不同的岗位依据技术含量、责任风险、劳动强度等确定不同的分配系数,再按照考核得分和分配系数核定其绩效工资。
三是严格兑现奖惩。我们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制定了多项奖惩办法,如,值班、加班、误餐给予补助,出满勤、卫生清洁,给予满勤额外加分,兼职人员给兼职补助,科室负责人给职务补助,等等以经济奖惩促进了职工的行为规范。
三、强化监管,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村卫生室是农村卫生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的网底,是基层医改的一项内容,也是卫生院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如何调动村医的积极性?如何使村医服从卫生院管理?如何规范村医行为?为此,我们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建立了包干负责制。我院成立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防保专职站长任办公室主任,为具体负责人,抽调了卫生院3名骨干人员分别担任组长,将全乡13个卫生室分成3个组,包保负责各组村卫生室的日常监管工作,委员会成员每月对村卫生室进行一次督查,监督村卫生室各项工作的落实,解决村卫生室在一体化管理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村卫生室开展工作。
二是实行绩效考核。我们制定了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办法,对村卫生室下达了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指标,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半年一次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下发财政补助经费挂钩。我县对村卫生室的补助经费是在省补助每1200人口800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再补4000元,平均到每个村医,每月人均近1000元。此项经费对村医还是有一定的吸引力的。我们对村卫生室主要考核门诊人次、医疗质量管理、药品管理、财务管理、门诊统筹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全额拨付补助经费。
三是严格督查监管。我们制定了村卫生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与绩效考核挂钩。我们要求每月5日前,村卫生室需把当月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情况的各项数据报送至卫生院防保站,迟报一天,扣除当月绩效得分5%,以此类推。对医疗服务工作:处方要求规范,每张均要有分类收费金额注明,并附有发票;门诊登记要齐全,注明患者的联系电话;抗生素二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10%,超过的扣分;消毒登记要齐全,缺项及不登记的均扣分。对村卫生室的财务管理,卫生院对其设置总账及收支、明细账,村卫生室设立现金日记账和往来账户,村卫生室收支账目每月统一卫生院、经济实行独立核算,采取三查、三看、二核对的办法,即:查规章制度、查医生处方、查购药票据、看登记表册、看药品台账、看收费票据、核对库存实物、核对就诊病人,监督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情况,对违规行为坚决纠正。
存在的问题:
一、债务问题 由于08年新建乡卫生院,留下了200多万元的债务,其中170万元为借贷,每年要承担近20万元的利息,新医改后,取消药品加成,收入锐减,靠业务收入已无法偿还这笔债务,严重制约了卫生院的发展,甚至影响了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转。
二、人才问题 人员少、工作量大,我院在医改前实际在岗人员数达31人,其中临床10人,护理7人,住院病人平均80人次/月左右,门诊1000人次/月左右,月均收入20万元以上,医改后编制总数为20人,分流11人,辞职3人,其中从事临床只剩4人,护理3人,而门诊及住院病人数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公共卫生项目任务在逐渐增加,导致部分医护人员人均负荷量增加近一倍,我院自医改以来所有在岗人员基本没有休息日和节假日,特别是护士甚至需要连续加班几个昼夜,在突击公共卫生时,因人手不足,只得关闭部分科室。
三、分配问题 特殊人才待遇得不到体现,人心浮动。因我院临床一线人才部分为医改前自聘人员,业务能力相对较强,尤其是热门专业如:麻醉、骨、外科临床等,医改后只拿见习工资,待遇大幅下降,不足合肥市民营医院待遇的一半,导致部分人才辞职。
四、院长支配权过小,绩效考核方案可操作性不强,收入距离无法拉大,职工积极性得不到有效调动,吃大锅饭现象无法遏制。
五、管理、监督力度不够,本人因管理水平有限,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又人才缺乏,本人大多时间充当一线人员,对部分职工串岗、脱岗缺少监管,对旷工、违规违章人员处罚落实不能到位,导致一些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以上主观问题我们将加大力度进行整改,逐渐克服,客观问题恳请各位领导能否带到相关会议上,对医改政策进行再深化,为乡镇卫生院院长指明方向,走出困境。
总之,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和支持下,我院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是距领导的要求还不够,横向和其它乡镇卫生院比较,还有较大的差距,今后的工作面临的困难还很多,我们将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思路,努力推进我院卫生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这是我的内心总结,肯请领导不要把我的心血随手扔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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