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计划思路

每次一个项目的开始我们都是要去做一些准备的,新的阶段性工作计划也要开始撰写了。工作计划可以让领导清楚你的价值和所需资源,这样他就能为你争取资源,最大程度帮你实现目标。怎样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民政局工作计划思路,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民政局工作计划思路

20xx年民政局工作计划思路

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紧扣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线,不断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深化“亲民、利民、为民”实践,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深化双拥创建,加强社会管理,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困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我市在全省率先进入全国先进县市行列、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作出新贡献。按照上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㈠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城乡低保工作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争创全国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求助,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扎实推进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助。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水电、住房、医疗、教育等配套救助政策。组织低保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不断创新救助机制,完善救助政策,规范救助行为,形成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其它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方式,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最大限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㈡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㈢优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
㈣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㈤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㈥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服务“四城联创”活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㈦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扶持200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
二、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切实的民主权利
㈠加强村民自治工作。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㈡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乡镇集镇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㈢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为基本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重点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探索“一村多社区”或“跨村建社区”的建设模式和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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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选送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到上级优抚医院集中治疗,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就医予以优先和照顾。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市军休所、烈士陵园建设。大力开展“关爱老功臣”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
㈡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确保按期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把退役土兵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或社会再就业培训体系,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在就业、养老、医疗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好军休干部、无军藉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活动,为军休干部提供优质服务。
㈢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拓宽双拥工作领域,充实双拥活动内容,丰富双拥活动形式。落实对驻宜部队和官兵、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协助人事、劳动部门安置好驻宜部队随军家属,落实好待业随军家属生活补助费,解决好随军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互惠互利,军地共谋发展。认真调查研究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依法维权,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加快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社会特殊群众的福利服务需求
㈠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都发[20xx]20号),针对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面临的各种矛盾,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促进全市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服务政策,加强维护老年人权益网络建设,注重解决有赡养人且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活动。加强老年人协会组织建设,重视发挥老年人作用,不断丰富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努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㈡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积极探索和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公办社会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对市福利院进行扩建,逐步实现城市“三无”对象自愿条件下全部集中供养。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和网点,建立社区福利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体提供各种福利服务。充分发挥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的作用,继续扶助有条件的社区建立“星光老年之家”。做好社会福利企业审批和年检工作,鼓励企业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维护残疾职工和福利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矫正和康复“明天计划”。做好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工作。
㈢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力度。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管理,努力扩大福利彩票发行量。加强福彩管理分站建设,搞好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及时的工作格局。推进多票种协调发展,积极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力争全年发行量达到1500万元。
㈣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慈善事业体系建设,积极搭建富裕阶层助弱扶困、回报社会平台,进一步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力争全年募集善款100万元以上。开展扶贫、助残、助医、助学等慈善捐助活动,为实现贫有所济、困有所帮、残有所助目标贡献力量。
五、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努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㈠推动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促进各类民间组织的规范发展。以增强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的能力为目标,引导和鼓励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抓好行业协会的规范整顿工作,规范组织形式和活动行为。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服务新农村建设。扶持发展公益慈善类、基层服务类民间组织。探索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分类指导新机制。建立与业务主管单位定期办公、联席会议制度。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对民间组织工作的领导,指导民间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加强诚信建设,提高民间组织公信力和活动的透明度。推行民间组织网上年检,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大对非法和违法违规民间组织的查处力度。
㈡提高区划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设置陆城城区新建道路路牌,协调公安部门完善陆城城区门牌号码设置工作。完成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地名数据库建设,推动地名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工作。做好猇亭**线的联合检查工作,确保边界安定。
㈢加强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网络系统,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争创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单位。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㈣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搬迁兴建市殡仪馆,实行“一条龙”服务。稳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仪服务市场,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提高殡仪服务水平。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民政工作效能
㈠加强队伍建设。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和谐、开拓创新、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领导集体。深入开展“五规范、两争创”活动,促进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适应新形势,立足新起点,按照新要求,抓好民政干部职工、社会工作人才、社区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把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优秀团队,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成为初具规模、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群体,让社区志愿者队伍成为扶贫助困、服务社会的重要力量。
㈡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严格执行“七个严禁”纪律,落实“五办”作风,促进效能升级。大力培植和宣传民政系统的先进典型,开展“学先进、比贡献”活动,深化为民理念,强化为民责任,躬行为民实践,努力形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大力开展民政调研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民政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大创建文明单位、群众满意机关和民政系统“创五优、创一流”活动力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㈢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让社会和群众全程监督民政工作的运行。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促进民政工作健康发展。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民政工作“务实、清廉、高效”运行。强化民政资金管理,保障民政事业协调持续发展。建立调研信息工作全员参与机制,切实加强民政理论研究和宣传信息工作,进一步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信访、档案、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后勤保障、机要保密、联村帮扶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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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民政局)


工作计划(民政局)

20xx年是我区全面加强建设,实现跨跃式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六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围绕我区“五项工程”建设等中心任务。以落实好“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落脚点,认真研究民政工作改革的目标和措施,真正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明年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社区服务为突破口,大力推进社区建设;以提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为目标,全面推进优抚双拥、婚登、殡改等其他民政业务的发展,实现争先创优、位次前移的奋斗目标。
一、大力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在推进社区建设上有新突破
鉴于目前社区服务存在规模偏小、布局分散、服务网络不完善、认识不足等问题,今后要以提高社区效益为中心,以扩规模、上档次促进社区服务向实体化、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为主攻目标,解决好小而散、小而全、竞争无序、管理粗放等问题。为此,我们拟建“*区社区服务综合服务中心”使其成为全区社区服务的龙头,全市社区建设的新亮点。同时,发挥好带动作用,指导、协调全区社区服务业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强化街居功能,不断拓展,健全基层各种便民利民活动的领域和功能,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二、加强机构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有新突破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进一步加大,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面临企业兼并、工人下岗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城市“低保”工作的任务也必将更加繁重,意义和地位更加突出。我区的低保工作一直处于全市的先进水平,今后我们以“规范”为重点,不断充实工作机构,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实现应保尽保。明年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1、加强低保中心建设,*区低保中心在我市尚属首家,明年重点完善四项制度。一是评估制度,成立低保评估小组对贫困户家庭收入进行评估;二是公示制度,将低保的申报及审批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加强群众监督;三是动态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收入对低保对象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保障准确、到位;四是互助制度,积极开展“邻里互助制度”,同时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为困难户义务劳动,实现互帮互助。通过低保中心自身工作的不断规范和创新,使它成为全市低保工作的样板。2、广辟资金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争取社会捐助,为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资金基础。3、结合扩面工作,进一步制定低保工作的配套措施,如对于低保对象在孩子入学、经商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
救灾救济:着眼于救灾救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我们要积极采取筹建“救灾仓库”及“扶贫基地”等新方法、新途径。如: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做好救灾物资的日常接收、整理及储藏,实现救灾救济工作的经常化。
三、以创造社会效益为核心,其他民政工作要有新突破
(1)双拥工作要以我市创建“国家级双拥模范城”为契机,按照双拥模范城的标准认真加以落实,特别是要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推行优待金全社会统筹制度,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继续抓好拥军优属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光荣工程”;双拥活动的形式要进一步多样化,积极开展科技拥军,明年我们计划利用共建的形式为共建部队搞好三个培训,即:微机操作、外语知识及世贸组织的相关原则等,提高部队官兵的各项技能,为部队更多的培养人才。同时,投入专项资金,为武警8632部队购买一些文体设施,建一所设施完备的文体活动室,丰富部队官兵的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增进军地感情,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局面,促进军地两个文明的共同发展。
建设*区老年公寓
申请专项资金,选取合理位置,建设一所集福利院、光荣院为一体的老年公寓,为老年人特别是老优抚对象提供一个养老的处所,使他们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殡改工作要继续贯彻国务院、省市有关法规及我区《殡葬改革管理办法》,强化“三项措施”打好殡改“攻坚战”。1、殡改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作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年终考核挂钩,力争实现一票否决。2、区政府与各办事处签定责任状,就目标完成及奖惩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激励先进,鞭策后进。3、每季度召开一次殡改工作专门会议,通报情况,表彰先进单位,树立典型,以点带面。
建设*区公墓
为了深化殡葬改革,解决骨灰乱埋乱葬等问题,倡导移风易俗,顺应当前殡葬事业的需求,我局在经过全面细致的市场调查分析,特别是考察了北京昌平县天寿园公墓后,拟在我区建一个具有一定规模,一定档次,风格独特的经营性公墓。公墓建设本着方便群众,移风易俗,节约土地,美化环境的原则,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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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管理。主体构成分为接待管理中心、祭祖坛、墓区、骨灰堂四个部分。通过建设具有*特色的一流公墓,进一步扩大*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区的形象,同时建设公墓不仅能够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而且还可以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获得更多的社会效益。
(3)婚登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牢确立服务意识,变婚姻管理为婚姻服务。加强婚登处的建设,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行风促进作风,同时不断加强软硬件建设,保持省级先进婚登处的光荣称号。
四、以强化责任意识为核心,在机关自身建设上有新突破
20xx年计划以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为依托,不断加强机关的自身建设。即:创建“学习型”机关,通过完善学习日制度,建立干部学习档案等办法规范干部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创建“创新”型机关,通过培训、外出学习等方式不断开阔干部思维,进一步转变观念,推动机关工作与时俱进;创建“竞争型”机关,通过制定奖惩,强化责任,形成争先创优,你追我赶的工作局面;创建“服务型”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机关服务水平;创建“廉洁型”机关,完善廉政监督机制,深化政务公开,树立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

区民政局工作思路


区民政局工作思路

20**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及“两强两品”战略,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牢固确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着力做到整体工作上台阶、重点工作出亮点、难点工作求突破,确保民政工作有新提升、新作为,助推**现代化核心城区建设。

一、做亮品牌、提升品质,大力推进家院互融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跨越式发展。

(一)围绕水平提升,努力增强“家院互融”品牌效应。一是增强家院互融中心的辐射能力。设计载体充分发挥家院互融区各服务区块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把日托、培训、中医康复等功能区块做强做精,增强家院互融的服务多样性和覆盖面,将家院互融中心打造成省内外有较大知名度的社会化养老示范基地和专业化服务辐射基地。二是进一步推广健康直通车服务。在白鹤街道成功试点的基础上,计划在全区推广健康直通车服务。以全科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形成以全科团队为基础的困难高龄老人医疗服务网络,进一步拓展和充实家院互融服务体系。三是稳步促进竞争机制。在嘉和、三替两家服务机构初步形成良性竞争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引进优质养老服务企业,扩大竞争面,让居家老人享受到更多专业化优质服务。四是增强信息平台的整合能力。进一步升级信息化服务平台,完善家院互融审批系统和高龄津贴审批系统模块,新增养老服务补贴、养老基础数据、义工团队管理模块,将全区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和志愿服务三大平台进行有机整合,通过三期工程的建设,加快养老服务资源的互通互融,不断提升智慧养老的能力。

(二)围绕保质提级,努力推进传统机构养老服务工作。一是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高品质推动机构养老。贯彻落实**号文件,根据20xx年达到每百位老年人3.5张的要求,落实用地、财政、税费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机构和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就近就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和上门服务。二是重点推广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居家养老的服务品质。要在全区各街道推广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在福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功试点的基础上,结合家院互融服务工作,重点建设1家街道级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新建3-5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注重功能完善,促进区社会福利中心发展。着力落实20**年区政府实事工程,全面打造完善失智老人照料中心。抓住**院和**医院签约合作契机,建立老年记忆指导中心和失智老人陪护指导基地,依托**医院专业优势,配备信息化照护系统和专业康复设备,努力打造适合失智老人需求的空中休闲花园,探索编撰失智康复教材,不断提升失智老人治疗康复和住养服务能力。

(三)围绕高品高效,努力完善社会助老机制。一是做亮品牌,建好蚂蚁助老志愿者队伍。继续发展红蚂蚁志愿服务队组织,加强组织引导和专业能力培训,同时根据社会养老体系建设开发志愿服务项目,把精神慰藉、专业服务和法律援助等作为开展志愿服务项目的重点,不断扩大红蚂蚁品牌的影响力。二是深挖潜能,着力培育现代老年服务产业。利用家院互融区老年产业产品开发中区,加强和发改、旅游等部门沟通协调,根据老年人的身心特点和消费习惯,培育老年食品、旅游、服饰、教育和文化市场,重点培育1-2家老年产品和服务企业,推进养老服务产业有序发展。

二、整合资源、强化合作,大力推进邻里中心品牌全面升级

(一)稳固基础,加强人员配备与培养。在抓好新的区级邻里中心硬件建设的同时,先行组建和培养管理团队。计划通过选拔优秀的社会组织负责人或公益人士,适当增配专业工作人员。同时加强社区邻里中心负责人队伍建设,每个街道优选1个社区,协同恩派专家团队通过系统化的能力建设培训课程,提升邻里中心负责人的专业素质。

(二)专业支持,优化邻里中心功能。继续深化与NpI的合作,通过引进专业机构、专业力量来帮助缓解区邻里中心发展中专业人才缺乏、能力不足等方面的困境。通过开展“公益创业大赛”、行政渠道推介、向社会招募等多种手段,吸引优秀的社会组织入驻邻里中心孵化园,并为其提供办公场地、种子资金、能力建设培训等综合性帮扶。借助公益沙龙交流等形式,吸引社会优秀社会组织负责人,分享交流项目管理经验,并促成一些有意向的组织进行结对帮扶,带动一批有潜力的**草根社区组织茁壮成长。

(三)重点督导,培育社区公益品牌项目。搭建常态化公益交流平台,实现公益项目常态化管理,包括申报、认领、实施、督导。同时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公益资源、公益需求,重新进行合理配置。提升品牌项目社会影响力。选取群众反响良好、效果显著的社区“微小型”公益项目,对其进一步提炼推广,努力打造“一社一特”的公益项目品牌。推荐优秀项目争取经费支持。重点督导1-2个优秀公益项目,争取省级、中央,或者其他高端平台的项目经费支持。

三、适度普惠、保障民生,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完善。

(一)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新模式。在确保落实政策性救助制度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帮扶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形成以政府救助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多层次、立体式的社会救助体系。探索运用商业保险工具及机制提升民生保障服务,利用保险机构资源,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医疗保险项目,以及辖区内低洼地段困难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等项目。

(二)努力扩大儿童福利普惠。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将孤儿外其他困境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实施保障。加强儿童福利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儿童福利督导制度,强化儿童福利督导员业务培训,加强对孤儿和孤儿外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深入实施“残疾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和“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推动社会工作介入,通过爱心超市平台联合相关群团组织或社会组织开展针对孤儿和困境儿童的社会互助志愿服务项目,如结对助学、心理咨询等项目。

(三)提升完善防灾减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巨灾保险制度。进一步推动各类避灾安置场所指示牌、标志牌的标准化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化进程。与教育部门共同推进校园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推广救灾物资协议储备模式,保证灾害发生时应急储备需要。及时总结与气象、人防部门的合作经验,进一步开展合作,共同推进防灾减灾工作。继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全区有2个以上社区创建成为省级及以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组织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活动,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总结社会组织参与救灾的成功经验,畅通社会参与救灾的渠道,完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政策措施。

四、创新理念、夯实基础,大力推进社区发展品位提升

(一)打造特色典型,推进社区个性化发展。社区建设中抓典型、出特色、树品牌,是社区发展的重要课题,也是社区工作影响力之所在。为保持**社区建设的知名度、影响力,明年将建立社区发展基金、储备社区专家,以投标形式确定重点扶持社区,着重打造一批典型社区、典型邻里中心、典型公益项目、典型案例,在各项工作推进中树立品牌意识、精品意识。明年将重点关注5个东部新城社区的发展,特别是3个新社区从头起步,地理位置特殊,探索如何形成成熟的可推广的商业型新社区建设模式。

(二)拓展社区“领头雁”计划,培育社区建设带头人。抓好“导师结对”培养、高校专题培训、社会工作远程督导等环节,努力培养一批职业素质高、能力强的社工领军人才。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坚持社区社会工作案例评选制度,实行持证社会工作师再教育制度,并与社工师职业津贴挂钩。在培训内容上实行分类培训,即社区主要负责人、社区领头雁、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训辅导等,力求在培训对象及方式方法上有所突破,如在社区领头雁培养上,适应20xx年社区换届的需要,考虑从以社区书记为主向社区书记、主任、社区后备干部延伸。在社会组织领头人培养上,从以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为主向社会公益人士拓展,发现培养社会公益人才。在培训方式上考虑适当拓展,比如导师结对、高校培养、异地挂职等等。

(三)加强社区“标准化”应用,提升精细化服务。深化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能力指标体系推广应用。在教育培训方面,依托指标体系编制《**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日常教育培训指导目录》,联合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建立社区工作基础知识题库,开设“**社工之家”手机报,及时向全体社工推介精神食粮;在考核评价方面,总结完善相关试点单位经验,出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补充办法》,规范星级社工考评、社工年度考核及结果应用等方面工作;在日常管理方面,开发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能力信息化预警机制;在拓展应用方面,围绕社工能力提升,探索分区域、分领域、分类型多样化试点,形成一套兼具操作性、示范性、引领性的社工职业能力拓展项目。

五、优化环境、依法行政,大力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发展。

(一)不断深化社会组织发展工作。一是落实社会组织政策扶持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拟在区社会组织促进会下设立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发挥发展基金在扶持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服务组织中的孵化培育和引导激励功能。加快政府职能转移步伐,建立统一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通过项目招标、公益创投等方式,完善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的机制。二是做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全面建立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组织评估办法和分类评估指标体系。到20**年底,我区分三批完成评估工作。制订并落实社会组织评估的激励措施,实行评估等级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推荐表彰先进等相挂钩。三是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社会组织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实施社会组织人员示范培训项目,建立新成立社会组织和新任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岗位资格培训制度,通过培训、持证上岗等多种方式加强社会组织专职人员队伍建设,提升社会组织能力水平。

(二)积极开展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一是根据市自然增长机制标准,适时调整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金标准,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补助和“三属”工资补差工作,确保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二是落实民政部关于“双拥在基层”工作要求。加强热爱国防崇尚荣誉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双拥氛围,尽力解决优抚安置对象特殊困难,活跃军民共建。积极配合宁波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三是完成20xx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慰问工作。

(三)继续做好规范地名服务。一是做好全区特别是东部新城的新建小区和建筑物群地名编制和安装工作。二是继续巩固勘界成果,做好平安边界的保优工作,稳定界限管理四级网络管理队伍。三是全面做好并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开展地名清理整顿工作,纠正地名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并促进地名普查成果的应用。

六、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大力推进民政队伍自身建设。

(一)不断提升民政干部服务发展能力。强化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机关学习制度,推动常态长效,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途径,提高民政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做服务工作能力。加大行风建设力度。规范民政事务受理行为,进一步优化民政服务内涵、提升服务效能。推行绩效管理考核。通过全区层面的考核系统,以目标管理为手段,做到每项工作都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对工作表现好、业绩突出的,及时给予表扬,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踏实干事、争创一流”的氛围。

(二)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引导民政干部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积极实施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等制度,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加强民政资金管理,确保各项资金使用安全。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理念,加强民政政策法规的学习贯彻和宣传,做到学法、知法、守法,进一步健全按章办事、依法实施的行政机制。

(三)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的态度,对照“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锲而不舍、一丝不苟地抓好整改方案和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抓好活动成果转化,要把总结成功经验和转化运用成果结合起来,转化运用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以优良作风推动民政事业发展。

民政局总体工作思路


民政局总体工作思路


1、继续做好救灾救助工作。要继续重点抓好农村救灾救助工作,抓好各项救助措施的落实。特别是要协调抓好县直各单位包扶任务的完成。要做好各种灾情的查灾、核灾、报灾工作,要核准底数,做好灾情年报工作,要做好冬季受灾群众口粮和取暖救助工作。特别是针对20xx年全县遭受特重旱灾的情况,进一步抓好争跑资金工作。
2、继续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多渠道募集资金,适当扩大农村低保面,不断提高保障标准,要做好对新纳入城乡低保户的公示、定标工作,并及时发放低保金。同时要做好对已享本文 受低保但仍保障不了基本生活的患重病大病、长期慢性病、重残及其它特困家庭的分类施保工作。
3、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取消门坎费,取消病种限制,加大报销比例,提高批报效率,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
4、加强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管理和使用好供养资金,保证“应保必保”和“按标施保”。提高敬老院特别是四所中心敬老院的管理水平,健全敬老院规章制度。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
5、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做好优抚安置和拥军优属工作。继续做好部分参战、涉核部队退役人员身份核查认定和抚恤补助优待等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做好退役士兵稳控工作。启动实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6、加强民政社会事务管理。一是加强殡葬管理,巩固火化率,防止土葬反弹。积极协调国土资源局、××镇筹建“西山公墓”一处。二是积极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工作,特别是新社区的建设。三是抓好新街、路、巷、桥的命名和桥路牌设置工作及门牌号编制工作。四是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确保登记合法合格率均达到100%。五是积极做好社团、福利彩票发行、老龄、财务和信息宣传等项工作。


民政局来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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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来年计划

2015年,民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民政法治为保障,切实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发展。

一、救助

完善和落实社会救助制度。1.出台《湖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配套政策措施。2.狠抓“精准救助”,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量化确定办法,继续推动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3.认真开展对低保工作年度绩效评价。4.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评估。5.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完善相关救助政策。6.完善临时生活救助政策,开展救急难工作。

健全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机制。1.全面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实现议事协调机构常态化运转。2.出台《低保家庭收入状况和财产认定办法》的实施细则。3.乡镇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机制,完善社会救助服务平台。4.扩大低保信息系统应用面,全面推动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5.做好将社会救助相关信息纳入征信体系工作,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6.加快推进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探索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体制改革。7.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基层经办能力建设。8.继续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机制建设,搭建救助对象需求与救助资源信息对接平台。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1.确保全县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2900元/年。2.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3所,增加床位150张以上。3.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有效衔接,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列达到60%以上。

加强核对信息平台建设。1.与公安、住建、人社、教育、工商、税务等部门签订信息共享协议,加强与县人民银行衔接沟通,推动建立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2.扎实推进省、市、县级联网,加强核对信息系统与低保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利用,实现信息互通、功能互补、资源共享。3.将核对程序引入低保审核审批流程,加强对已获得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定期核查,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加强核对工作队伍建设。1.狠抓核对机构建设和人员到位,切实开展信息核对工作。2.组织参加全国全省核对机制建设业务培训班。

二、社会福利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发展养老服务业。1.推进《xx省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尽快出台我县发展养老服务业具体政策办法。2.抓好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福利中心建设和20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新增养老床位200张,引导扶持一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3.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4.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完成20名以上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培训。

发展老龄事业。1.推动《xx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出台,做好宣传贯彻工作。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湖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落实。2.开展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终期检查评估,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3.推动完善老年社会保障、老年社会服务、老年社会福利、老年社会救助等政策,推动老年优待政策落实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争取启动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试点。4.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继续开展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5.出台老年协会章程(示范文本)和老年协会登记管理意见,城乡基层老年协会建会率分别达到95%、80%以上。6.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温馨家庭创建试点工作。

拓展儿童福利。1.继续抓好孤儿保障政策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孤儿认定、档案建设和保障资金管理发放工作。2.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工作的指导,推动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3.加快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争取儿童福利机构立项建设。4.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做好《家庭寄养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5.争取“明天计划”项目在我县实施工作。6.组织参加孤残儿童护理员初级职业技能培训和脑瘫儿童康复护理专项业务培训。

促进慈善事业发展。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加强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促进慈善信息公开透明。3.推进慈善超市创新建设,新建一批社区“慈善超市”。4.组织开展“2015年慈善一日捐”募捐活动,深入实施“美心工程”、“爱心改变命运”等慈善救助品牌项目,帮扶社会困难群众。

创新福彩发行管理。1.推动彩票销售稳步增长,保证彩票运营安全有序,销售福利彩票2000万元以上。2.加强销售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福彩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3.加强福彩销售渠道建设,方便彩民购彩,发展随机性彩民,推动福彩销售终端全覆盖。4.实施网点即开票“一站一枪”销售管理模式,做好网点即开票全省统一物流配送工作。5.抓好“锦绣中华”手机彩票游戏上市。6.推进依法组织福利彩票销售,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加强福彩系统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打造阳光福彩。

三、减灾救灾

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规范化管理。1.落实《湖南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湖南省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湖南省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规程》,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人员得到初步救助。2.积极对接《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我县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不断规范各环节救灾工作。3.落实《湖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财政落实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4.开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办法调研,探索推进灾害救助标准化建设工作。5.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房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6.加强灾情管理,做好灾情会商核定和对外发布,指导地方加强救助捐赠工作,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服务平台,推动减灾救灾志愿服务,开展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内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推进综合防灾减灾工作。1.强化县减灾委综合协调职能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好相关部门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协调建立县减灾委专家委员会,不断增强民政救灾主体作用。2.大力推进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3.继续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救灾物资采购力度,丰富救灾物资储备种类。指导多灾易灾地区探索建立实物存储、协议储备等救助物资储备方式,形成规模适当、供应充足的储备能力,保证救灾应急需要。4.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创建1—2个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提升社区防灾减灾能力。5.强化救灾队伍建设,指导、帮助基层民政部门配备救灾装备,积极参加全省灾害信息员培训班和减灾救灾业务技能比赛,提升救灾队伍应急保障水平。

四、城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加强基层民主建设。1.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实施村组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协调开展村(居)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全面清理和规范,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2.贯彻民政部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民主的意见,研究出台加强村(居)民协商议事制度建设的具体措施,推动各地广泛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活动。3.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实践,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强化村(社区)事务民主监督。4.继续实施“展璞计划”,建立村(社区)干部分级培训制度。5.完善考评指标,科学推进村(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统计监测工作。

推进社区治理创新。1.贯彻落实全省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建立社区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和社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2.贯彻落实《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依托社区现有办公服务用房,加快推进社区服务站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所有社区。3.全面落实城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推动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长效机制。4.贯彻民政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基本规范》,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和智慧社区建设试点。5.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部署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6.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推介示范单位和实验区的创新经验。

五、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1.抓好《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改革文件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2.落实直接登记管理办法,探索四类社会组织分类标准。3.出台相关文件规范异地商会、基金会下延登记管理权限的具体实施办法。4.做好已成立行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过渡衔接工作,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相关工作。5.重点推进我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

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1.规范执法程序,建立投诉、诉讼、听证和案件查处应急机制。2.加大对我县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3.改进社会组织年检办法,优化年检工作程序,试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4.完成已经申报的基金会、公益类和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工作。5.配合国家发改委、国家民管局推动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实施。

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内部行为。1.制定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登记工作指引、章程示范文本等内部治理规范,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运作。2.严格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中兼职任职和在职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任职的相关工作。3.开展对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和专职工作人员培训。4.深入开展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社会组织建设示范等创建活动,重点培养推出3—5个先进典型。5.加大社会组织宣传力度,在湖南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开辟社会组织公益慈善活动专栏,公布我县社会组织公益活动情况,适时开展帮扶对接活动,发布需要提供资助的人员和项目信息。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1.争取财政支持我县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2.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免税等财税优惠政策。3.加强与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协调,着力解决社会组织反映的票据办理和使用问题。4.深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建设,配合编办、财政等部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名录。5.搭建基金会支持社会服务对接平台,对接好与省本级行业协会商会与市州和县市区结对子活动。

创新社会组织党建。1.全面推进建立我县社会组织党工委,理顺党建工作体制,完善工作机制。2.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扩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3.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县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4.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开展“回头看”活动。

六、拥军优抚安置

提高优抚保障水平。1.按政策做好评残和其他新增优抚对象的认定工作,完善优抚对象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加强优抚资金监管,督促落实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作和发放军烈属光荣牌。2.深入开展“四帮”(思想帮助解惑、生活帮助解困、医疗帮助解难、住房帮助解危)活动,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做好优抚对象解困维稳工作。3.加快县级中心光荣院建设,提升优抚事业单位供养和服务水平。

深化烈士褒扬工作。1.按政策和法定程序做好评烈工作。2.抓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做好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升级申报工作。3.做好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相关工作。精心安排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

规范军休安置服务。1.认真做好军休干部和第七批军休职工特别是伤病残退休士官接受安置工作。2.全面落实军休干部和军休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确保其“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住有所居”。3.贯彻《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和全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创新军休服务管理机制,打造具有湖南特色、时代特征的军休服务品牌。4.加强军休文化建设,大力推行文化养老,努力实现军休干部“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5.探索军休职工服务管理新途径,试行军休职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6.以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为抓手,加强军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1.争取县政府将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内容。2.以县政府、县人武部名义出台年度安置工作文件,落实四类对象岗位安置措施。3.深化“双带双促”活动,进一步推进“退役士兵之家”建设,总结推广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自主创业就业经验,组织退役军人创业典型事迹巡回报告会。4.抓好伤病残士兵接收安置,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攻关,保证“部队交得出,地方接得下”。

创新优抚服务体系。1.深入研究优抚政策,为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提出合理化建议。2.探索创新与优抚对象良好沟通的渠道和平台,提高依法服务保障水平。

加强双拥工作。1.扎实做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2.加强双拥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依托国防教育媒体平台,加大双拥宣传力度,树立和宣传一批双拥典型。3.结合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军地共同谋划开展为抗战老兵送医送药活动。4.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推动双拥工作社会化发展。5.继续开展“走边防、联基层、暖兵心”活动,为驻汝官兵办实事、解难事。6.做好春节、“八一”期间的双拥工作。

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深化殡葬改革。1.贯彻落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6号)和《湖南省2015—2020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提高遗体火化率和生态节地安葬比例。3.加强殡葬行业监管,探索建立多元参与的殡葬综合治理机制。4.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

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人员救助管理。1.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人员临时救助工作试点。2.推进救助机构规范化建设。3.探索做好流浪精神病人、痴呆傻等特殊受助人员救助和安置工作。4.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流浪救助保护工作。

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1.贯彻落实民政部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全面铺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2.深化“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3.加快我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

规范婚姻登记管理。1.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建设。2.加强对婚登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3.探索推进婚姻家庭文化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方法、新途径。4.推动结婚登记颁证工作。

八、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

做好乡镇区划调整。1.做好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相关工作,确保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平稳推进。2.根据各地城镇化发展水平,适时做好撤乡设镇及撤乡设镇街道的调研和申报工作。3.结合乡镇区划调整改革,认真调研调整后的乡镇运行机制、状况,探索行政区划管理与改革的规律,推进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

开展地名普查、规范地名管理。1.全面启动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清理整顿地名乱象,规范地名档案管理,探索搭建**区划地名综合管理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全县“数字城市”建设。2.加强地名标志标准化管理工作,健全地名标志管理维护工作机制。3.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地名命名更名专家论证公示制度,确保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规范、科学、透明。4.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地名文化,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名文化,方言地名文化,丰富地名文化体系。

创新界线管理。1.完成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2.及时调处各类边界纠纷,配合有关部门解决边界纠纷。3.创新界线管理,探索省界和部分市、县界线损坏界桩更换工作。4.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设施设备建设,开展区划地名业务培训。

九、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

拓宽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和领域。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素质。2.组织2015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和考前培训工作。3.配合做好支持“三区”计划工作,抓好项目的落实并取得明显成效。4.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扶持等方式,培育发展社工机构。5.加大民政事业单位社工岗位设置和民办社工机构开发力度。6.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和社会工作者带领志愿者服务机制,推动社区社会工作。7.开展好国际社工日宣传周活动。

推动志愿服务能力建设和发展。1.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推进志愿服务记录全面开展。2.联合制定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志愿服务组织能力建设。3.参与志愿者星级评定工作。

十、老区扶贫和罗霄山扶贫攻坚工作

1.履行民政牵头职责,协调相关部门推进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和老区扶贫开发工作,抓好《湖南省罗霄山片区区域与扶贫攻坚规划》落实,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统筹考虑向片区倾斜。2.参与“授渔计划”行动,让更多的老区贫困学生学有所长。3.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充实县乡两级老促会领导机构。

十一、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1.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2.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立综合执法检查制度,组织对3—4件民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动建立行政复议答复和应诉答辩集体讨论研究制度,成立行政复议答复和应诉答辩领导小组,制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与法制工作人员培训班。

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1.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适时开展民政助理员业务工作培训。2.建立完善民政技能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开展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活动。3.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孤残儿童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等职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的培养一批业务骨干。4.在殡葬行业中大力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积极推行殡葬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1.抓好《民政业务数据共享与交换标准》(民政部修订)的贯彻实施工作。2.建设县本级容灾备份系统、数据交换平台、信息资源库。3.做好信息系统和数据中心的日常运维保障工作。

加强督促检查、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1.加强对民政系统贯彻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决策部署、落实相关法律政策、管理使用重大资金、实施设施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督促检查。2.深化与媒体合作,开展“最美民政人”系列报道,增强民政人的亲和力。3.加强主题宣传策划,按照经营新闻产品的理念,打造5—8个重点民政工作多媒体“新闻包”,搭建民政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项目库。4.加强民政新闻宣传能力建设,举办新闻专题培训班。完善民政舆情监测和新闻预警应急反应机制,积极应对和化解负面舆情信息。5.开展转型民政理论研究,助推民政转型发展。6.加强信访、综合、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履行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

推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十八届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省委、省纪委十六次全会和民政部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落实好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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