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环卫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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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了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面貌。创建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和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副中心为
目标,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创造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塑造良好形象,打造文明 ”为目标,按照“城乡齐动,以城带乡,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务求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大拆违、大建设、大发展活动,很抓优化软环境,加大投入造硬环境,着力提升我镇对外形象,加快推进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速发展、和谐发展。

二、整治范围环境集中整治活动

按照“整治见成效,管理上水平,环境大改观”的总体要求,突出开展村容村貌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基础设施整治、集贸市场整治、文化娱乐场所整治、沿线村庄整治、新农村示范村的政治。

三、整治任务

1、村容村貌整治。环境卫生整治,清扫保洁必须做到普扫及时;垃圾收集处置要做到全覆盖;督促沿街单位,店面经营户必须严格实行垃圾桶装清洁工收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单位:镇机关责任人:程庭斌

2、占道经营整治。取缔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占道维修;禁止向人行到倾倒污水;车辆不得挤占人行道。责任单位:交警队责任人:单位负责人

3、交通秩序整治。整治摩托车超员超速行驶,驾驶员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现象;集中力量对酒驾、醉驾进行严厉处罚。责任单位:交警大队责任人:单位负责人

4、基础设施整治

亮化整洁。各单位、店面、广告牌亮化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关,不得随意关停;凡是能够亮化、有条件亮化的地方,都要想方设法亮;加强亮化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发现不亮或缺损,及时修复、更换,确保亮化设施运转正常。责任单位:镇机关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5、集贸市场整治重点整治集贸市场内车辆乱停、垃圾乱丢、污水乱倒、货物乱摆等问题;加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摊前摊后、摊上摊下确保整洁卫生;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对集贸市场周边经营店面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工商所责任人:严长明

6、对照整治方案进行一次全面整治,对205国道沿线村庄道路两侧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占道堆放的建筑材料以及木、竹、柴、猪牛粪、杂草等要整治到位。责任单位:沿线各单位、村两委责任人:单位负责人:村书记、主任

7、新农村示范村的整治要配备2名保洁员,建立长效保洁机制。责任人:

四、整治步骤整治活动


从4月15日开始,至7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逐步推进。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5——30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治任务;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6月31日)。各项整治全面推进,务求在5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到7月底,基本解决“脏、乱、差”的问题。

3、完善提高阶段(7月1日——7月15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推动整治延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各方工作责任,实现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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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环境治理工作方案


村级环境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精神,为了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提高全村人民的生活质量,**镇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通过开展“四清、三基、二统、一化”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改善我镇生产、生活、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党委监督,村委领导,全民参与。镇、村两级切实加强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领导,发挥全体村民的主体作用。

2.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实行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改善环境与提高村民素质相结合,整治行动与宣传发动相结合。

3.先清运后清扫,先治脏后治乱。先清运历史遗留垃圾,再进行大清扫,消除卫生死角。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全镇各村环境状况达到“四清、三基、二统、一化”目标

1.“四清”即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

2.“三基”即农村基本不见垃圾、基本消除马路市场、农户基本完成。

3.“二统”即农村垃圾统一分类处置、集镇污水统一集中处理。

4.“一化”即路边、屋边、水边绿化,在房前屋后,村道边植树造林,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达到美化村庄,净化空气的目的。

四、工作方法

1.大宣传:镇召开党员干部动员大会,各村召开村民大会,镇包村干部、支、村两委干部、党员组长深入各组、户做好动员、劝导工作。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和致农户的一封信,发动全体村民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2.大清运:各村组织专门人员将历史遗留的垃圾全部清运处理。

3.大清扫:发动各村党员、组长、保洁员开展卫生大清扫。首先带头清洁好自家房前屋后,整理好庭院杂屋。

4.大检查:由镇组成卫生检查评比小组对全镇各村卫生进行检查,发现卫生死角或清扫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清除。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长王茂真任组长,李红军任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和镇包村干部为成员。

2.成立卫生检查评比小组。由李红军任组长,各片长和包村干部为成员。

(二)划分卫生管理区 实行片长、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分片包组责任制。

(三)建立长效保洁机制 各村设立保洁员,划分卫生保洁责任区,确定保洁员工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不断巩固、深化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四)保障资金投入 各村级负责添置卫生整治硬件设施,宣传费用及全村垃圾外运、公共区域保洁经费。

畜禽粪便治理工作方案


镇(园区)农业办公室:

为了推进区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的进一步落实,减少区内畜禽养殖场对环境的影响,根据区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部署,对列入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内的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领会精神,增强意识,规范管理,治理达标,减少污染,确保推进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

二、基本思路

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农委对全区畜禽养殖计划内养殖场的畜粪治理工作进行总体协调,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并验收,全区畜禽养殖场要严格畜粪治理的准入标准,并在全区范围内首选三个试点单位(猪、鸡、牛各一个),待验收合格出样后,再全面展开。

三、保证措施,分工负责

为使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有利,有序、有效的展开,各镇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指导、服务、监督,把该工作作为实践“ ”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按照“二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基本思路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责任到人、到场,确保人、财、物的投入,真正做到畜粪治理工作的落实。

四、综合治理计划

根据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今明二年需治理达标畜禽养殖场123家。其中, 年治理达标74家, 年治理达标49家。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抓紧各个环节的工作启动,要从全局出发,对实施本计划予以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五、治理经费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畜粪治理专项资金由区、镇二级财政和所在养殖单位各自负担1/3,具体标准根据不同类形(猪、鸡、牛场)的不同要求待核。

木材市场治理工作方案


为规范木材市场秩序,提升木材产品质量,保障重点、民生工程建设质量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在XX年全县木材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县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开展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规范木材市场秩序、提升木材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质量为目标,以落实长效监管机制为保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在木材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作用,促进行业自律,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为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及保障改善民生、维持社会稳定作贡献。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重点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加强对重点木材产品的执法检查。重点木材产品为:钢材、水泥、建筑用砖、人造板、涂料、防水卷材、电线电缆、电器开关、配电柜、玻璃、建筑扣件、输水管(含家用给排水管、市政、交通钢筋混凝土和塑料排水管)、水工金属结构、预应力电杆、垃圾填埋场建设材料、商品混凝土、道路沥青等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的产品。
(二)围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对钢筋市场和重点建设工程使用钢材的执法检查,查处热轧带肋钢筋重量偏差超标和非法拉长等问题。二是检查人造板甲醛释放量超标和强度不达标问题。三是检查建筑用砖放射性超标的问题。四是检查建筑扣件安全性能不合格问题。五是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钢筋、水泥、人造板、输水管、水工金属结构等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督促整改,对故意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加大国家产业政策的执法力度。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XX〕7号)要求,继续保持对“地条钢”的高压态势,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地条钢”和用“地条钢”轧制建筑用钢材的违法行为。依据《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XX〕第50号令)和工信部《水泥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对水泥工业产业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在政府领导下,淘汰关闭规模小、设备简陋、消耗大、不具备生产、销售、租赁木材能力的企业。
(四)明确分工,划定职责,深入开展木材产品行业整治。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环节,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建设等工程建设部门负责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县质监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木材区域重点整治产品,在政府领导下,与有关工作部门紧密配合开展集中整治,坚持“打与治、治与扶、扶与建”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把生产源头关,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打假治劣和扶优扶强并重转变,推动木材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加强县内重点建设工程及保障性住房使用木材的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招标及物资采购、工程质量监管等制度,严防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劣质不合格产品进入建设工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县工商局:加强对重点木材交易市场、销售门市经营行为和交易秩序的整治,从严查处流通领域假冒伪劣木材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推进木材流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县环保局:要切实开展对家具、人造板、水泥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废气、废水、废渣排放达标情况的环境监管工作,重点加强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
县水利局:要对在建的水利建设工程开展排查,完善工程物资采购、严防无证产品、劣质不合格原材料进入建设工程;与质监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使用水工金属结构、输水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在建工程原材料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工程物资采购、工程质量监管制度,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工程技术规程施工。与有关工作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劣质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严格按照《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证的意见》(黔府发〔XX〕3号),制定措施确保XX年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督促有关工作部门做好木材行业落后产能企业的关停及主体设备、生产线的拆除等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要继续推动相关行业协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制定行规行约,开展行业信用建设,逐步提高企业信用水平。
三、整治部署
全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5月25日至6月10日)。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对木材进行摸底排查。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1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按照本方案确定整治重点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有关工作部门要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集中解决行业性、区域性问题,促进区域经济和优势行业健康发展。县质监、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牵头部门要做好专项整治的指导、协调工作。
第三阶段:督查抽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的基础上,对集中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和抽查,认真分析专项整治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并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要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人民政府成立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质监局,龙明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清华同志兼任副主任。县木材市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木材市场专项整治督查和抽查工作。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和总结阶段(9月1日至10月25日)。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分析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并于10月25日前将总结情况报送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人民政府成立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相关政策,研究和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措施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人民政府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举报制度。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要设立木材专项整治举报信箱,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对消费者投诉及时受理。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及有关工作部门要切实把木材产品质量和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研究,及时掌握情况,精心部署,开展督促检查。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力、经费不落实的要进行问责,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相关责任人要坚决严肃查处。
(五)加强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大对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的力度和深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方式,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宣传活动,对大案要案、涉及群众健康、安全的案件要及时进行报道;对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县质监、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找准木材突出问题,明确整治重点,采取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在政府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整治面要达到100%。
(二)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涉案产品货值巨大、违法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县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每月28前将木材市场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县木材市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10月20日前将木材市场专项整治总结和有关报表报送到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案要案等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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