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实效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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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实效的思考

提高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实效的思考
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经常性工作。它有三项功能:一是监督功能,它是各级人大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宪法和法律在本地区得到遵守和执行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通过执法检查活动,可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功能,通过执法检查活动,可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促进全社会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的提高。三是健全法制的功能,通过执法检查活动,可以发现现行法律本身不完善的地方,有利于法律的修改完善和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备。因此整个执法检查过程既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的过程,也是对法律本身的审视和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是对人大作用和人大工作作风的展示过程。其效果如何直接影响到整个人大的形象和权威。笔者肤浅认为,人大提高执法检查工作实效,要在五个环节上下功夫。一,精心策划、周密安排
人大每组织一次执法检查活动都要花一定的时间、人力、财力和精力,“磨刀不误砍柴工”,如果匆忙确定、草率进行,势必劳民伤财、没有效果。因此精心策划、周密安排,是搞好执法检查工作的基础。
首先,内容的安排要精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首要职责是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我们国家的法律很多,对于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情况都应该进行检查、但要依据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因此,确定检查内容时,应选择关系当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而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尚未完全到位并存在某些突出问题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目前,大多数的执法检查都是采取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即县、区人大按照市人大的安排确定,市人大按照省人大的安排确定,各对口委员会的执法检查安排也是参照上一级。这种检查虽然可以扩大检查的深度和广度,但是这种内容同一、没有特殊性的检查,忽视了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降低了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此在安排执法检查内容时要把握适度、适地、适时,所谓适度就是次数要适度,如果安排的执法检查活动过多过滥,势必出现人大本身力量不支、检查过程草率、下面疲于应付,检查效果甚微;如果执法检查活动太少、就不能及时发现问题、造成贻误工作、人大失职。
其次,方案的制定要科学。要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配套性。一是在方案制定前,可以派执法调研组开展调查;还可以开展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网站、邮箱等形式广泛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收集的群众意见中发现和梳理出一批执法问题,确定执法检查的重点。二是广泛收集相关资料,如涉及该法律的部门、单位、对象名录、可供检查的现场名录、某些专业方面的知识、可能遇到的深层次问题等等。有了这两个方面的情况然后再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就能心有成竹、有的放矢。对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参加检查的人员、检查的步骤与方法都要周密考虑、合理安排,对检查方案每个阶段,都要进行认真分析推敲,切实做到周密组织,精心策划。
三,检查的组织要周密。在人员配备和组织机构安排上,要注意常委会领导、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专业人士的合理搭配;在工作任务安排上,要围绕整体目标对各组的检查内容要有所侧重,对检查的各种专项、检查的重点和目标要有不同的要求。对检查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要有应对预案。
二、吃透法律、明确目标
现在的执法检查主体是各级人大常委会,检查人员是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要搞好执法查,检查者必须首先熟悉乃至精通相关的法律。由于代表的非专职化特点,加上我国法律的数量日益增多,因此,要求每一个检查人员包括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对每一部法律都非常熟悉和精通是不现实的。而不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去参与检查,势必造成执法检查的盲目性和缺乏针对性。检查就难以发现深层次的问题,也难以对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状况作出正确的观察、判断和评价,也就提不出有针对性的和可操作的监督意见和建议。从而达不到执法检查的目的和效果。
因此吃透法律是搞好执法检查的前提。不但要求参与检查的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学法,而且要求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研究法律。不但要在执法检查前学法,而且要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通过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宣传法律,让群众学习、掌握、运用法律。不但学习法律条文,而且要学习相关配套法规及各地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和做法。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在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时,首先要通过学习班、辅导课、讲座、座谈讨论等形式安排参加检查的人员学习、研究执法检查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把握其中基本的东西和关键性的条文。同时应该提供比较适宜的学习资料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只有认真地学习、研究法律,特别是在实践中有针对性地学习、研究相关的法律,执法检查才能减少盲目性,增加针对性,才能避免流于形式。 
三、掌握方法、摸准实情
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开座谈会被认为是行之有效而普遍采用的方式。但一般都是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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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打招呼、检查时按被检查对象的安排进行,这样很容易出现所谓的“五多五少”式的执法检查(“到部门多,深入基层少;听汇报多,深入调查少;听从执法部门安排多,随机抽查少;讲好话多,指出问题少;就事论事多,剖析原因少。”)这种执法检查不但群众反感甚至深恶痛绝,而且采取这些方式很难看到真相、听到真话、掌握实情;很难发现执法中的问题,找不到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当然也就提不出切实可行的监督建议和修改、完善法律的意见。因此创新检查方式,不断提高其科学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已成为搞好执法检查亟待解决的问题。要克服这种走过场、图形式的做法,就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执法检查的方法上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听取汇报与走访座谈相结合,重在走访座谈。“一府两院”的领导多是执法的责任人,属于被检查的对象。听取他们的汇报是必要的,但是由于法律是由他们执行的,所以很难自己发现自己的问题,所以仅仅靠听取汇报是不够的,要重在走访座谈。走访座谈要直接面向群众、适当回避执法官员,启发群众打消顾虑,鼓励大家讲真话,道实情,为检查组提供更多的参考素材。也要用心地在听取座谈的发言中发现问题,搞清根源。
二是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重在重点抽查。执法检查时普遍存在平均用劲,重点不突出,好象走马观花,只看到普遍现象,抓不住其中突出的问题,这样的检查是没有什么实际效果的。我们要在普遍检查中发现突出的问题、在普遍现象和突出问题中寻找深层次的原因,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测、重点解剖,从多角度、多侧面地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分析根源。
三是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重在暗访。明察到的是事先安排和选择好的现场,往往反映不出真实情况。暗访到的则可能是普通的群众,从他们那里了解的信息可能会更全面、更真实、更客观。在暗访时,执法检查组要增加随机性、主动性,避免总是被被检查的对象牵着鼻子走。
四、交办督办、解决问题
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群众反映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危害性的问题要在分析原因、找准根源的基础上向该级“一府两院”反馈、交办督办,促成问题的解决,这是执法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大的工作职责。现在重执法检查轻交办督办的现象比较普遍,主要表现在,一是交办不严肃,有的反馈了情况就算了事,有的甚至是开个碰头会各位口头发表了一下意见和建议就算完毕,有的将执法检查报告交给政府就不再过问。二是督办不到位。对已交办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不进行跟踪督查,不闻不问。有的整不整改一个样,有的问题交办后不了了之;有的问题交办后整改落实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对这样的整改者,人大不敢动真碰硬,既不追究失职责任,又不行使法定制裁权。不启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刚性手段。这样就失去了执法检查的作用和权威,执法检查也就没有效果。笔者认为,搞好交办督办、促成问题解决要注意两点:
一是要以向人民负责的精神敢于交办督办,有的同志认为,人大工作多不得、少不得,急不得、慢不得,硬不得、软不得。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开展执法检查时,往往“大胆不足,谨慎有余”,不顶真,不较劲,影响执法检查的效力。这实际上是对人民不负责任的表现,是一种工作失职。因此我们不但要善于在执法检查时发现问题,还要敢于将发现的问题向执法机关交办督办,既出点子,又监督落实,促成问题的解决,在监督中体现支持,把执法检查引向改进执法。
二是要有高屋建瓴的水平善于交办督办。这就要求我们要站得高看得远,能抓住问题的本质和根源,在交办的形式上可以以审议的意见,也可以以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在交办的内容上既要有治标之举,也要提出治本之策,要求执法机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改进执法,理顺监督体制,把法律真正落到实处。交办督办后常委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听取并审议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对交办后不了了之、敷衍了事、得过且过的整改者,人大要动真碰硬,依法追究失职责任,直至启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法定制裁权手段,咬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五、总结成果、完善法律
随着社会的发展、形势的变化,法律也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我国的法律很多,与之相配套的法规更多,法律与法律之间、法律与法规之间本身就有许多需要修改和完善的地方,执法检查的一个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发现法律在实施过程中本身不完善的地方。也可以说整个执法检查过程既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的过程,也是对法律本身的审视和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是对人大作用和人大工作作风的展示过程,三者寓为一体。因此整个执法检查过程完成后并不意味工作的结束,不能草草休兵,后续的工作不但十分必要,而且十分重要。
因此检查过程结束后,要对整个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回顾、和思考。包括宪法和法律在本地区的遵守和执行情况;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全社会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的状况;现行法律本身的条文及其配套法规不完善的地方;人大执法检查工作中自身的经验和不足等等。通过总结、回顾、和思考而形成的报告和意见,可以向该级人大常委会汇报或提请审议,可以向“一府两院”反馈和交办,同时可以向上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并作为今后修改完善法律法规的现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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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后的体会


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后的体会 安全生产关系社会稳定大局
xx年四月份以来,我市各地结合各自实际进行了相应的执法检查。现就有关安全生产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想法。
一、关于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问题
安全生产无小事,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因此,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是目前非常普遍的做法。实践证明,此举有利于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在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缺陷,主要表现在:一是安全生产责任书没有真正做到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上级政府跟下级政府签,下级政府再跟生产经营单位签,责任最终落实到企业,而企业内部责任制有没有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岗位、个人,则很难说了。二是随着责任书的下移,签订责任书以后,安全生产任务似乎已经完成,作为一些政府部门来说,平时的监督管理工作容易松懈。三是责任书内容千篇一律,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针对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鉴此,笔者并不是反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而是认为应该对责任书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针对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建议对责任书进行重新设计,其内容可以多样化,尤其是与企业签订的责任书,针对性应更强一些。
二、关于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问题
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关键在于落实,而落实的关键在于人,特别是具体执行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提高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素质至关重要。从我们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目前普遍存在着执法队伍数量过少、人员素质不高等因素。我区虽然已发文成立专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局,但该机构隶属于计经局,人员配备基本上由原来的安全生产管理科转化而来。到了镇(或街道)这一级就更不用说了,安全生产员专而不精,兼职太多,很难集中精力去检查安全生产的落实情况,忙于应付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把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放在队伍建设方面。要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的现状,按照中央最近提出的人才战略思想,建立一支人员稳定、经费保证、装备齐全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队伍,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关于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的问题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虽然人人都知道,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人们对安全生产的了解更多地是从它的负面影响中获知。比如我们经常从报纸上看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地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伤多少人,死多少人,某某领导亲临现场指导等等。对安全事故的事后处理,大家都是很积极的,但为什么不把事前的防范措施和日常检查工作落实得更扎实些呢。联合大检查效果固然好,可一次检查几家单位,究竟能发现几个问题?所以,关键还在于加大平时的检查力度,防微杜渐,真正体现“预防为主”这一根本方针。实践表明,只有通过检查,特别是平时的突击检查,才能迅速及时地发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我们现在也要破除一种错误的思想观念,那就是认为经常到企业检查是给企业找麻烦,是在破坏招商引资的软环境。应该看到,我们的每一项工作,绝不能以牺牲生命或国家财产的安全这一代价来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这是符合中央提出的树立科学发展观思想的,也是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由之路。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只要我们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思想认识统一,各项措施到位,安全生产工作就会不断开创新的局面。

加强提高企业安全检查工作效果


加强提高企业安全检查工作效果


一、构建优质的安全从业人员队伍
安全事关人命、经济、社会秩序及环境,各级官员的政绩等等。而抓好安全工作是难事、苦事、大事、实事。所以从事安全工作的人员自然也要求由素质过硬、敢抓敢管、有胆识、有魄力、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而同样关键的是各级领导能够切切实实地贯彻《安全生产法》,真正地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的位置上,把追求经济效益摆在第二的位置上,明白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更遑论经济效益的道理。从而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坚冰,和上级主管部门保持一致。只有在这种环境下开展的安全检查才是真真正正的没有顾虑的安全检查。同时社会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让安检人员以独特的身份存在于社会中,专门从事安全督促工作。机构还应设有相应的设施用以保障安检人员的安全,为他们敢于碰硬提供支持,使他们能够放心地对有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人和事动手,铲除隐患毒瘤,确保一方平安。
二、针对检查对象配置专业人员
这也是对前面阐述的一点的补充。在开展的每一次安全检查中配备足够专业对口的安检人员,使每一个安检人员都是该行业行家,这样隐患自然逃不过他们的眼光,尤其是现在的安全事故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跟高科技密切相关。这就要求安检人员有着很高的素质,超前的眼光,熟练运用各种现代工具的能力,综合分析与判断的能力等等,才能在检查中一针见血,起到治病救人的目的。也许有人会说,如果这样设置安检机构及安检人员,成本和投资是不是太大了。笔者认为一点也不。正如某一城市的消防部门花大钱添置了种种现代化的消防用具如天梯等,结果在发生高楼火灾时派上用场,避免了重大人员伤亡和巨额的经济损失,可谓“小投入大产出”。比起一起起事故所造成的天文数字般的经济损失来说,事前抽主一定数量的金钱来充实提高安检队伍的素质,实是一本万利的大好事。
三、不定时检查方法
本文 目前大多安全检查有如例行公事一样,发个文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组无非是按既定的时间、路线等,到事先通知好的几个生产经营单位走走,一年就是在“今冬明春”、“春季”、“夏季”、“夏秋”、“冬季安全防火”等系列化的安全检查中周而复始。在这些典型的季节中开展大型安全检查是很必要,但由于事前先通知被查单位,所以也出现了一些弊端。如生产经营单位在足够的时间里做好迎接检查的一切准备,其中不乏有弄虚作假现象。笔者认为应该在各类大型安全检查的过程当中,不时采取突击的安全检查,给生产经营者来个措手不及。当然,也有的生产经营单位自己的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过程中采取了不定时的安全检查,对打击日常“三违”现象卓有成效。那么,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如果也采取一些不定时的安全检查,对个别生产经营单位做手脚来对待各类安全检查就有明显的威胁,这样就能有力地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隐藏事故隐患。这样安排的好处是不言自明的。大家最熟悉的是交警上路抓车的反超载行动,没有一位司机知道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警察会从天而降,所以在行车过程中如果超载,司机一般都会诚惶诚恐,没有特别情况一般不敢冒风险超载。这两年,车辆超载、司机恶意违章的行为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就很说明道理。安全检查也是一样,如果能像警察抓车一样,不定时不间断地对各企、事业单位进行突击检查,那么一些造假、应付、形式主义走过场的现象就没有了生存的空间,企业为了免受惩罚也才能真真正正地把安全摆在第一的位置上,脚踏实地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从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4、科学的安全检查
传统的检查方法中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那就是传统的安全检查中缺乏系统、科学的检查内容和方法,检查项目不全面,检查方法不科学,检查标准不明确,所以容易流于形式。甚至于一些安全检查是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难免使一些检查变成“走一圈”,花大量的成本而又无功而返,对生产单位也是起一时的震慑作用。在安全管理理论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方法不断科学化的今天,对安全检查这种老办法也应注入新的内容,使之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从而使之发挥更好的作用。科学的安全检查要求遵从科学的、与国际接轨的方法,首先对生产系统进行科学分析,找出可能发生事故的全部基本事件,制出表格,列出应查项目和内容,同时规定检查方法,明确责任人等,这种检查方法叫安全检查表法。把它嫁接到传统的安全检查中应该可行的。现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也是把安全管理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对待,利用系统科学的方法对生产单位进行风险评估,建立体系。传统的安全检查如果能够揉合这些最新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在检查过程中进行更科学合理的安排,就能使危险的因素在更大程度上难于遗漏,使检查不流于形式。
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显政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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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报告中提到:在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抓好“三件大事”,其中一是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体系和工作机制的建设,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依法建立能够独立履行《安全生产法》执法主体职责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规范有序的监管工作运行机制,把综合监管工作做到位;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特别能战斗的安全监管和监察队伍,为履行职责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可见党和国家抓好安全工作的决心。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人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断加强,安全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已经成为衡量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在最近媒体统计百姓对生活的十个希望中,头一个希望就是“事故能不能少些”。可见安全生产是人民群众心中最期盼的一件事。记得有人说过这样的话,凡是有安全事故发生地方,就有违章的行为存在。要消灭事故,首先得消灭违章。而大大小小的安全检查,就是安全管理人员消除违章、消灭隐患的过程。只有加大督查的力度,增强督察的效果,才能促进各企事业单位更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尽最大的努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全面杜绝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在这个过程中,安全检查的确负载着重要的使命。安全检查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如果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不安全因素一定会大大减少,国家及相关管理部门出台的安全法律法规、各类规章制度就会真正落到实处,安全事故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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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审查调查工作实效的几点思考》学习体会


《提高审查调查工作实效的几点思考》学习体会

雄斌同志结合从事纪检和检察工作二十余年的工作经验,就如何提高审查调查能力从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实践练兵、完善程序衔接等三方面进行了深刻全面阐述,既有鲜活案例,也有理论高度,对指导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很有借鉴指导作用。本人深受启发:一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注重提高政治站位,老纪检要多向法律思维转变,老检察要多向政治和纪律思维转变,通过办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有过硬的审查调查能力。审查调查工作的政治性、业务性、专业性非常强,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加强纪检监察理论知识的学习,更要通过亲自参与各类案件的审查调查,在实践练兵中提升能力。三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注重加强程序意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审查各类违纪行为,还要对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必须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做好法纪衔接、法法衔接。

认真研读雄斌同志文章,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对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谈几点认识:一是政治素质过硬是做好工作的前提。纪检监察机关是执纪机关,也是执法机关,更是党的政治机关,所以,政治性要放在首位,必须鲜明旗帜讲政治。二是业务能力过硬是做好工作的基础。纪检干部必须强化学习,要向同事学、向实践学,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水平。三是程序规范合法是做好工作的保障。依法办案必程序规范,纪法衔接顺畅,才能确保纪律审查调查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作为纪检监察战线的一员,一直为如何履行好党章、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所困惑。雄斌同志的《提高审查调查工作实效的几点思考》一文指出了症结,开出了良方,精僻入理,对纪检监察工作审查调查具有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提高政治站位,从纪、法多层面拓展思维,多融入实践,在实战中总结提高,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联络,协作配合,严谨工作程序,使审查调查、监督执纪工作达到政治效应、法纪效应、社会效应的统一,全面有序推进监督执纪工作。

雄斌同志既有理论又有实践,在纪律审查中对被审查人员能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纪训人,亲力亲为,他经常说,办案过程就是交心的过程,要人家服你,就必须重证据有依据讲道理,不能盛气凌人,要注重细节。我要好好地学习他这种能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办案与办文相结合,做人与做事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

雄斌同志的文章有观点、有实例,我从文章中看到了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避免了许多弯路。特别是他提出审查调查在政治站位上要进一步提高,旗帜鲜明地指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今后在工作中,我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想清楚纪检监察机关对政治发展起什么作用,对保障政治建设起什么作用,对严明政治纪律、净化政治生态起什么作用等问题,既让受处分人知错认错、心服口服,又让其他党员干部从中得到警示,还要得到广大群众普遍认可,产生良好的政治、纪法、社会效果。

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提高人大机关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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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办公室

作风是机关干部素质的外在表现,干部素质是机关作风的内在根本,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把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放到突出位置。人大机关作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担负着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确行使职权服务和保障的重要职责,机关干部的质量高低、水平如何,直接关系着整个人大工作的成效。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熟悉到,要做好人大机关工作,必须注重发挥好五个方面的作用。

(一)提高辅助能力,充分发挥参谋作用。人大机关作为人大常委会科学决策和依法履行职责的“参谋部”,不断提高辅助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是首要职责。要更好地发挥这一重要职能,就必须增强“两个意识”。一个是大局意识。机关干部要全面把握本地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情况,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常委会的重点工作上,放在牵动全局的大事上,放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及时为领导决策出主意,当参谋,不断提高服务决策的水平。另一个是超前意识。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观察力,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善于透过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把握事物的发展趋势,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为常委会决策提供相关依据和具有前瞻性的建议意见。必须高度重视调研工作。要在积极配合人大工作的开展,协助常委会搞好调查研究工作的同时,各办事机构都应当紧紧围绕牵动全局的大事要事和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调研课题,组织一些调研活动。调研工作要求真、求实、求深,通过调查研究,把握第一手材料,提出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措施。要提高调研成果的转化率,不仅要使调研成果成为本级领导机关决策的依据,还要善于把调查研究与理论研究工作结合起来,运用理论研究成果解决实际问题。

(二)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智囊作用。推进工作创新,要害是在总坚固践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不断研究探索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使我们的工作更富创造性,更具实效性。一是工作思路的创新。要树立开放的、多向的、辩证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工作重点,把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和领导考虑的中心问题作为我们思考、研究问题的重点,力求多出新点子、出好点子,当好领导决策和工作创新的“智囊团”。二是工作方式的创新。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主动与被动的关系。机关工作必须围绕常委会的决策而展开,不能各行其是,这虽然是被动的,但我们要善于变被动为主动,勤于动脑,善于在决策中争取主动,在执行中把握主动,在落实中寻求主动,增强服务的主动性、超前性。要注重做好结合的文章,善于把宪法和法律法规与本地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三是工作手段的创新。现代化的“网络办公”、“无纸化办公”已成为机关工作的必然趋势。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机关网络化建设,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推动机关工作。

(三)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助手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决策、决定的工作和事项成效如何,要害是要抓好督促落实。人大机关工作室要树立“大落实”、“大督查”的观念,加强协调合作,按照职责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形成合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是要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贯彻落实的督办工作。要加强跟踪检查,注重发现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决策的建议,使人大的决策落到实处。二是要做好人大监督事项的督办工作。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所涉及的事项以及开展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的相关事宜,要认真负责地督促办理,协助常委会抓好监督工作的落实。三是要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的督办工作。要改进办理方法,切实在提高“解决率”上下功夫,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结果。四是要做好信访案件的督办工作。对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受理,并搞好转办督办落实工作。对那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较大、领导有明确批示的信访案件,必要时组织多个部门进行联合督查,为常委会履行职责、联系代表和群众当好助手。

(四)加强综合协调,充分发挥枢纽作用。人大机关是常委会联系“上下左右”的枢纽,承担着重要的综合协调职能。一要搞好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明确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本职工作做好。要协调机关各科室及全体人员,在工作中从人大工作的全局出发,加强团结,搞好协作,步调一致,健全完善和谐流畅的机关服务工作运行机制。二要搞好上下级人大机关之间的协调。对上级人大机关要多沟通联系,寻求工作指导;对下级人大要加强工作指导,注重体谅基层工作的难处,对他们在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千方百计帮助解决。三要切实搞好与“一府两院”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健全和完善工作联系制度,遇事勤联系、多沟通、常交流,努力营造密切、融洽、和谐的工作关系和环境。

(五)改进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保障作用。要按照“治理有序、保障有力”的要求,在服务中加强治理,在治理中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对“三会”服务和人大执法检查、视察等重要活动的服务工作,要超前谋划、提前协调,精心筹备、细致周到,保证不出纰漏。文稿起草要正确理解把握党的方针政策,领会领导意图,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实际情况,符合行文规范,保证不出现政治术语和文字技术性方面的错误。对代表的服务工作,要做到与人代会服务相互衔接,注重会议期间和闭会以后各有侧重,按照代表法的要求,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各方面的服务和保障。要加强为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工作,为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思考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思考


近年来,督促检查工作以其不可代替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企业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显示出极其旺盛的生命力。我们集团铁运处办公室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正确分析督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探索督查工作规律,把握督查工作特点,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创新督查工作方式,围绕“坚持三个原则、把握三大方法、处理四种关系、增强五种意识”,转变思路,突出特色,紧扣重点,开创了督查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三个原则,把握督查工作的切人点
督查工作是办公室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如何把常规性工作做出新意,是我们做好督查工作的切人点。在实际工作中,一要坚持服务中心原则。督查工作面宽量大,抓不住重点,就显不出力度;抓不住关键,就抓不好落实;攻不破难点,就推不动发展。督查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企业工作。督查前,根据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及时提出督查建议,协助领导制订预案,搞好各项准备工作;督查中,要安排和组织各项活动,协助领导收集整理情况;督查结束后,要协助领导搞好综合分析,研究问题,并提出进一步落实中心工作的措施,为修正和完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二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督查人员在全面系统地收集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对决策在贯彻落实中进展到何种程度,取得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原因是什么,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这种判断必须客观公正,不带个人偏见,不唯心唯上,不弄虚作假,没有主观片面性。在向领导反映情况时,必须真实客观,秉公直言,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既肯定工作中的好做法、好事例,又要如实报告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敢讲真话,敢报实情;在写督查报告时,少用模糊的语句,旗帜要鲜明。三要注重实效原则。督查人员要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始终讲效率、求质量、重效果,着力推动领导决策落实,不走马观花,不摆空架子;督查过程中,要事事抓具体,不管大事小事,一经安排布置,就立即催办,做到桩桩有着落,件件有结果;改变单纯靠“文来文往”的做法,在加强督查调研和检查上求突破,把转办、协办和自办结合起来,把听取汇报和深人查证结合起来,切实形成“议而决、决而行、行必果”的督查工作运行机制。
二、把握三大方法,选准督查工作的着力点
为了更好地发挥督查作用,提高督查实效,近几年来,我们在探索督查规律上出主意、想办法,有效地促进了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分项督查。领导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下达后,督查人员根据领导意图,及时拟定督查方案,进行分解立项,确定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做到任务量化、责任明确、要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同时,严格按照督查方案,按期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完成得好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完成得相对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查找原因,限期进行整改,以此形成奖优惩劣、奖勤罚懒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跟踪督查。根据企业决策实施的进展情况,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选择关系全局的焦点问题、工作落实的难点问题和执行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开展调研,对重点问题进行解剖分析,进行跟踪督查,重点调查下级部门在贯彻落实决策的过程中,基层干部群众对决策的反映、意见和要求,影响决策落实的主要问题以及进一步完善决策的建议等,然后向领导写出督查报告,促进决策落实。三是专项督查。重点围绕领导的重要批示,建立健全“批必查、查必果、果必报”的专项查办运行机制。
三、处理四种关系,找准督查工作的关联点
近年来,我们转变工作思路,紧扣督查工作主题,突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一是处理好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的关系。督查工作既要注意从工作全局出发,认真抓好一般批办事项的落实,同时又要注意加大力度抓好事关全局的领导和职工都十分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做到重点突出,顾全大局,既有深度,又有广度。我们坚持从职工来信来访案件以及领导讲话中捕捉督查重点,如职工上访反映负担过重的问题较多,那么督办重就应放在增加职工收入上等等,依据这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确定督办的内容,做到有的放矢,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处理好决策督查与开展专项查办的关系。决策督查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多层次、全方位的,涉及到方方面面,单靠督查工作人员是难以完成任务的,必须改变办公室独撑督查工作的格局,加强组织协调,依靠各职能部门开展合成督查,形成上下配合、左右协调的大督查格局。三是处理好实施决策和完善决策的关系。推动企业决策的落实,使其达到预期目标,这是企业督查的真谛所在。但决策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一些新的情况:有时职工创造的新事物、新经验会使决策的内容日趋丰富,比如铁运处各项制度汇编,因此需要对原来的决策进行充实、完善;有时实践中发现一些始料不及的情况,使决策中的部分内容不切合实际,需要调整或改变,比如雨季三防铁路抢险预案。因此要求企业督查人员不仅要为决策的实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思考第2页

施出力,而且还要做好决策执行的跟踪督查,为完善决策多出主意、多做工作,为我处各项工作日趋成熟奠定了条件。四是处理好报喜与报忧的关系。我们在向上反映情况时,真实客观,秉公直言,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既要肯定工作中的好做法、好典型,又如实报告工作中的不足和存在的一些问题,敢讲真话、敢报实情,敢于反映决策中不落实的问题,让领导掌握了真实全面的情况,受到了领导的好评。
四、增强五大意识,抓住督查工作的根本点
近年来,我们围绕“增强责任意识,树立铁运形象”的主题教育活动,狠抓督促检查,使各项重大决策在全处得以迅速贯彻落实。一是增强主动意识。督查人员对督查工作必须具有积极主动的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平时应努力观察,勤于思考,善于在复杂的事物和有关材料中发现问题。对于听到、看到的那些具有较大影响、需要立项督查的问题,要主动地、及时地做好摘记整理,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呈请领导同志阅批后进行督查。二是增强创新意识。督查过程中,有时会遇到许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督查人员要做到既坚持按领导批示意见办事,又要在不违背领导意图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转办、催办、核查结果等环节上,多动脑筋,大胆提出一些新的思想和具体处理意见,以确保领导同志的每一个批示既能真正落到实处,又能获得最佳的效果。三是增强原则意识。凡是能列为督查的事项,往往都是事关全局或领导同志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规做出的决定,能否使之全面贯彻落实,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利益能否得到维护,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关系到企业领导的权威,也关系到企业领导者本人的威信。从事督查工作的人员如果是非观念不强,放弃原则,不但自己的工作不能奏效,而且还会有损于企业及企业领导的形象。四是增强协调意识。由于人们认识上的局限性和看待事物的多角度,更由于一些单位及地方局部利益的差异性,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的认识会出现分歧,上级某些政策和决策在企业贯彻落实中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参差不齐的现象,这就要求督查人员必须冷静地思考并进行一些卓有成效的协调。五是增强实效意识。企业督查的目的性非常明确,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要保证企业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真正落到实处。从一定意义上说,企业督查过程也是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过程。凡被列人督查的事项督查人员必须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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