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部门科学问责制建立意见

在职场,我们要把精力放在最重要的任务上,新的阶段开始了,我们可以开始写工作计划了。工作计划做得越周密,细节做得越到位,做起事情来就越得心应手,越容易取得成功。有没有让自己写工作计划时不再迷茫的秘诀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地税部门科学问责制建立意见,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地税部门科学问责制建立意见

在地税系统建立和实施工作责任问责制,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利于全面提升地税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进而全面深化法治型工商建设,值得思考和探索。
一、地税部门建立问责制的内涵和外延
首先,何为问责?顾名思义就是“问责主体对问责对象进行责任追究”。问责制则显然就是问责主体对问责对象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对于问责制这一新生事物,无论是学界,还是实践部门,尚未形成一个统一和权威的定论。其实履职、问责、尽责是对地税工作责任问责制的关键,它们统一在工作责任问责制中,有着内在密切的联系,具有深刻的含义。
(一)履职是基础
履职是问责的基础和前提,它决定了是否问责、问责的对象、问责的性质和程度。履职是否合规、是否按准则和程序办事,将直接决定是否被问责,问什么责。履职是地税系统每一级机构依法行政、依法征税的基本行为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地税系统工作人员工作的起码内容和要求。离开了履职谈问责,问责就没有基础和条件。特别是作为基层地税部门直接影响着的地税系统履职状况、程度和形象。因此,实施工作责任问责制要从基层抓起,从基层地税部门的履职抓起,从每一名基层地税干部的具体履职行为做起。
(二)问责是保证
问责反作用于履职,促进履职的提高和深化,保证履职的顺利实施。较长时期以来,我国只有履职的要求,缺少尽责的约束规范,更缺问责的惩罚制度,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履不履职一个样,即:干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错干对一个样。问责制度的出台和实施,进一步细化了基层地税部门和地税干部履职要求,使履职的全面落实从制度上得以保证,是对不尽职、不履职、失职行为的鞭鞑,从而,有利于提高地税干部责任意识,有力地约束管理权力,促进地税干部规范履职行为。
(三)尽责是核心
尽责是履职的目标、是结果。实施履职问责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充分调动地税系统各级机构和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使其尽心履职,正确履职,依法履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明确了基层地税部门的职责,赋予了尽责以及地税干部相应的管理权力。实施履职问责,目的就是在内部建立和完善管理责任制度,规范系统工作人员行使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而尽责是法律对各级地税部门和地税干部的基本要求,就是要求对照其“职”,保证“尽责”,追究其“责”。
二、深刻理解建立问责制和法治地税的统一性
问责制和深化法治地税在内在价值上具有高度的统一性,问责制正体现了法治的精神,问责制的建立和完善将有力促进法治地税建设的进程,而深化法治地税建设就必须接受问责制的考验。
(一)问责制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在向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郑重承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问责制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使享有国家权力的政府及其官员也必须承担与权力相对等的义务,其一切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和后果必须而且能够追究责任,责任追究的对象不是普通民众,而是掌握国家公权力的政府及其官员,这正是现代社会以人人平等为特征的公平正义法治精神的体现。地税机关作为政府部门,在推进法治化的进程中,同样也需要问责制的监督,在行使权力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问责制体现了民主自由的法治精神
问责制其实质是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破除束缚民权的障碍,释放民权民意,让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群众依据法律对作为人民“公仆”的政府及其官员进行问责,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和官员行为,实现更全面的监督,最终达到权为民所用的目的,这正是法治社会治理模式的核心要义,体现了民主自由的法治精神。在深化法治地税建设的进程中,同样也需要问责制的监督,让税收管理工作更多的体现民意,更符合社会进步的要求,符合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规律。
(三)问责制体现了权力制衡的法治精神
现代法治社会,必须是权力制衡的社会,而权力制衡的关键则在于实现对公权力的有效控制,让其发挥为人民服务的功能。历史经验表明,对公权力进行有效控制,寄希望于统治者的自律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幻想,必须确立法律超越公权力的至上地位,通过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才能真正实现权力的制衡,问责制正是实现权力制衡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税收管理权和征收权作为国家公权力的一部分,也只有在问责制的监督下,才能不致误入歧途,而真正发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调节经济的作用。
三、切实推进地税部门问责制的建立
美国行政学者库珀认为,在公共组织中,保持负责任的行为有两种方法: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表现为制度规制与伦理自觉。在我国,现代法治意义上的问责制刚刚起步,尚在探索中,无论理论准备、制度建设、实践经验积累还是文化条件的支持都存在许多不
足,有待进一步完善。作为地税部门,要

地税部门科学问责制建立意见第2页

建立起真正的问责制并落到实处,也应着力从这两方面入手,即既注重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也不忽视伦理道德的功能。
(一)从制度层面上,加强刚性的问责法律制度建设,保障问责的制度化
一是建立以“职权法定”为核心的问责范围衡量制度。作为地税部门,一方面必须认真梳理本部门的法定职责,并以此为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问责范围衡量制度,把职责缺位和越位的违法行政行为准确纳入到问责范围中来,做到既不问不该问之责,也不漏问该问之责;另一方面还必须对地税部门内部不同岗位之间的职责进行严格划分,完善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积极探索网格化管理等个人责任制,防止一旦出现问责事由,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
二是建立以“权责统一”为核心的问责惩罚规则体系。成熟的问责制度体系,还必须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严格划分问责后果,对出现什么样的后果要追究责任,不同的过错分别对应什么责任,不同的过错程度分别对应哪个层级的责任人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只有这一切成为稳定、必然的制度,才能给官员确定的预期,才符合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而且,没有明确责任规定的问责制一旦被滥用,它既可能沦为打击异己或维护长官权势的工具,出现无错担责、轻责重罚的现象,也可能成为“官官相护”、“长官呵护”的手段,出现有错无责、重责轻罚的现象。作为地税部门而言,近年来也相继出台“十条禁令”、“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但这些制度大多是粗线条的。如何使这些文字制度落到实处,是必须在深化法治地税建设中重点考虑的。
三是建立以“还权于民”为核心的民意问责渠道机制。,地税部门在建立和完善问责制时,一方面必须通过制定科学的制度,顺畅民意表达的渠道,积极建立接受人大、政协等民意代表机构的质询、评议机制,倾听民意;另一方面还必须通过制定科学的制度,顺畅民意知情的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党务、局务公开工作。有必要进一步加强行风监督员队伍建设,主动邀请地方纪委、新闻媒体随同地税一起执法。这样,既可以保证问责的公正性,也可防止因信息掌握不全面而出现舆论妄加猜测、民意误判的“执法暴力”现象。
(二)从价值层面上,加强柔性的问责伦理道德建设,提高问责的实效性
一是从外部环境入手,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公民问责意识。加强问责伦理道德的建设,就必须努力转变对问责的认识,不是想尽办法遏制民意,躲避问责,而应以建立公民社会为己任,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方法促进以参与政治和制约国家权力为使命的公民社会兴起,培养公民独立自主的人格和尊严,提高公民问责意识,主动接受公民的问责。同时,也只有公民主动问责、高度警觉的问责意识得到强化,对政府及其官员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我们建设法治地税的进程才能得到更快更好的推进。
二是从内部氛围着眼,进一步加强教育,树立正确的税收管理伦理观。首先,必须要让地税干部明了履什么职,尽什么责,问什么责。组织地税干部学习公务员履职问责的有关规定,掌握内容、熟知条文,把握办法的内涵和要求。通过认真学习,在内部营造学习问责制、宣传问责制、实施问责制的良好氛围,使每个地税干部对照自己的岗位权限和职责,使其懂得不正确履职的后果,从而按照岗位权限规范履职行为。使每个地税干部都能正确看待履职问责制度的实施意义,正确对待履职问责,自觉接受履职监督;其次,要建设地税文化,督促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地税工作守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格依法管理,真正做到严格审慎、公正开明、尽职高效、清正廉洁;再次,要进一步提高地税干部的履职能力,下决心解决地税干部履职的心理素质不强,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切实加强监管能力的培训,使地税干部能用心履职,主动履职,有能力履职。加强地税伦理教育,根本的目的就是通过教育引导广大地税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破除“官本位”思想,建立“以民为本”的从政道德,树立正确的责任意识,将问责制的他律转化为内心自觉,坚定正确的伦理信念和伦理理想,进而使整个地税系统树立正确的地税伦理观,这就是地税伦理教育的最终目标。激励褒贬环节。履职、尽职、问责本身就是激励,正确运用正向激励和反向激励是实施问责的重要手段。首先,坚持正向激励,促进履职尽职。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征管能手”等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年终考核评优等机制,树立先进标杆,构建爱岗敬业光荣、和谐向上的氛围。在激励褒扬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同时,示范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其次,充分发挥反向激励的作用。即实施问责惩罚,对不正确、不规范履职的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对构成问责的人员坚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措施予以处罚。通过严格的问责处罚鞭鞑、处罚责任人,教育启发、引导更多的人。
(三)从落实五个责任着手,进一步强化管理,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观
一是依法管理,强化责任。依法管理是强化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执行力的指导原则和着力点。在坚持依法管理的同时,使每个地税干部树立强烈的责任心、事业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职尽责,承担责任,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努力尽职,免除责任。依法合规、权责对等是问责制的基本原则。基层地税部门和地税干部要在尽责上下功夫,尤其要注意突出管理重点,紧紧抓住税收管理中的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务求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依法严格管理,严格查处,真正做到尽职、尽力,才能免责和合理规避责任。
三是层层分解,落实责任。首先,要按照问责制的要求,对不同工作岗位的设置和规定,将工作任务依次层层分解至一把手、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相关直接工作人员。对内部出现按问责制可能实施问责的事由,按岗位责任落实当事人、分管工作的领导及应承担次要责任的领导。其次,要落实监察、人事,办公室等部门的责任。综合部门在问责制的实施中应承担不可替代的牵头、组织协调的职责,充分发挥这些部门的重要职能作用。
四是从我做起,勇担责任。人是落实问责制的主体,问责制自始至终都突出以人为本。问责制对每一级机构,每一位地税干部来讲,既是一种鞭策,又是一种动力。要勇于承担职责,确保辖区各项税收工作的顺利运行。每个地税干部,应立足自我,立足本职,从岗位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大胆履职,敢于承担责任,面对问题不推诿,面对困难不退缩,主动承担本职工作的压力和责任,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是身先士卒,敢负责任。基层地税部门的领导干部是实施的领导者、组织者,同时也是问责制的主角。领导干部的行为直接作用着贯彻落实。直接关系到问责制落实的深度、广度和质量。要使问责制顺利实施,领导干部必须做到身先士卒,要当履职尽职的模范,做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要当遵守法律法规的模范,做到依法行政,敢于管理;要做廉洁自律的模范,做到凡是要求别人做的带头去做,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带头不做。要真正敢抓敢管,敢于负责。

Fwr816.COM同步阅读

关于建立干部学习培训激励约束机制的意见


关于建立干部学习培训激励约束机制的意见

实现我市人防事业跨越发展的目标,关键是人,关键是干部。只有建设一支有素养、有知识、懂科技、会管理的高素质人防干部队伍,才能完成新的历史任务。近年来,我办紧紧围绕人防工作大局,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的学习意识,提高了人防干部队伍的知识层次。但是,随着人防干部队伍新老合作与交替进程明显加快,部分干部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上缺乏主动性、自觉性,有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存在不学习也能干好工作的错误认识。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干部学习机制,引导广大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鼓励广大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更好地优化人防干部队伍知识结构,提升干部队伍的素质,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为民服务的本领,为建设美丽富强文明开放的新日照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持。为充分调动干部学习培训的积极性,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现建立干部学习培训激励约束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和市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精神,紧紧围绕人防工作和长远发展,结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党员干部为培训重点,按类别、分层次、有计划地对我办干部队伍进行轮训、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懂教育,善管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2.基本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围绕人防建设、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和大局,按照不同类别和层次岗位的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特别要围绕人防跨越式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理论学习、总结经验、研讨问题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干部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对干部培训工作进行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基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党性锻炼为核心,注重干部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以干部教育需求为导向,分级组织、分类实施,精心设计教育培训计划,提高教学质量,严格教学管理,努力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培训和使用相结合。逐步建立干部任职培训制度和定期培训,努力避免和纠正"重使用、轻培养"的倾向,把干部参加培训学习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情况,作为干部选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坚持改革,不断创新。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按照新时期干部成长规律和人防特点,改革干部培训模式、内容、方法,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政治理论培训与科学文化、管理知识培训相结合。注重培训机制上的创新。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努力提高干部培训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二、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

1.总体要求

按照新形势下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以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性锻炼、业务能力为培训内容,着重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干部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教育培训内容和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在职学习和脱产培训。

--着力提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点学习十六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以及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还要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精读马列和毛泽东同志的部分重要著作,学习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的理论。通过学习,使广大干部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始终保持思想和理论上的先进性,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和处理问题,提高创新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着力培养干部的宏观思维、战略眼光和创新意识。在干部教育培训过程中,大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终身学习的理念,强调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的结合,通过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和事关人防发展稳定等战略问题的研讨,培养干部的宏观思维、战略眼光和创新意识,使干部具有开阔的视野,会敏锐地观察国内外、党内外、新时期军事斗争的发展变化,能从战略角度思考问题,研究对策,抓住事物的关键、本质和联系,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着力加强干部的党性党风教育。把学习理论与加强党性和党风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对广大干部的党性锻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结合正

关于建立干部学习培训激励约束机制的意见第2页

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对广大干部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进行党的观念、群众路线和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的教育,帮助广大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着力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组织干部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当代世界经济、科技、管理、法制、当代世界思潮、现代金融和现代wto实务等方面知识的学习,跟踪研究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律和趋势,提高和充实外语、信息技术知识以及其他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知识和技能,努力改善干部文化知识结构,适应人防改革与发展对人防干部素质的要求。

2.具体任务

领导班子成员: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坚持处级领导干部每5年至少一次到党校、行政院校等培训基地学习轮训,累计完成3个月政治理论培训的制度。一是向上级党校、行政院校选送处级领导干部,五年培训率达到100%。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制度,坚持经常性在职自学制度,并加强组织和管理,不断提高学习成效。

科级干部:要加强对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推进交流等方式,加强对科级干部的教育培养。按照"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方针,积极推荐科级干部到党校学习。

年轻干部:针对年轻干部缺乏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扎实功底,缺乏对中国历史和现实的系统了解,缺乏党内生活和艰苦环境严格锻炼,积极鼓励年轻干部自学,进行学历教育。

三、考核和激励约束措施

1.组织领导和管理体制

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是办党组的重要职责。由办党组书记负责,把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向和政策,研究和帮助解决干部教育培训中的重大问题,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坚持由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负责牵头抓,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人事秘书科具体实施培训计划,各有关科室共同参与、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搞好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知识和技能的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和评估体系。建立和制定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评估制度和标准,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3.激励机制

要进一步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把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与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作为评价、选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地税局税务干部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地税局税务干部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文章标题:地税局税务干部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市地税局制定的《关于大力开展税务干部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现就我局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建设高素质地税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是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的迫切需要。各单位要从推动地税事业发展的高度认识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认识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按照区局要求,扎扎实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培训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区地税系统干部职工均要纳入教育培训范围。培训工作以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财会知识水平为重点,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和适应各种岗位能力为目的,通过系统的政治理论和专业技能培训,使广大地税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改革意识以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明显增强,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进一步得到改善,税收业务能力、综合工作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
(二)具体目标
从200*年至200*年,每年抽调五分之一左右的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用5年左右的时间对全系统280余名地税干部轮训一遍,每人累计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委托专业培训机构举办科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2次,每次不少于10天。每两年对全系统280余名地税干部进行计算机普训一次,每次不少于5天。每年对全系统280余名地税干部进行税收业务知识培训一次,每次不少于10天。
三、培训内容、教材
1、加强思想政治和党性教育。要把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干部政治理论培训的中心内容,认真安排好理论基础、党性修养等方面课程,同时把“两个务必”和“红岩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教育和廉政教育,使干部通过培训,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成为“靠得住”的干部。
2、加强知识更新和业务技能培训。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开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培训要涵盖以下面几方面内容:社会主义法律知识、WTO知识、**市情研究、公务员行为规范、公共行政理论、公文写作与处理、信息技术及应用、DS982.0操作技能、外语应用知识、创造力开发、公务员普通话、税收相关法律、税收业务知识、岗位技能知识。
3、精选培训教材。除市局和人事部门指定培训教材外,我局要选择一批高质量的、适合广大税务干部学习的教材供大家学习培训之用。
四、培训计划
(一)市局组织的各种培训,按其要求推荐人选参加。
(二)区局统一组织的各种培训由人事教育科和相关科室组织实施。
(三)将全系统组织的(含总局组织的各类培训)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统一纳入培训计划。
(四)具体的培训工作安排见附表。
五、培训考核
实行施教单位与人教部门共同考评培训情况的办法。人教部门将建立干部培训档案,将税务干部参加培训的时间、科目和成绩等归入干部培训档案,并记入税务干部(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税务干部年终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评先评优;对积极参加培训、成绩突出的个人,区局将进行通报表彰。区局组织的培训坚持“凡训必考”原则,考试将按区局有关规定执行。市局每两年组织一次业务知识考试不及格者,可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按市局《关于印发干部职工待岗暂行规定的通知》进行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区局成立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赵邦平任组长,曾辉、李炉冶、马健鹏、蒋琪任成员,培训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各单位要按照区局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二)保证培训经费。凡属区局有计划组织的培训,要通过预算安排统筹资金,每年按人平400元安排培训经费。加强对干部培训经费的管理,逐步实现单位、个人共同承担培训费用,多渠道保障开展税务干部培训工作的经费。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培训经费的开支范围,优先保证重要培训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培训经费。
(三)健全培训制度。要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干部培训工作的始终,严格执行干部培训奖惩制度,逐步推行培训质量评估制度,试行干部参加培训任职资格制度,尽快建立干部培训档案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培训计划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培训制度,推动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地税局税务干部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来源于免费网,欢迎阅读地税局税务干部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20年地税局纪检工作意见


20xx年地税局纪检工作意见20xx年,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市地税工作总体安排和重点工作,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年”为契机,突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以廉政教育为先导,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保障,以强化监督检查为手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以卓有成效的工作服务于工作大局,为地税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为此,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推进“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年”的深入开展1.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纪检监察工作,更加自觉地运用科学发展观查找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转变反腐倡廉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在反腐倡廉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上,体现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行动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2.把坚持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省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3.着力推进市局党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重点围绕“重实践、稳税基、严征管、强稽查、上水平”的工作要求,按照“五清查”的工作部署,上半年对部分市局和基层分局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检查。二、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1.在落实教育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宣教联席制度,定期分析廉政教育形势,确定教育内容,制定切合实际的教育计划;严格落实学习培训制度、廉政党课制度和廉政教育登记制度等,把廉政教育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各级主要负责人坚持每年至少给干部职工讲一次廉政党课,各单位每年至少请当地纪委、检察院等领导干部为地税人员进行一次教育辅导,每月组织观看1部《廉政中国》系列廉政专题教育片。每季度组织完成一期廉政作业。 2.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上下功夫。不断创新廉政文化建设的形式,丰富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增强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在系统内组织开展“领导讲廉、学习促廉、媒体倡廉、文化颂谦、家庭助廉”的“五廉”活动,逐步形成具有地税工作特色的廉政文化。3.在抓准教育时机上下功夫。抓住春节、元旦、中秋等重大节日,充分利用廉政短信、发放廉政倡议书等形式,及时提醒广大地税干部尤其领导干部,做到文明过节、廉政过节;结合领导干部提拔、新进地税干部等时机,利用廉政谈话等形式,及时做好廉政教育工作。4.在改进教育方式上下功夫。围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大力弘扬正气,运用举办事迹报告会、组织文艺演出等形式,树立一批基层干部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使广大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深化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增强自律意识,通过面对面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开展案例讨论、组织观看电教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引以为戒。5.在教育对象上下功夫。对各级领导干部要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对广大地税干部要进行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教育,倡导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公仆精神。对重点岗位人员,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抓住权力运行中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培育敬业爱岗、自觉奉献的精神。
三、抓好廉政制度落实和创新,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1.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和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使之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责任。同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追究直接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2.抓好纪检组长同下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落实。通过谈话及时督促、提醒、纠正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不良行为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把问题和不良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下,使新提拔任用的干部警钟长鸣,廉洁从政。3.抓好领导干部廉政制度的

20xx年地税局纪检工作意见落实。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治理违规建房、超标准建房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纠正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继续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离任审计以及廉政谈话等制度的落实,健全充实廉政档案。4.抓好巡视检查工作制度的落实。针对个别单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彻底的问题,进一步加大跟踪督促检查力度,确保认识到位、整改彻底。今年市局巡视办将组织对环翠分局、高区分局、经区分局、稽查局和纳税服务中心五个单位的巡视检查。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两权”的正确行使1.要完善制度,明确分工。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研究“两权”运行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实行“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市局负责对各市区局、直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各各市区局、直属单位负责对所属分局、科(室)的监督管理,将“两权”监督与税收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好“一岗两责”。2.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要求,积极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督导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受理和回复当事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查办不公开的问题,推进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阳光运行。3.要创新思路,探索监督检查新途径。根据省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继续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活动,坚决防止和查处收过头税、转引税款、收人情税关系税、人为调节税种收入、越权审批减免等问题。要转变工作思路,加大对信息化手段的运用,主动借助大集中和数据管理平台等进行执法权的监督;加强部门配合,广泛收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信息,加大信息共享的力度,及时进行预警,将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在日常,有效提升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率。五、深入开展纠风工作,进一步提高行风建设水平 1.要认真组织参加当地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加强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司法机关和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和监督检查作用,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的监督,针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继续加强与当地纠风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争取进一步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全系统在20xx 年***市执法部门行风评议中继续取得优异成绩。2.要抓好系统内行风评议工作。继续以纠正和制止税务人员“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为重点,以明察暗访、参加行风热线上线和“阳光政务热线”活动以及开展“行风检查月”活动等形式为手段,深入推进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1.要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形势分析机制。充分发挥各单位与纪委部门成立的“信访工作指导小组”的作用,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定期研究、探讨地税系统信访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对全系统的信访制度建设、案件查办、结案归档等定期进行检查、指导,促进本系统的信访工作质量。2.要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办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一把手批阅督办群众来信制度、署名来信调查结果回复制度、群众来信来访形势分析制度等,对群众举报的受理、登记、查办、转办、督办、反馈、归档、奖励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完善。3.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查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利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地税人员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违规抵扣税款和越权减免缓征税款等案件。严肃查处政府采购、服装制作、票证印制、税控器具推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贿赂案件。4.要认真落实案件报告制度。发生重大案件或刑事案件后,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局监察室报告,主要负责同志要到市局汇报有关情况。5.要严格违法违纪案件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在“两权”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违纪案件,要严格按照办案要求严肃进行惩处,绝不姑息迁就,以达到处理一个,教育多数的目的。对于个别单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汇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不仅要进行责任追究,而且要认真剖析,举一反三,查找发案原因,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铲除违法违纪行为滋生的土壤。 七、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1.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政治责任感。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改造主观世界,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2.要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完善学习、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3.要加强业务建设,提高业务技能。采用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会同上级纪委部门组织一期监察室主任和案件查办骨干人才的业务培训。4.要加强设施建设,改善纪检监察工作条件。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档案室(柜)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访档案、案卷档案、行风评议档案、廉政教育基地档案、本级纪检监察干部和特邀监察员资料档案、政务热线档案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办案工作和工作设施。

县委组织部建立领导班子工作意见


县委组织部建立领导班子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实际,现就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报告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健全完善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坚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干部的原则,从政治、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成长,构建合谐稳定的政治局面,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适用范围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报告制度,适用于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担任副科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

三、报告的事项及要求

(一)领导班子需要报告的情况:

1、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情况每年报告一次。临时调整分工或处理重要工作、突发事件的临时性分工随时报告。

2、本单位中层正职、所属副局级机构副职调整前,应向县委组织部报告相关情况,调整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职位设置情况,党委(党组)会议记录,被调整干部的基本情况及现实工作表现等。

3、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出现严重矛盾或分歧影响正常工作的。

4、领导干部或领导干部分工的工作出现违法违纪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涉嫌违纪和违法犯罪被执法执纪机关立案查处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涉及重大民事纠纷的。

5、领导干部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6、其它认为有必要向组织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领导干部需要报告的情况

1、领导干部本人患病住院或手术治疗的;主要领导干部父母、配偶突发重病住院或手术治疗的;主要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去世的;领导干部家庭因病或发生事故致贫,导致生活困难的。

2、外出考察、学习或参加其他活动5天以上,经县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出发前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外出时间、地点、活动的主要内容等。返回后及时电话沟通情况。培训鉴定材料及时交组织部存入干部档案。

3、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学习考察,事前书面报告县委组织部。

4、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事前要书面报告县委组织部,征得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前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的,提拔后10日内将相关证照上交县委组织部。

5、领导干部个人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将相关入档材料交县委组织部。

6、领导干部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况;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私人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7、本人认为有必要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

四、组织领导

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报告制度,是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关心爱护的具体体现。各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保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报告制度的落实。对于需要及时报告的有关事项,要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如实准确向组织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漏报、瞒报,更不得无故拖延时间或不报。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本单位中层干部调整后未按要求报告备案的,在党校培训、挂职锻炼、提拔任用时一般不予考虑;对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严重矛盾分歧,或存在领导干部长期不到岗等现象而未按时上报,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领导干部因公(私)出国境事先未征得县委组织部同意的,一律不予办理政审手续。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报告制度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具体负责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生上述需报告事项的,要填写《县领导班子有关事项报告表》和《平阴县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见附表),也可以单独形成书面材料,报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州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安排意见


州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安排意见

20xx年,伊犁州直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紧紧围绕州局党组确定的工作主题:“管理服务年”和局提出的“说话和气,办税认真,依法征管,人民满意”的治税治队思想,以全区地税系统第四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为契机,大力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为完成20xx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保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全州直地税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推动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自治区地税系统20xx年思想政治工作要点》结合州直地税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20xx年州直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

州直地税系统20xx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局区确立的治税治队思想为目标,以精神文明建设和地税文化建设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建立思想政治工作长效机制,增强动力,形成合力,推进依法治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地税、促进州直地税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思想保证。

州直地税系统20xx年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各基层党组思想政治建设明显加强,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干群关系改善,系统内部团结奋进、和谐发展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党的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防腐朽思想进一步增强。

二、20xx年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内容,进行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思想工作。

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教育和国情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党风廉政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维护祖国统一教育。

经常性思想工作主要包括:针对地税干部职工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条件下,特别是在历史重大变革时期和个人工作、生活发生各种现实思想问题时,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大局教育、民主法制和作风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艰苦奋斗教育、革命传统和典型教育、现代化科学理论知识等教育。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交流思想、理顺情绪、增进了解、化解矛盾、融洽关系、振奋精神;培养和树立典型,学习先进,鞭策后进,弘扬时代主旋律。

(二)以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要重视中心组理论学习,把个人自学与专题研讨、调查研究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提高理论学习效果;二是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模范,用自己的人格力量感染人,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三是要落实好联系点制度,加强工作调研,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以树立良好形象、陶冶干部职工情操为出发点,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加强建设学习型组织活动。

(1)继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要以扎实的工作和严格的管理为基础,继续大力抓好创建自治区级、国家级精神文明单位工作。在文明创建活动中,特别注重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等窗口建设,深化文明创建的内涵,不断提高文明创建质量。以地税文化建设为载体,因地制宜地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增强团队意识,提高队伍素质,促进税收执法的规范和服务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树立地税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2)大力开展地税文化建设。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着重在地税制度文化建设、地税行为文化建设、地税精神文化建设上下大气力。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实施,扎实工作。进一步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扩大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和时效性,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各种活动当中,延伸到干部职工的家庭和8小时之外,形成全方位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对思想政治工的组织领导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提是统一思想认识,关键在组织领导。领导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就谈不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全系统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突出解决重税收业务轻思想政治工作的糊涂认识问题。目前,基层县(市)局

州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安排意见第2页

普遍存在着轻视思想政治工作的问题,认为思想政治工作可有可无,认为只要完成了税收任务,就可以说明一切,就可代替一切。因而造成一些基层干部,理想信念淡薄,价值取向扭曲;工作热情不高,为人处事冷漠;贪图享乐安逸,攀比风气盛行;道德观念失准,个人利益至上;干群勾通不畅,群众怨气连天。这些问题都是我们轻视、忽视、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造成的。因此,各基层局党组要度高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对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和检查。一查思想认识是否到位;二查制度是否健全;三查计划是否落实;四查考核是否兑现。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在全系统树立不会做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不是好领导的观念。各基层局党组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和改进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地税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尤其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州直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是履行税收征管职能、做好整个税收工作的基础,是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的根本。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把地税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队伍。为思想政治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二)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体制。各级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从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角度思考、筹划、部署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坚持“一岗两责”,既抓业务,又抓思想,切实履行好各项职责。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保证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一项长效机制。各基层局要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要工作抓。一是进一步完善思想政治工制度,保证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二是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考核,激发创新活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根本上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

(四)突出重点面向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在基层,重点也在基层。要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员,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引导工作,确保基层干部职工在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上的稳定。

(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要通过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为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而奋斗。各级党组织要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每一名党员都要积极主动地做好身边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理顺思想情绪、鼓舞工作干劲,形成每一个党员都是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良好局面。

(六)联系税收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 ,提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水平。

1、掌握规律,分类指导。要通过调查了解和分析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掌握行为变化及心理活动规律,透过现象看本质,摸清思想脉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可以采取专题学习、报告讲座、座谈讨论等方法,对干部职工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基本理论和时事政治理论教育。在教育过程中,要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对领导干部、一般干部、职工和少数民族干部、离退休干部,要区别不同情况,因人施教,不搞“一刀切”。

2、广泛谈心,平等交流。要针对干部职工的不同特点和思想问题,有的放矢。要以理服人,做到问题找准,说理透彻,利弊讲清,实质讲透;要以情服人,做到尊重人、关心人和理解人,充分尊重干部职工的人格、权利和尊严,维护其合法权益,设身处地为其排忧解难。班子成员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志之间经常交流思想,平等交换意见,沟通感情,消除隔阂,特别在班子成员之间要加深理解,增进团结,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工作氛围。

3、抓住苗头,预防为主。经常分析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掌握思想变化,及时抓住不良思想动向和行为的苗头,要清楚干部在想什么、干什么,需要什么,解决什么,采取有效措施,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4、领导带头,言传身教。各级领导干部既要言传,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更要注重身教,率先垂范,做到身体力行,以身作则,虚心向群众学习,注意倾听群众的意见,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影响和感染群众。

5、表扬批评,兼用并取。要善于运用表扬和批评,善于发现干部职工的优点和长处,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用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对干部职工的缺点和不足要弄清事实,及时给予批评和帮助。但要注意批评的方法、场合,注重用制度管人。

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各部门督促检查工作意见


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各部门督促检查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就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农村改革发展30年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届省委、省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带领全省干部群众不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全省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废除人民公社体制,推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放开农产品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取消农业税,基本形成了符合国情省情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农业经营体制,推动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不断增强和农产品供给的日益丰富;放手发展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积极兴办专业批发市场,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形成了“百万能人创业带动千万农民就业”的格局,走出了一条以农民为主体、工农互促共进、城乡联动发展的农村工业化、城镇化道路,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村庄整治建设和农村扶贫开发,着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全面发展水平,初步形成了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格局,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就,最根本的经验是我们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重中之重的战略位置,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始终坚持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的基本导向,始终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充分尊重和激发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创业创新积极性,充分发挥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对“三农”的带动作用,坚定不移地走农民群众共建共享的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的发展之路。
(二)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当前,我省已全面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我们要紧紧抓住和用好这一战略机遇期,顺利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就要更加自觉地把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和重点。推进新时期的农村改革发展,既有众多有利条件,也有不少严峻挑战,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日趋突出。农业生产主体、经营体制、服务体系、技术装备、基础设施和资本投入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任务急迫;农村二三产业素质性、结构性矛盾加速凸显,推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任务繁重;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生产要素流动和人口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依然突出,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要求紧迫;区域发展差距扩大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的问题依然突出,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和促进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的任务艰巨;农村社会利益格局深刻变化,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社会管理的任务繁多。我们要牢牢把握时代潮流、国情省情和我省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从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出发,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抓住时机,乘势而上,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努力开辟现代农业发展的广阔道路,奋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崭新局面,在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上继续走在前列。
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三)指导思想。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加快发展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为核心,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激励农民创业创新,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健全农村社会管理,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目标任务。根据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到20xx年,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是: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业发展方式明显转变,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农村

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各部门督促检查工作意见第2页

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县域经济实力更加壮大;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人人享有良好的教育机会和医疗服务,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民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更加充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村社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农村人居条件和农民生活质量有较大改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000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70%以上的低收入农户(“低保”农户除外)家庭人均收入超过4000元,消费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农民民主权利有效保障,农村社会管理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到202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20xx0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基本形成,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快、农民生活质量好、新农村建设水平高、城乡发展差距小的省份。
(五)基本原则。实现上述目标任务,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把解放思想贯穿于“三农”工作的各个方面,尊重农民首创精神,支持农民创业创新,不断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对事关“三农”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进行改革试验,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活力。
——以人为本,保障权益。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保障农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不断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以农为重,强农富民。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发展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任务。坚持把“三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大支持保护力度,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提升县域经济水平,推动农村全面进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城乡统筹,区域联动。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坚持统筹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统筹区域发展,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和区域联动发展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和区域协作力度,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
——求真务实,固本强基。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完善党管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干部作风、基层组织、基层政权和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形成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创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六)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服务组织,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法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保障农民的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推进国有农林渔场体制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七)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快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组织,建立流转档案,规范流转行为,完善流转的中介服务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改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外部环境,推动农村劳动力稳定转移就业,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长期流出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给予优惠政策;对流入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较大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金融服务、技术推广、用地用电用水和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加快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鼓励农民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促进林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加强林权管理服务工作,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和林地、林木流转服务平台。对不破坏耕作层的农业生产、畜禽饲养、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配套用地应视作农业用地。
(八)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与复垦。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搞好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的用益物权。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集体经济项目、村庄整治、农村道路、下山搬迁小区、小岛迁移安置小区、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连家船”渔民上岸定居点等农村集体建设的用地。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户宅基地置换和流转的试点,鼓励农民在政府主导下以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使在城镇稳定就业且有社会保障的农民能够落户城镇、转变为城镇居民。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九)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管理。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逐步稳妥地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十)深化征地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区分,逐步缩小征地范围,采取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征地协商办法,健全区片综合价形成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要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并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妥善解决好被征养殖水域(滩涂)渔民的补偿问题。
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创新,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十一)加快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农户、农业经营组织、工商企业、大中专毕业生等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成为适度规模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和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继续培育一批生产规模大、带动范围广、竞争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农业市场竞争能力。完善本省籍学生免费就读省内大中专院校、电大、农广校等农业种养类专业的政策,加快培养现代农业创业和经营人才。加大财政对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扶持,从土地流转、技能培训、技术进步、良种推广、农机购置、基础设施、金融服务等各方面支持农户、大中专毕业生等从事现代农业创业。
(十二)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安全。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工作市、县(市、区)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抓好粮食生产、流通和储备,建立健全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坚决制止粮田抛荒,确保1500万亩标准农田数量、质量和3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推进粮食功能区建设,加大扶持力度,形成一批设施完善、技术先进、稳产高产的粮食生产区块。标准农田因建设占用后,要及时补充并确保质量。培育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和农机植保服务组织,推进粮食规模经营和全程机械化。完善粮油生产直接补贴政策、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年增加对农民的种粮补贴,并重点加大对种粮大户的补助力度,确保粮食生产稳定。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粮农增收的促进作用。加强与主产区粮食产销合作,加快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建设,培育大型粮食物流企业,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多渠道组织粮源。落实粮食储备任务,加强粮食储备管理,建立粮食应急供应体系,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
(十三)加快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深入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壮大农业主导产业,建设一批特色农业产业带和块状经济,加快特色农业强县强镇强村建设。支持发展集约化、设施化的种植业,优化种植业品种和布局。支持发展规模化、生态化的畜禽饲养,加强品种改良和疫病防控。推进“山上浙江”建设,加大扶持力度,改造提升特色林业,调整优化林种结构,完善林区基础设施,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和繁荣。支持发展高效生态的水产养殖,稳定发展远洋渔业,积极发展休闲观赏渔业。支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推进农作制度创新,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加快推广农牧结合、农渔结合、林牧结合的立体种养和粮经结合、水旱轮作等农作方式,加大优质高产、节本增收、生态安全技术的集成与推广力度,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十四)提升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发展水平。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壮大龙头企业,培育知名品牌,完善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税收、用地、金融等政策。建立畅通高效的农产品流通网络,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促销会展平台的设施和功能,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运输、检验检测、信息服务等流通配套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发展一批大中型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培育农产品购销组织和经纪人队伍,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业,落实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千镇连锁超市万村便利店工程”龙头企业配送中心、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用地享受工业企业的政策,减免农产品运销环节收费。对鲜活农产品长期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引导国内外工商资本投资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经营能人到省外国外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业要素在更大范围上实现优化配置和省内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海峡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发展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培育跨国经营的农业企业,提高应对贸易壁垒的技术水平,加强农产品境外展销服务,扩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
(十五)健全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组织多元、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体系,努力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专业性与综合性相协调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全面推进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力争在三年内落实好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和事务。完善农村信息综合服务体系,深入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积极组建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经营和服务人员素质、规范运作水平和配套服务能力,努力打造专业服务的领军团队。进一步探索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服务联合体建设,促进优势互补和力量整合,增强专业服务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发展信息、技术、机械、农资配送、产品营销、资金结算等服务。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县级政府可提供社会保障等补助。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改善对各类农业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强化农产品进出口检验检疫和监管。
(十六)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大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力度,不断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快实施农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深入实施重大农业科技专项,加强农业技术研发和集成,支持农业基础性、前沿性学科研究,支持生物技术、种子种苗、丰产栽培、农业节水、疫病防控、防灾减灾、生态安全等领域科技创新,支持设施栽培、健康养殖、精深加工、储运保鲜等装备设施研发,支持信息采集、精准作业、气象预测预报、灾害预警等技术开发,力争在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上实现重大突破,全面增强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中的引导作用,加快建设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加强对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和涉农高等院校的支持,依托重大农业科研项目、重点学科、科研基地,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和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农业科技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科技和管理经验,利用友好城市资源培训农业科技人才。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市县政府开展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的合作,联合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组建区域性农业科技研发推广中心和科技示范园区,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健全省、市、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及分中心,全面推行责任农技员制度,充分发挥首席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的作用。支持各类经营性农技推广组织发展。加大规划统筹、项目整合力度,集中建设一批高标准、设施化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国外先进技术引进实验区。
(十七)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高产优质农田比重。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点江河治理,全面完成病险水库、江塘海塘除险加固任务,开展山塘综合整治,加快改造一批农村小水电、大中型排泵站、水闸等重点水利工程,提高农田排灌和防洪防台能力。加强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推进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确保长效运行。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抓好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加快标准鱼塘、标准渔港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气象、电网等设施建设。
(十八)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农业自然资源保护,形成有利于保护耕地、水域、森林、湿地、滩涂等资源的激励机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标准农田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责任和严格责任追究。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建立基本农田补偿机制,确保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建立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项目,所补耕地必须确保达到占用耕地相当的质量标准,市、县间委托造地的结余资金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地力培育。加强水资源保护,扎实推进“百亿水资源保障工程”,深入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加强农村水土保持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多渠道筹集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健全生态环境补偿制度,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加强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和平原绿化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珍稀物种、种质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加强外来物种引进检疫监控。优化海洋渔业捕捞结构,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行动和农药减量增效控害工程,重点支持发展设施农业、循环农业、精准农业、有机农业等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型农业业态。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强化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报,做好农村消防、森林防火、海上渔业安全工作,完善农业救灾储备制度,提高灾害处置能力和农村安全生产水平。
五、推进农民就业创业方式创新,拓宽农民增收致富门路
(十九)拓展农民就业创业领域。积极顺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大力鼓励农民“二次创业”,着力形成全民创业和先创业带后创业、创业促就业的格局。推进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加强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全面提升特色产业集群化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家庭工业,结合村庄整治,规划建设一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村庄规划的农民创业小区、标准厂房。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引导城市服务产业加快向农村延伸,使农村服务业成为农民创业就业的重要门路。积极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着力拓展服务内容、突出乡土特色,充分发挥其在发展特色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素质、传承乡村文化和建设生态环境方面的带动作用。大力鼓励农民“走出去”创业。大力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务工返乡人员、农村党员、青年农民、复员军人和农村妇女等开展创业。
(二十)转变农民就业创业培训方式。深入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和“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着力培育现代创业就业人才。实施农村成人“双证制”教育,大力开展先进实用技能和公民素质培训教育,全面提升农民整体素质。继续加强对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农民、转产转业渔民的技能培训,突出抓好农村中小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带动农民创业就业的能力。建立经常性、开放式的培训机制,加强培训实训基地建设,探索网络远程培训等多样化培训方式,努力提升农民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十一)营造农民就业创业良好环境。深入推进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健全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安全保障。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等保险的覆盖面,实行农民工养老保险省内无障碍转移。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推进农民工公寓建设。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建立健全农村要素市场,加强对农民创业的信息、土地、金融、技术等服务,落实好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政策。
六、推进农村金融体制创新,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二十二)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在浙银行分支机构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作用,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主体多元、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和适度竞争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方向,稳定和发展农村服务网络,切实增加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供给。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宅基地整理复垦等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改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稳定,扩大信贷资金来源,延伸金融服务领域,拓展金融服务范围,增强为农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其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作用。鼓励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允许其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房保险制度,健全渔业等特色互助合作保险办法。
(二十三)强化财税对金融服务“三农”的引导。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积极开展公共财政支持下的农民创业小额贷款、农村扶贫小额信贷,建立和完善风险补偿制度,激励农村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财政支农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农业项目要根据条件和项目需要给予重点支持。
(二十四)完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稳妥地探索确权登记后的农民住房和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融资的有效途径,允许农产品收益权、企业存货、农业固定资产和应收账款等财产抵押和权利质押。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筹集担保资金,多元化参与组建农信担保公司。
(二十五)稳妥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和适合“三农”特点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并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程序等方面更好地满足农民需要。对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农村企业,要通过联保联贷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全面推行联保贷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支农贷款卡、贷记卡业务。积极引导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进入农业领域,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有较大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规避风险。
七、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方式创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十六)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实施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战略,充分发挥大中城市和中心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居住向城镇集聚,优化城乡生产力和人口布局。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深入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强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与协调,科学编制和完善城乡建设规划、农村社区布局和建设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合理安排市县域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庄分布、基础设施、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深入实施中心镇培育工程,合理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服务功能,扩大人口规模,引导农民通过宅基地流转到城镇落户,引导有条件的中心镇向小城市方向发展。采取合并小型村、缩减自然村、拆除空心村、搬迁高山村、保护文化村、改造城中村的办法,推进中心村建设,率先把一批中心村建设成为全面小康的农村新社区。
(二十七)积极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加大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力争到20xx年全省乡镇、中心村普遍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加快发展社区教育、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社区福利、社区救助、社区养老、社区法律、社区保洁、社区档案等公共服务,深入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便利店工程”,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健全公共财政、集体经济组织、民营企业和社会力量对农村社区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采用补助、贴息、奖励、物资援助、收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激励措施,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农村社区服务业。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发挥基层群团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民间组织、驻村单位、外来务工人员等在社区管理服务中的作用。
(二十八)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力争到20xx年绝大部分村庄环境得到较好整治,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大力推进以道路硬化、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庄绿化为重点的村庄整治建设,统筹推进通村及联网公路、河道池塘水沟整治、农村住房抗灾避灾、农村信息化和电气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在全国率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落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少于10%用于村庄整治、下山搬迁等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政策。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推进供水供电、污水治理、垃圾处理、信息通讯等建设。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积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紧完善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立农村公路养护、村庄环境维护的长效机制,加大对经济薄弱村扶持力度。加大“强塘固房工程”实施力度,到20xx年基本完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农房救助任务,基本建立农房救助体系、农房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和农房防灾减灾保障体系。
八、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创新,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二十九)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把农村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高标准普及15年基础教育。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教师定期进修制度和财政资助政策。发展远程教育,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多形式开展城市教师下乡支教,推动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配置。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从20xx年起对家庭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的农户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免除学杂费政策。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建立财政对农村卫生投入的长效增长机制,加快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的标准化建设,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站的一体化管理。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定向免费培养培训农村卫生人才,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待遇,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农村服务的制度,鼓励大中专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加大地方病、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力度。推进城乡计划生育服务均衡发展,保障农村育龄群众生殖健康,促进优生优育。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中央农村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广电低保工程”、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扶持农村题材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开展“千镇万村种文化”活动,保护和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农村文明素质工程”建设,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科普教育,倡导农民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加强农村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开展适合农民群众健身和娱乐需要的、有利于农民身心健康的体育活动。
(三十)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对超过劳动年龄、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老年农民给予一定的养老补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做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先保后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省级财政补助力度,取消乡镇一级的保障资金配套,确保应保尽保,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与农民收入增长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的筹资增长机制,稳步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加强农村药品配送和监管。发展农村中医药事业。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众的教育、医疗、住房等救助力度和农村受灾群众救助力度,稳定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水平。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强老龄组织建设,发展农村老龄服务,重点完善为高龄和失能老人提供居家服务的网络。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促进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
(三十一)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以提高低收入群众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为中心,把统筹城乡发展与统筹区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区域联动的长效机制和县为责任主体、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对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低收入农户的扶持力度。继续推进下山搬迁和小岛迁移,到20xx年,每年完成搬迁下山5万人以上,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农户基本完成搬迁。大力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加大对农林渔业基地生产作业道建设的补助力度。积极发展来料加工业和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门路。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加大对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结对帮扶力度。加大对重点欠发达县、边远小岛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推进全面小康行动计划制定与实施。
九、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建设
(三十二)推进县级和中心镇的扩权改革。完善省管县的财政体制。深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则放的要求,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增强县级政府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能力。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实行县级对乡镇的差别化管理体制,分类确定乡镇政府的职责定位,并相应划分县级与乡镇之间的财权、事权、人权、物权,完善县级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继续推进中心镇扩权改革,赋予中心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中心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能力。积极推进人口规模小、财政收入少的欠发达乡镇精简机构、压缩人员,并实行“乡财县管”。
(三十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不断推进“先锋工程”建设。切实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乡镇党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领导和支持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工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开展工作。创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工作,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建立健全乡镇专职指导员制度。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力度,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全面实施新一轮农村党员干部培训,扎实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开展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创先争优等活动,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对集体经济薄弱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给予解决。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
(三十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快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鼓励村经济合作社以土地、资产、资金、知识产权等参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村经济合作社兴办为产业发展配套的各种项目,并通过物业出租、委托经营、承包租赁等形式,广辟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支持村集体加强资源开发,鼓励村集体与农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联合申报农业开发和农业基础设施项目;鼓励通过资源流转、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对外招商等途径,增加村集体收入。落实好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村级发展留用地政策,规范留用地使用的管理,探索留用地在县域范围内跨区域使用的办法,鼓励利用留用地发展村集体物业经济。大力扶持经济薄弱村异地发展集体物业经济。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管,积极化解村级债务,保障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在规划、财政、信贷、税费等方面切实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
(三十五)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探索集约化基层电子政务,强化村务管理和公共服务。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密切人大代表与农民的联系。深化“民主法制村”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扩大村民自治范围,健全村民自治程序,深入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践,推广民主恳谈、民情沟通、民主听证等民意表达方式,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乡村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扎实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建设。加强综治工作中心、综治(站)规范化建设和基层“两所一庭”建设,推进农村社区警务建设,建立农村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实行群防群治,推进社区矫正、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加大禁黄、禁赌、禁毒等工作力度,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服务、管理。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理能力。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加强农村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推进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发挥流入地基层党、团组织的作用,在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建立党组织和工青妇组织,探索建立农村流动人口政府管理与农民工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相结合的有效机制。
十、推进“三农”工作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改革发展的领导
(三十六)完善党领导“三农”工作的体制机制。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原则,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加强对农村改革发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市、县(市、区)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农村工作,县(市、区)党委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乡镇党委、政府要全力以赴抓好农村工作。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作用。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把粮食安全、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指标,把新农村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作风,明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着力破解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各种难题。
(三十七)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健全对“三农”的投入保障制度,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欠发达地区和边远海岛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各级都要建立对“三农”投入监督检查机制,并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完善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机制,预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三十八)动员各方力量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省、市、县各部门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切实承担起与自身职能相适应的农村改革发展的职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转变职能,加快工作和服务范围向农村延伸和拓展。要通过政策引导、行政推动,广泛动员工商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民间组织、华人华侨、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更主动更直接更全面更有效地参与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加大区域协作力度,扩大区域协作范围,全面推进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技术、教科文卫和干部培养等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改善政策环境,激励社会力量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新农村建设。
(三十九)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围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目标,选择涉及农村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改革试验。嘉兴、义乌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省级试验区,要尽快在土地使用、农村金融、社会保障、户籍管理等涉及城乡关系重大调整的制度改革上取得突破,为全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省级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各地的改革试验,切实加强对各地改革试验的指导服务,努力优化农村发展的外部环境。
(四十)营造农村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投身到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中来。加大新闻舆论宣传力度,加强对过去30年来农村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宝贵经验和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的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以更大的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形成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声势。

欢迎阅读范文人网《地税部门科学问责制建立意见》内容,我们还为您精心挑选了关于2024工作计划的优质专题,请访问:工会建立方案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