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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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任期最后一年。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始终抓住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幸福美好这个核心,以建成具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为目标,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为重点,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探索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改革创新、务求实效,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根据市纪委第十届六次全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如下:

一、强化监督检查措施,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大对执行政治纪律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上级党委、政府的权威。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活动。

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要抓住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幸福美好这个核心,紧紧围绕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保持经济于稳较快发展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三场硬仗”、经济结构调整、物价调控,房地产调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对重点项目,重大活动、重要资金使用的专项督查制度。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健全重点工作项目专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倒逼机制,确保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整合监督资源,突出工作重点,通过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严肃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严格执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实施细则》,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负责制度。

坚持执行局与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签定《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局主要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加强廉政教育监督,规范权力正确行使

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着力抓好正反典型教育、重点岗位针对性教育,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力度。继续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粤纪发[]32号),培育廉洁、诚信、务实、创新的人文精神,形成人人追求公平正义、反对腐败、敢于监督的社会氛围。适应新形势发展,充分依托市建设与房地产信息网等阵地开展网络宣传工作。创新生动活泼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切实提高教育效果。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和教育方式创新,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到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和反腐倡廉研究基地接受教育。

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推进防止利益冲突、廉政风险防控和权力运行制约三项机制建设。

严格执行《市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管理和监督的暂行规定》加强对“—把手”的监督。加大《廉政准则》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着重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中的突出问题,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部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严禁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收送“红包”的暂行规定》,对不能拒收的“红包”,或不能判断是否与行使职权有关的“红包”,按《暂行规定》处理。

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的监管,严禁在职干部在协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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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酬;进一步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协会任职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在协会领取报酬。

开展公务用车治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坚决刹住奢侈浪费之风。

认真落实《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办发[)15号)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16号)。

加大决策监督力度,明确规定决策的程序、形式、范围以及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

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制度,贯彻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第—责任人述责制度。

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工作,提高社会管理的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严肃惩治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资产等行为。加强资金审计,推进重要事务的公开。推进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工作。

三、完善惩防腐败体系,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今年是落实《工作规划》,建成具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的关键一年。要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为重点,提升反腐倡廉科技含量,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贯彻落实《20lo--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办发[]43号)。要开展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治理,严肃整治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确保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进行,增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活力。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网上审批、登记、备案,力争实现审批时限提速30%,网上审批项目提速80%以上。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民、优质服务。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进—步拓宽联办、代办项目范围,做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工作。不断完善绩效考评机制,丰富绩效考评的手段和内容。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推行电子政务,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抓好效能监察工作,落实预防查处事宜。督导抓好绩效考评工作。

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创新。会同有关部门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全市把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矿业权等公共资源逐步纳入统一交易市场。大力推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方式和资格后审制度,促进国有资产增值。

加快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建筑市场诚信平台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评价机制,加大信用体系评价结果在投标活动中的应用。坚决查处串标、围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维护有形建筑市场的规范有序。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加大对受贿行为经济处罚力度和行贿行为的刑事、经济处罚力度。注意查处发生在基层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公权力行使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事故背后涉及的腐败案件,进一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相关规定,切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核查处理群众反映特别是实名举报的问题。

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资源调配等方面向办案一线倾斜,进一步落实信访举报目标管理各项工作,规范信访举报的受理、移送、查处、答复等程序。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力度,强化信访监督,切实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处置工作,根据市的统一要求,完善网络举报受理、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健全涉腐舆情监控机制、调查机制、处置机制和回应机制。推进重大案件举报人保护计划,对突破重大案件有功的署名举报人进行重奖。

注重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办案纪律,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干扰办案或泄露案件秘密、违反办案安全制度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严肃查处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要根据市的统一要求,完善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和沟通机制,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加强对案件检查措施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作用,做好申诉复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教育培训,树立案件精品意识,提升案件质量。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指导预防工作。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工作,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取得成效。

继续加强作风建设。要做到机关工作重心下移、基层干部坚守一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对履职不到位酿成重大群体事件和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规定,纠正不切实际、不计长远的决策行为,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强化《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考察学习活动管理的通知》(韶市建字[]81号文)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加强机关效能监察和效能投诉查处工作,建立健全作风暗访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作风状况的暗访力度,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

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清理,进一步规范我局在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监管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健全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对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坚决纠正服务不规范、程序不合法、办理时间长、提取手续复杂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骗提、骗贷公积金等行为。切实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继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将市住房保障中心为业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列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会同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及聘请预防职务犯罪监督员和廉政(执法)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管,确保“工程优良,干部优秀”。

集中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纪违规问题,根据市将出台的市场中介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大力加强中介组织诚信建设。积极配合市在经济鉴证、交易、经纪等中介组织开展防治腐败试点工作,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房地产交易经纪机构等行业集中整治。从严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展览、晚会活动项目和经费,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

加强对网络问政和行风热线问题回复及办理情况的跟踪和督办,建立考评制度,将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评。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与日常行政监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的结合,突出源头治理作用,坚决查处并曝光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

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打牢反腐倡廉建设组织基础

要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19号),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创先争优”活动,造就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捡监察队伍。

着力加强能力建设。打造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突出对口培训、专业培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视野。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学习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公仆意识,提高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抓工作落实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监督。严格执行政治、工作、办案、保密和廉政纪律,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处理违法违纪问题,确保队伍的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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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20xx年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20xx年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建设工作的实际,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积极探索建设系统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求真务实,扎实工作,把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为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利的保证。

一、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将党风廉政教育月的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以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为主题,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核心,以增强思想道德和纪律观念为目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教育: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贯穿于党风廉政教育始终,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二抓好理想信念和反腐倡廉基本理论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三是抓好党员干部权力观的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清醒认识到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服务,做到有了权力而不放纵、不浮躁、不浮夸;四是要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政绩观教育。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充分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政绩观;五是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通过培育先进典型,加强示范教育,通过剖析违法违纪案件深化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使教育更具有震撼力、说服力,真正达到净化心灵、洗礼思想,入脑、入心之目的。

二、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机关及各二单位要实行党政领导全面负责,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领导班子成员抓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带头履行好“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责任。二是抓好责任考核,做到功过分明。考核的重点内容是“三查三看”:一查组织领导,看工作力度;二查责任范围,看履行职责情况;三查廉政勤政,看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三是抓好责任追究,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失教、失管、失察、失职、渎职”等问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格予以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和约束性。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确保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监督制约结合起来,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不断增强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继续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坚决纠正在城镇房屋拆迁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解决拖欠建设工程款工作。今年要重点抓好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对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行业的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搭建建筑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尽快完善施工企业,房地产企业的信用档案和市场监控体系,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机制。认真查找分析建设领域和本单位容易诱发腐败行为的环节和部位以及产生的原因,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发生的规律。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适合各单位特点的行政管理、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充实和建立党委(支部)议事制度,界定议事范围,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政务、财务和重大事项分开制度;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是重大决策,干部调整、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这是今年考核检查的重点工作,也是衡量领导班子驾驭能力和执政能力的强弱的标准之一。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规范自身的行政许可行为,深化源头治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服务平台,在接受社会监督中体现公开透明,在公开透明中体现高效便捷。实行阳光审批,防止暗箱操作。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树立权为民所用的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确保权力始终光明正大,公正无私,防止权力疏于监督,出现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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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及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坚持把政治纪律的监督放在首位,认真检查县委、县政府和建设局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二要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在发挥党风监督主导作用的同时,鼓励运用法律、行政和新闻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确保干部健康成长。三要加强审计监督,继续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和离任审计制,主动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注重吸取经验教训,及时整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促进工作合理、合法地进行。

五、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带头的模范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党政“一把手”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落实“五不许”“六个禁止”和“六不准:等规定的。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利用婚丧嫁取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以及参与赌博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干部要从严查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遵纪守法,争做“廉内助”、“廉洁家庭”。

六、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坚持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核心,继续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培养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目标,加大廉政文化建设向社会各个层面延伸的力度,继续做好廉政文化进家庭、进企业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七、抓好作风建设,加强检查,强化监督

继续把机关作风和行业新风建议摆在重要位置,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通过抓机关促行业,抓作风带行风,努力在廉政建设、依法行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机关和各窗口服务单位,特别是公益服务单位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宗旨观念,提高服务意识,为所管行业和社会作出榜样,建设系统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人人体现行业作风,个个代表行业形象”的思想意识,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兢兢业业地做好工作,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履行好职责,行使好权力,树立廉洁、高效、勤政的建设者形象。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行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扩大创建范围,提高创建质量和层次。市政公用行业要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已取得一定荣誉称号的单位要继续巩固已有成果,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监督检查是抓工作落实的重要环节。

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坚持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注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程项目招标、房屋拆除、政务公开及工作作风等情况。检查采取“听、查、访、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听”就是听取党政“一把手”关于落实责任制的情况汇报。“查”就是查看工作落实情况。“访”主要是暗访,听取不同层次的意见,对一些事项进行实地察看。“评”就是召开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范围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做出综合评议。将平时掌握的情况与年终检查总结的结果相互结合,避免片面性、表面性。

煤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煤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煤矿二○○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20xx年是我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改革发展、建设“和谐矿区”的关键一年。新形势、新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集体公司及上级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扎实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好地为矿区的改革发展、和谐稳定服务,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和集体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等中心工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保证我矿改革和发展奋斗目标的实现。二、工作任务和要求(一)维护党的纪律,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1、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经济工作和群众工作“四大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必须认真执行中央及省委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遵守八项要求:(1)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为亲、营私舞弊;(7)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要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的,要严肃查处;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2、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并在落实、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切实维护国家、社会、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反对挥霍浪费企业资材的行为。继续认真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的“三个不得”: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受回扣;不得在企业改制和破产中损害国家和职工合法权益。凡违反规定的,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据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要严格执行省企业工委、省委组织部制定下发的鲁企[20xx]6号文《关于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继续认真执行新矿纪字[20xx]13号文件《关于在企业改制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中对领导干部兼职、投资入股等问题所作出的规定。继续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企业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及向职代会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3、禁止领导干部为本人或他人在企业内部报销应由本人或他人支付的个人费用。对违反规定报销的,要责令其退还,并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批准报销的单位的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进行处理。各级党组织要把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主动开展自查自纠。纪委要协助配合组织部门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从严处理。(二)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1、明确案件查办工作重点。在继续查办领导人员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挥霍浪费、损公肥私等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案件的同时,当前要以企业改制重组和经营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着重查办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活动中隐匿、侵占、侵吞、转移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违规操作,为个人或亲友谋取利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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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在企业重组改制中损害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等。2、强化查办案件工作措施。要注意分析研究和剖析大案要案,从中发现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要严格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不能以经济处罚代替党纪政纪处理,不能以党纪政纪处分代替刑事处罚。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经济处罚和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的力度,增大腐败行为的风险和成本,发挥经济手段在遏制腐败中的作用。3、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围绕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举报,充分发挥群众信访举报主渠道的作用,多渠道排查案件线索,提高成案率。要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切实维护和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整合信访资源,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建立切实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处理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4、坚持党委、行政对查办案件的统一领导。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大要案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包案,纪委主要领导要总揽办案全局,大案要亲自过问把关。继续实行“五定一包”办案责任制,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定责任,定方案,一包到底。各级党政组织要继续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大胆履行办案责任制,从人力、财力、物力诸方面保证办案工作的需要。5、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坚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等党纪政纪条规办案,严格执行“二十四字”办案方针,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工作制度。要抓好处分决定的落实工作,绝不能出现处分决定不装入档案、该降工资的不降、受处分期间不该提拔的提拔等问题的出现和发生。凡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防止和克服办案周期过长、查而不处的现象,该结案的要及时结案,年底结案率要达到95以上。(三)大力开展执法效能监察,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一是突出监察抓重点。从生产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易发生腐败的关键部位入手,进行执法效能监察。首先,抓住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开展效能执法监察。重点抓住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干部招聘、在建项目管理、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关键环节,完善制度,优化管理。其次,抓住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效能监察,为优化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环境提供保证。二是选题立项抓要害。第一,对各领域收费情况进行立项检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第二,对职工收入分配及区(队、班)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治理和纠正侵害职工利益、公款私存、挥霍浪费等不正之风,看好职工的“钱袋子”。第三,对承包单位领导收入情况进行检查,看其收入是否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要求。第四,围绕罚没款项进行检查。看罚款是否合理,罚款手续是否完备,罚没款的使用是否合法,以规范罚款行为,杜绝乱罚款的现象。第五,抓好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的监督检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的调查处理,特别是对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规定从严查处。三是纠建并举抓落实。要不断规范执法效能监察的程序并建立相应的制度,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积极研究治理对策,制定措施,完善制度,推进企业加快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操作程序及监督体系。要把执法效能监察与案件查处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执法效能监察,善于从中发现案件线索,进一步拓展案源,深挖违纪线索,促进案查工作。同时要把执法效能监察与加强管理、源头治本紧密结合,达到提升管理水平和促进源头治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四是协调配合抓机制。建立企业负责人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实施协调,业务部门密切配合,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主管和协调部门要担负起牵头的责任,积极主动地搞好调查研究,提出立项建议,制定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执法效能监察协调配合机制。(四)继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按照中央和上级纪委的要求,要以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任用的监督为重点,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加强监督制约。1、继续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落实财务制度,认真执行有关资金管理的办法,执纪执法单位和实行有偿服务收费单位的罚款、收费,必须开具发票,及时上交财务。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坐收坐支、截留、挪用、在外部银行私自开设帐户、私自背书转让承兑汇票。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必须严肃查处。2、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机制。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出台的干部任用工作制度和规定,注意把好干部的廉洁自律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加大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的力度。(五)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要以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为重点,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委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第一,要建立“三个监督”机制:(1)党内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决策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每年定期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建立纪委书记同基层党政负责人廉政交流谈话制度;建立纪检人员联系和廉政巡视制;建立领导干部任前、任中、任后“三个三机制”:即任职前进行廉政谈话、廉政宣誓、廉政承诺;任中进行廉政培训、廉政述职、廉政评议;任后进行廉政审计、廉政总结、廉政考核,实现全过程监督。建立领导干部“一档、四书”制度,即:干部廉洁勤政档案,包括干部业绩记录、干部惩戒记录;提醒书、警告书、诫免书、整改书,并定期地对落实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督查,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及时进行查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搞好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对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察,把住廉洁自律关口。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党内监督检查,保证监督质量。(2)群众监督。坚持厂务、区务、班务公开;建立廉政意见箱;开设廉政监督热线电话;坚持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建立职工代表巡视制度。(3)舆论监督。包括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设廉政专题;设立廉政专栏进行监督。第二,建立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职责内、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塞责、失时误事,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的行为,严肃查处,追究责任。第三,突出监督重点。在监督对象上,要重点加强对掌管人、财、物实权单位和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副科区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以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在监督内容上,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政组织决议、决定及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副科区级以上领导干部正确运用和行使权力的监督;要加强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监督。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实施到哪里,把监督落到实处。三、主要工作措施(一)深入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政治保证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党政组织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坚决贯彻落实。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好党员干部的学习,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抓好对《实施纲要》的宣传。同时,要结合实际,将《实施纲要》的原则要求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操作措施,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企业改革发展、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努力使三者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发挥整体效能。党委要亲自抓体系建设重大任务的落实,纪委要加强督促检查,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在教育对象上,要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掌管人财物重要岗位的人员作为教育重点。在教育内容上,一是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关于反腐败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开展主题系列教育活动;二是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勇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三是抓好党纪政纪条规、廉政准则、党风廉政制度规定及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教育,促进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四是通过举办学习班、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以宣传正面典型为重点的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弘扬正气,鼓舞斗志;五是用典型案例,开展“警钟、警示、警醒”教育,深刻剖析其违纪根源及危害,使党员领导干部从中接受教训;六是加强廉政文化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区队、社区、家庭,增强全矿反腐倡廉意识;七是抓好舆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现代化的手段,宣传廉政文化,传播廉政知识,弘扬廉政精神,表彰廉政典型,形成浓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氛围。在开展各种教育的同时,要不断创新教育方法,通过举办党风廉政展览、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上党课、演讲会、演唱会、现身说法等形式,搞活教育。(三)完善制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落实反腐败工作部署、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全党动手反腐败的制度保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进一步抓好责任制的落实,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一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实行交纳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抵押金制度,促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自觉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继续执行集团公司党政制定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就一个阶段本单位党风廉政状况,领导班子专题进行分析,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三是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单位党政组织要敢抓敢管,运用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实施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按照中纪委提出的6个责任追究范围和新矿发[20xx]39号《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严格责任追究,不能以集体责任开脱个人责任,不能以客观因素掩盖主观责任,不能以追究下级责任代替追究上级责任。要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执行处分决定情况的监督考核,以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党政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组织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上级及集团公司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继续落实部门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管领导同志要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各级党政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促指导。各主管部门要按照分工,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纪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政组织搞好反腐倡廉的组织协调工作。党政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支持纪检监察人员积极主动、放手大胆地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办案中要在人力、物力上给予保证,保证办案人员、办案经费和办案设施及交通工具“四到位”,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纪检监察组织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改革的精神,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五个能力”: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要积极开展“争创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争当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活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自觉维护纪检监察组织的良好形象。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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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反腐败的安排意见

二OO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兴衰成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予以高度重视。20xx年是全县的项目实施和环境优化年,也是全县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新战略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十分重要。我处服从全县工作一盘棋,肩负改革、发展、稳定的重任,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围绕发展、服务大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肃法纪、勤政为民、开拓创新、提效升位”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着力构建教育、制度、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具体做到“五突出、五强化”即: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上要突出针对性,强化感染力;在领导干部监督方面要突出重点性,强化警诫力;在案件查办方面要突出政策性,强化惩处力;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要突出主体性,强化执行力;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要突出系统性,强化约束力。宝石桥水库党委、行政,结合本单位实际,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预防腐败事件的发生,深入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落实,作如下安排: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全党抓党风的重大举措,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下属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融为一体,一起安排部署,一起督促落实,一起检查评比,一起考核奖惩。对那些因这样那样借口忽视、放弃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甚至造成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1、进一步认真落实廉洁自律规定,规范从政行为。管理处各部门、各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各场、站、所负责人要增强自我监督意识,严于律已,要经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敢于说“向我看齐”,在监督的问题上,主要克服两种错误思想,一是坚决克服“监督是找岔子,与自己过不去”的错误思想,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二是克服“怕得罪人”的错误思想,敢于监督。要把执行规定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公开述职述廉评议。2、继续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工程。“一把手”工程就是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抓“一把手”和“一把手”亲自抓。“一把手”在一个部门和一个地方掌握着重要权力,处于核心地位,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管理处下属的场站所的“一把手”要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管住班子,带好队伍。同时,“一把手”要作风民主、行政公开,权力动作置于阳光之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3、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签定廉政责任书,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经管理处党委研究,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今年已对下属各单位签定责任书,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保证万无一失,否则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还将对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及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实行廉政谈话,对有轻微违纪违规问题或苗头性问题的要进行诫勉谈话,使得头脑清醒,警钟长鸣。二、标本兼治,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查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综合治理工程,既要有一套对那些以身试法的腐败分子进行严厉惩处的机制,又要有一套切实有效的预防腐败的防范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从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体制、权力动作等方面着手,把一些问题化解在发生之初,消除在萌芽状态。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处上下要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宣传教育。要让党员干部“不愿腐败”。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要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以及新《党章》为核心内容,教育党员干部坚定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二是加强党纪政纪条规教育。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重点,抓好“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三是坚持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和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自觉远离“权力”、“金钱”、“美色”诱惑的“三大陷阱”。2、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并逗硬执行。管理处将按照上级关于水利事业单位深化改革的要求,加大改革力度,按照“精简机构、改善机制、提高效能”的思路,理顺关系,走出困境。以改革为契机,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管理制度,真正使全处对内对外动作严密有序,高效廉洁。各场站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同时,在执行制度上要敢于逗硬,铁面无私。3、狠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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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歪风”,进一步落实管理处“四不准”。管理处按照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要求,坚决杜绝“收送钱物”、“跑官要官”、“违规经营”、“参与赌博”、“大操大办”。要求全处上下继续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杜绝大吃大喝,公款娱乐消费,到下属单位报销应由自己开支的费用等,做到管理处内部制定的“四不准”。即:内部工作餐不准上瓶装白酒、红酒;不准公车私用;不准用公款外出旅游;不准任何领导和班子成员,接受下级宴请或馈赠。4、全面推行财务、政务“两公开”。在一个单位,财务、政务是职工群众最敏感、最关心的问题,要让职工积极参与事务管理,决定重大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建立规范的议事规则。各场站所在财务、政务上要做到全面、规范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提高透明度。通过“两公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调动积极性,形成良好的政风。5、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实施“阳光工程”。管理处对所有工程从设计到竣工验收,要按照“信息公开化、操作公示化、监督规范化”的要求,堵塞查漏,依靠制度反腐保廉,确保在工程招标到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中,“条子”递不进,“人情”托不进,“后门”走不进。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或借工程为名,私下搞权钱交易的,一经发现,要从严查处。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部门是协助党委、行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的重要任务。要从严治党、严肃执纪,充分发挥“四项”职能作风,在反腐倡廉上,形成强有力的运作机制。1、搞好信访处理,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要妥善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予以查实,该批评的要批评,该澄清的要澄清,该处理的要严肃给予处理。特别是对那些反映十分强烈的重点、热点问题,要深入开展调查,对出现的腐败问题,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2、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权力失去有效监督,就会产生腐败。各级干部要主动接受来自党内外的监督,不要认为监督就是“找岔子”、“不信任”,而要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今年,处党委牵头,由纪检监察、财务、工程、多经等部门参加,对下属场、站、所的财务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检查,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3、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提高执纪执法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前沿,要求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因此要加强学习、勇于实践,适应新的反腐形势。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总要求,从健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改善办公条件,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为管理处的经济发展出好力、服好务。二OO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统一领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围绕跨越式发展思路,以改革为动力,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管理处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根据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提出2013年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

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加强对省、市、区委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有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任务要求
(一)加强对中央、省市区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2、实施保增长、促发展监督检查工程,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和中央、省市区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以及各项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3、实施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工程,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效能监察,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结、过错责任追究、行政问责等制度。严肃查处破坏发展环境案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和弘扬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认真解决理论脱离实际、作风漂浮、弄虚作假、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等问题。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宗旨观念,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
2、大力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坚决执行上级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认真解决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问题,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禁酒”有关规定,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3、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快推行行政问责制,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严厉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政行为。
(三)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突出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挖掘、整理、弘扬孝文化廉政思想,丰富廉政文化内涵。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深入开展,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2、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十不准”:不准利用职权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利用职权挪用、侵占、截留集体资金和专用款物;不准违规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禁止参与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和变相公款旅游;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目违反规定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加重农民负担;不准违反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不准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优亲厚友;不准借婚丧嫁娶等事宜聚钱敛财;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不准以宗族势力干预村务事项;不准简单粗暴、专横跋扈,搞“一言堂”或个别人、少数人说了算。
3、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承诺等制度。继续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积极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农村基层政务公开力度,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
5、切实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督促镇机关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加强廉政监察,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
(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1、重点查处侵占、挪用、截留征地补偿费、支农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案件,贪污受贿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非法利益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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