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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20xx年,市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五届七次全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我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突出反腐倡廉教育,在筑牢拒腐防线上有新成效
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部门廉政教育的重点,联系实际,采取多种形式,选择多种渠道,借用多种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教育活动的五个有效结合,重新修订《**市建设局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制度》,着重从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入手,切实提高建设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营造廉洁从政的氛围,切实增强教育成效。
(一)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的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着力解决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党员干部教育上,突出以“树三观、促勤廉、保发展”为重点的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提高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在重点岗位廉政教育上,要结合重点岗位党员干部的工作特点,突出以“明勤政目标、订勤政措施、创勤政业绩,立廉政誓言、找廉政差距、做廉政表率”为主题内容的“三勤三廉”教育,促进重点岗位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树立良好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廉洁自律,努力建设勤政廉政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继续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向勤廉典型学习活动,积极选取和树立本局系统的“勤廉标兵”,加强示范教育。利用典型腐败案例抓好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建设系统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把好廉洁关。
(三)认真抓好廉政文化建设。整合本系统廉政文化成果,充分利用信息中心、莆田建设信息网等资源,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廉政从政,弘扬勤政为民、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营造积极向上、勤政廉政的文化氛围,建立廉政文化教育示范点,以廉政文化示范点为引领,整合教育资源,打造建设系统廉政文化品牌,“以点带面”,推动建设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上新水平。
二、突出廉洁自律,在增强廉政意识上有新提高
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贯彻执行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坚持“三个管好”,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在规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上遵循中央提出的“五个严禁”的要求。即: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结合建设部门实际,出台《市建设系统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对象从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加大监督的范围,重点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三、突出制度建设,在建立监管制度上形成新机制
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监督管理的制度。要突出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改革和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建立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的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
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一是强化制度的针对性。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监督检查落实的重点、盲点和难点,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工作程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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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增强制度的约束范围,弥补管理和监督的缺失。在年初建立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选择局属重点国有企业作为试点,在建设系统内选出责任心强、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的党员干部为派驻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员,协助企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强化制度的科学性。细化制度内容,增强制度的科学操作性。针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加强制度创新和细化,保障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力。避免因制度宽泛空洞、界限不明、界定困难导致制度约束和规范虚化、弱化。三是强化制度的严肃性。抓好制度的落实,强化监督检查,保障制度的执行。加大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力度,把公开原则和公示制度切实嵌入监督工作之中,适时通报、反馈监督检查结果和落实整改情况,实现监督检查的经常性,提高监督检查的有效性。要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着力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四、突出规范权力,在规范权力运行上有新举措
按照“公共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行使依法、运行公开、监督到位”的要求,保证权力在规范的健康轨道上运行。
(一)强化权力观教育,树牢正确用权理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基本前提,也是预防腐败的思想基础。一要把权力观教育作为培训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要深化领导干部对权力本质的认识,破除“官本位”和“特权”意识,增强权力的责任意识,依法用权的意识。二要做好预警提醒教育。要把预警提醒贯穿到党员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转岗、在任履职等各个环节。切实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开展领导干部谈心活动,对轻微违纪现象进行提醒,做到常“拉袖子”、常“吹廉风”。
(二)健全监控制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一要加强监控制度建设,力求有法可依。通过法规制度明确界定权力主体的权力和职责,规定每个干部在所分管工作范围内有什么样的权力,做到权力行使过程中的有章可循。二要修改实施制度,堵塞漏洞。对那些不切实际难以执行的,过于笼统抽象给执法人员留下过多自由裁量空间的,要及时予以废除或修订;三要抓好法规制度的落实。加大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专项督查、财务检查的力度。要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抓制度的落实上绝不能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维护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三)实行阳光操作,公开权力运行。一要落实办事公开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党务公开。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电子政务,加快政务公开进程,凡是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用权行为,都要公开,推进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二要扩大公开范围。公开的内容要翔实、具体,从产生到结果,每个程序和关键环节都要公开,防止“阳光运作”下的“暗箱操作”和正常程序下的“权力腐败”。三要创新公开形式。除以公开栏和信息网站为主要载体外,要创新听证会、数字厂务、数字政务等公开载体,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网站。四要提升公开效果。通过点题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回音壁”等形式,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形成遏制权力腐败的公众力量。
(四)加强权力监督,形成监控机制。加强权力监督,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一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加强事前监督,重点对制度设计进行监督,把好制度的“出口”关。加强事中监督,及时纠正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防范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以权谋私、滥用权力等问题的出现。加强事后监督,重点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查处。通过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督促有关单位纠偏查错、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二要强化对权力主体的监督。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力保障条例》,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既防范于未然,又及时发现、纠正和惩处违纪违法行为。三要强化监督的惩戒功能。对无视法纪,屡屡滥用权力的权力主体,加大惩处力度,提高不规范用权的政治成本和经济成本,使不规范用权成为高风险、高代价的行为。
五、突出作风建设,在为民服务上树立新形象
要在建设系统倡导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倡导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要注意倾听群众呼声,急民所急、忧民所忧,着力解决好建设领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房产发证等突出问题;倡导求务实之风,要以改进作风、优化环境、增创优势为突破口,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倡导艰苦奋斗之风,要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有关规定,自觉抵制挥霍浪费、奢靡享乐等行为;倡导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要把“勇于自我揭短”和“敢于直言批评”结合起来,把充分肯定同志的优点和实事求是地指出不足结合起来,光明磊落,坦诚相见,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要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服务发展在“实”字上下功夫,实事实办、好事办好,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实实在在为服务发展做贡献;服务基层在“快”字上下功夫,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限定办结时间;转变职能在“简”字上下功夫,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转变作风在“责”字上下功夫,廉政勤政,责任到人,违者必究;树立形象在“馨”字上下功夫,主动热情,礼貌服务,用我们的实际言行树立建设部门的新形象。
要抓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抓住本单位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切入点和工作的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形成条块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和偏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现有的建设信息网站、政风行风热线、公开举报电话等广泛监督的基础上,继续邀请新闻单位、行风监督员等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专题调查、明查暗访等活动,对措施不得力、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将按规定追究领导责任,扎实抓好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
六、突出惩防并举,在健全惩防体系上有新突破
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惩治于已然,又防患于未然。一方面,要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坚持有案必查的原则,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抓好规范办案,重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把查办案件与改进管理、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相结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要继续围绕深化办事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四个重点领域,不断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透明化;不断健全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机制,健全完善公共资金管理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作用监督机制,加大重点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断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通过有效预防,不断减少腐败问题发生的几率。
七、突出组织保障,在形成合力上注入新动力
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前提在于理清思路,根本在于完善制度,关键在于落实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促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是细化责任分工。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一把手”、班子成员都必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认真承担各自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本单位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落实、检查、考核。二是严格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要抓廉政,带队伍,尽职责,对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在评先选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其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抓好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
(三)强化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中坚力量,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党风廉政监督员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重要的辅助力量,各单位领导都要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支持党风廉政监督员的工作,形成合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一是重视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建设。今年继续选聘10名党风廉政监督员,把业务精、作风硬、素质好的人员选聘为党风廉政监督员形成梯次配备,充分发挥他们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二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纪检监察干部的头脑,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确保政治合格。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强化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要适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思维层次和执纪办案能力;三是进一步改善纪检监察工作条件。要优先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所需经费、装备、办公设施,为其排除后顾之忧,保证纪检监察人员有条件、有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支持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帮助解决派驻纪检组监察室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和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完成。
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20xx年,xx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七次全会、重庆市院和县委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根据党章的规定,全面履行职责。坚持从严治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一、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规范执法行为
(一)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认真落实重要情况通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等规定,认真落实谈话诫勉、廉政档案、廉政鉴定、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三)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对领导干部兼职、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违规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拖欠借用公款和用公款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等问题进行清理。
(四)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畅通监督渠道,逐步形成自我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四位一体”的党员干部监督新格局。综合利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手段,严肃追究违法乱纪人员责任。
(五)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坚决执行《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行为,严格执行纪律,确保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六)严格执行“六个不许”等规定:不许收送钱物、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参与赌博;不许“跑官要官”;不许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许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入股矿山开发。
二、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一是重点查办发生在检察机关内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一是坚决纠正执法办案中侵犯涉案人员人身权利的问题。严禁逼供、诱供和暴力取证;严禁体罚虐待或者侮辱案件当事人;严禁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剥夺当事人人身自由。二是坚决纠正利用执法办案之机或检察人员身份吃、拿、卡、要等以案谋私、以案谋利的行为。严禁私自办理案件或者干预他人办案;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亲友提供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严禁利用检察权插手经济纠纷;严禁违法扣押、冻结款物或者不依法返还扣押、冻结款物;严禁违反规定占用单位或个人的交通、通讯工具或者要求单位和个人报销费用;严禁私设小金库,乱罚款、乱收费、乱拉赞助。三是坚决纠正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和工作中的“冷、硬、横、推”等问题。严禁耍特权、逞威风、欺压群众;不得对求助群众敷衍塞责,无故推诿,以促执法观念和执法作风的转变。四是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新特点的研究,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严格办案纪律和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重要作用。五是继续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群体访、重复访等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平安xx”发挥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信访监督制度,继续坚持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坚持院领导轮流接待群众的制度,处理好各项矛盾纠纷。
三、深化改革创新,推进源头治理工作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是我们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因此我们要继续抓紧落实。
(一)、加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干警的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干警从思想上对违法违纪不想为,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苦乐观。通过观看英模事迹报告、廉政警示教育等录像资料,以正面典型来激励人,以反面典型来警示人,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纳入全年每周五的学习中,纳入本单位对干警的目标考核中。
(二)、健全制度,加大监督力度,服务检察工作大局。建立健全符合检察工作中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将检察纪检、监察工作贯穿到办案工作的始终,加大对“三类案件”中扣押、查封、冻结款物的专项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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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检察权的有效行驶实施有效监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扎实开展和推行“一案三卡”制度的落实,保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对本院工程款的使用进行有效地监督。开展对“三类”案件的案件质量进行评查。(三)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研究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以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四)着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继续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
(五)全面推进财政管理体制创新。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组织好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大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力度,严肃查处“小金库”。
四、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反腐倡廉齐抓共管的合力
(一)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着力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检察院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检察长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和科室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制度和机制,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反腐倡廉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的问题,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
结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大学法”活动,认真开展党员民主生活会和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开好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
(三)、认真开展副科级以上干部定期述廉工作
认真开展副科级以上干部定期述廉工作,每半年举行一次,按时完成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表的填报工作,把党风廉政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干部身上。
五、抓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舆论氛围
(一)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切实学习、贯彻、执行、维护好《党章》。
(二)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保障条例》、《%26lt;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26gt;实施细则》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党纪政纪法规,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责任意识。
(三)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党的优良作风、廉政勤政、遵纪守法教育,
(四)利用已检察院建立的内部网站,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
(五)定期与宣传部门召开通联会,宣传、报道纪检监察和反腐败工作进展情况。
(六)加强同人大、政协、各党派人士、群众团体及其人民监督员的联系,强化各方面的监督工作,并吸收采纳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七)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搞好党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对策建设。
六、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认真学习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一系列重要指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为重点,做努力学习的表率,做与时俱进的表率,做求真务实的表率,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为主要内容的“四个表率”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更好的履行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职能,推动广电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开展,确保广电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特制定**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原则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1、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内容
(一)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
1、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干部职工的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错误行为。
2、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政府执行力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大局观念、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认真考核兑现,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实现。
3、要简化审批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廉政环境。
4、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要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活跃教育形式,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增强教育效果,使廉政教育内容更加贴近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让广大干部职工争做廉政广电人。
5、通过举办专题廉政教育报告和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权力观、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坚持党性原则,讲操守、重品行、树正气,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堤防。
6、坚持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制度,各部室负责人要经常带头深入调查研究,经常与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心,了解分析廉政建设动态,讲一次针对性较强的廉政党课。
7、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局党支部对新任职的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告知行政廉政纪律和要求,防患于未然。对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早提醒早预防,监督、督促其迅速改正。
(二)加强源头治腐制度建设
1、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开展监督检查:①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因私出国(境)等事项的报告登记制度。③治理违规建房、超标准建房等问题。④严禁利用和操纵项目为本人和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⑤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⑥严禁领导干部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等问题。⑦认真治理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收敛钱财的问题。
2、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着重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和物资采购等制度。
3、深化党务、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咨询制度、听证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努力推进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
(三)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力度
要抓好责任分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目标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抓好责任分解,切实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到岗位和人员,形成完善严密的责任网络体系。
三、检查考核与监督
局党支部负责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并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1、根据考核结果和同级纪检监督部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被考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做出总体评价。
2、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报告纠正情况。
3、各部室自行组织的总结、检查、考核,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4、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要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相结合,要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
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区纪委全会部署,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龙头,坚持从严治警,严肃警纪警风,坚决惩治腐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区公安工作顺利开展、取得突出成绩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明确职责定位。
1、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贯彻省、市、区委《“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精神,做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界限清晰、责任明确。党委书记是抓好“两个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季度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2、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局纪委要明确职责定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和督导各中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努力形成抓全警、全警抓的工作态势。每季度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纪委书记在年底要向上级述责述廉。
3、逗硬考核强化刚性问责。党委班子成员每季度要听取或检查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每半年对中层干部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将测评结果作为年底考核等次、立功受奖、提拔任用等的重要参考。
二、坚持正风肃纪,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将其纳入中心组学习、领导讲党课和任前谈话内容,推动党员民警把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心。加强对党章党规和上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警令畅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刹住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及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对违反民主集中制、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组织决定、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5、严肃警务纪律。从重点警种、重点单位、公安中心工作、重大警务活动、专项行动等抓起,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真正把纪律规定贯穿到执法活动和队伍管理的各个环节,全力推进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6、狠抓作风建设。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七项规定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省厅“八个一律”的贯彻落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持续纠正“四难”问题,监督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紧盯作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执纪监督,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7、开展专项整治。结合社会综合评价工作,针对执法办案、窗口服务、警务公开、工作方法等方面存的问题,重点整治推诿扯皮、有警不处、有案不立、不作为、乱作为等关系群众安全感问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影响执法公正问题,违规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乱收滥罚问题,不给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等刁难群众问题,利用职权经商办企业等与民争利问题。
三、严肃查办案件,确保队伍纯洁。
8、突出办案重点,严肃追责。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儆效尤。重点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利用执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办案收受他人好处,查处直接或间接参与娱乐场所经营、为黄赌毒充当保护伞收取保护费,查处利用公安内部平台非法查询他人信息、甚至利用查询信息谋取利益和报酬,查处公车私用的问题。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制度,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9、广辟案源渠道,加强线索管理。要通过群众举报、信访投诉、审计结果、媒体舆情等渠道广辟案源,加强分析研判,分类处置,实行问题线索“一案三报告制度”,在向局党委和区纪委报告的同时,要向市公安局纪委报告;凡实名举报或线索具体、可查性强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对反映线索不属实的,要及时澄清,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力争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10、建立公检联席会议制度。局纪委与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加强沟通,定期召开会议,落实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共同依法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四、完善监督制约,规范执法权力运行
1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建立完善全局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年内,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开展针对性的抽查核实。
12、严格执行党内监督规定。规范领导班子决策程序,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决策办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重点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和“带病提拔”问题,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强化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公开办事条件、审批程序接受群众监督,使各项公安审批事项在阳光下进行办理审批。
13、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基层所队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强化执法活动财物审计,遏制违规问题发生;严格公安收费项目、标准,有效防止出入境、治安户政等行政审批方面发生“三乱”行为。
14、创新监督方式。通过在各部门设立兼职督察员构建大督察格局,及时发现队伍在业务和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警务工作的贯彻力和执行力,保障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措施有效落实。
五、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反腐防线。
15、加强廉洁从警教育。一是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引导广大民自觉遵守党纪法规,永葆廉洁本色;二是适时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分局年内要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近年来分局违纪案例进行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民警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基地、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开展一次集体讨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各部门要定期分析队伍纪律作风状况,及时发现、掌握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认真落实谈话制度。把廉政谈话贯穿于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入警、提职、晋衔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重点岗位民警经常进行提醒约谈,针对特殊事项一事一约谈,对发现不良苗头和问题的民警进行诫勉约谈。
17、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定期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少于 1次,开展廉政文艺作品征集活动、“会前说纪讲法”活动、进行正反典型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不少于 1次,增强广大党员干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努力在全局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六、大力加强纪检监督队伍建设。
18、强化责任担当,突出主业。纪检监督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和查办案件上,真正做到勇于负责、敢于碰硬、铁面监督、铁腕执纪;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活动,深入开展“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努力践行“六项承诺”,打造反腐铁军。
19、加强培训、严格管理。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多层次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新任纪检民警的培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纪检监督民警要模范守纪、严以自律,严格执行公安部纪检监督干部相关纪律,有问题教育不改的,立即调整,对执纪违纪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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