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信访条例》的几点体会

有些事情解决不了不如换个想法,像数学定理一样,它还有逆定理。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在日常的生活中,说到心得体会,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写心得体会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如何写好一份值得称赞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学习新《信访条例》的几点体会》,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信访条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的要求,进行制度和机制创新,充分体现了保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价值取向,充分体现了维护信访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颁布对推动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必须畅通信访渠道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文明办理信访事项。要从体制、机制、职能上去研究问题。办理人民来信要及时、有效,确保民意、民情、民智顺畅上达领导机关。接待群众来访要充分体现人性化,要继续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使接访工作达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访群众。改变以"三访"的发生率为重点管理的主要依据的评判办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访,又有利于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良性工作机制。尊重和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信访人权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三要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社会各阶层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依托社会团体、法律援助人员、机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行业协会、群众自治组织,参与接访、化解纠纷活动的机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贴近生活、方便群众。第四要实现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鼓励和引导信访人以来信、来函、来电、发电子邮件等方式为主反映问题,减少人员往返,降低信访成本。同时,方便信访人查询有关信访事项。

二、必须创新工作机制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办信、接访、督查《工作规则》。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办法。必须坚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时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机制,才能整体联动,工作规范,有效运转,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维护好社会稳定。首先要深化"枫桥经验",健全灵敏有效的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健全多层次的情报信息网络,做到信访问题早排查、早发现。推广嘉兴等地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机制,构筑基层化解矛盾的平台,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层干部把农村信访主要问题化解在县以下基层。其次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下访、重点地区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总结省领导下访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长期坚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风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实效,采取走访、约访、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继续开展省领导下访活动。完善信访奖惩办法,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第三要建立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度。借鉴江苏省宿迁市等地先进经验,通过宁波市的试点,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实行信访办理、复查、复核三级法定终结,体现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协调一致。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引入听证、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积极探索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工作机制。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参与领导下访活动,同时,定期、轮流到信访工作机构参与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为来访人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此外要继续完善与《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三、必须强化工作责任

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

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统一领导就是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就是信访部门发挥协调作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是总体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是要达到的目的。在这个工作格局中,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其次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就是强调信访问题以事发地处理为主;"谁主管、谁负责",就是强调"主管"责任,由谁主管的信访事项,就由谁负责处理到底。一般信访问题的处理要先"块"后"条",垂直管理系统的信访问题,以"条"为主,由该垂直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根据上述原则,对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五个不出":该乡(镇、街道)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乡(镇、街道);该县(市)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县(市);该省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省(区、市);该部门和企业解决的问题不出系统。层层落实责任制,努力将当前信访问题化解在县(市、区)以下基层。第三要采取多种形式落实信访责任。要建立重大信访事项包案制,凡是越级来省去京集体上访的重大信访问题,省信访局统一交办,由市县党政"一把手"包案处理,限期上报处理意见;要建立信访办结落实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办、协调、督办、反馈等环节为重点的办结落实制度;要健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完善信访督查专员制度。重点突出监督、检查、和通报等职能,及时了解处理情况,把好结案的质量关。第四要向张云泉同志学习。带着感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热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真情去做信访工作。"多为领导分忧,多为百姓解难,多为基层干部说句公道话"。对信访工作有一份热心,对弱势群体有一颗爱心,处理信访问题要用心。

四、必须维护信访秩序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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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信访条例学习体会


 修订的《信访条例》,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修订后的《信访条例》贯彻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以及构建社会主义的要求,彰显了权利、责任、法治、秩序的理念。与旧条例相比,它增加了畅通信访渠道、创新信访工作机制,以及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的内容,并完善了维护信访秩序的内容。其中,信访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过激信访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等内容成为新条例的亮点。可以说,新条例的颁布实施,使信访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上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体现了信访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今年1月10日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按照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对原《条例》进行较大修改、充实和完善。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民主与法制的精神,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如何构建“社会和谐”的运行机制,是当前党执政兴国所必须认真解决的社会课题。新修订的《信访条例》通过回答“如何畅通信访渠道、如何创新工作机制、如何强化工作责任、如何维护信访秩序”等四个方面问题,形成了一套有序而比较完善的信访机制,并且成为建立和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运行机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信访条例》体现了“透明、人本、服务、高效、问责、合作”等一系列新理念和创新精神。主要有以下六方面:一是允许疑难信访事项举行听证;二是建立信访问责制度;三是细化信访便民原则,有利于提升信访的效率,减轻信访人的经济成本与负担;四是明确依法保护信访人;五是首倡信访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六是明确过激信访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这与等法律作了衔接,在维护信访秩序上有新的突破。《信访条例》学习体会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信访条例》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党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信访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要求;是畅通信访渠道、保障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需要;是信访工作法制建设向前迈进的重要标志。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内涵丰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较强,它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行制度和机制创新,充分体现了保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价值取向,充分体现了维护信访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颁布对推动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次学习,我认识到以下几点:一、信访工作必须畅通渠道。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二、必须维护信访秩序。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作为我们学校来说,我想信访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其中最大的一块可能要算是面对家长的各种投诉了,如何正确处理好家长的投诉,我们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依法办事。(徐雪霞)

信访局学习新《准则》和《条例》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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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今年10月份,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处分》。《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学习好、领会好《准则》和《条例》精神,就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的首要任务。通过近段时间的认真学习,本人认为《准则》和《条例》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准确把握了从严治党的精神实质。《准则》鲜明提出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的规范,要求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是对党章关于廉洁自律要求的进一步阐发和具体化。《准则》开宗明义,提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展现党的先锋队本色,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
二是突出了纪律约束的严肃性。修订《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三是体现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刚性。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牵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的现状,《条例》有针对性的加强了这方面的纪律约束。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党纪的刚性特征更加明显。
那么作为执纪监督者,如何把握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充分应用《廉政准则》及《条例》,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呢?我认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要做学以致用的表率。《准则》和《条例》是我们纪检干部的武器。纪检干部要树立强烈的学习意识,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当成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一种成长途径,做到真学、真懂、真用,让学习成为自己不断增强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清醒的过程;通过学习,使自己对《准则》和《条例》烂熟于心,完全掌握其精神实质,做到在工作中信手拈来;通过学习,把《准则》和《条例》作为解决在纪律审查中遇到问题的有力武器,不断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质量。
二要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自觉接受监督是纪检干部政治上成熟的主要标志之一。如果总认为自己是执纪者,没有接受管理监督的意识,自我放纵,拒绝监督,就难免走偏方向,难免会犯大错误。纪检干部光明磊落,就应该不怕监督;执纪监督问责中想减少失误,就应该欢迎监督;纪检干部想提高纪律审查能力和水平,就应该渴求监督。能否正确对待监督,是我们纪检干部胸怀广狭、能力强弱、情操高低的分水岭,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越是在政治上成熟的纪检干部,越能正确对待监督,越是欢迎监督。纪检干部要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接受群众监督的模范。
三要做落实监督责任的表率。作为纪检干部,要借落实《准则》和《条例》的东风,做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表率。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两个党内法规,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要牢记党的忠诚卫士的神圣使命,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抓早抓小,动辄则昝,使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努力铸就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形象。
四要作廉洁自律的表率。正人必先正己,律人必先律己。纪检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带头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努力维护纪检干部的形象;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把事业看重一点,把得失看轻一点,把名利看淡一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干干净净干事。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党的忠诚卫士”这一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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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体会


学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体会

识人察人看品行、选人用人重作为

基层最需要的是敢于挑担的人才。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要善于把信念坚定、有人民情怀,敢扛事、不出事的担当者选出来、大胆用起来,形成强烈的正向激励效应,鼓励和带动更多干部奋发进取。一是细微处识人,注重从八小时之外、第一现场了解情况,多给不计个人得失、品行正思维新、与群众贴心的人以机会。二是多角度、多维度察人,突出政治标准,严守作风操守,完善选用制度,细化量化的可操作性措施,落实识人辨才的责任制,给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干部公平机会。三是赛场上用人,交任务、压担子,加大轮岗、挂职等锻炼,细化本领提升积分和特殊表现加分办法,不给滥竽充数者机会。

选的是忠诚、用的有担当、查的要干净

在学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过程中,我有三点体会:一是选的是忠诚。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明确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用的有担当。将履行党的建设职责、落实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考察工作的重要标准,提出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选拔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三是查的要干净。突出了对干部的管理,强化了对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坚决防止了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

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这次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担当则事业兴,干部懈怠则事业衰

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关键在干部队伍,干部担当则事业兴,干部懈怠则事业衰。这次修订条例,增加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有关内容。比如,要求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我认为这是旗帜鲜明地树立了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如果选拔任用的干部都能主动担当作为,那么,我们党的战斗力就会越来越强,群众就会越来越拥护,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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