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行政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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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行政工作计划

20xx年,民政依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加大民政执法力度,强化民政执法监督,广泛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市民政工作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民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成效

继续推进民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民政部“五有”标准,加强民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民政部民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加强民政综合执法现场取证等能力建设,改善民政综合执法手段,不断提升执法成效。

二、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1、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落到实处,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涉及民政事业、重大公共利益或民政对象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探索重大行政决策委托社会第三方研究机构提供方案设计制度。

2、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和跟踪反馈。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提前制定应对预案。要对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民政对象、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完善或停止执行。

三、加强法律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民政法治氛围

落实“十八大”依法行政精神、市政府依法行政规划和全市民政“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公务人员和执法单位执法人员法律学习,创造条件开展全市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单位领导干部依法行政集中培训。组织依法行政知识测试。开展民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基层婚登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民政执法监督

1、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规范性文件调研、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的途径,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测评工作。

2、规范民政行政审批工作。结合行政审批改革,规范行政许可,加强行政许可审批的监督,开展行政许可清理,切实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规定。

3、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结合民间组织年检和案卷评查,对县市区民政局执行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处罚行为。

4、继续抓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民政行政许可、处罚案卷评查,重点检查民间组织管理情况,提升民政执法案卷办理水平。

五、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

1、认真抓好民间组织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民间组织台帐,完善监管追溯制度。坚持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摆在首要位置,坚持预警、惩治、调解相结合,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民政部门的职责。

2、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围绕省民政厅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总体要求,积极组织做好创建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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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民政工作规划


民政局民政工作规划

民政局20xx年民政工作规划
20xx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规划是:
一、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促进保稳定要求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矛盾调处工作。认真排查民政工作中影响稳定的矛盾和突出问题。加强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督导落实,做好部分复员退伍军人解困工作;继续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带来的行政区划问题,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难点村”治理,维护村民合法权益,解决存在的问题;重视金融危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影响;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加强救助站管理;重视家庭和睦,提倡孝老爱幼,协同有关部门调处家庭关系;继续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对公墓进行清理整顿,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群众的接受程度,防止和化解殡葬改革过程中引发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
(二)发展城乡基层民主 。一是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扩大城镇居委会直接选举的覆盖面,丰富居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发挥居民小组、社区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物业组织等在扩大基层群众自我管理上的积极作用。二是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全面启动和谐城市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个性化、标准化、信息化服务进入居民家庭。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活动,探索农村社区设置、农村社区建设推进途径、步骤和方法。三是大力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继续实施“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推动形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和治安设施。四是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等有效途径,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发挥志愿服务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 一是有序加快社会组织发展。继续重点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积极作用。开展行本文 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优化行业协会布局。引导行业协会提振企业和企业员工信心,促进企业冷静有效应对金融危机。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快形成公共财政资助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组织汇聚社会资金,促进就业、提供服务,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生活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四是加强执法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健全运行机制,完善治理结构,增强自主运作能力;继续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完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培育社会组织品牌;完善社会组织执法机制,探索形成社会组织突发事件预警体系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和非法组织的查处力度。
二、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促进保民生要求的贯彻落实
(一)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一是严格遵循上级的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城镇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二是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关注城市新产生的生活困难家庭,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关注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和农民工家庭的困难。对一时生活困难的家庭先进行临时救助。三是切实落实分类施保措施。按照“以收入定低保对象、按支出搞分类救助”的办法,提高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和儿童以及缺乏劳动力的家庭、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补助水平。四是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和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改进完善医疗救助办法,搞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医疗救助的惠及范围和补助水平。抓紧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救助资金。五是切实做好冬春期间救灾救助工作。结合“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受灾群众过冬的棉衣被需求,推进灾区农房恢复重建,做好受灾群众自建过渡房的保暖、加固和安全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发放“两节”期间低保补差资金。六是进一步搞好政策衔接。及时将生活困难的灾区群众纳入冬春救济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二)改善和提高特殊群体的供养水平。一是规范供养标准。以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核定孤老、孤残供养标准。扶持农村敬老院开展农副业生产;科学制定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千方百计拓宽收养渠道,促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资助“三孤”人员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将其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二是改善居住条件。将“三孤”人员住房优先纳入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危房改造规划,

民政局民政工作规划第2页

坚决消除“三孤”人员无住房或住危房的现象。结合“霞光计划”、“蓝天计划”、“综合福利设施”建设等规划项目,改建、扩建和新建福利院和敬老院。统筹规划完善农村敬老院建设。三是逐渐扩大社会福利的覆盖面。采取资金补助与福利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补缺型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
(三)保障和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一是继续完善优待抚恤标准。根据上级政策,千方百计保障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补助、军休人员生活待遇、退役士兵扶持就业补助经费和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士兵建房补助经费标准。二是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推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办法,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三是完善、落实政策。深化优抚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推行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
(四)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中的重要补充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华慈善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健全完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机制,以宣传推动和政策激励为主要方式,发挥慈善组织作用,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坚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方针,完善基础设施,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扩大发行规模,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资金。
三、加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保发展要求的贯彻落实
(一)争取将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和投资项目的总盘子。指导各乡镇场民政办所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当地民生工程和当地投资项目的总盘子。重点争取把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类项目,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优抚医院、光荣院等优抚类项目,减灾中心、灾害应急指挥中心等救灾减灾类项目,以及救助站、殡仪馆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信息服务平台等其他公共服务类项目建设,纳入政府扩大内需的项目规划。
(二)抓紧建设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尽快启动、抓紧开工建设已审批通过的项目。进一步调整、完善、提高在建项目,争取扩大配套资金。加快落实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科学规划设计、精心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按照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争取在建和拟建项目追加投资到位,认真组织实施,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三)加强基层民政办(所)建设。使其硬件和软件建设都达到一定的水平。主要是有固定的场所,特别是办公室、档案室、接待室应具备。要有专门的人员。除民政办主任外,要求1万人以下的乡镇至少应配备1名民政助理员;1万人以上的乡镇至少应配备2名以上民政助理员,同时,民政办主任不允许兼职;要有专门的经费保障等。
(四)千方百计争取建设资金。按照政府投入、社会投入和福彩资助相结合的基本思路筹集建设资金。积极协调争取财政加大对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同心协力、上下联动,争取市委、市政府加大投入,通过上下共同努力,争取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发展。
四、加快推进其他各项民政工作
加快民政法制建设步伐,为民政工作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加强民政机关和直属单位建设,推动民政直属事业单位做大做强;加强舆论宣传,推动民政信息化建设;加强规划财务工作,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保质保量完成好市委、市政府的交办的中心工作。

工作计划(民政局)


工作计划(民政局)

20xx年是我区全面加强建设,实现跨跃式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六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围绕我区“五项工程”建设等中心任务。以落实好“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落脚点,认真研究民政工作改革的目标和措施,真正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明年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社区服务为突破口,大力推进社区建设;以提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为目标,全面推进优抚双拥、婚登、殡改等其他民政业务的发展,实现争先创优、位次前移的奋斗目标。
一、大力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在推进社区建设上有新突破
鉴于目前社区服务存在规模偏小、布局分散、服务网络不完善、认识不足等问题,今后要以提高社区效益为中心,以扩规模、上档次促进社区服务向实体化、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为主攻目标,解决好小而散、小而全、竞争无序、管理粗放等问题。为此,我们拟建“*区社区服务综合服务中心”使其成为全区社区服务的龙头,全市社区建设的新亮点。同时,发挥好带动作用,指导、协调全区社区服务业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强化街居功能,不断拓展,健全基层各种便民利民活动的领域和功能,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二、加强机构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有新突破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进一步加大,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面临企业兼并、工人下岗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城市“低保”工作的任务也必将更加繁重,意义和地位更加突出。我区的低保工作一直处于全市的先进水平,今后我们以“规范”为重点,不断充实工作机构,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实现应保尽保。明年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1、加强低保中心建设,*区低保中心在我市尚属首家,明年重点完善四项制度。一是评估制度,成立低保评估小组对贫困户家庭收入进行评估;二是公示制度,将低保的申报及审批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加强群众监督;三是动态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收入对低保对象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保障准确、到位;四是互助制度,积极开展“邻里互助制度”,同时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为困难户义务劳动,实现互帮互助。通过低保中心自身工作的不断规范和创新,使它成为全市低保工作的样板。2、广辟资金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争取社会捐助,为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资金基础。3、结合扩面工作,进一步制定低保工作的配套措施,如对于低保对象在孩子入学、经商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
救灾救济:着眼于救灾救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我们要积极采取筹建“救灾仓库”及“扶贫基地”等新方法、新途径。如: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做好救灾物资的日常接收、整理及储藏,实现救灾救济工作的经常化。
三、以创造社会效益为核心,其他民政工作要有新突破
(1)双拥工作要以我市创建“国家级双拥模范城”为契机,按照双拥模范城的标准认真加以落实,特别是要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推行优待金全社会统筹制度,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继续抓好拥军优属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光荣工程”;双拥活动的形式要进一步多样化,积极开展科技拥军,明年我们计划利用共建的形式为共建部队搞好三个培训,即:微机操作、外语知识及世贸组织的相关原则等,提高部队官兵的各项技能,为部队更多的培养人才。同时,投入专项资金,为武警8632部队购买一些文体设施,建一所设施完备的文体活动室,丰富部队官兵的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增进军地感情,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局面,促进军地两个文明的共同发展。
建设*区老年公寓
申请专项资金,选取合理位置,建设一所集福利院、光荣院为一体的老年公寓,为老年人特别是老优抚对象提供一个养老的处所,使他们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殡改工作要继续贯彻国务院、省市有关法规及我区《殡葬改革管理办法》,强化“三项措施”打好殡改“攻坚战”。1、殡改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作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年终考核挂钩,力争实现一票否决。2、区政府与各办事处签定责任状,就目标完成及奖惩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激励先进,鞭策后进。3、每季度召开一次殡改工作专门会议,通报情况,表彰先进单位,树立典型,以点带面。
建设*区公墓
为了深化殡葬改革,解决骨灰乱埋乱葬等问题,倡导移风易俗,顺应当前殡葬事业的需求,我局在经过全面细致的市场调查分析,特别是考察了北京昌平县天寿园公墓后,拟在我区建一个具有一定规模,一定档次,风格独特的经营性公墓。公墓建设本着方便群众,移风易俗,节约土地,美化环境的原则,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

工作计划(民政局)第2页

能管理。主体构成分为接待管理中心、祭祖坛、墓区、骨灰堂四个部分。通过建设具有*特色的一流公墓,进一步扩大*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区的形象,同时建设公墓不仅能够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而且还可以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获得更多的社会效益。
(3)婚登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牢确立服务意识,变婚姻管理为婚姻服务。加强婚登处的建设,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行风促进作风,同时不断加强软硬件建设,保持省级先进婚登处的光荣称号。
四、以强化责任意识为核心,在机关自身建设上有新突破
20xx年计划以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为依托,不断加强机关的自身建设。即:创建“学习型”机关,通过完善学习日制度,建立干部学习档案等办法规范干部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创建“创新”型机关,通过培训、外出学习等方式不断开阔干部思维,进一步转变观念,推动机关工作与时俱进;创建“竞争型”机关,通过制定奖惩,强化责任,形成争先创优,你追我赶的工作局面;创建“服务型”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机关服务水平;创建“廉洁型”机关,完善廉政监督机制,深化政务公开,树立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

民政局来年工作计划


《民政局来年工作计划》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很有用处,为了方便大家的阅读。

民政局来年计划

2015年,民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民政法治为保障,切实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发展。

一、救助

完善和落实社会救助制度。1.出台《湖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配套政策措施。2.狠抓“精准救助”,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量化确定办法,继续推动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3.认真开展对低保工作年度绩效评价。4.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评估。5.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完善相关救助政策。6.完善临时生活救助政策,开展救急难工作。

健全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机制。1.全面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实现议事协调机构常态化运转。2.出台《低保家庭收入状况和财产认定办法》的实施细则。3.乡镇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机制,完善社会救助服务平台。4.扩大低保信息系统应用面,全面推动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5.做好将社会救助相关信息纳入征信体系工作,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6.加快推进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探索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体制改革。7.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基层经办能力建设。8.继续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机制建设,搭建救助对象需求与救助资源信息对接平台。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1.确保全县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2900元/年。2.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3所,增加床位150张以上。3.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有效衔接,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列达到60%以上。

加强核对信息平台建设。1.与公安、住建、人社、教育、工商、税务等部门签订信息共享协议,加强与县人民银行衔接沟通,推动建立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2.扎实推进省、市、县级联网,加强核对信息系统与低保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利用,实现信息互通、功能互补、资源共享。3.将核对程序引入低保审核审批流程,加强对已获得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定期核查,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加强核对工作队伍建设。1.狠抓核对机构建设和人员到位,切实开展信息核对工作。2.组织参加全国全省核对机制建设业务培训班。

二、社会福利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发展养老服务业。1.推进《xx省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尽快出台我县发展养老服务业具体政策办法。2.抓好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福利中心建设和20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新增养老床位200张,引导扶持一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3.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4.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完成20名以上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培训。

发展老龄事业。1.推动《xx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出台,做好宣传贯彻工作。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湖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落实。2.开展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终期检查评估,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3.推动完善老年社会保障、老年社会服务、老年社会福利、老年社会救助等政策,推动老年优待政策落实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争取启动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试点。4.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继续开展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5.出台老年协会章程(示范文本)和老年协会登记管理意见,城乡基层老年协会建会率分别达到95%、80%以上。6.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温馨家庭创建试点工作。

拓展儿童福利。1.继续抓好孤儿保障政策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孤儿认定、档案建设和保障资金管理发放工作。2.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工作的指导,推动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3.加快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争取儿童福利机构立项建设。4.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做好《家庭寄养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5.争取“明天计划”项目在我县实施工作。6.组织参加孤残儿童护理员初级职业技能培训和脑瘫儿童康复护理专项业务培训。

促进慈善事业发展。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加强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促进慈善信息公开透明。3.推进慈善超市创新建设,新建一批社区“慈善超市”。4.组织开展“2015年慈善一日捐”募捐活动,深入实施“美心工程”、“爱心改变命运”等慈善救助品牌项目,帮扶社会困难群众。

创新福彩发行管理。1.推动彩票销售稳步增长,保证彩票运营安全有序,销售福利彩票2000万元以上。2.加强销售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福彩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3.加强福彩销售渠道建设,方便彩民购彩,发展随机性彩民,推动福彩销售终端全覆盖。4.实施网点即开票“一站一枪”销售管理模式,做好网点即开票全省统一物流配送工作。5.抓好“锦绣中华”手机彩票游戏上市。6.推进依法组织福利彩票销售,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加强福彩系统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打造阳光福彩。

三、减灾救灾

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规范化管理。1.落实《湖南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湖南省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湖南省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规程》,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人员得到初步救助。2.积极对接《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我县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不断规范各环节救灾工作。3.落实《湖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财政落实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4.开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办法调研,探索推进灾害救助标准化建设工作。5.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房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6.加强灾情管理,做好灾情会商核定和对外发布,指导地方加强救助捐赠工作,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服务平台,推动减灾救灾志愿服务,开展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内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推进综合防灾减灾工作。1.强化县减灾委综合协调职能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好相关部门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协调建立县减灾委专家委员会,不断增强民政救灾主体作用。2.大力推进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3.继续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救灾物资采购力度,丰富救灾物资储备种类。指导多灾易灾地区探索建立实物存储、协议储备等救助物资储备方式,形成规模适当、供应充足的储备能力,保证救灾应急需要。4.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创建1—2个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提升社区防灾减灾能力。5.强化救灾队伍建设,指导、帮助基层民政部门配备救灾装备,积极参加全省灾害信息员培训班和减灾救灾业务技能比赛,提升救灾队伍应急保障水平。

四、城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加强基层民主建设。1.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实施村组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协调开展村(居)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全面清理和规范,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2.贯彻民政部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民主的意见,研究出台加强村(居)民协商议事制度建设的具体措施,推动各地广泛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活动。3.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实践,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强化村(社区)事务民主监督。4.继续实施“展璞计划”,建立村(社区)干部分级培训制度。5.完善考评指标,科学推进村(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统计监测工作。

推进社区治理创新。1.贯彻落实全省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建立社区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和社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2.贯彻落实《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依托社区现有办公服务用房,加快推进社区服务站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所有社区。3.全面落实城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推动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长效机制。4.贯彻民政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基本规范》,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和智慧社区建设试点。5.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部署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6.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推介示范单位和实验区的创新经验。

五、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1.抓好《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改革文件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2.落实直接登记管理办法,探索四类社会组织分类标准。3.出台相关文件规范异地商会、基金会下延登记管理权限的具体实施办法。4.做好已成立行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过渡衔接工作,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相关工作。5.重点推进我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

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1.规范执法程序,建立投诉、诉讼、听证和案件查处应急机制。2.加大对我县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3.改进社会组织年检办法,优化年检工作程序,试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4.完成已经申报的基金会、公益类和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工作。5.配合国家发改委、国家民管局推动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实施。

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内部行为。1.制定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登记工作指引、章程示范文本等内部治理规范,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运作。2.严格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中兼职任职和在职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任职的相关工作。3.开展对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和专职工作人员培训。4.深入开展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社会组织建设示范等创建活动,重点培养推出3—5个先进典型。5.加大社会组织宣传力度,在湖南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开辟社会组织公益慈善活动专栏,公布我县社会组织公益活动情况,适时开展帮扶对接活动,发布需要提供资助的人员和项目信息。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1.争取财政支持我县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2.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免税等财税优惠政策。3.加强与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协调,着力解决社会组织反映的票据办理和使用问题。4.深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建设,配合编办、财政等部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名录。5.搭建基金会支持社会服务对接平台,对接好与省本级行业协会商会与市州和县市区结对子活动。

创新社会组织党建。1.全面推进建立我县社会组织党工委,理顺党建工作体制,完善工作机制。2.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扩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3.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县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4.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开展“回头看”活动。

六、拥军优抚安置

提高优抚保障水平。1.按政策做好评残和其他新增优抚对象的认定工作,完善优抚对象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加强优抚资金监管,督促落实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作和发放军烈属光荣牌。2.深入开展“四帮”(思想帮助解惑、生活帮助解困、医疗帮助解难、住房帮助解危)活动,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做好优抚对象解困维稳工作。3.加快县级中心光荣院建设,提升优抚事业单位供养和服务水平。

深化烈士褒扬工作。1.按政策和法定程序做好评烈工作。2.抓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做好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升级申报工作。3.做好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相关工作。精心安排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

规范军休安置服务。1.认真做好军休干部和第七批军休职工特别是伤病残退休士官接受安置工作。2.全面落实军休干部和军休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确保其“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住有所居”。3.贯彻《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和全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创新军休服务管理机制,打造具有湖南特色、时代特征的军休服务品牌。4.加强军休文化建设,大力推行文化养老,努力实现军休干部“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5.探索军休职工服务管理新途径,试行军休职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6.以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为抓手,加强军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1.争取县政府将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内容。2.以县政府、县人武部名义出台年度安置工作文件,落实四类对象岗位安置措施。3.深化“双带双促”活动,进一步推进“退役士兵之家”建设,总结推广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自主创业就业经验,组织退役军人创业典型事迹巡回报告会。4.抓好伤病残士兵接收安置,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攻关,保证“部队交得出,地方接得下”。

创新优抚服务体系。1.深入研究优抚政策,为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提出合理化建议。2.探索创新与优抚对象良好沟通的渠道和平台,提高依法服务保障水平。

加强双拥工作。1.扎实做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2.加强双拥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依托国防教育媒体平台,加大双拥宣传力度,树立和宣传一批双拥典型。3.结合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军地共同谋划开展为抗战老兵送医送药活动。4.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推动双拥工作社会化发展。5.继续开展“走边防、联基层、暖兵心”活动,为驻汝官兵办实事、解难事。6.做好春节、“八一”期间的双拥工作。

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深化殡葬改革。1.贯彻落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6号)和《湖南省2015—2020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提高遗体火化率和生态节地安葬比例。3.加强殡葬行业监管,探索建立多元参与的殡葬综合治理机制。4.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

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人员救助管理。1.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人员临时救助工作试点。2.推进救助机构规范化建设。3.探索做好流浪精神病人、痴呆傻等特殊受助人员救助和安置工作。4.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流浪救助保护工作。

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1.贯彻落实民政部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全面铺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2.深化“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3.加快我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

规范婚姻登记管理。1.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建设。2.加强对婚登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3.探索推进婚姻家庭文化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方法、新途径。4.推动结婚登记颁证工作。

八、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

做好乡镇区划调整。1.做好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相关工作,确保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平稳推进。2.根据各地城镇化发展水平,适时做好撤乡设镇及撤乡设镇街道的调研和申报工作。3.结合乡镇区划调整改革,认真调研调整后的乡镇运行机制、状况,探索行政区划管理与改革的规律,推进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

开展地名普查、规范地名管理。1.全面启动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清理整顿地名乱象,规范地名档案管理,探索搭建**区划地名综合管理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全县“数字城市”建设。2.加强地名标志标准化管理工作,健全地名标志管理维护工作机制。3.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地名命名更名专家论证公示制度,确保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规范、科学、透明。4.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地名文化,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名文化,方言地名文化,丰富地名文化体系。

创新界线管理。1.完成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2.及时调处各类边界纠纷,配合有关部门解决边界纠纷。3.创新界线管理,探索省界和部分市、县界线损坏界桩更换工作。4.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设施设备建设,开展区划地名业务培训。

九、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

拓宽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和领域。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素质。2.组织2015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和考前培训工作。3.配合做好支持“三区”计划工作,抓好项目的落实并取得明显成效。4.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扶持等方式,培育发展社工机构。5.加大民政事业单位社工岗位设置和民办社工机构开发力度。6.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和社会工作者带领志愿者服务机制,推动社区社会工作。7.开展好国际社工日宣传周活动。

推动志愿服务能力建设和发展。1.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推进志愿服务记录全面开展。2.联合制定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志愿服务组织能力建设。3.参与志愿者星级评定工作。

十、老区扶贫和罗霄山扶贫攻坚工作

1.履行民政牵头职责,协调相关部门推进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和老区扶贫开发工作,抓好《湖南省罗霄山片区区域与扶贫攻坚规划》落实,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统筹考虑向片区倾斜。2.参与“授渔计划”行动,让更多的老区贫困学生学有所长。3.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充实县乡两级老促会领导机构。

十一、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1.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2.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立综合执法检查制度,组织对3—4件民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动建立行政复议答复和应诉答辩集体讨论研究制度,成立行政复议答复和应诉答辩领导小组,制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与法制工作人员培训班。

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1.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适时开展民政助理员业务工作培训。2.建立完善民政技能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开展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活动。3.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孤残儿童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等职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的培养一批业务骨干。4.在殡葬行业中大力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积极推行殡葬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1.抓好《民政业务数据共享与交换标准》(民政部修订)的贯彻实施工作。2.建设县本级容灾备份系统、数据交换平台、信息资源库。3.做好信息系统和数据中心的日常运维保障工作。

加强督促检查、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1.加强对民政系统贯彻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决策部署、落实相关法律政策、管理使用重大资金、实施设施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督促检查。2.深化与媒体合作,开展“最美民政人”系列报道,增强民政人的亲和力。3.加强主题宣传策划,按照经营新闻产品的理念,打造5—8个重点民政工作多媒体“新闻包”,搭建民政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项目库。4.加强民政新闻宣传能力建设,举办新闻专题培训班。完善民政舆情监测和新闻预警应急反应机制,积极应对和化解负面舆情信息。5.开展转型民政理论研究,助推民政转型发展。6.加强信访、综合、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履行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

推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十八届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省委、省纪委十六次全会和民政部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落实好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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