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人防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水平,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办发〔20xx〕7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办发〔20xx〕78号)文件精神,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强化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双随机”抽查机制,增强人防执法检查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促进全市人防建设健康发展。
二、检查原则
(一)依法行政、程序正当。按照随机事项检查清单开展检查,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二)科学统筹、保证质量。统筹考虑执法队伍的能力、装备条件和监管对象数量、规模及分布等特点,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科学编制执法计划,报县法制办备案后实施。
三、检查目标
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规从业行为,落实检查治理责任,不断提升人防监管水平,进一步落实人防从业主体责任,规范从业行为,提高建设质量。同时将宣传教育融入执法检查,不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主体的自律水平,营造更加浓厚的人防建设氛围。
四、组织实施
(一)检查事项
经县政府法制办和县审改办审核并向社会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
(二)检查对象
县人防办检查对象名录库中人防从业主体
(三)检查人员
县人防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执法人员(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或聘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等开展检查)
(四)检查时间
全年(根据工作实际开展)
(五)检查方式
在具有行政执法监督资格的人员或者驻办监察人员的监督下,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人防主管部门要成立“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办发〔20xx〕78号)要求,逐步试行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社会监督,对企业在质量、营销、服务等方面加强随机抽查,不断提高人防建设整体质量水平。对试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和讨论研究,努力提高监管水平。
(二)强化主体自律,抓好质量建设。在抓好监督检查的同时,各人防行业从业主体要以主人翁的意识,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服务,促进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建立健康良好的人防市场秩序。
(三)严密组织实施,加强宣传教育。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常态化,严厉查处人防从业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诉举报多、被人防主管部门通报问题多、有较多不良行为记录、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人防从业主体,应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根据人防法律法规和《关于开展人防行业从业企业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人防发〔20xx〕26号)等进行处罚。检查和处罚情况要按照相关要求公示、公布和共享,作为招投标、行业评优、年检、资质延续等方面的参考依据,并要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密切衔接,共享人防领域随机抽查有关信息。同时要以检查为契机,加强对从业主体宣传教育,提高主体自律水平和从业能力。
(四)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检查行为。人防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接受执法对象监督。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计划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街道有关部门: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资源和监管对象特点,特制定**街道**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计划。
一、监督执法检查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主要职责,编制并实施执法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二) 实事求是。依据监管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次数。
(三)统筹兼顾。根据行政执法权限、人力资源、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突出重点行业,兼顾其他行业;突出重点对象,兼顾其他对象;突出重点时段,兼顾平常时期。
二、监督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
(一)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状况分级等级,合理确定各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半年内每家检查不少于1次;危险化学品领域的持证单位(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建筑单位、消防重点单位、交通运输企业年内每家检查不少于2次; C级及以下企业的检查频次为每半年不少于1次,B级企业的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A级企业的检查频次为每年抽查覆盖率不少于40%。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对以下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新建、改建、扩建和资源整合项目的;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三、监督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1)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2)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4)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7)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 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10)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11)作业票证执行情况;
(12)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13)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14)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15) 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
(16)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17)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18)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及告知情况;
(1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四、监督执法检查的有关要求
1、工作要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前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安全大检查,由街道安委会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行业、领域的分管部门按监督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自行确定。
2、程序要求。所有监督执法检查均建立原始工作台帐,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作出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整改到期复查验收。凡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建议行政处罚。
3、纪律要求。安全监察执法人员应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各项规定。凡违反规定的,将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处理。
xx年,我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中心团场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依据xx社政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意见,分阶段,有计划地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各项检查工作,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XX年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一、整改检查
1、计划在元旦和春节前,对全连各家各户的取暖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分两个组进行,时间为一天,对火炉和烟筒以及火墙火道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防止煤烟中毒事故的发生。
2、计划在夏收前对公司的炼油工房、晒场、仓库、水井、高低压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线路不合格的限期进行整改,并投入一定数量的整改经费,确保整改彻底。
3、计划在秋收开始,对晒场、选种机、脱粒机、脱壳机,田间运输,田间机械收获等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保证秋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抽查
1、计划在春耕前,对全连的农用机车的检修,审验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机车,不允许田间作业,避免农机事故发生。
2、计划在5月底,对全连的照明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对线路不合格的线路,通知住户及时进行整改,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3、每月安排一次巡视抽查,无论在生产和生活当中,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允许有隐患存在。
4、炼油期间,对工房炼油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停工整改,确保炼油安全,做到炼油、安全两不误。
5、三秋期间,组织专人在晒场、选种、脱粒、调运当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不履行安全责任和操作规程的人和事,进行批评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某某地区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某某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保持某某地区良好的安全生产状况。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三、检查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搞好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其他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四、检查方式
1.按照某某地区驻区单位ABCD四级等级划分,对D级单位每月一检查,重大节假日必查;C级单位每季度一检查,重大节假日必检查;B级单位每半年一检查,重大节假日抽查;A级单位每年一检查,重大节假日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2.查阅资料。采用查阅文件、调阅资料的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安全生产会议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管理、设施场所检测检验等安全基础工作进行检查。
3.现场检查。对作业场所安全状况,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安全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员工安全操作、劳动纪律遵守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总体思路
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局《2014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全面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从事故伤亡到职业安全健康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1、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申报率达100%,其他行业完成省市下达的申报任务;
2、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培训率达100%;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100%;
4、对新建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率基本达100%;
5、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工作场所粉尘危害检测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
1、 加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加强与卫生、工会、劳动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县电视台“安全生产每周一题”专栏、《今日洞口》报“安全监督岗”、宣传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将《职业病防治法》翻印发送至各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职业安全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3月份对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培训,6月份组织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职业健康培训。
3、第二季度会同乡镇安监人员对已申报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各乡镇(管理区)和企业自查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对已申报的数据核查内容的真实可靠,对未申报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第四季度对已申报的企业申报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逐步建立起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机制。
4、第三季度对矿粉加工、精石灰、碎石场、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进行深入治理,确保粉尘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5、会同卫生部门督促各医疗机构为放射科工作人员搞好个人防护用品,会同建设局、发改局对新建项目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对新建项目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6、对列入《2014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10个重点执法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安监站开展好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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