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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优化交通秩序和环境,深入推进平安道托建设,从现在起至11月底,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健康顺利有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道托、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为主要任务,坚持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集中治理与长期治理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为建设“平安道托”,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目标:非法拼改装车辆、报废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得到彻底消除,超员、超载、超限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偷逃交通违规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通过集中整治,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乡交通秩序规范,交通环境优良,道路安全状况得到彻底改善。
二、整治重点:
1、无牌无证车辆;2、报废车、拼改装车上路;3、农用车、拖拉机违规载人;4、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5、超限超载车辆;6、侵害乡、村公路路产、路权等非法行为。
三、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6月上旬至11月底),分工负责,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12月上旬),检查验收,总结巩固,个体措施是: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按照“广泛宣传,加强配合,统一行动”的整治要求,本着“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宣传,重点区域有层次宣传”的原则,紧紧围绕建立健康、规范、有序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要把宣传活动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效果。
(二)深入摸排,托清底子。各单位组织力量,按照不漏内部单位,不漏村、不漏户的要求,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摸清整治的情况,抚清底子,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形成系统可靠的基础资料,为整治工作提供依据。整个摸排工作由乡党委统一组织,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调查摸排工作必须严格细致,做到谁摸排谁负责,各单位于5月底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将摸排情况报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工负责,集中整治。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布置,分工负责,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农机部门要抓好拖拉机违规运营整治,并同公安交警、交通部门抓好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对于在6月30号前未进行全面检测的农机用车,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上路。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查扣,该处罚的处罚,对无证驾驶等严重违规违章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及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交管所、农机站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乡整治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进行共同检查、联合执法。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各村要向乡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写出验收申请,进行检查验收,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年千分制考核。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下,负责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在整个集中整治活动中,所有检查必须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运用法律准确无误,严防公路“三乱”,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把文明执法贯穿在整个整治活动的全过程。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方案,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调度工作开展情况,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汇总,及时上报。
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改善县城区交通混乱状况,引导市民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创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本次整治重点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三轮车和摩托车的非法载客、非法改装和乱停乱摆;三轮以上机动车在划定的临时停车位以外停放的;摩托车、自行车不在人行道外边缘划定区域规范停放等不文明行为。通过近50天的整治(2016年3月25日—5月10日),达到三轮车、摩托车非法载客大幅减少、非法改装基本杜绝、各类车辆停放有序的目标,营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县城区交通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三轮车、摩托车非法载客;
(二)依法查处各类机动车非法改装、加篷加座、逆向通行等行为;
(三)严禁各类流动广告宣传车在城区主次干道随意通行,高音扰民,阻碍交通;
(四)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按照摩托车、自行车在人行道外边缘划定区域有序停放,其他机动车在主街道划定的临时停车位有序停放的要求停车,不按要求停放车辆的,一律锁车处罚,确保车辆在县城区停放管理有序。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工作领导,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成立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信访维稳组、后勤保障组、现场执法组共4个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整治期间综合协调调度工作。
(二)信访维稳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对违规车主进行法律法规解释劝导,对暴力抗法的第一时间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负责整治期间的各种服务保障工作。
(四)现场执法组
采取集中执法与分开执法相结合的方式灵活推进本次整治,全局性集中执法由局长欧阳雨亲自带队。部分中队集中执法由副局长田宏国带领**、城南中队;副局长曾群带领城中、城北、河西中队。分开执法由各执法中队长带领本中队队员,在各自辖区内开展整治工作。各中队组成人员是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25日至3月30日)
依法推进整治,首先宣传告知,采取发放告知书、口头宣传、车辆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后续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舆论环境。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所有参加整治单位要集中精力、把握重点,通力配合,采取错时执法、设卡拦截、定点值守等多种办法对违规车辆进行严厉查处,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5月1日至5月10日)
各执法中队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责”的办法,对重点部位和重要地段严防死守,防止反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维护前期整治成果不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参加本次整治工作的各班子成员、股所队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把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各执法中队的工作重点。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搞好工作协调,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促使县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加强管理,注重方法。所有参与整治的执法人员都要统一规范着装,举止端庄,语言文明,亮证执法,服从安排。各股所队室要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学习,做到知法懂法。整治中要充分调查取证,讲究工作方法,把握时机分寸,确保证据有效、方法得当、程序合法,整治取得明显效果。
(三)强化督查,畅通信息。局督查室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督查,对整治中迟到、早退、不服从指挥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甚至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作出通报表扬。各中队每天下午五点前向督查室上报本中队当日工作成果。
(四)着力防控,维护稳定。要及时掌握整治对象的动态信息,及时化解矛盾,严防因车辆营运秩序整治产生过激行为,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上访事件或其他社会矛盾。对可能出现的纠纷事件,要加强预防,科学处置,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五)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建立绩效和奖惩挂钩的考核奖惩机制,将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对执法中队的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中队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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