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为了更快的完成工作进度,我们要格外认真地拟定一份方案。方案应从各方面安排,方案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根据**规定,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以、党的基本路线以及“”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分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第三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三)分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五)其他事项的查办。第四条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一)建立分局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分局领导每年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2次督查。(二)分局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部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本局电子督查系统的代码维护工作。第五条督查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一)负责对上级国税机关和省、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督查的分办、督查工作。(二)负责分局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决定以及局领导有关指示及批办事项的分办、督查工作。(三)负责督促分局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四)负责对分局的全局、目标管理实行督办。(五)负责对上级和分局领导有关人民来信来访重要批示以及人大、政协提案的分办、督查工作。(六)负责将分局贯彻上级国税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情况和上级机关要求反馈的其它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第六条分局其他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负责专项督查工作。第七条分局通过电子督查系统进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第二章权限管理第八条用户权限。用户权限分为分局领导权限、督查员权限、部门领导权限、部门内勤权限和一般干部权限五个级次。第九条分局领导权限。分局领导拥有分局督查事项批示权、延期事项审批权、办理结果复审权(包括退办权、完成核销权和报上级机关审核权)、全部事项跟踪查询权。第十条督查员权限。督查员是分局系统的管理责任人,负责管理分局所有用户的信息和权限,包括建立用户账号、设置用户初始登录口令和权限级次等。具体包括:系统维护权、督查事项立项权、延期事项审核权、办理结果初审权(包括不需要领导复审事项的退办权、核销权和报上级机关审核权)、催办权、全部事项的跟踪查询权、督查通报(督查专报)上传权、考核结果的审核、调整、公示权。第十一条部门领导和部门内勤权限。(一)本部门承办事项批示权、办理结果的审核上报权、延期申请的审批和审核上报权、部门承办事项的跟踪查询权。(二)部门领导直接承办事项的延期申请权和办理结果反馈权。(三)本部门分管工作的考核权和考核结果录入上报权。第十二条一般干部权限。本人承办事项的延期申请权、办理结果反馈权和阅读查询权。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工作程序。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领导批示、分办、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第十四条督查事项立项。督查事项立项由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立项时要注明公开或不公开,对公开事项所有人员均可通过分局内网“督查督办”模块浏览该事项的基本情况,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非公开的事项只能由事项流经的人员阅读查询。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一)上级国税机关和分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二)分局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奋斗目标。(三)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和交办、督办事项。(四)分局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党支部会议等重要会议确定的重要工作事项。(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六)人民来信来访办理情况和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七)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第十五条领导批示。分局办公室对需列入督查督办的工作,应在电子督查系统中列明督查工作的事项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报经分局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单位实施。对需要会签的督查事项,可同时转报多个领导批示,领导会签后,督查员可根据领导批示意见修改具体工作要求。第十六条立项分办。办公室根据分局领导的要求和督查内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定期拟出督查事项进行分类立项,分解下达给有关部门办理。对涉及几个部门的综合性督查事项,要分别注明主办和协办部门,明确责任范围;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要时由办公室报请分局领导批准成立督查小组开展督查。第十七条承办。有关单位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承办完成时限为督查员或分局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而非整个事项的最终完成时间。一般承办单位的完成时限为整个事项最终完成时限前三个工作日,有特殊情况的在具体事项督办要求中另行说明。对时限紧迫、内容重要的上级决定、指示应随到、随办;对一些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落实难度大的督查事项,要实施不间断地跟踪督查;对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要及时报

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对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督查任务,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报告并由分局进行协调。第十八条督查事项办理。各承办单位接到督查事项后,要及时组织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形成专题报告,经承办单位领导审签后上报。办理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对需上报的报表、表格等材料应以附件形式上传,并在反馈结论栏中写明所上传附件的名称。第十九条延期处理。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承办单位必须在事项到期前,通过电子督查系统办理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经承办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督查员初审,督查员初审后根据具体情况批复申请人或转报主管领导审批。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延期申请,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申请人,在批复申请人时,应明确具体完成时间。第二十条督办。督查事项由负责督查的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进行督办。督查员应定期通过电子督查系统的“事项跟踪”功能,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检查督查事项的完成情况,加快办理速度,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事项进行催办,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理。第二十一条反馈。承办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反馈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办公室要及时将承办单位的反馈情况向分局领导汇报。督查事项办结后,承办单位要整理办结报告,报送办公室和有关领导审结,一般情况下,年度工作情况,每季反馈一次;分局奋斗目标,半年反馈一次;有具体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反馈。第二十二条审核。分局对承办单位报送的督查事项按下例程序进行审核。(一)由督查员进行初审,督查员可根据具体情况和权限,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办理结果做出退办、核销存档或转报主管领导审核等处理。(二)主管领导对督查员转报的办理结果应签署审核意见,对完成合格的事项应在系统内核销存档,对完成不合格的事项应在系统内进行退办,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三)对退办的事项,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写明退办的原因和退办完成期限。(四)对承办单位送报的办理结果,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签署意见。第二十三条归档。凡列入电子督查系统的督查事项,系统自动记录督查事项全过程的各项数据,形成电子档案,督查员应根据规定,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和数据清理工作,确保系统信息的安全。第二十四条查询利用。电子督查系统提供了综合查询和统计查询功能供用户查询操作。(一)用户可通过系统的综合查询功能,跟踪查询自己有权查阅督查事项的详细情况。(二)凡列入电子督查系统的督查事项,系统自动统计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所有用户均可通过该功能查询各单位的完成情况,增加工作透明度。(三)系统提供的“督查通报”栏,用于督查工作,供用户浏览借鉴。第四章安全保密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使用电子督查系统,应设置自己的登录口令。登录口令由个人负责保密,按有关设置规则进行设置,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发现自己的登录口令有被盗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由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使用电子督查系统应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对属于本人办理的非公开事项,要注意防止泄密,严禁擅自拷贝、打印或给无关人员阅读,违反规定者按保密工作的有关纪律规定处理。第五章考核奖惩第二十七条分局将督查工作列入二级岗考。考核内容分两个方面,一是督查工作运行情况,包括部门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工作程序规范等;二是督查工作质量,即督查事项办理落实的时效性、落实内容的全面性以及督查报告质量。第二十八条分局按季采取《督查通报》的形式,在督查督办系统中对督查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第二十九条对在考核中成绩显著的,或上报督查材料积极,反映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且有较高的参考价值,被市局或以上督查、信息刊物采用的,在二级岗考中给予加分,加分办法另行规定。第三十条对未按时办结的、被退办的、办理质量不高的,在二级岗考中给予扣分,扣分办法另行规定。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负责解释。二○○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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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部保密工作制度


xx部保密工作制度一、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七)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八)不随便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递秘密文件;(十)不携带秘密材料外出参观、游览。二、文书保密制度(一)接收文件1、收到文件和信件启封后,当天登记。按密级及一般文件分类登记并编好顺序号,贴上文件呈批传阅笺,于当天或第二天送办公室主任阅批,然后根据办公室主任提出的呈送意见,分别将文件送给有关部领导和有关科室。2、凡是急件、会议通知或时间性较强的文件,必须随收随送,尽快送到有关领导。其他文件亦要抓紧传阅,一般不超过一星期传阅完。3、凡是秘密以上的文件,必须在当天内阅读,下班前交回文件保管处,以确保文件的安全。无密级的中国共产党中央的文件作密件保管,与一般文件分开存放。4、认真做好文件的防盗、防失、防窃、防虫、防潮等防护工作。一切文件和档案应放在指定的保密柜和保密室。5、做好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立卷归档的案卷,有关部门或个人需查阅时,需经办公室领导同意,才能准予查阅。6、定期检查清理文件,做到传阅文件不积压,不出错漏,不丢失。按区保密局的要求定期清退秘密文件。部内印发剩余的文件材料及一些没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等统一送到定点纸厂化浆。(二)文件打印1、凡打印文件必须有领导签批。2、秘密文件应按规定标明密级。打印错的秘密材料及未公开的干部任免讨论材料要及时用碎纸机碎掉。印制秘密文件过程中所形成的蜡纸、衬纸、清样、废页、废件等应及时销毁,不得任意堆放。3、文件的原稿及打印好的文件、资料应放入抽屉内,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4、电脑打字、文印室一般情况下不得随便进入。5、打字员应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将有关秘密的内容向外泄漏。(三)发出文件1、文件印好分发前,要检查分发份数与实印份数是否相符,发文范围是否确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办文科室协商,处理后方可分发。2、秘密、机密、绝密和急件、特急件、亲收件要在信封上标明。同一信封内装几份不同内容、不同文号的文件,必须在信封上标明。3、信件在转发出前,要再次清点核对,收文的单位数与件数是否相符,收文单位是否准确。4、收发文均要办好签收。三、电脑管理保密制度1、各科室使用的电脑日常维护由各科室派专人负责,如使用中遇本科室不能修复的故障,须向办公室通报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落实联系专业维修部门进行修理。办公室负责保管各科室电脑维修的有关资料、指导各科室使用有关电脑设备及联系专业维修部门保养、维修电脑设备。2、各科室使用的电脑必须安装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防电脑病毒软件,并经常做好防电脑病毒软件的升级工作。对交换、复制、下载的资料要做好防电脑病毒工作。如使用电脑过程中发现电脑被感染病毒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向办公室报告,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电脑病毒的扩散,待病毒清除后方可继续使用。3、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电脑的有关保密规定,加强对保密资料载体(磁盘、移动硬盘、记忆棒、光盘、打印纸等)的管理,按保密要求进行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存、销毁。对有保密要求的电脑和资料载体,不得联接在Internet网中进行任何操作和使用。同时,要自觉接受区国家保密局等国家保密部门依法进行的信息安全保密监督和检查。4、上网信息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浏览、下载黄色及反动网页及资料。5、本部电脑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其他单位使用,如确需外借的,必须经部领导批准。四、复印机管理保密制度1、复印秘密级以上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登记制度,严禁私自复印和滥印文件。2、复印秘密文件要请示主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将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3、复印机由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五、其他1、手机使用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规定,召开重要会议时必须关闭手机,不得在固定电话、手机中谈论秘密事项或内部事项。2、如发生泄密问题时,要及时、主动向部领导如实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中学共青团工作制度


中学共青团工作制度

中学共青团工作制度

中学共青团工作制度

1、学校共青团组织的基本任务,是配合学校党政部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武装青年学生,引导他们加强实践锻炼,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适应未来社会需要,自觉为实现我国人民的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一代新人。

2、团员在三人以上的单位建立团支部,一般初一年级建立团支部或班班建立团支部;初二以上班班建立团支部。

3、团的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每学年要进行调整充实。

4、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学生干部任期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制度,“三会一课”(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上团课)制度、团日活动制度、团员发展制度、团员档案管理制度、团费收缴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等,有秩序地做好团的经常性工作,实现科学化管理。

5、按照“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员的大门”的发展方针,做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努力壮大团员队伍,初中阶段团员要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高中、技校、中专要达到百分之七十五以上,试行在初中一年级十三岁的少先队干部中发展团员。

6、加强对学校中少先队、学生会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使他们能够独立地、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7、表彰团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向学校行政领导为做出显著成绩的团员和学生申请表彰和奖励,向学校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

8、在青年教师中积极开展团的工作,带领青年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教学任务,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9、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中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社会服务、考察访问、军训、结合社会调查或科学考察的远足活动等。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了解社会,了解改革,了解油田,了解本地经济文化状况,发展规划和对各类人才的需要情况,认清当代青年学生的社会使命,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人才观,树立远大理想,确定成才目标。

10、开展科技实践活动。组织中学生涉足校内、外各种类型的科技实践,积极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创造、小设计、小论文等创造发明活动。通过科技实践活动,开阔中学生知识视野,提高理论与实际结合、动脑与动手结合的能力,发展创造精神、创造思维和创造才能。

11、开展生产劳动实践活动。组织中学生参加油田生产建设、农副业生产劳动、商业、服务业劳动和公益劳动等。通过生产劳动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和劳动观念,养成热爱油田、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良好品德。

12、开展文化体育实践活动。组织中学生成立记者团、艺术团、文学与集邮协会等各种社团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文化体育活动,强健学生体魄,陶冶学生情操,提高文化素质,增强各方面的能力。

13、建立校内、外实践教育活动基地。在校内,充分利用校办厂(商店)、农场开展实践活动;在校外,与学校附近的油田生产、科研卫生、服务公司、农场、部队、商店、饮食服务、地方企业等单位进行联系,建立活动基地,开展对口实践活动。版权所有

关于民情日记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


建立民情工作制度是 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牢牢把握“立党为民,执政为民”这个本质,在思想上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在实践中坚持走,是实践“”重要思想具体行动体现。为贯彻落实全省“三项创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和区委组织部开展“三民创建活动,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争创“抓好‘第一要务’、牢记‘两个务必’、实践‘三个代表’”加强××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切实提高××班子的执政能力水平,通过民情日记这个活动载体,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努力形成班子强、作风正、认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班子集体。
二、具体内容
(一)“民情日记”的范围和对象。
建立民情日记工作制度,是××党工委创建“亲民为民富民”班子活动的一项工作措施,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要求××党政班子领导、××机关科室人员每人都要有一本“民情日记”,同时,各社区支部书记、社区主任都有一本“民情日记。
(二)民情日记的格式
为规范民情日记本,对所了解、掌握的情况,明确民情日记的格式由三个部分组成,即:事由、办理过程、办事结果。
(三)民情日记的内容
1、群众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的要求。
2、群众生产生活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3、群众对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公益事业、社会制安等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4、走访群众的,帮助解决困难的典型事例,以及干部群众解决困难的新经验、新典型。
5、记录困难群众。地保对象、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困难及解决困难情况。
6、困难群众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
三、具体措施
为积极推进民情日记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制定“六条”制度,强化措施,督促执行。
1、建立首问责任制度。凡是当场能够解决现场办理,不能答复或不在解决范围内,要当面向群众解释或给以明确答复,不能推委。
2、建立反馈处理制度。对群众反映当时难以处理的问题要填情况反馈卡,党工委为办事处召开一次分析报告会,提出具体解决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具体承办并加以落实。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因为领导、干部个人处理的问题没有落实到位、处理问题不及时,造成集体上访或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4、建立检查落实制度。对民情日记要由××政工科牵头,分季度、年度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点评实施情况好的评。
5、建立接待日制度。为了让广大居民群众及时解决困难,××党政领导做到有情必有知、有求必应、有困必帮,并确定每月1日、11日、21日为党政领导班子领导接待日。
6、建立遗留问题消耗制度。为了使广大居民群众提出的困难问题解决,××社区居委会要建立“遗留问题消耗单”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布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承办结果。
四、组织领导
1、明确目的,提高认识。××党政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建立民情日记工作制度的重要意义,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党组织饯行“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作为提高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载体,列入议事日程。
2、明确责任,落实到位。要接到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用足够的精力抓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浓厚氛围。要把民情。要把“民情日记”与开展“一帮一”帮扶工程、民心工作、和“三民”活动链接起来,使思想、措施、责任三到位。
3、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接到领导干部、社区书记、主任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民情日记”工作,要坚持执政为民、心为民想、情为民亲、利为民洁、绩为民求、权为民用、策为民思、劲为民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困难不低头、不回避,坚持接待制度。党工委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对“民情日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督察中发现不力的将查办情况通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乡镇奋力追赶超越推行五化工作制度方案


乡镇奋力追赶超越推行五化工作制度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奋力追赶超越推行五化工作制度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高效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实现年度追赶超越目标,彰显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成效,结合**工作实际,经党委研究,决定于全镇推行“领导责任清单化、工作任务项目化、工作措施具体化、工作成效实效化、常规工作纪实化”工作制度(以下简称“五化”工作制度),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的意义

落实深化作风建设有关要求,围绕打造“服务型、落实型”高效基层组织和增强“两力两率”需要,进一步夯实明晰各级领导班子和成员的工作职责,增强工作履职主观能动性、工作落实实效性、最大限度激发工作激情,为年度追赶超越目标实现提供科学有效的工作制度保障。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来**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省、市、区委提出的“追赶超越”要求为指导,以凸显各级组织和干部工作推进实效性为重点,紧紧围绕我镇年度追赶超越目标任务,重点对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工作成效、纪实考评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明确,形成务实高效的工作运营机制,为加快“三镇”建设、奋力追赶超越提供科学有效的工作制度保障。

三、任务目标和措施要求

(一)、领导责任清单化

任务目标:各领导班子成员要每名班子成员自觉担起应当之责、该当之责、必当之责;结合岗位责任分工,抓好分工领域职责任务落实。按照“共性责任分块负责、个性责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工作责任明细无遗漏全覆盖,杜绝推诿扯皮。

措施要求:在年初要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的基础上,做到任务细化分解到每周每月每季度。年度追赶超越目标(一人一状)经上一级领导审核签字报党政办存档。每周工作任务清单由部门提出,分管领导把关后周一上行政办公会审议印发。各村参照执行。

(二)、工作任务项目化

实施项目化管理,就是把年内要完成的重点工作一一排列出来,精心筛选出有亮点、有特色的工作以“项目化”的形式确定下来,简明扼要的合理确定每一个项目的具体目标、完成时限以及具体要求。

任务目标:每名班子领导要结合年度承担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每个人干什么、怎么干、达到什么效果。对任务进行项目包装。项目一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

措施要求:镇上将强化对每个项目的过程干预。坚持实行每月一次集中调度,各分管领导每月向镇党委、政府集中汇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实施中的好做法及时总结借鉴,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立即整改。对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实行集中会诊制度,集中研究解决。各基层组织和班子成员要树立攻重点、破难点、树靓点进取意识,对于本职工作要善于统筹谋划、总结提炼,科学协调推进。涉及重点工作重要事项,要以抓项目落实思路包装策划,提前调研分析论证,提出较为成熟贯彻意见和思路,按要求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审定。

(三)、工作措施具体化

任务目标:为确保任务落实,围绕工作任务要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措施要实,具体包括任务分解落实(明确到人到事)、督导检查计划。

措施要求:工作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工作成效实效化

任务目标:围绕目标任务落实,要有推进完成进度计划和预期成效,对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要提前向党委书面报告客观理由,并提出完成计划。

措施要求:一是实行清单定期报告制度。班子成员每半年要向党委政府报告落实情况;各部门负责人每周向分管领导报告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每月向上一级党组织和分管领导报告落实情况。二是实行定期检查制度。班子成员要按分管责任,对分管对象报告的情况,要审阅检查,并签署意见,进行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镇深化作风督导组按照“一季一督”要求,每季度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并不定期组织抽查。三是强化结果运用。通过督导检查考评,全面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科学准确进行评价,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便于研判、分析和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督办指导,促进各项工作按要求推进。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定期检查和日常抽查中存在问题的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对不按时完成任务、弄虚作假的,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常规工作纪实化

为便于接受工作督导考核,涉及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均要保留工作开展“痕迹”,特别是涉及列入区级重点考核指标任务完成落实情况,均要体现纪实。

任务目标:纪实内容包括安排部署、督促检查、重点难点性工作协调解决会议记录,纪实记录上要有参与人员签字确认。

措施要求:一是要求纪实要“准”,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准确记录,并对有关事项的重要措施、重要环节、重要结果,也要求记录清晰。对个人履责事项要求必须由本人记录,确保内容准确、真实。二是要求汇总要“全”,对党组织履责事项采取即行即报的方式及时在平台上填报,以便上级及时了解掌握。对第一责任人及班子成员个人的履责事项,按共性责任、个性责任分类,对共性责任如参加党组会等有关会议,集体学习传达、研究部署,参加统一安排的检查督办、考核等事项,依据党组织履责事项按参与人分别填报;对个性责任如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联系单位及干部,进行的个性化教育管理、廉政谈话、检查督办等事项,依据个人留痕本查漏补缺,并由领导本人签字后统一填报,防止出现遗漏。三是要求上报要“及时”,明确填报台账的时间节点,在每月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党组及班子成员当月的履责清单报党组书记审核,并由专班对照清单,对电子台帐进行核对完善,确保台帐与清单内容一一对应、按时上报。

推行五化工作制度,是镇党委着眼于辖区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成果检验和奋力追赶超越目标实现的需要,是一项实践中总结提炼的科学高效工作运用机制成果,亦是我镇深化作风建设的靓点举措,辖区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班子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抓好贯彻实施。党政办负责各级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五化”工作机制资料收集,镇纪委负责督查问效。对于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镇党委将责成镇纪委按照“白、黄、红”三色督办单予以问责问效。

区四大家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区四大家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区四大家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确保区四大家机关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内部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四大家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包括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家属院、车库及公私财物的安全防范。
二、机关安全管理本着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范,严格管理,方便工作,主动服务。
三、四大家办公室为安全保卫工作日常管理职能部门,负有对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职责,机关各单位均须予以配合和支持。
四、机关内保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工作职责;机关内部各单位要明确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五、实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因工作失职引发事故,要严肃追究内保人员、具体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四大家办公室分管领导的责任。
六、加强门卫管理。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就餐或临时离岗要实行倒班,严禁断岗、脱岗;来人来访必须进行登记,经电话联系准许后方可让其入内;下班后大门要及时落锁,闲杂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七、加强车辆管理。机关驾驶员要为公务用车提供安全、高效、优质服务,做到车辆净洁、车况完好、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车内存放钥匙和贵重物品,外出执行公务要确保停车安全,车辆返回后要及时入库。机关院内车辆要凭证出入,非四大家机关和乡镇局委的车辆一律不准停在机关院内,出租车不准进入机关和家属院。公务车辆要购置完备的保险手续,有存放的车库,暂时没有车库的车辆要在机关办公院内停放并加防盗锁。
八、加强值班工作。四大家机关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严禁擅自离岗,值班过程中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九、各单位要经常加强安全、保卫、保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安全保卫制度。
十、切实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要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完善“人防、技防、设施防”措施,确保安全。
十一、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剧毒品和枪支弹药带入机关大院。如有发现,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同志妥善处置。
十二、各单位应建立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财会工作人员安全保卫责任制,完善财务室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存放现金、各类票证和印鉴。版权所有
十三、加强机密文件资料和贵重物品的保管和管理,以防泄密和失窃。
十四、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经常维护保养,并教育机关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十五、增加安全保卫工作的投入,重要部门要配备防盗门和必要的防盗器具。
十六、各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聘用的临时工、农民工、外来施工人员名单要报保卫部门登记备案,领取临时出入证。
十七、单位内部如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须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依法查处。
十八、各单位对安全保卫工作要做到月自查、季汇报、年总结,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一、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职责
(一)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做到:

1、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

3、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4、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或预算。

5、确保本部门所经管的财产物资安全、完整。

6、接受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牵制、互控制度。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人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理。具体内容包括:

1、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员以外的人员代收现金时,必须由财务主管人员指定。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券帐目的登记,不得编制记帐凭证、不得兼管总帐、电算系统维护员、管理员、不得从事除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以外的明细帐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3、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

4、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四)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设置稽核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应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l、审核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是否在财务计划或预算之内。

2、审核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3、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是否与财务会计帐簿记录相符。

4、稽核人员应由财会主管人员提名,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财会岗位责任制中予以明确。

(五)财会主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单位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3、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

5、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免,必须报经上级人事、财会部门批准。

(六)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中专以上财会学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已聘任(用)技术职务的会计人员掌握计算机能力应达到铁路初级标准。

4、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七)任(聘)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主管人员。财会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会部门中任职。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财会部门中任职。

(八)财会主管人员、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必

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办理调转手续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代办移交。

二、会计处理程序

(一)采用记帐凭证核算形式,并按以下流程进行会计处理:

经办人员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后,应当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及时送交财会部门----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收款、付款、转帐凭证----稽核人员审核----财务主管审核----出纳人员根据收款、付款凭证办理收付业务,登记库存现金日记帐----帐务人员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总帐,期末,将总帐与库存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根据帐簿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二)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国家统—会计制度和《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1、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并符合规定,与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2、接收单位是否为正确。

3、收据、发票种类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期内,大小写金额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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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符。

4、裁剪发票的裁剪金额是否与小写金额相符。限额发票的填写余额是否超过最高限额。

5、发票是否有税务局统一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是否有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章;从外单位取得收据、发票是否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6、收据、发票金额有否涂改、是否与发生的经济业务金额相符。

7、购买图书、药品及其他实物时,发票中无明细项目的,是否附有与发票总金额相符且加盖了对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明细表。

经办人应及时将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

(三)制证人员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以及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合同等,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制证(报销)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财会主管人员报告;财会主管人员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重大的不真实、不合法的经济业务事项,财会主管人员还应当向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报告。

制证(报销)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三、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货币资金必须集中由财会部门统—管理,所有货

币资金收文都必须纳入财会部门统—核算。其他任何部门未经财会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业务和开具各种收款凭据和发票,不得设立“小金库”。

(二)银行帐户的开立,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以及上级财会主管部门关于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未经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开设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银行帐户。

(三)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货币收付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四)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如实写明用途、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财务部门必须配备带有报警装置的防抢劫安全箱(包)、取送现金时必须使用。到银行存取款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派员护送或专车接送规定。即:一万元及以下的现金取送必须两人同行,一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派专车接送,十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专车接送并派保卫人员护送。

(五)交款人向财务交纳现金,必须填制现金缴款单,注明缴款事由。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现金缴款单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根据收款收据清点现金入库;收妥现金入库后,应在收款收据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的空白处加盖“收讫”戳记。

财会主管人员根据出纳入员签章并加盖“收讫”戳记的收款收据,在收款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签章。

制证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的记帐联和现金缴款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并签章。

(六)工资、奖金应委托金融机构代发、必须由金融机构出具加盖银行结算章的代发清单,作为支付工资奖金的付款凭证的附件。

(七)各部门应将领取的工资奖金及时发放到个人,于次月底前将签收单上交到财会部门,到时不交或迟交的要对经办人进行考核,上交财会部门的签收单不得使用复印件或复写件。

(八)银行对帐单必须由开户银行提供并加盖开户银行结算章,不得以复印件代替。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属于记帐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属于未达帐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九)财会主管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结果记入《库存现金抽查簿》、《银行存款抽查簿》。

四、存货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资采购业务一律由部门归口办理。生产材料、工具由材料室采购、收发、登记,办公用品、除生产工具以外的生产、生活低值易耗品由总务采购、收发、登记。并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材料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核算、批准人员必须相互分开.不得由一人兼任。材料物资采购必须贯彻“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员对采购材料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交货期及使用安全全过程负责。

材料物资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回扣必须及时上交单位财部门入帐。

(三)物资采购业务按以下流程办理:

编制采购计划——主任审核批准——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供货---物资验收---货款结算。

(四)物资储备实行定量、定额管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库存结构,及时修改储备定量、定额、达到合理储备,有效利用资金。

(五)按计划采购:各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消耗定额确定物资需用量,编制计划上报,采购计划经财会、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主任批准。

(六)选定供应商。应建立选定供应商的集体决策机制或招标制度,坚持比质比价采购原则。对属于路局规定的招标采购范围和达到批量标准的物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对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采购,应组成有关生产、技术、物资、财会等部门人员参与的决策集体,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决策。对专用物资,必须到铁道部规定的定点生产厂家采购,不得采购、使用非定点厂产品。

(七)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应由主任、财会及其他部门会同签订。会签部门应检查合同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否有授权批准人签字所购物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是否与订购单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规定的采购权限;供货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八)供货:物资采购人员应督促供应商按照合同或协议要求及时供货。

(九)验收:采购物资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验收员或有关人员对所购物资进行验收。一切物资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入库,不得进帐,不得使用。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和检测,并对检验结果承担责任。验收完毕,验收入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出具验收记录,验收人员、交料人在验收记录上签章。管库员接收材料物资,应根据验收记录和实际收到数量填写收料单,收料人、交料人。

(十)货款结算。购货发票或帐单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审核签字。并交财会部门办理付款。会计人员办理付款前、必须审核以下内容:

1、审核物资采购是否按照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进行。

2、审核购物发票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3、审核入库物资收料凭证,检查是否有采购员、交料人、验收人、收料人的签章,内容填制是否完整,并与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及原始凭证相核对。

会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物资采购业务、不得办理采购结算,并报告财会主管。财会主管对严重违反规定采购物资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十一)库存物资管理:

1、一切材料物资的收、发、保管和实物核算,必须由管库员及时统一办理。管库人员应对材料的质量的数量的完整性负责。

2、管库员应经常检查和循环盘点库存材料,每月不得少于物资管理办法规定的自点率(不得低于15%)。但对贵重物品和生活资料,应每月清点一次,以保证帐、物相符。管库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如遇工作变动。必须对其保管的材料物资进行清点、不得离职。

3、库管员、财务部门应每季不少于一次联合对库存物资进行抽查核对,并做好抽查记录。

4、仓库管理除按一般物资核算,还要针对各使用部门或人员人登记工具领用本或低值易耗品领用本。

第13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做到:

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台帐,制定目录、进行实物管理,其领用、退回、调拨、修理与报废等动态严格办理手续,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纳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应统一编号,一物一号,以便确认。

1、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责成专人负责管理。班组和个人使用的物品,应指定专人或使用人负保管责任。未经同意,他人不得动用;其他部门或个人要借用时,应办理借用手续。

2、物品交接、必须由双方在交接凭证上签章。

3、物品保管人离职时、必须将所保管的物品进行清点,帐、卡、物核对相符,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职。

第14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注销时应做到:

1、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应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编制物品注销记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注销,注销补充要重新办理备品用料手续,登记管理手册。

2、对于丢失、损坏和其他原因短少的物品,应分析原因和责任,按列销批准权限规定办理。属于个人责任的,由过失人赔偿,赔偿金额按使用年限折算。

3、报废的物品应有标记。及时处理,防止重复注销。

4、报废物品必须记入总务帐目及领用部门的。

第15条存货清查:由主任组织清查小组,每年对各种物资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清查方法:应先清点实物,同时填列物资盘点清单,并与帐面数核对,发现浮多、短少的应填制物资清点记录;自然减量的应填制自然减量计算表;毁损报废的应进行技术鉴定,填制材质鉴定书。

物资清查应根据实物的性质认真进行计数、检斤过称或丈量,逐项在规定表格上加以记录,不允许以借条报数。在进行帐物核对时,首先应将尚未登帐的收、发凭证在明细帐上登记齐全,并结算出正确的库存量。使实物存量和帐记存量处于同—时日。

五、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新建、扩建、改建、购置:

1、加强固定资产购建的计划管理,凡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论何种资金来源,都应纳入计划管理,没有路局或授权单位计划,不得进行购建。对部、局下达的投资计划,应严格按指定的建设规模和批准的概算等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在项目间调整投资,不得冒名顶替、变更计划内容、严禁将投资挪作他用。

2、购建程序:

(1)建设项目的程序是: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审核批准立项---下达计划---设计并编制概预算---审批概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2)购置项目的程序是:上报建议计划----审核批准下达计划----编制预算---审批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3)每年根据生产、生活需要,编制固定资产购、建计划,报路局计划部门审批。

(4)根据上级批准下达的计划,编制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预算经批准后,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的固定资产应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固定资产可以不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各单位应当召开领导会议决定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并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6)对固定资产的建造项目、根据工程进度组织验收,编制验工计价表,财会部门根据验工计价表支付工程进度款。预付工程和备料款应控制在合同价(或工程造价)的25%以内,工程开工后,工程进度预付款最多不能超过工程造价的95%,注意扣取质保金,除质保金,其余款项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全部一次结清。

(7)固定资产购置或工程完工,应按合同、预算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验收小组编制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固定资产购建完毕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组固手续。单位自行发包或自行施工、自行购建的项目,完工后,由业务部门填写组固单,交财务室建卡;局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双方签认后,由财务处向建设单位下转投资。尚未正式办理移交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正式移交后,调整原暂估价值和已提折旧。

(9)财会部门根据计划、合同、发票、决算等凭据办理结算。

(二)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

1、指定专人保管固定资产,对造成非正常损失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赠送、削价、报废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增减和使用等审批权限必须按《南昌铁路局<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南铁财字[20xx]55号)执行,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固定资产的增减动态和使用状态的变更,必须由各单位的技术、设备等管理部门根据有关动态变更文件或命令填制动态凭证,调整技术履历簿和档案,并及时通知财会部门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帐、卡、物相符。

4、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如有出入,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5、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单位长应组织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保管使用部门组成清查小组,按以下程序进行清查:

(1)清查小组清查盘点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并登记造册。

(2)财会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做到报表与总帐分类帐—致,总分类帐余额与明细分类帐余额之和一致、明细分类帐余额与固定资产卡片金额之和一致。

(3)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台帐(履历簿)和卡片、保证相互一致。

(4)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将各自的帐、卡与固定资产盘点湾单进行核对,核对后编制清查报告。

(5)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9)单项原值在5万元以下(不含机械动力设备)的资产,由单位自行办理列帐手续;单项原值在5万元及以上的资产,由产权督理单位提出申请,经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路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6)每根据设备实际使用状况,上报设备大修、中修计划。

(三)固定资产报废:

1、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

2、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9),固定资产发生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分清任责任。在未经批准列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后,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理由书”(财固—10),待批准后列帐。

3、固资损失审批权限:单位成立资产损失核销审批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鉴定,经单位长审查,“编制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财固—8),报路局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交按照以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主业原值在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不含机械动力设备,下同)毁损、盘亏、报废,2万元以下的机械动力设备,由单位资产损失核销审批领导小组审核,单位长审批,损失自行列销,报国资办备案。主业原值在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不含机械动力设备,下同)毁损、盘亏报废,及时万元以上的机械动力设备,报业务主管部门、国资办审批。

5、清理结束后,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六、债权债务管理

(一)为了确保债权的及时收回和债务的按时偿还,避免坏帐损失的发生。维护资金的正常运转,必须加强对债权债务的管理、核算及清理。建立债权债务清理责任制度,实行债权债务追究制度。

(二)明确责任:财务室是债权债务的核算部门,债权债务清理的责任部门为主办该项经济往来事项的部门,主要是指直接与对方联系、洽谈、签约等、并向财会部门办理收、付款业务的部门。责任部门的直接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是清理债权债务的直接责任人员。

第3条相互配合:在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各相关部要相互配合,对债权债务管理进行职责分工,财会部门、物资采购部门、有关业务部门、合同督理部门应各司其责、相互协调。

1、财会部门的职责:必须专负责债权债务审核、核算、清理、签认,财会主管人员负责控制、审查债权债务发生的合理性,监督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

2、物资采购部门职责:根据生产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采购物资必须签订购货合同,并将购销合同送达财会部门,对采购物资约价格、质量、交货期、相关服务全过程负责、严禁盲目采购。加强对物资采购环节的管理与监督。

3、有关业务部门职责:对本部门涉及的相关工程、劳务项目要确保技术.质量符合要求,又要确保工程项目按期完成。在业务发生前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并抄财会部门。

4、合同管理部门职责:对每个所签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购销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引起经济纠纷。

(四)在签订合同同时必须向财会、计划、内部审计、法律等有关部门咨询,对所签订合同的各项条款要认真审查,尤其在确定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违约条约时,应当考虑缩短债权期限、促进债权快速收回。

(五)任何部门和人员不能以单位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六)任何部门或人员不能将本单位资金拆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七)个人借款只限于因公事项、其他事项不得借款。财会部门应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严禁公款私存、公款公用。坚持单位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对个人借支、预支等款项,经办人在借支、预支项目完成后,必须及时办理报销,同时将余款全额缴清。经办人在借支、预支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仍未办理相关报销手续的,财会部门必须将其名单书面报告单位长,并从工资或资金中扣还。

(八)对跨年度的债权、财会部门在每年年底前开具对帐单或签认单,与欠债人员或单位对帐。

七、运输成本、外委成本管理

第1条(一)实行科目负责制:

1、运输成本含维修成本(含中修)、大修成本。

2、外委工作指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完成的外单位委托的工作,外委工作可按劳资处审批的工费比例计提工资,必须承担外委工资的工资附加费、除内部供应外,外委工作必须按外委收入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必须承担路局规定的招待费、间管费,并完成外季利润。

3、财会部门负责成本费用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合理编制维修成本费用计划(不含大修、外委),并将成本费用计划分解、落实到科目负责人。大修项目谁施工谁负责,外委工程谁承揽谁负责。

4、各科目负责人要在分管范围内编制成本计划、建立成本费用台帐,加强成本费用的动态管理与控制,及时分析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期提供成本费用考核依据。为保证各科目负责人有效控制成本,有的费用要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版权所有

5、科目负责人对所分管的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

(二)明确费用审批权限

费用的发生必须经有权批准人批准。属于科目负责人费用计划及费用项目之内的费用,由科目负责人批准。属于超出科目负责人审批权限的费用,费用发生之前,必须报经单位主任审批,并让科目负责人知情。

(三)建立成本分析制度:财务室要每季度完成决算后,牵头召开成本分析会,各科目负责人书面分析工作完成进度、费用支出情况、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及节超原因。降低成本费用的途径和措施,分析中应提出进一步改善经营、加强管理的对策和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或人员。财务室分析运输成本总体支出情况、投资项目总体支出情况、外委总体支出情况,同主任对全单位费用进行余缺平衡,有效完成全单位年度经济指标。

八、票据管理

(一)有关部门领用收据、发票,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管理。票据专管人员填写票证内部领取单、向票证保管人员票证。票证保管人员应建立票证领用登记簿.详细记录票证的领用人、时间、种类、领用数量、起止号码、收回时间。领用票证应在票证登记簿上签字或盖章。

(二)票证领用人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开具票据时,应按照票证内容逐次、逐拦、全部联次一次填写,必须填写齐全,字迹必须清晰,不得涂改。对金额填写有差错的,应当重开,开出的票证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三)票据领用人员必须做到:

1、不得转借、转让和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具收据、发票。

2、不得涂改收据、发票。

3、不得单联填开或开具上下(正副)联金额、内容不一致的收据、发票。

4、不得扩大专用收据、发票的开具范围。

5、不得未经批准拆本使用收据、发票。

6、不得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收据、发票。

工作制服配备策划实施方案


工作制服配备策划实施方案工作制服配备策划实施方案
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社会公众的参与和关注,离不开广大消费者的信赖与支持,而所有这些又都与企业形象有不解之缘。良好的企业形象,可以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增加投资或合作者的好感和信心。有贝之“财”易得,无贝之“才”难求。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竞争,良好的企业形象,使人才感到这里的工作环境为他提供了用武之地,这里的用人制度能使自己的聪明才智得以发挥。企业形象好了,职工就有一种优越感和自豪感,加之配套系统——统一的工作服的相互感应,创造出一种朝气蓬勃的气氛,使他们的工作热情日趋高涨,工作效率不断提高。为此根据集团目前发展,依据公司CI设计规范要求,本着品牌的形象也就是品牌创造者的形象原则,对集团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具体方案细则如下:一、集团制服分类:1、行政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层、部门经理及行政人员。2、生产职员制服:包括生产一线员工、班组长、队长等。3、警卫职员制服:包括集团警卫人员及销售部警卫人员。4、后勤职员制服:包括食堂、保洁职员。二、主要设计要素:第1版权所有1、质地:均采用朴素自然易料理的面料,不主张采用毛料。2、色系:采用诚信、理智的蓝色系,或庄重、古典的黑色系,或谨慎、谦和的灰色系。3、款式:各大类别制服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呼应。4、胸牌:原则上采用集团成立时的亚可力材质工作胸牌。三、人员统计:(见附表)四、费用估算控制:1、行政管理人员类:(春装)西装—元;衬衣—元;领带—元2、生产职员类:(春装)元/套3、警卫职员制服类:(春装)元/套;4、后勤职员制服类:(春装)食堂人员—元/套;保洁人员—元/套。五、时间计划表:3月1日—2日:统计人员,完成并确定方案;分选各公司类别人员数。3月2日——3日:筛选制服样品、价格及定做厂家,确定各类制作人数。3月4日——5日:确定最终面料、款式、价格、厂家。3月5日——16日:厂家制作。3月17日——17日:全部交工并移交各公司办公室。3月18日——19日:调换或修改。3月20日:服装制服全部到位。六、人员工作安排布置:负责人:第1版权所有各公司办公室负责人:七、服装管理此次集团统一订购工作制服规定使用时间为两年,春装更换时间为年月,夏装更换时间为年月。期间2016年3月前新到公司的行管人员类员工可予以订购工作制服(春装),(若当时无法配到一样的面料及款式,相近也可,但价格应有所控制)。其他规定仍依据集团公司《工作服管理规定》执行。工作制服配备策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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