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宣传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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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宣传规划


在___地委、行署及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地区司法行政系统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方略,认真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为重点,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我地区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部门的各项职能,不断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为维护___的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进一步提高我地区司法行政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宣传教育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中发[20xx]7号)和《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在各族公民中开展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新党发[20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地区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及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我地区构建“平安___”、“和谐___”的基本要求,努力适应司法行政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等职能需要,紧紧结合我地区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网践相结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开创我地区司法行政事业的新局面。
(2)工作目标。适应我地区工作大局,适应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需要,适应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我地区司法行政队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及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执业的能力和水平。
(3)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地区“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服务于社会和谐进步,服务于司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深化。
以人为本,有的放失。始终坚持从司法行政系统实际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我地区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内容要与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学习和生活密切相关,宣传形式为干部群众喜闻乐见。
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我地区构建“和谐___”“平安___”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司法行政系统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工作的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联系实际,分类指导。根据司法行政系统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要任务
(4)坚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律师法》、《公证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与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树立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
(5)坚持围绕我地区的中心工作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针对___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斗争的实际,在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宣传教育;针对___信教群众多的实际,大力开展与宗教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针对我地区经济发展的要求,开展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宣传教育;针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要求,开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宣传教育,特别是结合我地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结合行政、执法、执业中的典型案件、案例,认真学习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我地区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6)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促进我地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大局。既要立足当前,贴近实际,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实现效果;又要面向未来,放眼长远,注重对法制宣传教育长期的目标规划,努力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不断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为我地区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7)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努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妥善处理学法与用法的关系,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诚信执业为重点,以提高我地区司法行政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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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广泛深入地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全系统要从实际出发,确定重点治理的主要问题,选准突破口,把握结合点,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专项治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规范执法、执业环境,巩固并扩大依法治理成果,不断提高依法治理的质量和社会效果。
(8)坚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特别是职业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全系统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9)坚持把普法工作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及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将学法用法的结果作为考核、任职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执业纪律监督和惩戒机制;要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健全法制宣传长效机制,确保法治工作成效。
三、对象和要求
(10)全地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11)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12)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公正执法的能力。培养执法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着力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利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我地区司法行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步骤和方法
(13)步骤。
“五五”普法规划从20xx年开始实施,到20xx年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为宣传启动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拟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各县市司法局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制定出实施方案。二是进行思想发动。大力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我地区构建“平安___”“和谐___”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五五”普法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至20xx年,为重点实施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对实施方案进行分解,制定出年度计划,提出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认真抓好教材征订发放。全地区司法行政系统统一使用由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教材,各县市要做好普法教材的组织征订和发放工作。三是认真抓好队伍建设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本部门、本单位法制宣传专业队伍建设,重点抓好法制宣传骨干队伍的培训,确保宣传的质量和效果。四是要抓好普法和依法治理试点工作。各县市要确定本地普法和依法治理试点单位,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五是认真抓好法制宣传重点活动。各县市司法局要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重大法律出台的有利时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抓好主体宣传的统筹策划、组织实施和与新闻媒体的良性互动,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六是认真抓好指导督促工作
。各县市司法局要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和检查督促,通过各种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推动工作的开展,确保规划的落实。
第三阶段:20xx年,为总结验收阶段。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层层进行自查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总结验收,重点突出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完成任务差的县市司法局及负责人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14)方法。
积极探索创新。要在法制宣传教育的机制和方法、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使普法和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整体推进。要注重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全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格局。
抓好专项治理。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诚信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年度进行专项整治,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促进行业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注重调查研究。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推出先进典型,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不断推动全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举办法制系列讲座等,使广大普法对象受到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积极而又扎实地开展法制单位创建活动。
拓宽工作载体。充分发挥法制新闻、法制摄影和法制文艺的教育引导作用,在有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___信息港等传统媒体的同时。不断拓展互联网络等新型载体,积极举办网上论坛、在线咨询、演讲、文艺演出等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知识性、趣味性和群众性,努力在全系统形成浓厚的法制文化氛围。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15)进一步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提高队伍素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保障性作用、服务性作用,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紧密结合我地区实际,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16)
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县市司法局要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的建设,努力形成配置合理、责权明确、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做到有部署、有检查。
(17)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固定和流动的法制宣传设施,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加强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大众传媒阵地建设,拓宽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创新网络法制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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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系统五五普法五年规划


物价系统五五普法五年规划


在市委、市政府及省物价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物价系统顺利实施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全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对正确履行各项职责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为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加快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通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四川省物价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___市物价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物价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施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物价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法治___、和谐___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目标

通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使物价系统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价、依法管理的新局面,全面推动全市物价系统各项工作。具体目标是:

1、各级领导干部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明显提高,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进一步增强,能够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和群众的监督,在学法、守法和用法中起到表率作用。

2、广大干部职工能够全面熟悉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更加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观念。掌握与价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依法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职能的重点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正确理解、熟练掌握和应用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3、各项法律工作取得显著进展,立法进程加快,做到行政执法依据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落实,行政执法意识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机关内法制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结合实际,深入学习法制法规

加强法制知识学习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全市物价部门要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制定法律知识学习计划,认真落实学习任务。

1、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学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的重点工作。要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进一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干部职工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保密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以及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2、深入学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物价部门是政府重要的职能部门,必须把握好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定权限以及应承担的责任。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3、深入学习与物价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一是要认真学习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衡较快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全市物价部门在促进经济发展中承担着宏观调控、经济管理的重要职责,必须要有重点地学习规划、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价格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要认真学习社会发展领域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使物价系统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三是要认真学习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法律法规。物价系统干部职工应学习掌握好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市场交易、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四是要认真学习改革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际经贸规则,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依法处理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

4、及时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立法进程将进一步加快,要及时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时期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工作贯彻执行。

5、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理论。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是新时期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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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总结和升华,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广大干部职工要根据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在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深入学习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思想道德觉悟,增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等方面的意识,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到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当中。

(二)突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是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要结合物价中心工作,针对法制建设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的重点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开展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农民利益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大力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国有企业改制、治理乱收费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道德教育。通过法制宣传,使公民以及其他组织深入了解与物价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遵法守法意识,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监督。

(三)注重实践,大力推进依法治价

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价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目的。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物价系统法制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抓紧梳理执法依据,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

2、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有错必纠,努力使行政复议的过程成为化解矛盾的过程。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法,不断完善办案协作制度,加强上下级机关、同级机关之间以及机关内部法制工作机构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和配合,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水平。

3加强机关内部法制工作制度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规章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顾问、政务公开等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法制宣传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全市物价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实施好“五五”普法规划。

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四五”普法工作经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领导重视是关键,组织落实是保证。全市物价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监督等制度。充实法制工作力量,保证工作人员相对稳定。工作机构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工作。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部门的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突出特点,增强针对性

全市物价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围绕不同时期需着力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措施,抓好典型,推广经验,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要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及其相关的配套法规规章,加强整顿价格秩序,加强价格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对价格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三)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是法制宣传教育走上经常化、规范化轨道,形成长效机制的重要保障。要认真做好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保证每年以党组名义进行二次以上法制讲座,使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要把学习、掌握、运用法律知识以及依法办事能力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2、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法制学习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严密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重点和目标要求,保证学习措施制度化。要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方法,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提高学习效果。要确保学习时间,每人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90小时,并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定期组织集中学习,每人每年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50小时。

3、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根据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确定不同的培训内容,按需施教。既要做好基本法律知识培训,又要做好专业法律培训。领导班子成员五年内至少参加二次以上法制轮训,一般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法制培训。对重点行政执法人员要建立健全岗位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培训班。

4、建立健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推行年度综合法律知识测试与重点法律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效果。要把法律知识测试成绩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对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诉讼、信访管理职能等重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建立执法情况考核制度,每年要开展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各单位、各岗位人员工作业绩、奖惩挂钩。对专业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实行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5、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探索法制宣传教育量化指标,完善评价体系。下级物价部门每年底要向上一级部门报送本部门当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工作计划安排。

(四)创新形势,注重效果

在继续坚持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普法方式方法的同时,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趋势,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体现出时代特点,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既要继续利用好法制培训、法制讲座等传统法制教育形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条文,又要组织“以案说法”、庭审旁听,增强感染力和说服力。既要充分发挥好广播、电视、报刊、橱窗、专栏等传统宣传媒体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现代网络平台的作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发布普法动态,建立法律法规规章资料库。既要抓好经常性法制宣传,又要充分利用各种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采取法制文艺、影视法制展播等形式,组织开展专题宣传,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实施和安排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xx年开展实施,到20xx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

市物价局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全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全市各级物价部门要认真做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启动工作,制定规划。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20xx年底前,各县、区物价局要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报市物价局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xx年10月-20xx年,各地要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以及本地区、本单位工作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和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1、培训骨干。市物价局负责培训各县、区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各县、区物价局负责培训本地区、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

2、开展专题活动。《价格法》实施10周年之际,要大力开展各种专项活动。对新颁布的与物价系统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及时组织开展相应的专题宣传活动。

3、开展阶段性督促检查活动。市物价局在规划实施中期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地区、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进行阶段性督促检查。

4、加强工作交流。市物价局将利用网络和会议、简报等形式,交流工作经验,推广典型经验。各县、区物价局要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交流和经验推广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xx年,全市各级物价部门要在做好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研究制定普法验收方案和标准,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档案、召开座谈会、抽样调查、交叉互查等形式,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总结验收和表彰工作。市物价局将在此基础上,全面总结,评选全市物价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

二OO六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印发价格宣传规划

附件:

重点学习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国务院组织法》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反分裂国家法》

《民族区域自治法》

《立法法》

《民法通则》

《刑法》

重点学习的有关文件

一、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通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

二、规范行政行为的主要法律法规: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法》

《国家赔偿法》

《行政监察法》

《公务员法》

《国家安全法》

《保守国家秘密法》

《审计法》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信访条例》

《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三、与物价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

《价格法》

《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价格监测规定》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价格鉴证师注册管理办法》

《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市经委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市经委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__省经委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xx—20xx)》以及《中共__市委宣传部、__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精神,为促进__市工业经济发展,提高经委系统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企工作,结合经委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经委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普法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经委系统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快推进工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原则
1、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针对经委系统工作特点,针对全市工业企业的实际状况,大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通过普法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企,使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2、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要建立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效果,注重灵活多样学习形式,适时请专家搞好集中辅导。单位要确保时间、资料等必要学习条件,每人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50小时、自学学法时间不少于90小时,要有学习笔记。
3、坚持点与面相结合。普法学习宣传要在公共法律学习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以面促点。与经委工作密切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要组织系统重点学习;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机构要注重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学习。
4、坚持内与外相结合。经委机关普法要与企业普法相结合,重点抓好专业法律法规在企业的普法宣传学习,使机关普法与企业普法形成良好的互动局面。
(三)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经委系统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企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机关和企业的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具体目标是:
l、经委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经委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依法决策能力明显提高,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能够全面熟悉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律法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2、经委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各级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基本建立,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职能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能够正确理解、熟练掌握和应用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3、全市工业企业依法经营和治理状况普遍改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机构和人员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企业依法自觉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有法不依、违法经营的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依法诚信经营、依法管理的氛围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理论,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意识,培养干部职工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保密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尊严。
2、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国家公务员要认真学习行政法学基本理论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好《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基本法律,通过学习认真把握好所实施的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定权限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3、深入学习宣传与经委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机关和企业都要认真学习、宣传与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及经委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资源、电力、石化、科技、投资、公司治理、企业并购以及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用法律手段确保我市工业经济和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及时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及时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纳入普法学习内容中,认真学习掌握并结合实际工作贯彻执行。
5、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理论。在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深入学习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思想道德觉悟,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把思想道德教育贯穿到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当中。
(二)通过普法推进依法行政
1、认真积极推进经委系统普法学法。围绕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积极加强节能监察、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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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管理、企业减负、资源保护、煤矿安全生产、民营经济等方面的普法、学法,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随时做好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推进经委系统法律体系建设。每年一月份委属煤炭局、盐务局、电力处、资源处等执法部门都要制订年度学法计划,按月组织好学习,并报委法规处备案。
2、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经委要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晰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做到行政执法工作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完善和推广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有错必究制度,加强经委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行政听证、行政复议等制度建设,加强上下级机关、机关之间以及机关内部法制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和配合,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在普法中加强依法治企
企业要通过开展普法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企业经营管理者要积极参加法制学习,要重视和加强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继续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企业要成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遵纪守法企业。
三、普法对象和主要措施
(一)普法对象
经委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象是:经委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及企业法律顾问。
(二)主要措施
1、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取得实效。市经委成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经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有关处室为成员单位。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市经委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机构,通过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察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法规处,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对全市经委系统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难收;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经委系统的“五五”普法规划;总结并宣传推广各县(市)区、经济局和有关单位的普法和依法治理经验。
2、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媒体等平台,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等,保证每年以党组名义进行二次以上法制讲座;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全,继续利用好法制培训、法制讲座等传统法制教育形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条文,做好读书笔记,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可以采取“以案说法”、庭审旁听、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形式,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利用网络平台,创建具有经委系统自身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站,建立法律法规资料库、典型案例资料库等;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向社会公示经委的行政职责、职权与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3、加强机关和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企能力。各机关、企业要建立学法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制定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建立健全学法登记制度,结合岗位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重点和要求,加强学习掌握与本行业、本单位职能有关的法规规章,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要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机关的依法行政工作;结合企业文化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文化理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法治教育和法制培训,要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要建立和完善法律事务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做到在法治框架下规范企业运行机制。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着力完善普法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检查制度,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控索法制宣传教育量化指标,完善评价体系,进行阶段性和年度考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加强沟通交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法。每年12月15日前要向上一级部门报送本地当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年度普法工作安排。
5、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各单位都要成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人,具体负责对“五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交流,彼此配合,保证普法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建立健全人员保障机制。要配备懂业务、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普法工作,要保证普法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各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骨干作用。三是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保障水平,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加大对该专项经费的投入,积极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xx年开始实施,到20xx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制定规划阶段(20xx年下半年)
经委系统各级单位要做好“五五”普法的基础性工作,制定出详尽可行的普法工作方案,20xx年年底前上报市经委“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法规处)备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至20xx年)
经委系统各单位企业要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市经委“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普法规划开展年度检查工作。
3、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
市经委“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将结合本规划方案,制定公布普法验收方案和标准,具体组织对各单位“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总结,评选市经委系统“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上报省、市有关部门进行表彰。
附件:1、__市经委“五五”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分工
2、重点学习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目录

附件一:
__市经委“五五”普法
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分工
一、市经委“五五”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1、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宋吉元(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刘长青(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张刘智、庞传义、朱冰厚、郭社会、张儒、林虎、赵亚平、原惠香、吴延春、陈春兰、阮久昱、王维民、王瑞春、哈元杰、高荣禄
2、领导小组办公室
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委综合法规处,负责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五五”普法工作分工
全市经委系统“五五”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委机关普法工作按省经委要求和我市工作惯例由机关党委负责,办公室、综合法规处参与;委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由综合法规处负责,各有关业务处配合实施。
附件二:
重点学习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目录
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通则》、《刑法》等。
规范行政行为的主要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审计法》《信访条例》、《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__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__省行政执法条例》、《__省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等。
与经委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乡镇煤矿管理条例》、《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煤炭经营监管办法》、《__省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及处罚办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__省节约能源条例》、《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__省重点用能单位节约管理办法》、《公司法》《证券法》、《劳动法》、《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条例》、《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__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__省反窃电条例》、《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__省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规定》、《__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

农机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农机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农机系统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从现在起至20xx年,是我省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推进“两个率先”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机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期。全省农机系统大力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对于进一步提高农机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落实我省“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苏发[20xx]14号)和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农政发[20xx]5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全面提高农机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省农机化事业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省农机化发展目标,不断提升现代农机装备水平,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治江苏等工作大局出发,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活动,着力提高农机法治化管理水平。
以人为本,服务农民。网把服务群众、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农机化热点难点问题,满足各类农机人员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进一步增强为农服务意识,发挥农机手和农机大户在农机化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努力探索,求实创新。积极研究新时期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规律,努力探索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把握好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坚持创新工作思路、创新组织机制、创新方法手段。
把握重点,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对象,制定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措施,提出切合实际的目标要求和重点内容,不断提高农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目标和任务
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农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农机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保障农机化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农机部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适应各类农机人员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不断提升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努力。主要任务是:
(一)深入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宪法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树立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的法治观,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
(二)深入开展促进农机化发展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增加农机投入,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掌握农机行政执法本领,提高农机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深入开展规范农机市场秩序和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学习宣传《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大力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在农机化事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
(一)农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农机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农机科研推广、试验鉴定、教育培训机构人员,农机生产经营人员和广大基层农机使用人员,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农民的农机法制宣传教育。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全省农机系统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依法促进农机化的能力,规范农机化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充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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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政策法规工作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咨询作用。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集体学法制度,带头学法讲法制度,省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每年安排学法内容两次,努力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
(三)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机行政执法能力。建立农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所有的农机行政执法人员都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特别是对新颁布的农机法律法规规章要及时组织学习,熟练掌握。省局每年举办两期农机法制培训班,市县农机部门也要对基层农机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培训。不断教育农机行政执法人员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执法程序和规定,增强执法为民意识、服务和守法意识、权利和义务意识,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机企业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的要求,开展农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把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作为农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规范农机经营秩序。
(五)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机安全生产观念和依法维权能力。在农村广泛开展基本法律知识以及同保障农民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农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农机安全生产和依法维权为重点,增强农机拥有者、使用者的法制观念,遵守农机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把农机法制宣传教育与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及农机推广培训、驾驶操作培训结合起来,编发针对性强、通俗易懂的农机普法材料,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送法下乡活动,不断创新农机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提高基层各类农机人员学法用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四、工作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xx年开始实施,至20xx年结束。
20xx年,各级农机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方案,抓好试点,培训普法业务骨干,做好“五五”普法的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为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20xx年至20xx年,各级农机部门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确保规划落实。
20xx年省局制定“五五”普法考核验收标准,20xx年组织中期检查,20xx年组织全面总结、考核验收,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加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首先要抓好队伍建设。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实力量,重视建设和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挑选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同志从事普法工作,认真组织、指导协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五五”普法工作中的作用。
(二)加大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投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农机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农机普法工作面广、量大。各级农机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苏发[20xx]14号文件要求,争取把“五五”普法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工作经费,保证农机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落实。
(三)完善监督和激励机制。各级农机部门要主动接受同级党委、人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定期自查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要建立农机法制宣传教育的评估考核机制,科学确定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对农机法制宣传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推动全省农机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

全市商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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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全市商贸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重庆市委市政府转发〈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渝委发〔2006〕11号),以及《商务部关于印发〈商务部关于在全国商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发〔2006〕214号),结合我市商贸系统的实际,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紧紧围绕全市商贸流通产业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全市商贸流通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为建设“平安重庆”、“法治重庆”、“和谐重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围绕全市商贸流通产业的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进一步向社会公众普及商贸流通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全市商贸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市商贸系统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目标,落实各项普法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的和谐。
2、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的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道德教育有机结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3、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商贸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内在规律,更新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工作内容。
4、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根据我市商贸流通产业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将集中教育与日常学法结合起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扎实开展“五五”普法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
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干部职工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律法规
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商贸流通、对外贸易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商务法律法规的了解;要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商事法律制度

和国际经贸规则
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公司法、合同法等民商事法律制度,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一步增强履行入世承诺、应对贸易摩擦和解决贸易争端的能力,要继续学习宣传、国际、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方面的条约、规则、惯例等,进一步增强商贸企业对国际经贸规则的了解、把握和运用。
(四)坚持普法和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相结合
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要大力倡导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经济管理,不断探索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形式,全面推进全市商贸系统依法行政;要广泛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科学安排,整体推进
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分三个阶段:
2006年上半年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和委直属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06年8月底前,将“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和成立“五五”普法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的情况及通讯方式报市商委政策法规处备案。小编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2006年下半年至2009年为全面组织实施阶段。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2010年为检查验收阶段。在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和委属企事业单位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市商委将组织对全市商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在“五五”普法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加强领导,认真规划,精心组织,严密布署,落实责任,完善机制,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直属各企事业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五五”普法工作,成立“五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从实际出发,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或本单位“五五”普法规划。在人员、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保证“五五”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要切实加强自身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领导干部和制宣传教育
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将法律知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要开展“法律进企业”主题活动,积极创建“民主法治诚信企业”,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增强企业干部职工主体意识,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继续健全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月、纪念日和法律生效日等时机,积极向社会宣传商务法律知识,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促进商贸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其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充分发挥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系)教师等专家学者的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整合各类资源,壮大法制宣传

教育队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七)加强沟通交流
市商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商贸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要加强与市商委和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及时向市商委上报本单位及本地区商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反映问题,共同推进我市商贸流通系统的“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五五普法五年规划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五五普法五年规划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1986至20xx年,本市连续实施了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通过20年的努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广泛普及,广大市民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显著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依法治理工作稳步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管理基本纳入法治化轨道。
20xx至20xx年,是本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进一步提高城市国际竞争力,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关键的五年;是全面落实《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为中国20xx年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奠定坚实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的五年。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发挥其在提升公民素质、推动法治进程、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通知》(中发[20xx]7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上海“十一五”规划的实施,网按照“四个率先”的目标要求和本市法治建设的实际,以服务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基本原则,以政府主导与社会化推进相结合为突破口,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有机结合作为提高工作实效的重要手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倡导和推进依法治理,为保持本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建设平安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世博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充分发挥法律在调整和整合社会各种利益关系中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进一步提高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营造人人守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社会各项事业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城市法治化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有关宪法和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律权威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理论,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培育市民的现代公民意识、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加强对公民基本权利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意识,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

(二)深入开展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整治关系民生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重点领域的经济违法现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法律原则;围绕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和提高城市国际竞争力,加快科技高地、教育高地和人才高地建设,学习宣传有关科技、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入开展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社会管理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宣传有关政府和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有关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各级政府部门的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确保公权力的正确行使和有效运行,遏制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提高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与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四)深入开展与平安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执法为民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宣传教育,强化司法机关依法办事的意识,增强公民守法、护法的观念,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理性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结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反邪教斗争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加强与和谐社区、和谐乡镇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协调、处理、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加强对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健康、劳动、受教育等权利及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与城镇动拆迁、农村土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五五普法五年规划第2页

地征用、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公民及法人的合法权益。

(五)深入开展有关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资源与循环经济、环境与生态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树立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努力提高全社会爱护环境、保护资源的意识,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六)深入开展与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守秩序,建法治之城”的要求,通过有针对性的专项主题教育,激发市民遵守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规范公共行为的宣传教育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新途径、新办法,引导全社会形成守法律、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进一步完善市民法律素质评估体系,结合市民法律素质实际,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将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考核指标,努力使筹办世博会的过程,成为提升城市法治化水平和提高市民综合素质的实践过程。

三、基本途径

(一)继续抓好各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

1、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重点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掌握与自身领导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党校(行政院校、干部院校)法制培训、法制讲座和领导干部法制专题研修班等学法制度。继续推广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把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升降和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整合各种资源,为领导干部自学法律知识提供便利。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院校)要进一步发挥干部法制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2、公务员。公务员要在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同时,全面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增强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办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推进和完善公务员的年度法制培训,把法律知识掌握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职级晋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廉政法制教育,预防腐败。

3、青少年。青少年要通过基本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法律常识和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他们分辨是非能力和行为自控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加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树立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观念。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载体,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不断扩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拓展法制教育内容,推进青少年学法用法的实践活动。

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努力掌握现代经营管理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增强诚信为本、合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强化市场规则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的培训纲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探索针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提高宣传教育实效。

5、农民。农民要认真学习与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不断增强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有计划地开展对农村“两委”成员法制教育轮训工作,定期举办村民法制讲座,及时宣传国家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基本法律法规。认真开展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管理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解决实际困难的过程中增强他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培育自觉守法的意识,逐步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二)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促进国家机关法制建设。各级机关要深入开展以宪法及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组织法和行政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立法、依法司法、依法执法、依法行政的水平。各级司法机关要深入开展以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理念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公正司法的水平。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确定每年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根据机关性质和领导干部、公务员的不同特点,通过集中学习、开设讲座等形式,把法制教育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继续完善首问负责制、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执法质量研究评估机制,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级机关要结合各自职能特点开展面向大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2、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要围绕本市郊区发展实际和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把法制宣传教育寓于法律服务中,不断提高郊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结合“三下乡”活动,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深入乡村、贴近村民,经常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投入,巩固和发展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立村级法制宣传教育橱窗,利用村民学校定期开展学法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完善村民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推动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健全充满活力、运行良好的村民自治机制。

3、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要根据城市发展要求和居民生活需要,确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通过组织居民学法、举办法制讲座、发布法制信息、开设法制论坛、定期开展法制专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建立社区法律图书馆或图书角,开设法制宣传橱窗,利用社区学校开展经常性的学法活动;强化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探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各项事务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4、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养成中的主导作用。教育部门要结合二期课改,把法制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切实做到教学大纲、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知识结构和理解能力,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进一步拓展第二课堂,通过开设固定的法制教育专栏,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活动,营造学校法制教育的良好环境。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工作,完善设置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工作机制,推进依法办校。

5、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合法、诚信经营。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要求,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制度;结合贯彻《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运行机制,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创建“重信用、守合同”诚信守法企业活动和企业法治文化主题实践活动,引导企业规范、合法、诚信经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6、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不断提高单位依法管理水平。各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和运作要求,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和内容,开设固定法制宣传教育园地,采用切合实际的宣传教育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依法规范单位的管理行为和运作模式,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条件的单位要结合实际,向社会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

(三)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新途径、新形式。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市“十一五”规划,围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制定依法治理的规划,确定阶段性目标,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地区、部门、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有效形式;结合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通过依法治理实践,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内涵,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

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一)围绕平安建设和迎世博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上海平安建设的有关要求,开展以“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上海”为主题的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结合年度宣传工作的重点和本市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力度,每年确定一个分主题,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市民守秩序、讲卫生、护环境、有礼貌、重信用、爱科学、献爱心,引导市民牢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管理、动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打击犯罪、信访、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市民遵守法律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二)围绕重要节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每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宪法宣传周,精心设计,确定主题,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全国和市人代会的召开以及区、县人大代表的选举,针对具体问题,运用生动材料,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市民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意识;利用各种与有关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其他重要节点,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继续贯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各区县、委办局党委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建立由党委主要领导牵头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制定和实施完整的工作规程,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有关重点对象法制教育联席会议、工作检查、年度考核等制度。各区县党委、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各部门的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保障规划的落实。

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党政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市、区县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委办局法制宣传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实施评估,表彰先进,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方法,收集和发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市、区县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职责,对部门、行业内部的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并面向社会开展与部门、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人员参与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积极探索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逐步形成科学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考核实施办法,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的考核、评比。

(二)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战斗力。充实法制宣传讲师团成员,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引领作用;扩大法制宣传员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壮大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一支由法制宣传部门工作人员和法学及相关学科专家学者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研究队伍,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深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探索内在规律,提出工作对策,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水平。(三)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本市主要公共场所和机关办公地点配置法制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固定和流动设施,运用文字、图片、录像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区县、委办局以及街道乡镇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学校设施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学校,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加强舆论阵地建设,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要继续深入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宣传质量和宣传力度;加强文艺阵地建设,鼓励文化团体和艺术工作者继续创作和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法制文艺作品,宣传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服务阵地建设,继续办好“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进一步加强市、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鼓励和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系统工作人员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开办固定的法律咨询点,为市民提供就地、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

各区县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逐年递增。各部门、行业也要安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各区县、委办局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实施规划,搞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并加强督查。20xx年,本市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20xx年组织考核验收和评比表彰。

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意见规划



厅机关及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小编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我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面提高厅机关及厅直单位人员的法律素质,为卫生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关于在省级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江苏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厅机关及厅直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紧紧围绕我省卫生工作中心,按照建设“法治江苏”、“和谐江苏”的战略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的法治实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着力提高厅机关及厅直单位人员的法律素质、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为推进我省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今后五年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厅机关及厅直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卫生执法人员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医务人员依法从业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从而全面推进厅机关及厅直单位的法制建设。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省卫生改革与发展大局,坚持服务我省卫生“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大局,安排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
2、坚持突出重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和广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内容是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卫生法规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从业的自觉性。
3、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医疗服务和医疗市场整治等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
4、坚持务求实效。围绕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结合厅机关和各单位的实际,研究把握法制宣传的规律,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针对普法对象和工作特点,分别提出目标要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学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宪法知识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以及民主法治建设的基本制度和法律法规,树立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政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的法治观念,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通过强化法治理念,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2、积极开展卫生法制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和宣传与卫生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组织学习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与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密切相关,是规范食品、职业病防治、医疗服务等重要法律法规,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要突出重点,加大学习宣传教育的力度,通过学习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利用法律手段表达利益诉求的意识,强化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和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要以各类卫生教育机构为依托,大力推进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等活动,积极开展卫生法律咨询和服务,特别要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在厅机关和厅直

单位中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围绕“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深入专项整改、推进政务公开”等四个方面,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包括《》和《行政许可法》在内的律法规。深入开展行政法律法规、行政程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熟练掌握和运用行政许可法、行政、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和研究,通过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卫生执法人员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相关配套制度。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提高卫生执法水平,不断增强卫生行政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反腐倡廉、廉政从政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4、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促进卫生。进一步加大卫生行风建设工作力度,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增强广大医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加强医疗机构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廉洁从医、依法执业和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自觉性,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认真学习《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教育,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等合法权益,利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纠纷;各有关单位要公平地处理社会事务、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自觉维护单位安定、社会稳定,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江苏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普法对象与要求小编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1、普法对象: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卫生行政相对人都是“五五”普法的对象。在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的基础上,同时重视抓好各类行政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
2、工作要求:
围绕工作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层次分明。要紧密联系各自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特别是重点学法对象以及重点学习内容的落实。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在加强学习的同时,要把普法工作和反腐倡廉、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教育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要适当地运用典型案例教育的方法,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学法用法水平。
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指导,提高普法效果。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把遵守法律和遵守纪律结合起来,在提高广大医务人员法律素养的同时提高道德修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普治兼顾,整体推进。通过举办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夯实法学功底,增强对法律的理性认识,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拓宽宣传途径。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台、互联网等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掘典型经验,树立典型,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站,创新网络法制教育形式;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举办法制图片展览、板报等形式,提高学法效果;要充分利用一些特殊纪念日,开展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周”等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六、计划安排和工作步骤
“五五”普法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止。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是卫生普法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年,厅机关及各单位要于2006年10月10日前,在总结“四五”普法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本规划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计划,同时,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机构、落实具体负责部门和人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为“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2、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0月至2010年,按照各单位制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突出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培训、考试和考核,确保普法得到实效。其中,根据上级要求将开展中期检查和评比推荐表彰工作。
> 3、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按照 “五五”普法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认真开展好自查,厅直属机关党委根据上级要求,通过查台帐、走访等形式,从组织领导、保障机制、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工作成效等几个方面来考核,最后报省级机关法宣办和省卫生厅法宣办验收,并做好推荐评选“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有关事宜。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上位置,成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的领导责任制和党委、人事、纪委、工会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负其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督查等制度,对卫生普法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建立普法联络员队伍建设,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目标得到落实。
2、保证经费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根据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需要,安排好经费预算。必需的普法教材应按要求做到人手一册(套)。必要的学法培训、考试、考核费用要实报实销。法制宣传教育经费要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3、完善考核表彰机制。厅机关及厅直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格保证学习时间,坚持以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建立健全考核表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对组织学习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将普法宣传教育好的做法和经验报厅直属机关党,并于2006年10月20日前将“五五”普法实施计划报厅直属机关党委。


五五普法规划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黄河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要求,全面推进长垣黄河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进程,根据中宣部、司法部、水利部、黄委、河南河务局、新乡河务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河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围绕可持续发展水利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水利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水利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提高沿黄群众的水法律素质和水忧患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水法规和珍惜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长垣黄河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河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重大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水法规。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法》、《防洪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河南省黄河工程条例》、《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等水利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水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顺利发展。
(三)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各单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加强《法》、《劳动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的意识。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和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相结合。大力倡导和树立“”,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积极促进政(企)务公开

、民主评议和民主理财等民主制度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民主执政体系。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取水许可、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掀起宣传学习水法规的热潮。
(七)充分发挥网络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要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各单位要积极向中国水利报“人水法”专版、水利部“水政在线”、黄河网(报)“黄河水政”、河南黄河网等网络媒体传送信息资料,支持、运用这些宣传平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三、对象及其要求
(一)对象
长垣黄河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辖区沿黄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河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水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二)要求
1.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沿黄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水患意识
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充分利用和宣传画等河南河务局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反映现实生活的短剧、快板等形式,或采用在日常生活小用品上印制宣传标语等方式以及无线通讯彩铃,大张旗鼓地宣传水法规,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水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增强沿黄群众的水忧患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
规划实施期间,全局将出动水法宣传车辆不少于100辆次,播出电视讲话5人次,设立水法宣传咨询站20个,悬挂宣传横幅200幅,发表专题文章10篇,张贴各类标语500条,发放传单、宣传材料10万份,出墙报和展板20块,力争受教育人数100万人次以上。
2.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能力
建立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每两个月组织1次,每年不少于6次,参加学习人员应达100%。
可采取单位领导轮流主讲、各成员作典型发言或专题讨论的方式,认真学习《宪法》、《水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深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邀请社会法学专家,每年组织领导干部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
3.强化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案能力
水政人员参加河南河务局每年组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2期,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应在16天以上,年度培训率不少于50%,每两年轮训一遍。重点学习《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同时,采取模拟办案、模拟听证、典型案例交流、“以会代训”等多种接近工作实际的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加深对法规条文的理解。增强水行政执法人员水法规的运用和操作能力,促进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
按照黄委水政人员培训大纲要求,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促进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和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4.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经营能力
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的方式,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关民律、法规的学习,企业单位每年举办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3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培训应在15天以上,年度培训率要达40%,五年轮训两遍。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法律事务专职机构或外聘专业法律人员担任法律顾问,建立企业经营

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和重大合同法律咨询制度。要认真学习贯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充分保障企业职代会对企业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作用。企业管理人员要加强国家新法规的学习培训,适应社会新形势的变化。采取对典型经济合同的案例分析研讨,或对招投标、签订经济合同实务等重要经济环节的专题培训,或外聘法学或经济学家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增强企业的诚信守法和依法经营的意识。
5.强化机关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机关公务员每年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要在12天以上,参加学习人员每年不少于30%。每年采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答卷等多种方式,组织机关公务员学习《公务员法》、《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审计法》、《安全生产条例》、《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公务员业务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机关各部门根据职责,对所执行的部门法组织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宣传。必要时将组织机关公务员统一举行法律知识考试。
6.开展普法联络员法制教育培训,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搞好“五五”普法,普法骨干培训是关键。我局挑选1至2人作为本单位的普法联络员,加强法律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业务知识,推进本单位各项普法工作的开展。参加河南河务局在2006年至2009年期间,每年组织1期的普法骨干培训班;参加新乡河务局在2007年至2009年每年举办1期的普法骨干培训班。
四、组织领导
长垣河务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局“五五”普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水利部、黄委会、省政府、河南河务局、新乡河务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组织制定全局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3.组织召开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4.负责对局属各部门、局直各机构执行本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
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成员由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协同配合,认真贯彻落实。
本规划确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分别由下述部门负责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公务员普法培训由人劳科负责;水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企业单位自身负责;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水政科负责。
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水政科,普法办成员由水政科、局办公室等责任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局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全局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年度计划等各项任务;
(4)组织征订或编制相关普法学习宣传资料;
(5)对局属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五五”普法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0月前,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我局制定的五年规划,报新乡河务局普法办备案;同时,要建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1月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突出年度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新乡

河务局制定的“五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进行“五五”普法自查并提交自查总结报告,迎接各级的考核验收,对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和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普法联络员制度,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推动全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将“五五”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3.“五五”普法期间,对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或其办事机构不落实,出现刑事犯罪、重大经济犯罪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评选先进的资格。
4.积极鼓励宣传教育形式的创新,经我局认定为创新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可纳入年终考核,对科室予以适当加分奖励。

煤矿五五普法规划



煤矿五五普法规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第五个五年普法工作任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矿井依法治企的能力,现根据公司“五五普法”规划,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煤矿企业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围绕矿井生产经营这个中心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推进矿井依法治企的进程,为生产经营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五五普法”,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有关煤炭工业的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普及,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企业的能力不断提高,依法维护企业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水平全面提升,社会主义的法制理念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密围绕矿井生产经营这个中心任务,有组织、有步骤地落实“五五”普法工作任务,为矿井“双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条件。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职工群众的原则。坚持普法工作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的根本宗旨出发,以职工群众普遍关心、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效性。
3、坚持重点突出,分类指导的原则。在普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性质有重点地进行学习,提高管理人员遵纪守法、依法治企的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宣传等国家基本法律,增强广大职工的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主要学习内容有《宪法》、《通则》、《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培育职工的爱国意识、国防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促进职工依法履行义务、行使权力的自觉性,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文明的良好风尚。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企业、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重点学习宣传矿井、资源、环境、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资源环境法》、《煤炭法》、《矿产资源法》、《煤矿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产品质量法》《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内容。建立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增强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公德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矿区的建设步伐。
(三)深入学习宣传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法律法规,推动矿井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大力开展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中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主要有《公司法》、《经济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法》、《质量法》等内容,加强、决策民主、公平竞争、诚实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提倡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和服务,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程,促进矿井健康快速发展。
(四)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内容有《信访条例》、《工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内容。引导广大职工树立民主法制观念,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提高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职业道德风

尚。
(五)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利用法制宣传月、重大节假日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矿井、到区队,进班组、到职工,进社区、到居民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法制教育,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自觉性。
(六)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文明、法制的良好局面。开展《》和治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坚决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邪教组织,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建立起文明、法制的良好环境,促进文明和谐矿区建设。
三、普法对象及时间安排
“五五”普法对象是全矿所有职工,主要是各级管理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
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2006年)为宣传发动阶段。研究制定 “五五普法”规划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五五普法”氛围。
(2006年至2010年)为组织实施阶段。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每年制定详细的普法,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010年)为检查验收阶段。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弥补不足,迎接上级部门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及措施
(一)、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委书记是主要责任人,各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建立和完善矿中心组、支部学习法律制度,做到普法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保证“五五普法”规划有组织、按计划实施。
(二)、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把普法工作纳入各单位内部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目标进行考核,保卫部、党委工作部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督促,严格落实年度普法工作安排,总结普法工作经验,把普法作为年度“双文明”建设总结评比的主要内容进行落实。
(三)、要充分认识“五五普法”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困难和不利因素想得多一些,把普法氛围和保证措施做的充分一些,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积极引导职工开展普法实践活动,以身边有代表性的人和事进行现场说法,鼓励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普法教育的积极性、实效性。
(五)、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举办普法教育积极分子班,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把普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农机系统五五普法实施计划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依法治区办公室的指导下,小编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经农机系统全体职工共同努力,农机系统“四五”普法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农机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农机户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农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继续大力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促进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适应新形势新阶段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全面落实《汉沽区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规划》的要求,结合农机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服务“三农”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目标。适应我区经济建设的需要,适应农机部门和农机户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促进农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农机部门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机户的法律意识,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各级农机部门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三农”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三农”。紧紧围绕我区“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农机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科学发展观在农机系统的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农村平安、和谐进步。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农民服务,从农民需要和农机部门实际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农机发展和农机户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适应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农机户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规律,转变观念,创新农机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农机部门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天津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扎实组织开展农机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开展主题活动促进学习内容的深化,推动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大力开展农机法制宣传月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农机部门要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季节,以新法实施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有关农机法制宣传月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运用多种宣传形式,把有关农机法律法规宣传到基层,宣传到农村,让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家喻户晓。
 ——大力开展“法律进村入户”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机部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制信息进乡村、法律服务进农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

公益性法制讲座、“以案说法”、案例评析、法制文艺等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农机中心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利用单位场所,组织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制宣传;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农机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推进农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围绕平安汉沽、和谐汉沽建设,广泛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坚持把依法治理与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抓好落实,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以迎奥运为契机,利用三年的时间重点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落实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的具体任务,强化农机安全管理,维护和稳定我区农机状况,促进平安、和谐乡(镇)村建设。
三、对象和要求
(一)农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农机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农业科研、推广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农机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群众。重点加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农机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农机安全监管的能力,规范行政执法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农机中心党总支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努力增强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
(三)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建立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特别是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及时组织学习,熟练掌握。教育执法人员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执法程序。坚持实行岗位考试考核,加强政纪法纪教育,增强执法人员执法为民意识、服务和守法意识、权利和义务意识,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大力培养农机维修网点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整顿和规范农机市场的形势和要求,开展农机维修网点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建立农机维修网点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作为农机维修网点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规范农机维修网点的经营秩序。小编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五)加强农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在农村广泛开展基本法律知识以及同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加强农机基层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机基层干部用法律手段管理农机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要不断创新农机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组织农机法制讲师团、宣传队、编写实用教材和宣传资料,向农机基层干部、农机户宣传农机政策和法规,全面提高农民学法用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农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方案,编写教材,抓好试点,培训普法业务骨干,做好“五五”普法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为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09年,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农机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抓好典型,全面推广,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总体考核验收内容。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0年,在继续做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完成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对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区农机服务中心成立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农机中心主任:杨作良;成员:李家国、李长青、常俊江、裴子国。具体工作由农机中心办公室负责。农机法制宣传教育是农机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其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要专题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健全普法

领导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确保“五五”普法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
(二)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农机部门普法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素质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五五”普法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兼职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培训一批普法骨干,壮大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积极开展农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五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开展普法试点、建立农机法制宣传通道、开通农机法律服务电话、组织农机法制宣传月活动等,都需要经费投入,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将农机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农机部门也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所必需的经费,并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确保农机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监督和激励机制。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对农机“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阶段性考核。各镇农机部门及下属企业要主动向农机中心报告普法工作情况。对在农机 “五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推动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
(五)加强农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实行固定场所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结合,办好法制宣传栏目,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争取办好农机法制宣传网站,创新网络法制教育形式。充分利用乡村、市场、田头等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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