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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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我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将统一于20xx年1-4月集中开展,并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同步进行。今天,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在这里召开全省村和社区党组织、全省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动员和安排全省第八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这次动员部署会议非常重视,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齐玉同志、省政府副省长张光荣同志亲临会议指导,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也前来参加今天的大会,这充分体现了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会上,齐玉部长还要做重要讲话,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认真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省民政厅就全省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作如下说明和工作安排。

一、关于全省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关于全省村(牧)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我省于上半年开展了全省村(牧)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至20xx年12月,全省第七届村(牧)民委员会任期三年,届满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于20xx年1月至4月按期进行全省第八次村(牧)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二)关于统一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并同步安排换届选举工作的问题。为统一全省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降低选举成本,提高选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和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20xx年9月30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决定,20xx年全省所有经居民选举、未经居民选举、届期已满、届期未满或者超期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统一进行换届选举,并以西宁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为准,将全省现任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统一为第七届,20xx年换届选举后,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为第八届。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于20xx年1月至4月进行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八次换届选举。

(三)关于第八次全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范围。省委、省政府决定,凡截至20xx年12月31日,所有届满的上届村(居)委会,以及超期的村(居)委会,必须依法进行统一换届选举;因故在第七届任期中补选或者未选出的村(居)民委员会,也同时参加第八次全省统一换届选举。鉴于重建任务繁重,玉树州所有的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相应顺延,具体时间由玉树州人民政府商省民政厅另行确定。在撤村建居的地方,凡农村集体经济改制没有完成的,选举时应适用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不能适用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

(四)关于统筹安排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有关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统筹城乡基层组织建设、规范选举工作程序、降低选举工作成本、提高选举工作效率,结合我省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实际,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研究,决定对全省村和社区党组织、全省第八次村(牧)民委员会、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指导、统一检查。

(五)关于选举工作监督的有关安排。根据民政部的有关要求,本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全面推行选举监督制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党委、人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发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及基层群众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在县乡层面上要普遍推行聘请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选举工作监督员的监督方式,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开展监督工作。县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工作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对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来信来访,要及时调查研究,妥善答复,依法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关于第八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任务

本次换届选举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分类指导,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能力,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居)民委员会班子,进一步加强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应努力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名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执行。要积极引导村(居)民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人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保证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班子素质优良、坚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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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要认真落实好中央关于“四个提倡”的要求,即:提倡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推选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选举,获得群众承认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提倡村委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委员成员。适合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交叉任职的村(社区),原则上要实行“一肩挑”。交叉任职必须建立在尊重选民意愿、遵循民主选举程序的基础上,不能硬性规定,不能搞“一刀切”。各地要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依据村和社区的规模,从严确定享受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名额,为下一步统筹解决好村(居)干部报酬问题打好基础。

(二)优化村(居)委会班子结构。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把农牧区和城镇社区致富带头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牧民经纪人、农牧区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协会成员中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依法选进村(居)委会班子,鼓励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选举,经依法选举担任村(居)委会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村(居)委会班子成员素质能力。积极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要求,探索流动人口参与居住地社区(村)民主选举的有效途径,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民主权利。要进一步提高村(居)委会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原则上新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新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要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鼓励和支持共青团、妇联组织负责人、优秀回乡知识青年参加村(居)委会选举,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一名35岁以下的干部,年轻干部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高。提倡把年轻党员、女党员特别是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州的村(社区)妇代会主任进村(社区)“两委”原则上要达到100%,其他地区要比上届有较大提高,确保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多民族居住的村和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三)推选新一届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产生。居民代表由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具体名额,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村(社区)规模和人口状况确定,一般村(居)民代表为30至50人。村(居)民小组长由村(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的任期与村(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四)全面成立村务监督机构。各地要根据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合并,在选举村委会的同时,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人,成员2至4人,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并开展村务监督工作,并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与村民委员会任期同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五)建立健全村(社区)配套组织。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可兼任下属委员会成员。人口较少的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相关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帮助、指导各村(社区)及时召开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明确村(社区)“两委”成员分工,以保证新班子能够顺利开展工作。要同步抓好村(社区)共青团、妇代会等各类组织建设,理顺村(社区)各类组织的关系。

(六)完善村(社区)各项规章制度。村(居)民委员会要分别制定三年任期目标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和村(社区)“两委”议事规则以及“三议一表决”、财务管理等制度,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

三、关于第八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安排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将安排基层党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将统筹安排村民委员会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在全省统一届期的基础上开展首次换届选举,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在不久前才颁布施行,等等这些情况,都与以往的换届选举有较大差异,特别是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政策和法律等方面的要求都很高,而且时间紧、任务重,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都很关注。因此,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任,科学安排换届选举各阶段工作,务必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和时间要求是:

(一)迅速启动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是:从全省动员部署大会到20xx年1月30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凡举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地区,都要成立专门的州、县、乡三级由党委、人大和政府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推动选举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同时,要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2、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都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宣传好中央和省有关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文件精神,激发群众参与选举的热情,了解选举的基本程序,珍惜民主权利,真正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居)民委员会班子。同时,要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和群众切实按照真实意愿投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县乡两级要从实际出发,围绕组建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选举教育和培训、选举工作各个阶段的基本要求、选举工作进展安排等制定工作方案。要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的经验,做好换届选举前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村(居)委会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制定分类指导方案。县乡村三级都要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及时上报选举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在选情复杂的地方,县乡两级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切实加强工作力量,加大指导力度。

4、开展选举工作骨干培训。各级换届选举领导机构要逐级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组织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换届选举工作文件。切实提高他们依法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能力。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将对州、县级有关人员和乡(镇、街道)骨干进行示范培训。各县(市、区)要重点做好对县乡两级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骨干的培训工作,使他们准确掌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乡镇层面要重点做好对包片干部、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熟悉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不断提高实际操作的规范化水平。凡不熟悉法律政策的县乡干部不宜解答群众的咨询,不宜接待群众上访,不宜进村(社区)入户指导。未开展教育培训的地方,不宜匆匆忙忙组织换届选举。不能熟练掌握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县乡干部以及在选举培训中不合格的县乡干部,不得派到村和社区指导选举工作。

5、完成村(社区)财务审计工作。乡镇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村(社区)财务清理、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任期届满审计工作。对村(社区)集体收支情况、集体财产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分配和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和管理情况、债权债务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要列入审计范围,并及时公开审计结果。

(二)认真做好选举阶段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是:从20xx年2月1日至3月30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3至7人单数组成,其成员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由村(居)民会议或各村(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推选工作在乡(镇、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的指导下,由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具体实施。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指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必须退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对于不履行职责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经大多数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同意,可终止其职责,其缺额可另行推选或按照上次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产生。

2、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应做到全面准确,不错登、重登、漏登,保障村(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回原籍居住一年以上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选聘到村(社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由本人提出参加选举的申请,并经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应当予以登记。但已在户籍所在村(社区)或者居住村(社区)登记的选民,不得再参加其他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细化候选人条件。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下发的《指导意见》对村(社区)“两委”候选人的提名推荐提出了基本要求。各地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的前提下,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作出进一步规定,细化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法律资格、能力条件等方面的具体细则,引导群众把符合候选人条件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人提名为候选人。各村(居)选委会要根据县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本社区的实际情况,明确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后,依法由村(居)民会议研究通过,并予以公告。

4、规范候选人的竞争行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积极主动、客观公正地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竞职承诺、公开演说、现场问答等形式,组织候选人与选民直接见面,搭建候选人公开亮相、公平竞争的有效平台,教育和引导参选群众合法、正当、有序地参与竞争。要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禁止候选人或候选人指使的人私下拉票。要加强对候选人任职设想或竞职承诺的审核把关工作,任职设想或竞职承诺不得有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内容,不得有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不得有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依法严肃查处;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要依法从快打击处理。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5、认真组织投票选举工作。选举大会是村(居)委会选举的核心环节,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选举投票程序进行,切实做到法定程序不能变、规定步骤不能少、法定的时限不能变。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全面实行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委员、主任的直接选举方式。在有条件的社区,要积极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直接选举。要切实维护选举大会的现场秩序。各类选举大会投票场地要全面设立秘密写票处,普遍实行秘密写票制度,确保村(居)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严格规范委托投票,严格控制流动票箱。选票尽量以县为单位进行统一。在选票的设计、发放、读取,以及秘密写票间的设计、管理上采取相应措施,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各种手段做好防范工作,绝不允许走过场,图省事。计票结束后,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宣布计票情况,颁发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三)合理统筹总结验收阶段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是:从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工作移交。交接工作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持下进行。新一届村(社区)“两委”产生后,要及时召开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对“两委”成员做出明确分工。在10日内原村(居)委会要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帐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居)委会。财会人员一般应保持相对稳定。对无故拖延移交的,乡镇党委和政府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对拒绝移交的要依法强制其移交。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反映并依法处理。要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当选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开展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结果,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

2、搞验收工作。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紧紧围绕整个选举程序是否规范、合法;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各工作委员会是否健全;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是否依法推选产生;各项工作制度和村(居)民自治制度是否健全并切实可行;是否制定了任期内本村(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换届选举资料是否整理归档;组织领导是否有力;换届选举工作有关表格填报是否及时准确;相关后续工作措施是否得力,并是否完成上报了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等方面进行逐级检查验收。省上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抽查验收,以确保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圆满完成。

3、启动新一轮培训工作。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新一届村(社区)干部三年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分批分层次有计划地抓好村(社区)“两委”成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新当选的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要确保在上半年就由州县两级培训完毕。其他成员,要保证1年1次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和运用村(居)民自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基层工作的基本方法和相关技能,尽快适应新的岗位,进入新的工作角色。对连任的村(居)委会成员也要进行不定期轮训,进一步增强他们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通过新一轮培训,增强基层干部正确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同志们,做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精心组织,依法办事,全面完成第八次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任务,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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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民政系统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在省民政系统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上午,我们参加了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下午,再次把大家召集在一起,召开全省民政系统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主要目的是结合民政部门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职能任务,对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以及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齐玉同志、省政府副省长张光荣同志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新颁发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7号)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理清工作思路,确保全省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推进。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把握全省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和新要求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内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四项制度之一,也是我国城乡基层最广泛、最生动的民主实践形式。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推进“四个发展”的重要机遇期。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我省城乡基层社会也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村和社区日益成为社会管理的重心,改善民生的依托,维护稳定的根基,政权建设的基础。对这些快速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一是要充分认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依法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城乡基层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对于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在服务居民群众,对于搞好城乡社会管理,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多方面都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通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选好村民和城市居民的“带头人”和“代言人”,将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群众中有威信的优秀党员和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人才选入村(居)委会,有利于促进我省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村(居)委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利于稳固基层基础,有利于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科学发展。

二是要深入把握这次换届选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和中办发27号文件的新形势下进行的。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为我们搞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而加强村(居)委会建设创造了难得的机遇,同时也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今年以来,我省相继发生了玉树强烈地震、冰雹洪涝、干旱、泥石流等多种自然灾害,还有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等因素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给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带来了更大难度,广大群众对新当选村(居)干部期望值很高,他们会更加关注和积极参与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另外,近几年,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动态增长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使村和社区工作经费以及村和社区干部报酬都得到了较大幅度提高,村和社区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项制度也在逐步探索和建立,使村和社区干部工作岗位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村(居)民民主意识、竟选意识显著增强,一些势力影响甚至是干扰破坏换届选举正常秩序的现象有明显增多,有些换届选举的重点、难点长期难以解决。这些新的变化和问题,给我们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和挑战。

三是要着力落实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新要求。根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有关安排,这次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将第一次以省为单位统一届期,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将第一次同步安排,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将第一次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统一安排、统一指导、统一验收。另外,全省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也是在《村委会组织法》修订后的第一次换届选举。这些第一次,在我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和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史上,都是具有重大改革和创新价值的事件。因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一系列新要求,有关法律政策有许多新规定、新要求。比如,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将大幅度提高直选的比例,各村将普遍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村民大会或者是村民代表大会(户代表会议)、村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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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等组织机构。登记选民与选民登记工作大有不同,流动人口与户籍分离人员参选等新课题都会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中充分体现。

二、切实履行职能,依法依规推进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大家都知道,各级民政部门是政府层面负责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职能部门,对搞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负有重要职责。但是有些同志对民政部门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职责并不清楚,在现实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难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从主观情况看,就是对民政部门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职责不清、政策不明、进取心不强,推进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也特别有限。从客观情况看,民政部门牵头能力弱,协调难度大的问题也不容回避。特别是在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中,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要求,整个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统筹协调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和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这就更容易使一些地方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产生从属感和缺乏主动性,产生松劲和麻痹情绪,甚至干脆就不作为。这种情绪和作法是要坚决予以纠正的。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政策规定中明确了党委组织部门统筹协调基层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责任,是因为党是我们一切事业的领导核心,我们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乃至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全部工作都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会有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方向,才会形成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坚持党的领导与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要求并不矛盾。脱离了党的领导会迷失方向,放弃职能会使我们陷入不作为的泥潭。所以,在这里有必要再强调一下各级民政部门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必须发挥好的五项重要职能、作用:

一是要积极发挥协调作用。协调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和工作机构,建立完善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草拟本行政区域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级民政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齐心协力抓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要大胆发挥牵头作用。民政部门一定要主动牵头,负责抓好以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居)民自治工作,努力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民政部门应有的贡献。因此,在这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作位,大胆工作,牵头抓好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制度的修订完善。

三是要依法发挥指导作用。依法依规指导好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各个环节的工作。要依照《村委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村和社区选举委员会成立、选民登记、候选人产生和选举程序进行靠前指导,同时按要求把握好换届选举各阶段的工作进度。

四是要有序发挥监督作用。换届选举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民政部门要配合发挥好指导协调作用。因此,州县两级民政部门要摆正位置,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监督机制,牵头做好监督工作。要监督各个环节的工作是否到位,各项要求是否落实,法规政策是否得到正确执行,群众的民主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整个换届选举过程是否符合有组织、有步骤、有秩序的基本要求。同时,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引导群众依法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五是要科学发挥反馈作用。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对换届选举动态及时逐级反馈,便于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把握选情和工作动态。好的经验作法要及时总结推广,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制止。同时要认真统计有关数据报表,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换届选举工作档案,要特别注意收集好换届选举典型案例,收集好各种文字、影像资料,以此来不断丰富我省推广基层民主选举工作基础,规范选举行为,创新选举方式。

根据以上职能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有关换届选举理论知识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法律和政策水平,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在组织指导选举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坚持充分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注意尊重和维护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举中违法搞领导意图、长官意志的错误倾向。坚决制止和依法查处贿选的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大对选举工作的指导和对选举过程的监督力度,特别注意将依法行政的工作重点放在严格规范选举程序上来。要针对前几届一些地方存在的重形式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错误倾向,有针对地开展工作。要将换届选举验收和日常工作检查的重点放在对选举原则的遵循和选举程序的规范上,真正体现法律要求和法制精神。各级民政部门和全体民政干部,要对选举工作抱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强化职能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以优异的工作推动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顺利推进,主动作为、大胆工作、超前谋划、不辱使命,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为民政部门增光添彩。

三、集中精力,把握重点,全力以赴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作为明年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要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人员到位、经费落实,确保全省第八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一是要重点做好换届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迅速协调成立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凡有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地方,各级民政部门都要积极向同级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在州、县、乡三级建议成立由党委、人大和政府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并协调财政部门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证。要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在总结和巩固以往换届选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方案前要搞好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村(社区)干部情况及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村务公开“难点村”治理工作,有步骤地做好整顿摸排工作和离任、届满审计工作,切实做好村(居)务公开,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要组织开展选前培训和宣传动员工作。要分级对本系统及乡镇、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的各项程序和相关问题的处置方法,提高指导选举的工作能力。培训要联系实际,以实际操练为重点。这里再次强调,凡不熟悉法律政策的民政干部不宜解答群众的咨询,不宜接待群众上访,不宜进村(社区)入户指导。未开展教育培训的地方,不宜匆匆忙忙组织换届选举。不能熟练掌握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在选举培训中不合格的民政干部,不得派到村和社区指导选举工作。

二是要重点加强对投票选举工作的指导。组织实施好投票程序是做好村委会选举的关键环节。投票工作的成败,直接关系着换届选举工作的成败。作为换届选举工作的职能部门,深入指导和引导村(居)民组织好投票环节尤为重要。因此,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指导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好本村(居)委会选举办法,对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清晰的规定,并经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要指导村(社区)切实把好选民登记关。以户籍所在地为原则,凡声明参加选举的选民,要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并发放选民证。对外出的选民,选举委员会应作出书面通知,凡声明不参加选举投票的,不计算在本届有效选民数内。对选民资格有争议,可以申请司法裁决,也可以通过村民、居民会议表决确定。要指导好候选人直接提名、竞职演说、选举日安排、秘密写票、直接投票、投票会场、委托投票、流动票箱、开票、唱票、计票和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等重要环节的工作,确保整个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三是要重点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一方面,要指导做好新老村(居)民委员会交接工作,耐心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当选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开展工作。另一方面,选举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结果。州、地、市民政部门要向省民政厅上报换届选举总结和相关数据,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同时,民政部门要负责抓好以村(居)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选举工作档案。配合乡镇指导新任班子制定好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新当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培训工作。

总之,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齐玉部长、张光荣副省长在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迅速启动本地区第八次全省村(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工作。在整个换届选举工作中,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依法认真履行民政部门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监督等各项职能。要及时把握选情,靠前指导,要深入一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换届选举的进程,把握指导工作的主动权和规律性,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凡是民政部门能够解决的,应及时解决。需要几个部门联合解决的,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需要报请党委、人大常委会或政府决定的,应及时将解决方案上报。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省民政厅。

同志们,这次全省第八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将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省城乡社区广大基层群众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关全省基层组织建设,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基层政权建设,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集中关注,社会各界普遍关心。在新的形势下开拓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以及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新局面,面临着一系列重大机遇,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只要我们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科学统筹,坚持依靠群众和加强协调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把握要求,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勇气,不断开拓进取,就一定能够圆满完成这次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

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会换届选举方案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XX市中心血站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工会委员会任期已满,经市级机关工会及党(总)支部同意,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以保证工会组织的合法,完善工会民主选举制度,切实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确保工会组织健全,增强工会活力,使工会工作正常、有序、规范地

进行。为圆满完成我站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委员的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举原则:
 1、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办事,调动会员群众的积极性,保证选举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3、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我工会委员会将选出主席、副主席各1名,工会委员2名。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能结合工会工作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能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3)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4)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法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要求。 (5)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三、选举程序:
1、根据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委员候选人条件,由上一届工会公开推荐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候选人各2-3名,工会委员候选人3-4名。
 2、报站办工会讨论通过。
 3、前工会委员会召集全体会员举行工会会员大会对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委员候选人候选人分别进行民主选举。
4、候选人选举产生后报单位党组织审查。
 5、候选人经单位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将评选结果上报上级总工会审批。
 6、接到总工会的批复后,再按照法定民主程序进行正式选举。
三、具体选举办法:
  站党支部组织负责选举工作。工会具体制定换届选举方案,并报市总工会。
 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经市级机关工会及党(总)支部同意,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2、大会选举工作,由 主持。
 3、选举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会员或会员代表到会人数必须超过三分之二,方可召开选举大会。
 4、选举时,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无效,需重新选举。候选人的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
 5、候选人均按姓氏笔划排列。对候选人如同意的在姓名下方空格内划“O”;如不同意或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下方空格内划“O”。划票用钢笔或圆珠笔,笔迹清楚,符号正确。
 6、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至应选人数;如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不再进行选举。
 7、选举大会设监票人2名,提请选举大会通过,监票人可参与选举,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大会进行监督,监票人公布计票情况,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意见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意见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各位领导、同志们:
区委办、区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处组织对社区居委会的财务进行了任期审计,对“难点”社区进行了调查摸底。组织人员参加了省民政厅举办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骨干培训班


,为推动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今天,我就如何做好此次换届选举工作,讲以下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清形势,全面掌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现实状况
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重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城市基层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当前,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随着城市流动人口的增加、就业压力的增大和社区居民民主法制意识增强,做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社会稳定,保障社区居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方针政策等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处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识做好此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强组织引导,认真研究解决选举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推进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居民群众在社区事务中当家作主的能力。
我区本次换届选举的社区居委会共有18个,虽然数量不多,但与上次换届选举相比,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要求的考验。一是民政部、省、市对此次换届选举提出了新的要求。在选举方法上,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相结合,要求从实际出发,积极扩大居委会直接选举的覆盖面,力争达到50%以上。并明确规定,凡由农村村委会改设居委会,但原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还没有完成的,不得实行代表间接选举。二是面临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来的一些新问题。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商品房和安置房建设快速推进,客观上造成的人户分离情况比较突出,给选民登记、资格认定造成不确定性,容易发生错登、漏登、重登等现象,使选情更为复杂。为此,我们要客观分析形势,周密部署,科学操作,依法推进,充分保障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把握关键,依法有序推进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我们要在做好前期宣传发动、审计、业务骨干培训的基础上,在换届选举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着重把握好以下五个关键环节:
(一)要把好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关。居民选举委员会是居委会选举的组织机构,其成员素质的高低关系到选举工作的成败。各乡镇处要成立换届选举指导小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指导、规范各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各社区党支部要切实加强指导,注重发挥党员干部作用,引导选民把懂法律、讲原则、有威信的同志推选进选委会班子。社区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法定的推选程序,担任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二)要把好选民登记关。选民是参加选举工作的主体。要严格按照社区居委会组织法和《选举规程》,搞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居民的登记工作。针对我区城市化进程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人口流动、人户分离等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加细致扎实地做好工作,坚持以户籍所在地为基础,结合居住地的实际情况,按选民意愿进行登记,确保落实选民的民主权利。本次换届参选选民以实际登记选民为基准,各级要严把选民登记关,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三)要把好候选人的产生关。候选人的产生是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关键的一环。要依照法律程序,充分尊重民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候选人。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有三种:一是设立投票站,由选民直接提名;二是召开选民会议投票提名;三是各居民小组召开选民会议投票提名。在提名候选人阶段,要引导居民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杜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指定、委派或撤换候选人。要通过党员、居民代表、群众骨干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真正把那些素质好、威信高、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提名为候选人。要保证妇女在居委会选举中的合法权益,使女性在居委会成员中有适当名额。

学生会换届选举具体方案


新一届的学生会干部采用公开竞聘、选聘的方式选出,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名方式(3种)

1、院学生会主席团推荐;

2、系团总支、学生会推荐;

3、自我推荐。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积极要求上进,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校纪校规,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情况;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好,心理健康,面对困难、挫折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

5、工作积极主动,拥有吃苦耐劳的素质,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6、对学生会的性质、任务及定位有较深的理解,有强烈为同学服务的意识;

7、竞选主席团的同学必须在系学生会担任部长及其以上职务或在院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组织工作一年以上,且担任副部长以上职务或在其他组织担任主要职务者;

8、竞选部长的同学不限年级,但要求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对工作积极热情。在院、系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工作过并表现良好的优先。

三、公开竞聘、选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民主集中、透明、择优选用。

四、竞聘岗位

主席团:

主席1名、副主席 6名

部长级:

办公室副主任2名;宣传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

文艺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学习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

生活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女生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

体育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信息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

综治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外联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

社会实践与调研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

五、竞聘程序

根据3种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者自愿报名:

(一)报名者根据院学生会换届的时间及要求,填写申请表并于12月6日前将申请表和个人入学以来成绩单(加盖系部教学公章)一起上交至团委办公室;建议系部推荐的统一收齐后一并上交;东校区参加竞选者请将申请表在规定时间交给院学生会办公室徐强(联系电话:18749675201)。申请表由申请人自行到院团委网站下载,也可以到系团总支领取。

(二)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确定为预备候选人。

(三)预备候选人应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聘演讲,演讲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竞聘演讲结束后,按照个人得分情况,并结合个人综合素质和平时表现,经过集中评议,确定为候选人。

(四)主席团候选人确定后,召开河南城建学院第一届学生会第二任主席团选举大会,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第二任主席团成员。新的主席团产生后进行各部部长换届,竞选各部部长的候选人,通过竞聘的方式,择优录取。

六、确定新一届学生会干部

根据选举结果,经团委研究确定新一届学生会干部,上报院党委,公示三天;换届大会结束后使用一个月,合格者被聘任相关职务,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步骤安排工作计划


工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步骤安排 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做好中心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工会换届改选工作步骤安排如下 一、准备发动工作 1、提出换届选举方案,报党总支,并向上一级工会写出书面请示。   2、确定工会委员人数,工会设委员7名,其中工会主席、副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产工作委员、生活及劳动保护委员、女工委员各1名。 3、召开工会小组长会议,进行选举动员部署工作。 4、各工会小组进行民主推荐工会委员候选人(8名)。 5、候选人名单经党总支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并附候选人简历报上级工会审批。 二、召开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和准备有关材料 1、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 2、领导讲话稿; 3、新一届工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及简历情况介绍; 4、大会议程及其日程安排; 6、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7、大会监、计票人建议名单; 8、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  三、召开会员大会 1、审议通过工会工作报告。 2、通过选举办法、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3、进行投票选举。 4、宣布当选委员名单。 5、召开新一届工会委员会议,选举工会正、副主席(也可以在大会进行直接选举产生),并进行工作分工。 四、会议后期工作 1、向上级工会报告大会选举结果情况。 2、做好会议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3、健全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大 会 议 程 1、介绍参加大会的领导; 2、奏《国歌》; 3、本单位领导讲话; 4、工会领导讲话; 5、作工会工作报告; 6、大会选举: (1)通过选举办法;(附选举办法) (2)通过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3)介绍候选人名单及情况简历; (5)大会投票选举(计票时可安排领导讲话); (6)监票人公布计票情况; 7、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9、奏《国际歌》 选 举 办 法 1. 参加选举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2. 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3、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赞成或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选票空格中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 4、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每张选票上所选人数只能等于或少于应选的(7名)人数。如果所选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选票作废。 5、以得票多者当选为原则,候选人须获得实际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选票时,方可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6、大会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1名。推选的办法,可在大会上直接提名通过。监票人的职责是监督发票、投票和计票。计票人的职责是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计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候选人不能当监票人和计票人)。 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做好中心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工会换届改选工作步骤安排如下 一、准备发动工作 1、提出换届选举方案,报党总支,并向上一级工会写出书面请示。   2、确定工会委员人数,工会设委员7名,其中工会主席、副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产工作委员、生活及劳动保护委员、女工委员各1名。 3、召开工会小组长会议,进行选举动员部署工作。 4、各工会小组进行民主推荐工会委员候选人(8名)。 5、候选人名单经党总支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并附候选人简历报上级工会审批。 二、召开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和准备有关材料 1、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 2、领导讲话稿; 3、新一届工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及简历情况介绍; 4、大会议程及其日程安排; 6、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7、大会监、计票人建议名单; [1] [2]下一页
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步骤安排

关于做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文章标题:关于做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各村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规定,今年我镇村级党支部任期已满,需要进行换届改选。为切实做好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选好新班子,明确新目标,健全工作制度,在保持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群众公认的选人原则,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引入竞争机制,切实把那些政治文化素质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受到广大群众拥护的党员,选拔进党支部班子,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我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

这次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从9月上旬开始,到11月底结束,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1、镇党委成立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明确分工。

2、各村党支部要召开一次支部扩大会议,各村党支部要认真对照三年任期目标和要求,提前做工作,进行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党委备案。同时在会上对上一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对新一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推荐。

3、分组分片,严格考察。镇党委将分成7个考察小组对全镇各村党支部进行集中考察,特别是要加强对支部书记的考察,从而真正了解广大党员、群众的意愿。

4、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各村党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村党支部要通过广播、黑板报、村务公开栏、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等各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二)实施阶段

1、党委讨论,确定候选人。镇党委将根据考察小组对各村党支部的考察情况,并通过广泛听取各基层党员干部的意见,经过反复协商酝酿,召开专题党委会,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按照《党章》和《条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选举。

2、严格按照“两推一选”的程序,配好配强村级支部班子,条件具备的地方,可进行“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的试点。由上届村党支部主持召开党员大会,镇党委派人参加,按选举办法选举产生委员、书记,党员大会的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由党委研究后批复公布。

(三)善后阶段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镇党委认真做和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新一届村党支部要召开一次支委会,明确分工,制定出三年任期目标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予以公布。

三、几点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党员和广大群众十分关心的大事,各村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实施,精力上高度集中,工作上统筹安排,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完成。

2、换届选举是一项[网-找文章,到网]非常严肃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各村党支部一定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能马虎走过场,严格选举纪律,对搞拉帮结派,违反《条例》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3、各村党支部改选后,要把群众所提出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及时梳理出来,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附: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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