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党员管理细则

根据单位近期计划进行的工作内容,那么,我们不妨认真制定一份工作计划。写一份好的工作计划可以让我们更能得到上司的赏识。你有写过工作计划嘛?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站党员管理细则",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X站党员管理细则

站党员管理细则一.目的: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对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党员监督台的内容: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能否坚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按时过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能否站在改革之前列,维护稳定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能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群众的利益;是否团结带领群众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能否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党员责任区:要求每一名党员认真做好责任区内入党积极分子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并以自身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区内职工圆满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力争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新成绩。四.党员的职责:(一)组织责任区内入党积极分子和职工认真宣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二)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及时理顺工作情况化解各种矛盾,做好传、帮、带工作,引导职工敬业爱岗;(三)针对区内每个职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特别是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进步情况,党员要有重点有内容有时间的进行谈话,原则上一个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四)讲正气,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各种不良行为做坚决斗争;确保区内无纠纷和刑事案件发生。(五)党员所在责任区若出现问题,党员有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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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新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村级新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村级新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更好地合理利用土地、节约土地,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城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在本村行政区域内进行村庄规划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本细则所称的规划区,是指村庄建设的发展需要实行控制的区域。村庄规划的范围,有正式批准的村庄整体规划中划定。
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并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因地制宜,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三、村庄规划的建设管理和实施,在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先由村民委员会向承包户实行代征,建房申请户向村里交纳代征费用的办法。建房户在本规划区内申请建房,必须服从规划管理,办理规划选址手续和用地报批。
农村村民建房报批程序:
1、 村民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同时交纳使用土地的代征费用,申请报告费用和其他费用,并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
2、 由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申请进行审核,上报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向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3、 村民在办理好用地手续后,持农房设计通用施工图纸(由村里统一设计的图纸)和村镇建筑工匠的资格证书,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提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核发《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四、村庄建设实行六个统一原则
1、统一户型,占地面积为每户160平方米。
2、统一建筑红线。
3、统一标高,标高由村民委员会确定。
4、统一层高,层高是指定每一层的高度
5、统一间距,前幢房屋后立面与后幢房屋前立面的距离。
6、统一立面装饰,各立面的装饰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布置。
五、施工管理
在新村规划区内承接农居民住宅建设,必须按《浙江省个体承建农(居)民住宅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具有个体泥木工匠资格证书,方可承接施工业务,并且由村民委员会督促建房与个体泥木工匠签订好书面施工合同,个体泥木工匠向村民委员会交纳施工保证金(每户5000元)。
个体泥木工匠在新村规划区内负责施工中,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所规定的具体标准要求进行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泥木工匠交纳的施工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归还。
六、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有村统一规划、统一设置,地下排水设施费每户交纳20xx元,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统一实施。
七、在新村农户建房原则上以二户为一组,即六间门面,一组与一组之间留弄堂宽度为3米,每户交纳土地代征费20xx0元,如房屋的结构原因或申请建房户需要单立户,要留小弄堂的,小弄堂为2米,并每户外加3000元。
八、电力、广播、有线电视、通信电缆等有关设施统一由村民委员会规划、布置、实施,建房户必须服从,不得拒绝。
九、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实行选址、放样、砌基和竣工验收“四到场”管理制度,“四到场”由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会同镇国土资源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县公路养护管理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县公路养护管理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县道公路养护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我县县道养护管理工作,依据《洛阳市县乡公路养护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公路养护管理人员必须服从上级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做好公路养护工作。
2、公路养护管理人员必须保持所管护的路段畅通、整洁,定时对管护路段路面进行彻底清扫、路肩进行除草整理、边沟进行清理等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同时,积极配合上级搞好农村公路创建等工作。
3、养护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管护路段路面、桥梁、隧道、涵洞、路沿带、挡土墙、防护坡、道路交通标志等附属物等损坏情况和水毁塌方情况,及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做好管护路段各种报表填写和上报工作,所有填报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不得瞒报、虚报。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及时做好5方以下的塌方清理工作,排除管护路段的各种险情,在最短的时间内消除安全隐患。
4、坚决制止侵占、损害公路及公路设施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及时上报单位,交给所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及时进行处理,依法维护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
5、所有养护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畅通。无故不到岗者,一经发现,第一次预以警告,第二次扣发当月50%的工资,第三次直接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并交所进行严肃处理。

救助管理站工作计划


救助管理站

2012年救助管理站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救助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救助办法实施细则》。改善环境、狠抓优质服务、文明服务,推进化建设,为构建打下坚实的基础。2012年重点抓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根据国办发39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未成年救助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实行亲情化、关爱型服务,切实做好未成年权益保护、心理疏导、教育矫治、技能、家庭指导、跟踪回访等延伸救助服务。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2、加大街头救助,努力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进一步加大街头救助力度,安排站内职工加强对车站、繁华闹市、商业区等流浪乞讨人员流动的区域进行流动救助、现场救助和重点救助。对有救助需要的流浪乞讨人员按需施救,对强讨恶要的职业乞丐进行打击。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马上将危重病人或精神病人送到相关的定点医院,由定点医院先行救治,同时由我站工作人员进行甄别。

3、进一步落实四级救助管理服务网络

进一步落实从市到基层社区(村)四级救助网络,建立了以市救助管理机构为平台,以管理区为依托,以社区(村)为基础的城乡全覆盖救助网络。()在全市36个社区公布救助电话和联系方法,通过整合城乡一体化救助网络资源,使社会化救助实现了全覆盖。

4、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队伍建设

建好队伍,规范管理是做好救助管理工作的基础。进一步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到救助有登记,受助有记录,救济有手段,处理有结果,查询有档案,必须锤炼一只文明服务,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职工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救助服务水平。

XX市救助管理站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种子管理站工作计划


本页是小编最新发布的《种子管理站工作计划》的详细文章,感觉写的不错,希望对您有帮助,这里给大家转摘到小编。

站工作计划


20xx年我站将在种子管理工作上继续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根本目标,服务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管理,提高种子科技创新能力。
1.积极开展新品种试验示范,重点引进筛选市场需要的、符合优质高效农业发展的、适合我市生态条件种植推广的农作物新品种、新类型。充分了解其品种特征特性,探索因种栽培技术,为大面积和良种补贴确定主推品种提供科学依据,真正把示范基地建成新品种考察、观摩、推广的窗口。
2.根据《(20xx—2015年)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总体要求,紧扣农业结构调整,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优质水稻、弱筋小麦、双低油菜、高品质棉、特色玉米等品种的开发研究。突出名、特、优蔬菜、瓜果等作物品种的引进、筛选,提高高效农产品的商品率,通过两到三年时间,全面实现新一轮品种更新,用优良品种引领我市农业结构纵深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3.依法确定主推品种。当前,由于种子市场主体多元化,品种来源广、经营渠道多、品种推陈出新速度快等因素,往往易导致生产用种的“多、乱、杂”和未审先推等问题,农民的合法权益时常受到侵害。要切实加强品种扎口管理,始终掌握品种确定、宣传、推广的主动权。遵循试验、示范、推广程序,树立品种风险意识,科学界定适宜推广品种,坚决杜绝主要农作物品种的未审先推和超范围经营。积极开展新品种推介观摩活动,加大新品种宣传力度,切实改变品种多、乱、杂现象,提升良种覆盖率和普及率。
4.进一步加大品种权的保护力度。近几年,有些地方的种子经营单位受利益驱动,品种侵权纠纷时有发生,已成为种子管理的新问题,要切实加强对新品种权侵权行为的查处,加强新品种保护,切实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二)强化种子管理职能,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1.依法行使种子管理职能。切实担当起《种子法》和《江苏省种子条例》所赋予的各项管理职能,依法管理,有效开展种子品种管理、质量管理、行业管理、技术培训等综合管理工作;建立良种推介制度、种子质量保证制度、种子质量抽检制度,强化良种推广和种子质量全程监督管理。
2.提高管理队伍业务素质。种子管理责任大,必须建立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种子管理队伍。市、县种子管理机构的种子检验员全部通过省农林厅考核,做到持证上岗,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检验的水平。
3.保障种子管理经费。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把种子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种子质量监督、技术推广、品种试验及市场监管等经费支出,重点要解决县级种子管理机构编制少、经费不足、队伍不稳的问题,确保种子管理正常运转。
(三)加强种子行政许可管理,规范种子市场秩序
1.完善“两证”发放审批制度,严格按照“两证”申领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和审核,所有程序都在网络公开运行。对申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加强对经营场所、加工仓储设施、检验设施和种子检验、贮藏、加工技术人员资格的审查工作;对申领种子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严格查验基础种子来源,并对生产基地、品种权人授权等情况进行审验,严禁越权生产、无证生产。
2.强化许可后的监管,严肃查处资质弄虚作假及无证、借证、超范围生产等违法行为。对不具备种子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要依法撤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资格。
3.落实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和核发工作。
(四)加强市场管理,实施“放心种”工程。
1.加强种子质量源头管理。重点做好申领种子生产许可证企业的跟踪管理,对主要生产基地生产的杂交作物及其亲本种、繁殖的原、良种和参与良种补贴的种源,加强生产程序的过程监控本文来源:文秘114 http://管理、生长后期进行种子质量的田间检验和确认检查工作,保证良种补贴和大面积生产用种种源的安全可靠。
2.明确种子质量的责任主体。通过落实企业种子质量责任制和法人责任制,建立健全种子质量全程监控体系,组织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放心种”活动,强化种子质量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种子企业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强化南繁南鉴工作。按照“省统一组织、市负责落实、县负责督办二○一○年种子管理工作将继续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根本目标,服务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品种管理,提高种子科技创新能力。
1.积极开展新品种试验示范,重点引进筛选市场需要的、符合优质高效农业发展的、适合我市生态条件种植推广的农作物新品种、新类型。充分了解其品种特征特性,探索因种栽培技术,为大面积

种子管理站工作计划第2页

生产和良种补贴确定主推品种提供科学依据,真正把示范基地建成新品种考察、观摩、推广的窗口。
2.根据《(20xx—2015年)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总体要求,紧扣农业结构调整,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优质水稻、弱筋小麦、双低油菜、高品质棉、特色玉米等品种的开发研究。突出名、特、优蔬菜、瓜果等作物品种的引进、筛选,提高高效农产品的商品率,通过两到三年时间,全面实现新一轮品种更新,用优良品种引领我市农业结构纵深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3.依法确定主推品种。当前,由于种子市场主体多元化,品种来源广、经营渠道多、品种推陈出新速度快等因素,往往易导致生产用种的“多、乱、杂”和未审先推等问题,农民的合法权益时常受到侵害。要切实加强品种扎口管理,始终掌握品种确定、宣传、推广的主动权。遵循试验、示范、推广程序,树立品种风险意识,科学界定适宜推广品种,坚决杜绝主要农作物品种的未审先推和超范围经营。积极开展新品种推介观摩活动,加大新品种宣传力度,切实改变品种多、乱、杂现象,提升良种覆盖率和普及率。
4.进一步加大品种权的保护力度。近几年,有些地方的种子经营单位受利益驱动,品种侵权纠纷时有发生,已成为种子管理的新问题,要切实加强对新品种权侵权行为的查处,加强新品种保护,切实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二)强化种子管理职能,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1.依法行使种子管理职能。切实担当起《种子法》和《江苏省种子条例》所赋予的各项管理职能,依法管理,有效开展种子品种管理、质量管理、行业管理、技术培训等综合管理工作;建立良种推介制度、种子质量保证制度、种子质量抽检制度,强化良种推广和种子质量全程监督管理。
2.提高管理队伍业务素质。种子管理责任大,必须建立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种子管理队伍。市、县种子管理机构的种子检验员全部通过省农林厅考核,做到持证上岗,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检验的水平。
3.保障种子管理经费。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把种子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种子质量监督、技术推广、品种试验及市场监管等经费支出,重点要解决县级种子管理机构编制少、经费不足、队伍不稳的问题,确保种子管理正常运转。
(三)加强种子行政许可管理,规范种子市场秩序
1.完善“两证”发放审批制度,严格按照“两证”申领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和审核,所有程序都在网络公开运行。对申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加强对经营场所、加工仓储设施、检验设施和种子检验、贮藏、加工技术人员资格的审查工作;对申领种子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严格查验基础种子来源,并对生产基地、品种权人授权等情况进行审验,严禁越权生产、无证生产。
2.强化许可后的监管,严肃查处资质弄虚作假及无证、借证、超范围生产等违法行为。对不具备种子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要依法撤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资格。
3.落实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和核发工作。
(四)加强市场管理,实施“放心种”工程。
1.加强种子质量源头管理。重点做好申领种子生产许可证企业的跟踪管理,对主要生产基地生产的杂交作物及其亲本种、繁殖的原、良种和参与良种补贴的种源,加强生产程序的过程监控管理、生长后期进行种子质量的田间检验和确认检查工作,保证良种补贴和大面积生产用种种源的安全可靠。
2.明确种子质量的责任主体。通过落实企业种子质量责任制和法人责任制,建立健全种子质量全程监控体系,组织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放心种”活动,强化种子质量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种子企业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强化南繁南鉴工作。按照“省统一组织、市负责落实、县负责督办、任务到企业、责任到法人、持证检验员负责扦样”的要求,切实做好南繁南鉴样品的扦取和鉴定工作,严格控制不合格种子流向市场。
4.强力推进种子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对影响大、危害重的违法行为,如未审先推、虚假广告、无证经营、侵权冒名等,根据农业行业特点,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清理整顿,强化各类分支机构、委托代销、经营不再分装种子和农民在集贸市场销售、串换自繁常规种子等行为的管理,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种子管理站20xx年工作计划

《种子管理站工作计划》是篇好,涉及到种子、品种、管理、生产、加强、质量、切实、企业等范文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用。

区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区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争创省级卫生城市,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全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措施,营造干净、有序、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街道所辖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定任务总量,保经费基数,活工作机制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考核项目和内容

(一)月度日常考核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全区道路清扫保洁;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周边卫生;住宅小区(新村)、背街小巷等居住区环境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城市入口处、村居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垃圾桶(房)、果壳箱管护情况;临时交办事项完成情况及市、区督查,媒体曝光所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季度阶段性考核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1)各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和组织建设情况;(2)环卫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3)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4)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社会评议和领导评价情况。

四、考核依据

依据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以及“安徽省级文明城市”、“安徽省级卫生城市”等有关方面的考核规定,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界定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

五、考核方式

按照考核项目、内容和相关要求,考核采取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逐项对照评分,同时实行明查与暗查相结合、随机检查与跟踪热点相结合、专业考核与社会综合评价相结合、内部通报与媒体曝光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创新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机制,努力增强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季度考核等级及奖惩办法

(一)季度考核结果设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以计分结果评定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分—89分为达标,69分以下为不达标。

(二)对季度考核为优秀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季度考核不达标的街道,给予通报批评。

七、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效能办、区市容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政府督办室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容局,主要负责考核的实施细则、评分标准、工作计划、方案等文件的起草;组织开展考核活动;指导、督促对各街道的考核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每月召开一次街道和环卫专业保洁公司例会,对各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八、本考核办法由区市容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区政府对各街道的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和全面落实全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市委、市政府“五城联创”创建目标,根据《琅琊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一、考核对象:各街道。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街道组织、制度体系是否健全、设施建设是否规范、标准要求是否明确、宣传教育是否充分等内容。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实行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同时加强对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及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1、月度日常考核实行双百分倒扣分制。由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明查分值100分,暗查分值100分。明查每月一次,原则上在每月中旬或重大活动之前进行,受查单位派人参加,考核项目和内容从区环境卫生管理资料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暗查由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不通知受查单位,原则上每周一次,考核项目和内容可随机抽样也可跟踪热点。在明查途中对抽样项目以外发现的问题,一并列入考核范围,并对照评分标准打分,对暗查中发现的问题,则及时通知被查单位到现场处理,并以月度累计扣分。

2、季度阶段性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倒扣分制。由区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总评。主要是考核环境卫生基础性工作的管理情况和社会公众的综合评价,采取听取汇报、查台帐资料、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季度考核结果按3个月度日常考核结果加权平均百分制合计,其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阶段性评价部分考核得分占40%。

3、年终考核结果按加权平均百分制合计,其

区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第2页

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阶段性评价部分考核得分占40%。

(二)考核资料的收集和汇总。每次考核都以现场记录、录像、照片及领导的批示与评价、报纸、图片等资料为依据。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资料定期汇总、及时归档,特别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的评价意见,市民群众的测评结果,市、区领导对环境卫生工作的批示,新闻媒体报道,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保障情况及时收集汇总,作为各街道综合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三)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数量及重点考核区域。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次不少于4条道路、2个居民生活小区,东门和扬子街道每次不少于2条道路、1个居民生活小区(散住居民生活区以100100平方米为一检查区域)。城区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城市入口处为重点考核区域。

(四)相关要求

1、考核中,考核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对照评分标准,民主评定考核成绩,并在考核表上签字;对在每次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确认后,由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被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同一问题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2、市文明办明查暗访所扣分值、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管理考核所扣分值、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发现问题所扣的分值,均计入相关街道档案,作为该街道的考核成绩。

3、考核评分中,凡有扣分幅度的项目和内容,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视问题严重程度,集体决定扣分分值。

4、考核情况每月以简报形式送区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被考核单位,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的监督。

四、扣分标准

(一)组织体系及保障措施方面

1 、组织制度保障情况。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年初未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包括街道、社区和环卫专业队各类人员的职责、管理办法、责任划分、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未细化、量化到各类人员,各类人员的奖惩措施不明确,且未当月兑现;建立台帐资料。以上缺一项扣0.5分。

2、经费投入保障落实到位情况。街道对区下拨的卫生经费未全部用于环境卫生管理的,扣2分;未建立正常卫生经费配套投入的,扣1分;未建立环卫经费科目的,扣1分;经费使用情况不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审批手续不完善、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视情扣2分。

3、创建宣传氛围情况。街道创建氛围不浓、居民创建知晓率不高、创建工作创新意识不强的,扣1分;受到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被省、市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且情况属实,每次扣2分。

(二)道路清扫方面

1、未能按时结束路段清扫任务,每一个作业范围,扣1分。

2、清扫不彻底,有漏扫、浮灰重、卫生死角的,每处扣0.5分;清扫后路段有明显石头瓦片、漏堆未清的,每处扣0.5分;路段有污水和积水未清扫的,每处扣0.5分。

3、清扫过程中将灰尘泥沙扫入河道、下水道和堆放在绿化带内的,每处扣1分。

(三)垃圾清运方面

1、垃圾箱(池)垃圾未能及时清运的,每次扣0.5分;垃圾箱(池)周围2米范围内有生活垃圾或杂物的,每处扣0.5分

2、垃圾不送入垃圾中转站、随意乱扔乱倒、清运途中发生人为二次污染的,每次扣0.5分。

3、在垃圾堆放点、垃圾箱内或者其他地方焚烧垃圾的,每处扣1分。

4、拒绝收集门面、住户的生活垃圾,一次扣1分。

(四)卫生保洁方面

1、车辆行驶或渣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微量垃圾未能及时清除的,一次扣0.5分。

2、垃圾板车或垃圾箱(池)外表未清洁的,一次扣0.5分;路段上果皮箱、垃圾箱未能按时清理的,一次扣0.5分。

3、道路保洁不到位,发现可视垃圾的,一次扣0.5分。

(五)管理方面

1、环卫人员上岗时未穿着标志服装、聚堆闲聊;清扫保洁时间上班有脱岗的,每人次扣0.5分。

2、无正当理由与行人和门面业主发生纠纷,每人次扣0.5分。

3、路段承包人或清扫保洁人员未能按督查人员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不服从督查人员管理,一次扣2分。

4、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到市政府或区政府上访,一次扣3分。

五、考核奖惩

1、设立环境卫生考核奖励资金。对每月考核达到优秀的,其中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月奖励元,东门和扬子街道每月奖励1000元,按季度进行兑现。

2、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20元扣除,东门和扬子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10元扣除,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六、检查考核实施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由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报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议定。

七、本实施细则由区市容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琅琊区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为统一道路清扫和保洁质量标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更好地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要求,依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道路保洁范围

车行道、人行道、桥梁道路、高架桥、立交桥、人行过街天桥和居住区街巷道路及其他设施等。

二、道路等级划分

一级清扫保洁道路:南谯北路、天长路、琅琊路、琅琊古道、育新路、凤凰路、西门子路、火车站广场。

二级清扫保洁道路:丰乐北路、丰乐南路、西涧路、定远路、紫薇北路、来安路、凤阳路、清流路、明光路、双拥路、四牌楼街、建设路、南谯南路、老环城路、环滁西路、扬子西路、三里亭路、体育路、湖心路、卫校巷、花园街。

三级清扫保洁道路:菱溪路、创业北路、老创业路、紫薇南路、纬四路、扬子东路、文德街、古马路、三八巷、忠佑巷、四合路。

四级清扫保洁道路:东外环路纬五路至紫薇南路段,营房路扬子转盘至明光来安路口段、水库路、花亭路和东门、南门、西门、北门、琅琊、清流、扬子街道其他居住区街巷道路。

三、道路清扫保洁的通用质量要求

1、正常作业时间:上午6:00至10:00,下午13:30至17:30,遇到特殊时期另行通知。二班制工作时间:清扫时间上午5:00至8:00,下午12:00至15:00;保洁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晚上18:00至21:00,夏季高峰期重点地段晚间保洁时间根据实际需要临时通知。

每日的普扫作业应在早上7点钟前结束,路面垃圾收集在7:40前结束,下午普扫夏季在4点钟前结束。春、秋、冬季3点钟前结束,其余时间为保洁时间,普扫作业做到车行道、人行道、边沟、下水道、树穴等无存留垃圾。

2、普扫保洁路面遗留废弃物控制指标。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

保洁

等级 果皮

片/1000m2 纸屑塑膜

片/1000m2 烟蒂

个/1000m2 痰迹

处/1000m2 污水

m2/1000m2 碎石瓦片

个/1000m2 零星垃圾堆

片/1000m2

一级 ≤4 ≤4 ≤4 ≤4 无 ≤1 无

二级 ≤6 ≤6 ≤8 ≤8 ≤0.5 ≤2 无

三级 ≤8 ≤10 ≤10 ≤10 ≤1.5 ≤6 无

四级 ≤10 ≤12 ≤15 ≤15 ≤2.0 ≤8 ≤1

四、道路保洁标准质量要求

1、一级保洁:指人流量大的繁华路段,要求全天巡回保洁,路面应见本色。

2、二级保洁:指主要路段,要求巡回保洁,路面基本见本色。

3、三级保洁:要求定时保洁,每日普扫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4、四级保洁:要求每天普扫1次,部分路段实行定时保洁。

五、桥面、人行地道的地面清扫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阶梯、扶手应干净。

六、广场清扫保洁质量与所确定的道路等级保洁质量标准一致,符合地面清洁无明显灰沙和污物,无人畜粪便。

七、垃圾箱(池)、废物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并定时清洗箱体,废物箱周围2米地面范围无存留垃圾和杂物。

八、路面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装运,不得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

九、路面清扫要文明作业,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行人干扰。

十、内城河水域漂浮垃圾应有专人负责打捞,及时清除,在可视范围内水面不得有单个面积在0.5㎡以上的漂浮垃圾和动物尸体。

本标准由琅琊区市容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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