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系统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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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和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为加强粮食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结合“十一五”期间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全国粮食流通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粮食规划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粮食流通行业依法治理,不断推动粮食流通法治化进程。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贯穿“”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于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过程之中,为构建适应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主义粮食流通体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适应党和国家粮食工作大局,适应粮食流通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粮食流通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粮食部门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粮食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构建社会普法联动机制。
(三)基本原则。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原则是:坚持围绕“十一五”粮食流通规划总体目标,服务大局;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的“五五”普法的要求,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五五”普法的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粮食流通行业特点,分类指导。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持之以恒地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努力提高粮食流通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粮食流通行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形成崇尚此文来源于小编wmjy.net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粮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需要,积极开展粮食流通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法律依据,对这两个条例及配套规章和办法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能力。要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为粮食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要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粮食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要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粮食经济主体依法经营和管理。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在粮食流通行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三)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行政管理部

门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促进粮食流通管理法治化。要进一步转变和完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考评议制度。围绕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注重宣传程序性的法律法规,实现从注重法律条文的宣传向注重法治理念的宣传、从单纯注重法定权利的宣传向注重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相统一的宣传的转变,形成全社会崇尚法律,既享受权利又履行义务的良好风尚。
(四)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大力推进粮食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市场,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农村”、“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市场”等活动,组织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粮食流通行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使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三、工作要求、步骤和安排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粮食流通行业从业人员。粮食流通行业从业人员要结合生产、经营、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粮食经营者的依法经营和诚实守信、粮食生产者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维权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面向全社会广泛进行普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管粮、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干部和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和行政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通过普法进一步明确粮食行政管理机关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在粮食流通管理中的工作职能,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粮的水平。
(三)加强粮食经营者、生产者和消费者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律素质、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粮食政策的规定,抓好贯彻落实。对粮食经营者,重点宣传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培养粮食经营者(包括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粮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粮食企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对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重点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和法律,宣传法律法规中保护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利益的有关规定,告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方法,通过开通法律服务咨询热线等方式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培养和增强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认真做好“五五”普法规划宣传发动工作,切实抓好“五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2006年下半年,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和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粮食流通行业五年规划,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0年组织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成立由国家粮食局负责人任组长,国家粮食局有关司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国粮食流通行业“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国粮食流通行业“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司,负责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具体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指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五五”普法工作,并成立相应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并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单位“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对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
(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实行公务员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把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国家粮食局按照中发〔2006〕7号文件的要求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要落实相应经费,专款专用,保证粮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活动,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编写全国粮食流通行业“五五”普法材料,培养普法骨干。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加入到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推进普法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宣传形式要因地制宜,增强针对性,讲求实效,既要保留传统的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又要开发新型数字化媒体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利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办好粮食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为粮食流通行业从业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加强新型宣传园地建设,充分挖掘、利用互联网的宣传潜力,不断增强宣传手段的科技含量,开辟移动电视、车载电子显示屏等新型宣传阵地,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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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局“五五”普法教育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十一五”规划的实现,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旌发1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我县公民遵守和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旌德营造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提高本系统法律意识及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本系统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主义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本系统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构建“和谐旌德”。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突出重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面向社会,做到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工作相结合,使宣传教育融入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及国家基本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培养民主法制观念,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提高本系统管理人员宪法意识。
(二)重点学习和宣传《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和其他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大力开展与国土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国土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三)定期开展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工作,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着力提高我县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四)突出宣传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在村庄、集镇建设中,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管理,规范新农村建设用地等行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把《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送到农村、机关、企业(矿山),宣传到地方政府各级领导、农村村民、矿山企业负责人等不同群体。
(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利用“3.19”矿产资源法宣传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节日,有组织地开展大规模的、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深入学习法律法规。
1、深入学习《行政》、《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合同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以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2、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时期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执行。
(二)突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
结合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宣传主题,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是:大力开展国家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政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大力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与土地征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观念,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普法对象
> “五五”宣传教育的对象为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在审批、登记、发证等管理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国土资源相对人,重点是农村村民、村委会干部、用地单位、矿业权人、企业法人等;地方各级领导,重点是县、乡(镇)党委、政府领导。
五、普法形式和步骤
(一)普法形式
1、培训普法。按省、市、县里统一要求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工作培训。
2、活动普法。结合“3.19”矿产宣传日、“6.25”土地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网络普法。充分利用局办公网络,适时发布法制信息,开展网上普法宣传教育。
4、媒体普法。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宣传报道 “五五”普法的典型经验和信息。
(二)步骤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2月前,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建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研究制定年度法制宣传实施方案。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研究制定年度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单位开展“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

物价系统五五普法五年规划


物价系统五五普法五年规划


在市委、市政府及省物价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物价系统顺利实施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全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对正确履行各项职责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为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加快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通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四川省物价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___市物价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物价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施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物价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法治___、和谐___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目标

通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使物价系统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价、依法管理的新局面,全面推动全市物价系统各项工作。具体目标是:

1、各级领导干部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明显提高,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进一步增强,能够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和群众的监督,在学法、守法和用法中起到表率作用。

2、广大干部职工能够全面熟悉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更加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观念。掌握与价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依法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职能的重点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正确理解、熟练掌握和应用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3、各项法律工作取得显著进展,立法进程加快,做到行政执法依据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落实,行政执法意识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机关内法制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结合实际,深入学习法制法规

加强法制知识学习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全市物价部门要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制定法律知识学习计划,认真落实学习任务。

1、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学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的重点工作。要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进一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干部职工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保密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以及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2、深入学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物价部门是政府重要的职能部门,必须把握好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定权限以及应承担的责任。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3、深入学习与物价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一是要认真学习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衡较快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全市物价部门在促进经济发展中承担着宏观调控、经济管理的重要职责,必须要有重点地学习规划、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价格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要认真学习社会发展领域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使物价系统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三是要认真学习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法律法规。物价系统干部职工应学习掌握好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市场交易、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四是要认真学习改革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际经贸规则,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依法处理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

4、及时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立法进程将进一步加快,要及时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时期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工作贯彻执行。

5、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理论。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是新时期社会

物价系统五五普法五年规划第2页

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总结和升华,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广大干部职工要根据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在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深入学习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思想道德觉悟,增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等方面的意识,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到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当中。

(二)突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是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要结合物价中心工作,针对法制建设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的重点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开展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农民利益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大力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国有企业改制、治理乱收费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道德教育。通过法制宣传,使公民以及其他组织深入了解与物价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遵法守法意识,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监督。

(三)注重实践,大力推进依法治价

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价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目的。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物价系统法制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抓紧梳理执法依据,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

2、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有错必纠,努力使行政复议的过程成为化解矛盾的过程。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法,不断完善办案协作制度,加强上下级机关、同级机关之间以及机关内部法制工作机构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和配合,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水平。

3加强机关内部法制工作制度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规章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顾问、政务公开等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法制宣传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全市物价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实施好“五五”普法规划。

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四五”普法工作经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领导重视是关键,组织落实是保证。全市物价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监督等制度。充实法制工作力量,保证工作人员相对稳定。工作机构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工作。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部门的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突出特点,增强针对性

全市物价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围绕不同时期需着力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措施,抓好典型,推广经验,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要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及其相关的配套法规规章,加强整顿价格秩序,加强价格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对价格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三)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是法制宣传教育走上经常化、规范化轨道,形成长效机制的重要保障。要认真做好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保证每年以党组名义进行二次以上法制讲座,使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要把学习、掌握、运用法律知识以及依法办事能力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2、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法制学习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严密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重点和目标要求,保证学习措施制度化。要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方法,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提高学习效果。要确保学习时间,每人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90小时,并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定期组织集中学习,每人每年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50小时。

3、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根据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确定不同的培训内容,按需施教。既要做好基本法律知识培训,又要做好专业法律培训。领导班子成员五年内至少参加二次以上法制轮训,一般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法制培训。对重点行政执法人员要建立健全岗位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培训班。

4、建立健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推行年度综合法律知识测试与重点法律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效果。要把法律知识测试成绩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对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诉讼、信访管理职能等重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建立执法情况考核制度,每年要开展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各单位、各岗位人员工作业绩、奖惩挂钩。对专业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实行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5、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探索法制宣传教育量化指标,完善评价体系。下级物价部门每年底要向上一级部门报送本部门当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工作计划安排。

(四)创新形势,注重效果

在继续坚持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普法方式方法的同时,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趋势,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体现出时代特点,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既要继续利用好法制培训、法制讲座等传统法制教育形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条文,又要组织“以案说法”、庭审旁听,增强感染力和说服力。既要充分发挥好广播、电视、报刊、橱窗、专栏等传统宣传媒体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现代网络平台的作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发布普法动态,建立法律法规规章资料库。既要抓好经常性法制宣传,又要充分利用各种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采取法制文艺、影视法制展播等形式,组织开展专题宣传,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实施和安排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xx年开展实施,到20xx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

市物价局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全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全市各级物价部门要认真做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启动工作,制定规划。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20xx年底前,各县、区物价局要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报市物价局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xx年10月-20xx年,各地要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以及本地区、本单位工作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和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1、培训骨干。市物价局负责培训各县、区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各县、区物价局负责培训本地区、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

2、开展专题活动。《价格法》实施10周年之际,要大力开展各种专项活动。对新颁布的与物价系统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及时组织开展相应的专题宣传活动。

3、开展阶段性督促检查活动。市物价局在规划实施中期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地区、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进行阶段性督促检查。

4、加强工作交流。市物价局将利用网络和会议、简报等形式,交流工作经验,推广典型经验。各县、区物价局要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交流和经验推广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xx年,全市各级物价部门要在做好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研究制定普法验收方案和标准,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档案、召开座谈会、抽样调查、交叉互查等形式,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总结验收和表彰工作。市物价局将在此基础上,全面总结,评选全市物价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

二OO六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印发价格宣传规划

附件:

重点学习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国务院组织法》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反分裂国家法》

《民族区域自治法》

《立法法》

《民法通则》

《刑法》

重点学习的有关文件

一、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通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

二、规范行政行为的主要法律法规: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法》

《国家赔偿法》

《行政监察法》

《公务员法》

《国家安全法》

《保守国家秘密法》

《审计法》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信访条例》

《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三、与物价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

《价格法》

《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价格监测规定》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价格鉴证师注册管理办法》

《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市经委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市经委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__省经委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xx—20xx)》以及《中共__市委宣传部、__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精神,为促进__市工业经济发展,提高经委系统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企工作,结合经委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经委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普法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经委系统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快推进工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原则
1、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针对经委系统工作特点,针对全市工业企业的实际状况,大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通过普法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企,使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2、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要建立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效果,注重灵活多样学习形式,适时请专家搞好集中辅导。单位要确保时间、资料等必要学习条件,每人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50小时、自学学法时间不少于90小时,要有学习笔记。
3、坚持点与面相结合。普法学习宣传要在公共法律学习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以面促点。与经委工作密切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要组织系统重点学习;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机构要注重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学习。
4、坚持内与外相结合。经委机关普法要与企业普法相结合,重点抓好专业法律法规在企业的普法宣传学习,使机关普法与企业普法形成良好的互动局面。
(三)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经委系统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企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机关和企业的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具体目标是:
l、经委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经委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依法决策能力明显提高,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能够全面熟悉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律法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2、经委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各级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基本建立,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职能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能够正确理解、熟练掌握和应用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3、全市工业企业依法经营和治理状况普遍改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机构和人员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企业依法自觉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有法不依、违法经营的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依法诚信经营、依法管理的氛围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理论,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意识,培养干部职工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保密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尊严。
2、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国家公务员要认真学习行政法学基本理论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好《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基本法律,通过学习认真把握好所实施的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定权限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3、深入学习宣传与经委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机关和企业都要认真学习、宣传与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及经委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资源、电力、石化、科技、投资、公司治理、企业并购以及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用法律手段确保我市工业经济和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及时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及时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纳入普法学习内容中,认真学习掌握并结合实际工作贯彻执行。
5、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理论。在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深入学习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思想道德觉悟,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把思想道德教育贯穿到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当中。
(二)通过普法推进依法行政
1、认真积极推进经委系统普法学法。围绕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积极加强节能监察、电力

市经委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第2页

工业管理、企业减负、资源保护、煤矿安全生产、民营经济等方面的普法、学法,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随时做好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推进经委系统法律体系建设。每年一月份委属煤炭局、盐务局、电力处、资源处等执法部门都要制订年度学法计划,按月组织好学习,并报委法规处备案。
2、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经委要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晰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做到行政执法工作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完善和推广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有错必究制度,加强经委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行政听证、行政复议等制度建设,加强上下级机关、机关之间以及机关内部法制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和配合,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在普法中加强依法治企
企业要通过开展普法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企业经营管理者要积极参加法制学习,要重视和加强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继续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企业要成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遵纪守法企业。
三、普法对象和主要措施
(一)普法对象
经委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象是:经委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及企业法律顾问。
(二)主要措施
1、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取得实效。市经委成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经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有关处室为成员单位。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市经委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机构,通过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察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法规处,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对全市经委系统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难收;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经委系统的“五五”普法规划;总结并宣传推广各县(市)区、经济局和有关单位的普法和依法治理经验。
2、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媒体等平台,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等,保证每年以党组名义进行二次以上法制讲座;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全,继续利用好法制培训、法制讲座等传统法制教育形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条文,做好读书笔记,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可以采取“以案说法”、庭审旁听、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形式,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利用网络平台,创建具有经委系统自身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站,建立法律法规资料库、典型案例资料库等;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向社会公示经委的行政职责、职权与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3、加强机关和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企能力。各机关、企业要建立学法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制定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建立健全学法登记制度,结合岗位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重点和要求,加强学习掌握与本行业、本单位职能有关的法规规章,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要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机关的依法行政工作;结合企业文化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文化理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法治教育和法制培训,要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要建立和完善法律事务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做到在法治框架下规范企业运行机制。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着力完善普法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检查制度,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控索法制宣传教育量化指标,完善评价体系,进行阶段性和年度考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加强沟通交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法。每年12月15日前要向上一级部门报送本地当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年度普法工作安排。
5、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各单位都要成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人,具体负责对“五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交流,彼此配合,保证普法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建立健全人员保障机制。要配备懂业务、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普法工作,要保证普法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各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骨干作用。三是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保障水平,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加大对该专项经费的投入,积极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xx年开始实施,到20xx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制定规划阶段(20xx年下半年)
经委系统各级单位要做好“五五”普法的基础性工作,制定出详尽可行的普法工作方案,20xx年年底前上报市经委“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法规处)备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至20xx年)
经委系统各单位企业要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市经委“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普法规划开展年度检查工作。
3、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
市经委“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将结合本规划方案,制定公布普法验收方案和标准,具体组织对各单位“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总结,评选市经委系统“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上报省、市有关部门进行表彰。
附件:1、__市经委“五五”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分工
2、重点学习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目录

附件一:
__市经委“五五”普法
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分工
一、市经委“五五”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1、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宋吉元(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刘长青(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张刘智、庞传义、朱冰厚、郭社会、张儒、林虎、赵亚平、原惠香、吴延春、陈春兰、阮久昱、王维民、王瑞春、哈元杰、高荣禄
2、领导小组办公室
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委综合法规处,负责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五五”普法工作分工
全市经委系统“五五”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委机关普法工作按省经委要求和我市工作惯例由机关党委负责,办公室、综合法规处参与;委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由综合法规处负责,各有关业务处配合实施。
附件二:
重点学习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目录
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通则》、《刑法》等。
规范行政行为的主要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审计法》《信访条例》、《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__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__省行政执法条例》、《__省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等。
与经委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乡镇煤矿管理条例》、《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煤炭经营监管办法》、《__省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及处罚办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__省节约能源条例》、《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__省重点用能单位节约管理办法》、《公司法》《证券法》、《劳动法》、《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条例》、《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__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__省反窃电条例》、《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__省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规定》、《__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

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要求,结合我省农业系统实际,制定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2006年至2010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树立和落实,紧紧围绕“三农”发展,按照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农业部门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农业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为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制基础和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各级农业部门依法治理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三农”发展的水平;增强农业部门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提高维护农业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农民群众法律素质,提高维权能力,不断扩大农业法律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三)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三农”。立足于发挥法律的保障作用,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和重点,认真落实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各项措施,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三农”工作有序开展,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健康发展。
——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立足于提高法制素质,重点加强、国家基本法及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要求,突出不同的普法内容,提高农业法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使不同层次的普法对象都受到法制教育。
——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把握新农村建设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工作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手段,改进工作方法。把普法宣传与教育结合起来,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增进普法的实际效果。大力推进机关制度建设,不断促进普法工作的长效性。
——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五五”农业普法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积极探索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工作机制,提高普法的声势,力争农业普法在广度和深度上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理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广泛开展“讲法律、讲秩序、讲责任”的法制教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氛围。
(二)加强农民权益维护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自身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土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制止农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推进农村政务、村级财务方面规范化,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收益权,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利益。切实加强、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三)加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

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学习宣传,营造诚实守信、诚信经营的农村市场秩序。针对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大力宣传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经营等方面法律法规,开展以打击农资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为重点的法制教育,加强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普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
(四)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着力宣传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加大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和教育广大生产经营主体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转变生产方式,科学合理安排种(养),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三、对象和要求
(一)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主要在农业部门干部职工、乡(镇)、村干部、管理相对人和农民中进行。重点对象是农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等和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单位工作人员。
(二)着力于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讲座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和学法档案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三)着力于提高公务员遵纪守法意识,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把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资格准入考试考核内容,继续实施公务员学法和年度法制考试制度。广大公务员要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依法规范公务活动和管理行为,切实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着力于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学法、普法、用法相统一,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广大执法人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执法本领,自觉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技能。实行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继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
(五)着力于提高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单位工作人员依法服务的本领,更有效地为“三农”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各类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要把钻研技术与学习法律知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律知识,以及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农业专业法,增强守法和用法的自觉性,依法开展技术研究、推广和管理活动,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六)着力于提高管理相对人的依法经营观念,确保诚信守法经营。注重把广泛宣传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把事前教育与事后惩处相结合,加强对农业行政管理相对人普法宣传,使之熟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权利,引导其合法、诚信生产经营的同时,保护好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七)着力于提高农民的法制素质,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注重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帮助有机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普法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培养健康积极的生活习惯和社会风尚,增强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步骤和方法
(一)“五五”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2006年,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方案,培训普法业务骨干,确定专人负责“五五”普法事项,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2007—2009年,根据规划的要求和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010年,在继续抓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完成“五五”普法考核验收,进行总结评估,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大力推进普法工作,改进工作方法,改善工作手段,切实提高普法效率,增强各级农业部门和全社会的农业法制观念,进一步推进法制政府建设,推动依法治农深入展开。围绕农民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以“民主法治村”建设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为载体的行业依法治理活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活动,以依法治理带动普法的深入

,使普法与依法治理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三)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有关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实施,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月、宣传周活动,结合执法人员上岗或农业部门领导、有关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分级开展培训活动;结合农技下乡开展集中送法下乡活动。同时,从广大农民需要出发,继续实施“法律进乡村”活动,做到法律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律服务进乡村,在服务农民中教育农民。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效果。针对不同的对象,宣传不同的内容,采用生动活泼的宣传手段和方式,通过培训、资料图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喜闻乐见的方法,以便于接受。
(四)加强和典型推广。认真总结各地、各有关单位在普法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通过适当形式加强交流,相互借鉴,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整体水平的提高。省厅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办好《农业普法通讯》,使其成为“五五”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交流平台。
(五)加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农业法制宣传园地建设,推进宣传方式创新。积极发挥农业信息网络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发挥电子平台的迅捷功能。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发挥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接待制度、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加强对“五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要高度重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此项工作摆上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成立“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监督本地区、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在本部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抓好“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的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争取把普法宣传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法工作实际,不断加大投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和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有计划的培养农村普法宣传骨干,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探索普法内在规律,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建立农业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业法制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建立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手段。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表彰、奖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粮食系统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宣传教育培训计划”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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