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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省、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坚持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筑牢消防安全基层基础、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做好十八届六中全会、“两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尤其是杜绝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主任)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日前)。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成立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本行业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同县督查督办局定期通报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
(一)强化“四级”责任落实
1.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政府的消防安全领导责任,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工作成效纳入目标绩效考核重点内容,严格检查考评。切实履行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责任。
2.落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着力培养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要按9类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推进行业消防安全规范化达标。一是教育、卫计、民政、住建、电力、安监、文旅、市场监管、民宗、商务、发改等部门,要指导对学校、医院、福利院、在建工程、危险化学品、公共娱乐、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宗教活动等场所的检查。二是各行业主管单位自身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督查检查,采取各类措施全力消除本单位内火灾隐患。三是各行业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开展一次普遍排查,解决一批制约本行业消防安全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3.落实监管部门监护责任。公安和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行业系统单位、各镇(街道)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共同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公安派出所和社区(村)警务室要加强本级列管重点单位和“九小”、“三合一”场所消防监督检查,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硬性整治措施,始终保持消防执法的高压态势。
4.落实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结合各单位实际,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2016年12月底前各镇(街道)、行业部门、重点单位必须落实“六加一”措施。
(二)狠抓社会火灾防控
1.抓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对省、州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各镇(街道)和行业主管单位要协助消防机构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整改完毕;对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各镇(街道)道要认真督促整改,确保按期销案;各镇(街道)和行业主管单位对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程序及时挂牌督办,组织有关部门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督促隐患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对于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单位,要坚决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取缔等处理措施,杜绝养患成灾。
2.抓高层建筑隐患治理。要针对我县高层建筑高度密集的实际,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对高层公共建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管理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于发现的隐患要一抓到底,督促单位整改完毕。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要联合加强对高层住宅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培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对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修复消防设施、整改火灾隐患。城市管理部门要依法清理违规搭建影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广告牌和建(构)筑物。
3.抓村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各镇(街道)要针对冬春季村寨连营火灾多发的实际,组织对城中村、木质建筑连片村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村民委员会是否严格履行消防检查和宣传职责,村寨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现象,是否落实对消防安全重点人群的看护措施,村寨志愿消防队是否定期开展演练,熟悉各类设备器材的操作等。对于排查发现的隐患和管理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经费,跟踪整改到位。
4.抓电气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各镇(街道)和行业主管单位要将电气线路安全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内容。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紧密配合,严格对建筑电气设计、施工的监管,杜绝新建建筑电气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的查处力度,强化产品源头管控。供电部门要依法对城乡居民用户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改用电安全隐患。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将电气安全纳入对各类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内容,排查整治电气线路敷设、电气防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人社部门要依法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电工持证上岗制度。
5.抓重点场所、重点时段排查整治。各镇(街道)和行业主管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各自重点场所和领域的排查力度,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列管单位为重点,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各镇(街道)、行业主管单位和监管单位要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组织联合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节日活动期间消防安全。
(三)夯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深化宣传教育培训
(1)拓宽媒介实现精准宣传。要利用新闻媒体,结合季节及节庆火灾特点,适时推行消防安全提示和火灾隐患曝光制度,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要加大精准宣传力度,利用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村寨鸣锣喊寨员、村居警务助理、消防协管员开展入户宣传,确保社区单元门、农村家庭普遍张贴或设置消防提示牌;要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村村响”大喇叭、社区平安小喇叭、社会单位应急小喇叭、景区广场音乐小喇叭播报内容。
(2)创新手段加强社会宣传。网信、公安、教育、民政、农业、文化、卫计、文旅、安监等部门要落实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督促行业、系统、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要围绕“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的主题,组织开展富有本地特色的“119”消防月宣传活动。综治、民政部门要重点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等专项活动,加强社区和家庭消防宣传教育。
(3)积极开展社会消防培训。各镇(街道)、行业主管单位要利用购买公共消防服务的形式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社会单位及各镇(街道)、社区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对前期没有参加培训的要组织集中培训一遍,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人社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化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力度,规范培训行为、严格质量管理。
2.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民政和综治部门要联合部署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制定工作标准和奖惩措施,将创建情况纳入平安和谐社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体系,引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健全消防安全组织,严格落实消防群防群治措施,定期对社区居民开展消防宣传。
3.推进消防力量建设。冠山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合理整合人力资源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的招收任务。要在政策性人员经费补贴方面优化保障,扶持专职队伍建设。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设单位微型消防站,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的效能和作用。
4.做实基层消防网格管理。各镇(街道)要按照省、州关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工作部署,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公共服务或综合治理平台,同步推进、同步实施。推广运用网格信息管理平台消防安全网格信息模块,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实现规范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期,且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集中,确保冬春火灾形势稳定,对于确保全年火灾形势稳定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各镇(街道)、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狠抓责任落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县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采取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采取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等措施,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强化问责。公安消防部门和督查督办部门要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对于法定职责不履行、工作任务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组织开展警示、约谈。符合法定行政处分条件的,要坚决按照程序对其进行问责处理。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各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请于11月10日前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报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2017年3月20日前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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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xxxx年全国“两会”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全县消防安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公安机关全警动员,组织发动全社会力量,严格落实“六项整治措施”,即:政府牵头综合整治、部门联动推动整治、多警联勤合力整治、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市场经济手段整治、社会舆论监督整治。确保xxxx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县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
二、行动时间
xxxx年12月1日至xxxx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各乡镇政府牵头整治。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原则,找准防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行业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相关部门联动整治。住建局、民政局、文广局、教育局、卫生局、国有办、粮食局等单位要明确行业监管责任,在做好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同时,联合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排查整治,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突出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等五个时段,严查“五类场所、四类行业”,即: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能源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粮库等可燃物资集中场所和进入生产经营旺季的玩具、电子、制衣、制鞋等行业。严格执行“六个必须”,即: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必须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未依法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必须要责令“三停”,并处罚款;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必须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对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必须依法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必须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对单位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提请县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一)强化协调部署。进一步推动落实各乡镇、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积极召开会议对冬春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各部门、各行业系统的冬春防火工作职责任务,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夯实乡(镇)以及村、社区主导责任,助推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加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监管力度,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扎实开展排查整治(12月1日至xxxx年全国“两会”闭幕)。此次行动共分六步进行:
1.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12月1日至12月15日)。对辖区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全部摸排,登记造册,彻底查清单位存在的消防审验手续不全、消防设施故障、安全疏散通道出口不畅通、消火栓无水、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住人以及其他易产生消防安全隐患的生产操作和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建立详实的检查台帐,督促单位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采取临时查封、关停等法律和行政手段杜绝违规、“带病”生产经营,并协调相关部门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2.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专项整治(12月16日至xxxx年1月5日)。圣诞、元旦两个节庆假日前后,对高层地下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尤其对地下营业场所、地下住人场所进行重点查处,建立详实台帐,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在圣诞、元旦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对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燃放场所和单位划定燃放警戒区域,确保消防安全。
3.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整治(xxxx年1月6日至1月25日)。根据辖区易燃易爆场所分布情况,按照属地管辖原则,集中摸排易燃易爆场所,以涉及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和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排查使用建筑、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存方式等方面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4.农贸建材市场、百货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仓库专项整治(1月26日至2月15日)。春节前夕,县消防大队联合住建局、工商局、工贸局、安监局、国有办、粮食局等部门对人流、物流集中的农贸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仓库等可燃物资集中的场所、行业进行联合检查,打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取暖行为,整治堵塞占用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消防车道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5.除夕、元宵节消防安保(2月16日至3月5日)。除夕、元宵节两个节庆假日前后,再次针对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城市老街区、棚户区以及烟花爆竹储销、燃放活动开展专项检查,夯实上次检查成果,确保辖区无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继续在除夕、元宵节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燃放场所和单位划定燃放警戒区域消防安全。
6.“两会”消防安保(3月6日至“两会”结束)。“两会”前后,在之前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正在整改中的火灾隐患单位,尤其是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涉会场所及周边场所进行重点监护,确保“两会”期间不发生大的火灾事故。
(三)开展全民冬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抓住传统媒体,用好移动互联网,充分发挥现代传媒作用,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消防宣传网络。一是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围绕“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主题,深入街道、社区、居民住宅小区开展专项宣教行动。二是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设专栏、专版,在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推出系列宣传报道。三是利用各类媒体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宣传资源,以及在影院、网吧、KTV等场所开机放映前播放火灾案例警示片、消防安全常识宣传短片和优秀公益广告片。四是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短信等以手机为载体的现代新媒体,开展系列消防微互动和三微评选展播活动,最大限度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五是发动群众通过“96119”举报火灾隐患,并及时核查处理。六是消防监督员每周利用半天以上的时间到重点单位、街道、社区组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教育培训,加强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随着我县进入冬季,用电用油用气用火量加大,各类致灾因素增大,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深刻汲取xxxxxxxx“11.16”火灾事故教训,加强领导责任,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各相关单位明确职责任务,分片包抓、跟踪问效,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确保其限期整改。
(三)严格奖惩、确保实效。对今冬明春期间发生重特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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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统筹推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严防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预防零星亡人火灾事故,切实维护街道火灾形势的高度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15年10月27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重点对象
(一)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区场、宾馆、饭店、社会福利机构、幼儿园、托儿所、学校、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装卸企业及其他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及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罐区等;
(三)“三合一”、“ 多合一”场所,城乡棚户区、易燃建筑密集区;
(四)高层地下建筑;
(五)冬季旅游景点,车站。
四、工作举措
(一)强化工作责任意识
坚持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做到消防安全政府落实领导责任、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办事处各社区、村、各单位要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冬防工作。组织本社区、村和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本单位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是各社区、村要督促社会单位消除麻痹思想,克服侥幸心理,加强日常管理。要抓好重点岗位、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70%;要加强电气焊作业和火源、电源的管理,按照规程作业,按制度办事,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要深化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确保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要广泛开展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加强每日防火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努力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切实将消防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
(二)全力整治火灾隐患
1、人员密集场所。各社区、村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区经商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旅游局、区文体局、区工商质监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切实开展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农家乐、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型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排查工作,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2、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各社区、村积极配合区安监局要履行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质监、消防等部门,对社区、村易燃易爆单位开展联合整治,确保易燃易爆单位建筑耐火等级、泄压面积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消防水源、消防车道及灭火器材配备到位;确保防爆电气设备、静电导除装置完好有效;确保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采取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重点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对消防安全不合格且极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责令关停,对拒不执行停业整改决定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封,对不符合城区消防安全布局的单位(场所)要列入政府搬迁计划。
3、文物古建筑。各社区、村积极配合区文体局要以文物古建筑为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设施配备、用火用电管理和专兼职消防队伍等情况;配合区民宗局要协调佛教协会,指导寺庙场所排查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工作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控、逃生自救能力。
4、区域性火灾隐患。各社区、村积极配合区经商局、区安监局、区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要强化对土主纺织园区等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对涉及城镇规划和拆迁改造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要提请区政府制定规划和改造方案;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各社区、村要加强跟踪督办,落实火灾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各社区、村、社会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分析评估,摸清本社区、村、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分布情况,尤其是对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到情况清、底数清。
2、完善消防规划编制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社区、村积极配合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加快“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城乡棚户区的升级改造。要在2016年底前完成乡镇消防规划修编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全区的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要达到80%,已建成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要达到95%;组织开展“微型站”建设试点工作,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站”,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社区、村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号)和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的意见》(川办函〔2015〕140号)要求,制定印发贯彻落实意见,积极推动社区、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队站建设,尽快消除“空白点”;各社区、村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安全全面纳入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及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推动社区、村专职消防队伍建设。
4、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区域联防工作试点。各社区、村积极配合区综治办、街道办事处要加快推进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平台的工作进度,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综治主抓、消防助推、部门协同管理”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新局面。建立健全区域联防机制,明确牵头单位,细化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培训演练等活动,提高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和区域应急联动能力。
5、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各社区、村积极配合区公安分局要开展好《四川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规定》的宣贯工作。全面提升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6、落实“六加一”措施。各社区、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在2015年12月底前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提升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四)确保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
各社区、村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全省和全国“两会”和重大法事宗教活动期间,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辖区“九小场所”等非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采取“逢假约谈”、签订安全责任书等措施,加强安全警示和责任传递,加大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大力宣传“禁放”、“限放”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五)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积极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各社区、村以“11.9”消防宣传周为契机,强力推进消防宣传“七(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推动落实社区、村、单位的消防工作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参加“三个一”消防宣传体验活动,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二是大力开展消防培训。各社区、村借力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大力开展针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农民工和保安员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五、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5年10月31日前)。各社区、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内)。街道消安委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予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社区、村、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务必清醒认识到冬春两季面临的严峻火灾形势,深入分析研判本地、本单位的致灾因素,认真吸取历年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克服松懈思想,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社区、村积极配合区公安消防大队、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区文体局、区卫计局、区工商质检局等部门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
(三)严格督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办事处将派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成效特别突出的,要予以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责。
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部署需求,加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政府决定从**年5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全社会各方力量,推动行业部门、督促社会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夏季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推动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在县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要联合行业部门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标准的要列出计划,没有标准的要尽快制定,推动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相关行业单位落实标准要求。联合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对相关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全县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集中专项整治。统一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文物古建筑、福利机构以及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人员密集场所。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网吧、洗浴和歌舞娱乐游艺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集中排查建筑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安全疏散和消防安全应急照明灯方面的隐患,督促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3)高层建筑。对高层建筑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文物古建筑。以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建立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屡禁不止、屡查不改的消防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提请政府综合治理。
(5)社会福利机构。组织对辖区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全面普查,准确掌握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消防队要严格依法实施福利机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消防队和派出所要严格按照职责划分,将社会福利机构作为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及时核查群众对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建立与民政局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坚决取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社会福利机构。
(6)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组织人社、安监、市场监管、电力等相关部门,从今年夏季开始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
(7)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组织相关部门,发动社会单位逐个地区、逐家单位开展排查整治,查清辖区建筑消防设施的实有情况、运行完好情况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全部登记造册建档,建立完善台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法责令单位改正,督促和指导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对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2.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夏季检查重点范围内的其他单位场所结合实际列出治理清单,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切实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消防违法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及个人。
3.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要继续抓好去年政府挂牌警示、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确保按期销案。对今年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于7月份集中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督办、强力整治声势,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围绕“三夏”时节和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安保期间,消防大队要严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成立消防工作小组,组建涉会场所消防安保团队,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和现场执勤监护,逐个督促落实“六加一”措施、组织开展实地熟悉演练,联合综治、民政、安监等部门部署网格力量、公安派出所实施群防群治;加强对“三夏”农机设备的维护管理,做好麦场堆垛的安全防控;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要推动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在各镇(办、中心)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 “网格”最末端。要结合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要推动40%的镇(办、中心)落实以上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要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要积极出台文件,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9月底前,40%的重点单位、20%的街道和社区要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9月底前,2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起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4. 推进“四年提升计划”落实。加快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消防管理经费;全面完成消防站新(翻或扩)建任务;同时,加快市政消火栓、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和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全力补齐消防基础“短板”。
5.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消除灭火救援力量空白点的任务,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编制实施各级各类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
6.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要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抓紧调研论证,9月底前要向县政府提交专题报告,采取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政府模式”,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要按照市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咸阳市推广发挥简易消防设施火灾防控作用实施方案》(咸公通字〔**〕70号)要求,积极推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率不低于年度任务的70%。
7.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9月底前,要集中调集防火、灭火技术骨干,编写制作消防培训教材课件,明确培训要点和内容,组织消防监督员、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文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地操”训练,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组织行业部门、街道乡镇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
8.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消防监督员“每日一查”工作,既要检查社会单位,也要对行业部门、街道乡镇、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工作开展检查;既要检查单位消防设施、通道,也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督察队伍,配备专门人员,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熟悉演练。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结合四类场所火灾特点,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置能力。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每类不少于1次。
2.数字化预案制定。消防队制定或修订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不少于15家;各执勤消防中队的数字化预案制定完成率不低于20%。
3.专业技术培训。指导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专业训练,提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出台制度规定,明确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接警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
4.技战术和体能训练。按照灭火救援实战需要,组织开展高层、地下、化工、灭火等编队的合成训练,优化作战编成和组织指挥,提升灾情侦察、评估决策、攻防组织、联合作战等能力。针对高层建筑、石油化工等灭火难题,分类研究制定一套处置对策和战术方法。消防中队战斗班组、典型灾害事故处置合成操法训练项目分别不少于6项。消防中队每天开展不少于1小时的体能训练。
5.抗洪抢险准备。建立与气象、水利、交通、地质、民政等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联合教育部门组织 “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协助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力争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
2.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协调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分别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曝光行动。媒体开设消防专栏、电视台、广播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宣传、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消防宣传车、消防宣传教育中心实体运作,配齐相关人员、设备。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2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逐级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9月10日前为全面检查阶段,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9月20日前为总结阶段,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夏季消防检查各阶段任务,切实做到有声势、有效果。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公安机关要带头研究、检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党政主导,部门协作。要主动向县委、政府报告夏季消防检查部署开展情况,争取重视和支持,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提请县委、政府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要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县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队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镇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部署,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发生,为2018年全国、全省、全市 “两会”顺利召开和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结合我镇发展实际,推进编制“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和修订城乡消防规划,加快推进我镇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政府专职、志愿消防队员发展任务,确保政府专职、志愿消防队员数额满足全县工作要求,完善镇、村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管理人员,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2018年3月底前,实现消防安全网格规范化管理。
(二)深入开展冬春季节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按照“三个必管”要求,突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各行业领域负责人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和主体职责,配合有关部门或自行组织逐级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管控好镇属中小学校、医院、敬老院、商场市场、加油站、网吧、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消防单位,突出整治场所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规范、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未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等问题。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镇人民政府一律挂牌督办,明确整改隐患的单位主体责任和各村、企业单位的监管责任,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予以全镇通报,并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强力推动整改。
(三)全力做好重大节庆活动安保。紧盯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严格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镇政府将安排人员24小时执勤值守,并组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镇政府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村、企事业单位年终绩效考核范畴,各村、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结合“119消防月”活动,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等主题活动,着力加强居民社区和家庭消防宣传教育。依托镇消防巡逻车、横幅、标语、宣传版等形式,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开办专题专栏,报道火灾防控工作动态,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营造消防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镇政府将制定完善本地区战勤保障预案,健全落实社会联勤联动保障机制,与镇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专业和兼职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齐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药剂和物资储备,组织开展拉动演练,加强值班备勤,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快速反应和灭火救援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1月25日前)。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深入分析、科学研判本辖区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6日-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各村、企事业单位按照既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3月31日前)。各村、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落实跟进措施,建立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并于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评,镇政府将在各地自查自评基础上进行考评验收,总结并通报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负责**镇冬春火灾防控日常工作。各村、企事业单位是本辖区本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按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专题动员部署,配合镇政府和县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反馈信息,按工作阶段将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政府将适时对各村、企事业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纳入镇政府年终绩效考核。全力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对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两会”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15年10月20日至2016年5月30日结束。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区政府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加强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社会单位和群众广泛参与,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全力维护全区火灾形势平稳,有效预防和控制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全省“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区政府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好工作责任。区政府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区政府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2015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中,各成员单位在年底前全部完成《2015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区政府将指导和监督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升消防安全素质。
2.行业部门落实好监管责任。各部门、各行业系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公安机关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等重点场所,配合和指导有关行业部门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重点检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监部门要牵头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工信、商务、旅游部门要重点检查工业企业、招商会展活动、商贸服务行业、旅游景区景点、星级宾馆;民政、卫生部门要重点检查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化部门要重点检查文物古建筑、公共娱乐场所;教育部门要重点检查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人防部门要重点检查人防工程;交通部门要重点检查城市轨道交通。整治中要注意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3.做好大风天火灾防范。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完善大风天气灭火作战预案,区政府组织公安、安监、交通、卫生、供水、电业、通信、消防等部门成立大风天气灭火作战指挥部,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要坚持落实“巡逻检查,高点瞭望,抵近执勤,一线监护”的火灾防控“十六字”要决,做到科学设防,科学施救。五级和五级以上大风天、高火险天气,区政府要发布禁火命令,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广大居民群众严格火电源管理,停止对三类输配电线路供电,严禁烧荒、上坟烧纸、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各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全员出动,对居民住宅、街道、村屯以及九小场所包片包户开展检查,组织发动居(村)民实行群防群治,进行联防巡查,严厉打击放火犯罪行为,严防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火灾隐患整治
1.开展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区政府要对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期间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跟踪督办,要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逐个区域、逐个单位分析研判,通过签订责任状等形式,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重大隐患单位自身整改防范责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再落实、再明确。对今年不能完成整改的,要督促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尽快完成整改。
2.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区政府将成立由安监部门牵头的考核组,在年底前做好劳动密集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确保整治成效。公安消防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与安监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力配合,督促存在火灾隐患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按时整改隐患。对久拖不决、整改迟缓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集中曝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区政府将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如期整改火灾隐患。
3.开展以地下商业场所为重点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区政府将以地下商业场所为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整治,要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工作职责,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要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整改隐患。要加强消防设施养护,开展定期检测和年度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要全部持证上岗。区政府将认真宣贯地方标准《地下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和防火巡查检查制定。加大对地下商业场所防排烟设施全面检查和测试,防止遮挡和封堵,坚决不允许地下商业场所以任何理由的违规联连通。要确保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的完好率,对老旧、损坏的要按照新的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更换。
4.开展粮食储存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冬春火灾防控期间,粮食、安监、公安消防部门要协同配合,对各类粮食储备库、粮食仓库及临时储粮场所(含临时租仓库点)开展集中治理。重点检查粮食储存场所建筑消防审核、验收及备案情况、消防安全总平面情况、建筑结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情况、电气防火安全情况、火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控情况、防爆安全管理情况、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情况以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针对秋冬季收储量大的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加强对临时储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凡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新增库点坚决不准投入使用,并加强监管人员和消防车辆、器材装备配备,严格落实24小时巡查防护,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5.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区政府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立即开展以易燃易爆危险品为重点的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组织安监、消防、质监等部门,对全区易燃易爆单位开展联合整治,确保易燃易爆单位建筑耐火等级、泄压面积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消防水源、消防车道及灭火器材配备到位,确保防爆电气设备、静电导除装置完好有效,确保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采取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重点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消防安全不合格且极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责令关停,对拒不执行停业整改决定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封,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单位(场所)要列入政府搬迁计划。各有关单位还要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坚决取缔各类黑化工加工点、土炼油点和黑加油点,坚决取缔非法制造打火机的黑加工厂和非法充装、储存液化石油气点。
6.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及幼儿园、托儿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民政、教育和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组织对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幼儿园、学校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准确掌握消防安全状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督促制订整改计划、落实安全措施,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随时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要立即依法责令其停止使用,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及时解决。
7.开展城市大型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要对城市大型综合体消防安全进行集中整治,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及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要严肃查处。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加强城市大型综合体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逐一进行考核;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要落实好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完善三项备案报告制度。要对城市大型综合体内设置的餐饮场所、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儿童活动场所、临时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落实好火灾防范措施。要对建筑内的防火分隔、自动消防设施、防烟排烟系统、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燃气管道和电气线路进行全面检测。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报区政府挂牌督办,协调解决。节假日期间,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加大错时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确保消防安全。
8.开展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易燃建筑密集区,农村柴草垛、**城等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区政府将进一步明确城乡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村)委会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居(村)民的消防安全责任。城管、住建、工商、公安、房地产管理、劳动保障、民政、综合治理、环保、电业等部门,对辖区内城镇棚户区、筒子楼、回字型楼、城中村以及农村柴草垛、林区**城等场所和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全面清除违章建筑,打通防火通道,清除楼道杂物,更换老化电气线路,确保消防车道畅通,杜绝柴草、木柈大量进村、进户。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区域,要健全“十(七)户联防”等工作机制,及时查处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依法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居民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对弱势群体的看护措施,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确定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重点,并采取针对性对策措施。
2.制定落实消防规划。全面梳理本地区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情况,对规划内容不合理、不规范,与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不适应,以及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和配置未按消防规划严格落实等问题,要及时进行编修和督办。2015年12月底前70%的乡镇要完成消防规划的编修工作。要加大市政消防供水建设力度,合理制定公共消防设施补建专项计划,2015年12月底前,城市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要达到100%,已建成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要达到90%。
3.推动建设“微型站”。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在城区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站”,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2015年12月底前,依托乡镇、街道、社区、村屯已有的消防组织和志愿消防队伍,50%的城市建成区街道办事处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成“微型站”,2016年3月1日前,100%建成。
4.加强网格防控。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合理划分网格,健全网格管理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规定工作程序,强化业务培训,落实基本保障,规范工作运行,逐步实现“事要入网、人要定格”,确保网格化管理在基层落地生根,有效落实辖区内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监督检查、消防宣传等工作,推动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5.落实“六加一”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2015年12月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落实“六加一”措施。
6.加强行业标准化管理。民政、教育、文化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行业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公安部与民政部、教育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的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督促本系统单位严格落实。2015年12月底前,要对本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其他有关行业部门要参照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的《**省宾馆(饭店)等19类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制定印发相关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在行业单位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以“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
7.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及专职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因地制宜,广泛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大力发展志愿消防队伍。公安消防部门要强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尤其是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管理,加强与现役部队的联合演练及“六熟悉”工作,不断提升专职消防队伍技术战术水平和协同作战能力。
(三)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 落实应急救援机制。各行业系统要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石油化工企业以及区域性火灾隐患、易燃建筑密集区等单位、场所为重点,修订和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联动预案,明确组织指挥机构、通信联络方式、可用人力物力、职责任务分工等内容,深入开展实地踏查熟悉和实战演练。尤其要加强对超高层建筑、城市标志性建筑、地铁和地下商业场所以及百万吨、千万吨级石化企业的熟悉演练力度。
2.加强战勤保障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立足本地易发火灾和灾害的特点,立足急难险重火灾和灾害灭火救援的需要,加强高效能泡沫灭火剂等物资的储备,从快从速购置部分常规和特种消防装备,为灭火救援提供支持。一旦发生大的火灾或者灾害,应当根据政府的统筹安排,不遗余力、不讲代价地为灭火救援提供人力、物力、技术支持,切实提高响应速度、效率。
3.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好用。供水部门或单位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消防水源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尤其要落实防冻措施,如有损坏必须立即修复,确保灭火供水需要。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对消防车通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清除障碍,确保消防车辆畅通无阻,防止贻误战机。
4.加强消防部队执勤岗位练兵工作。公安消防部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要立足高寒、冰雪、缺水、夜间等复杂条件,强化训练演练,切实提高应知应会水平,提高技术战术水平,增强实战能力,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要求,科学实施等级力量调派,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全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督促社会单位强化“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宣传、民政等部门要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计划,着力加强社区和家庭消防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电视台、电台、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消防体验馆等固定阵地和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公共视听媒介,要加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深度和广度。
2.深入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住建、人社、安监等部门的培训平台和公安消防部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开展消防培训,拓展培训渠道、拓宽培训覆盖面。公安、安监、民政、人社等部门要大力开展针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农民工和保安员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要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团积极开展“零距离、面对面”消防安全培训,
3.推进消防志愿者服务行动。结合公安部今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主题“参与社区消防,建设平安家园”以及我省活动主题“百万消防志愿者走千街进万户,送平安保安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消防宣传教育,积极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的社会引导作用,全面开展“入户”式消防宣传,面向群众广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最大限度扩大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
4.推进“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部门要高度重视官方微博的重要作用,要明确专职微博、微信发布人员,认真策划宣传主题,在转载发布上级相关工作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发动宣传,继续推动“龙江消防”手机客户端用户下载。
5.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曝光行动。区政府将发动当地新闻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对于媒体曝光的火灾隐患,组织媒体跟踪回访,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整改。
(五)强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紧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和全省“两会”以及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庆假日,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零点”夜查行动。一要紧盯重点排查。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高层地下、文物古建、劳动密集型企业、物流仓储、弱势群体集中、大型城市综合体等单位场所为重点,落实实名检查、动态管控,提高检查频次,消除火灾隐患;二要强化巡逻防控。安保期间,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消防部门综合执法救援服务队延长巡逻时间,对火灾高发区域和重要场所开展不间断巡逻防控;三要加强错时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常态化错时检查专班要加大对夜间营业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夜间生产的各类企业每天开展错时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四要加大执法力度。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人员要全部压到一线,加大抽查频次,从严从重执法,查处、关停一批隐患单位,高压震慑消防违法行为。对逾期未改的火灾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采取关停、查封措施,确实难以执行的,督促单位落实值班巡查队伍,24小时巡逻防控,坚决做到严防死守。
四、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5年10月25日前)。各成员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也要做好行业系统内部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发动和部署落实。
(二)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相关行业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开展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组织调度研判。
(三)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成员单位对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区政府消安委将通报各单位工作情况。
(四)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至2016年5月30日)。各成员单位、相关行业部门按照确定冬春火灾防控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调整转段工作,全面开展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要切实加强动火用电管理,确保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相关执法部门要对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历打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跟踪督办整改直至火灾隐患彻底消除。
(五)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工作总结阶段(2016年6月7日前)
各成员单位对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区政府消安委将通报各地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进行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重大问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要求,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工作、检查督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给予大力配合与支持。区政府已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区公安消防大队设立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落实齐抓共管,发挥工作合力。区政府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和平安建设内容,一并研究部署,对涉及重大隐患整改、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消防经费投入等重大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切实履行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不断提高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建立完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工作问责。各
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第2页
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要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区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经常深入基层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对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非法违法引发重特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尤其是导致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厉问责,决不姑息。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5年10月25日前上报,2015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总结,2016年6月7日前报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总结报告。
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3月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14日前)。各单位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单位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底前)。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狠抓火灾防控。
1.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各乡镇要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与“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公安、住建、民政、安监等部门,依托乡镇政府、村(居)委员会,督促指导社区、楼院物业管理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持续推进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
2.推进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将电气线路改造与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传统村落改造统筹考虑,逐步对老旧电气线路进行改造,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公安、人社、住建、市场监管、安监、供电等单位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和电工持证上岗检查,严肃查处违章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3.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规定组织挂牌督办,明确整改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本地主流媒体予以曝光,并将其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强力推动整改。
4.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保和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紧盯“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强化消防安保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夜查。“家庭式商铺(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延长至2017年3月底。要针对易燃易爆场所、城市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以及人员密集、物流仓储、电商经营等场所,结合本地实际开展2项以上专项治理行动。
5.开展冬季练兵活动。针对大风、雨雪、冰冻等气候特点,强化消防部队官兵体能训练,增强低温、严寒等恶劣条件下的持续作战能力。强化车辆装备操作应用训练,落实防冻、防滑等保障措施。强化随机拉动、接警出动、着装登车等快速反应训练,提高力量编成、编队到场展开效能。强化梯次掩护、内攻灭火、强攻救人、破拆排烟、作战安全等技战术训练,提升消防部队实战能力。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书要求。按照县政府与各单位签订的《2016年消防工作责任书》要求,完成年度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市政消火栓等建设任务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编制“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编制县城、全国重点乡镇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
2.加强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考核纳入当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推广网格化管理手机应用软件,加强网格内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推动乡镇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明确责任人和专职管理人员。
3.深化区域联防。按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以大、中、小网格为基础,划分消防安全联防区域。以“微型消防站”为主干力量,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开展互查互检、协调会商、业务培训、应急演练,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2017年3月底前,力争实现40%的重点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
4.强化物防技防措施。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推动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逐步扩大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用范围。
(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1.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和培训。以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为抓手,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消防宣传进学校”、“消防宣传大使在行动”等活动。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社会单位和乡镇、社区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对前期未参加培训的人员,要组织集中培训,力争2017年3月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
2.推进媒体宣传。依托主流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专题,每周推出主题宣传内容;利用户外广告、楼宇电视和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在重点场所张贴消防安全挂图,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重大节点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要开展“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消防宣传大使、网格员作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冬春季节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所增加,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极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切实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强化督查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暗访检查消防工作制度,有关部门要在本行业、本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对因工作措施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
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于2016年11月15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11月到2017年3月期间,每月25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4月3日前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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